英雄與巨怪
作英雄,必須與巨怪對抗而且得勝。如果誰能夠勝過小毛蟲,在任何人類文化中,都未足成為英雄;只有勇武大能的人,敢於挑戰巨怪,能夠勝過巨怪,必要時壯烈犧牲,都具備成為英雄的條件。
沒有戰爭就沒有勝利,沒有勝利就沒有英雄,不是英雄就很難作為領袖;有時單為了號召群眾,才可以作為領袖,因此,有必要創立動人的口號,建立甚麼“主義”,以吸引人注意,跟從,造成英雄形象。歷史上不乏這樣的例子。
有個奇怪的現象:群眾恆常以為英雄是對的,不加懷疑,很少例外。
第二十六位總統泰德.羅斯福(Theodore Roosevelt)的名言:“我總是在任何事上艱苦努力。”他更說:“我宣揚拒棄可恥的安逸,發奮的過一生。”他是“哈克奮”(Huckleberry Finn)的人格具型,並且成為政策典型,影響美國的決策和行動。有的史家以為美國半帝國主義,半民主的佔領菲律賓,阻遏了日本的南進發展,使日本軍閥失望,第二次世界大戰在太平洋的爭奪,間接是日本的復仇行動。
可見非必要的製造“對敵”,強以自己的意志,加之於他人,以建立自己的英雄形象,常會帶來不幸的後果。
美國第七位總統總統傑克生(Andrew Jackson),看來貌似粗獷,實際上很懂得英雄造型的藝術。在掃蕩印地安人,及1814年末,到1815年一月的紐奧良之戰,與1817年的進佔弗羅利達,都顯明他絕不放過戰爭的機會。這樣,使他成為國人心目中的英雄。
在前線沒有硝煙彈雨的時候,他好像感覺空氣這缺少了甚麼。除了與州權的爭議外,他還決心搏殺“巨怪”(Monster)。巨怪是甚麼東西?原來是中央銀行!他否決了它的特許,消滅了它的存在。主要原因,是他厭惡其領導人的經營和生活方式,而無關於財政決策上的原則。簡單說,英雄必需有爭鋒的對手,英雄必需要勝利;更可悲的是,只求勝利,為最優先的目標,不惜靈魂失喪,“一將功成萬骨枯”的作風,成為求達目的,不擇手段,是否有些可怕?
不幸,必然的發展結果,在歷史中出現,中國戰史中,有“首級”這回事,就是斬一顆人頭,晉升一級,多多益高,多多益善。哪裏能夠找得到忒多人頭呢?安全可靠的辦法,是老百姓的人頭也可拿來充數,因為有首則晉級,往往發生這樣的事件。
你可能說:這怎使得!這種事,好在現今講人道的戰爭中,已經比較少見了;但不幸的是,在宗教領域,還是會發生,雖然不一定是真刀真槍的交戰,殘害肢體的交戰。一個不是不常被利用的經文:“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猶:3)!
當然,你不會不聽見這個口號,可能也參與過類似的爭辯。
孩子們吵架,會說:“我好!你不好!”“我對!你不對!”這樣的爭論方式,會培養成一種習慣的思想模式:“你不對,所以就是我對!”只要指出你的錯誤,就證明我正確。當然,這是致命的錯誤,因為會存在兩方面都不對的可能。
無論如何,許多人想有一番英雄作為,就要尋找“巨怪”,不惜把小毛蟲放大成巨怪,或吹毛求疵,把任何不合己意的人,都封為巨怪,成為鬥爭的對象:反對,攻擊,背後咬,無所不用其極。
當然,聖徒應該站穩立場,不讓罪惡蔓延,得勝。但不要忘記,主耶穌在離世之前,吩咐門徒更重要的話: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一三:34-35)
攻擊,爭辯的事,已經夠多了,完全沒有再增加繁衍的必要。這世界所缺少的,是積極的愛心。
在古時的社會,貴族的家,有一個特別的裝飾徽記,用在他們的家門上,用具上,信箋上,遇有戰爭的時候,也是繡在他們的旌旗上,作為分別的記號。那麼,神家的徽記是甚麼呢?主沒有說,爭辯是門徒的記號,也沒有說,基督教事業是門徒的記號;再多的爭辯,再有聲有色的活動,也不能榮耀主,也不能顯明是神家的徽記。只有愛,像基督一樣的愛,才是神家的記號,使眾人認出是主的門徒。
為甚麼教會不能活出這樣的現象呢?
不管有多少似乎屬靈的理由,問題的根本,是由於私慾。聖經說:
這樣的“智慧”,不是從上頭來的,乃是屬地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在何處有嫉妒,分爭,就在何處有擾亂和各樣的壞事。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沒有偏見,沒有假冒,並且使人和平的,是用和平所栽種的義果。(雅三:15-18)
這是說,有些自以為“智慧”的人,固執己見,以為惟獨他是對的,然後許多問題,都由此而生。如果只一個人這樣,還不會成為大亂;但如果這樣的人不止一個,麻煩就大了。因此,我們應該認清原因:
私慾作祟
私慾常是帶着衛道的面具,才會成為大患。自以為理直,也就氣壯,聲音大。其實,他懷着私慾。如同大衛的元帥約押,在非戰爭狀態下,殺了押尼珥和亞瑪撒(撒下三:22-27;二○:8-10),貌似忠心耿耿,其實是除去對他自己地位的威脅。
失去異象
內爭的另一原因,常是因為沒有外展的異象,成為止水自腐。在第七世紀的北非教會,一度是基督教蓬勃發展的地區。但當教會不遵行主的使命,失去傳福音的異象,只注意神學的爭論,針尖上能夠站立幾個天使之類的猜測,坐視回教勢力,席捲廣袤的地面,把教堂變成回教寺。
顯揚自己
戰爭得勝的人,制勝巨怪或強敵,成為英雄,是他自己的成功,接受凱旋儀式,頭戴桂冠,得眾人的崇敬。那時的得意,比爵位和金銀賞賜,更能夠使他快樂。如果沒有這番聲勢,偃旗息鼓,“如同敗陣逃跑慚愧的民一般”(撒下一九:3),沒有顯揚自己的機會,就很不是味道了。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流出寶血,成就和平。願十字架的樹,結出和平的義果。祝神良善的聖靈,感動祂的兒女,有正確的心志,舉起心來獻給主,惟求主的榮耀:“你把旌旗賜給敬畏你名的人,可以為真理揚起來。”(詩六○:4)。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