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是奉獻?

在世界大部分地區,古時都存有奴隸制度。有人到市場上去,用錢買奴隸,是平常的事。任何人給賣主滿意的代價,買得奴隸,成為新主人,那奴隸就成了他的財產;他可以繼續使他作奴隸,也可以轉賣,或送給別人,更可以讓他得自由。

世人都犯了罪,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神的兒子主耶穌基督,付上祂生命為贖價,在十字架流出寶血,贖我們脫離罪的權勢和刑罰,使我們作神的兒女(彼前一:17-19),得以自由,這就是救贖的基本意義。

雖然在身分上是自由了,不過,我們是屬主的人。既與基督同死,就脫離了罪,“不再作罪的奴僕”,而“作義的奴僕”(羅六:6-23)。在法律上講,是完全自由身;但為愛所吸引,甘心奉獻自己給主。

聖經這樣說: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一二:1,2)

聖徒用的不是命令,而是勸,意思是要聖徒甘心作。

這裏所說的,似是以舊約敬拜神獻祭的背景。“事奉”和“敬拜”,本是同一字。神要亞伯拉罕把他的愛子以撒,在摩利亞所指示的山上,獻為燔祭;亞伯拉罕告訴僕人是要去“敬拜”(創二二:1-5)。獻祭是敬拜的一部分,也就是事奉。信心之父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有的神。”(羅四:17)因此,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並蒙神賜福,作多國的父。以撒並沒有死,沒有被殺作燔祭;被殺的是“耶和華以勒”的羔羊。但回家的以撒,如同復活,不會忘記為神而活。

信徒蒙神的恩典,因耶穌基督的代死復活而稱義,不是按舊約的律法禮儀獻燔祭,而是照燔祭所代表的靈意,把完全的身體奉獻,事奉神。未曾經歷神恩典的人,不明白活祭的事奉,誤以為事奉是另一場“打工”,是在教會機構辦事,照樣進九出五,跟世界沒有不同。那是大錯了。

神所要的,必須是出於愛的事奉:絕不是對神的恩德,也不是為誰的人情,更不是出於不得已而為之,只作在人的面前;不論作甚麼工作,是分別為聖的,是為神所喜悅的。而且要知道,是“理所當然的”,不是作給人看,也不是要得人的報答。就如殺牛宰羊,是高尚的工作嗎?剝羊皮或除牛糞,是聖潔的工作嗎?這正是祭司的事奉,因是為了神作的。事奉必須知道分別,就能化俗務為聖工,得神的悅納。

奉獻必須要有正確的心志。“效法這個世界”,是聖工的致命傷。現代的人,往往崇尚世界,用世界的形式,方法,把教會“企業化”;或以實用主義的原則,來作教會事工。其實,神的原則常是不講實用效益的;你看獻祭實用嗎?把祭牲焚燒,燒香,都不是有效使用能源的方法;如果把對神的愛,和順從神的旨意拿掉,就是全無意義的事。所以,事奉神的首要,就是不效法世界:神不要祂的子民在埃及事奉祂;神不要以色列人用牛車載約櫃;神不容許烏撒的手扶約櫃(撒下六:1-7)。

神的子民應該有正確的世界觀。世界只講效益,不講品德,更不明白神的愛。聖徒“另有一個心志”,才可以事奉。

遵行主的旨意

奴僕不能隨自己的意志行事,必須單遵行主人的旨意。聖經說:

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弗五:15-18)

我們不能在同一時間作許多不同的事,不能討所有的人喜悅。因為我們的時間一限制,所以選擇目標是重要的。更可惜的是,這世界常給信徒許多的選擇,要分散我們的注意力,使我們失去正確的目標,終至一事無成。“明白主的旨意”而遵行,就是智慧的作法。

為達到這目標,必須要“被聖靈充滿”,就是受內住的聖靈掌管:惟有從天父來的靈,是聖善的靈,是聖徒的教師,能指示我們當行的路,使我們知道:“這是正路,要行在其間。”(賽三O:21)而且聖靈充滿使聖徒內心的人剛強勇敢(徒四:29-31),放膽傳揚神的道。

我們不能希望,行主的旨意常是合時宜,得人喜歡的事。要知道,那是走十字架的道路。主耶穌早就說過說:“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太七:14),必要的時候,要孤獨的面對迫害,有時得付上生命的代價。不過,生命只能付出一次,不是輕易的事;因此,必須有堅決的信念,知道所信的是誰,為甚麼這樣作。

耶穌在離世之前,向天父禱告:“我已將你的道賜給他們;世界又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約一七:14)聖徒被世界恨惡,因為是屬主的;“不愛光,倒愛黑暗”的世界(約三:19-21),對神的兒女缺乏容忍,必欲滅之而後快。

但感謝主,祂已經賜給我們神的道,就是聖徒得聖靈引導,能明白聖經,進入真理,持守真理,見證真理,為真理獻身,也甘為真理犧牲。第一世紀的聖徒跟隨主,走十字架的道路,歷代的聖徒也是如此。今天,神仍然需要這樣的人,呼召聖徒,把自己甘願奉獻在祭壇上面,天天受死,走上這奉獻的道路。

人迷失道路,多數的時候,是沒有路標,或誤認標記。現代人的問題,是有人故意創立新語詞,使人誤意。這一代的基督徒,對於奉獻觀念的模糊,原因之一,是受新名詞“委身”的影響。無論怎麼說,“委身”不能概括羅馬書第十二章所說“奉獻”的意義;在某些事上,近似是沒有價值的,必須要正確才行。

在修辭藝術上,使用“婉言”,以達到比直述好聽的目的。也許,有人以為奉獻的說法不夠藝術化,用“委身”代替。但不必要的,與原來的意思不盡相同,也失去了力量。其實,不必冥索鉤求古籍僻典,只要稍查通用詞書,如辭源之類就行,不難知道“委身”是“下嫁”的意思,歷代傳遞都是如此,絕不能代替奉獻。而且聖經有關奉獻的地方很多,既不能都代替,就失去了引述,串查的方便,對了解經義不無損失。盼望教會不要擇錯固執,要快更正為是。

祝基督徒明白奉獻的意義,多加默想,遵行,教會就有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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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