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社之爭
聯合國憲章的“序言”中,稱二十世紀的大戰“慘不堪言之戰禍”。第二次大戰的侵略者日本,遭受了原子彈的懲膺,十萬以上的人民死亡,是人類歷史上首次的集體屠殺,導致日本的接受無條件投降。痛定思痛,日本訂立了和平憲法,明文規定:限制再武裝,只設立防衛武力,審判戰犯,防止軍國主義思想復活。
兩個世代後,時已過,境已遷。當權的政客們,醉心於稱霸大東亞的光榮,為了迎合人民的心理,企圖改寫歷史,發揚“大和魂”,粉飾軍閥昔日侵略的罪行,把戰犯升級為“英魂”,並且絡繹於途,一個個親去靖國神社,祭拜那些屠夫。
在人類社會文化中,都有崇拜偶像的習慣。也許,古老文化的中國,製造偶像的紀錄,更為複雜而悠久。祭拜先祖,是跨越社族的風俗;在此之外,中國能夠源源增補新偶像,就是被認為是英烈分子,有卓越足法的行為,就有可能位列“神”班。不過,其資格並不嚴格確定。過去中國歷朝歷代的考銓制度,算是相當健全的;但封神則常在皇帝一喜一怒之間,所以常有調遷升黜,過氣的,像政客一樣,就被冷藏,否則就沒處可以容納了。地位比較穩定的,只有關羽,岳飛,和孔丘先生,其餘地方性,專業性的“神”,各有各的勢力範圍,數目繁多。
綜括說來,中國宗教中的封神,有些像政治上的封王:靠血緣關係,或靠功德。一種是我的祖先都可為神,一種是對我好的都可為神。
這種塑造神的方法,與希臘傳統不同。希臘奧林匹亞的神衹家族,很像他們屬轄的人民,品德並不與其資格有關,不講究公道正義,偏愛,好色,有時還嫉妒,紛爭,以至惡作劇,偷竊,收受賄賂,更不在話下。不過,他們這些性格上的缺點,有時反使人容易認同,覺得活潑,突出,真實可親。
中國的偶像就不一樣了。好人就是好人,他們超凡入聖,品格完美,從來不提他們的缺失,但沒有誰懷疑是否故掩其眚而彰其德,只覺得其性型太平面化,可敬而不可愛。
約在六世紀,日本師承中國文化,包括轉出口的佛教,加上君王“封神”的愚民政策。沒有經典,沒有創始人,沒有教規的“神道”,很容易與這種外來品融合。其產品之一,是日本特有的神社。
近年來最引起爭議的“靖國神社”,于眾不同。原來日本神社是由內務省管轄的,只有靖國神社,是屬於軍方,成為軍國主義的代表。
1869年,建立在東京,原稱“東京招魂社”,是為了紀念明治維新時死難的將士。歷代陣亡的,包括甲午戰爭,日俄戰爭,還有攻佔台灣死亡的日軍千餘人,及兩次世界大戰的死者,其中有二萬八千多名台灣籍犧牲者。總共已超過246萬名之多,都是軍國主義擴張侵略的犧牲者。
到了1978年,軍方管理的靖國神社,有明顯的增長,加祀二千名英魂,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的戰犯,其中被判定為甲級戰犯的,包括故首相東條英機在內的有十四名,其餘的是較次等的乙丙級戰犯人物。當時日本的昭和天皇陛下,於1945年他在位,下詔“終戰”無條件投降,並摘下神話的面具,宣稱他也是人。天皇對罪犯入社表示不滿,從那時就停止去神社參拜,直到他1989年崩逝,不再踏進靖國神社。日本國民也有少數不贊成戰犯入社,以為違背和平憲法,到法院控告,並且勝訴,只是沒有任何結果。
2005年,台灣有幾名政客,集體往靖國神社參拜。此舉的用意,不是表示獨立的意願,而可以解釋為趨向歸宗。
也是在同年,台灣的中華民國無黨籍立法委員高金素梅,她的父親是安徽人,母親則是高山族,台灣真正的原住民,可說是大東亞戰爭的受害者後裔。素梅率同幾名同志,專程往東京靖國神社,請求把當年“高砂義勇隊”的英魂,自此神社撤出。她向法院訴請之後,更且向聯合國告訴。不過,至今那些被脅迫參軍的,仍然是“魂質”,列名日軍“英魂”,存歿均無可奈何!
最引人注目的,是台灣的前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長老。李樣是長老會的長老,自稱是基督徒,並許願於退休後作傳道。他常往廟裏進香,其最大善行是沒作傳道,可算是最好的謊言。此公於2007年六月,賁臨靖國神社,去參拜他的哥哥岩里武則,已故日本皇軍海軍。真是匪夷所思!李樣的令兄弟,和台灣原住民的英魂,該不會“鬼打架”吧?
同樣作過日本屬民的高麗,對靖國神社事件的態度,就不一樣了。韓國不僅反對軍國主義的復活,對“故主”也殊少眷戀之心,對首相參拜戰犯英魂,也發出抗議。
受日本侵略之害最大的,自然是中國。國土受蹂躪達八年之久,多次的大屠殺,國民死亡達數千萬,財產損失無算。今天日本竟然否認其侵華罪行,頌揚皇軍的英魂!中國數次表示不滿和抗議,日方則砌詞掩飾,或以為是民間事件。
值得深思的是,前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說:“雖然存在戰犯問題,但人一死都會成佛。”這政客的佛學,好像頗有問題。我們聽說過“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說法,但沒有屠夫死後都會成佛道理。
日本政客明知理虧,把政治和倫理的問題,轉為宗教的考量。他們更把靖國神社,與美國的阿靈頓國家公墓相比,認為政客參拜入祀的戰犯,並無不可。
其實,問題就出在拜人的宗教上。
阿靈頓公墓裏埋葬的,是戰士們的遺軀;獨立戰爭,美國南北戰爭,是為了崇高理想而殉難,以至兩次世界大戰的殉國者,可說是為拯救世界而犧牲,但只是埋葬他們的軀體,是紀念他們功績,而非崇拜他們的“英魂”!日本侵略者的戰犯,怎配相提並論!而宗教性的神社參拜,會使日本國人以為罪犯的事蹟,是可敬可效法的,並且求他們的英魂庇佑,可以更有效的發揚光大,為害世界。
盧益思(C.S. Lewis)說得好:“無神主義者,不是甚麼都不信,問題是他們甚麼都信!”錯誤的宗教情感,自然也會是如此。其最大的毛病,是對人的崇拜,不擇類的連罪犯都崇拜。
過去,狹隘的民族情操,造成了軍閥當權,幾乎陷日本於萬劫不復的地步,現在他們仍不肯醒悟。
這也使我們想到教會個人崇拜的惡果,造成了“教閥”,山頭主義,生出紛爭,使神家受虧損。使徒保羅看出哥林多教會,勇力錯向的危險,警勸他們說:“弟兄們,我為你們的緣故,拿這些事轉比自己和亞波羅;叫你們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林前四:6)保羅沒有把自己或別人作偶像,要信徒以他為“主”為頭,因為他沒有為誰釘十字架;承認自己也是人(林前一:13)。在真理以外的移情崇拜,不是忠心,更不是愛心,是盲目的,危險的,必須避免。
保羅又說:“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一一:1)聖徒當效法基督廣闊的愛,謙卑和無私的捨己,就不會樂於受人崇拜,惟以榮耀神,遵行神的旨意為心,就有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