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與倫理
馬洛(Christopher Marlowe, 1564-1593)在馬爾他的猶太人(The Jew of Malta)一劇“序幕”中,藉一個歷史人物的口說出這樣的話:
雖然世人以為謀奇維利死了,
但他的陰魂飄遊在亞爾卑斯山間…
有些人或許以我的名字為可厭,
但心裏愛我的謹守不宣之於口;
讓他們知道我是謀奇維利,
不重於人,也就不重人的言談。…
謀奇維利(Nicolo de Bernardo Machiavelli,1469-1527)的政治理論,是為了政治利益,不妨忘記倫理。自從他的著作人君論(The Prince)問世以來,許多人以為政治原則就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雖然這可能並不是原作者的心意,他的名字就同這樣的政治理論連在一起。這有些像前些年中國的李宗吾,寫了一本名著厚黑學,說世人成功之道,是臉厚心黑;其着意在於分析,而非教導;並不是教人效法,而是諷世,或許也可叫人提防。無論如何,“謀奇維利”的陰魂,不僅漂蕩在歐洲,也越過了大西洋,到了美國。
美國總統威爾遜(Woodrow Wilson, 1856-1924),是一位注重道德重原則的領袖,提倡“公義勝於強權,和平重於武力”,在近代國際政治上,可算是陽春白雪。
不幸,威爾遜提倡世界和平的理想,沒有得以實現。但到了這一代,連如此理想也沒有了。
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殘酷,孕育了聯合國的理想。1845年六月二十六日,舊金山會議通過了“聯合國憲章”。同年十月二十四日,聯合國成立了。美國喊出“人權”的口號,好像成為美國的專利商標;但指責別人不尊重人權,並不能有賄賂自己良心的效果。自己國內每年墮胎殺嬰一百多萬,同性戀成為特權,商業詐騙成為風氣,還好意思高談道德?
伊拉克戰爭,是基於“以血換油”的政策,決定原則只是為了利益,而且少數人利益。對國家安全的立即威脅成了最方便的藉口;特別是從九一一事件以來,還有甚麼比這更動人的理由?結果,征伐伊拉克的行動發生了。只是為了造成發動軍事侵略,而尋找伊拉克製造集體毀滅性武器(WMD)的“證據”,事實上是站不住的;軍事佔領而沒有充分的善後準備,結果鬧得手忙腳亂,軍隊死亡與日俱增,屢屢遭受攻擊,每天都有。原來說是會受到人歡迎,卻不料結果如此!到現在才了解,建立新喬治亞殖民地(Neo Georgia)的理想,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
這樣師出無名的軍事行動,成功是不道德,不成功是不智慧,只有粗莽而智商過低的人才會去作。以力服人,不是以理以德服人,是最不智的。本來美國受全世界歡迎,不旋踵間,那樣的情況不見了,變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麻州參議員泰德.堪乃第(Edward Kenndy),本來不是以品德著名的人物,竟然說:侵伊戰爭是“騙局”(fraud)手法。不老實總統氣不過,就指他的言詞無禮(uncivil);看來在政治上戇直的老實話,是不合時宜的。指鹿為鹿的人,很難站得住。揩油不到的人,自然不了解其中的妙用。
侵伊拉克的軍事行動,自然有沾利益的人。
通用科技公司得意的說:攻擊伊拉克的武器是我們造的,戰後的建設又找到我們!這錢很好賺。如果單看這兩邊贏,自然是好生意,只是雙方的死傷,帳該記在誰身上?
有一個對“政治”的定義是:“為利競爭,偽裝作堅持原則。解公眾事務取得私人利益。”這出自魔鬼字典的解說,假冒為善的人奉為經典實行。
Politics, n. A stife of interests masquerqding as a contest of principles. The conduct of public affairs for private advantage.(Ambrose Bierce, The Devil’s Dictionary)
以唯物主義的觀點,傳統道德不值得考慮。但在基督徒的立場,則不能置道德於不顧,而發展獸性。我們不僅應該講人權,更應實際尊重人權,道義。
消息傳出來,好利薄敦公司(Halliburton)和通用電氣公司(General Electric)等許多大企業,因為與政府高幹關係密切,把美國公務人員退休公積金,投資在支持恐怖分子的國家;所以恐怖分子攻擊美國,是得到美國公司的間接支援,真成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紐約市的主管可不以為是好笑的事,鬧着要徹查,認為世貿大廈幾百名警察和消防人員,不應該如此枉死;其他各州,也認為太過分,要撤回他們的資金。而這些企業,是對政治人物的大支持者,所影響的資金達七萬億(7以後加十二個0)。經過CBS新聞系統報導這消息,似乎有發展釀成大風波的可能。這足為政治無視於道德的說明。
為甚麼選伊拉克來立威?當然又是以政治和商業利益為考量。伊拉克政府誠然不好;但給人家改換政權,不該是我們的事。蘇丹的種族鬥爭,奴役屠殺基督徒,以百萬計,為甚麼不以軍事干涉?對宗教迫害,沙烏地亞拉伯是最嚴酷的,貪污腐敗,也是最利害的,為甚麼不去改換他們的政權?為甚麼以前把伊拉克的獨裁者當作朋友,現在成為勢不兩立?這些事情的發展,當然都不是以道德標準。
主耶穌告訴門徒:“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太五:14)光不是以利害為衡量標準,而是在黑暗的環境,就發出光來,自然驅逐幽暗罪惡。城不是以攻伐取勝,而是作實在的見證,造在山上,給人看見知道其存在,就說:“來吧,我們在耶和華的光中行走。”(賽二:5)這正是清教徒早期移民的理想。
美國建國以來,一直以為光作見證為使命;不僅注重國內的社會改革,也差遣宣教士往遠方傳揚福音,不是帝國主義,而是“上帝國主義”,成為世界民主的榜樣,和屬靈復興的盼望和領導者。
可是,這並沒有引人屬靈的黃金時代,到了十九世紀末,工商業發展,財富急劇增加和集中,因而財閥影響政治,成了“鍍金時代”(Gilded Age)。這樣,品德成為貶值的商品,以為地上的財寶是蒙福的證明。因此,教職人員犧牲屬靈和聖潔的品德標準,求取財物的支助,一種新的實利神學出現了:必須事奉瑪門以事奉神。
以地上的事為念,自然是忘記屬天的事。結果,形成屬靈情況的衰落:大教堂建立起來了,但裏面的空椅子沒有人坐;奉獻增加了,但所傳的不是福音;武器發展了,領土擴張了,但家庭破碎了,犯罪率高漲。總之,有外表而失去了實質,有花而無果。
近二十年來,福音派基督徒,似乎形成政治勢力,只是缺乏道德和屬靈的影響力。如果政治決策看民意測驗,看市場行情,看商業利益,哪還有領導可言?在政治運作上,可以立法禁止墮胎;但不能立法以促進道德,建立家庭。教會的責任是禱告,是向神呼求,是發光引導社會,是改變文化。參政的基督徒,更有責任彰顯品德,以道德原則領導社會:“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六:8)
倒是天主教,有些時候表現出倫理立場。例如:禁止贊成墮胎的政客聖餐。前任加利福尼亞州長戴維斯(Gray Davis),就是經主教宣佈“不歡迎參加聖餐”的人物。現在的總統候選人凱銳(John Kerry),也因支持墮胎,違背教會立場,而經禁止聖餐;如果他當選總統,不知會怎樣。想到當年的米蘭主教安伯波羅修(St. Ambrosius, c.339-397),更敢於阻擋羅馬皇帝提奧道修(Emperor Theodosius)進入教堂,直到他當眾公開懺悔。今天,教會的領袖們站在哪裏?
在基督徒仍然佔絕對多數的美國,前任總統期間,到白宮去,要記得:“單身婦女,注意安全。”現任總統的時候,到白宮去,要記得:“留心錢包!”免得被白宮主人扒走,作為孝敬大公司的回饋禮品。這個國家的前途,真要求主憐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