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與驢駒
不久前,有一位牧師,登廣告反對人民使用SUV—一種馬力強大,高速而耗費汽油的車。他用的語詞說:“耶穌會駕駛哪種型的汽車?”明顯是要引起人人罪疚感。他以為耶穌只謙謙卑卑的騎着驢駒子,如果信徒也效法主的原則,行事生活負責任,不浪費資源,避免環境污染。
我們不知道他的存意如何,但知道引起教會某些領袖的反對,指他跡近褻瀆。
當然,用耶穌的名作廣告,不是好的事;事實上一般也避免用政治或宗教領袖作廣告,這是應該有的尊敬。我們不能因為世人不尊重主,而自己也妄用主的名,或去作類似的事情。我們都知道,耶穌不駕任何車,祂在世的時候,徒步行在巴勒斯坦的道路上,“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因為神與祂同在。”(徒一○:38)
耶穌在棕枝鋪的路上,騎着驢駒進入耶路撒冷。“這事成就,是要應驗先知的話說:‘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裏,是溫柔的,又騎着驢,就是騎着驢駒子。’”(太二一:4,5)這是表明神的兒子,天國的君王,是與世上的君王不同。
因為以色列地區不產馬,神在他們進入應許之地以前,摩西就吩咐說:到建國立王的時候,“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申一七:16)神知道人的敗壞:去埃及進口馬,就順便進口埃及文化,包括拜偶像的惡習俗,和埃及價值觀念,結果必然違背神。但在沒有機動車輛以前,馬對作王的人有極大吸引力。迦南雖然是神應許之地,可惜,卻不產馬;不過,乘高頭大馬多神氣!作王騎本地的驢子,像甚麼話!用馬在作戰的時候,更有軍事上的優勢。因此,雄才大略的所羅門王,不管神的話怎樣吩咐,用自己的聰明,盱衡情勢,下令置備戰車馬兵,就從埃及大批進口馬:“所羅門的馬是從埃及帶來的,是王的商人,一群一群按着定價買來的”;而且還作進出口貿易,經手給赫人和亞蘭人的諸王買車馬。(王上一○:28,29)生意雖然賺錢,但進口車馬的時候,也進口了埃及文化和惡俗,帶來了敗壞,以至招致神的忿怒。
今天的美國,為了要使用高大而貴價,耗油量大的汽車,很少是為了實用的需要,明顯的,那些人是在SUV出現前早就存在地上,活了許多日子,而可以沒有;為甚麼現在必需要有呢?還不是為了表現:“看,你用不起,我用得起!”這種心理,根本就與主門徒當有的柔和謙卑相反,是基督徒不該有的存心。耗費的油多了,自己本國的油不夠用,或不願用,要向阿拉伯國家進口石油,出錢買賣,還要降低人格,油商常用賄賂和卑鄙手段;更可憐是要進口他們的宗教,出賣真理,不敢講批評他們宗教的話,基督徒不能傳福音給不信的人,而回教在美國成為增長最快的宗教!
當然,我們不能把所有的過錯,都推在SUV的使用者身上。那是石油生意的人,鼓動消費者心理的結果。他們的廣告手法,左右民意,也影響政客們的動向,把阿拉伯沙漠裏的幾名小獨裁者,當作財神豪客;而不管其踐踏人權,迫害基督徒的紀錄。美國常引以自豪的憲法第一修正案,自願使其失效,一切曲意奉承,儘量寬容,連該講的真理,也不願講,不敢講了,使守望者成為啞巴狗。
且舉個我們都知道的事實吧。到底神叫亞伯拉罕在摩利亞山上,獻他哪個兒子為祭?(創二二:)是應許的兒子以撒?或是獻埃及侍妾所生的以實瑪利?有人說,這是個不足輕重的問題。因此,在回教不是見證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福音,而是宣揚亞伯拉罕遵行神的命令,獻他的兒子“以實瑪利”!如果任他們顛倒是非,加以“容忍”,默然不語。我們該想想看:那麼,“惟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羅九:7)又該怎樣說?聖經明明的說:“你那一個子孫,指着一個人,就是基督”(加三:16),又如何應驗?而聖經神“不愛惜祂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羅八:32),成就耶和華以勒的救恩,也就無法實現。並且因為順從人的禁止,就不順從主傳揚福音的大使命,坐視不信的人滅亡。看,在真理上妥協,所帶來的惡果,有多麼嚴重!
但是,神的兒子基督耶穌,降世拯救罪人,為罪人成為貧窮,在巴勒斯坦的土地上行走。祂勇敢的走向十字架;在受害並得榮耀以前,騎着借用的驢子背上,進入耶路撒冷。我們有必要指明:耶穌基督這樣作,節約物資的考慮可能性不大,而主要的“是要應驗先知的話”;不過,主全然無意逞威風,顯榮耀,彰現王者氣派,而惟以遵行父神的旨意為念,是祂一貫的原則,也該是基督徒生活的原則,效法的榜樣。
不過,如果以耶穌騎驢駒,而發展成為“驢駒神學”,作為信徒生活的原則,那麼,對於耶穌在受難前,接受馬利亞奉獻貴重值三十兩銀子的香膏,勢必加以反對,而成了“猶大路線”(參約一二:3-8)。這樣看來,問題不在於用多少錢,而在於為誰,為何而使用。人一貫的毛病,是以自己為中心。
現代人的生活,到底是否還應該受古老的聖經影響?或說我們的信仰,是否需要表現在生活上?
今天我們的生活方式,距二十個世紀以前,到底是很遠。我們不能在每樣事上,從聖經找字面的根據,或同式的榜樣;應該遵行的是聖經的原則。
耶穌騎驢駒,不是祂的目的。祂並沒有把驢子當作日常的交通工具,而是為要達成上十字架,為世人成就救恩的目的,至於如何去,那是手段。我們應該分別為聖,作個“從來沒有人騎過”的驢駒(路一九:30),等候被主呼召,為主所用,成就祂的旨意。
事實上,基督徒生活的原則,應該是成就神的旨意,不為自己:“我們沒有一個人是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着,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一四:7,8)聖經說:“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一○:31)這樣,你的生活才有意義,才會得主的喜悅。
願我們禱告,奉獻自己,在主的面前,讓主騎在上面,不是要作“人上人”,騎在人民的頭上;而是願主得榮耀,成就主的旨意, “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