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國之道

以耶和華為神的,那國是有福的。(詩三三:12)

美國的獨立宣言,開宗明義宣告,人權是”造物主”的賜予;在結尾的時候,那些簽名的開國元老們,宣告又說:”堅定靠賴神聖上帝的護佑,以我們的生命,財產,和榮譽,共同宣誓。”因為從清教徒移民,到立國的先賢,絕對多數的人,都尊崇真神。

他們懷着堅定的信仰,崇高的理想,作了極大的犧牲,經過長久的奮鬥,一個新的國家,才得以在地上誕生。

才二百多年!在人類歷史上,算是很短的時間。到今天,美國在科技上的發展,領導着全世界;在民主政治上,也遠在別的國家前頭。只是在信仰上面,卻急遽的墮落。使我們不禁要問:難道這少壯的獅子,這快就衰老了?竟然走上羅馬帝國沒落的覆轍?

2002年六月二十六日,在舊金山的聯邦第九巡迴上訴,受理一宗案件,控告Elk Grove校區在學校Pledge of Allegiance中,宣告 “one nation under God”為違背憲法第一條修正條款。法官Alfred T. Goodwin所寫的判案,認定其抗訴,禁止學校使用此一語詞。第九庭的轄區,包括美西九州:華盛頓,加利福尼亞,奧勒根,阿利桑那,內華達,蒙大拿,阿拉斯加,愛達荷,夏威夷,以及關島,並南太平洋的瑪利拿群島。

消息傳出後,布希總統及參眾兩院,政治及教育界領袖,同聲譴責,斥為愚昧狂妄。第九庭的法官,隨即聲明:暫緩實施,等全庭確定後執行。

以色列的偉大立法者摩西,吩咐百姓說:”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外貌,聽訟不可分貴賤,不可懼怕人,因為審判是屬乎神的。”(申一:16) 今天有些審判者,既不認識神,也不敬畏神,只迎合人,討人的喜悅,甚至為了錢財而出賣真理,更不用說行公義了。結果是只要讀幾年法律,沒有開業作名律師弄錢的才具,沒有從政的本領,沒有教書的學問,就搞個法官來作。這樣的人,甚事都作得出來,甚事也敢作,所以古怪的判例,層出不窮,有的簡直是違情悖理,荒唐可笑;有的是叫人義憤填膺。有人給法庭前的蒙眼女性塑像,另一番解釋:盲目是真實的;手中的天平,是用來衡量金重則有理。

事實上,參眾兩院在開議前,最高法院開庭前,均由他們的牧師禱告,祈求神的引導。一般相信,最高法院勢將予以撤銷此一判案。

控告由一名無神論者Michael A. Newdow提出,此君好訟成性,曾以類似理由,控告總統就任典禮中,有向神禱告的儀式,經被駁回。他說:如果此案得以成立,他將順勢進一步控告,錢幣上”我們信靠神”(In God we Trust) 一語。事實上,他如願的可能不大。不過,如果他不使用錢幣,應該不會有人干涉。還有一個問題:他的大名Michael, 不幸是聖經中天使長”米迦勒”(但一二:1);意思是:”誰能像神?”他應該先改自己的名字,或自我毀滅才是。好標新立异,出風頭,假冒為善的人,大率如此矛盾。

向國旗宣誓效忠

在1892年九月八日,美國少年期刊, 發表了”向國旗宣誓效忠”詞,是由一位浸信會的牧師Francis Bellamy寫的。原詞為:”我向我的國旗並所代表的共和國宣誓效忠;一個國家不可分割,自由和公義歸於所有人民。” 到了1924年,修正為:”美利堅共和國國旗”,以代”我的國旗”。1942年,美國政府正式認可。1954年,艾森豪(Dwight D. Eisenhower)總統,應道徹泰牧師(Rev. George Docherty)建議 (當時他在華盛頓紐約道長老會聚會),咨請國會加”under God”一語,經國會參眾兩院一致通過,全文為:

我向美利堅共和國國旗及其代表的共和國宣誓效忠,一個國家在神統治下,不可分割,自由和公義歸於所有的 人民。

I pledge allegiance to the flag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o the Republic for which it stands, one nation under God, indivisible, with liberty and justice for all.

從以上的發展歷史看來, 這誓詞是由民間自發的,對國家和國旗表示敬愛和忠誠,而後由政府肯定。 遲至1954年,全國仍然對神敬畏;時至今日,雖然人民信仰和道德敗壞,絕大多數的人和民意代表,仍然承認神的存在,仰望神的引導和眷佑,每遇到國家艱難,更是如此。歷史的事實告訴我們,林肯總統在其著名的蓋茨堡演講詞中,就說:”這個國家,在神統治之下,將有自由的新生,-民治,民有,民享的政府,永不會從地上消滅。”

美國在立國時,98%的組成人民,信仰基督教更正教會,1.8是天主教,0.2%為猶太教,其餘無神論者,佔不成比例的少數,而且被認為是不名譽的,與邪惡同義。即是到今天,相信有神的,仍然在90%以上。只是現在有一小撮的人,專以不正常的世俗化為正常,把宗教當作可恥,並假借自由的名義,蓄意背離神,破壞國家信仰的根基。他們支持淫穢圖畫文字傳播的自由,說是受憲法修正條款第一條”言論自由”的保護,卻容不下人提到”神”字。更可異的是,他們還自己稱為”愛國”,實在是禍國!

華盛頓總統在其”告別辭”中說:”宗教和道德,是政治安定繁榮的兩大支柱,不可或缺。如果有人自稱愛國,卻損壞這兩大支柱,就全是虛假的。”這話實在不錯。

今天的ACLU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ion) 用了個美好的名字,實在只是蠱惑人,卻竭力顛覆宗教和道德的支柱,叫人背離神,正是禍國之源。

沒有任何有理性的人,會這樣熱心於摧毀國人的信仰和道德。如果這是外國人如此對待另一個國家,必然被看為敵對行動。但卻有本國的人,在那裏自壞長城!如果說,喪心病狂是太重的話,至少該算是不正常的表現。看到這樣的病徵,不能不追尋其病因。如果大家那麼重視”美麗的美國”,我們不該眼看她衰落得太快,更要擔心她死得太早。

為甚麼人要這樣急於丟掉神?

聖經說:”以耶和華為神的,那國是有福的。”反之,棄絕神的,必然禍亂相尋。而誘惑國民偏邪,背離神和聖道,必然是出於敵對神者撒但的作為。因此,我們必須堅決拒絕;同時,不僅要靠政治上的救濟,更要恆切禱告,求神賜下復興,使不信的罪人悔改,並求神的大能,除滅那惡者撒但的作為。願主的國降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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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