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啊!我們要向耶和華歌唱,
向拯救我們的磐石歡呼…
因為祂是我們的神,
我們是祂草場的羊。(詩篇95:1,7)

台灣古稱臺員或夷洲;土著為馬來人種。早在隋朝時,即有中國沿海福建人,移居台灣。

到十六世紀,西方進入發現的時代。在哥倫布之後,各國紛紛尋求海外殖民地,以3-G(God, Gold, Glory)為目標,時常難說是哪個在先。台灣成為西方各國覬覦的對象。後來,荷蘭擴展到東方,於1624年,佔據台灣;復於1641年,由西班牙人手中,奪取了馬六甲。荷蘭人曾着意經營台灣,其主要的統治中心在台南,俗稱“紅毛城”,即今之赤崁城。其時亦曾傳播更正基督教。

及至明朝衰敗,失去了北京後,各宗室在南中國邊緣地區苟延殘喘,而內爭不息。鄭芝龍是個海盜頭子,有時會着足台灣,並組織移民;後來鄭率部投降了滿清政權。但他的兒子鄭成功堅持奉明朝正朔;朝廷賜姓朱,封延平郡王。因此,獲“國姓爺”的尊稱。

鄭成功於1661年,率軍攻台;最後荷蘭人在台南投降,從台灣逐出荷蘭人。次年,成功和他襄翼的明魯王,相繼在台崩逝,由他的兒子鄭經繼承。

    1683年,清派水師提督施琅,率水師收復台灣。清軍先在澎湖登陸,接受繼承大業的鄭克塽降服。

1714年,康熙五十三年,帝派天主教耶穌會教士雷孝恩(J.B. Regis),馮秉正(Joseph de Mailla),及德瑪諾(Romanus Hinderer)等三人奉御旨繪製皇輿全覽圖,渡海至台灣,工作一個多月,首次精確測繪成中華全圖。

及至1807年,英國宣教士馬禮遜(Robert Morrison)抵達中國,為第一位更正教來華宣教士,但晚於台灣。

1870年(同治九年),基督教英國長老會派遣宣教士甘為霖(William Campell)至台灣,這是更正教宣教士首次踏上台灣島。他熱心宣教,先後設堂五十餘處;並有馬雅各醫生(Dr. James Maxwell),協力同開設醫院;兼重教育,設立學校,後來發展為長榮中學。

1872年(同治十一年),加拿大長老教會派遣宣教士馬偕(George L. Mackay)在滬尾(淡水)開展宣教事工,漸在北台灣拓展。基督教在台主要宗派的長老會,以差會的不同,分別在南部和北部發展的形勢,並有各自的傳統,與獨立的神學院。長老會翻譯的閩南語羅馬拼音聖經,成功獲得廣泛接受,有助於推廣福音;尤以閩南語聖詩,採收詩多,音韻叶和,普遍認為是優越的詩歌譯本。

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清軍敗於日本,訂立馬關條約,割讓台灣給日本。於是日本於侵併琉球王國之後,又佔據台灣。起初,島上居民拒絕日本統治,成立台灣民主國,擁唐景崧為總統,與劉永福等組建軍隊,與日本人搏戰;但後援不繼,歸於失敗。此後五十一年,台灣被視為日本領土,推行皇民化,並強施“國語”(日語)教育。

日本主要的信仰是神道教(Shinto),源於本土宗教,後來向中國求取佛教,並混入道教等;明治天皇以後,與政治關係更為密切,奉天皇是天神的後裔。基督教是西方強行破開“鎖國”以後,才由西方傳入,信徒人數不多。有些順應政府意願加入“教團”,崇拜天皇;但有少數的基督徒,堅持保守信仰拒絕加入。

在台灣的基督教徒,亦與日本國內一樣,受到類似的困擾。台灣教會雖然未參與起義反抗日本統治事件,但不能免受教團問題的困擾。

1931年,在日本統治下,已經是第二代的台灣人蔡培火,申請開設中學,但因為不肯拜神社及向天皇肖像致敬的問題,而致備受阻難。於是台灣教會隨日本一樣,有參與“教團”與非教團的區別,雖然並存,但非平等。

1945年,台灣光復回歸祖國。內地的教會只有少數關懷台灣的福音。

1949年,國民政府敗退台灣時,基督徒仍以長老會信徒居多,及小部分非教團的“聖教會”。後來大陸逃到台灣的難民,因尋求安慰,有不少信主;尤以“難官”及其親眷,可能為與美國主要信仰認同,也接受基督教,一時曾發展迅速,各宗派並山地原住民的基督徒合在一起,幾乎有信奉基教徒人數的一半。

後來不能免於國際情勢影響,形成分裂—有附和基督教協進會(WCC),與反協進會的陣營。而協進會方面,採開放包容的“合一”政策,且接納當時蘇聯的東正教,為持“反共”國策的當權者疑忌。不幸,當時“台獨總統”彭明敏,所任用的外交部長黃彰輝,也是長老會牧師,不少基督徒連累受迫害;曾有教會遭侵入,連長老會的閩南語聖經及聖詩,也涉嫌無端被查抄;總幹事高俊明牧師還長期被繫獄中。還是到兩岸對立緩和以後,基督教的發展和敬拜,才逐漸趨於正常。

台灣在約2,360萬人口中,有35%自認為佛教徒;又有33%自認為道教徒;基督教2.6%;天主教1.3%;遜尼派伊斯蘭教0.2%;其他4.5%;還有不少無宗教信仰者。

台灣人民,祖先多來自中國大陸,傳統儒釋道與民間信仰,混合在一起,設廟及進廟者,也多數不知自己信些甚麼。例如:佛廟裏有人占卜求橫財,寧非怪事?而地方官僚,只為了選舉,及贏取人民支持,有票則拜,而有錢則抓,多去廟裏進香,有意無意的支持本地宗教及迷信。

據行政院“國情介紹”,台灣現有主要宗教統計類別有二十二種之多。2019年,各類宗教建築(寺廟教堂)的總數共15,175處之多。分別計算,佛道寺廟12,279光是道教宮廟就有9,684,佛教寺廟達2,317。在約三萬六千平方公里土地上,有將近三萬三千多個供教徒膜拜,聚會的場所,平均近每平方公里,就有一座建築用於宗教活動。其密度之高,在世界上亦屬罕見。惟人民道德水平,並不見提高。有宣教刊物,頗不恭維的稱之為“現代哥林多”。雖然物質方面已很進步,屬靈與道德,仍是有待開墾的地區。

總體說來,基督教教派傳統着重教堂數目增加,過於教會的實際增長;信徒的培育,尤有待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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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