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費許多氣力,打造“島鏈”,以為可捆鎖赤焰,防堵黃禍;其實只要稍熟悉近代史,就知不過是當年皇軍南進路線復畫。因此,也可視為日本復圓其帝國“大東亞共榮圈”的舊夢。

徐福與“神風”

秦始皇二十八年(219 BC),皇帝差方士徐福(徐市),率童男童女各五百人,出海航往東瀛三山,求取長生不死仙藥。哪知其一去不還,煙波浩淼,勞秦始皇久等,竟然先進入皇陵長眠。

徐福社群因交通不便,雲海隔阻。後人只能推想是與蝦夷原住民融和,繁衍後代,或即成為島邦“天皇”。至於日本學者,缺乏徐福與皇室聯繫紀錄,也未認同;多認其為是早期歸化的有組織移民,承認遠祖同種。在今天日本的和歌山縣,建有“徐福公園”,以為紀念。

洎乎唐代,太平富庶,文化鼎盛。日本景慕上國,成為進貢的藩屬,派遣俊彥,前往中國留學,並從而進口佛教。舟楫乘風破浪,絡繹海上。

1280年(至元十七年),元世祖忽必烈想與日本通好,未獲積極反應;日本頗不恭順,反辱殺使臣。元遂派軍與高麗兵和南宋降兵進攻日本。遭遇日本武士築壘頑拒,並受颶風毀滅,成為“神風”佑助的抗戰勝利。

明代長期遭受倭寇侵掠沿海。到明末清初,鄭芝龍,成功父子為海寇,至少實獲日本民間支助。荷蘭侵據台灣後,為鄭成功光復;後其孫降歸清朝。甲午年,發生中日戰爭,清國失敗,訂立馬關條約,正式割讓台灣給日本。

一孫化三分

推翻滿清的革命運動,孫文實為聰慧有趣的人物。他流亡海外,曾獲日本浪人並影響政府,給予頗鉅幫助。孫的“革命家”頭銜,也是日本人的發明和贈予,使他得以脫離“四大寇”的寇籍;孫在日化名為“中山樵”—中山為姓氏。但孫本人,終其一生,從未自稱“孫中山”。

如此,“孫文”從出生,到造反,到成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以後,再武裝革命,發號施令;最後,簽署遺囑,進入歷史,都一直用這唯一名字。至於“孫中山”代表親日派系的黨人,日後當權,給他的化名,表明信仰歸屬。另一名為“孫逸仙”,是英美西洋和後來蘇聯使用。

如果說,名字是代表一個人,此人有三名,代表其人三方面,或三重淵源。

第二次世界大戰,美國勝利,台灣復歸中國;當時政府,或仍因親日傾向,不接收琉球歸屬,讓日管理;及日本脫離被“佔領”狀態,暫為美國小弟,順勢連鎖台灣。

日本視台灣為己有,距離最近的菲律賓,不超過百公里,幾可算為接鄰。本來是囊中物;不圖十九世紀末,美國假造藉口,與西班牙在美洲交戰,竟然把其長手伸到亞洲,“解放”西班牙的殖民地菲律賓!誰知後來卻揭下面具,變成征服者,予以佔領。

美國的“門羅主義”(Monroe Doctrine),竟然擴展到亞洲來!侵犯到日本的生存和利益範圍,在日本臥榻之側酣睡,帝國的尊嚴怎能不受影響!這就為後來的戰爭,埋下了禍根。

大東亞獨榮

日本比較華人有更強的尊嚴感,也不喜歡“遠東”的概念。甚麼近東,中東,遠東?是中國天朝為中心?是地中海為中準?還不是大英帝國,自畫近,中,遠,出於帝國主義的驕傲!日本天潢貴胄可不能承認!於是提出“大東亞共榮圈”的口號,日滿同盟,實在為忍不下這口氣,仿佛援例作“亞洲門羅主義”的宣告—可能有些忌憚老牌帝國主義英國,只限於東亞,並非謙德。

及其由台灣南侵得勢,佔領諸島,改稱台中央山脈的主峰為“新高山”—帝國的新高;佔據新加坡,改稱“昭南島”,顯示所謂“大東亞共榮圈”,實在是“獨榮”!當然他們也不忘進行“復榮”—“台灣有事,日本有事”。

若主遲延再臨,可拭目以待,日本帝國東亞復榮,將要實現,惟絕非人類的福祉!

列國自有疆

神是公義的。律法規定:“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那是先人所定的。”(申命記19:14)各人應當以自己所有的土地為已足,因那是神賜給的;不能以任何的說詞,任意侵入他國的疆界,更是要敬畏神。

使徒保羅在雅典的時候,向眾人講起神的權能—

祂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被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使徒行傳17:26,27)

保羅講演時,腳下所踏的地方,亞略巴古,意思是“戰神之山”,原為雅典最高議會所在。其時希臘權力已式微,武略既失,文化猶在。他們該會懷念,當年亞歷山大策其有名的黑馬東征,越過亞洲邊界的英風。

亞歷山大知道,人類源自同一血統,當年屢遭波斯打敗,今佔有波斯;因此,與其君王一樣伏地跪拜,鼓勵將士娶波斯女子,因為沒有誰應具有種族優越感。

另例是腓尼基大將漢尼拔(Hannibal, 247-c.183 BC),越過亞爾卑斯山,縱橫羅馬十餘年,幾於就要完全覆滅他們,並未顯示哪個種族高明了。

人類的物質文明,是先發達於亞洲;埃及,巴比倫,及中國的貢獻,且不說輝煌偉大,確是無可爭議的。

啟示的宗教,由於神所揀選的希伯來民族。神子基督耶穌降世,是在亞洲;使徒自然都是以色列人;後使徒時期,神所重用的偉人,居然多來自非洲,其中傑出的奧古斯丁(Augustine, 354-430),連非基督徒也承認,為影響西方文化最為鉅大持久的人。

神權與民權

基督教傳入歐洲後,降及“發現時代”,秉承“神榮金—金榮神”(God, Glory, Gold)混合動機,越大西洋至美洲;繼而發起宣教運動,把福音傳播全地。可惜,蒙神特異賜福的美國,一度成為“城造在山上”,為主榮耀的見證;竟然淪陷為物質化的巴比倫,污穢罪惡滋生,誇口其“生活方式”,實在是羞辱主名,淫亂邪惡不堪!

美國徒然號稱基督教國家,實則沉淪至異教的水平之下。對外肆行侵略,掠奪;國內社會則惟知自私,貪婪,凶殺。民權領袖,連續遭害;還昧着良心,厚顏高唱“人權”,忽視國權,擴張霸權,輕蔑神權。求主垂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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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