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羅馬書13:1-3)
基督徒總要記得,神是萬有之上的掌權者。
基於這認識,不忘仰望神。掌權者先應有此認識。舊約歷史中,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為學這功課,付出很高的學費,才知道:“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祂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但以理書4:35)
在掌權者以下的,就要面對更多的困惑—為何神使用不義的,來管轄比較公義的人?這就涉及兩個問題:有關道德的,有罪的世人,其“善惡”,要從個別所領受的知識而定;有關歷史層面,人無從知道神的全部計畫。
使徒的書信,所論神的權柄,原則上是普世性真理;實踐上,由地方着足。
國家與政府
聖經所說的“教會”,有宇宙性(普世)教會,與地方教會之分。普世的教會,人無法看見,所以是“無形的教會”;有形的地方教會,是實施“愛鄰舍”,肢體團契的所在。教會的運作,自然也是地方性的。
書信的基本受者,是地方教會。聖徒事奉神,服事教會,共同發揮肢體的功能,也是在地方教會。
還有一個分別,是國家與政府。人民是屬於國家的,但政府是可見的權力官署;人民順服的政府,理論上是代表國家,但實際上未必與國家的利益一致。
現代人還有個複雜的情結,是對於政府形式的偏愛。從前的政治理論家,以為君主專制,寡頭政治,和亂民涉政,是交替的現象,並沒有優劣之分。而所謂“法治”,徒法不能自行,還得看誰在執法。
而政府呢?要看他是真正人民當家的主權國家,或是殖民地政府。
若有執簡馭繁,在實踐上來說,人民所見打交道的,只是地方政府;是這階級,管理稅收,施政。人民可以看見他們“佩劍”,或佩槍,但頗不容易想到“他〔們〕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羅馬書13:4)
這是說,地方政府基本的功能,至少是維護秩序與安全—在街道,上所有人的行止,表現有法;個人的安全,有警奸察宄的執法人員,是可見的權威。人民相對的有納稅的義務,以維持眾人政事的管理費用需要。
這是簡單公平的道理,人民既然從而受益,本於不虧欠人的原則,付出是當給的,“因為良心”。(13:5-7)
聖經時代和地區
猶太人有各自的地方“公會”,大致為自治政府,管理民事;全猶太地區,有“大公會”(Sanhedrin),維護全地區民事行政及宗教事務。
就是站在大公會之前,彼得和眾使徒宣告“順從神不順從人”的原則(使徒行傳5:29),堅持為光作見證;同時,接受其為“神的用人”。
耶穌在登山訓眾的時候,向門徒宣告:“你們是世上的光”—光與暗是普世現象,但燈光的實踐範圍,限於門內,是“一家的人”。使世人“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14-16)
耶穌接受彼得由天父指示的宣信:“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16:16)回到迦百農,祂與門徒當時的居在地,即面對政府來收丁稅—“恐怕觸犯他們”,就吩咐彼得去海邊釣魚,用從魚口裏取得的銀錢,繳納祂自己和彼得的稅銀。(17:24-27)這是符合祂教訓的榜樣。
不忽略世界
不過,光照在世界,是不變的性向。光,總是不會離開“發光”而存在。
耶穌宣示祂光明的國度,和祂的神性;有幾個法利賽人來警告:“離開這裏去吧!因為希律想要殺你。”意思要“夫子盍少貶焉!”
耶穌說:“你們去告訴那個狐狸…”表明主的使命不能因狐群改變,寧殉道成就神旨意。(路加福音13:32-33)
因此,主的門徒跟從主的腳蹤行。
亞他那修(Athanasius, c.293-373),不畏權勢,有“亞他那修反對世界”(Athanasius contra mundum)的稱號。這位“正統信仰之父”,不僅是登壇說教,主要與亞流異端搏鬥,不惜反對當世權勢,屢被放逐,以至於死。
安波羅修(Ambrosius, c.339-397)為米蘭主教,與羅馬皇帝提奧道修(Theodosius, 347-395)為友。提奧道修因地方政治衝突,令帖撒羅尼迦駐軍鎮壓,屠殺人民。安波羅修稱皇帝為“凶手”,禁止其進入教堂;直到皇帝公開作懺悔。後來,提奧道修臨終,枕安波羅修的臂膀離世。
中世紀的政教關係,是以安波羅修建立典範。他引奧古斯丁(St. Augustine, 354-430)歸主,並為其施洗。
近世社會道德敗壞,由於政治道德敗壞;而教會未能引導政治,該應負有主要責任,特別是在號稱“基督教國家”的美國,實在更是難辭其咎。
保利華(Simon Bolivar, 1783-1830)是拉丁美洲獨立運動最偉大的領袖,被號為“解放者”。他看透美國是藉“自由”的美名,給美洲帶來悲慘。
楚婁(Henry David Thoreau, 1817-1862)因美國侵略墨西哥是不義之戰;因此,拒絕繳稅,並被拘留一夜。後來一隱名親友代繳稅而獲釋。
近年的美國,不僅失去作光的責任,更為禍首亂源。
美國前總統布殊二世(George Walker Bush),捏造藉口,挑起二度侵略伊拉克,演成美國歷史上最長的戰爭,殺人多萬,耗費無算;並被判為危害人類戰犯。而美國眾多的宗教人士,竟然甚少斥責聲音,可恥的緘默,如同亞哈的先知群,似乎真理蕩然。
在一次記者會,有在場記者,脫下自己的皮鞋,向布殊當頭投擲。他並無意撲殺此獠,只是激於正義,想警告羞辱他一番,也未練習投手,並未擊中。雖然行為粗魯,不值得鼓勵,但發自正義,傳播大快人心,倒是可以列為續西洋“正氣歌”:“是為擲賊靴”。可惜,未聞經保存入歷史博物館。
至於興盛的基督教會,受到政府給予免稅優惠,仍然能表現作光,引導政治的功能嗎?無論產生如何出色的名嘴,和“基督推銷員”,仍然遠不及格—所需要的,必須有先知以利亞的聲音,耶利米的眼淚,充分見證“耶和華的言語”不稀少,率民以正。
聖徒的責任
你在患難之日若膽怯,
你的力量就微小。
人被拉到死地,你要解救;
人將被殺,你須攔阻。
你若說:這事我未曾知道!
那衡量人心的,豈不明白嗎?
保守你命的,豈不知道嗎?
祂豈不按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嗎?(箴言24: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