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還願,必須天天許願。許多人只是天天許願,嘴脣夠忙碌的,手卻清閑,不顧還願—遲延,或留給別人處理,是不應該有的事。
怎能不如此?必須得長存感恩的心。
雙子還沒有生出來,是在利百加從以撒懷孕的時候,神就應許,大的要服事小的。雅各卻不必要的弄詭計,騙取已經屬於自己的長子名分—多此一舉,以致必須逃難,到巴旦亞蘭舅家。途中夜宿野地,神在伯特利“天梯”的夢中向他顯現。雅各向神許願說:
“神若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又給我食物吃,衣服穿,使我平平安安的回到我父親的家;我就必以耶和華為我的神,我所立我柱子的石頭,也必作神的殿;凡你所賜給我的,我必將十分之一獻給你。”(創世記28:20-22)
這所許的願不失其精明,但也實在幼稚。不過,以後到今天,許多人連什一奉獻都作不來,其他更談不上了。
草莽英雄耶弗他,後來成為以色列的士師。在率領以色列人與亞捫人侵略者作戰前,
耶弗他就向耶和華許願說:“你若將亞捫人交在我手中,我從亞捫人那裏平平安安回來的時候,無論甚麼人,先從我家門出來迎接我,就必歸你,我也必將他獻上為燔祭。”(士師記11:30,31)
實在說,他的存意不錯。凱旋的英雄,不誇揚自己,立碑造像,作他的最高領袖,是為表示戰爭的勝利,完全在於神,自己不配佔神榮耀;卻失之於過激,昧於真理—絕不應該把人獻上為燔祭。他以為將會是僕役人等先來迎接,豈不知連奴僕的性命也是人命。結果,意外的是他所愛的獨生女兒拿着鼓,跳舞出來迎接他!既然向神許願,不能挽回,又沒有明白真理的先知在旁建議他,結果是痛失愛女的悲劇。(士師記11:34-40)妄言輕許者戒!
在以色列進入王國時代的轉型期,有個以法蓮女子,可以作為母儀典範—哈拿的許願。她因無子,雙妻爭寵,
哈拿心裏愁苦就痛痛哭泣,祈禱耶和華;許願說:“萬軍之耶和華啊!你若垂顧婢女的苦情眷念不忘婢女,賜我一個兒子,我必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不用剃頭刀剃他的頭。”(撒母耳記上1:10,11)
結果,神賜給他撒母耳,照她所許的願,作拿細耳人,成為摩西以後最偉大的先知,士師,奉耶和華的命,膏立以色列的首位王掃羅;並在掃羅悖逆違背神,被神棄絕後,又再奉耶和華的命,膏立合神心意的王大衛。
掃羅多疑善妒,貪權戀位。從來沒誰叫他立即失業,限時移交;雖然大衛是他女婿,但無奈他心地狹窄,心機用盡,絕不曾給大衛好日子過,追殺他,直到大衛地上絕了生望,全心轉向神:
我要永遠住在你的帳幕裏。 我要投靠在你翅膀下的隱密處。 神啊!你原是聽了我所許的願, 你將產業賜給敬畏你名的人。… 這樣,我要歌頌你的名直到永遠, 好天天還我所許的願。(詩篇62:4,5,8)
大衛在困難的時候,心裏發昏,走投無路,只有投靠耶和華,在主那裏,尋得安全和溫暖。
神聽了他的祈求;他得了產業,作了王,作了詩“交與伶長”,配了音樂,唱得好聽。事已過,境已遷。以色列王大衛不再受迫害,不再逃難了。他仍然天天還所許的願。這才是真的難得。
如何天天還願呢?不必是天天獻祭,天天繳納十分之一,而“稱頌祂的名,天天傳揚祂的救恩”(詩篇96:2)可作得到。“我們應當靠着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脣的果子。”(希伯來書13:15)
這總比稱揚自己,或稱讚人好。
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 1735-1826)自約的規律,是不稱讚活的人,最尊敬的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和華盛頓總統(George Washington)在内,平生持守。因此,永活的神是最應該稱頌的,可以天天還願。
智慧王所羅門如此說:
你向神所許的願,償還不可遲延, 因為神不喜悅愚昧人; 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 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傳道書5:4,5)
欠人債不還,難算得誠實人。向神許願不還呢?不僅不誠實,更是不敬畏神。豈能不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