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到一個世紀前,華人的商店壁上,常見貼着“現金交易,概不賒欠”的字條。其實,賒欠還是進行的,不過只限於熟識可靠的客戶;當時流行的方式,是用一個小摺子,比今天的信用卡少許大些,取貨後記在上面,由買方帶回保管,下次交易再帶來記帳。這種方式行了不知多少代,很少聽說有爭議。所以可聲言,信用卡是華人的發明,也不為過。
慎選出借對象
進到工商業時代,現金的流通減少了,“賒欠”的交易方式大量增加。搞經濟的人相信“消費刺激生產”,“先享受,後付帳”;並且把賒欠稱為“信用”,名字好聽些,叫人容易入彀。不過,過分的使用信貸,會造成經濟危機。
聖經有正確的生活原則,自然也包括理財:“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箴言19:17)
多年前,美國就有人說:“銀行是借錢給不需要的人。”聽來不免感覺功利主義的冰冷殘忍,只借給不缺乏的人,是說用於研究,發展,投資,運用智慧,自是好事,不能慷他人之慨;莫怪以贏利為目的的商業人,他們不是慈善機構,極少興趣於血本無歸的生意。
至高的神當然是絕不缺少,也是最安全的借方,適合善經善營人的借予條件;不過,祂的借貸代表和方式,有些不合貸款考慮—“憐憫”?不該是貸方的思想的;“貧窮”,不正是冒險性大的對象嗎?現在就看你信不信得過“承還保證者”的簽署價值了!
認識借方代表
當然神不會親自向誰借貸,但祂的代表人會出現在你面前,化裝成不同的形象,有時衣裳並不華美;也曾有不少自稱是神的代表,實在並不是,要看他如何使用所得的款項。中世紀有的羅馬教皇,借款去擴充武力,作小軍閥的資本,會合神的旨意嗎?近年還有宗教人,搞錢用來推銷半裸體的歌唱片,恰巧表演者是他妻子!誰能想象這種人物也自稱代表神,可信嗎?
借貸不求利得,也不可隨便。雖然並不是甚麼新觀念,是聖經教導神子民的責任,是“愛鄰舍”的基本。“你借給你弟兄的,或是錢財,或是糧食,無論甚麼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借給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給你弟兄不可取利。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所去得為業的地上,和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申命記23:19,20)
有時可以照神賜的智慧,張開手給予。“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箴言3:27)
這是自己“手中有力量”,不是取別人的財物;還要給“應得的人”,不是愚昧的給不配得的人。
對於閑懶不肯工作的人,或有浪費,貪賭惡習的人,聖經早載有勞動階級的憲法:“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飯。”(帖撒羅尼迦後書3:10)因為由於病弱等原因,失去勞動力,不能作工,教會應該負責照管;但另有人四肢不勤,甚或到處遊蕩,自命“神的工人”,卻沒有教會的印證,沒有神的呼召,顯然屬於“不肯作工”分子,當然沒有接受供應的資格。
存着盼望撒種
使徒保羅寫道:“如經上所記:‘他施捨錢財,賙濟貧窮,他的仁義存到永遠’。那賜種給撒種的,賜糧給人吃的,必多多加給你們種地的種子,又增添你們仁義的果子。”(哥林多後書9:9,10)撒種的要存着盼望撒種,因為必有收成。有盼望的人,才可以力上加力。
美國有個銀行家,在經濟困難的時期,他照樣貸款,但沒出甚差錯。問起他的秘訣。他說:“客戶來見我的時候,我把一碟花生米擺在他面前;然後注意看,如果他先吃小的,後吃大的,就表明是穩當的借貸對象。這樣試過,從未錯失。”給予別人,必須相信那是借給神,播下善種,知道不是徒然,必然有收成(加拉太書6:9,10)。
祝受神託付的管家,應該忠心有見識,作好借貸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