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子聽父親的教訓;褻慢人不聽責備。(箴言13:1)
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言13:24)
在這談人權的時代,人各有權,傳統有權的人,就得受些限制。人民爭權,相對的,必須得限制君權。兒女擴權,相對的,必須得節抑父權。提高女權,相對的,必須得壓制夫權。於是,現在如果誰再講“君權神授”,不會再有人反對,而是當作笑話,沒有誰屑與他爭論。同樣的,婦女的“三從四德”,也被當作垃圾丟進時間的廢物堆裏。同樣的,過去把兒女當作產業的觀念,也被迫收拾起來了。
近代流行創節,以紀念鬥爭的勝利,要求社眾予以重視。因此,獨立節,婦女節,勞動節,建軍節,就紛紛產生了,表示得勢。說來似是諷刺,父親節卻是失勢分子的節日。作父親的,如果一年三百六十六天中,忽然在這天被捧上高位,甚至收到孝敬的禮物,不必受驚若寵,應該謹慎檢討,自己有沒有盡責,用句合時的話:好好為人民服務。
在古舊的日子,談甚麼“士之子恆為士,農之子恆為農,商之子恆為商”。因為父親是最近距離的知識傳授者,“作之親,作之師”是同等級。周秦以下,有了讀書考試流行,產生階級流動。到了晚近科技挂帥,老人家如果也想捧手機進入“低頭”代,消磨賸閑時光,還是向孫子請教,比向兒子請益更為有效。父親的尊嚴,行情就不怎麼高了。所以父親節的存在,成為必要—不僅補救多時的冷落,也使失去時效的“賸閑”人物,得些精神補償。
不過,有一件非科技可改變的事實—父親總是生在諸子的前面,還是具有“起跑”優勢,有些可用的經驗,不會被淘汰。美國文化是以放縱為自由的,發生了不少問題,原因是有養無教,孩子感覺失去引導。於是有“虎媽”,聽來使人毛骨悚然,但可以補偏救弊。可是如果家庭制度還未流失,仍有父親在其位,父嚴母慈的觀念更合理,也更自然些。
對於華人來說,“虎父無犬子”比較自然些。當然,不是每個作父親的都配稱為“虎父”。無可爭議的,父親對於孩子性向的養成,極有影響。基督教基本上承認人性的敗壞,但不忽略法制和教導的重要。加爾文(John Calvin, 1509-1564)以“預定論”知名,最為了解人性的敗壞,所以更注重法治和教育,預備人領受救恩。在他指導下的日內瓦,當諾克司(John Knox, c.1514-1572)身臨其境,以為是模範城市,仿佛人間天堂,從而導致其畢生致力於蘇格蘭的宗教改革。而對於法制和道德的型造,應該是由父及子,最為自然。
在兒女踐行宗教信仰的道路上,父親是神基本的典型。
聖經中教導父母管教的重要,有這樣清楚的訓示:
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祂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祂得生嗎?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希伯來書12:5-10)
雖然不是着意提倡父親的權威,而是教導神的管教;不過,父親代表神的地位,因此聖經着重管教—體罰,特地要給孩子痛的記憶。相信沒有誰認為聖經不合時代—寧可說時代不合聖經,需要悔改。不過,管教要有正確的目的,萬勿只圖泄忿;管教要有正確的方向,不是鞭策孩子效法世界。
隨着時代改變,“暴君”大致消失了,“虛君”大為流行,可是“明君”還是照舊需要,或更為需要的。同樣的,現代的父親,不用說已經被革掉“暴君”了,還是勿作虛君,應該作“明君”才是。
要相信,神的旨意是造就祂的兒女,如使徒保羅所說:“這權柄原是為造就人,並不是為敗壞人。”(哥林多後書13:10)作神兒子也作人父親的,要善用所交託你的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