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告訴門徒,要他們儆醒,作智慧的童女,隨時準備祂再來:“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接着,就說一個有關天國的比喻,好比一位主人往外國去,按僕人各自的才幹,交託他們銀子,要他們經營運用,到回來的時候交帳(馬太福音25:14-30)。
那領到五千銀子的僕人,果然不負所託,因為對主人有愛,不避勞苦,勤奮不虛耗時日,“隨即”去作買賣,百分之百的盡職忠心,以智慧投資運作,在本銀之外,又賺了五千;另外一名受託二千銀子的,也照樣的勤奮經營,選擇冒險,另賺了二千。他們恩賜不同,卻都是百分之百忠心於主的託付,所以領受完全的賞賜。只有那領一千銀子的僕人,懶惰假作聰明謹慎,知道多作多錯,少作少錯,不作不錯;他沒有愛只有懼怕,不願冒風險作錯到時求饒恕;而認為主人苛刻,堆砌託辭說:“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裏。請看,你的原銀子在這裏!”(24,25節)可是主人清楚自己的品格,不僅識透那僕人的懶惰,還知道他的惡,所以以己度人,把他的惡反射在主人身上。因此,責問他連去定期存款都不肯作,顯明是懶惰不忠心;宣布他嚴肅的判斷說:“你這又惡又嬾的僕人…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28,29節)追跡基本的原因,是他根本就沒在意主有回來的時候,所以不作一事。觀念錯誤,所以沒有作為;因為人不僅不當作為要受罰,當作為而不作為也要受罰。
在當時的文化設境,主人有絕對的主權,作自己的決定,不必徵求甚麼人的意見,沒有誰能夠質疑其公與不公;現在的人,才會有平均的觀念,認為“不公”。其實,還有更重要的一層,這裏所說的“有”和“給”,都是交託的意思。受託的人如果自私,不管不顧別人,有負主的託付,就是不義。不義的管家,和不理解主人處分原則,都在於自私的障蔽。
受主託的必須要正確運作,不論其才具如何,才幹或大或小,總是要想到別人。自私的人,只想到自己,不想到主人,不想到別人,才會掘地埋金,那跟不出於地又有甚差別?今天仍然不乏這樣的人物,坐擁億萬之富,死寂的沉埋,對於人類也沒有任何利益。
在路加福音記載的比喻,主設定另一種情形,是領受的恩賜相同,但運用和結果有差別,報賞也就不同。(路加福音19:11-27)
按照當時的境況,統治地區的王,並不是獨立政治主體,需要向羅馬帝國執政者獲取正式“授任”,因此在經文中稱為“得國”;而領主繼承人是“貴胄”。當時的情況,交通需要相當的時間,到達京都還要等候費時,不可能很快回來。因此,在離開自己封地遠行的時候,他召了十名僕人來,每人交給一錠銀子(mina,約為一百天的工資),叫他們作生意得利。幾經延遲,過了相當長的時間,正式領受王位,戴着冠冕回來了。擁有更高權威的王,叫僕人來,要知道他們經營的業績如何。頭一個上來報告:“主啊!你的一錠銀子已經賺了十錠。”主人說:“好,良善的僕人!你既在最小的事上有忠心,可以有權柄管十座城。”第二個僕人也來交帳說:“主啊,你的一錠銀子已經賺了五錠。”主人說:“你也可以管五座城。”(15-19節)他們所受的託付相同,經營成效卻有差別,原因在於勤勞的程度不同;也就是當主人不在眼前的那段時間,正足以顯示僕人的忠心;這些僕人們居然獲利如此豐厚,有十倍五倍之多!雖然說來數額到底不大,卻獲得主人交付那麼大的權柄,管理十城五城的行政,足以顯明主豐富的恩典賞賜,和祂運用的自由,超過人所求所想的。對於那為自己不作一事託辭,肆意評斷主人的惡僕,顯明不堪重任,主人就褫奪原先所託他的,交給忠心的僕人。
旁邊站的人,忽略主權的意義,只着眼於賞賜公平,提出他們的意見:“主啊!他已經有十錠了。”(25節)主人為勉勵其餘的人,耐心的解釋他這樣處分的原則:“我告訴你們: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25-27節)在此,我們不能以現今選舉的思想,解釋言論自由甚麼的,而該注意拒絕主作王的人,他們各自行動處事,不順服主的原則和法律,只有遭受滅亡。
這兩個比喻,是為教導我們,盼望主的再來,敬畏主,忠心於主所交託我們各人的,不自私,盡心盡力的忠心事奉。使徒保羅說:“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秘事的管家。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哥林多前書4:1,2)到那日,我們永遠的萬王之王基督耶穌再臨,必照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主必快來!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