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道的三度:見算幹

新加坡的車特貴。拗不過人的勸說,我們買了一部舊車(後又賣去)。因為不甘願破家買車,私訂了3-S標準,與大英帝國的殖民地3-S政策全沾不上邊,是:Starting, Steering, Stopping,就是要能夠啟動,掌握方向,及時停住。這是最低限度的要求,缺一件就麻煩了。後來有人建議加一個“S”:Safety(安全);駕車要顧到自己安全,別人安全,那是道德考量,不關買車;況且如果車能動,行,止,自然會安全。不過,這還是基本的條件,要更進步才好。

現在我要說的是,這文字宣道的原則,也適用於登壇作有聲宣道,及一般講道或任何詩文。用梧德務滋(William Wordsworth, 1770-1850)的方式,可以這樣說:

  • 熱情洋溢冷靜處理
  • 設定方向趨達目的
  • 不落俗泥力求清晰
  • 勿衒自己未竭而息

首先,注意如何開始。一個不平淡的開始,會引起讀者的興趣,這是顯然的事。不過,如何運用恰當,要不譁眾取寵,又不陷於低俗,是不容易的事。“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的話,不僅適用於宣道,更應該看為宣道首應注意的事。這要對主題有充分的思考,準備;平時還要博覽深思,不是臨陣磨槍;當然,還要虔誠禱告,知道自己缺乏,完全奉獻在主面前,謙卑領受上面來的信息。我們看主耶穌和使徒所傳講的信息,通常都是起於日常生活中相關的事;但不是隨意亂扯,而是可以歸納出一個原則,應用到所要講的主題。據說,有一位大屬靈人,至少想表明自己屬甚麼靈,登壇說教,亟想收給聽眾下馬威的效果,宣告:“我在上台之前,還不知道自己要說甚麼。”言外之意,是順從聖靈的引導。會後,在聽眾裏有人對他說:“就是你下台之後,我們還是不知道你說甚麼!”

其次,進入主體部分:熱情是必要的,但必須加以控制,不要使其成為野火,只能破壞,沒有建設性的效果。我們都知道,野火和有限制,有系統的火不同:從家庭用的灶,到煉爐,到各種燃燒的發動機,汽車,飛機,都是經過細心處理的熱能,才可以成為實用的能力,我們都看得見,人類也受其惠。你要說甚麼,說得使人能夠明白,切不要忘記你的目的,萬勿陷於遊蕩無定,和拖泥帶水。同時,無論你有甚麼“感動”,或來自甚麼“靈感”,可不要以為別人也會同感,因此要用共通的語言,清楚加以說明。這是要叫別人知道你說甚麼,還有,為甚麼這要樣說。

最後,要尊重讀者或聽眾,不要超過人家注意力的極限,和忍耐的極限。即使是你一生中最後的講道和寫作,也沒有權利要求所有的人都貢獻他們的生命最後一刻。但恩(John Donne)譏諷當時英國清教徒的講道,長似無盡,說他們多以織布為生,每不吝多用布料。這話確有些道理。文章或講道,並不是越長越好,正如裁製衣服,不能忽略樣式藝術。所以剪裁的藝術,不可或缺。如果你有些次要的東西沒說,誰也不能指是錯誤;但如果棘棘不休,暢所欲言,未必是別人所欲看欲聽。如果完全缺乏創見,寧可“靜默不言也可算為智慧;閉口不說也可算為聰明。”(箴一七:28)如果說靜默是金,及時的結束,可能是更寶貴的鑽石。當然,為了造就別人,不論文宣或講道,都必須有適合的應用,才不會流於消閒作品。

在宣道方面,二十世紀初,華人教會就倡自立,自養,自傳,早已經耳熟能詳,是3-S的認知。不過,對於另項3-S則欠缺注意,就是靈命之外,還得加上:策略,技巧,努力( Strategy, Skill, Strife),簡單說來,可以稱為:見,算,幹;就是有戰略上的創見,戰術上的籌算,戰鬥中的苦幹。這說法聽來或許不夠屬靈,但這絕不是未把聖靈算一份,實際上卻是讓聖靈作主,付之實在行動,甚為重要。而今天有不少人高唱所謂“屬靈”者,往往僅為鑽求字句微義,雖顯示深奧,於生命敬虔上,並沒有實際價值。

講到宣道,不能忽略文宣。今天的教會或機構,只把文宣當作宣揚自己工作,徵集捐助的手段,很少以為文宣是宣道的部分。因此,我們就必須提到“3-D總動員”Drafting, Duplicating, Distributing,寫作,複製,發行,三者必須配合。現在必須說明,語言的宣道,也同樣是向公眾宣告,屬於Publishing,和譯為“發行”的字相同,意義相同,所以是傳播的最重要部分。

不求表現自己,本來是宣道的基本品德。實在說,自衒的動機,是把自我當頭,不是求別人的益處,至少是當作次要,不是任何發表應有的態度,更不要說違背基督徒的原則了。單就為文來說,不必要的炫露,扯離了原來目標,是自我暴露,是淺薄的確證。實在說來,我們任何人所知道的事物,總是遠趕不上不知道多,用不着掩飾,似是“天經地義”。只有故意炫露,是公開告訴人,原來他要掩飾自己無知,根本是不智慧的事。

從前我們常認為,基督教文宣的要務,在於培養作家;其實,推廣是文宣必須突破的瓶頸,否則縱然瓶有水,不論是敘加雅各古井的水,加利利的湖水,甚至生命活水,也難免倒不出去。

識字,是一項恩賜。因此,文字宣道,或傳播好文章,是隨之而來的責任。不過,單識字不夠,真正的識字,在於懂得欣賞,跟識貨的意思並無不同。這也正是聖經所說的,靈命長進才可以分辨好歹。對於甚麼才是“好”的正確評值,再重要不過了。如果誰不幸真不知道欣賞別人的作品,肯定自己不會寫出好的作品。那除了勤於讀經和禱告之外,基本是該多讀些文學書和詩文。如果能夠分辨甚麼是好的以外,自然沒有不介紹給別人的借口。

使徒保羅告訴屬靈的腓立比教會,在品德之外,清潔,可愛,可稱讚的,也都要思念(腓四:8),有這樣的認識並實行,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知道好而不介紹給別人,那不是懶惰,就是嫉妒不願別人得好處了;這兩種問題,都是靈命的致命傷,絕不該縱容其滋繁下去。從正面說,介紹推廣就是傳播好信息,並不是次等的聖工,而正是文字事奉最重要的一環,像講道一樣,比寫作和複製更要緊,千萬不能忽略。若沒有成功的推廣,福音就出不了門,只成為孤芳自賞,或等而下之,敝帚自珍。而這項偉大的事工,並不需要甚麼商管專家,市場經理,是所有基督徒都可以作,也都該作的工作,真是責無旁貸;你我手中不一定握筆,但確確實實握有教會復興的鑰匙,你可忍收而不用嗎?

這樣說來,文宣工作最大的問題,是在於信徒不知道甚麼是好文章,知道了,又不肯介紹別人。如此,文宣的前途,不問可知。病徵之一,是出版者儘推崇翻譯作品。從前說,文人的毛病,在“文章是自己的好”;現在可不同了,文章是別人[洋人]的好,只限洋人!該額手稱慶嗎?不。當然,在基督教華人文學品質,少有可稱古典之作,那是出於歷史因素,無可爭議;而且過去的西方基督徒,靈命與品德並高,確是經典之作,值得精讀,實在無以過之;就是現代也有不少洋人的作品,確實下過研究的工夫,水平很高,但也並非盡然。不過,如果因為洋老闆都是對的,崇洋媚洋,以為黃頭髮是頭腦好的證據,那就不可了。其實,在研究古典作品上,華人的機會和條件,保守的說,也近於相等;而洋人也有些作品,其濃厚的商業手法甚重,華而不實,靠推銷造成盈利,所以不能一概視之。

在這裏,我們可以借鏡於近代中國歷史上的發展:先是模仿,翻譯,一切靠進口;後來則致力於自強,研發,製造,建設。科技方面,因為已經有既存基礎,一個世代的時間,就可面目全新。在基督教文學方面,若有較長的眼光,以極微的投資於培育人才,研讀,寫作,發佈,十年必然有成。今天的傳播科技已經進步飛速,而且所費低減,希望教會有心。

華人基督徒,也必須注意推廣文宣,發展推廣的恩賜,培育推廣的人才,每一基督徒,更當認識文宣就是傳福音,以此為自己的責任。

2013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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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