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共同的觀念跟信仰及宗教行話

近來台灣有個連勝文,有些童言無忌,口沒遮攔,把其領導人比作“丐幫幫主”,大概意思是指領導人有勢無錢。是真話,有效的表達,卻引起慣聽好話者的反對。如果效顰東施,也說幾句良藥苦口的話,略換聽慣好話的口味,用於華文基督教圈子現在涉及的問題,應該稱為“薛蟠傳人”,可能距實況不遠。當然,這說法僅是說紅樓夢中人物薛二爺語文方面的失檢,並不討論生活和品德,請毋誤會。

我們聚會,自然該談教會的事,或更狹窄些,談漢語宗教聚會的事。我故意這樣說,是刻意如此,因為有些人說基督教會不是宗教。當然,有分於“宗教團體”登記的,必先承認基督教是宗教,才可以求取別人的同意。我們都這樣,不必抱歉,倒是自以為非宗教的人,該來說說看。

宗教有甚麼錯?

在些年前,西方國教人員稱自己信仰的基督教為宗教,真宗教,唯一的宗教;而反國教者,則說自己不是宗教,是教會。其實,“宗教”並沒甚不好,其字源是“連接”的意思,人身連接的筋(ligament)就由此來,所以基本上不妨看作醫學名詞;宗教(religio)是重新連接過,連接得更堅固,衍而至於連帶,聯繫等。對於基督教似更有意義;因為這表明與神與人恢復聯合(參弗二:13-22)。可惜,不宗基督不從教訓的人,竟然莫名其妙的反對;不僅如此,連組織(organization),肢體(member會員),也由之而來。這樣,有人詆斥組織,稱應該是“配搭”“安排”,直是好笑,也是飲水而不知源,豈僅不思源已哉?

至於中文的“宗教”,也同樣恰當。“宗”是宗從,作基督門徒是跟從基督所行的;“教”是教導,遵守基督的教訓。這絕沒有甚不對,也用不着羞愧,倒是不如此行,才是可羞愧的。

基督教與教會

基督教是信仰基督,前面已經說過。不過,要清楚,基督教不僅是信有神。有人說,他在以前是無神論者,現在是基督徒。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因為從不信神到信有神,可能是泛神信仰,或多神;即使信一神,也並非只此一家;只有基督徒是信神子道成肉身,在十字架受死代贖,復活,因聖靈感動,使信祂的人得稱義,得永生,作神兒女。

這新的族類,合在一起,稱為教會。簡單說,是信的人的聚合體。

去歐洲旅行的人,難免參觀教堂,有時會激起對昔日盛況的感懷。有個遊客看了堂皇偉構,像門徒在橄欖山上的觀感:“多偉大的教會!”旁邊有位牧職裝束的人說:“教會還沒來呢!你得多等十分鐘。”

但有人習慣稱“一間教會”。其實,如此說,有兩個語病:“一間”在量詞上,是用指一幢建築物的部分,只是一個房間;這個誤用,是戰後南方人開始的。另外,人不能稱“間”,信的人集合也不是“間”,無論是個人或集體,都沒有稱為“間”的例子。聖經的用法是“一個教會”,“眾教會”。這觀念重要吧!是告訴我們,不要把眼睛放在建築上,以致忽略為主得人;建立人,不在建築第一。還有,基督教會要“各房(間)”聯絡得合式,成為靈宮;如果“離間”而孤立,豈非不必聯絡?

甚麼是道?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於父同在,且顯現於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 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使你們的喜樂充足。”(約壹一:1-4)

中文聖經譯本中的“道”字,譯得很恰當。不過,新約聖經作者,就對合宜表達感到困難,為免混淆,對成為肉身的“道”特予界別為“生命之道”,顯然與講道,能言善道,絕不相同。儘管如此,問題還是難免會發生。不學無術,或別有居心的人,望文誤義,在錯誤使用“道”這字上面,發生離經叛道的嚴重事件。在幾年前,有人把聖道與道家旁支的道教連了宗,如此膽大妄為,連道家都不敢為,不屑為,挂基督徒之名者,竟然為之!就是有人著書立說,走本土神學路線,宣傳“老子是基督”。

其實,即使一神的猶太教,也與基督教不同;只有基督在十字架上為贖我們的罪受死,聖殿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信的人藉這又新又活的路,得以進入至聖所,這才是基督教。

非此即是“賊夫人之子”,“謬種流傳”,明顯是是“假師傅”!老子是道成肉身嗎?老子曾釘十字架死而復活嗎?老子是無罪而能為人贖罪嗎?這是否認了基督的救贖,“連買他們的主也不承認”(彼後二:1)!所以我們有責任警戒,防備。

簡毋失正

洋人用簡稱,如果可能,總是顧及其合成的涵義,至少儘量避免不好的涵義。華人照樣學樣,則有些橘逾淮則枳,弄得神佛滿天,貽笑大方。且從訓練幹部的神學院說起。

從前的中國教會,神學院很少,幾乎不存在簡稱的問題,也未見誰因講多了,寫多了一兩個字,就累得“燒盡”,更沒聽見要求加薪罷工的事件。華北神學院,就說“華北神學院”,沒有誰倡用“華神”“北神”,華東也是如此;如果連續講多了,可以用“華北”,“華東”;彼此互稱用“貴院”“本院”,近人稱“我院”,並無不便。

前幾年,聽說有人在倡辦金門神學院,不知簡稱定為“金神”或“門神”?金鍊神學院如果成為“金神”,則會門庭若市;但他們不此之圖。也沒聽說老牌子的“金陵”有意簡稱“金神”,可見還有人不為簡圖金。簡是為了便,如果簡而不明,或簡而近褻瀆,寧繁勿簡。“三一神學院”不取“三神”而守“三一”,是明智之舉。“新神”之稱嘛,不見得多麼高明,既有新神,舊神該如何處分?況且自有永有的神,無法說得上新,除非有意褻瀆,或存意譏諷;還有,那是否表明背棄“古道”呢?好在大家相信“新神”不是“新神學”,不過也希望創此簡名的人再思。

有個從“地獄”拯救的故事。

李愛銳(Eric Henry Liddell,1902-1945),是“火戰車”的主角。這位奧林匹克金獎運動員的蘇格蘭飛人,奉獻往中國作宣教士,也死在中國。他的父母James & Mary Liddell,原派駐內蒙古宣教,因為庚子義和團事件移往天津。1902年,他們生了第二個孩子,新嬰孩的父親,興沖沖去領事館登記。途中遇到了一個朋友,問他新生兒甚麼名字,父親說叫Henry Eric。朋友連說:“不可!想想看,孩子進了學校,同學發現他名字簡寫是HEL,與`地獄’(Hell)相近,大家取笑他,怎會受得了?”父親沒堅持自己的權利,及時給兒子名為Eric Henry Liddell。這是我們所知道的李愛銳。

新加坡的金融管理局,簡稱MAS,是很好的個例。外國使用簡稱,一般都能注意,我們華文教會也不該忽略。當然,我們不能期望人會全明白,智者千慮,還不免一失,請教別人,不失為好主意。是嗎?

知識與靈恩

現在影響華人教會合作的另一件事,是靈恩問題。對於華人教會來說,是神學家賈玉銘牧師,始用“靈恩”這名詞。簡單說,就是聖靈的恩賜。照今天一般的標準,他自己也可算是靈恩派。不過,他不偏於靈恩。如果用二分法,靈恩與知識對立,賈牧兼具二者:他注重禱告,靈命高深,又是當時華人唯一神學家,正像美國早期的愛德務滋(Jonathan Edwards)。他創“靈恩”之名而不曾致其力反靈恩。所知不多,而保持冰冷教條,淺薄而稱“學術”自掩其短的後輩們,不可不注意啊!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英國大學生中,有過持續的復興。神所使用的器皿,是鍾馬田(D Martin Lloyd-Jones,1899-1981)後有司陶特(John R.W. Stott,1921-2011)。鍾馬田生於威爾斯,初習醫術,曾是英國王室的心臟醫生,後來繼摩根(G Campbell Morgan)任韋斯敏斯特會堂的牧者。他大有學問,是改革宗信仰,考究歷史上的宗教復興,傾向於承認重生歸正基本是聖靈的工作。司陶特則注重講道,教導知識。其實,是相輔相成的。後來傾向知識,學術,現形明顯可見。

靈恩實不僅在外表活動,承認主名就是出於靈恩。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說:“我告訴你們:被神的靈感動,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若不是被聖靈感動,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林前一二:3)

聖經的著作更是出於靈恩:“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17)

不過,現代靈恩運動所偏愛的,是“神醫”(Devine Healing)。明顯的是不均衡現象。不知道我們可想過,耶穌的使徒當中,沒有一個是以奇病重症得醫好成為使徒宣傳號召;拉撒路從死裏復活,當然可以晉位使徒吧?沒有。他連說句話都沒有!聰明的財主倒想過,如果崩逝的乞丐拉撒路能夠復活,該能得一批跟從者,至少有其五名群眾可以因而相信;但亞伯拉罕不予採納。再看教會歷史中,沒一名神所重用的人是病好蒙召的,一個都沒有。那麼,據此推斷,今天教會中的“神醫熱”,是否似乎可能超越常軌呢?為甚麼常有牴觸法理的事件呢?該留心觀察,好好思想。當然,我們不為他們的失敗高興,還是要為他們禱告。

不過,我可以想像得到,有人會振振有詞的拒絕:我們有的是錢,有的是人,是神賜福供應的憑據,怎麼會有錯誤?哪需要聽你的?甚至可能引經據典說:“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羅一四:4)說得好,卻是可怕的邏輯。這樣,只有為他禱告,求主憐憫。

在幾年前,“靈恩派”已經超過基督徒的半數。同為基督徒的,該如何對待靈恩派信徒,如何分別“順着聖靈而行”,和與聖靈相爭的作為?是真實的問題(參加五:16-26)。

福音並不是冰冷的教條,也不是狂熱的動作表現。我們不是必須在二者之間作選擇。靈恩的主要表現,在於靈力和靈果,即是工作上和生活上的見證。使徒保羅是這樣,華人近代的宋尚節,王明道,賈玉銘,也是這樣。他們的能力,生活,道德,文章,都表現出靈恩和知識並豐。如何達到均衡發展?教會先進已經有不少討論,還有待於實踐。還有,宗教不是關起門來搞窩裏反,信仰要融入文化,因此,禮節,語文,都需注入生活,才可以活水湧流,有希望成為真正確實有據的復興。

當然,更正教不堅持教皇沒有錯,更沒有教皇;所以我們自然該有更正的餘地,這也是教會聯合的效能。

2013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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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