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迦博:國權與國恥

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箴言第十四章34節)

在二十世紀初的中國,有許多“國恥紀念日”。對於在那時的小學生們,可真是歡樂的日子。因為那些天要停課放假紀念,小朋友們想,可是最好不過了,心中惟恐“國恥”太少。那些甚麼“恥”,對他們可太遙遠了,不用上課是真的。

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叨美國人再次拯救世界的光,中國也列為勝利的一方。因此,取消紀念國恥。不過,沒有紀念國恥,並不等於沒有可恥;繼之而來的,是貪污不以為恥,腐敗不以為恥,走私,販毒,套匯,都不以為恥,成為無恥之國了;只持正守道,循法安貧的人,反遭譏笑;惟利是競,道德淪喪,國之無恥,是為可恥。結果不問可知。

今天的中國,已經不必受人家欺凌了。小朋友們,都沒聽說過國恥的事。但道德敗壞,價值觀念喪失,價格決定人生方向,正是可恥可憂。

說到聖經中的以色列人,先是民不知恥,然後國破家亡,被擄異邦。後來,他們學會了紀念國恥。

人當知恥

以色列人既然有不少“國恥”,他們紀念的方式是“禁食”。被擄異邦的猶太人,每到五月,禁食紀念耶路撒冷被攻破(耶五二:12,13)。巴比倫人滅了猶大國以後,設立為省,委任基大利為省長,卻被另一股勢力假愛國之名殺害(王下二五:23-25)。這樣,家國破敗的被擄人民,開始紀念五月七月的事變,禁食以為紀念(參亞七:5),幾七十年之久。

當然,以色列還有更早的國恥。老士師祭司以利,有兩個邪惡不法的兒子,因為父親放縱他們行惡,不知悛悔,在與非利士人作戰時陣亡,並導致神的約櫃被擄。次子名叫非尼哈,其妻生下了遺腹子,取名為“以迦博”,意思是“沒有榮耀”,也就是紀念國恥。

以色列人歷史中的士師時代,有個代表性的標籤:“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二一:25)可見民主既不是甚麼新鮮事,不僅不新不鮮,還可說古舊得發臭,並沒有啥可以誇口的。“約有四百五十年”(徒一三:20)士師時代,並不是昇平年月,儘多是非;在正式結束的時候,有這麼個不光榮的句號:“以迦博”(撒上四:21,22)。

以色列人不是沒打過敗仗,但這次是徹底失敗,連宗教的表號約櫃都丟了。但在這樣的國恥之前,先行的是道德的敗壞,從最高階層壞起。犯罪作惡,失去神的同在,才會有政治上,軍事上的失敗。

甚麼是恥?

現在,我們來看世人的觀念,會給人一種印象,以為國恥就是國力輸人之恥。其實,仔細想想,被人欺負了,東西給人劫奪,當然不是光榮的事,更不是甚麼高興,雀躍歡慶的事。不過,受害者多半在品德上較害人者為優越,值得同情,而不算是羞辱。

有個大家都熟悉的故事。晉代的周處,勇力過人,是一方之霸,人見了害怕,背着他稱其為“三害”之一。周處該快樂吧?不。他不快樂,以為有力無德是羞辱。他就悔改,着力除害修德讀書,任官衛國,成為有用的好人。

再回頭看聖經怎麼說?聖經說:“罪惡是人民的羞辱”!豈是說:軟弱是人民的羞辱嗎?不。是說:罪惡。品德上的敗壞,才是最可恥的事。

甚麼是罪惡呢?且分開來說,罪惡有私罪惡與公罪惡,即個人罪惡與社會罪惡之分。社會是集合許多個人組成的,因此,個人罪惡的總合,必然造成公眾罪惡。可是,教會所教訓的,如果教會信仰合於聖道,自然會教人認罪悔改,脫離罪惡,對付罪惡。有時,有太多的時候,常忽略了教訓公眾性的罪惡,也就是集體的罪惡,沒有公義,使邦國給人踏在腳下,造成集體的羞辱。

如何雪恥?

且說近代的史蹟吧。

德國納粹黨人,在其希特勒領袖之下,造成慘不堪言的戰禍,犧牲千萬生命,最惡劣的是對猶太人種族滅絕的屠殺。戰敗後,他們覺悟悔改,絕不推諉否認國人的殘暴惡行,更制訂法律,絕不容納粹復蘇。這不是面子問題,是服從良知,建立品德標準的事,是最光榮的雪恥作法。

美國雖然較少侵略惡行,他們承認八國聯軍侵華,勒索庚子賠款太過分,退還大部分賠款,用於教育。近年來更立法公開為了苦待黑奴道歉;為歧視凌虐華工道歉。我們雖知美國教會近年在信仰上墮落,人民品德敗壞,但這些行動,還屬於基督徒規範。當然,不久之前,其邪惡領袖的虛謊詭詐,侵略殘害伊拉克等惡行,並沒有使邦國高舉,有待於覺醒悔改。

英國販賣鴉片,毒害華人,繼以欺凌掠奪於後;是列強侵華的先鋒,是獲贓最豐的西寇。雖然英國宣教士,力圖喚醒國人的良心,但當權者並沒有徹底悔改,始終缺乏知覺;及其國力陵替,敗於日本,才不得不放棄在華租界等特權,卻沒有懺悔致歉的行動,連歸還香港,還是不得已而為之。所以英國帝國主義之恥,並沒有完全雪恥。

日本是承受中華文化的鄰國,但這個新起的暴發戶,因其軍國主義的無人性思想,對華侵害卻最烈。其暴行的結果,成為人類唯一慘遭原子彈痛懲的對象,淪至無條件投降,但仍然不知悛悔;近年來在短視的美國政客扶植之下,使其經濟發達,富而生驕,故態復萌。特別是所謂的右翼分子,稱戰犯為英魂,參拜靖國神社,稱戰敗投降為“終戰”;並捏造歷史,否認當年侵華及造成災難的暴行。這一連串粉飾罪惡,玩弄虛假的作法,不知恥,就無以雪恥,才是人民真正的羞辱。

為了作育後代,我們都應該建立正確的觀念,使人民知恥:罪惡是人民的羞辱。離罪,不僅是為怕受罰,更是脫離羞辱的唯一途徑。

一個國家不能衛疆守土,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的自由安全,是可恥的事情。但國權擴張了,國勢強盛了,卻喪失了國格;當政者蒙蔽人民,使人民失去正確的道德觀和價值觀,縱然掠奪了土地和資源,也是得不償失,給民族埋下了毀滅的種子,更在神面前積蓄忿怒,要受極重的懲罰。公義的神到了時候,必然報應(羅一二:19;申三二:35)。對於個人,對於集體的人民,都是如此。所以,不論個人或國家,都應該敬畏神,行事不違良知,有罪悔改雪恥,是在神面前蒙福之道。

附錄:

雅比斯的尊貴:最早的反帝國主義者

雅比斯比他眾弟兄更尊貴;他母親給他起名“雅比斯”,意思說:“我生他甚是痛苦。”

雅比斯求告以色列的神,說:“甚願你賜福與我,擴張我的境界,常與我同在,保佑我不遭患難,[使我]不受艱苦。”神就應允他所求的。歷代志上第四章9,10節

在歷代志一列沉悶的名單中,特別插入對個人的記述,提到雅比斯,使他名見經傳。如果我們依當年譯經華人音義兼顧的用心,略加以猜測的話,可能暗示其比一般人更高雅,更尊貴。其實,他名字的意思是:“使人痛苦”。當然,首先因他痛苦的人,是生他的母親。

他有甚麼尊貴出眾的地方?當然,使人痛苦算不得甚麼尊貴。看在他的世代,那些列名的人物,有偷驢,搶牲畜的,有征戰掠地的英雄,有作生意致富的,殖民發達的,以至有手藝的人;使人受苦算得甚麼尊貴?

我們看他的禱告,一口竟氣說了五個“我”字!你可曾這樣禱告過?似乎可算自私禱告的冠軍,充滿帝國主義的思想,是發達神學的先鋒。奇怪的是,“神就應允他所求的”。你如此禱告,會得應允嗎?

怎樣應允?聖經豈該沒有記載?如果雅比斯為王稱帝,出將入相,必然會有記載;可是聖經再也未寫他的豐功偉績,就如此而已。那麼,應該怎樣解釋?

首先,我們看此人的名字:名字的意義,並不是“苦人兒”,而是使人受苦。一生背着這個不能改的尊名,該有多麼難受,也該是個警惕:每當有人喚他,或晨昏靈修,就會想到:我雅比斯出生時使母親受苦,可不要再使別人受苦了。因此,這裏把他的出生,和他的禱告,相提並論,才會有意義。

受苦是一般人都不願意的事;惟有尊貴的人,會想到不願別人受苦,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痌眾在抱。想想看,如果只想:我得福,我擴張,我有神同在,我不遭患難,我不受艱苦;豈不是天下好事都成了他的?這樣的人,世上沒有他不會有誰覺少,聖經記念他就過多了!這種人,是中國人講的“小人”,遠不是“君子”,雖然未必有資格為大奸巨憝,但絕算不得甚麼尊貴,更不是聖經標準的尊貴。

因此,稽考較多數的聖經譯文,和可靠的釋經書,說明雅比斯禱告應該是:“保守我不涉邪惡,免致痛苦。”這正是主耶穌教訓門徒的禱告:“救我們脫離凶惡[惡者]”(太六:13)的意思。因為受那惡者撒但試探,陷入罪惡,欺壓人,苦害人,自己會快樂嗎?行作罪惡的結果,良心總不能得平安,不僅使別人痛苦,自己也陷入痛苦。所以,雅比斯絕不願加害於人,我們不可以他為自我擴張的帝國主義宗師,而是擴張自己的胸襟,境界自然開闊,神就會與他同在;所以雅比斯是最早反帝國主義的先覺人士,知道甚麼是尊貴,甚麼是卑賤;他知道神的原則,作了合神旨意的禱告,才會得神應允而蒙福,並得聖經特別記載,懸為後世榜樣。

如果想到成全“不加害於人”愛的律法,,不僅“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還能“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如被釘十字架的主,傳揚福音,造福人類,有屬天生命,雖不必須名昭史冊,總比那些野心的政客,肉食者鄙;而能甘於蔬食卑位,樂天知命,這樣的人,才是真實的尊貴。

深願基督徒多有這樣的人:雖然是平常人,卻不失其為尊貴人。

2012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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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