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以達意

在莎士比亞劇中,他塑造了一個可愛的角色,是個自捧為英雄的懦夫,名叫福斯塌夫(Sir John Falstaff)。在亨利四世上集中,福斯塌夫有一段獨白,發揮了堂皇的理論:

光榮是甚麼?一個詞兒。光榮這個詞兒是甚麼?空氣。一個裝飾的戲目單!…因此,我不願與它有和相干:光榮不過是一個幌子,旂幡:我的說教完結。

這番話,頗有哲學意味。當然,莎士比亞刻畫的福斯塌夫是個椎魯不文的丑角,決不是語意學家;就是莎士比亞自己,也算不得是學者,更遠遠跟語意學的先驅們扯不上關係。他藉福斯塌夫所說的,可能代表一般人心底的話。但他觸及一個實質的問題:“光榮”或別的語詞,所形成的觀念,歸根結柢還是文字,並沒有甚麼實質。

十七世紀的英國詩人考理(Abraham Cowley, 1618-1667)在一首詩裏寫道:

人被色彩和形象所誘導,
好像秀奚斯的鳥飛向畫中的葡萄…
For men led1by the colour and the shape,
Like Zeuxis’ bird fly to the painted grape …

秀奚斯(Zeuxis)是紀元前四世紀的希臘畫家,可算是古代傑出的寫實派大師。據說,他所繪的葡萄極為逼真,甚至誘使飛鳥以為是真的果子,而去啄食。

語意哲學家維真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 1889-1951),認為哲學上的問題,只是語言和意象的問題。他的門徒們,把他的幾篇演講收集成冊,名色彩和形象Colour and Shape),就是取自考理的詩句。英國文學家章生(Dr. Samuel Johnson, 1709-1784)說,才智和語文的融合表達,考理勝於任何的當代文人 。

語言與觀念的形成,是一個複雜的問題。且不必說抽象的觀念了,連“王”和“父”這麼具體的語詞,現代人和古人,在認識上就有很大的不同;而因為文化背景的差別,這人和那人,又有所不同。
語詞是由觀念而產生的,但語詞會轉過來影響觀念。這樣我們對於語詞的運用,就不能不留意。

在用一個字或詞的時候,該留意你是不是真的這麼想?

如果說:“你不知道自己說些甚麼!”是一句很缺乏敬意的話。“詞不達意”是才智的問題;“有口無心”也不是甚麼好事。所以應該注意,用適當的語詞,表現正確的意思。

在教會中,有一些語詞,在習慣上使用得不大正確。久之成了特有的術語,圈子裏的人使用慣了,對之也許不覺得太蹩扭;但外人聽起來,不僅難以理解,甚且可能誤解。這樣,達意既然不能,傳播交通抒情的目的,就更無法達到了。不幸使用專業“術語”的人,常有一種驕傲和自衛心態,極不願意放棄。但如果我們肯為別人著想,這些問題並不困難,而且也實在沒有堅持到底的理由。

先從一些比較基本的語詞談起。

教會中的“聚會”或“團契”,是表明人與神,人與人之間的相交。但時下有很多人稱之為“主日崇拜”。照中文一般的用法,崇拜並不是用於對真神的。因為我們可以說崇拜人,崇拜英雄,崇拜偶像,但用於對真神就不恰當了。和合譯本聖敬很留意這件事,在舊約和新約聖經中,只各使用“崇拜”一次:“崇拜牛犢”(何一○:5),是以色列人傳統文化的罪行;“用私意崇拜”(西二:23),是與人意和哲學有關,顯然的,二者都是神所不喜悅的。盼望愛主的弟兄姊妹,除非是承認犯了那樣的罪,不要把這語詞用在對神方面。因為造成錯誤觀念會是很嚴重的。我一再建議使用“敬拜”。聖經說:“以神的靈敬拜”(腓三:3),“面伏於地敬拜神”(啟七:11)。聖經也說到“禮拜”和“禮拜的人”(徒八:27 二四:11 來九:9),是指的舊約下禮拜的儀式,不能使人良心潔淨,不能使人稱義完全。這詞雖然也不恰當,但比起“崇拜”來聊勝一籌。

說到錢,聖經分別使用了三個不同的語詞,是:“奉獻”“捐助”及“施捨”。奉獻是對上的,原則是要敬,要厚。捐是平行的,為了補足聖徒缺乏,動機是出之於愛心及樂意。施捨是對下的,要出於同情憐憫,而非沽名釣譽,顯揚自己。還好,沒有人錯誤狂妄到要對神施捨;但不少人用“主日捐”,意識中不免滲入了同情神的缺乏,失去了敬獻的意味。如果不注意糾正,在教會中會造成相當程度的意識偏差。說實在話,我們難以否認這種情形已經存在;相信誰也不願意它更進而惡化;那麼,何不就矯正它?也有人說,對神奉獻“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太六:3),不衒弄的存心是好的;但不要忘記聖經是說“施捨的時候”,是在街道上;在教會內對神的奉獻,不能免於給人知道,聖經還特地告訴我們要分明負責呢!

還有個習慣上誤用的語詞是“祝福”。“祝福”的意思是求福,因為祝就是求。在中文裏,“祝”字左旁是“示”,意思是神;右半邊上面是“口”字,象祭器,下面是人;和起來是人舉起一隻盃,向神祝求。或說:我祝福你;或說:為了他們祝福,意思都是如此。但在教會中卻常有人說:“願神祝福你!”或說:“得到神的祝福”。這就等於說:“願神為你求福!”或“得神給你求福!”本來在神沒有難成的事,但這件事可為了難。神既然是唯一的真神,祂又能向誰,向哪裏去給你“求”福呢?這說法豈不是近於不敬嗎?

和合譯本聖經,是這樣說的: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告訴亞倫和他兒子說:
‘你們要這樣為以色列人祝福說:
“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
願耶和華使祂的臉光照你,賜恩給你。
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
他們要如此奉我的名,為以色列人祝福,我也要賜福給他們。”(民六:22-27)

這裏美好的翻譯,清楚的說明:祭司為以色列人祝福,就是向神求福;神賜福。因此,神的子民就“出也蒙福,入也蒙福。”(神二八:6)這裏說“蒙福”,而不是“蒙祝福”;神是“賜福”,而不是“祝福”。

可惜,有許多人讀過這經文,使用的時候卻不留意分辨,招致人的批評。這原不是必要的,也是該注意的。

    叫人臉紅的教徒行話

有些知識分子,甚至只粗通文字的人,常以中文聖經或聖詩的譯文欠妥,作為不聽道不信主的借口;也有人以為教會中人的用字不正確,而推論所講的信息不可靠。

其實,我們現在所通用的語言,有許多譯詞,習用既久,也就忘記其來源,或忘其本義。就如“世界”,今天在世界上的人,誰還記得原是佛教語詞?“世”是指時間;界是指空間說的,合起來的意思,跟“宇宙”相同:“四方上下曰宇,往古來今曰宙”(淮南子“原道”注)。 現在我們只用於指物質世界的系統。“經濟”“警察”也都是借用的日文譯詞。

譯文合宜,自然可以久用,不會出問題。但有些新用的語詞,只是以新為尚,值得商榷。實在說,並沒有增加傳通的效果,反而叫人嘲笑。

教會沿用多年的“奉獻”一詞,本來用得很好,華人教會經歷了復興,許多人奉獻為主,沒有誰感覺有問題。不知誰是始作俑者,把沿用多年的奉獻,無端以“委身”代替。有些人不求其端,不詢其末,也就“委身”跟隨在後面使用起來。如果更進一步,以訛轉訛,是件很不好的事。其實,初中程度的人都知道,“委身”是“託以終身”的意思,約定俗成,很難以代替奉獻。特別是女子,用之會使人誤會“委身下嫁”;不是不可用,只是要謹慎選對人,才表達真實的意願。查字典或辭書,都可以容易得到答案:“委”含有“託”或“置”的意思;所以,“委身”是託身,置身,廁身,並不是冷僻典故,也沒有甚麼新鮮美感。想想看,這不是叫人臉紅的話嗎?

教會中有個奇怪的傾向:喜新好奇,似是“耳朵發癢”的毛病,以為使用怪詞兒,就表明屬靈。但結果難以交通達意,且成了絆腳石,叫人不信。聖經的原則:“不用也無損,用也無益”(參林前八:8)的東西,為了別人的緣故,以不用為是。對於此類新詞怪調,要改正不用。

    有點兒老毛病

教會中很通行稱呼“弟兄”或“姊妹”。但王明道先生不這樣用法;他主張以年齒為序,從實稱弟或稱兄,叫姊或妹。可見他是個凡事講究原則的人。

原來在和合譯本聖經,“弟兄或姐妹”的用法,是指: 一.多數的人,二.不特定的人。(參林前七:15 九:5 路六:41八:21 徒一二:17)。至於個人,則不應該用這種多數人稱。例如:巴拿巴和保羅進到彼西底的安提阿會堂,人稱呼他們二人為:“二位兄台”(徒一三:15)。還有一件似不大合常例的事:為甚麼聖經稱“姊妹”而不稱“兄弟”呢?教會中也是如此,違反對稱的慣例。原來北方人稱“兄弟”是“弟弟”的意思,並不包括兄在內;在講話時自己謙稱“兄弟”,即是通稱的“小弟”,並非多人合稱;只有在“兄弟姊妹”或“父子兄弟”複合對稱時候,才特用“兄弟”。為了不把複稱誤會為單稱,所以才稱為“弟兄”。由此可見“弟兄”“姊妹”都是僅用於複合稱呼的。大概起初洋人宣教士,因為兄與弟的分別稱呼,姊與妹不同觀念,就混用起來,對一人也作如此稱呼,華人信徒也隨之而行,久之成習。

和合譯本中有一合譯詞,只在教會中通行,教外人聽而不懂,就是“醫治”;這本來只作動詞用,教會中說到“得了醫治”是說病好了。想來是“Healed”這個字,中文沒有辦法譯出字義,就當作是醫治的過去式。我們沿用久了,知道是甚麼意思。不過,這種用法不但怪,而且語意不同。如果我們去看醫生,經過排隊侯診的例行手續,醫生來為你施診施術,給你醫了病,治好了沒有,不在語義之內;這叫作“得了醫治”,“醫治了你”,如此而已;雖然是極不自然的中文,但誰都知道絕不包括治好了的斷語。 Healed這個字,應該要譯作“痊愈”,“治好了”,或“好了”,才會容易了解。

這些例子,看來是飽是終日無所事事的推敲,實際上並非如此。我們不能以“咬文嚼字”推掉,也不能強不知以為知,更不能橫加“爭辯言詞”,或竟說“為言語爭辯,是沒有益處的”(提前六:4 提後二:14),即可昧心無事。有關語文傳播的效力問題,是文宣聖工上應該注意的,不可不加謹慎,不能沒有標準,不能不作得好。至於那定要不願意知道的,也只好就由他不知道吧!

中文和合譯本聖經,曾被視為白話文學的前導;我們後繼者,不可糟蹋,不可墮其聲譽,失其地位。我們更應當發揚光大,改進並擴展應用,精益求精。現在用錯一個字即構成文字獄的專制時代已經過去了;神也不會計較誰說錯或寫錯個字,就立即降罰,或禱告不蒙聽允。但我們事奉神,該把最恰當的字,放在最恰當的地方。

我們都不是生而知之。我們都不是全智的神,保證永不犯錯誤。認錯改錯,不是可恥的事;抱持錯誤,才是可恥的。我們必須誠實,必須保持謙卑,積非絕不能成是。堅持用別字,並不比認錯改正成功。有誰曾對天發誓,必須用別字,堅持用別字呢?

 

 

言外有意:語文地圖的別徑

 

有的語意學家,把語文的符號,比作地圖:不論那地圖製作如何精確,就算是衛星地圖吧,身臨其境的人,總還得有些修正;何況地圖上有建築物,對內部和基礎結構,也不能清楚表明,載有大路,有時還需要注意別徑,便道呢!語文也是如此。所以沒有一本字典,可以涵蓋一切;即使今天有一本最好的字典,明天就不合時了:語文是活的,因為人是活的。

現在且說幾個可以知道的別徑,使行者免入歧途。

   同字異義

愛因斯坦在1920年代,去以色列訪問一處吉布資公社。在那裏,遇到了一個年輕的女社員,問起那裏的男女“關係”如何 (relationship)。那女社員以為愛因斯坦受到外間誤傳“公妻”的信息影響,羞答答的說:“我們是一男一女的。”愛因斯坦明白了誤會的所在,執著她的手,溫和的說:“我們學科學的人,用這個字,只有一個簡單的意思:是問有多少男的,多少女的。”可見科學解決不了一切問題,還得注意環境關係位置,才可以定其意義。

有一次,在宴會中,一個鄰座的女孩子,問愛因斯坦作甚麼事業。愛因斯坦說,是研究(study)物理的。那女孩子有眼不識泰山,望著那滿頭白髮的學者,有些困惑的說:“你這樣年紀了,還在讀物理?我一年前就讀完了!”

有人統計,在常用的五百個英文字中,平均每個字有二十三個不同的意義。這在語意上造成多大的困難,可想而知。

高本漢(Klas Bernhard Johannes Karlgren, 1889-1798)瑞典著名的漢學家,在其所著中國語與中國文一書中說,北京話中只有四百多個音,廣州話好得多,共有九百多個音。

這樣說來,漢字有約五萬之多,常用字在四千以上,同字多義之外,再加上同音多字,豈不是糟到無以復加了嗎?如此混亂的語言,如何能在中國人中使用流行呢?而且還成為世界上使用的人最多的語言,傳通了這久呢?

要回答這個問題,除了秦始皇規定“書同文”的功績外,中國語文還有幾個澄清語意避免誤意的方法:

  聲韻的分別

中文是有聲韻的語文,有時同音而不同字,聲韻不同,有時是同字異讀的破音字,意思也就不同。我們都會知道:“餵馬”,“孝媽”,“績麻”,“嘲罵”的分別,試試讀成另一聲韻,準定會造成誤意。

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裏?
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裏?(林前一五:55)

如果誰把“哪裏”讀成“那裏”(指示語氣) , 凱歌變成了悼文,希望化為失望,因為聽起來死的毒鉤仍在,不啻幫助魔鬼作假見證。

雲若滿了雨,就必傾倒在地上。
樹若向南倒,或向北倒;
樹倒在何處,就存在何處。(傳一一:3)

“傾倒”的“倒”字是破音字,該讀為“傾到”,與樹木的“倒”下去不一樣的。水瓶“倒”下去,把水“倒出來”,不一樣的。

洋人學漢語,說句簡單的問安話:“你好嗎?”就自以為小有成就,聽起來像是在說:“你好馬?”或是“你好罵!”味道完全不同。
這些是在說話時表現的不同,寫出來就不能分別了。

  量詞

在中文裏,常在數字之後,加上一個字,來區別所指示的名詞單位,這樣可以顯示其性質與關係,可以避免混淆。

例如:山,衫,杉,扇都是同樣的音。如果說“一山”,“一衫”,“一杉”,或“一衫”,並沒有不對,但聽來很難分別。但我們會說:“一座山”,“一領衫”或“一件衫”,“一棵杉”,或是“一把扇”,這樣,就不至於造成誤會了。又如:“一椅”“一蟻”,似乎是一件東西;但我們可以說:“一張椅”,或“一隻蟻”,差別就顯明了,當然還可以用複合詞“螞蟻”。

在某些方言裏,說“一粒雞蛋”,“一粒西瓜”。其實,“顆粒”是指小的東西,特別是米穀之類。用於雞蛋已經有些不像話,把西瓜寫成一粒,就是笑話了,除非說的是“一粒西瓜子兒”。“一個兒子”,不該作“一位兒子”,除非為了特別理由,如諷刺幽默效果:“我們有一位公子,真難服事!”如果說別人:“他是一位文宣工作者”,是對的。但自稱“我是一位教授”!則顯示自高自大,否則別人會期望另有文章。

請注意:中文和合本聖經通常稱“三個人”,“兩個天使”,敬稱才用“位”(參創一八:2,15 一九:1)。

又如希伯來書第九章,說到聖所和至聖所帳幕:“頭一層叫作聖所… 第二幔子後,又有一層帳幕,叫作至聖所。”樓房建築的第二層是“更上一層樓”;讀來好像把聖所帳幕,變成了平地起樓,實際上卻不是這樣。所以該作“又一進”帳幕,才比較確當。

又如:“一雙璧人”,“父母雙全”是正確的說法寫法;如果說“一對鞋子”,“一對夫婦”就差一些;如果誰說“一對父母”就不像話了。量詞的差別在此。

有一個量詞常被忽略,應該特加注意:就是這些年來,流行稱“幾間教會”。明顯的,教會是得救的人的集合稱;只有教堂以“間”計算,而一間是整幢建物的一部分,人怎能夠稱“間”呢?這不僅是笑話,也會搞成錯誤觀念。求主憐憫,使祂的兒女肯改變。

  複合詞

剛才說的“帳幕”,或“房屋”,“樹木”等詞,是由兩個同義字合成的。“意義”,“釋放”,也是如此,除了為修辭的變化或聲韻之外,有時候也會為了使意義更顯明。看來中文是很慷慨的。

“清醒”,“清潔”,“清廉”,都有個“清”字,而且在後面加多一個字之後,跟原來的意思也沒有差別。“在山泉水清”,不是跟說“清潔”一樣嗎?如果說“氣爽神清”,不也是“清醒”嗎?說“清官”,不是說那個公僕“清廉”不貪污嗎?但各加了一個字之後,使其比較著力於表達後面的那個字,多少成了那意域的專門形容詞了。如此,不僅增加了詞彙的豐富,也減少了混亂的可能。

複合詞雖然可能有其來源,但習用既久,不能以其原來二字分別解釋。

常有人說,中文裏的“危機”一詞,是說既有“危險”,又是“機會”。這種說法,小炫弄聰明是可以原諒的,卻不能算為解詞的正途。有人說,“權利”一詞是說有“權”也就有“利”,意味著爭權奪利;不如用“權柄”:人民有選舉及受教育的權利,是否該換上“權柄”?這就像是說“領袖”是講衣服的領子和袖子,不如“首領”來得好。再如說“忘記”,表明有時候忘了,有時候記得,如果不說是胡鬧,還該講是甚麼?這類望文生義的解釋,如果用作解經的原則,可得好好考慮才行,至少該查查詞書。洋人誤用還可以原諒;華人在自己的語文上,並不是要恭敬的孔步亦步,孔趨亦趨,效法洋人;如果是孔子掉在坑裏,學生們也紛紛照樣學樣,豈不是作踐自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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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