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道者

有人讀經到馬可福音第十三章 10節 ,感到十分驚奇,因為那裏說:“福音必須先‘出版’給萬民”(The gospel must first be published among all nations)。以為在印刷術還未發明以前,耶穌早就預言到出版對傳揚福音的功能!其實,在詩篇第六十八篇11節就講過,大群的人‘出版’(published) 好信息了。所以Publisher不僅是出版者,也是宣道者的意思。

聖經原來並不是用英文寫的;在翻譯的時候,把“公佈”或傳揚作“publish”,那字原是由“公眾”(populus, public)來的。這樣,主吩咐門徒,在祂再來以前,福音的好信息必須傳給萬民。所以“要把神的道理傳得全備…我們傳揚祂,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西一:25,28)

宣道不限於文字宣道,但我們需要更加重視文字宣道,因為教會對文宣忽略了。現代人注意名銜,有個差不多被遺忘的名銜V.D.M.(Verbi Dei Minister =Minister of the Word of God)是傳道者最光榮的名字。如果其人不是名不副實,我們該提倡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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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