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與道

道格拉斯 (Frederick Douglass, 1817-1895)是美國第一位著名的黑人作家,演說家,反奴運動者。

像當時許多黑奴一樣,他的身世不詳,不知道父親是誰,母親是農場上的一名黑奴女工。在六歲時,即離開母親,被交於主人養活,因為他被視為主人的活動工具,是主人的財產。以後,他由黑奴,而逃奴,而反奴,在美國及歐洲等地,成為黑人的聲音,白人的良心。

他可歌可泣的歷程,是這樣開始的:

當道格拉斯八歲的時候,女主人教導他識字。有一天,給男主人看見了,立即制止,認為是一項愚昧危險工作。他說:

“讀書會敗壞世界上最好的黑小廝,使他永遠不適合於作奴隸。…如果你教他怎樣讀,他會想學怎樣寫;如果這些本事都給他學成了,他就可以遠逃了。”

這話自然不是人道的說法,但不失其精明。以後,果然像他所預料的,道格拉斯自己努力向學,識得了“自由”,“平等”,“解放”許多的字,思想其意思,知道了神造人並給人自由的觀念。從此,道格拉斯的生命不一樣了,種族分離的世界也不一樣了。

聖經記載,埃及的法老王,是個厲害的主人。他控制著幾百萬的以色列奴工,決不肯輕易讓他們得以自由:他叫他們忙於工作;他要留下他們的妻子兒女和家產(見出五:-- 一○ :)他不肯讓人得自由。

神是偉大的解放者。藉著祂大能的手,領以色列人出了埃及。神不僅要以色列人身體得自由,更要他們的心靈自由;因此,祂頒布了律法,在西乃山,神用祂自己的指頭,寫下了十條誡命的法版 (見出三四:28),放在約櫃裏,是會幕的中心。這可見神是如何的看重文字。

魔鬼撒但像法老一樣。因此主耶穌稱它是“這世界的王”(約一四:30), 它要轄制人的靈魂,要叫人滅亡。因為人犯了罪,就作了“罪的奴僕”,服在魔鬼的手下,不得自由。

耶穌對信祂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見約八:31-36)

這是信從主,遵守主的話。

這裏說得很清楚。魔鬼像奴隸的主人一樣,看得很清楚:如果人識了字,了解聖經的真理,就會嚮往自由,不再作它的奴隸。當然,它最不願看見這樣的事發生。它有兩個辦法來應付:一是叫人不能讀,一是叫人沒有可讀的;這樣,有許多年來人讀不到聖經,或是不注意文字宣道事工,人就沒有辦法可以接受救恩,也就永遠不能得以自由。

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運動,和印刷的普遍,真是神給人的恩賜。自那時以後,識字教育普及了,書籍普及了,人人可以讀得到神的話,得以明白真理。結果,福音普遍傳開,更多的人相信得救了,接受主耶穌基督為主為救主,罪得到主十字架寶血的潔淨,而有基督裏的自由,作神榮耀的兒女。

魔鬼當然不甘心讓這些人“遠逃”,失去它的奴隸。它願意人永遠陷在黑暗無知的裏面,永遠作它的奴隸;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阻止人得著聖經的真理。

今天的世界上,仍然有些地區,禁止聖經的傳播。這是多麼不合理,多麼可異的事呢!想想看,科技的書可以自由的流傳,民間怪異神話的迷信書籍可以流傳,傷風敗俗誨淫誨盜的書可以流傳,只有叫人敬神愛人離惡向善的書,反而受到了禁止!解釋這種可怪的現象,只能推想出一個原因,就是背後有魔鬼的作為,阻擋人明白真理,不願人信而得救。

感謝主!黑暗終是不能敵擋真光。聖經真理的道不能被限止,而敵擋神的政權卻傾倒了,連蘇聯也成了歷史名詞。喬治亞是史達林的出生地;而現在那出產魔王的地方,竟成了福音的沃土,不僅歡迎聖經,連總統也成了基督徒。前蘇聯各邦,連東歐反基督教的各國,都飢渴般的接受聖經真理,人民紛紛歸向主。真理使人得以自由。這豈不是神大能作為的明證嗎?

但現在問題不出在遠處,而出在眼前:美國公立學校竟然禁止聖經傳播;更可哀的是,信徒不用誰禁誰阻,而自己能讀又有可讀,而不讀聖經;教會竟也不鼓勵信徒讀,了解,寫載道的文字傳播真理!這到底是為了甚麼?

求主使我們必今世之子更有智慧。要記得:如果人民會讀會寫,明白了聖經的真理,就不會永遠作撒但的好奴隸。真理使人自由!

 

 

馴獸與語文

 

人的智慧是在思想裏面。顯然的,人的壽命是有限的;到人死亡了,他的思想和智慧就喪失了。這是一件很可惜的事。而人的思想是很難捉摸的。如何能夠達到“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是一個很大的課題。

要把人的思想保存下來,應該就像是“把野獸捕捉來,加以馴養使用”。這不是一個語文專家的理論,而是一個沒有學過英文,不會說,也不會寫任何文字的印地安人的想法。

希柯亞(Sequoah,又名George Gist, c.1760/70-1843)是一個柴洛基(Cherokee)族印地安婦人生的混血兒,父親可能是英國人。有一天,他看見了白人用筆在紙上寫字,讀了所寫的記號,就可以傳達信息。他知道了這“說話的葉子”的功能,是人不在那裏的時候,仍然可以說話!在1809年, 他領悟到如果要使知識增進,應該有書寫的文字,可以保存智慧的思想。於是,他思考索求。他用錐在石灰岩片上面刻畫。他用刀和木炭在樹皮上作記號。他用鉛筆和紙筆記。起初,用象形符號;以後,參考英文,希臘文和希伯來文字母 (經宣教士的協助),制訂了八十六個符號。到1821年, 以他一個人的努力,發明了柴洛基部族的書寫文字。當時,在所有的印地安部族中,僅有兩個部族有自己的書寫語文。

要使不識不知的族人,有語文的觀念,並且認識其重要和功能,可不是件簡單的事。希柯亞先教導自己的孩子讀寫,又勸說親友族人。最先的柴洛基文獻是聖經譯本和柴洛基憲法;1828年,出版了Cherokee Phoenix柴洛基文和英文的雙語報紙,並出版書刊。由於希柯亞的努力,到他逝世時,柴洛基部族中,幾乎沒有不識字的。

希柯亞的遠見和卓識,是超異的。他不僅在思想上,對文字功能的認識上,超越了現今大部分的人;他以一個不學無術的人,鍥而不舍的努力,推廣文字的理想,更值得我們欽佩。

從其實用效能來看,文字是極有價值的。使用文字,馴養家畜,器用工具,在人類文化的進展里程上,都是很重要的。沒有一種動物能有這些本事。這是人與動物不同的地方。特別是文字,沒有任何一種動物,有與文字相近的概念。因此,動物的智慧無法保存,記錄,累積,也就限制了他們的進步。

文字是文化的血脈。沒有文字,文化就不能持久,不能傳通,更不能發揚。世界上最悠久的文化,也就是最悠久的書寫歷史。

家庭是宗族延續發衍的根基。因此,在家庭裏,也該教導兒女,珍惜自己的文字與文化。對於基督徒來說,這是傳遞信仰的生命線。聖經說: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繫在你手上為記號,戴在你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申命記第六章4至9節)

可見家庭是傳播信仰的地方,而文字則是傳播的渠道。聖經裏的“耶和華如此說”,今天我們信仰根據的“神的話”,都是寫成文字的道。

我們不難想像,如果人類只慧繁衍牲畜,使用工具,而沒有文字,人類文化將是怎樣的情形。但可惜而又可哀的,是今代的人,只注意科技工藝,用心於貨殖資財,而不知文字的重要:教會一般亦缺乏遠見,忽略文字宣道的事工。我們沒有希柯亞的見識,也就不能收穫恆久的效果。

文字是傳通的最有效方式。這不僅是由於希柯亞的榜樣,更是由於神的命令。如果忽視文字宣道,就是忽視神的命令。如果我們愛神也愛人的靈魂,絕不應該忽視這個完成主“大使命”的方法。

我們該怎麼辦?

神學院應該培養注重文字宣道的教牧,教會應該訓練信徒注重善用文字宣道。我們不能只注重外表的工作,要努力於影響思想的文字。我們的選擇是:馴養野獸為我們食用使用,或任由野獸把我們食用!

 

 

轉變與和好

 

吉及他(Gerketa)說:“那些‘可惡敵’(Cowodi, ‘外人’的意思)叫我們作‘奧加’(Auca, ‘野人’的意思),但我們是‘俄仁乃’(Waorani, ‘人’的意思)。”

1954年,在南美洲叢林中,殺害五位宣教士的奧加人,現在成為基督徒。

“奧加”變成“俄仁乃”,“野人”變成了“人”。這不僅是名字的轉變,實在是內心的轉變。吉及他就經歷過這樣的轉變。多年以後,他追述在厄戈道爾叢林中發生的事:

有一天,一架飛機從我們頭頂上飛過。它盤旋,一圈又一圈。然後,從飛機上丟下衣服,刀,等物件給我們。他們用我們的話喊著:“來,來!跟我們在一起!”南樸想到他逃出去的姐姐:她準是還活著,教這些“外人”說我們的話。

那飛機又飛了回來,並且降落在沙洲上面。我們族中有幾個人去跟他們會面。

第二天夜裏,有人結婚。在會中有人同南樸衝突,他發起脾氣來。為了想找出氣筒,他衝進屋裏,抓起他所有的標槍,喊我說:“來吧,我們出去殺人!就在這裏,不遠的地方,有幾個‘外人’。這是我們的機會。去把他們幹掉!”有個女人說:“對!那飛機裏面有吃人的人,他們來,要吃掉我們的腦袋!”這樣,我們提著槍去殺人。

那幾個“可惡敵”(外人)在沙洲上,向我們招呼。 南樸用槍刺他;那人開槍。二人滾在沙洲的地上。我們用槍刺了另一個人。另有兩個雖然在逃跑,我們也刺倒他們。剩下的最後一個向我們喊著說:“不要動槍刺,不要動槍刺!”他說的話我們懂得:“我們來是跟你們交好,不是要殺你們。你們為甚麼要殺我們?”那人站在伸向河邊的一跟樹幹上。金茂當胸一槍把他刺透,他落在水裏。我們回到家裏,把我們的屋子燒掉,逃到森林裏,住在那裏。

現在回想起來,我知道實在是作錯了事。那幾個“外人”(可惡敵)不是想作壞事;他們是要作好事。

以後,又一架飛機來了。它丟下禮物,手斧,衣服。我們說:“噢,他們因為愛我們,才丟下這些東西。”當他們丟下禮物的時候,我們知道不是要傷害我們。我們說:“不要再槍殺了。我們去見他們。”因此,我老婆和別人去迎見那些“外人”,他們來到這裏。那一次同“外人”的會面實在很好。現在,我們跟“外人”一同聚集,一同住。

當那些“外人”一次又一次講到神的時候,我們聽,我們聽懂了。我們對神的話很認真。我們決定不再殺人。我們也不再害怕了。我們不再講引起殺人的那種話。我們信神,我們這樣生活。那些不信神的人,他們過殺人的生活。我們信神的,過“俄仁乃”的生活,關心別人,同別人分享。

就在去年,有幾個年輕的俄仁乃用槍刺殺了我的姐姐,就是那救活我,背我長大的姐姐。他們殺了她,就像我們祖先們常作的。我非常生氣。如果是過去的日子,我準會立刻殺掉他們。現在,我信神了,不再去幹那種事。我們埋葬了她。我很難過悲傷。現在我們活下去。

“外人”叫我們作“奧加”,“野人”;但我們是人!我們是“俄仁乃”!

這是吉及他的故事。他是多年前在厄戈道爾叢林裏,殺死五名宣教士的凶手之一。一位殉道者的妹妹,和另一位殉道者的寡婦,踏著他們的腳蹤,繼續去到那裏,住在那裏,在那裏傳福音,在那裏,為殺他們親人的部族制訂文字。那些本來沒有文字的野人,現在有了自己的文字,也有宣教士為他們譯的聖經。現在他們可以自己讀神的話,是用他們自己的文字寫成的。神的話改變了他們的生命。他們敬畏神,遵行祂的話。結果,吉及他和別的凶手都信了主。俄仁乃族的基督徒,也熱心於傳福音。

我們兩下藉著祂 [耶穌基督]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神面前。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以弗所書第二章18至19節)

(本文主要取材於In Other Words, July/August, 1992,
Christian Today
, August 17, 1992)

 

 

納華胡人的覺醒

 

在美洲,有許多不同部族的原住民。他們遠在哥倫布之前幾千年,就在這塊土地上,繁衍生長,建立了相當高的文化,有數百萬人口。哥倫布等人的地理知識有限,以為是在亞洲登陸,所以稱他們為Indian (印地安人);其實他們雖然不是印度人,在遠古以前,卻是跟西藏的血統有關。到被白人“發現”以後,他們的噩運就開始了,經受歐洲白人殖民的殘暴屠殺,帶來疾病的感染,酗酒等惡習的戕害,人口反漸減降。十九世紀加州發現了金礦,“黃金熱”使不少人發了財,更是印地安人的大不幸:印地安人失去了十三萬四千方哩以上的土地,像獸群一樣的被趕來趕去,被“獵”取樂。至二十世紀的三十年代,才恢復自然增長。

全美洲的印地安人,共約二千萬人。在美國境內,各部族原住民的總和,現在約近二百萬人。在理論上,他們有自己的“國家”,美國政府同他們訂立了許多“條約”,卻從來不曾履行過。現在,他們大部分被趕聚在“印地安保留區”(Indian Reservation)。 印地安人中,最大的部族是納華胡 (Navajo),共約二十二萬人。他們的“保留區”在阿利桑那州東北部,與猶他州和新墨西哥州交界的地方,面積二萬四千方哩,約六萬四千方公里,略與西維珍尼亞州相等,或比台灣的兩倍稍小,多為貧瘠乾燥的高地。

納華胡人參加美國軍隊,是志願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時候,他們對軍事情報的傳信,頗有貢獻。方法是把一對通曉英語的納華胡人,放在不同的地方;他們用自己的語言,在無線電話對講,敵人則不知所云,情報人員無從解破。據說,他們的語言跟藏語相似。又因為他們生就東方人面孔,所以美軍要派衛兵保護他們,以防被自己人當作日本人誤殺。在美國海軍博物館內,有一幅照片,一名白人美軍,舉槍要向一名納華胡人射擊。納華胡人用英語向他解釋自己不是間諜;美軍說:“我不管你是俄亥俄州立大學的,也定要射殺你!”直到最近美國國會才表揚納華胡人在上一世紀的功績。

納華胡人的宗教信仰,是非常複雜的,有許多種類,不同等級的神明鬼靈,而且很怕死人。他們的名字常要守秘,不可稱呼人的名字;因為他們相信名字裏面有能力,稱了名字就失去能力,或遭邪祟擾害。所以他們生活在懼怕中—是主觀的懼怕。照我們看來,他們是很窮苦的,但他們不自以為窮苦;所以儘管是客觀的窮苦,但他們在主觀方面,是窮而不苦,你不說,他不自知是窮苦。同時,他們注重家族的互相關懷照顧;因此,在納華胡人的道德中,最大的善是慷慨,至低賤的惡則是吝嗇。

近年來,納華胡人的失業率很高。最大的問題,是由接受社會救濟而來。這導致男人社會地位的降低,使他們覺得自己一無所用,形成低卑的自我形象,心中極為苦悶消沉,致大量的消耗酒,沉溺其中,難以自拔。這影響在校讀書的失學率,以至自殺。

福音傳到他們中間,已經有多年的歷史。但因為納華胡人過去交往的經驗,對於白人的惡感甚深,信主的人寥寥無幾。不過,他們跟白人之間的問題,並不全是我們所想像的由於白人侵佔他們的土地。印地安人一般沒有土地的佔有觀念—他們以為你不能擁有天,也不能擁有河流和土地—而是由於多年來受惡待的積怨所致。他們有一個歷代流傳的說法,是由北方遷徙來的。這個說法,似乎跟人類學家的推斷相合:印地安人來自亞洲:在許多年前,白令海峽有一道陸橋,使亞洲和美洲相連,印地安人的先祖們,由那裏通過,在白人還沒有“美洲”以前就來了。所以白人的“發現”新大陸,正是發現他們的無知。

在1960年代, 納華胡族人中,只有三位牧師,約二百名信徒;而且對信仰模糊,與傳統的異教混合。以後,新約聖經譯成了。1986年, 全部新舊約聖經出版了。 初版一萬冊,不久即售完,隨即印行第二版。他們的文字,是宣教士語文學家制定的,用拉丁字母,加上幾個標符。聖靈大大動工。神的話與祂的靈同在。主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 納華胡人一家一族的歸主。近來的統計,共有四五百位傳道人,信徒人數約13%至15%,也就是三萬多人。 感謝讚美主! 因祂是莊稼的主,也是教會的主。

納華胡人的教育並不普及,認識他們自己拼音文字的人也不算多。但他們愛自己的語文,以為是“心的語文”。他們熱愛神的話。當聖經在教會中宣讀:“神的話如此說”,“經上記著說”,他們就毫無疑問的接受,那就是結論:其唯一的理由,“這是主耶和華說的”!這是多麼虔誠,多麼嚴肅,多麼單純的信心!

他們願意遵行神的話。不但自己單純的相信,也照著神的旨意,遵行主的使命:“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了你們!”(約二○:21) 他們差人向印地安人見證主,傳福音。他們在最近也差人去到外蒙古;發現蒙古人的語言中,有好幾百字跟他們的相同或相似!這發現,使他們仿佛遇到遠方親人。

在美國的華人教會基督徒,也有的進到納華胡人中。他們見到華人跟自己膚色相似,面型相似,也以為比別的宣教士更有親切之感,更容易接受他們的見證,可惜仍是要以英語為媒介。納華胡人居住在八角形 (略圓形)的房屋,好像是草原上帳篷的變形。一個家族住在一組屋聚成的村落中,極為好客。我們應該記念他們是我們的“鄰舍”呢!

 

 

確知無錯誤

 

美國前副總統奎爾(Dan Quale),有次去訪問一所小學,看學生在黑板上寫“馬鈴薯”(potato)這個字;他認為不對,就給在後面加上個“e”字。 可惜他不是Webster, 鬧成笑話,給人留下不學無術的印象,可能斷送了政治前途。他的不智,在於不確知而不肯藏拙。

從前中國有個趕考場的秀才,把“員”字上面的口字寫成了“ㄙ”字。房師說他不該那樣寫。他辯說可以通用。但那是俗寫,考卷不能接受。結果,在考卷上給批了十六個字:

允兄去吉  和私呂台
若可通用  下科再來

所指出的四對字中,都是不可通用的;何況考官能決定他的前途。“下科”是三年以後的事了。

也許有人會想,半文盲的人照樣可以飛黃騰達,人事搞成功,會吹會捧會鑽營,寫幾個錯字有啥關係?但想不到有挑剔的人。有人去聽道,聽到教堂裏的人把“哥拉汛”讀成“哥拉汎”,就認為那人講道不可信,因為宣讀聖經不認真,講道也不會認真。不合理嗎?但成了人的絆腳石。又有人把“託付”寫作“托負”,也遭受非議。也有人把“信步” ( 無一定目的漫步) 當成信心的腳步,也遭人譏笑。

有甚麼辦法?很簡單。人民意全知的,不能確知的字,該查一查字典,或謙卑向人請教,說話用字負責認真,事情就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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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