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信有神
有些聖經語文,看來不平常,會含有調侃的意味,受衆必須得加留意。這是其中之一。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爲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 (來一一: 6)
說是“到神面前來的人”,顯示是我們當中在場的人,需要省察自己,是否“信有神”。
人要得神的喜悅,必須先信神的存在,這還用得着說嗎?若不信有神存在,又何必“到神面前來”?想想看,豈不是沒有目的而來?正是如此!
隨戲聚集
從古以來,有些人把教會聚集,稱爲“到神面前”。可惜人云亦云,並不深究其意義。近年來,不難聽到有人建議,多唱些詩歌,以吸引不信的人,把講道壓縮到二十分鐘,還有人嫌其過長!
在先知以西結的日子,傳出信息,叫人回頭,改變惡行,得以存活。但受衆的態度卻不如此—
人子啊!你本國的子民在牆垣旁邊,在房屋門口談論你,弟兄對弟兄彼此說:“來吧!聽聽,有甚麽話從耶和華而出。”他們來到你這裏,如同民來聚會,坐在你面前,仿佛是我的民。他們聽你的話,卻不去行;因爲他們的口,多顯愛情,心,卻追隨財利。(結三三:30,31)
以西結是“名嘴”,傳信息時,座為之滿。但在座的人,有口無心:“他們看你如善於奏樂,聲音幽雅之人所唱的雅歌。他們聽你的話,卻不去行。”(結三三:32)
或許以西結的受衆,欣賞音樂能力比今天的人高雅,不至鬧而不教,喜愛邪樂噪音,不堪入耳;可惜他們口唱愛主,心向愛利,決志不行,必然無益。
必尋求神
尋樂與尋神,存心不同,殊途不同歸,結果必異。神是“賞賜那些尋求祂的人”。那些人先“尋求神的國和祂的義”,所需要的世物,必然加給他們。(太六:33)
不尋求神的喜悅,是實際的“無神主義”,絕不懂甚麽是真正“到神面前”。
十六世紀宗教改革後,英國國教會自成一支,仿佛王家官僚。教牧弄得教職,甚或慿手段兼領數區收人,吃喝醉飽,不理會屬靈生活。及至清教徒,對他們鄙薄厭惡,稱之為“雇工”(Hirlings)。此舉有關集體移民美洲殖民地,及後來的美國獨立。
可惜,“出山泉水濁”,大部分教徒不再尋求神,惟求今世利益,和“生活方式”。以至於“美式基督教”與正統基督教之間,有不可彌補的鴻溝,主因是尋求霸權不尋求神,產生的基本衝突。
期望賞賜
工商業生活文化,動輒講究工價,以至加服務費;有上等羊皮紙證書,可以開漫天高價;如此仍不免於貪污腐敗,公款私用,以爲紅利。中國傳統文化,講究清高,口不言利,以貪為鄙,對愛財好利者,視同市井小人。
事奉神的人,相信有神,依照利未人的傳統,相信神的賞賜,而在未得以先就感謝;但不專注賞賜,絕不犧牲原則,奴顔婢膝,求人恩惠;而是將神的真理教導人。
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為將這兩樣賜給他,使他存敬畏我的心,他就敬畏我懼怕我的名。真實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裏沒有不義的話。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瑪二:5,6)
今天有的牧者,沒有利未祭司的口,以不得罪人為上策,更避免得罪有財有勢的人。因此,絕沒有以利亞的心志和能力,不能盡非尼哈站在神面前忌邪的職分。以至“沒有知識,民就滅亡。”(何四:6)
祝聖徒踏上教堂臺階,認真思考,是否“信有神”?可以不枉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