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恩夠用
祂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爲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林後一二:9)
在以上經文中,主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先從中文來說,有兩個字可以通用,同音,同義,而且近於完全相同—“夠”,另外一個是“彀”。
“夠”,基本上起於指數量多少。
“彀”,基本上起於指力量强弱,“殳”部為兵器。
恩典是主賜給人享受的,產生喜樂,夠用,滿足。
能力需要强大,因此“入我彀中”,是弓箭的射程可及有效範圍,延申為勢力範圍。在此意義不通“夠”。
不過,有一個特別意義—“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在此“罪”(Hamartia)是“射不中的”;因爲“行而宜之”之謂“義”(韓愈“原道”),也就是沒有過或不及,也沒有偏失,正是“rightness”。
人在罪中的情形,是“軟弱的時候”(羅五:6),不服神的律,也不能服;因此,必須靠賴神的恩典,和神的能力,才可得完全—成全神的旨意。
使徒又說神能力的“覆庇”,表示可及的範圍。 主必然作“貧窮人的保障,作困乏人急難中的保障,作躲暴風之處,作避炎熱的蔭涼。”(賽二四:4)
倚靠人爲的宗教,虛假的神,如“床榻短,使人不能舒身;被窩窄,使人不能遮體。”(二八:20) 顯然不足。但主的恩典,足以覆庇祂的子民,遮蓋全體,度過寒冷的黑夜,而永不至於缺乏,也不會暴露在侵害之下。
蒙恩的經歷
似乎是日暮塗窮,卻是旭日乍升—義人的路,如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
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祂是美善,投靠祂的人有福了!耶和華的聖民哪,你們當敬畏祂,因敬畏祂的一無所缺—少壯獅子還缺食忍餓,但尋求耶和華的甚麽好處都不缺。(詩三四:8-10)
大衛的詩,是教訓跟隨他的人。主的恩典,不是道聽塗說而已,連能說善道也不夠,必須有主觀的經歷。
大衛曾是掃羅王的勇士,親信的護衛長,而且貴至王的女婿;可是一旦得知大衛蒙受神膏,擁護的民意高漲,功高震主,引起王的妒忌,認爲是王朝的威脅,王寵眷的雨露就止住了,代之而至的是追殺!
因此,國内無容身之地,大衛投奔非利士人迦特王亞吉(撒上二一:10-15詩三四:詩題),亞比米勒為其別名或榮銜。外邦人不少忌嫉,迫使大衛裝瘋;被認精神失常無用,才得安返猶大曠野,建立亞杜蘭基地。(撒上二二:1)
曠野棲身,四顧沒有可見的資源;但經歷神的恩典,使他得出結論:“尋求耶和華的,甚麽好處都不缺”!
這是信心的遠見,可翻譯為:“我的恩典夠你用”,不僅淺嘗,可以隨願飽足,如同天降嗎哪,或五餅二魚供應千萬人,而有剩餘。
大衛和保羅的經歷,也可成爲所有聖徒共有的:知道自己軟弱,而尋求主,大牧人—
你若不知道,只管跟隨羊群的脚蹤去!(歌一: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