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神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
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九:10)

  十字軍東征意外的收穫,是文藝復興,或說希臘人本主義復興。普羅泰戈拉(Peotagoras,c.481-410 BC)名言:“人為萬物尺度”,成爲文化主導,失去客觀道德標準。

  降至十六世紀,教皇成爲弗洛棱薩麥迪奇家族的囊中物,教廷外表極盡奢華堂皇,屬靈方面卻枯乾衰微,完全失去對神的敬畏,以至宗教改革成熟。

敬畏與認識

  不敬畏神,顯示不認識神,不僅是愚昧的,更蘊涵邪惡的意思。

  撒母耳的母親哈拿禱告:耶和華“將力量賜與所立的王,高舉受膏者的角。”(撒上二:10) 這是聖經首次記載“受膏的王”;

  同章也記述:末後士師“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二:12)

  這是撒母耳歷史性的事奉—作轉移時代的先知,為以色列立王,是後來尋得合神心意的伯利恆牧童,成爲牧人王,又是先知,寫出千古傳誦的詩篇,特別預言將來彌賽亞的心。

  敬畏與認識,是不可分的。真敬畏必須由於認識。

  基督耶穌道成肉身,到世上來,是為要叫人由祂認識父神。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一:14,18)

  因此,主對門徒說—

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祂,並且已經看見祂。(約一四:7)

敬畏的根本

  伯利恆人耶西,是大衛王的父親。猶大國亡,王統斬斷而未絕,惟留根在地下,得水氣滋潤,再發出枝條,並結成果實。

從耶西的本必發一條,
從他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
耶和華的靈必住在祂身上,就是
使祂有智慧和聰明的靈,
謀略和能力的靈,
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
祂必以敬畏耶和華為樂。(賽一一:1-3)

  假宗教造偶像崇拜,以爲可有助人“認識”,有的繪畫塑造得面目猙獰,嚇唬小孩子作惡夢,代表能力可怕;究其實際,只能妄認誤識,引入迷失滅亡。

  論到基督耶穌,聖經如此說:“按肉體來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3,4太一:1)。

  祂有聖靈同住,雖未從拉比學過,卻充滿智慧聰明,使人驚奇,能明白聖經,無人可辯駁。祂以神的大能醫病趕鬼,行神蹟異能,解放凡被魔鬼壓制的人。主的謀略,勝過運籌帷幄的將帥,調度聖徒,建立永遠的國度。

  最可貴的,是祂對父神的敬畏,不照自己的意思,只行父神喜悅的事。

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給我預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  是你不喜歡的;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可見祂是要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來一0:5-7,9)

  這是主基督耶穌敬畏神的極致,行父的旨意,獻上自己,另立新約,使信徒成聖。也是神藉耶利米預言,大衛的後裔,是聖徒稱義的根基—“耶和華我們的義”(耶二三:6)

  藉基督耶穌因信得稱義,作神家的人,才“以敬畏耶和華為樂”,不是負擔,更沒有懼怕。

敬畏的典型

  歷代敬畏神的人,都顯示於行爲。

  亞哈的僕人俄巴底敬畏耶和華,惡后耶洗別殺先知,他不惜性命,藏匿一百先知,並予供應(王上一八:3,4)。這是逆勢,冒頸項危險的事。

  “你們愛耶和華的,都當恨惡罪惡。”(詩九七:10) 不僅遠離惡事,更倚靠神,與惡人相爭,絕不妥協。

  先知以利亞,在迦密山上,以一人與王家豢養的四百五十名巴力先知對決,作如此禱告,求神從天上降下火,燒盡壇上所有的祭物—

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的神,耶和華啊!求你今日使人知道,你是以色列的神,也知道我是你的僕人,又是奉你的命行這一切事。(王上一八:36)

  何烈山再受召命,捲土重來。先知以利亞不僅求火從天降下,更將變化升天,與摩西同列。他蒙神指示,知道有七千未向巴力屈膝親嘴的人,知道神歷史的計畫,自然靈力充沛;在升天前,迎向地上的邪惡,宣告神的咒詛。

  以利亞敬畏神,不怕與惡王亞哈為敵,針鋒相對—

亞哈對以利亞說:“我仇敵啊!你找到我嗎?”他回答說:“我找到你了!因爲你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你將你除盡...”(王上二一:20-26)

  以後神照他的話,把惡王的家族完全除滅。

以敬畏為樂

  基本上華人比較了解“敬畏”的意義。孝敬父母,恭敬寅畏,是天倫之樂的傳統。洋人一般以敬畏為奴性的畏懼,不明白愛還有敬的必要。

  失去敬畏,使基督教世俗化,只講愛而無禮。華人去西方求學,首以“禮義之邦”為恥。基督教也被帶如此。

  有一批留洋的學子,正趕上叛逆的風氣,各行其是。惟物質是重,盡意享樂,稱“我是身體”,不顧倫理;有人另趨極端,反物質文化,不修邊幅,以爲抗議。

  似乎是美國“神學”,謬種流傳,以戲笑為樂。倒是被譏笑的古老宗派,如聖公會,循理會,還有嚴肅正規的教導;所謂獨立或地方召會,只是講笑話,引起哄堂的效果,以至會鼓掌。更把聖詩變爲邪樂,狂喊,藉口迎合少年人,吸引他們填滿座椅,以免他們沉睡!

  少人想到“敬畏”的流失。據説,從前的聖徒,不敢妄稱“神”的名;有說在翻譯聖經時,寫到“神”字,必把筆重新洗過。中國的早年的神學院,有華北神學院,華東神學院,初提起用全稱,再說則為“華北”及“華東”, 絕沒人說“北神”或“東神”的。大家都理解是不敬。

  就連金門神學院,也未用“金神”或“門神”—雖會較有號召力,問幾乎所有基督徒,都期期以爲不可。

  “愛裏沒有懼怕”(約壹四:17,18),並不是天不怕,地不怕,無所畏懼;是有屬靈的原則。

  孔子所說的,與啓示的智慧相似:“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 ,侮聖人之言。”(論語“季氏”)

  這是說,君子知道敬畏自然律,敬畏權威,敬畏智者的良言,有所爲有所不為。基督徒更應該以敬畏神為樂,就是樂於遵行神的旨意。

  王明道先生“基督徒處世格言”說:

以敬畏神為立身之基,
以愛鄰舍為處世之法。

是簡單的基本法則,聖徒仍然應當奉行。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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