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認假先知

   

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裏來,外面披着羊皮,裏面卻是殘暴的狼。憑着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七:15,16)

  在法庭上,法官會問證人:你能確證某是犯罪人嗎?

   更理想的是,在罪案發生前,能夠指認,可以防備犯罪發生。要防備,必須先認知。主耶穌不是叫門徒為難,而是可以簡單完成指認的:“憑他們的果子”—

言語是思想的果子

   照我們知道的一般通則,言爲心聲:“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説出來。”(太一二:34)

   先知的心裏,有上面啓示的信息,忍不住不說話—   

我若說:我不再提耶和華,
也不再奉祂的名講論。
我便心裏覺得似乎有燒着的火,
閉塞在我骨中,
我便含忍不住,不能自禁。(耶二0:9)   

  先知耶利米說:“因耶和華和祂的聖言,我像醉酒的人,像被酒所勝的人。”(耶二三:9)所以默示成爲“負擔”。

   這是使徒的見證—受禁止“總不可奉耶穌的名講論教訓人。”他們得聽從神,必須坦白拒絕服從,如此回答:“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徒四:18-20)

   假先知是耍嘴皮子混吃的人,沒話可說也得說,從鄰舍偷竊主的話,冒稱“是耶和華說的”。(耶二三:30,31)   

耶和華說:“那些以幻夢為預言,以謊言和矜誇使我百姓走錯了路的,我必與他們反對。我沒有打發他們也沒有吩咐他們,他們與這百姓毫無益處。”這是耶和華說的。(耶二三:32)

行爲是言語的果子

   假先知“能說不能行。”(太二三:3)因他們是虛僞的宗教人。耶和華向人民暴露,假先知的行爲敗壞—

我在撒瑪利亞的先知中曾見愚妄,他們藉巴力說預言,使我的百姓走錯了路。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曾見可憎的事。他們行姦淫,作事虛妄,又堅固惡人的手,甚至無人回頭離開他的惡。他們在我面前,都像所多瑪,耶路撒冷的居民,都像蛾摩拉。(耶二三:13,14)   

  S型假先知,明目張膽的叛道,引百姓拜巴力。另有一種J型假先知,仍然向錫安大道,打信仰純正的招牌,照例去聖殿獻祭,只是行爲敗壞,莫問私德;自己不聖潔,也不能領袖別人,只要獻祭就好,不指責人的罪,可照舊行惡,推銷宗教,卻不要求悔改。他們說好,討顧客歡喜。

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有禍了—因爲他們的祖宗待假先知也是這樣。(路六:26)   

  一派是所多瑪,一派是蛾摩拉,一丘之貉,殊途同歸。   

生活是生命的果子

   生命不同,結果不同。荊棘,蒺藜,是人犯罪墮落受咒詛的產物,與新生命良善的果子不同—

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裏豈能摘無花果呢?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壊樹不能結好果子... 所以憑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七:16-18,20)   

  新生的聖徒,不放縱情慾,順着聖靈而行,承受神的國。因“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五:22,23)

   不同的生命,不同的路線,結果報應也不同。“人種的是甚麽,收的也是甚麽。順着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着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六:7,8)

審判是生活的果子

   今天的信徒,有偏好斷章取義的毛病。半文盲忽略語文,又不肯花工夫讀整段經文,匆促讀上幾句,就以爲是“我得之矣!”加以利用。一個例子是喜用:“不可論斷人”(太七:1),不能不使人想,其人因怕批評指摘,以杜人之口,甚於防川。其實,在那段經文,只幾句話後,主就說要知分辨。

   教會有屬靈的倫理標準,將來要“審判世界天使”,自然應當能“審判今生的事”。(林前六:2-5)

   教會應造就信徒,使他們“熟練仁義的道理”,得長進,“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來五:13,14)。

   能明辨是非,可以批判,是信徒該追求的目標。無論如何,人不能避免判斷。“死了的人都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啓二0:11)

   但在今生,能明白是非,作出正確判決,完全需要。對於指認假先知,就是如此。燃犀燭照,莫想遁形!

指認判別行道路

   假先知有個弱點,就是他們不肯隱藏,容易暴露。因爲他們太注意市場,就是現實利益所在。

   如此説來,指認以後,如何走下一步。當然不能作專業“見人咬”,哪還有愛心的餘地?必須知道何所堅持。容舉例説明—

   我去餐廳的次數,並不太多;而且少作選擇,無論請人或被請,都是如此。我的理論是,既然人家作生意,自然有些拿手菜,如果僅憑你主觀的口味,說好或不好,似乎有欠公道;不如容許別人有不同的欣賞角度。

   客觀的標準,只該求餐廳停車方便,環境清雅,景色優美,服務周到。這些會容易達成一致。

   另一個飲食習慣的形成,是家中某種食物過多,丟掉可惜,試圖説服自己消耗它—味道不錯嗎!營養好,有益於健康... 自己居然有些相信,更多相信,有理由辯護;如果進而說,只有我對,必須依照我的方式,那就向錯發展,成爲“宗派”了。

   在此,有一個常為人引用的規箴—

為口味不須爭辯,為真理必須爭辯。
De gustibus non disputandum est.
De Veritate disputandum est.

  聖經如此吩咐—

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猶:3)

義人在惡人面前退縮,
好像逿渾之泉,弄濁之井。(箴二五:26)   

  神全備的真道,既然“一次交託”教會,並不是否認啓示的漸進,而是說“傾囊相授”,也就是全備的真理,聖徒就有不可推託的使命,真誠維護這唯一的救恩要道,決絕持守,完全發揚。

   契可果(Soren Aabye Kierkegaard,1813-1855)被稱爲十九世紀的“丹麥瘋子”,他的信息,今天不知是否被充分了解?他想“給基督教國度重新介紹基督教”,那分真誠,是可欽佩的。

   清楚的,今天更肯定有此需要—需要有心人,指認假先知,宣揚真信息,直到主再臨。阿們。

+aB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