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明道路

 

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林後五:9)。

  拜倫(Gorge Gordon Byron,1788-1824),是英國的著名詩人,具有充滿矛盾性格,很難分割判析。如果單讀史詩般的作品,如:“西拿基立的毀滅”,難說有甚麽瑕疵。

   傑出的詩作,沒有人能否認。不僅是浪漫詩人中的首列,還可代表一個時代的精神,仿佛拿破崙—拜倫知道,曾把他當英雄崇拜,但不更高明。可是論到品格,依基督徒的規範,和英國的宗教文化,拜倫沒啥可稱述的。自己也承認,他是善惡糾結,知善而不能行,知惡而不能去。

   但拜倫主張自由,喜歡誠實,極恨假善。但他的“自由”觀,是放縱的自由,包括反叛的自由。

   他自由的脚步,使他像雪萊一樣,離開英國,前往意大利。在那裏,親近羅馬天主教,過放蕩不羈的生活。最後參與希臘反土耳其的戰爭;拜倫真誠的犧牲,不僅冒險犯難,躬親赴戰受苦,還盡量籌款,在經濟上作出支持。

   他於1823年七月,親自率領一小隊義勇軍,自意大利啓程前往希臘;於1824年染病,日漸惡化,於四月十九日病逝營帳中。

   他寫了一首詩題為“當人在本國沒有自由好掙扎”(When a Man Hath No Freedom to Fight at Home)注明日期1820年十一月五日。是他唯一標明年月日的作品。

   這首短詩,並沒有特殊的藝術價值,大意可譯—

當人在本國沒有自由好掙扎,
他應該為鄰舍奮鬥爭氣;
他應該想到希臘和羅馬,
且搔首自問如何可用上勞力。  

為人類行善本是騎士的豪情,
也經常會有尊貴的處所;
為自由戰鬥盡力之所能,
非陣亡或處決就是贏得勛爵。

   1820年十一月五日 1824 

  為甚麽他選擇這日子?

   1605年同一天“國會爆炸陰謀”(Gunpowder Plot),由羅馬天主教徒法克斯(Guy Fawkes,1570-1606)等策劃,在國會地下室堆積大量炸藥,企圖炸死雅各王一世和王室成員。在現場被抓住,陰謀不逞;受嚴刑,供認不諱,被處死刑。監獄刑訊的囚室,後來懸大理石牌銘刻經文—

祂將深奧的事從黑暗中彰顯,
使死蔭變爲光明。(伯一二:22)   

  以暗殺為手段的惡謀暴行,素來為正常社會所不容,性向中庸的英國人,至今仍然恨惡。但英國並未即成光明。身為貴族的拜倫,竟會對這行動寄以同情!至少隱然如此。

   這份奇特的對“自由”的熱情,和英雄情懷,使他轉向意大利,並且投身希臘獨立戰爭,竟至以身殉。可惜他未及見到希臘的獨立。不過,後來希臘的政府,以拜倫為烈士,為他舉行國葬。但在他本國,卻死無葬身之地,名勝墓葬處,以其品德敗壞不及格,拒絕接納。

  這詩出於首位浪漫詩人筆下,作者受過良好的教育,表達躍然豪情,着意爭取榮耀,為人類自由。不過,使人覺得有些像水滸傳中的李逵,向梁山“替天行道”的首領宋大哥說:“俺這些日子,這雙板斧,閑出鳥來,就開恩放俺下山去活動活動吧!”   

  十六世紀宗教改革,恰也是“發現時代”,混亂牽纏的動機是3-D—God, Gold, Glory,至今仍然搞不清楚,“上主,黃金,榮耀”,哪個在先。

   今天的宗教人,更是支離,公開的走調離譜,還敢自己也不清楚的喧鬧—

   主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一六:24) 有人就居然說成是“投資”,可問他想個啥!明顯完全不對轍嘛!

   使徒如此勸勉—

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一二:1,2)   

  近年有些外行人來了,他們不懂在壇上獻祭的意義,卻標新立異,給改稱“委身”—不是說訛寫錯,是把意思給改換了;正是“效法這個世界”,敗壞了真理,敗壞了聖徒的信仰,挪移了界址,毀壞了牆垣。想想看,可是一樣?

   明白“奉獻”的意思,就不容許有自己的雄心,求自己的榮耀,想得封授“勛爵”甚麽的顯耀想法。

   事奉神必須有高潔純正的心志,不容有甚麽雜念。

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林後五:9)。   

  仍然是今天當行的正路,天國窄路。阿們。

+aB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