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蘭之驢


  新鄰居要來了,原來是舊親族,如何?是否得準備好好歡迎?神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吩咐他們,與摩押保持和平,不可侵擾他們。摩西和以色列人遵守了。

  摩押王巴勒竟花重金,派使臣,遠道往大河邊,禮聘巴蘭,咒詛以色列人—“因以色列人甚多,就大大懼怕,心内憂急。”(民二二:1-6)見親族興盛而憂,而急?是何心哉!

  聘僱咒詛的代表團來了。問知來意後,若開門的人是彼得,必會立即請他們走原路回頭—

“你的銀子和你一同滅亡吧!因你想神的恩賜是可以用錢買的。你在這道上無分無關,因爲在神的面前,你的心不正!...”(徒八:20,21)

  但巴蘭—看見豐厚的卦金,尊貴的使臣,心為之奪;忙不迭開門迎賓。好在巴蘭的屋頂下儘夠寬敞,他歡然接待使臣過夜。可惜,神要他行窄路—夜間告訴他:不可咒詛神賜福的百姓。(民二二:12)是非分明,沒有含糊餘地。

  巴蘭回復使者,礙難成行。在道別時,肢體的語言表露巴蘭眼睛矁着使臣的錢袋,依依不捨。(二二:13)

  幹政客那一行,不會放過如此暗示。不負他所望,又來了!這次是更高規格的官,更豐厚的賞。神似乎給予方便說:你決定上路,就去吧!只是要說我吩咐你說的話。

  好不容易等到天光可辨路,趕忙登程。(二二:20,21)

  說來也怪,這次竟然是驢拒絕合作—一會兒左,一會兒偏右;最後到了窄處,擠傷了巴蘭的腿!(二二:23-25)

  巴蘭用杖打驢,要它走上正路。想不到,胯下的驢開口作人言,教訓起不行正路的主人來!

耶和華叫驢開口,對巴蘭說:“我向你作了甚麽,你竟打我這三次呢?”巴蘭對驢說:“因爲你戲弄我,為恨不得手中有刀把你殺了!”驢對巴蘭說:“我不是你從小時直到今日所騎的驢嗎?我豈常向你這樣行嗎?”巴蘭說:“沒有!”當時,耶和華使巴蘭的眼目明亮,他就看見耶和華的使者站在路上,手裏有拔出來的刀。巴蘭便低頭俯伏在地。耶和華的使者對他說:“你爲何這三次打你的驢呢?我出來抵擋你,因你所行的在我面前偏僻。驢看見我。就三次從我面前偏過去;驢若沒有偏過去,我早把你殺了,留它存活。”(民二二:28-33)

  驢是偏執成性的動物。不承想巴蘭居然比驢還任性;因爲他利欲熏心,明知是如何違逆神的旨意,還是倔强偏執,

  定去為摩押朝廷服務。人不如驢!

  我們不應忽略,一路來神百般的忍耐,希望巴蘭及時悔改,免於滅亡。

驢言的警告

  巴蘭的驢言,責備先知的狂妄,更顯示貪心財利的吸引,力量是如何强大;明知事奉瑪門的危險和不值得,他卻硬是要去。

  可憐那無辜受杖打的驢!它自小忠心服事巴蘭,與巴蘭一同長大,一般人畜之間,也發展至成互相諒解,近於朋友的感情。巴蘭的眼睛給金錢蒙蔽了,不能看見天使在阻路,並不是保佑他一路平安。

  因爲缺乏敬虔的心,巴蘭不以神旨意為原則,只當作商業討價還價的籌碼—越拉高,利潤越大;驢不進,是要顧客加價的表示。(民二二:27-31)

天使的攔阻

  主使者手中有拔出來的刀,明示巴蘭是走的路向,是出賣靈魂,能得最高的價格,有去無回。不過,巴蘭決定一條錯路走到黑,自己不改變,希望神會改變。

  耶和華的使者對他說—

你爲何這三次打你的驢呢?我出來敵擋你,因你所向的路在我面前偏僻。驢看見我,就三次從我面前偏過去;驢若沒有偏過去,我早就把你殺了,留它存活!(民二二:32,33)

  原來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雅四:4);神的僕人變成神的敵人,真是人不如驢了。

  巴蘭頗明白形勢,自己知道力不能敵,就連忙改口屈服。巴蘭真是不愧講價能手,立即放低身段說:“我有罪了!我不知道你站在路上阻擋我,你若不喜歡我去,我就轉回。”(民二二:34)耶和華的使者對巴蘭說:“你同這些人去吧!你只要說我對你說的話。”(民二二:35)

  巴蘭滿心歡喜,同使臣們去了。

上主的管制

  巴蘭見錢眼開,以爲環境改變,條件改變,神是可賄賂的,或許可以通融。因此,三次轉移方向,祭物豐富,惟求滿足雇主的心意,不體會上主的旨意。

  主不得已使用嚼環强制,勒住他的口,三次把咒詛的話變成祝福。(民二三:1—二四:9)

計謀與惡果

  巴蘭賣命的程度,使他不顧倫理道德。巴蘭見無論如何咒詛以色列人不成功,咒詛變爲祝福。巴勒的目的未達到,不必履行契約義務;巴蘭怎肯空手而囘?

  好個雇傭先知巴蘭!現在露出真面目,違命說主未吩咐的話了;那是巴蘭的計謀。(彼後二:15)

  他看出聖潔的神賜福以色列,祂揀選作“獨居的民,不列在萬民中”(民二三:9);若使他們拜假神,與外邦混合,必被棄絕,失去所有福分。

  巴蘭設下計謀,教導巴勒在什亭刺槐叢林,使用摩押女子與米甸女子,誘以色列人參與拜巴力毗珥,行邪淫。

  其時,米甸人是游牧民族,寄居在摩押人中,是供役使的流動人口,參與的女子較多;摩押人只限於地區,可能參與者反少;而且神吩咐以色列人,不侵入摩押地業;巴力毗珥的審判,也在於將來—

我看他卻不在現時,我望他卻不在今日。
有星要出於雅各,有杖要興於以色列;
必打破摩押的四角,毀壞擾亂之子。(民二四:17)

  以色列人受到嚴厲的刑罰—族長領袖,多人被處死;而且“遭瘟疫死的,有二萬四千人。”(民二五:4,9)

  惟有祭司非尼哈,以神的忌邪為心處罰惡人,得神賜平安的約,他和他的後裔,擔當祭司職任。(二五:12,13)

  巴蘭回到本地,並未得置身事外,坐擁金銀,退休安享餘年;罪刑如影隨形,最終追上了他,與米甸人的五個族長,一同被殺(民三一:8)。

義驢無紀功

  曾聽説有“義犬塚”,紀念忠心的狗,如何懇摯救護主人,以至喪命。今天的美國,謊言領導人,執意偏行,有過巴蘭;但反對黨的“驢”,似乎未盡最大的責任。

  在大河邊,巴蘭的故鄉,應該有一座建築高大的“巴蘭義驢陵”,紀念它曾作人言,攔阻巴蘭的妄行,盡了自己的本分—莫非因巴蘭同道同學忒多?...

丙午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