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基督徒對“見證”的觀念,常會有所混淆;他們在說到喜讀“見證”的時候,所講的是故事,有時且是誇張,不實的故事;因為越是誇張失實,才越加精采動人。其實,聖經所講的作見證人,實在是見證耶穌基督的復活。這是主在吩咐門徒的時候,用這個詞的意思(徒一:8)。見證,當然是事實。而可信的見證人,才是最重要的,至少與信息同樣重要。
在此,我們該加以思考。
復活的主耶穌基督,先後向門徒多次顯現,有四十天之久,講說神國的事。門徒有了基本的神學知識,明白了神的國不是“復興以色列國”,建立地上的政權;而是建立屬靈的國度。主耶穌對他們說:
“父憑着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着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7-8)
只要不存意斷章取義,任何人都不難了解主耶穌的語意,說:“我的見證”,就是忠心作耶穌基督的見證人,誠實的見證人。
然後,主升到天上父神那裏。門徒相信主的應許,聚集一同禱告,過了十天,第一個五旬節到了,聖靈降臨,教會建立。門徒認真執行傳福音的使命。
使徒彼得照主的吩咐,首先向耶路撒冷的人傳福音:
這耶穌,神已經叫祂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祂既被神的右手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大衛並沒有升到天上,但他自己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徒二:32-36)
主吩咐的“見證”,和門徒的“為這事作見證”,可是同一回事?
不錯,完全是一回事,就是祂復活的見證。如果所講的不是主所吩咐的,就不是忠心的見證人了。因此,我們該要思想,為什么主耶穌基督的復活,有那麼重要。
基督教是什么?當然是基督的教導。
今天我們說到基督教,或任何的宗教,總離不開其創立人的教導,而且必須以其原始的教導為依據。
然而,復活的主吩咐祂門徒的使命,是為祂作“見證”。而使徒傳的福音,並沒怎麼多說耶穌在世的教訓,而全部新約中,主要是“作耶穌復活的見證”(徒一:8,22)。當然,主也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二八:20);不過,門徒並沒有像“子曰”,“詩云”一樣的反復引述。這可有些不平常嗎?
當你我朗誦“使徒信經”的時候,不僅是一項儀式,是宣告我們所信的盼望。
這個信經,自然是基督教信仰的根基。不過,其中並沒講到什么基督的教導,而專注於基督耶穌超奇的生命:先存的生命,耐死的生命,貫乎聖徒中間的生命,並使聖徒得永遠的生命。
我們要注意,上面一句話:“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
現在,有些“學者”,常討論“歷史的耶穌”,也有人以為耶穌是道德的教師,只要遵行祂的教訓,照樣去作人,就好了。我們看猶太人,沒有誰懷疑耶穌確有其人,而且他們還把祂殺害了;但他們不能接受,耶穌的復活,不能接受耶穌是基督。
使徒們忠心的見證,堅持的見證。他們和歷代的聖徒,不怕人的反對迫害,為要完成主的使命;因為他們知道這信息是真實的,經驗過救恩,知道基督復活的重要,知道所作的工不是徒然,是人類的唯一盼望。
主耶穌復活升天以後,門徒忠心的見證,絕不妥協。以後,早期教會的信徒,以同樣的忠誠,見證至死:“見證”這個字,與“殉道”原是同一字源。當時的人看到他們前仆後繼的行動,有許多因此皈信。
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你們挂在木頭是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神已經叫祂復活。神且用右手將祂高舉,叫祂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我們為這事作見證;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徒五:29-32)
使徒保羅寫信給羅馬的教會,論到他所傳的福音,先見證這叫人難有接受的事實,也正是信息的中心:
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我們從祂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中叫人為祂的名信服真道。(羅一:2-5)
使徒追溯到聖經先知的靈(彼前一:10-12),也就是基督先存永遠的聖靈,講到祂的降生,在十字架上受死,成就了救贖,並埋葬,三天三夜,從死裏復活,升天,還要再降臨,完全得勝死亡。
從這裏,我們看見耶穌基督完全的拯救事工:“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
基督徒所信的,不僅是“成仙得道”,“長生不老”。
使徒保羅說到他在世生活持續的目標,是“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裏復活。”(腓三:10)當然,這也該是聖徒應該追求的目標。
也許,我們可能感到有些希奇,難道保羅事奉主那麼久,不僅傳揚基督,還為祂受了那麼多的苦,竟然不認識耶穌嗎?
這是說,不再是“憑着外貌認過基督”(林後五:16),不僅是膚淺的認識,不僅是看律法外衣的效法,而是真正的認識祂,認識基督的品性,法則。當然,這不是說信仰的初步,連靈命高深的使徒保羅,也是求能得達到這個地步。我們有復活的元首基督,作祂肢體的聖徒,也應該活出祂的生命。這不是自己受苦,也不是自己想是為主受苦,而是與主有生命的團契,才可與主一同受苦,一同受死。基督徒還有永遠的盼望,就是與主一同有永遠的喜樂,就是蒙福的復活和榮耀。
願聖靈感動我們,扶持我們,使我們真認識基督,愛祂,見證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