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起於永

二.永遠生命

 

  人的生命是永恆的,是說今生過完以後,要見創造的主,就是把永恆賜給他的神。
  不過,見神是必須的,卻不一定是快樂的。有永遠存在的書,也不一定是好事:因為書有褒,有貶;可能記載你的功績,也可記載你的罪孽;正如帳簿上有盈,有虧,有餘存,有欠債一樣。
  英國小說家莎蘿.勃朗提(Charlotte Bronte, 1816-1855),在其名作珍恩.藹爾Jane Eyre)中,敘述女主角在幼時被誣指說謊,而謊言列於七不赦之罪。有人問她:“說謊的結果如何?”答:“死後墜入地獄。”再問:“怎樣可免下地獄?”所期望的回答是“認罪”,不過,她未說謊,所以回答:“保持健康!”
  雖然是孩子口中的話,但人有罪,懼怕見神,是真實的。這是許多人要設法延遲死亡約會的原因。聖經說: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第三章16節)

  既說:“不至滅亡”,就是因為人本來是定要滅亡的。照聖經所說的:人犯罪的結果是永遠的滅亡。但神愛世人,不願人滅亡,但願人人悔改得救。歷代以來,差遣祂的先知眾僕人,向世人宣告祂的旨意,啟示免禍得福的道路;無奈世人硬心不肯聽從。神那麼的愛世人,不是因為我們好,不是以為祂有什么利益,必須這樣作,只是由於祂的恩典,無條件的賜給人的恩典。“甚至”是說到一個幾乎難以置信的地步,就是差祂獨生的兒子基督耶穌道成肉身降世,為代替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使信祂的人,免受審判,得着永遠的生命。
  聖經說: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在此就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們既藉着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着祂,免去神的忿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着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羅五:6-10)

  這關鍵的字是“信”。
  信耶穌的受死,是為我們的罪。
  這是最好的信息:因神兒子的代死,罪人蒙神恩惠,成為神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