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和合本修訂的期望

 

 

  近幾十年來,每過一陣子,就會有人提出另譯中文聖經;而且確也出現一些成品,至少是試版的樣品。當然,也隨之有些評議。這類評議中,捧的有,貶的也有;但較引起大家注意的,還是貶的反應。由於華人的環境,對於文藝批評還不習慣,常加上延伸的解釋,頗缺乏客觀的檢討,就引致錯誤的結論,以為是幾個老不死的頑固分子,專於吹毛求疵,反對改革;有的則以為我有老闆出錢支持,我行我素,而少想到這是關乎傳播信仰的事,不僅是文化上的百年大計,更是有關靈魂和教會的永恆大計。
  神,實在是有的。我們所信,所事奉的是主。作主的工作,應該有正確的態度。所產生的,有最高的品質,即使難臻完全,也該最近於完全;絕對不能只求廣銷,以類半文盲的產品應付。
  實在說來,半世紀來中文聖經“新譯”,或以“忠於原文”為號召,實際上不脫和合本的修訂。如果能夠直接說是修訂,雖然似大題小作,卻不失實事求是。剩下的問題是:何時作?誰來作?如何作?
  何時作?
  幾十年前的華人世界,承軍閥分爭之餘緒,形成“非我即匪”的幼稚思想形態;在基督教界,則加以宗派成見,各佔山頭,各畫陣營,根本無合作可能。到今天,教會實在應該不介入政治上的統合,為政治服務;在譯經事工上合作,要像在文化經濟上已經體現的合作一樣,凡有海水的地方,用中文的華人基督徒,及時聯合,對修譯和合本聖經,站在過去巨人的肩膀上,繼續作出貢獻。
  誰來作?
  在上世紀,集合多宗派菁英,高瞻遠矚,共同譯成的和合譯本,不僅增進信仰的正確和深度,更成為當代語文的模楷。今天不同的“譯本”迭出,不少信徒說,其實是和合譯本的小修訂;如其各行其是,各成一家之言,何如捐棄私利私見,再作一次聯合,由聖經公會或類似組合,根據和合譯本協和修訂?實在說來,天主教的語文學者,比抗羅宗為多;而洋人的學者,又比華人多;傳統上,他們有水準的神學院中,多不教授聖經原文,而以為預修科目。我們到神學院才每週上幾課,在工夫上如何能夠跟人家相比?唯一可行之道,是集力共成。
  如何作?
  英國著名的語文學者,譯家韋列(Arthur David Waley, 1889-1966),譯過數種東方文學名作,包括在中文方面也很高明。他以為翻譯的成功,對所譯的文字造詣,最為重要,因為那才可以有效表達;如果只顧標榜原文如何,那又何勞翻譯?前面說過,天主教那麼多的原文學者,真正的學者,但他們譯成的聖經,並不高明。讀中文天主教譯本聖經,不僅要參考原文,還要借助和合譯本,否則不是讀不下去,就會更糟的誤解。如:思高聖經學會譯本中,出現“摩爾德開(末底改)身穿龍袍”等例,簡直匪夷所思!美國有些天主教會,信徒聚集或公眾聚會中,得使用英文雅各王欽定本聖經,可為有力的說明。回到中文和合譯本,說來實際上需要考慮修訂的,不過佔全文百分之五;以字或詞組區分,大約二百左右吧!如果先就這些達成共識,同譯或異譯,作起來就容易多了。
  這樣,我們不能不略談有效使用文字的技巧。
  先賢譯經的時候,特別是翻譯生僻的文字,往往要先編字典,以供查考。例如:耶德遜譯緬文聖經的時候,就是如此。連富善在翻譯中文和合譯本之先,就已經出版了中文語詞字典,不僅幫助洋人學漢語,也可使譯文用字前後一致。今天,作中文聖經翻譯或修譯的人,當然不必再如此辛苦,不過,對於文字有相當修養,還是需要的;至少對於自己不確知的語詞,應該請教於字典,以求無誤。我們都不是全知,但至少要知道自己所不知道的。這才是對神對人負責的態度。
  這裏舉出幾個原則,雖然不過是常識,希望不無值得專家們當意的地方,以達榮神益人的目的。
  通俗而避粗俚。語文學家趙元任先生,對於白話文有“話怎麼說,就怎麼寫”的原則,但譯經總不能通俗到那種程度。李逵的聲口,絕不能入經。常有時人用“出爐”一詞,當然是用於烘烤的食物,像“熱燒餅”之類。可是,現在有“新出爐”的書,豈非怪事?甚至還見有“新出爐”的官員,是否太滑稽?(除非是但以理書中的“三聖”)這種語詞,至少給人不莊重的感受;如果見於聖經,就太差勁了。
  上口而合邏輯。現代白話文,誰都知道不是三都兩京的文言,卻也要謹慎,不為流俗影響。因為語言習慣隨時會改的,但成為經典,總不能常隨潮流而改;有些語風,是不合宜的,千萬不要“落實”到聖經裏。有個我們幾乎都用過的“質量”一詞,與“數量”對稱,其實是不對的;因為“質量均佳”,是兼指“質”與“量”二者,意思是品質與數量。所以不論其如何流行,總不能積非成是。
  高雅而宜誦讀。自古以來,聖經不僅是為閱覽,也是為在公眾聚會時誦讀的。中文與其他語文,到底有不同的地方。第三人稱代名詞的“祂”“他”“她”“它”同音,聽起來該如何分辨,不能不予注意。和合本常回復到本來的名字,以免誦讀的混淆。遇到同音的問題,中文有時加適當的量詞,以資識別。和合本在這方面作得很好,時下的教會中人,卻常忽略,推銷新譯本的宣傳品中,也有所見:“幾間”教會,是個誤導的有害語詞,因為信眾正確的集合量詞,應是“幾個”教會,不好把人變成建築物的“一座”教堂,用“間”則更為不可。又如:亞居拉,百基拉是“一雙”愛主的夫婦,用“一對”則似是講動物。“一對鞋子”則更不是漢語的用法。
  合時而不反古。給現代人的聖經,語氣語詞合時,易於傳通,當然是好的。但“夫子”改為“先生”或“老師”,則可不必。當然我們可以稱“孔夫子”為“孔老師”,或“孔先生”,誰都知道完全是一回事,你說一樣嗎?除非是為了“批孔”否則不會如此作。何況“拉比”並不過時,何必堅持反古破舊?又如和合本的“巡撫”“兵丁”等詞,也沒有必要全予以“現代化”;因為那些古時的官制,既是異地異代,督撫,太守,刺史,並說不上甚麼差分,根本無從恰等對譯,還是以約定俗成為是,無需反古化今。
  信譯並非僻譯。有的新譯本,把“虛心的人有福了”,改為“心靈貧乏的人有福了”。更有見樣學樣,也改為“心靈貧乏的人是蒙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要說“心靈貧乏”,自然想到腹笥空洞,如當作是蒙福的好事,必須另外大加說明才行。有誰不信,無論問一般學生,或作市場調查,大概都會以為費解。至於“心靈貧乏的人是蒙福的”,難以誦讀,也不易解,譯經不當先要加上解經,更是不在話下。
  話得說回來。和合譯本出版已經約百年了;如算新約,已逾百年。其影響中國語文,是顯然的事。在這期間,中國語文變革,有些是教內人使用的誤濫,已經滲入日常宗教術語。因此,在修訂的時候,需要嚴謹的把關,不要讓其倒流入譯經。
  和合譯本中使用不當的字不多。記得:過去,曾有“一口同聲”,早已經改正為“異口同聲”了。還有得了“醫治”的說法,不幸流行成為宗教術語或行話;實在是該“治好”(healed),“痊癒”,或乾脆“好了”都成,但“得醫治”並不確定表示恢復健康。
  和合譯本開始籌畫,還是皇清時代,有必要照扭曲文字“避諱”的規定:避帝諱,因皇帝名字中有“玄”字,把“玄孫”改為“元孫”;避孔丘的聖諱,把“丘壇”(山丘高處築壇獻祭)換成“邱壇”。在幾年前,清祚已經將終的時候,為了逢迎慈禧太后萬壽,恭獻聖經,自然有必要這樣作。到和合本問世,原可不必如此了,意外的竟然照舊。如此,跨越了三次鼎革,竟沿用了許多年,頗似“三朝元老”!現在,臨修訂的機會,希望改正,免得讀者費解。
  和合語詞中,在教會裏最廣泛使用的,莫過於“弟兄”,“姊妹”。大概因“弟兄會”起,更益流行。不過,這稱呼,是用於多數,或不定對象,並不用於個人;道理很簡單,中國人兄弟姊妹分得清楚。那麼,為甚麼稱為“弟兄姊妹”呢?因為北方人稱“兄弟”即是“弟”的意思,“弟兄”則可兼指弟和兄。稱一個人為“弟兄”,怎可習而不察?
  還應該注意的,是字詞混用意義差異,出現在基督教的文宣中,已經是羞恥了,如果進入修訂的和合譯本,增加本來沒有的舛誤,就實在是大不幸了。只是為了預防,且檢幾個重要的詞來說。
  神所不能作的事:求神“祝福”,不僅是可笑,而且是神不能作的。神必然不會“祝福”。請不要誤會,以為我立意咒詛誰;其實是神不能祝福。你會說,全能的神怎有不能作的?原因在“祝”,是“求”的意思,至高的神,可怎向誰求?所以只能求神賜福,人接受神給的福分,而不可以說是“求神祝福你”。和合譯本從無這錯誤。如此錯用而不改的人,並不定失去神的賜福,但會失去人的尊重。
  神不能接受的事:“崇拜”是個通用語詞,例如:“英雄崇拜”,或是“崇拜偶像”;和合本有這個分別,對神只說“敬拜”。“崇拜”用過兩次,舊約有“崇拜牛犢”(何一:5),新約“私意崇拜”(西二:23)。深望愛主的聖徒,不如此作,也不如此說。
  不可對神作的事:“捐助”。聖經說到“捐”,是為了補助聖徒的缺乏(林後八:19至九:14)。救濟貧窮是“施捨”;十分之一是“繳納”;對神才該用“奉獻”,理由顯而易見。
  “獻”是敬奉的意思。如:壇上獻祭,獻上頌讚的祭,或“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財物的祭(羅一二:1;來一三:15-16)。都有敬奉和犧牲的含義。可是晚近有人不明白“奉獻”的意義,倡用“委身”一詞,用來代替“奉獻”,也不知道“委身下嫁”是不可常作的。有些不詢其端,不求其末,惟隨新鮮的人,也來效法,以致失去對於奉獻真義的了解。文字有其意義,影響信徒觀念罪過不小。無獨有偶,還有“服侍”和“服事”,兩個音似而義不同的語詞,竟然混淆,並且已經被有些忽視品質的譯經人,用到了他們的出品裏面。“服侍”是“伺候”的意思,通常是對體力欠缺的人,如“服侍湯藥”等,對於正常的人或正常的神,都用不上。說來可惜,如果當時編校人員留意負責,查考一下字典辭書,把那種錯誤紅筆杠掉,或叫作者回去中學堂國文教室重修一堂,就不至於謬種流傳,賊夫人之子了。好在今天字典還沒改,仍然可以查證啊!
  最後,說到和合譯本也有不盡理想的地方。就是度量衡的不一致。例如:有音譯的“舍客勒”,也有意譯的“一錢銀子”;既有“一里路”,又有“二百肘”,還有“丈”“尺”,“寸”等,應該有統一原則。還有時間,羅馬計時,或地支計時辰?哪是華人通曉的?“申初”該是甚麼時候?現在,連半斤都不等於八兩了,用合宜的規制,實在有必要。可行的方法,似乎該定原文度量衡時單位音譯,而在頁底或章尾,加以說明。這樣,連堅持數字靈義的人,也不會有話可說。
  幾年前,我寫過:“神要我們咬文嚼字”一文。“吃下書卷”自然得咬文嚼字;聖經是神給人的信息,在傳遞的時候,又怎可囫圇吞棗,含混應付?該敬慎認真,對神對人,才好交待啊!
  芻蕘之獻,還望在上有權柄的修訂主持人垂明。教會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