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話詩是兒童文學的一門。當然,童話詩必須淺白易懂,使兒童能夠領悟,還常加插畫;但涵義不一定淺,而且可以成為高深的藝術,使年紀大的成人也可以讀。就如布萊克(William Blake, 1757-1827)寫的詩,看來淺白,實際卻不是那回事。
下面是現代人寫的童詩,所說的是美國十九世紀的一個傳奇人物“蘋果種約翰”(John Chapman,別名Johnny Appleseed,1774-1845)。正在美洲殖民地醞釀獨立的時候,他生於1774年九月二十六日,在麻薩諸塞州。長大以後,新興的美國,已經在向西擴展;不久,就成為繼英國而起的宣教國家。約翰則以宣教士的精神,徒步由東趄西,走遍中西部,默默的推廣果園種植。
這不是一篇歌頌英雄的史詩。這是首簡單的童話詩,美國一般學童都誦讀過。其中所敘述的主角,只是一個平凡的人物;但他留下的是美好的果子,表彰生命的意義,卻勝於甚麼“一將功成萬骨枯”的英雄。這詩的簡樸,流露史詩般的美。可見詩歌最適於教導兒童。詩歌是文學的起始,兒童的搖籃曲是詩歌,所以必須記得詩歌的教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