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x audita perit, literascripta manet.
聽得見的聲音消逝,書寫的文字存留。

 

基督教文學與教會事工

 

 

  在好幾年前,讀到一本學者寫的書,作者說,基督教沒甚文藝作品。除非是當笑話說,說這話不是大膽欺人到可驚的程度,就是淺薄無知得可笑。其實,剛好相反,歷史說明,基督教文藝與基督教同樣久遠;而基督教文藝,對於基督教的傳播,其不可磨滅的貢獻。
  如果要問:文字,文學,文藝,三者有甚麼差別?看似簡單,卻不是那麼容易。
  首先,文字一般是與語言分別的說法,能夠表意,而不是圖畫;進一步說,是指字詞的來源,意義,使用的研究。應用的文字,像說明書,旅遊指南,契約,醫學,法律,地理,生物,礦物,科技的教科書,通常都不被當作文學作品;倒也不單因為是寫得差或難懂的原因。教條,也是枯燥難懂,卻是重要的文學。這樣說來,文學範圍很廣,只是說到文藝,我們常不包括單純說理的東西,雖然其中也會出現那些品類的作品。
  也許,國際作家協會(PEN-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Poets, Playwrights, Editors, Essayists and Novelists)包括的項目,可以借作方便的界定,就是詩歌,戲劇,編輯,雜文和小說,可以約略組成文藝的內涵。或許,有人會指出,散文呢?因為不是韻文就是散文,所以不能單獨列舉,可以介於雜文和詩歌之間,更似詩的稱為“散文詩”,離詩較遠的稱為“雜文”(essay),不同於正式的論文;論文中沒有“我”字,雜文則無此限制。
  不過,分別還不在形式方面,有時是目的的不同。例如:英國名牧但恩(John Donne, 1572-1631),也是詩人,他的講章,常成為傳誦一時的散文;美國牧師,小說家萬代克(Henry Van Dyke, 1852-1933)所寫“第四博士”(The Other Wise Man),朗誦的小說,原來是講章。因此,我們不能不說:文藝之為用大矣哉!

  論文藝的重要,希臘哲學家亞理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 B.C.)曾說:詩比歷史更為重要。因為歷史是說到個別事件;詩雖然也有個人的名字,卻是說到宇宙性的人物類型。歷史是說到過去已經發生的事;詩則講到將來可能發生的事。他所說的詩,照當時的文學分類方式,也包括戲劇,等於我們現在所說的文藝;而歷史是用散文體寫的。所以說,詩人是先見。這是說,文藝作品中的人物性型,是人性普遍的代表,只是給他們加上某個名字;就如我們說:“她是個多愁善感的林黛玉”,或“那人是個張翼德”,我們就知道所指的是何等樣人物,也不難預知他們的將來。

宗教與文藝

  歐洲的宗教改革,隨着來的是聖經譯成方言。在德國,英國,法國,都有助於現代語文的形成,並廣泛而且久遠的影響文化。在印度,威廉克理(William Carey)把聖經翻譯成為當地的語文,影響了孟加拉文。
  中國的現代語文,改變可以追溯到唐宋。我們看那時的文字,顯然跟以前不同,攙入了大量的口語,或白話。那是受佛教的影響。又晚到了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提倡白話文的運動,基督教的和合譯本聖經,也剛好作為範本,當然是晚了些。而且和合本聖經中,多少也用了些佛教語詞:“世界”,“慈悲”,都不是中文原有的語詞,不過沿用成習了。
  佛教在中國的盛行,並不在於他們的僧尼穿着印度式的袈裟,不在於他們講說因明及深奧的禪理;而是因其思想藉文藝而融入中國文化,包括他們聰明的使用寓說教於說書的方式。
  中國文化雖然悠久,但老百姓識字的不多,而知識分子,就是所謂文人,所寫的文體,一般人看不懂,也聽不懂,所以脫離了人民大眾。
  到佛教傳入中國,有些信徒覺悟到應該用淺顯通俗的白話文,傳播信仰。如:唐朝的王梵志,和寒山,拾得等詩僧,都用白話作詩,容易傳誦。這就是禪詩。
  降至宋朝,不僅禪詩流行,一般文人理學家的作品,也夾雜着那種風格和思想。王安石的詩集中,就有注明仿寒山的作品。
  更有一種“變文”,就是白話散文同韻文交雜,在說書的時候,說一段,夾上唱詞。因為那時民間娛樂很少,鄉人農閒時的時間很多,無從消遣,就去聽這種說書的。例如:多目犍連冥間救母變文,和降魔變文,大約成於唐朝,是民間對地獄觀念的來源。後來有唐太宗入冥記,至宋朝,有香山寶卷,晚後更有何文秀寶卷等,雖然為了宣揚教義,但卻成為因緣果報迷信的起源。
  佛教在印度的傳播效果不大,雖然其文化原因複雜,但在大眾文藝方面,難以跟印度教相比,不無關係。

中國文藝與去惡向善的理想

  曹雪芹的紅樓夢,因為文筆好,使人讀來仿佛置身其中,不覺跟書中人物認同,而影響讀者的價值觀,以為那就是理想世界,到一個地步,把那些醜事惡事,都視而不見。其實,作者老早就告訴我們,那都是假的,“賈府”榮國,寧國,一家上下都是假的。但人看了那些又富又貴又有名的世家公子,貴夫人,心嚮往之。這正和世人的情形相同。這才真是問題的所在。原來那樣的人家,卻正是貪污腐化,仗勢欺人,放高利貸剝削,魚肉人民。只有正直的柳湘蓮,看得出“大觀園除了大門口的石獅子,沒有一個乾凈的。”老僕人焦大,在酒後才可以講出清醒的話,賈府是一代不如一代。在飽暖淫慾外,還墮落到同性戀,假山石後發現春宮畫;連外表清高的女尼妙玉,也只是假正經,內心不潔;她可以收取梅花枝頭的雪來化水烹茗,卻不能真正作“檻外人”,由是走火入魔,終至招致外面的盜劫。賈府則以抄家收場,是自然的結局;那禍源鳳姐的女兒,還得仰仗劉姥姥的哲嗣收容救助。但是,不少讀者會殘忍的嘲笑劉姥姥誠實的鄉愚,同情腐敗的富貴人家。這可不是跟現實世界“豬的樂園”一樣嗎?
  如果讀者被那些上流社會的紅塵軟霧障蔽,看不見他們的罪惡,那就辜負了作者的苦心和深意,也成了作夢的人。

  雖然中國小說的作者,還沒有在福音的光中,但他們有是非之心,所以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韙,敢於同情被欺壓的小民。
  施耐庵的水滸傳,是另一部描述人間黑暗的小說。在書的開始,就說明高太尉放出妖魔。原來世上妖魔,都是作官的大人們搞出來的。
  妖魔成為梁山泊的強盜,還打着“替天行道”的大旗。不幸,作官的比強盜更糟,儘多好人遭迫害,官逼民反的事例:林沖,魯智深…可以數出許多;特別是盧俊義,幾乎算是無非可舉的好人,他也盡力抵拒上山入夥,但為官府所迫,還是走上了梁山的那條路。政府壞到不可救藥的地步,天下烏鴉一般黑,需要外族金國的人來清理整肅,把欽徽二宗用鍊子拴了,牽到異域去蒙塵,在地窟中好好自我檢討,反省懺悔吧。

鏡子裏的醜惡面目

  清代乾隆年間,李汝珍在窮愁十多年中,寫了一部以“追尋”為主題的書,鏡花緣。
  鏡花緣裏的主角,是士人唐敖和多九公,並商人林之洋,共同旅遊異域。鏡中花當然是虛幻的;但鏡也可以照見自己的面目:追尋的人,結果往往認識自己。這樣才是真正的增廣見聞。書中有些敘述,頗為有趣。第十,十一回,講到他們一行到了“君子國”:

登岸揚帆,不多幾日,到了君子國將船泊岸。林之洋上去買貨。唐敖因素聞君子國好讓不爭,想來必是禮義之邦,所以,約了多九公上岸,要去瞻仰。走了數里,離城不遠,只見城門上寫着:“惟善為寶”四個大字。…二人把匾看了,隨即進城。只見人煙輻集,作買作賣,接連不斷;衣冠言談都與天朝一樣。唐敖見言語可通,因向一位老翁問其何以“好讓不爭”之故。誰知老翁聽了,一毫不懂。又問國以“君子”為名,是何緣故。老翁也回不知。一連問了幾個,都是如此。

  這裏說,“衣冠言談,都與天朝一樣”,仿佛是鏡中返照的情形。不過,這“君子國”並不自以“禮義之邦”來標榜,而且連為甚麼鄰邦如此加譽也不知道:他們以為是應該作的,也作到了,就成了實際,沒有“君子”的理想和口號,真是處處芝蘭之室,久而不聞其香。但訪客進一步近觀,發現他們的風俗卻大大不同,使他們覺得“反常”。

說話間,來到鬧市。只見有一隸卒,在那裏買物,手中拿着貨物道:“老兄如此高貨,卻討恁般賤價,教小弟買去,如何能安!務求將價加增方好遵教;若再過謙那是有意不肯賞光交易了。”唐敖聽了,因暗暗說道:“九公,反買物,只有賣者討價,買者還價。今賣者雖討過價,那買者並不還價,卻要添價。此等言談倒也罕聞。據此看來那‘好讓不爭’四字,竟有幾分意思了。”只聽賣貨人答道:“既承照顧,敢不仰體!但適才妄討大價,已覺厚顏;不意老兄反說,貨高價賤,豈不更教小弟慚愧!況敝貨並非‘言無二價’,其中頗有虛頭。俗云:‘漫天要價,就地還錢’;今老兄不但不減,反要加增,如此克己,只好請到別家交易,小弟實難遵命。”唐敖道:“‘漫天要價,就地還錢’,原是買物之人向來俗談;至‘並非言無二價,其中頗有虛頭’,亦是買者之話;不意今皆出於賣者之口,倒也有趣。”只聽隸卒又說道:“老兄以高貨討賤價,反說小弟克己,豈不有失‘忠恕之道’?凡事總要彼此無欺方為公允。試問哪個腹中無算盤,小弟又安能受人之愚哩!”談之許久,賣貨人執意不增。隸卒賭氣,照數付價,拿了一半貨物;剛要舉步,賣貨人哪裏肯依!只說:“價多貨少”,攔住不放。路旁走過兩個老翁,作好作歹,從公評定,令隸卒照價拿了八折貨物,這才交易而去。唐多二人不覺暗暗點頭。

  在這一番觀察,“天朝”的訪客先是懷疑,難以置信,繼則覺得有趣。原來君子國人所說的話,用的字句,和華人所說的相同,不過在應用上是相反的方向,這就是鏡中的形象;在華人只是說說而己,只是客套;但君子國人竟認真實行起來。他們也說:“忠恕之道”,也懂得“己所不欲毋施於人”的道理,只是用法不同;實際踐行,用於交易,更是不容易的事。空談高論,人人會說,人人可以講如何作君子,但認真實行的能有幾個?唐敖和多九公見識了,使他們“不覺暗暗點頭”。
  作者知道,隸卒(古時候的衙役,略等於公安,警察)公道交易,買東西付錢,不是他們的習慣;所以他特別舉有違反慣例的事件,作為反例;同時,反乎人的貪財好利,顯示出君子國的義。
  另一個例子,是耍槍桿子的軍人,竟違反慣性,不但不仗勢欺人,而且強要多付價,少取貨;路人看見,“都說小軍欺人不公”。如此“欺人”的方式,自然非在君子國見不到。
  鄉農本來是愚而可欺的。君子國的商人,不但不欺鄉農,而且連他甘心不計較,也必強要計較,不肯欠“來生債”。是何事呢?他說:

“這如何使得!去歲有位老兄,照顧小弟,也將多餘銀子存在我處,曾言後來買貨再算。誰知至今不見,各處尋他,無從歸還,豈非欠了來生債嗎?今老兄又要如此!倘一去不來,到了來生,小弟變驢變馬,歸還先前那位老兄,業已儘夠一忙,哪裏還有工夫再還老兄!豈不下一世又要變驢變馬歸結老兄?依小弟愚見,與其日後再算,何不就在今日?…”

  作者對於佛教講因果,說輪迴那一套,想必熟知能詳,其實貪財謊騙,佛廟裏還問卜,講風水,還不是江湖手法?有幾個真相信果報,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君子國人認真的相信果報,所以不敢虧欠於人,務求至公至正。於是鏡子中暴露出中國佛教徒的虛假來。
  我們的兩位旅客,所代表的是中國的知識分子。唐敖代表大唐引以自傲的儒家道德,多九公則代表格致博物的科學家。但到了君子國,竟變成小孩子般的無識無知。卻偏偏來了兩位老人家,請他們到家中待茶,稱他們是“天朝的大賢”;先對中國文化大大稱頌一番,然後就請教了:

“敝鄉僻處海嵎,略有知識,莫非天朝文章教化所致,得能不致隕越已屬草野之幸,何敢遽當‘君子’二字!至於天朝乃聖人之邦,自古聖聖相傳,禮樂教化,久為八荒景仰,無待小子再為稱頌。…”

  在諷刺文學中,一般越是稱頌偉大,越是要加以小心。在這裏也不例外。說完了表面奉承的話,兩位兄弟就提出了一些自謙不解的問題“請教”:為甚麼有知識正常的人,會迷信無稽之談的“風水”?為甚麼把婦女的腳纏小了,是三寸金蓮之“美”?是不是把鼻子割小了,也是“美”呢?…一席談問,把中國文化千幾百年的醜事都抖了出來。這在福音之光照到中國二百多年前的當時,作者的思想可真顯然是進步得很呢!
  旅遊是為了追尋,體驗人生,眼見而外,還應該身受。到了女兒國,機會就來了。這次輪到了林之洋。女兒國是母系社會,國王是女的,她的后妃都是鬚眉男子。三個旅客中,唐敖的妻舅林之洋生得英俊,於是這位“粉面郎”,榮幸的被國王看中了,選為王妃。“身高體壯,滿嘴鬍鬚”的“宮娥”們,“如鷹拿燕雀一般”服事他,替他把兩耳穿了洞,戴上耳環;並且將腳“用力曲作彎弓一般,用白綾纏裹…拿着針線上來密密縫口;一面狠纏,一面密縫。…及至纏完,只覺腳上如炭火燒的一般,陣陣疼痛,不覺一陣心酸,放聲大哭道:‘坑死俺了!’”這纏腳手術過程,寫得頗為生動。如果儒士們真正相信“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聖人教導的原則,這給婦女纏足的邪惡殘忍的風氣,何至於綿延千年,該早就廢革了。
  鏡花緣也極會把人獸性化。又說到有一種“狗頭民”,以善於烹調知名。

多九公道:“你看他狗頭狗腦,誰知他於吃喝二字卻甚講究;每日傷害無數生靈,想着方兒,變着樣兒,只在飲食用功;除吃喝之外,一無所能,因此海外把他又叫‘酒囊,飯袋’。”

  唐敖聽來熟識,有興趣上岸去看看。多九公吐舌道:“聞得他們都是有眼無珠不識好人;設或上去被他狂吠亂咬起來,那還了得!”
  極有趣的,鏡花緣還介紹了一種先進的換心手術,發生在“穿胸國”,查考他們的進化過程,就知道他們的胸原來爛穿過!讀者又聽到多九公的聲音在說:

“老夫聞說他們胸前原是好好的;後來因為他們行為不正,每每遇事,把眉頭一皺,心就歪在一邊,或偏在一邊。今日也歪,明日也偏,漸漸心離本位,胸無主宰。因此前心生一大疔,名叫歪心疔;後心生一大疽,名叫偏心疽;日漸潰爛。久而久之,前後相通,醫藥罔效。虧得有一祝由科,用符咒將中山狼,波斯狗的心肺取來,補那患處。過了幾時,病雖醫好,誰知那狼的心,狗的肺,也是歪在一邊偏在一邊的,任他醫治,胸前仍難復舊,所以至今仍是一個大洞。“林之洋道:”原來狼心狗肺都是又歪又偏的!”

  鏡花緣就是這樣,照出了人的品性真面目。人的問題的中心,是人心中的問題,或說心中無主。對於這個問題,作者並沒有提出具體的解決辦法;但他清楚指明,那舊套的講道德,說仁義,並不是辦法。中國講道德文化,講了二千多年,也沒有出現“君子國”,反而要“禮失求諸野”。
  很意外,這樣的書,沒有被選成為“才子書”,或偉大的傑作名著;也許人不喜看諷刺入骨的作品,或是恰好道着了他們的短處,不合他意;或者人不願面對鏡子,也沒有心志去追尋甚真理,沒有興趣改進。

何處能脫煩惱

  另一部追尋為主題的通俗小說,是明吳承恩撰的西遊記。書中敘述唐三藏取經,歷經許多劫難,最後得解脫。表明人對於祛除煩惱,求取涅槃的追尋。
  列子卷二“黃帝”篇,假託黃帝作白日夢,到了華胥之國,學得了無為之治的至高治術。陶淵明的“桃花源記”,說是有個幸運的武陵漁夫,到了世外桃源,沒有人間的戰爭殺伐,人民安居樂業。不過,篇幅甚短,使人讀了有好夢遽醒的感覺。

聖經與文藝

  聖經雖然不止是文藝作品,但使徒保羅告訴讀者,不要把歷史只當作是已過的事:“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所以基督教文學,不止是逃避,也不是無目標的盲目追尋。
  有些清教徒的觀點,以為小說可以引致品德敗壞,而最好也不過是“敬虔的謊言”,雖然美麗動人,讀來無益,而且廢時失業;所以他們許多的家庭中,除了聖經之外,只准許有一本天路歷程。
  其實,這種對文藝的看法,既不真實,也不公道。雖然英國清教徒當政的時候,關閉倫敦的戲院;戲劇一行的人,對清教徒也缺乏好感,但那時戲劇的內容,不僅不是妨礙風化,而且其內容正是推行清教徒思想,因為那是時代的主導思想,他們揭露社會罪惡,正是清除的對象。

人不能行義的事實

  希臘哲學家亞理斯多德,使用了一個語詞叫Hamartia稱之為“悲劇性缺失”(Tragic Flaw),是希臘戲劇中主角失敗的主因。希臘文新約聖經,使用這個字,是我們譯為“罪”的一個主要字,表明射箭的時候,偏失不能射中目標。這說明有一個“正”的標準,也就是韓愈所說的“行而宜之之謂義”。義是有理想的人所追尋的,不義是要克服的。
  具有這個“義”的觀念,是非常重要的。
  這可以看出,文學的美,也同時要求真和善。在傳揚福音方面,文學可以基本上可以作為有效的工具。
  保羅寫出他的經驗:

我也知道,在我裏面,就是在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

  這爭持的經驗,也是馬丁路德所經驗的;神使他領悟到自己沒有力量為善,轉而仰望主,得到“因信稱義”的結論,開始了宗教改革的歷史。這是神學上的問題,但也成為文學上的動力。
  在以利莎白時代和以後的十七世紀,是清教徒思想發展的時期。那時的文學,特別是戲劇,大都充滿肅除罪惡的主題。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彌爾頓(John Milton),章生(Ben Jonson),以及馬洛(Christopher Marlowe),並同時和以後的作家,莫不注重道德的教導,使文藝具有“教育和娛樂”的雙重功能(To teach, To please)。雖然閱讀文藝書籍或看戲劇,都不是追求真理的最好途徑,但其對信仰的傳播功能,是不容忽視的。

罪惡感與價值觀

  牛津大學教授葛登娜(Dame Helen Gardner),曾分析文學傑作產生的條件。她以為古希臘文學和十六七世紀的英國文學的產生,有其特殊文化環境:古希臘時代的稱為“羞恥文化”(Shame Culture),最高追尋目標是榮譽;英國清教徒時代的稱為“罪疚文化”(Guilt Culture)最高追尋目標是聖潔。那不僅是一兩部作品的理想,而是時代的文化背景。因此,荷馬史詩伊里哀得(Iliad)中的英雄亞其力(Achilleus),以及其奧得塞(Odyssey)中的奧得修(Odysseus, or Ulysses),都是奮力爭取榮譽。而十六,十七世紀英國文學中,則是以除去罪疚為掙扎的目標。這樣,有理想而不能達到,追尋理想的過程,就有了“爭持”(Tension),成為偉大作品的動力。缺乏這種“爭持”的,可以成為佳作;只有爭持,是成為傑作的條件。
  這樣,我們就需要有是與非的界別。
  我們的世界觀,各有不同。
  有人看世界是大觀園,亭台樓閣,萬紫千紅,真是美不勝收。有人看大觀園全無足觀,道德腐敗,金玉其外,而敗絮其中。
  必須在主的光中,才會認識世界真相,知道缺乏真價值。
  否定世界的價值,才會追尋真正有價值的。
  主耶穌說的天國比喻,很值得我們深思:“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買了這顆珠子。”
  有正確的價值觀,才可以看得出問題,才會有理想。

人心的問題

  隋弗特(Jonathan Swift, 1667-1745)英國最著名的諷刺作家,他所寫的格立弗游記(Gulliver's Travels),成為世界文學名著之一。書中說到格立弗船長,在歷經小人國,巨人國之後,在第四度出航的時候,因為船員叛變奪權,把他放逐到一個島上,那裏是Houyhnhnms馬的國度,那裏是四足動物當權的世界,比人間的品德高尚得多,仁愛的“主馬”(不是主人),以“馬道”對待他;於是他就作了馬奴。照着馬國所通用的語言,稱人為Yahoo。於是格立弗大抖“種醜”,把馬族的語言所沒有的人間各種惡事,一一介紹,對於他們高尚的馬族,當然是不可想像:醫生斷定病人該死,如果到時候不靈,當然是病人有錯,可以用藥物幫自然的忙;律師的惡事,更顯然的;錢財的罪惡,超過高尚的馬能領會;王族近親通婚,生出來的孩子總不會聰明;但最難以界說的是謊言:因為照正直良善的馬想來,言語是為表達意思的;如果所表達的不是你的意思,豈不是誤用語言?他在那裏住得很好,與主馬相處也很好;只是馬國會認為他不配,就讓他回到人間的社會,好宣揚馬德。
  著者的意思,顯然在於說明“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需要神的憐憫。如果誰要翻譯成中文,似乎可以名為“西洋鏡花緣”,因為在立意用筆上大致相同。
  追尋為主題的小說,大致是不正常的人,尋求不正常的事和人;尋到的仿佛是鏡子裏面的自己。矮子有時到了小人國,自己變成了巨人,卻原來是被矮子群包圍:不少屬靈巨人,或政治偉人,都是這樣造成的。可惜,儘有人寧願生活在這種自我實現的夢境裏,而堅持不肯覺醒。

尋求上面的事

  約翰本.仁(John Bunyan, 1628-1688)的名著天路歷程(Pilgrim's Progress),是“追尋”書叢中最著名的,被譯為許多種文字的譯本,三百多年來一直暢銷,僅次於聖經。寓言書中主角,是“基督徒”,逃離將亡城,經失望泥沼,虛華市,終於蒙恩抵達天城。
  追尋,應該有個目標。事實上,人生就是在追尋,不過有的目標高,有的目標低。茫茫無目的的追尋,實在跟夢游差不多。目標越高,追尋過程中所歷的艱苦,也越多越大。

腳蹤與方向

  社勒敦(Charles Momroe Sheldon, 1857-1946)是美國的公理會的牧師,作家。他有名的作品跟主腳蹤(In His Steps),以一個鎮為背景,其居民共同約定,在一年內,臨到決定一件事的時候,要先自問:若主耶穌在我的地位,祂會如何作。
  書中說到一位教會的牧師,同會眾相處很好,他也滿意自己的講道。有個主日,他講道的經文:“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行。”(彼前二:21)那天和以後一週所發生的事,使他認真思想事奉的意義,把道理化為實際的行動,真正跟隨主的腳蹤行;改變了他的生命和事奉,也改變了那教會和所在的鎮。這樣,全社區都改變了。
  本書於1896年出版以後,六十年來,領美國聖經以外銷售最高的書,到現在售出約一千五百萬本以上。這本書,影響了許多人的生活。
  盼望今天的聖徒,踏着前人的腳蹤,寫出跟主腳蹤行的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