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下來,就自然有個家。今天我們聽到人說,有多少人是“無家的人”(Homeless),似乎駭人聽聞。實際上,一男一女,構成了家,是社會的基本單位;如果他們有了孩子,那孩子自然是生而有家。其實,那些所謂“無家”的人,他們中間很多是有家,不過是“無屋的人”(Houseless)而已。
有家無屋,是社會問題,值得同情;有屋無家,看起來生活得還舒服,頭上面有屋頂覆蓋着,周圍有良好的環境,但住在其中的人,感受可能不像在家。還有一個問題,是這些在同一屋頂下面的人,並不同一父母,是不同破碎的“家片”湊合在一起的同居者,是一屋多家,也會造成問題:因為這跟一家一戶的傳統不同。
甚麼是家?
聖經第一次提到“家”,在創世記第七章:
耶和華對挪亞說:“你和你全家都要進入方舟,因為在這世代中,我見你在我面前是義人…”(創七:1)
可見作家長的,對後代的影響和責任。
挪亞不僅像個男性的牲畜,負責繁殖和供應孩子的生活需要,保護他們;他更作領袖,給予屬靈的指引。
聖經說:“挪亞與神同行”(創六:9)。他聽神的話,遵從神的旨意。雖然普世罪惡滔滔,滿了強暴;他能領導家人,不僅使他們有屋頂,有食物,也使他們進入方舟,在洪水中不至滅亡,到洪水以後,承受新世界。
在全世界犯罪的時候,他給家人正確的價值觀念,引導他們走正路,不至滅亡;在新世界中,成為承受地土的好種子,是天下第一家。
在更新的大地上,挪亞築壇獻祭,敬拜耶和華。何等美好的見證!今天的父母,也有責任,把兒女帶到基督裏,得到救恩,有新生命,進入神的家。
你有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