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尼高德謨個人佈道

約翰福音第三章1至21節

 

 

特點

  個人佈道的特點,自然是其個人性:不是對全人類,是對特定的某個人。當然,要對個人有興趣,願意了解個人的需要;同時,要了解個人佈道不是只發表你自己的高見宏論,更切忌炫耀你的知識;因此,不論你的地位天位多高,也得以談話的方式,讓對方說話,聽取對方的意見,接受對方是與你相同的人。
  道成肉身的耶穌,在同世人談道的時候,絕沒有展現是一位神,祂不僅沒有神的語氣,也沒有神的架勢。所以,我們與人談道,更是要效法耶穌的榜樣。為了這個原因,有些人寧可登壇說教,大喊大叫的表演,頤指氣使,而不願,或不會平心靜氣,承認“我也是人”(徒一:26)。看來不受人拜,是不夠過癮的事。

對象

  雖然同樣是人,但要知道對象。
  主耶穌是全知的神子,即使不看衣冠外貌,也知道你是誰。但對於一般的基督徒,有必要儘量知道對方的資料;雖然這不必是先決條件,早知可以預備,是一定的道理。
  作為德高望重的大議會(Sanhedrin)七十位成員之一,尼高德謨不僅是統治階層,更是宗教菁英的法利賽人,拘守613條律法,還教導人民,耶穌稱他是“以色列人的先生”;可見個人談道,並不在乎教育程度如何,也不在乎地位如何。當然,年齡也不是阻隔;尼高德謨自己說:“人已經老了”(約三:1,4,10),好在他沒有依老賣老,反而向一名加利利的鄉下拉比請教;而且祂並沒有受過甚麼正式神學教育,看不起祂的猶太人輕蔑的論起祂說:“這個人沒有學過,怎能明白書呢?”(約七:15)可是社會菁英中,也有肯歸向基督的人。
  尼高德謨這位有學問的“以色列人的先生”,卻肯移樽就教,深夜摸黑找到耶穌的住處。當然,他聽過耶穌對群眾教導,但覺得不夠,渴慕能得到更深的了解。而且他不是徒負虛名,他不僅能推理,還有犯眾的勇氣;當眾人反對耶穌的時候,他挺身而出,仗義執言:“不先聽本人的口供,不知道他所作的事,難道我們的律法還定他的罪嗎?”(約七:51)聖經可沒記載,還有誰更勇敢,出來為耶穌講話。
  還不止此。此人不是個窮酸腐儒,貧無立錐;我們不知道,他為耶穌事工的奉獻有多少,在耶穌被釘十字架後,他“帶着沒藥和沉香,約有一百斤前來”,用這些香料為主的屍體安葬(約一九:39,40)。這些香料既所費不菲,我們不難推知,他是個富有的人。身為資產階級,富而好禮,肯謙卑,是多麼難得啊!
  不過,個人談道要注意的,是要認識所面對的人,知道個人的需要;又不要看人的外在條件,忽略其內心的需要。因此,必須得小心避免左右兩邊的陷阱:不少人因為心存貪念,見了大人物就矮半截,摧眉折腰,卑躬屈膝,只顧專心說諂媚話,忘了福音,因此有心向道的偉人,周圍不乏神學家,卻無異於多豢養些個侍奉的太監,無法從而得到真理的好處;在另一方面,雖然倚靠錢財的人進天國是難的,我們卻完全無權把某一階級整體摒諸門外,千萬不要存有反知識,反富人的態度,如果由於自卑感,而對人懷成見,或更嫉妒,敵視,排斥,就太不對了。
  富有的人,蒙福進天國的途徑,惟有仰賴神的恩典。
  耶穌知道尼高德謨的身分。耶穌不跟這樣的人,談他所有的;耶穌也不用一套“屬靈定律”,當作萬應靈藥。
  個人談道的第一步,是建立接觸點,或稱橋,或Spring board。談道是對個人,這必須認知其個別性,認知其人性。

環境

  個人談道,必須了解適當的環境,同時可以因地制宜。一位以色列人先生,有品德,是統治階層的人,夜間來訪。我們不知道他選擇夜間的原因;但不必斷定其動機是畏怯,不敢使人知。尼高德謨並不是畏怯的人。他有自己的見解,並且不怕說出自己的見解。他在耶穌遭受反對的時候,敢於出來講話,這表明他的性向;他在統治階層反對耶穌的時候,他是為耶穌講話的少數分子;不僅在耶穌聲譽如日中天的時候,站在耶穌一邊,就是當耶穌被扣上反叛的帽子處死之後,他還同亞利馬太人約瑟,去領耶穌的屍體,並且付重價買藥物膏抹,親視安葬(約一九:38-42)。
  他的夜訪,可以有別的可能:或是白晝公務繁忙,或是到了晚間,清夜捫心,特別感受罪擔的重壓,良心的控告,雖然外面看不出來,但會到不能負擔的地步,必須立即釋放,必須找耶穌解決深隱的問題。還可能是他不知道耶穌的行程,怕主忽然返回加利利,不願失之交臂,只好乘夜造訪。總而言之,如果遽然達到結論,對夜晚來訪,都武斷的以為人家是故意避開人見,這種態度,就會造成談道的障礙。
  還有一個可能:晚間雖然是辦公時間以外,古時猶太拉比,常會在晚上少擾亂的時間,以作靜談。今天作個別輔導的人,也該知道變通,不可拘泥於辦公鐘點,好像計時收費的專業人員,也不可只給你十分鐘,時間到就結束。我們看耶穌同尼高德謨的談話,可以體會到祂的遐豫,感覺非常舒服自然。這是作個人談道的人,所應該造成的環境。
  因此,我們切要注意:個人談道的人,必須不對對象懷有成見;既不能因他的地位,學問,就自卑另眼相看,也不能因時間,就先作設解。
  不過,在夜間私室相對,不適合所有的人;因為有夜訪行賄,或不光明的作為,發生在那樣環境的可能性大些。像尼高德謨那樣品德聲譽的人物,才適於在那樣的環境接見。同時,我們也不排除有人在旁邊的可能;講話的是耶穌,祂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約三:11)這“我們”眾數語詞,也許是有人雖然不在眼前,卻是近在身邊。

方略

  尼高德謨夠謙卑。他不僅稱沒有受過傳統教育,沒有經過按立手續的耶穌“拉比”,而且承認祂所行的神蹟。客觀的察看,知道耶穌“所行的神蹟,若沒有神同在,無人能行。”(約三:2)真有知識的人,知道自己有不知道的事;但他推理得知,耶穌所以有那樣的能力,必然是由於神同在的結果。當然,他還不知道,主不僅行神蹟,更要為人類成就救恩。
  顯然的,個人佈道不能夠預備講章,然後照章宣讀;而是就所面對的個人,不同的需要,作不同的應答,引入福音。
  首要的事,首先說:
  I.神國的途徑。
  一般的猶太人,都對天國充滿嚮往;尼高德謨更是如此。他既然對於耶穌有極高的期許,自然以為耶穌是從神差來領導天國的拉比。這反映猶太人的傳統觀念,盼望神興起的偉大領袖,像摩西和以利亞,能夠行神蹟奇事,不僅喊口號,鼓動群眾,而是能驅除那惡者的權柄,包括政治的,和影響人民生活的惡,就標識着“神的國大有能力臨到”。
  尼高德謨可能如此表示了他的期望,或者耶穌知道他的傾向,卻不和他談政治問題,從今世的國度,而直接進入屬靈國度的談話。
  雖然如此,認知是一回事,還需要經驗,經驗是更進一步。
  送禮物給一個甚麼都有,甚麼都不缺的人,是困難的事。“恩典”正是一項禮物。耶穌知道他缺少的,就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耶穌鄭重的告訴他,在今世他甚麼都有了,還缺甚麼呢?所缺少的,是“神的國”。
  尼高德謨知道這問題。他切慕,盼望神的國。他不能夠說不需要。不過,有個必須條件,那就是“重生”。
  這國籍問題,不難讓我們想到當時的使徒保羅。在耶路撒冷的一次騷亂中,保羅被帶到千夫長面前。那千夫長說:“我用許多銀子,才入了羅馬的民籍。”保羅輕易的說:“我生來就是。”(徒二二:28)那是說,出生在羅馬殖民地,就自然有羅馬民籍。不過,天國民籍,連用許多銀子也不能得到;但重生就可以得到,而且這是唯一的途徑。
  有學問“以色列人的先生”,到底遇到了不知道的事,並且看來是不可能的事。尼高德謨真遇到了難題。他看看自己起皺的手,皺起眉頭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明顯的,那不僅是不在理的,也不可能的;而且他的母親早已經離開人世了,更加是完全無望。
  II.生命的更新。
  主耶穌用最誠懇的語氣告訴他:“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希奇。風隨着自己的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裏來,往哪裏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三:5-8)
  在這裏,我們不要自己志願入陷阱,搬弄聖經知識,解釋作“水”就是“道”,能夠潔淨的道。這樣,不僅是釋經的問題,用於個人談道,更是無端製造麻煩,耶穌絕不會那樣作。尼高德謨自己歎聞道也晚:“人已經老了”;耶穌不可能要他等多四十年,要下一代的保羅解釋:“用水藉着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弗五:26)。尼高德謨老先生等不及,那時已經撒手人寰了。所以談道需要直接,容易了解,不必多加解釋最好。這是必須守的原則。
  “水”是基本的元素,從肉身生孩子,是第一次的生,孩子不必須了解,更無從安排自己的父母。希奇嗎?“風從何道來,骨頭在懷孕婦人的胎中如何長成,你尚且不得知道,這樣,行萬事之神的作為,你更不得知道。”(傳一一:5)對於傳福音的人,更需要完全仰望神的作為。
  尼高德謨知道,靈與風在原文是同一個字,意義相近。
  “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就是從水生,第一次自然的生;“從靈生的,就是靈”,是重生,超自然的生。這屬靈的生,才是最需要的。人不能明白,卻必須經歷。
  主告訴尼高德謨,不要以為希奇;因他乍聽這聞所未聞的道理,十分希奇的問:“怎能有這事呢?”
  III.相信主見證
  耶穌說:“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還不明白這事嗎?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見過的。你們卻不領受我們的見證。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說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三:9-13)
  耶穌第三次誠懇的用“實實在在告訴你”,確切指示重要點:不是要明白,而是要信。人的智慧有限,我們所有的人,都不知道的事比知道的事多;那麼,連地上的事都不能全知,憑用這樣可憐的推理能力,哪有希望領會屬天至理?
  談道的人,不能專信自己的推理辯論,要更靠賴聖靈的大能。歸信必須有屬靈的經驗。不是知而後信,而是信而得知。
  VI.十字架的救恩
  耶穌繼續講到祂屬天的見證:“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4-16)
  對通曉以色列歷史的尼高德謨,自然熟知那段以色列人背叛的往事:他們出埃及,在曠野的路上,不信怨讟耶和華,被火蛇所咬:火蛇極毒,被咬着的人,必死無疑;不要講曠野沒有良醫,就是有良醫妙藥,也不能救治,唯一的救法,是從耶和華來的。神啟示摩西:“你製造一條銅蛇,挂在竿子上;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得活。”(民二一:8)結果,不論以色列人的症狀怎樣,或外面腫痛潰爛,或潮熱呼吸困難,或口噤不能言語,或囈語不止,各樣的沒有希望的病人,在乾旱的曠野,根本不知道何處可以採藥求醫,也不需要求醫採藥;他們不需要明白,所能作的,只要立刻單純的用信心仰望,就得存活。只要相信。
  同樣的,這表徵十字架是人類唯一的希望。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罪的結局就是無望的滅亡;只有相信仰望耶穌,祂擔當了人的罪,為世人受了律法的咒詛,只要信祂的代死贖罪,就可以得永生。
  聖經說:“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着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着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一:18,19)。
  主耶穌在世上的時候,曾說:“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約一二:32)這是說到祂自己要如何得榮耀。同時,我們見證耶穌的時候,要高舉耶穌並祂釘十字架,才可以奇妙的吸引人皈信;所以如果靠人的智慧,就不能高舉耶穌基督,也就不能引人歸主。
  對於像尼高德謨那樣的人,深明以色列歷史,摩西舉蛇,正可說明人的罪,罪的結局,和得救的需要並途徑;但對於沒有這知識的人,則必須加以更淺明的解釋。
  V.歸信的果子。“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信祂得救。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約三:17-21)信的和不信的,形成兩大不同的陣營:一方是得救有永生的人,一方是被定罪要滅亡的人;一方是行真理的光明之子,一方是行惡的黑暗之子。當然,誰都願意得到天國,但有的人不愛真理,因為他們堅持要作惡,得今世的利益,不願意悔改,恐怕行為受責備。
  不過,那些作光明之子的人,不是他們因行為好而得救,而是因得救重生,有了新生命,才可有好的行為,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願一切榮耀都歸於神。
  耶穌談道的歸結,是要信者離暗就光,作光明之子,結光明的果子。單從這段記載,我們不能看見尼高德謨認罪悔改,像稅吏撒該一樣,賠還罪債;不過,從約翰福音後續的記錄,可以看見他明顯站在耶穌一邊,為耶穌說話,為耶穌殮葬,是他行動的果子。(參約七:45-52 一九:38-42)
  在今天談道的時候,我們不是要作無盡的談論,是要同你的對象一同禱告,表明悔改歸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