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於信以至於信
在基督教受迫害時,有話説:若你因信仰被控訴,希望有判決的必須證據。
使徒保羅說明福音的真涵,是因信稱義—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 因爲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羅一:15-17)
這真理“因信稱義”,是十六世紀宗教改革的主旨。源於教廷贖罪券販子,兜售獻金買恩典;竟然發生副作用,引致“反律主義”的極端。
歸根結柢,應該究問:何爲“神的義”。
這解析福音經文的整體,涵有類比與對比。所有得救與未得救的人,同都要站在基督面前;而結局有所不同。
信受福音的人,得神稱義,罪過都得赦免;“因信以至於信”,是落實,是脚踏實地的成義,因信得生。
不信福音的人,承受神的忿怒;因爲他們不虔不義,不僅口不承認,更是“行不義,敵擋真理”。
這是信心和行爲的融合,判定其義與不義。
所引經文,出自先知哈巴谷—
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 惟義人因信得生。 (哈二:4)
迦勒底是巴比倫强國,霸權得勢於一時,無法無天,神依然是至高的掌權者,保守屬祂的人。史例中有先知耶利米和古實太監以伯米勒(耶三九:16-18四0:1-5),在巴比倫滅亡猶大,於米斯巴決策,改設省治時,仍然得生。
他們不僅是口頭宣告,而是一步一脚印,實行出來。
至今仍然如此。在亞哈王和耶洗別時期,全地黑暗極深。神仍然保守屬自己的七千人。他們不附從當權的巴力宗教,也不崇拜金牛犢,只效忠於唯一的真神。
因真實的信得以稱義,以至於成義;不是把恩典當作放縱青慾的機會,而是藉基督與神和好,而與神同行,在恩典和光明的團契中—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藉着祂,因信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羅五:1,2)
“歡歡喜喜”,不是愁眉苦臉,在鞭子下沉吟,勉强負重軛,而是有成義的生活,忍受苦難仍存盼望,歡歡喜喜,直到進入神永遠榮耀的國度。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