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虔的謊言
有人將宗教小説,貶稱為“敬虔的謊言”。謊言的定義是“非實事”,那就要看如何取決了。
就說今天的世界吧!政客們說是“大而美”;新聞紀事就充滿暴力,侵略,貪腐;若看某些人的日記,作爲原始紀錄,則又是另外一個世界。哪裏找純客觀的評斷?何況千百年後?
希臘哲人亞理斯多德(Aristotle,384-322 BC)以爲詩劇比歷史更“真實”—因爲歷史記載的是英雄,營帳,征伐,誰能稽考其“一將功成萬骨枯”?而詩劇是講性型,特別是其主角的,致命缺失(Hamartia),可以作爲所有人的鑑戒。這與基督教的“罪歉”本義,幾乎吻合。
天路歷程(Pilgrim's Progress)是英國一名補鍋匠本仁(John Bunyan,1628-1688)的作品,連當時清教徒嚴 謹的學者歐文(John Owen,1616-1683),也極爲傾服,以爲自己畢生的學問,難以換得本仁的敬虔知識。原本是小説形式,卻成爲聖經以外,閲讀最廣的書。
敬虔的真義
迷信不是敬虔;而敬虔也未必迷信。
中世紀人,捏造基督幼時的故事,如:在與孩童玩耍的時候,揚起一把泥土,變成飛鳥;此類炫弄神幻,近似惡作劇。故意提早顯示其神性,不是基督的原則。
《主,將何往?》(Quo Vadis, Domine?)是取材自次經的演義作品,雖非根據正典,但普遍獲極高評價。其故事是在羅馬尼祿皇帝殘酷迫害基督徒時,描述彼得因人性的軟弱,逃離羅馬;在亞彬大道上,遇見主。彼得問:“主將何往?”耶穌說:“將再赴羅馬為人受難。”彼得知其應如何死榮耀主,回去安然殉道。但非鄙俗迷信可比。
奴婢與主母
使徒保羅以奴婢夏甲,與主母撒拉,各自生子,比喻舊約律法的軛,與錫安山使人自由的恩典之約。因爲類比是得知識的基本途徑。(加四:24-26)
基督在世施教,以比喻為主要教導途徑。聖徒合宜的運用類似工具,存心不是討人喜悅,或以爲得利門路,自然無礙於敬虔。
為無名定名
教會歷來有為聖經中無名者取名,用意是為更表現真實。例如:耶穌比喻中的土財主,財產富豪富,衣着宴飲可比王侯;不顧門口窮丐拉撒路。傳統給他取名為“戴惟兹”(Davis),豈不頗為適合?而主耶穌雖未明説,顯然用的是比喻。(路一六:19-31)
美國詩人(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1807-1882)在他有名的路邊客舍詩集(Wayside Inn)中,敘述約瑟與馬利亞,同逃難往埃及,避免希律王屠殺嬰孩。所携的財物,引起盜賊覬覦。其中一名要搶劫,另一名不願有分。
在爭執中,嬰孩耶穌開口説話,預言三十年後,將被釘十字架;善心的强盜巴拉巴,將得拯救進入樂園;另一個將入沉淪。這是善用聖經題材的榜樣。
祝聖徒在聖靈引導下,用筆作見證榮耀主。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