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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clesiatical History 教會歷史>> E.23. Wm Tyndale 廷岱勒:譯經殉道

廷岱勒:譯經殉道

 

  法國文學家雨果(Victor-Marie Hugo, 1802-1885)說:“英國有兩本書:聖經和莎士比亞;英國產生了莎士比亞,但聖經產生了英國。”
   英國作家蕭伯納(George Bernard Shaw, 1856-1950)卻有另外的看法。他說,在所有的作家中,他最鄙視莎士比亞;因其人是個“文盲”:僅略懂些拉丁文,全不通希臘文。這絕不代表多數人意見,但所說的卻不違背事實。但有一個英國人,有不少反對他的;但沒有英國人會看不起廷岱勒。
   以上兩個矛盾的斷語,怎可能統一在莎士比亞身上?就是因為廷岱勒 (William Tyndale, c.1494-1536)。有廷岱勒的英文聖經譯本,莎士比亞的創作才有可能產生。事實上,我們今天通用的英文語句中,有很多都是廷岱勒創始鑄用的,今代人飲水而不知其源。
   在十六世紀的歐洲,只有拉丁文,用於學術和官方文件;不精於通行的拉丁文,是不光彩的事情,算是“文盲”。是廷岱勒,把聖經從原文譯成現代英文方言(vernacular)的聖經,就是“日內瓦聖經”,英國人民才得以普遍了解神的話。莎士比亞所用的,正是這聖經。他用大眾化的語文,成功的以戲劇和詩,寓教訓於娛樂,把真理傳播於人間。

  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在1517年,興起宗教改革運動,提倡把聖經翻譯成各族方言。宗教改革的文字,很快就傳到英國。1522年,德文新約聖經出版。
   1512年,廷岱勒在牛津大學畢業 B.A.);在1515年,完成碩士 M.A., Oxford University)。不過,他經過按立,但是,並沒有受任教職。他繼於1519年,進入劍橋大學(Cambridge University)修讀博士學位,不過,為了經濟或其他原因而中途輟學。於1521-1523年,成了華勒士爵士(Sir John Walsh)家的教師兼牧師,住在 Little Sodbury Manor。華勒士對於這位學者相當敬重,雖然他是一名受薪者,卻是受到如同一家人的待遇,一同用餐談論。
   英國受尊敬的學者,宗教改革家威克利夫(John Wycliffe, 1330-1384),曾在牛津任教,雖逝世已一百多年,但他的思想仍然影響著英國;他批判羅馬教會的改革意見,他從拉丁文譯的中古英文聖經,也還有人知道。而劍橋大學,正是宗教改革和早期清教徒運動的溫床。
   在1450年,谷騰堡(Johannes Gutenberg, 1395?-1468)製造歐洲第一部商業用印刷機成功。從此,聖經和宣道文字,可以有效的複製流傳,而不必倚賴手抄。不久,在各地,都有這種新興事業。Pubulish 這個字的意義,由傳講延到印刷。英國的凱斯敦(William Caxton, c.1422-1491) 在英國設立了第一個印刷所;但那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教牧們,因為受羅馬的控制,沒有像歐洲大陸的國家,譯印英文聖經。
   荷蘭學者伊拉斯謨(Desiderius Eramus, 1466-1536),修訂的希臘文本新約聖經,在1516年出版。華拉(Lorenzo Valla, 1407-1457)君士坦丁讓國論Treatise on the Donation of Constatine) 的論文,揭穿教廷偽造文書醜劇,雖早於1440年寫成,在1517年才得出版問世,動搖教皇俗世政權的根基。

  廷岱勒所住的華勒士家,是一個好客的家庭,座上常有貴族和教職人員。在與他們的交談中,發現那些教職人員對聖經的無知和不重視,到了可恥與可驚的程度。有一次,他對這樣一位宗教人宣告說:“如果神假我以年,不用多久,我將使扶犁而耕的孩子,比閣下更明白聖經!”這豪語,是伊拉謨斯希臘文新約聖經“序言”的迴聲:“我願神使扶犁的耕者唱誦經文,織布的人在梭聲交織中低吟詩篇。”
   在這段時間,廷岱勒也到附近的教堂去講道,會眾喜歡聽他;但他指出教會的腐敗,引起那些不學無術的教職人員反對和嫉妒,受到當權者的限制。這使他對譯經的呼召,越來越感到負擔,可能也作了些新約的初譯。
   約在1524年初,廷岱勒去到倫敦,見當時的主教談思陶勒 (Cuthbert Tunstall);因為那主教是個知名的希臘文學者,又是伊拉斯謨的朋友,希望從而得到支持翻譯聖經,是很合理的事。但失望了。因為自從威克里夫以後,英國恐怕涉及異端的爭論,而在1408年禁止翻譯聖經。廷岱勒不久就知道:“不僅在倫敦的主教府邸沒有譯經的地方,全英國也不能容許翻譯聖經。”
   稍後,在同年,廷岱勒得倫敦一個布商蒙茂慈 (Humphrey Monmouth) 和華勒士夫婦經濟上的幫助,去到歐洲大陸。
   當時,英國還是屬羅馬天主教的,對於廷岱勒譯經,自然反對。連廷岱勒的去歐洲大陸,也似乎是不公開的,搭乘運載商品的船出港,到了德國。
   起初,他在威登堡大學 (University of Wittenburg) 注冊,因為那裏是抗羅宗的基地,從馬丁路德領受教益;直接從希伯來和希臘原文翻譯聖經。1525年,他在科隆 (Cologne) 找到一個印刷者昆泰勒 (Peter Quentel) 開始排印英文新約聖經。不幸,有個柯勞司(John Cochlaeus, 又名John Dobneck),專以反對宗教改革為事;他從一名好酒口風不嚴的印刷助手口中,得知印刷的事,告到當局。廷岱勒與助手,儘量搶救所能攜帶印成未經裝訂的經文章頁,逃脫到沃木斯 (Worms),其餘全被查抄。
   在那裏,由授扶勒 (Peter Schoeffer) 印刷;但他的設備較差,植字工人可能不懂英文,所以出版品質較低。1526年,初版英文新約聖經三千本出版了。不久,就暗運過海峽,普及全英國。因為銷路暢旺,有人為了圖利,迅速私下盜印的,也有三千本。
   廷岱勒是個曠世奇才。他在譯經外,還寫了些論辯的書及小冊。其中有基督徒的順服Obedience of the Christian Man) 一書,當時是禁書,落在英王亨利八世手中。亨利大為讚賞,認為可以收為己用,以達成為離婚辯護的目的;於是差派密使汪翰 (Stephen Vaughan) 往歐洲大陸找到廷岱勒,應許給他特赦並保護,加上豐厚的薪水,只要為他效力。汪翰與廷岱勒交談了三次。廷岱勒說:只有在英王准許英文聖經譯本在英國流通的情形之下,他才會返回祖國;至於他自己的安危,早已置之度外。結果,談判沒有成功。
   中國的專制皇帝秦始皇,以為“焚書坑儒”的手段,可以統制思想的愚民政策。一千七百多年之後的英國,大主教烏爾罕 (William Warham),既然不能燒死譯著者,就採取焚經的方法,以禁止人民領受聖經真理。因為在聖經真理的光中,羅馬教職人員的無知和腐敗,就無所遁形。在1527年,他差人從市場上收購廷岱勒譯印的新約聖經,然後焚毀!自稱為主的教會,而焚毀神的話,真是奇聞,引起人民的議論。但他更想不到,他所付出的書價,含有相當的利潤,可以使廷岱勒印刷更多的聖經。收購焚毀聖經後來停止了;但收購敗類,追殺譯者的行動,卻不曾停止。
   廷岱勒在歐洲居於定所,為了躲避追捕,不停的遷移;不過,他譯經的心志不移,隨走隨寫。他一面修訂新約,一面繼續翻譯舊約。
   同時,他還要應付那忠於羅馬教的英國首相茅爾 (Thomas More),二人持久筆戰。1531年,廷岱勒譯印的舊約摩西五經,在英國流行了。
   到了1534年,英王亨利八世(Henry VIII, 1491-1547, 在位 1509-1547)與羅馬決裂,宣布自己是英國教會的元首。不過,他仍然自以為是忠實的天主教徒,羅馬也還未開除亨利的教籍;因此,並未停止追捕行動。同年,廷岱勒到了荷蘭安俄埠 (Antwerp),有個印刷商胡司垂坦 (Johannes Hoochstraten),印刷精美,並且很有智慧,能夠隱名並變更出版者地址,使追捕的人無從尋找。有一名英國僑商派恩滋 (Thoms Poyntz),是華勒士夫人 (Lady Anne Walsh) 親戚,收容保護廷岱勒的安全。當地英國僑商,多數同情自己改革,對廷岱勒的工作,也慷慨捐助;同自己有餘,還幫助周濟需要的人。
   當派恩斯外出的候,一名英國青年腓利浦 (Henry Phillips) 來同廷岱勒結交。其人外貌良善,對人有禮,巧言令色,奉承他的工作,得到廷岱勒的信任。其實,腓利浦是英國的特務,誘騙廷岱勒外出,在1535年五月二十一日,綁架了他,囚禁在威弗得堡 (Vilvoorde)。雖然失去了自由,在困苦的環境中,廷岱勒依然在昏暗的燈光下,繼續翻譯未完成的舊約聖經。
   在這段時間,英王亨利已經因離婚問題,同教廷決裂。有人向英王關說,盛稱廷岱勒好過全英國所有的主教;事實上亨利八世原是次子,無以繼承王位,所以受過教職的教育,對於神學頗有了解;後來長兄去世,他才登上寶座。因此,他能夠知道廷岱勒的信仰,並不是甚異端。如果英國對歐洲政府施加壓力,廷岱勒似乎可得釋放。但他忌憚廷岱勒的受國人敬愛,恐怕不易駕馭,所以寧願坐視他殉道。
   廷岱勒在獄中十七個月,其中先是初步審查,然後,給他時間準備答辯。他不問主教前途如何,充分利用這段時間,繼續舊約聖經的翻譯。因為他真實的見證,監獄看守和他的女兒,也有幾名同囚,都接受了福音。連殘酷的司法首長,也承認他是敬虔的好人。最後,經過形式的審判,廷岱勒先被剝奪教職,脫去代表教階的外衣,穿上了平民的衣裳,並經判定為異端,交給帝國的司法機關。然後,等了一個半月的時間,等候皇帝查理五世的批准。而於1536年十月六日,英國譯經者廷岱勒,被絞死後再焚燒。他愛慕主的道,也為所愛的主殉道。在就刑以前,廷岱勒禱告說:“主啊,開英王的眼睛!”
   主果然開了亨利的眼睛,他准許英文譯本聖經出版;但他的眼睛未全開,不知道那仍是廷岱勒的作品。
   廷岱勒的朋友和助手克華德 (Miles Coverdale, 1488-l569) 繼續完成了舊約翻譯,於1535年末,出版了英譯全本聖經。雖然隱去勒廷岱勒的名字,但幾乎全是他辛勞的成績。英國的政情改變,坎特伯里大主教換了克蘭麥 (Thomas Cranmer),總理教務的是克倫維勒 (Thomas Cromwell),都是支持宗教改革的人,勸說英王亨利,得到了他的首肯,英文聖經得以在英國自由印製並發行。 到了1539年,稍經克華德修訂的聖經,稱為“大聖經”,更有英王的諭令,每所教堂,均應預備一冊,供會眾自由閱讀。這是何等大的轉變。

  廷岱勒的譯經,不為當局所容的原因,顯然是時間問題;而他明顯的採取馬丁路德的信仰立場,語句,注釋中有時翻譯路德的部分作品,也不會有幫助。但在殉道以後,廷岱勒到底是勝利了。他不愧稱為“英文聖經之父”。
   1553至1558年,英國“血腥瑪麗”(Mary Tudor, 1516-1558) 統治期間,恢復天主教,迫害宗教改革,禁英文聖經。克華德逃往日內瓦,主持修譯;在參與其事的人中,包括約翰諾克司 (John Knox), 亦受加爾文 (John Calvin) 的影響。修訂本新約於1557年出版,新舊約全書於1560年出版,稱為日內瓦聖經,運到英國後,深受歡迎,超越以前的譯本,莎士比亞和彌爾敦 (John Milton),都使用日內瓦聖經。
   英王雅各一世 (James I, 1566-1625),不喜歡日內瓦聖經所附注釋中含有清教徒思想,在1604年,所召開翰浦屯宮邸 (Hampton Court) 會議中,決定另譯英文聖經,不附注釋。成果是1611年出版的欽定本聖經;其新約部分仍然約百分之九十是廷岱勒的譯作;標準修訂本裏,也至少保留了百分七十五他原來的譯文。如果查考英文成語,常會發現,不知不覺是廷岱勒在說話。這真是“他雖然死了,卻因信仍然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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