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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學
Science of Prayer

 

目錄

前言
一.禱告的重要
二.禱告的準備
三.禱告的內涵
四.禱告的種類
五.禱告與禁食
六.禱告的方法
禱告的典範
後語

 

前言

  主耶穌基督在世的時候,許多人跟隨祂。不過,這些人的目標不盡相同:有的人是愛聽祂的講道;有的人是佩服祂的品格;有人是存心好奇,願意看看祂行神蹟;更有些群眾是思想在胃裏,“民以食為天”,為了經濟目的,欣賞主能使魚餅變化增多,跟從祂的路線,可以吃餅得飽!
  門徒們不枉跟隨主,到底是內行,從主的身上,懂得了甚麼是最重要的。他們不求學講道法,能夠口若懸河,會字正腔圓;也不求主傳授幾套行神蹟奇事的本領,可以轟動一時,吸引群眾;他們從主的身上,看見了禱告的榜樣,知道那是最要緊的,是屬靈生活的根本,是事奉能力的泉源。他們的請求:“求主教導我們禱告”(路一一:1)。
  主不負門徒的期望,教導了他們禱告。門徒們不負主的教導,實行了主對禱告的教導。新約的教會在五旬節的禱告中誕生了,也在禱告中滋長。
  這新生的教會,是一無所有的小群,卻能藉著禱告經歷迫害,勝過仇敵,站立得穩,而且迅速的發揚擴展。顯然的,不是由於人的力量,不是靠著天然的條件,而是透過禱告,跟屬天的超自然能源聯結在一起,才有如此奇妙的效果。
  因此,新約的教會是禱告的教會,他們的傳道人是禱告的人。使徒們說:“我們要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徒六:4)。
  這裏的工作次序是,祈禱在傳道之先。他們不僅以祈禱準備工作,而是把祈禱列為工作,而且列為最優先的工作。當祈禱與行政工作的時間衝突,依屬世的作法,是看重綜攬庶務的權力,抓緊不放,減少了人看不見的祈禱,有誰會曉得?但使徒們不此之圖,採取屬靈的看法,看忙於事務為祈禱的攔阻,寧把行政事務委任別的人去作,而不肯犧牲祈禱,不肯在祈禱上面馬虎。
  這是初期的教會。這是增長的教會。
  在今天,教會的情形可就不同了。我們知道有許多教會在邀約“講員”的,但你可曾遇到過誰請“禱告員”?不少教會招聘“傳道人”,但有誰肯雇用“禱告人”?如果有一個神學畢業生說:“我的專長是禱告”,情形是大概他需要準備長期“待業”,絕不算意外。不過,主耶穌說:“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太二一:13),卻沒有提過成為說教場。
  今天,我們教會的資源比初期的教會多,我們所面臨的困難不比初期教會大;但教會的進展和品質,卻都遠遠趕不上初期的教會。我們教會的影響力很微弱。我們失去了那“攪亂天下”(徒一七:6)的能力和雄心。我們失去了那“瘟疫”(徒二四:5)般的感染力。當世界的價值觀錯誤,是非顛倒的時候,教會並沒有提供正確的道路。教會變成了最多只能說是溫和的好人,躲在那裏獨善其身,連抗議的氣力都缺少。
  是甚麼時候,我們安於保持這種可憐相?原因在哪裏?這是“你們是世上的鹽…你們是世上的光”(太五:13-14)的定義嗎?是誰允許教會放棄了主交託的使命?今天的教會,在搞研究,統計,宣傳,很是熱門,可惜,雷聲大,雨點小;唉,不是雨點小,連一點雨也沒有!努力只在人的嘴上,主不降下恩雨,就是偏偏不見增長。甚麼原因?是因我們忽略了在禱告方面的投資。倚靠“馬的力大,人的腿快”,而缺乏用膝跪行天路,而在主的道上沒有理想的進步,全然不是意外。
  禱告不只是教職人員的責任,也不只是教職人員的特權;而是每一信徒的工作和事奉,是絕不能讓棄的權利。如果他不參與禱告,就該為他代禱。
  功利主義的迷霧,彌漫了教會的屬靈感應,使負責人注重向財主伸手乞討,而不向神舉手祈禱;他們私下說祈禱是“屬靈高調”,沒速效,不實際,甚至加以嘲笑,譏諷。為了要在聖靈缺席之下,推進他們的“聖工”,而把瑪門捧上了寶座供奉,讓金錢萬能挂帥;結果,自然是為了組織擴張,只好壓制良心得聲音,在真理上妥協。不義之財進了聖庫,不管沾染多少血淚,多少不潔;結果,失去了聖潔,也失去了聖潔的主。
  把話說得更清楚,更真實一點:
  不禱告的教會,不僅是與神絕交,然後一事不作;而是不理神,卻繼續挂著神的招牌,作他自己的事情,當然用的是人的手段,方法。這樣,教會在屬靈上不增長是肯定的,卻可能在屬世方面,發展成走樣的怪物。這才是最可怕,最褻瀆神的事呢!
  當我們的教會事工走了樣的時候,唯一的道路是回頭路;我們應當思想,回復山上指示的樣式。
  先知以利沙的門徒,去約但河邊砍伐樹木的時候,竟把斧頭掉在水裏。那智者說:“鐵器鈍了,若不將刃磨快,就必多費氣力”(傳一○:10),可以想像,空有斧而無頭,怎會搞得出甚麼效果?
  讓我們思想這裏的教訓:斧頭伐木的效用,是在於頭的重量,和刃的鋒利,二者合在一起。用來比擬事工上的效能,刃可比作智慧和口才,看不見的重量則是能力。儘管斧刃像剃刀般的鋒利,如果沒有分量,卻砍不了樹,必須二者配合。倘若完全沒有斧頭,剩下的除了失敗還有別的嗎?
  他儘可尚未成功,繼續努力,再努力。他可以揮舞斧柄,精彩動人,甚至可以自我安慰;但一項確定的事實是,工作必然沒有實在效果,不能砍伐木料,不能達到擴建房屋的原來目的。先知門徒沒有隱瞞這項問題,立即報告了先知以利沙,並且將斧頭失落的那地方,指給了先知看;“以利沙砍了一根木頭,拋在水裏,斧頭就漂上來了”(王下六:1-7)。
  他作對了。教會的主說:“應當回想你是從那裏墜落的,並要悔改”(啟二:5)。
  悔改,是恢復能力之路的開始。這證明也是我們所應當作的。不要儘作揮舞斧柄的把戲,雖然吸引人,作熱鬧,卻沒有實際效果,不能使人重生得救。
  教會缺乏禱告,必然缺乏聖靈的能力,盡可以講“教會增長”,多多講,可惜只是講得熱氣,教會卻偏偏不增不長!我們必須回到那古道,從禱告而得到那上面來的能力。只有走回頭的路,向上的路。此外別無道路。
  今天教會的需要,是注重禱告。
  這裏不是又增加一本學院的課本,趁大家講靈修的熱,供人在象牙塔裏鑽研討論禱告;這是一本禱告手冊,給有心禱告的聖徒實際應用。特別是我們該建立正確的禱告觀念,多多注意禱告。
  禱告需要實行多於理論。願主多多興起禱告的人來,燃著壇上的火,藉著禱告,把復興帶給這個世代。
  願我們大家來學禱告。
  本文初承金燈台雙月刊分期登載,後經筆者修正;復承何偉祺牧師核閱,並勞作出分段提要。謹此附謝,願主厚報他的辛勞。


一.禱告的重要

  構成真實祈禱的基本條件是:人的缺乏與神的豐盛。
  或者說,我們需要祈禱,因為我們有需要;而神能滿足我們一切的需要。如果不是這樣,根本就不需要禱告;如果不真實認識自己的需要,就說不上禱告。
  聖經告訴我們:人如果知道自己“缺少”,就應當向主去“求”結果是主必“賜給他”(雅一:5)。
  主耶穌所講關於禱告的比喻中,總是說到缺乏,需要,是驅使人向神祈求的因素。這也告訴我們,人應該知道自己不是神:神是完全的,沒有缺乏,也沒有改變的可能;人有缺乏,有需要得到滿足。這是人跟神基本的差別。
  我們讀詩篇,會發現大衛的禱告中,表達兩種極特殊的情感:自己的缺乏和求助,對神的信靠和仰望。例如:

但我是困苦窮乏的;神啊,求你速速到我這裏來!你是幫助我的,搭救我的。耶和華啊,求你不要耽延。(詩七○:5)

耶和華啊,求你禁止我的口,把守我的嘴。(詩一四一:3)

祂從禍坑中,從淤泥中,把我拉上來。(詩四○:2)

耶和華是我的力量,是我的盾牌;我心裏倚靠祂,就得幫助。(詩二八:7)

  這類的詞句還有許多。
  在解經的時候,我們會發現,這裏有些話是超越作者當時的經歷,我們相信,那是基督的靈在先知心裏,感動他寫出預言基督的心境(路二四:44;彼前一:10-12)。但有一些是只合於作者情境的,卻有超乎常人的敏銳感覺,好像是用顯微鏡來看現實,而不缺乏真實感。這種靈裏的感受,正是生命成熟的表現,也是禱告得應允的原因。
  所以,這是禱告的先具條件。求主使我們有這樣的看見,使我們不要自滿,更不要假作富足,不肯承認自己的貧窮;求主使我們真渴慕主,尋求主。馬利亞在她的“尊主頌”中,說到有權能的神的原則:“祂叫飢餓的得飽美食,叫富足的空手回去。”(路一:53)。我們真該知道自己的不足,才可以得到神賜的真富足。
  真知道禱告的重要,才會真重視禱告。

  認識我們需要神

  如果人以為自己對神沒有需要,那才是他最大的需要。
  邦茲 (Edward McKendree Bounds, 1835-1913) 說得好:“只有神能移動山,但信心和禱告能感動神。”他又說:“我們每天需要禱告,正如每天需要飲食。”
  今代人的基本問題,不是由於缺乏飲食,很多人都在想法子減肥;不少人也拒絕屬靈飲食,造成心靈飢餓,以至患貧血症,原因在於忽略禱告。
  在亞哈王的以色列,是祭壇荒涼的時代,也是天不降露,不下雨的時代,於是遍地饑荒。救濟的辦法,不是改進耕作的方式,不是改進禾麥的品種,不是更努力的勞動,而是要歸向神,恢復祭壇,向降雨的耶和華禱告。
  教會中有話說:“參加主日早晨聚會的人多,是因為組織好;主日晚上的聚會人多,是因為講員好;禱告會的人多,是靈性好。”這話相當真實。同時所顯示的,正是教會的問題,是教會只注意在主日早晨聚會人多,甚或努力活動,而忽略禱告。試看現在的教會,有多少個熱烈的禱告會?
  如果就一般教會禱告會的荒涼來看,需要禱告是不可否認的事實。這有兩個可能的原因:不是不認識活的神,就是缺少活的基督徒。

  你們要休息

  聖經說:“你們要休息,要知道我是神”(詩四六:10)。我們正處在山搖,地動,海漲的時代。人作過許多的努力,也有同樣多的失敗紀錄。
  馬丁路德 (Martin Luther, 1483-1546) 為神使用,作宗教改革的事工。那是教會最黑暗,最需要改革的時候;當作的工作多,反對的勢力大,他孤單而且力弱。他知道,如果憑自己的力量,只有失敗。在那時候,要作的事情很多,爭戰更非常猛烈,但他用很多時間禱告;他說:教會百廢待舉,要作的事那麼多,如果不多用時間禱告,我就全然無法應付。
  但這位改革的偉人,是禱告的偉人。他依詩篇第四十六篇所譜出的詩歌,是宗教改革的戰歌,也是真理的教導。但不要忘了,詩的重點是:“你們要休息,要知道我是神!”這就把我們的心,從呼喊爭戰的疆場,回到安靜的內室。這才是真正得勝的關鍵所在。馬丁路德詩歌的主旨,不是激勵人靠血氣拼命,而是說明人力的微不足道,無法是撒但的敵手,只有靠賴神的大能。他在黑夜中唱出了信心之歌,神與祂的僕人同在,使真理的旗幟高舉而得勝。
  現在,是需要仰望主顯出大能右手的時候。
  為此,我們應該更多的禱告。

  思想提要:

1. 初期教會如何看待禱告這件事?
2. 今天的教會又如何?結果如何?
3. 以利沙的門徒斧頭掉到水裏的事,給我們甚麼教訓?
4. 感到在缺乏狀態,是禱告的秘訣和動力,我們感覺如何?
5. 禱告就是帶著自己的光景,需要,到神面前,向祂敞開。
6. 我們是否感到:生活困苦愁煩,漫無目標?讀經乏味乏力無法勝過惡念?心靈背負罪擔,無法更新長進?
7. 只有神能解決我們的貧乏,荒涼;只有神樂意供應我們的需要(約六:37)。我們明白自己的需要,願意來到祂面前嗎?
8. 詩篇第四十六篇10節“你們要休息”是甚麼意思?你聽過馬丁路德或其他人的例子嗎?

 

二.禱告的準備

  除非你不想成功,如果想作成任何事,都必須要準備。失於準備,就是準備失敗。
  對於禱告,也不例外。
  如何準備呢?
  這裏說的,不是準備禱告詞,花言巧語的屬靈話,而是說準備自己成為禱告的人,也就是準備朝見神。我們會見賓客,都要準備一番,見神更需要準備了。如何準備心朝見神?
  聖經說:“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一一:6)。

  到神面前

  “到神面前”不止是祈禱的需要和意願,而是說成功的親近了神;正如希伯來書第十一章所提到的那些信心偉人,是得了神的喜悅,為神成就了事功的人。
  聖經說:“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一二:14)“追求”,是直追不捨,務求得著,如獵人緊趕獵物一樣。聖潔的基本意思,是分別出來歸神;在屬靈經歷上,是得主耶穌寶血潔淨,有聖靈的內住和引導,藉主的道日日潔淨,行在神的光中,才可以見主的面。
  “到神面前”是與神相交的意思。那不是說環境,而是說心境。在舊約時代,人要尋求神,要按照地圖,到神在地上的住址,就是神立名的居所;但在新約時代,神在信的人中間。必須承認自己的罪,靠主耶穌寶血,洗淨一切不義,才可親近神。(約壹一:9)
  聖經說:“神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壹一:5)。同時,還要潔淨自己。“你們要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雅四:8)。
  知道自己的罪,要求主寶血潔淨,並且賠償對人的虧欠;即使不覺得自己有罪,也不等於無罪,要全心的求聖靈光照。

  手潔心清

  這不是說外表禮儀上的潔淨,而是指生活和內心的潔淨,行為的改變。
  主耶穌在早期工作的時候,有個長大痲瘋的,來求醫治。長大痲瘋的人,在律法上被定為不潔淨,必須與人群隔離,住在社區之外。同樣的,罪使人遠離神,也和人分開,使人有實存的孤單。那痲瘋病人尋求耶穌的恩典,向主禱告說:“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
  主耶穌真是滿有恩典和憐憫,祂不但說:“我肯,你潔淨了吧!”(太八:1-4),而且伸手摸那長大痲瘋的人。結果他立刻恢復健康,而且恢復了和社區的交往,共同生活。
  罪得赦免,得潔淨的效果,就是可以親近神,得蒙祂的恩典,與神的子民相交;同時,作為聖潔的社團,教會也必須注重整體的聖潔。
  聖經中所提到禱告蒙神垂聽的例子,都是聖潔蒙恩的人。如果不潔淨的人,宣稱可以替人禱告,那麼即使他不是欺騙別人,也是自己被欺騙了。
  有個得耶穌治好的瞎子,說得真不錯:“我們知道神不聽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神才聽他。”(約九:31)這顯明他確是眼睛得開了。主耶穌自己也說過:祂之所以能行神蹟,是因為有神的同在;有神的同在,是“因為我常作祂所喜悅的事。”(約八:28)這也是我們所當時時省察的。
  我們本來反對神的罪人,不配,也不敢親近神,只完全因為神的恩典,藉著主耶穌寶血的潔淨,才可以蒙恩祈求神,親近神。
  禱告的本身,就是恩典,也是得恩典的開始。
  我們需要認罪悔改,信主罪得赦免;得重生的新生命,被聖靈潔淨(多三:5)。重生以後,還是需要時常省察,用主的真理潔淨(弗五:26;彼前一:22);就像洗過澡的人,還是會腳上沾染塵土污穢(約一三:10),除非你不再走路,否則必須隨時清洗。這是說,如果有過犯得罪神,要隨時認罪悔改,求主的寶血潔淨,罪得赦免,才可以與神相交。

  得恩的攔阻

  有一個父親,每天回家的時候,他天真可愛的兒子,總是遠遠跑來歡迎,擁抱他。但有一天,他照常回家,看到那孩子態度變得不自然,跟他保持距離,把雙手放在背後,而且一直向後退;最後退到床前,還是把手藏在後面。雖然父親拿出特地給他買來的糖果,他還是不肯伸出手。父親拉他轉過身來,發現孩子靠的潔白床單上,有雙污黑的小手印!原來孩子是因為違背父親的話,玩泥弄髒了手,所以不敢伸手來接禮物。
  同樣的,如果我們不潔淨自己的手,也就不能伸出手來接受神的恩典。在聖經中教導我們,要“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提前二:8)。清潔的手,代表清潔的生活,才可以到達神的聖山(詩二四:4)。
  舉手時,手在口的上面,如果手不潔淨,就掩住了口,使你的聲音不能升到神面前。有位牧師說:“難怪教會禱告的人這樣少,更難找到有效的禱告了。”
  法利賽人的禱告,只是“自言自語”(路一八:11),因為他們沒有悔改親近主,心不清,手也不潔。自義自足,正是他不能得恩的原因。
  先知以賽亞指著以色列的宗教人說:“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因你們的手被血沾染,你們的指頭被罪孽玷污,你們的嘴脣說謊言,你們的舌頭出惡語”(賽五九:2-3)。他們不是不信神,只是不知道神的聖潔,或是不注意神的聖潔。這成為禱告受攔阻的原因。所以到神面前的時候,必須先認罪,求主的寶血除去罪污。“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神願意潔淨使用我們,作祂尊貴的器皿,作禱告的工作。(提前二:19-21)

  行神喜悅的事

  我們不僅要消極的除去罪孽,還要積極的行神的旨意。因此,聖經又說: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祂得著,因為我們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約壹三:15-22)

  我們“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使我們的心可以向神坦然無懼,祈求也就得蒙應允。
  主耶穌說明這個禱告的次序:“你在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太五:23-24)。這是說,人與人間的關係出了問題,必須先處理好,與神的關係才可以暢通無阻。
  在教會的集合禱告中,這個原則很重要;如果人不和,那種靈裏壓抑低沈的氣氛,是可以顯然感覺得到的。不過,主這話是指著個人“在壇上獻禮物”說的,也就是指出個人禱告的準備。我們必須養成靈裏的敏銳,不要違背主,而勉強維持外表,作假冒為善的禱告。這樣的習慣,比不禱告更糟。
  這是說,我們與人之間平行的關係正常了,與神之間上行的關係,也可以暢通沒有阻隔。因此聖經訓勉聖徒們,在家庭中,要儘量維持夫婦間關係的正常,“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彼前三:7)。

  必須信有神

  有人會覺得奇怪,討論禱告的話,說了這麼多,當然是信有神了。但實在說,你的表現,是否真的是信“有神”呢?你的觀念,行事,是相信祂嗎?
  “必須信有神”不僅是相信神存在的事實,更包括相信神是照祂屬性的存在。也就是說,在相信神的全知,全能,和無所不在之外,並相信神是完全的慈愛,公義,聖潔,信實。因為缺少了整全或部分,神就不是神。
  相信神,必須照神真實的存在,也必須建立並維持與神的正常關係。聖經說:“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雅二:19)。因為它雖然信神的存在,信神的屬性,並不能幫助它親近神;它反而戰驚,自然會逃避神。只有蒙主耶穌救贖,因信得神稱為義的人,“因耶穌的血,坦然進入至聖所”(來一○:19),才可以到神面前,向神祈求。如果你向誰求甚麼,不僅是對方有沒有能力的問題,還在於他肯不肯,並且要看你照不照他的條件作。禱告也是如此。

  信心的團契

  教會“合而為一的心”(弗四:3),是聖靈已經賜下的,本來用不著再說。聖經在這裏提起,大家知道是為甚麼。
  當然,合一相愛,不但在禱告的時候需要,在日常生活中也同樣需要;不但在公禱中需要,在私禱中也需要。合一不用去遠道追求,是已有的,所以說要“保守”。但人心常被屬地屬鬼魔的慾念支配,而有“嫉妒,分爭”(雅三:14-18),所以主耶穌教導門徒,先去後來的次序:“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太五:24);使徒彼得說:要敬愛妻子,“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彼前:7)我們不知道,這是否出於他個人的經驗,但不同心,禱告也不通,確實是最叫人難過的事,千萬不要習以為常。有一個信心集中的好見證:
  耶穌在迦百農的時候,許多人擁擠在一所普通民房,要聽祂講道。地方小,人數多,不但房子裏面座為之滿,連院子也沒有空地。但那些擁擠的群眾,並不都是有信心的人。有信心的人,行動與眾不同。

有人帶一個癱子來見耶穌,是用四個人抬來的;因為人多,不得近前,就把耶穌所在的房子,拆了房頂,既拆通了,就把癱子連所躺臥的褥子都縋下來。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小子,你的罪赦了!”(可二:1-12)

  這裏我們所看到的,是一個信心的團契:不僅是癱子有信心,而且那四個抬癱子的人也有信心。他們的信心是可以看得見的:“耶穌見他們的信心”。
  信在心裏是不能看見的;信心表現於行動,才可看得見。他們同心來見主,不因困難而灰心,不因環境而喪志;在地面無路的時候,他們向上看,竟然上了房頂!當然,給人家房頂拆個大洞,不是癱子拿起褥子一走了之就算;讚美主,榮耀歸於神,到天雨的時候,“屋漏偏逢連夜雨”,仍然是不愉快的事。因此,信心的行動,不能不想到如何給人家修補房頂。
  同心禱告也就像協力抬癱子一樣,不是各行其是,每人走自己的路。
  試想四個抬癱子的,如果各持己見,腳步不協調,被抬的人定然不會舒服。如果更爭執起來,各人自以為是,自以為信仰純正,要別人跟從他的路線,大家在比聲音大,眼睛大,拳頭大,被抬的癱子,不僅是不良於行,還要加上頭痛,病得不到醫好,還要受傷呢!這就是有的禱告會的情形。
  同心合意的精神,對禱告是再重要不過的。

  思想提要:

1. 希伯來書第十一章6節說,“信有神”的人是甚麼態度?所信的神是怎樣的神?
2. 希伯來書第十一章的信心偉人,是怎樣得神喜悅?神在他們身上成就了甚麼工作?試舉一二例證。
3. 根據雅各書第四章8節,我們當怎樣“心清手潔”預備自己見神,除去得恩的攔阻?
4. 法利賽人的禱告有甚麼問題?
5. 你行神喜悅的事,是些甚麼事?
6. 同心合意跟禱告有甚麼關係?


三.禱告的內涵

  我們想到禱告,首先想到的是向神求恩典。這是我們基本的認識。
  人必須先自己知道缺乏,才會到神面前,這是很自然的道理。這裏也是禱告開始的地方。
  彼得在風大浪高的湖面上行走,將要沈下水底的時候,他知道自己不行,智窮力竭之下,急忙向耶穌大喊:“主啊,救我!”(太一四:30),是最簡單的禱告,也是承認自己缺乏安全,缺乏力量,缺乏信心,而向主求救。當然,那也是他經驗禱告的有效,主立即伸手拉他上船。
  在迦拿的婚筵上,歡樂的高潮,主不來湊熱鬧;是在當事人發現“沒有酒了”(約二:1-11),才去找到耶穌;耶穌才及時顯出大能。“這是主所行的頭一件神蹟”,也是一切神蹟的根本,在於這重要的認識。
  這是說,話語的方式並不重要,認識所尋求的對象是誰,而且相信祂能。這是最低限度的條件。

  自知缺乏

  聖經上說:“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雅一:5)。這是說,神“必”賜是確定沒有問題的;只在於人“若”認識自己的缺乏,應當向神祈求。誰能把水添進已經滿了的杯裏呢?你不覺得需要,還求甚麼?
  我們本來一無所有,一無可誇,但可悲的現實是,缺乏如此認識,有太多參加禱告會的人空手回去,證明他們沒有空手而來。更可惜的是,不肯自己省察,改變,反而抱怨,反而灰心退後。這樣,禱告會的人少,豈是沒有原因嗎?
  我們最基本的缺乏是甚麼呢?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該知道這是我們最大的缺乏,而且人永沒有辦法可以自己彌補,因此唯有先向神認罪,求神赦免,再開始禱告。

  讚美稱頌

  其次,是讚美。神“是聖潔的,是用以色列的讚美為寶座的”(詩二二:3)。
  神是配得讚美的。神不是喜好稱讚奉承的君王,人的頌讚也不能給神增加甚麼。讚美不過是承認神已經有的,表明人對神的認識,承認祂配得我們的敬拜。有了如此認識,並如此敬拜神,會叫人更謙卑,俯伏,順服,遵從神。

  祈求代禱

  祈求是向神陳述我們的需要,求神賜下,或幫助我們解決面對的困難。這聽來似是有些功利主義,用神的資源於自己有利;實際上聖徒雖然有祈求的權利,卻應該是多顧到別人的需要。這是愛的真義,也是與神的心相近的。在舊約時代,祭司在神面前代表會眾事奉,肩牌上的寶石,刻著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以弗得胸牌上,也刻著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表明祭司滿胸心思,全是神的兒女,兩肩之力,全為擔當他們的軟弱。這正是我們在天上大祭司主耶穌基督的形象,也是表明我們基督徒作祭司的職分,在神面前為人代禱。(參提前二:1)

  謝恩

  信心獻上的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必蒙天父垂聽而應允。因此,禱告的結束是謝恩頌讚。
  有人說:在天上,只有頌讚而沒有禱告,因為一切都成全了。在地獄中,只有禱告而沒有頌讚,因為不會得到成全。在地上,有禱告,也有頌讚,因為禱告得到父神成全,就當感恩頌揚。
  願神的兒女們,時常發聲向神呼求,也發聲頌讚祂。

  思想提要:

1. “認識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為甚麼缺少智慧要向神求?
2. 讚美的意義是甚麼?讚美神會有何結果?


四.禱告的種類

  在舊約時代,以色列人建造了為耶和華立名的聖殿,到那裏去禱告,成為“萬民禱告的殿”(太二一:13;賽五六:7)。
  新約的時代,照主耶穌的應許,神賜下聖靈保惠師,永遠住在聖徒裏面。因此,聖經稱聖徒集合的教會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頭”(林前三:16);同時,對個別的聖徒說:“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林前六:19)。
  神的殿是聖徒的殿。這樣,聖徒可以個別的藉住在裏面的聖靈,向神禱告;教會也可以集合禱告。禱告是與神靈交,也是神向聖徒賜福的時間。
  禱告可分為私禱和公禱。私禱自然是個人的禱告,大部分是在內室。公禱是在聚會中的禱告,包括專以禱告為目標的特別聚會,或在聚會中以部分時間禱告,也包括家庭的聚會,或其他小規模的結集。

  禱告靈交

  新約聖經記載,主耶穌對於禱告的教訓,多數是個人的禱告。顯然的,禱告是屬靈生活的根本,是非常重要的,但卻不必叫人看見。不注重個人禱告的人,只有集體的禱告,即使能禱告得再好,再出色,也是膚淺沒用的。
  與神相交的觀念,是異教徒所沒有的。他們有的只是去獻禮物祭拜燒香,討他們的神歡喜,是出於奴性的懼怕,而祈福禳災,像“送紅包”一般,是人間賄賂制度的延長。但基督徒是已經藉主耶穌的寶血,得神的喜悅了,才有這種出於愛的甜蜜相交。這是起點的不同,動機的不同。
  聖徒與神靈交,有讀經和禱告:讀經是神對我們說話;禱告是我們對神說話。這樣,才不是單行道,而可以構成兩方面的相交。神是靈,祂知道我們的心思意念,了解我們的需要。但在人的方面,我們又如何了解神呢?我們不僅要向神說話,更先要明白神的話,從神的話了解神,而尋求神,親近神,而更像神。這就是要注重禱告的原因。
  我們像葡萄樹枝一樣,自己不能有甚麼功用,也不能擔當甚麼職事,“作釘子挂甚麼器皿”(結一五:3)。你我有誰看見過用葡萄樹作成的桌椅器具?我們只有藉安靜的靈交,跟主聯結在一起,領受聖靈輸送愛的汁漿,才會結出屬靈的果實,使主得榮耀,使人喜樂。

  默禱

  在個人禱告中,許多時間是默禱。這是隨時可行的,也是最常用的。聖經教導我們“不住的禱告”(帖前五:17),當然這不是說隨時隨地,每時每刻揚聲禱告,必然是至少部分時間是自己默默禱告。如果不住的禱告不是包括默禱,我們很難想像誰能作得到。
  禱告雖不限於默禱,但在許多時候,必須是默禱。例如:尼希米在波斯王宮任酒政,當在王面前侍立,回答王的問話,心中“默禱天上的神”(尼二:4)。明顯的,他不能要求王先等一等,去禱告了再作答覆;那會被當作是去構思說謊。在那時,那環境,沒有禱告後再回話的機會。
  哈拿心中愁煩,純為了私事,向神揚聲禱告,顯然是不適當,不得體的,因此,她在耶和華面前“心中默禱,只動嘴脣不出聲音”(撒上一:13)。老祭司以利聽不見,但全知全能的神聽見了。
  在默禱的時候,不僅是求神賜智慧,指示如何應對,或有所祈求,也可以默想。

  默想

  默想不是亂想。人在思想時,是心裏無聲的說話。所以默想必須有適當的內容。聖徒應當時常默想神的話。“我要默想你〔神〕的訓詞”(詩一一九:15)。
  當然,要讀神的話,記得神的話,然後,才可以不論在甚麼地方,隨時思想。也可以默想神的屬性,神的大能作為和恩典(詩七七:12),這使我們更深的親近神,連於神。
  神喜悅我們常常想到祂。誰也不喜歡一個時時只想自己,自我中心的人。聖經說:“願祂以我的默念為甘甜,我要因耶和華歡喜”(詩一○四:34)。
  可見默想神是神所欣賞的,也有使人的心淨化的效果。“因耶和華歡喜”,表明是愛神的心增加,願意親近祂,遵行祂的旨意。“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三:18)。默想聖經,特別是默想詩篇,是操練禱告的好途徑。
  聖徒與主個別的靈交,如同對話;而公眾的禱告聚會,則是集體的籲求。

  禱告聚會

  主耶穌應許屬祂的人說:“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一八:19-20)。
  這不是說,我們人多了,主就有答應我們請求的義務;而是在於同心合意,奉主的名請求。也就是說,大家照神的旨意祈求。聖經只告訴我們,集合禱告,力量的增加:“五個人要追趕一百人,一百人要追趕一萬人”(利二六:8)。神絕不像現代政客,人多了必須順從民意;但人多同心,錯誤的機會相對的減少;當然,人多仍然錯的時候也有。同心為了主的旨意和榮耀祈求,效果自然更大。
  禱告聚會,是神施恩的時候,當然參與的人越多越好。不過,如果在會眾一二百人以上,不妨有段時間分為小組禱告,彼此可以知道個別的需要。當然,分區禱告也是另一種可行的方式。
  不過,集體的禱告,須要有同樣的信心,不僅眾人集合,也必須信心集中。

  思想提要:

1. 禱告有多少種類?
2. 私禱的特點是甚麼?有何重要?
3. 基督徒“與神靈交”,與異教有何不同?怎樣才算跟神有甜蜜靈交?
4. 聖經對我們的禱告有何指示?試分享在這方面的心得。

 

五.禁食與禱告

  聖經常把禁食和禱告連在一起。禁食原因不盡一樣,可以分為三種:

  悲痛記念

  一是記念悲痛的禁食。猶太人因為犯罪違背神,遭受神的懲罰,以至耶路撒冷被攻破,聖殿被毀,國破家亡,被擄分散到外邦。他們為了記念這慘痛的歷史,盼望彌賽亞來臨恢復以色列國,就規定禁食的日子(亞七:3,八:19)。
  這樣的禁食,行之既久,每天在念毋忘國難,流為沒有實質意義的宗教虛儀。約翰的門徒來問耶穌,為甚麼祂的門徒不禁食呢。耶穌回答他們,現在彌賽亞已經來了,祂就是要娶新婦的新郎,所以沒有哀痛禁食的理由;等祂離開世界以後,門徒再禁食盼望祂的再臨(太九:14-15)。

  操練敬虔

  但耶穌並沒有完全否定禁食。
  馬太福音第六章記載,祂承認施捨,禱告,禁食,同是重要的宗教行為。這禁食是為刻苦己心,特別奉獻靈修,以求增進敬虔,清心親近神。耶穌論那法利賽人上殿裏禱告,“一個禮拜禁食兩次”(路一八:12),並沒有甚麼不對,其錯在於他們的自以為義。
  約翰衛斯理 (John Wesley, 1703-1791),是英國循理宗創始人,是神所重用帶來十八世紀大復興的屬靈偉人,勉勵信徒實行禁食,以照字面實踐主耶穌所說的“你們的義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太五:20)。可見禁食仍然是重要的。
  人的本性是敗壞的,連最好的事奉,也能夠出於可怕的邪惡動機。因此,禁食自然也不例外,可能成為自我表現屬靈的途徑。這類的動作,本身就是可厭的假冒為善。主耶穌指出,禁食是向神的,不是在人前的敬虔表演。祂說:“你禁食的時候,要梳頭洗臉,不要叫人看出你禁食來,只叫你暗中的父看見,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六:18)

  禱告禁食

  還有另外一種是“禱告禁食”。禱告禁食與禁食禱告的不同,不僅是語詞安排偶然的差別,實在是不同的事。門徒問耶穌,為甚麼他們不能趕出一個癲癇病的鬼,主說:“是因你們的信心小…若不禱告禁食,它就不出來”(太一七:21)。這裏所說的,是指恆切禱告,禱告不停,以至禁食,是發憤忘食的禱告,是因為人溺己溺的愛心,鍥而不捨,堵住破口的禱告。

  禁食的原因與效應

  在遇到危機的時候,人總是憑自己的意志,集聚一切所有的力量,以謀求應付。相反的,禁食是有意的減除自己肉體的力量。人承認憑恃天然的力量,走到了盡頭,是仰望神,尋求神的開始,也是真正解決問題的道路。
  從舊約的時代,禁食是承認自己道德上的虧欠,知道犯罪得罪神,需要仰望神的恩典。以色列人在撒母耳的領導之下,認罪悔改。“他們就聚集在米斯巴,打水澆在耶和華面前。當日禁食說:‘我們得罪了耶和華’”(撒上七:6)。結果神垂聽他們的禱告,顯出大能,使非利士人潰敗。
  禁食也是承認自己力量的缺欠,但神是全能的,需要轉向仰望神的施恩。約沙法王面臨摩押和亞捫等國聯軍侵攻,強敵壓境,自己的國小力弱不足抵擋。“約沙法便懼怕,定意尋求耶和華,在猶大全地宣告禁食。於是猶大人聚會,求耶和華幫助。猶大各城都有人出來尋求耶和華”(代下二○:3-4)。結果,神顯出大能大力,為祂的子民攻擊仇敵;約沙法和猶大人只歌唱讚美,就獲取全勝,在比拉迦谷稱頌耶和華。
  文士以斯拉率領猶太人歸返故國,一群移民帶著大批的財物,還有婦孺老弱,並聖殿的金銀寶器,長途跋涉,卻沒有武裝保鑣,很容易成為強盜掠奪的目標。

  作領袖的以斯拉怎麼辦?

那時,我在亞哈瓦河邊宣告禁食,為要在我們神面前克苦己心,求祂使我們和婦人孩子,並一切所有的,都得平安的道路。我求王撥步兵馬兵,幫助我們抵擋路上的仇敵,本以為羞恥;因我曾對王說:‘我們神施恩的手必幫助一切尋求祂的;但祂的能力和忿怒,必攻擊一切離棄祂的。’所以我們禁食祈求我們的神,祂就應允了我們。(拉八:21-23)

  以斯拉認識神,信靠神,就看見神的榮耀。他禁食禱告,得神施恩,勝過仇敵的惡計,完成神所託付的事工。猶太人認為他對律法上的貢獻,可以跟摩西相比。

  尼希米關心本國的人民,為以色列人的罪在神面前禁食祈禱,蒙神垂聽,給他和歸回的餘民有力量作工,並且在神和王的面前蒙恩,用他完成建造城牆的工作,使神的子民與外邦人隔離,作分別為聖的民族(尼八:1-18)。
  但以理“從書上得知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耶利米,論耶路撒冷荒涼的年數,七十年為滿,便禁食,披麻蒙灰,定意向主神祈禱懇求”(但九:2-3)。神聽他的禱告,施恩准許餘民歸回,並且蒙神啟示他將來的事。
  我們應該特別注意的是,主耶穌在世的時候,以禁食開始祂的事工(太四:2)。這不是舊約的禮儀,而是神的兒子謙卑等候仰望神,以聖靈的能力開始事奉。
  新約的教會,是在禁食禱告的時候,開始劃時代的差傳事奉,蒙聖靈指示:“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保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徒一三:2-3)。我們都知道,他們的工作是多麼的不同。
  在教會歷史中,我們可以看見,神所重用的僕人們,藉著禁食禱告,催動神的大能,摧破仇敵的權勢,作了劃時代的工作,使許多的靈魂得救,擴展了神的國度。

  禁食的需要

  神的工作,不是人研究的成果,也不是在會議室計畫的結晶,而是禁食禱告的時候,得神的指示。當人的力量和智慧停止的時候,神的大能就開始運作。正如聖經所說的:“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箴三:5-6)。
  我們要知道,建造神的殿,與照人意建設商店不同。要記得耶和華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亞四:6)。
  這仍然是今天建造神工作的原則。
  今天誠然是科技長進的時代。但這一切人的智慧和力量,不足以達致今世的平安福樂,和靈裏的永遠盼望。認識人的極限,催迫我們尋求神。看看罪惡何等猖行,魔鬼加緊的工作,神家荒涼,道德衰落。正因如此,“耶和華說:‘雖然如此,你們應當禁食,哭泣,悲哀,一心歸向我’。”(珥二:12)
  我們最需要的,是聖靈的大能澆灌,空前的大復興。

  感謝主,現在神的僕人們,越來越多看見禁食禱告的效果和需要。願主興起更多禱告的人來,向莊稼的主舉手禱告。

  思想提要:

1. 舊約禁食通常是以憂傷的態度,求神轉怒而施恩。試查以下個人或集體的例子:
  個人  撒下一二:16-20
      尼一:4
      詩三五:13,六九:10
  集體  士二○:26
      撒上七:6
      王上二一:9
      耶一四:12

2. 耶穌如何看禁食?祂有甚麼禁食的榜樣我們可以效法?
3. 神與人同工,許多神偉大的事工,都是從禁食開始。請查以下各例的效果及影響:
  撒母耳(撒上七:6)
  約沙法(代下二○:3)
  以斯拉(拉八:21-23)
  尼希米(尼一:4,九:1)
  但以理(但九:3)
  差傳異象(徒一三:2-3)
  按立長老(徒一四:23)


六.禱告會的方法

  有的人說:“如果講‘方法’,就是不屬靈!”
  但聖經怎麼說?
  在聖經中,使徒保羅清楚的吩咐教會說:“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林前一四:40)。
  “凡事”,當然包括聚會,也當然包括禱告聚會。而“次序”是指聚會的秩序,也就是方法。
  禱告聚會基本要注意的事:

  在聚會前準備

  在人數較多的聚會,應把重要的禱告事項寫在黑板上,或預先印出來,主持的人對於這些事項,要有基本上的了解,在聚會中,可以作簡單的介紹,使會眾能用悟性作合理的禱告。當然,臨時想到的事,或新近的發展,也可以提出或補充。

  每人都有分

  在禱告會中,每人都開口禱告,自然是最好的事;但受各種因素限制,不一定作得到。因此,不是每人必須開口禱告,但必須是每個參與的人,都有參與的感覺,也有參與禱告的機會。主持聚會者,當然應該注意;參加聚會的,也該竭力保持這樣的氣氛。
  因此,在開聲禱告的時候,不要一人獨佔太長的時間,也不藉機發表滔滔不絕的宏論,更不可開列一篇冗長的流水帳,無休止的延長下去。好不容易這人禱告結束,另一位照單再來念一通,更會使大家厭煩欲睡。
  既然知道禱告是特權,就不要棄權或推諉。有位新到任的牧師,在聚會中請某長老禱告。長老講話了,但不是禱告;他說:“牧師啊,我們請你來的時候,不單是要請你講道,連禱告也包括在內哪!”可能這只是傳說;但在禱告會中遲延沒有人開口,確是常有的事,也是不好的事。解決的方法,是鼓勵人多參加禱告會,習以為常,就好了。孩子向父母說話,也是要經過聽和學習運用的階段,禱告也是如此。

  大家合作

  在領會眾禱告時,每人一次為一件事情禱告,禱告完了,下次再為另一件事禱告。如果不同的人為同一事禱告,可以想到不同方面的需要。如:為宣教士禱告,有的人為宣教士的健康,有的人為宣教士的安全,經濟的需要,子女的教育,心理的適應,靈命的進步,工作的效果,休假,旅行等,還有不同的人,不同的地區,足以使大家發揮合作的精神,把需要禱告的事件,逐一同心帶到神面前。

  聲音與態度

  不論禱告的人多或少,出聲領禱的人,總得叫每個人都能聽到;因為禱告或祝謝,如果有些人不明白你的話,怎能夠說“阿們”呢(林前一四:16)?因此,別人聽不見你的聲音,又不知你心裏在想些甚麼,怎能同心說“阿們”呢?恐怕只剩下納悶的分兒了。雖然這是極普通的常識,卻常有人忽略,不顧旁人的低聲念念不休,甚至作現代哈拿,“只動嘴脣,不出聲音”;只是把場合搞錯了,因為到底不是你個人在向神傾心吐意啊!這樣作法,最能殺害禱告會的情緒。
  不過,也不需要無必要的狂呼大叫,或製造情感,像作戲劇表演,以至哭泣,都是與誠意相背的。至於藉禱告來發洩怨憤,控訴別人,或教訓別人,也是不應該的,都會破壞禱告的同心。
  聖經說:“應當一無挂慮〔焦慮〕,只要…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腓四:6)。喊叫正是引起焦慮的方法。所以,我們禱告不要以人的情緒發洩為目的,而以神為對象,求祂給我們解決問題。“告訴”是平靜的申訴,你知道“告訴”的方式是怎樣的,就是孩子向父親說話那樣。就是要以神在聖經裏的應許為根據,向著神要求:“神啊,你曾如此說過…現在,問題來了…”這樣,把問題交給神,祂會想辦法。約沙法的禱告,就是這樣的好例子(代下二○:6-12),得到神的垂聽。

  現在應該說到

  禱告的不要

  我們常聽到人強調,禱告是兒女對父親講話,可以不必拘泥形式,雕琢詞句。這話實在不錯,在私禱中更可以如此。不過,禱告聚會是公眾的集合,要顧及別人,有些言辭舉動,必須加以約制。例如:輕浮的語句,或債主討債式的指令,怎麼也說不過去。所以提到幾項要避免的事:
  1. 不要以禱告為表演。表演是給人看的。有人用大聲喊叫,表示認真和熱心,有人更加上動作表演,引人興趣。先知以利亞嬉笑拜巴力的假先知,近似謔弄說:大聲求告吧!因為他是神,他或默想,或走到一邊,或行路,或睡覺,你們當叫醒他”(王上一八:27)。以利亞所形容的,正合於他們對假神的想法。但我們所事奉的,是又真又活的神。當然,這不是說不可以大聲禱告;在緊迫的時候,那是自然的;希西家王在危城中,敵人大軍兵臨城下,就請求以賽亞先知“為剩餘的民揚聲禱告”(賽三七:4)。當然,那也可譯為“舉起”;但在那情況之下,形危勢急,自然會迫切禱告,如果微聲禱告,似乎是不自然的。
  2. 不要鼓勵混亂。有的人誤以放縱無紀律是順從聖靈;他們認為不能加以限制。以熱鬧為熱心,興奮為復興,高聲狂喊為屬靈。但聖經說過:“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林前一四:33)。
  3. 不要重複絮聒不休。當然,如果重複用字,並不是問題;但要避免無意義的習慣性套語。絮絮不休說個不停,不僅使與會者生厭,更代表異教的觀念。耶穌教導門徒說:“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太六:7)。
  4. 還有人把禱告變成一篇冗長的講道,即使非常精彩,也是不適宜的。理由很簡單,因為那不僅弄錯了聚會的性質,也搞不清講話的對象。你的議論再宏偉,也不要向神發揮,只能講給人聽。
  有一個信徒,很喜歡登台說教,可惜教會負責人不能欣賞他,未作如此安排。有時在聚會中請他領禱,他就盡力而為,長禱二三十分鐘。雖然極其精彩,但擾亂了聚會程序,以至有人不耐煩了,睜開眼睛看看,發現他意猶未盡,再閉上眼睛忍耐。如果在禱告會中,同心合意的精神,哪還有存在的可能!
  禱告靈交是向神講話,也聽神講話。記得嗎?我們到神面前的動因,是自己缺乏而求神施恩,絕不要自己滿足想給誰甚麼。如果你有心想要幫助別人,那當然是最好不過的事,但是總要選擇適當的時候,而禱告會顯然不是適當的時候。至於藉禱告攻擊人,或戲笑,那是存心錯誤,還不僅是走錯了路向。
  C.H.M. (Charles Henry MacKintosh, 1820-1896) 說得很有意思。他以為真正的禱告,需要真誠而簡要。如果有人要聽講課,該去課堂;要聽演說,該去會堂;到禱告聚會,只是為禱告。聖經所記的禱告,都是簡短的:“世界上最奇妙的禱告,如果緩慢,平靜的朗讀,也不超過五分鐘。這是說主在約翰福音第十七章的禱告。主教導門徒的禱告文,還用不到一分鐘。至於使徒行傳第四章24至30節,門徒集合禱告,和記在以弗所書第一及三章,使徒受聖靈感動的禱告,也是如此。實在說來,我們用不著誇張,把全部聖經所有記載的禱告,連續讀出來,所佔的時間,也許還不到一篇禱告那麼長,然而那叫作禱告會!”
  也許,你以為說這話的人,不注重禱告;其實,他是一個敬虔的弟兄會基督徒。
  在這裏,他所指出的事實,不合理的長禱,正是不顧別人的證明,在公眾的聚會裏確應注意。

  時間觀念

  還有,不要遲到。參加聚會要準時,當然參加禱告會更要準時。想想看,如果你要一百二十人等你十分鐘,合在一起就是二十個小時,這是多麼昂貴的浪費!何況遲延,等待,會破壞聚會同心的氣氛,如果有人姍姍來遲,顯示其不甘願,不重視的態度,影響就更大了。除非十分必要,也不要匆匆早退。
  任何的會,都該有約定的時間,地點;這是不煩多說的常識,也是常規。集體的禱告會,總應該有約定的時間,才可以相“會”,這是很顯然的。現代人生活忙碌,工作,休息,交通,都有定時,成了不能避免的規律;對多數人來說,沒有定時隨意自由自在的生活,那時代已經成為過去。禱告會不但開始要定時,結束也大致該有定時。不過,如果多數人感到有必要,應可以隨聖靈引導,使聚會延續下去。
  就像路加福音第十一章,主耶穌所說比喻中,那個為別人求餅的朋友,他不管夜深霜重,不管朋友在屋裏藉詞推託,站在外面恆切的直求。
  又如路加福音第十八章,主耶穌所說比喻中,那個切求伸冤的寡婦,她堅持下去,直到所求的得到應允。
  為了某項特別需要,禱告會也可以趁時延長,以至徹夜禱告;預先約定固然好,主持聚會的人臨時決定也無不可。但要記得,我們是在地上,無法像天上的群眾那樣晝夜不停的讚美頌揚,“先知的靈是順服先知”,可以及時而止。至於個別的人有事,在這種情形下,實在不能一同繼續禱告的人,不妨靜靜的退席,避免影響別人。

  地點與方式

  神是無所不在的神,所以禱告的人重於禱告的地方。我們可以“隨處禱告”(提前二:8)。
  主耶穌在世的時候,常常獨自上山禱告;那不是為了山上與神更近,而是為了與人更遠(太一四:23)。
  耶利米被囚在地下牢獄的淤泥坑裏(耶三八:6),但他仍然禱告,而且得神的啟示。
  先知約拿悖逆神,被丟在深海裏,吞在大魚腹中;他在那裏經歷了悔改和復興,他禱告神:“我的禱告進入你的聖殿,達到你的面前”(拿二:1-9)。
  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雖然在聖殿裏禱告,實只是在“自言自語”(路一八:9-14)。那樣的禱告,不能透過天花板,更不用說達到神的面前了。
  有人認為在浴室裏禱告最好,以為一無牽挂,可以坦然對神;我們沒有根據可以反對,但總覺那不是常例,更不是說非在那裏不可;要知道,有些修道團體嚴格戒慾,並禁止袒裼裸裎,就會反對。不過,我們也不能輕易規定,在哪裏不可以禱告。只是當街俯伏,除了回教地區以外,既不適合,安全也值得考慮。
  至於禱告的方式,跪著禱告為最好,特別是個人或二三人禱告的時候。在公眾聚會中,應該儘量跪下禱告,這會幫助我們謙卑虔敬的心。
  C.H.M. 指出,一般的推託是身體軟弱,和空間不夠。但軟弱而不能跪下,是少數的情形;可惜常見的是,年輕力壯的信徒坐在那裏,是不肯還是不能?至於空間不足,如果真有這樣的問題,那對於禱告會荒涼的情形,該是最好的消息,顯明主已經聽了教會的禱告,賜下了復興!
  主耶穌常是跪下禱告。如果神的兒子主耶穌基督肯跪下,稱為基督徒的,跪著禱告該不算過分吧?
  但以理是習慣的“雙膝跪在神面前禱告”(但六:10)。這是他公開的見證。
  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俯伏在地禱告”(太二六:39)。俯伏是覲見君王的恭敬禮儀。當然,那是在夜深林密的園裏,不是在大路邊。但祂教訓人“站著禱告”(可一一:24)。至於耶穌自己有時“舉目望天”禱告(約一一:41,一七:1)。而且
在祂說的比喻中,稅吏禱殿中禱告的時候,“連舉目望天也不敢”(路一八:11),可見是張著眼睛才可望天,並不違反常禮常例,倒是不敢望天,屬於例外的謙卑表現。這也說明站著禱告並無不可。
  保羅和以弗所的長老們,在米利都的海岸上,“跪下同眾人禱告”(徒二○:36)。今天聖徒送別的時候,如果能跪在機場,碼頭,車站禱告,該是何等美好!
  今天,如果我們常在教堂的四堵牆外,看見信徒跪地一同禱告的見證,真會叫我們的心熱起來。我們常看到回教徒當街跪下禱告,並不以為怪;而年高的教皇老人家,到一處地方會跪伏吻土地,也沒聽見誰說不合。在聚會中,在神面前,跪何不可?
  大衛王“進〔帳幕〕去,坐在耶和華面前”(撒七:18)。這是坐著禱告的例子。
  希西家王病弱垂危,所以躺著禱告(賽三八:2)。轉臉向牆是猶太人離世前告別禱告的方式。如果情形不是那樣,沒有理由效法。

  在一般情形之下,禱告時總該保持敬畏的態度。漢高祖箕踞而坐,被認為不莊雅;欹坐或疊腿翹著雙腳的姿態,也不好看;更不應在禱告時干擾附近的人,或表現親昵輕浮,都會吸引旁觀的人注意。
  不錯,禱告是向神,但要記得,是在人的面前作的。有問題的舉措,給有的人看了,心裏就有難處。為了顧念與會者,必須力求避免。

  禱告之後

  禱告完了以後,很多人以為就盡了責任,隨即忘記。這是不是農夫撒種後,就再也不管了?
  不論是個人或集體禱告,都該有個記錄,後來可以查考:
  1. 禱告是否蒙了應允?如果不,原因是甚麼?
  2. 是否神有更美好的旨意?
  3. 記念神所成就的事,知道不是靠自己,可以感謝神的恩典。就如以色列人過了約但河,約書亞叫人從約但河中,取十二塊石頭,立在吉甲,為要對以色列人見證,“耶和華你們的神,使約但河的水乾了,等著你們過來…要使地上萬民都知道,耶和華的手大有能力,也要使你們永遠敬畏耶和華你們的神”(書四:19-24)。
  耶和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先知撒母耳在米斯巴和善的中間,立了一塊石頭為記念,“給石頭起名叫‘以便以謝’,說‘耶和華到如今都幫助我們’。”(撒上七:12)
  求主教導祂的兒女,不要為自己立紀功碑,時常記得神的恩典和神的能力。結果,會有更多的人願意參與禱告,因為那是見證神顯現施恩的時候。想想看,如果教會中設置禱告週記或類似的記錄,逐步記下每次禱告的效果,或檢討不蒙應允的原因,該是多好的見證,對信徒會有多大的造就!當然,個人也可以有同樣的記錄,以幫助靈命的進步。
  不過,即使沒有明顯的績效,經常的禱告,不見風,不見雨,也是學習等候的功課,禱告不可灰心;或重新考慮禱告的動機,或思想自己有否作好信心的準備;或是否缺乏聖潔和虔誠,都會更新信徒的靈命;也可為得神保守而感恩,增加喜樂和信靠的心,作更好的基督徒。
  不論怎麼說,一件確定的事實,就是我們普遍的在禱告上有虧欠;我們的禱告都不夠,否則今天的聖工,將是另一番氣象,神的國度,將會更大的擴展。

  思想提要:

1. 我們參加禱告聚會,有甚麼應該注意的地方?
2. 聖經中有許多不同的禱告姿態,例如:站(創一八:22),跪(王上八:54;但六:10),俯伏(民一六:22;太二六:39),坐(撒下七:18),舉目望天(約一一:41,一七:1),舉手禱告(提前二:8),躺著禱告(賽三八:12)…不同的姿勢,根據不同的環境,你看出其中的意義嗎?
3. 禱告前,禱告中,禱告後,有些甚麼該作的?


禱告的典範

  現在讓我們看一看完全的禱告典範。

  主耶穌禱告完了,應門徒的請求,教導他們禱告。這就是我們從聖經中讀到的“主禱文”(路一一:1)。是最偉大的禱告的教師的禱告典範。
  不過,我們要記得:這不是主耶穌的禱文,而是主教導門徒的禱告。例如:“我們”在天上的父,當然那不是主自己對天父的稱呼,而是門徒;其中說“免我們的債”,主耶穌是無罪的,只有門徒才合用;更明顯的是開章明義就說,“你們禱告的時候”,自然是對門徒的教導。
  “你們禱告的時候,要這樣說”(太六:9);意思是照這個方式禱告,卻不是每次只能用這些字句禱告。不過,也有人以為可以照這些字句誦讀,默想其中的涵意,作我們自己的禱告,當然也無不可。
  反對禮儀形式的人會說:“那豈不是造成了有口無心?”我們必須承認,那現象是不好的,也是確有其事;可是在唱詩歌的時候,心口不一的情形會更普遍,除了少數教會以外,大家還不是唱詩如常?如果這樣想,就清楚該改正錯誤,整個的作法卻不是錯誤,沒有廢棄的理由。
  下面所講的,不是高深的理論;如果你想滿足自己的好奇心,盡可不必讀下去。要記得:好奇務異,不是加利利漁夫的特長;他們的要求,只是單純的“求主教我們禱告”。所以我們要注重“怎樣作”。
  這是我們禱告的典範,我們應該仔細思想。


我們在天上的父!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願你的國降臨。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救我們脫離那惡者。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
直到永遠。阿們。

    馬太福音第六章9至11節


我們在天上的父

  這是最大的特權!這是最高的榮耀!
  唯有在基督裏,我們才能有這樣的特權,能得稱天上的神為父。
  世人都犯了罪,成為神的仇敵,該滅亡,受永刑。但藉著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羅五:10-11);並且蒙恩稱為神的兒女,因為基督稱我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來二:11-13)。這樣,我們才可以坦然稱神為父。
  “我們”是多數。
  既然如此,我們跟一切同蒙救贖的人,也同承受應許,同成為在基督裏的肢體;既有了同一的生命,也就不能不彼此相愛。聖經說:

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林前一二:12-27)

  肢體不是互相比較,而是互需互助而共存。因此,在禱告時說“我們”,是承認這個屬靈的事實,也是說,就必須跟同蒙天召的弟兄姊妹,維持愛的團契。

  想到別人

  主耶穌在教導門徒禱告之後,接著講了一個比喻,與實際應用有直接關係(路一一:1-10):
  有一個朋友,在很不恰當的時候,半夜去叩人家的門。他這樣作,有一個理由:“朋友,請借三個餅給我;因為我有個朋友行路,來到我家,我沒有甚麼可以給他擺上!”
  不僅是他去的時候不對,找的對象也不大對,連急需的區區三個餅也要言借,可見雙方關係不深。對方表現的也是太不夠熱情,讓朋友在夜露寒風中久候,還一再借辭推託。不過,到最後他還是得到了應允。
  為何那朋友改變了心意呢?
  “不因他是朋友起來給他”。這是說,不是因為雙方的友誼關係而作好事,而是因為朋友的朋友給他。

  其實,如果我們留心讀經,就可以發現,也不是“因他情詞迫切的直求”;而是因他為了朋友,而自己忍受不便,肯情詞迫切的直求。
  因此,“照他所需用的給他”,是間接的照他朋友所需用的給他。
  總括來說,這是一個愛的感應的故事。這是把別人的需要當自己需要的禱告故事。
  我們要記得,聖經有特設的要件:
1. 為了朋友;2. 我沒有;3. 情詞迫切的直求。

  愛的團契

  這三件放在一起,刻畫出一個“愛”字。不是為自己,是為了別人,為了遠道夜來的朋友,把別人的飢餓當作自己的飢餓,不因為不方便而推辭,安居不理。外面的朋友是為了朋友擺上,裏面的朋友難道不受感動?所以雖然相交不深,“不因他是朋友起來給他”,卻到底應允了他。這種人飢己飢的共同感,正是“我們”的說明。
  救世軍的創始人蒲威廉 (William Booth, 1829-1912) 在救世軍國際集會的時候,本來想親自出席訓勉;但因為臥病不能前往。為了不使他所愛的與會同道失望,蒲威廉打了一封電報,傳遞他的信息,因為當時的電報傳遞很貴,電文內容只有一個字:“Others”(別人)!
  想到別人,正是救世軍的精神,也該是基督徒的精神,因為那是基督的精神。想到別人,才可以救世。想到別人,才可以有主愛裏的團契,而在禱告時說:“我們在天上的父”!

  使徒保羅勸勉腓立比教會,效法基督的榜樣:“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就是“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二:4-5)。這就是“愛”最簡單實際的定義。

  作天父兒女

  想到既同得屬天的生命,同有一位天父,既不能跟天父脫離父子關係,就不可能脫離跟弟兄姊妹的關係,因為這是跟天父的生命連繫而俱來的。
  時時想到別人,與主內肢體的關係正常,才可以在開始主禱文,說:“我們”。
  藉著信主耶穌為我們受死,復活,得屬天的新生命,才可以稱“在天上的父”!
  主耶穌說:”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嗎?”(路一一:13)因此,必須先因信稱義,作天父的兒女,才可以照神的旨意祈求,而得著所求的。

  祈求特權的認知

  使徒約翰在將行完人生道路的時候,這樣寫道: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甚麼,祂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祂所存坦然無懼的心。既然知道祂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祂的無不得著。(約壹五:13-15)

  這裏仿佛是開出一張簽字的支票,隨你寫上所需要的任何數額。這是何等大的特權,在這特權的後面,又是多麼絕對的信任!
  不過,我們要知道,這裏有三個條件:
1. 知道因信神的兒子主耶穌而有永生;
2. 知道是照神的旨意;
3. 坦然無懼的向神祈求。

  神兒女的意義,是因信主耶穌而得永生,因聖靈重生,悔改更新而有成聖的生活,經歷屬靈的父子關係。

  聖經說過:“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信主耶穌,有那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聖靈住在心裏,過成聖的新生活,悔改離開罪,這些“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八:9-16)。
  舊約沒有一個先知或聖徒,曾直呼神是他的父。“我們是神的兒女”這新的關係,是藉著耶穌基督建立的。因祂代死救贖,使我們因信稱義,才成為神的兒女。“我們是神的兒女”這一屬靈的認識,是了解神的愛的最基本起點,也是最深刻而真實的,是我們禱告的立足點和根據。

  不要忘記“我”

  既然稱“我們”,最基本的認識,當然是這個合成詞包括“我”在內。
  主耶穌有一次到推羅西頓境內去。那裏有個迦南婦人,懇求耶穌治好她被鬼附的女兒。耶穌並沒有馬上回答她。
  為了甚麼呢?耶穌不是專去度假;事實上,即使在安息日主還是治病,為何不理她的請求呢?
  那迦南婦人喊著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我女兒被鬼附得甚苦。”
  耶穌不理她,只說:“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迷失的羊那裏去!”祂不僅不管她的請求,還說了一句類似種族歧視的傷人話:“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這很不像是柔和謙卑的主耶穌慣用的語氣,特別是對可憐需要幫助的人。
  我們說“類似”,是說絕不相信主會傷人的,祂只是尋找拯救失喪的人。因此,如果要辯論主說的是大狗小狗,就是陷入了迷途。
  如果把主所說的比論,翻譯成簡單的話,那是對迦南婦人的信心的試驗:“你稱我為‘大衛的子孫’嗎?好,那麼我是只施恩給以色列人了?”這句話是矛盾的話:既然承認與我無分,卻要求施恩,豈不類似滑稽?
  迦南婦人說:“不錯,但外邦人也可以多少有分啊!”
  主看出她正確的信心,就成全了她所要求的,使她的女兒好了。(太一五:21-28)

  外人成家人

  我們本來是“外邦人”,怎會在救恩上有分呢?

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耶穌基督裏,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弗二:11-19)

  主耶穌是好牧人,祂來到世界,是“為羊捨命”。祂說:“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裏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約一○:16)。
  這是說,因為“好牧人為羊捨命”,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代我們流血受死,成就了普世的救恩,叫一切信祂的,都得著永生,作神的兒女,就有向神求告的權利。這是與“生”俱來的權利,不要放棄,也不能讓棄。
  我們在讀聖經的時候,讀到“以色列人”的史事,神絕不是只叫我們有這些知識,滿足我們的興趣,而是告訴我們,也在這些應許上有分。

  聖經說:“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羅四:16)。“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加三:7)。而且藉著聖靈,受了心靈的真割禮,就是“真猶太人”(羅二:29),是神應許的兒女的身分。

  照神旨意祈求

  有了這兒女的身分,就可以無懼無愧的向神祈求。但還要照神的旨意祈求。
  明白神旨意唯一可靠的方法,是從聖經;因為聖經是神的話,顯明神的心意。這就不難推知,最會禱告的人,是深深明白聖經與神親密靈交的人。這樣明白神旨意的禱告,不是自己覺得滿足,而是有極大的效力,可以改變世界。
  聖經說:“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神的旨意如何”(弗五:16-17)。
  這是說,神的旨意是可以知道的,神也願我們知道祂的旨意;因為神不願我們浪費時間,跑愚昧無知的道路。
  聖經又說:“要常常喜樂,不住得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耶穌基督裏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五:16-18)。
  從聖經明白了神的旨意,然後,必然是向神祈求。結果是蒙神的垂聽。這就是神旨意的實現。這是何等奇妙的事。
  聖經說,神的話“如同雨雪從天而降…決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我〔神〕所喜悅的,在〔神〕發它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賽五五:10-11)。
  在此以外,莫名其妙的所謂“啟示”,不論是甚麼人,如果與神的話相違背,都是靠不住的。因為出於聖靈的,必然與聖經相合。

  思想提要:

1. 主教導的禱文,一開始就用“我們”,你從這點想到肢體的應用意義嗎?
2. 必須有哪三個因素?(參約壹五:13-15)
3. “我們”指所有神的兒女。研讀太一五:21-28,看出外邦…人如何在救恩上有分嗎?我們今天應該如何照神的旨意求?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主禱文以稱呼天父開始;接下去是三願,四求,最後以三頌結束。
  首先,是願神的名為聖。名所代表的,就是那個實存的對象。神的聖名,即代表神自己。
  人應該照神所當得的尊榮尊崇祂。但是,世人現在多不認識祂;就是屬祂的人,也不能夠充分的尊祂的名為聖。所以我們的祈求,是神得尊崇。
  甚麼是尊主的名為聖呢?

  神榮耀的尊名

  這包括: 1. 口頭的宣認;2. 心裏的敬畏;3. 生活行為上的表現。
  中國人對父親的名字,非常尊敬,舊時有“聞於耳不可宣諸口”的教訓。這是說,聽別人稱父親的名字是可以的,作子女的卻不可以隨便亂稱。我們對神的名當然更應該尊重敬畏。
  祈克果 (Soren Kierkegaard, 1813-1855),丹麥的存在主義宗教哲學家,其父 Michael Pedersen Kierkegaard 早年甚為貧困。有一天,感到神沒有看顧他,站在野外的小山丘上,嚴峻的咒詛神。過了不久,家道忽然發達,成為暴富。但在短時間之內,妻子及七兒女中的五名,先後去世。Michael 認為那是神的咒詛臨到他家,一生有感到罪疚,連他的兒子也承受了這沈重的負擔和陰影。神的名是輕慢不得的。

  敬畏神的名

  以色列人出埃及,在曠野的路上,有個埃及父親以色列母親所生的兒子,與以色列人的兒子爭鬥。那少年人不但咒罵以色列人,也咒罵以色列人的神。摩西向神請示了,得指示把那咒詛聖名的人治死(利二四:10-16)。
  在西方基督教國家,遲至十九世紀,褻瀆神的聖名,仍然是最嚴重的罪行。幾年前,有一個英國作家,所著的書中對默罕謨德不敬,還被伊朗回教分子追殺,躲藏了許久。可惜,今天的基督教國家,倒輕忽了神的聖名。

  毋濫用神的名

  不過,誡命中的“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還不僅是禁止隨便提神的名字,實在含有像中文所說:“挾天子以令諸侯”那個“挾”字的意思,是說不可藉神的聖名以行私欲。就如:有人想作甚麼事,往往是不合道德原則的事,為了叫人接受他,就說是神命令他作的,或濫用曲解聖經,以達成他的私意,獲得私利,這是更壞的妄稱神名的方式,聖徒應該避免。

  榮耀神的名

  至於積極方面,聖徒“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四:1)。這樣,就不至於使“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羅二:24);反而“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彼前二:12)。對於華人來說這觀念並不陌生,就像所說不辱沒祖宗家門,或光宗耀祖的想法一樣。
  尊主的名為聖,當然首先要除去偶像;這包含用物質作的偶像,和心中的偶像,就是一切竊據神地位的,連自己也在其內。一有這些東西,神就不能得榮耀。那敬畏神的心,絕不會“以別神代替耶和華…嘴脣也不提別神的名號”,而會“常將耶和華擺在面前”(詩一六:4,8)。這是說他的心常仰望神。

  世人“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賽五三:6),遠離神的正路,照自己所喜好的去行。這是人沒有神的情形。
  但接受主耶穌為救主之後,不再是自己的人,為主而活。他能說:“耶和華是我的牧者”(詩二三:1)。他隨牧者的引導出入,行主的義路,遵主的旨意。他呼求的時候,就蒙神垂聽。

  思想提要:

1. “尊主為聖”的意義是甚麼?
2. 我們曾否妄稱神的名?基督徒應如何注意?
3. 試以大衛為例,我們應如何使神的名得榮耀?


願你的國降臨

  自從人違背神,犯罪墜落,結果,“罪從一人入了世界”(羅五:12),以至罪的權勢侵入了人生活的每一部分,“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因此,那魔鬼撒但成為“這世界的王”(約一四:30),黑暗在人的身上掌權了。
  神差祂的兒子基督耶穌道成為肉身,到世上來,是光明的種子。信祂的人,成為“光明之子”(約一二:36)。雖然只是“小群”,但不論黑暗怎樣大,總不能勝過光(約一:5)。這光明的國度要在地上擴展疆域,直到主的國臨到,認識神的知識充滿全地。

  光明的國度

  這就是教會。主耶穌對彼拉多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一八:36)。祂也對門徒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立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它”(太一六:18)。
  這光明的國度,沒有屬地的形式,組織,武力,威勢,也沒有可見的領域。但主耶穌也對門徒說過:“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裏〔中間〕”(路一七:21)。
  那麼,到底是有國還是無國呢?
  主所說的,是指教會是屬靈的國度,是在黑暗汪洋中的一個光明島,甚至只是一個微小的光點。但是,這光點起初雖然極為微小,甚至看不出會有甚麼盼望,卻要在地上擴大,繼續擴大,至終“變成一座大山,充滿天下”(但二:35)。這是說到末後基督榮耀再臨的時候,要如聖所經所應許的:“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神”(林前一五:24)。
  當主耶穌趕出使人瞎眼啞口的鬼,叫那被附的人能看見,又能說話,反對祂的宗教人卻不歡喜,說祂是靠著鬼王趕鬼。耶穌回答他們說:“凡一國自相分爭,就成為荒場;一城一家自相分爭,必站立不住…我若靠著別西卜趕鬼,你們的子弟趕鬼又靠著誰呢?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太一二:22-30)。這話的意思是說,這個世界有光明黑暗兩個不同的國度,反對祂的人,是屬於那惡者掌權黑暗的國度,主耶穌來是建立光明的國度;趕出惡鬼,是祂建立國度行動的開始。
  主耶穌是解釋說,當祂在世上的時候,神以聖靈和能力膏祂,“祂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因為神與祂同在”(徒一○:38);藉著“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將祂證明出來”,顯出祂是在世上建立光明國度的基督。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世間。

  教會是主的國度

  基督揀選屬祂的人,就是教會,帥領他們,與撒但的權勢爭戰。雖然,我們是微弱的小群,但有主站在我們一邊,至終會得勝。現在,教會有當盡的責任。
  今天,教會在地上,是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是“世上的光”(太五:14),是基督的見證。我們自己不能發光,只是返照主的榮光(約九:5)。正像藉著探測月球證實,月亮本身不過是一堆荒寒的土石,自己並不能發光,只是返照太陽的榮光。可是,如果有屬地的霧氣,陰雲,在月亮與太陽之間,形成了阻障,使太陽的光不能返照出來;或是地的影子,擋住了光的返照,我們就看見月亮失去了光芒。
  教會也是如此。耶穌在地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但當主耶穌離開世界,黑夜臨到,幽暗遮蓋萬民,世人只能向教會尋求真理和道德的指引。因為世人不認識真神,看不見聖靈,聖經向他們是封閉的書卷;不過,他們會看教會,要從主在地上的代表認識神。這是教會見證的責任。這是教會在地上存在的價值。
  如果屬地的思想,敗壞,罪惡,進到了教會裏,就會阻障教會返照主的光明,就失去了見證。結果,世人不能從教會得到亮光。因此,只有教會聖潔健全,才可以充分的返照主的榮美,就像皎潔的滿月,光輝普照,指引行路的人,不至於跌倒失迷。
  當我們禱告說:“願你的國降臨”,我們不僅要確知自己是在這國度裏,更要問自己是否為這國盡忠,作到了自己的責任?我們的教會呢?是否充分表明是“光明的子女”,在世人面前有美好的見證?如果還沒有,就該求主的國先臨到我們的心裏。

  榮耀的盼望

  到主耶穌基督榮耀再臨,黑夜過去,真光照耀,公義的太陽出現。那時,教會就隱沒了,正如白晝天空中的月亮,就算是可以看到,也不過只是天際淡淡的白色。到主榮耀顯現,就是羔羊婚娶的時候,教會進入永恆裏,與基督合一,世人不再看見。教會被提進入榮耀裏,有義的人永遠居住在新天新地。神與人同住就實現了。
  那是何等榮美的光景!那是神國降臨的實際。

  思想提要:

1. 基督徒是怎樣成為“光明之子”?
2. “光明之子”在今世有甚麼責任?
3. 教會是“光明的國度”有甚麼意義?
4. 其最終結果如何?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說“願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同時是指現在的情形不是這樣;也就是說,神旨意的實行,仍然受到阻擋。當然,教會的理想和使命,是行神的旨意,但必須等到有一天,神旨意才會完全成全,像在天上一樣。
  甚麼阻擋神的旨意呢?撒但的工作。
  撒但這名字,就是“敵擋”的意思。在詩篇第一百零九篇譯為“對頭”(6節)。
  神至高統治的旨意,沒有誰能攔阻,不論人禱告與否,至終必然成就,連撒但也無法破壞;這影響神的計畫,是極大的奧秘。但神還有意願的旨意,是明顯的,人必須遵行,包括道德律,違背的人必要擔當應負的責任。因此,作為神順命的兒女,我們必須禱告,使神的意願成就在我們身上。
  聖經說到不信之人的情形是:“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從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弗二:2)。可見撒但魔鬼的工作,就是迷惑人,叫人犯罪,敵擋神。因此,撒但是真理的仇敵,它忙忙碌碌工作的目標,是攔阻人遵行神的旨意。
  信主的人,是光明之子,不再順從撒但,受它的奴役;而是“從罪裏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羅六:18)。因此,“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五:17),從心裏遵行神的旨意。

  無助者求助

  主耶穌講了一個與禱告有關的比喻:有個寡婦,她的“對頭”常跟她過不去。她不堪壓害,就去求城裏的官府,給她作主伸冤。那位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從未有過為人民服務的觀念。不過,那個寡婦別無所靠,有好多天按時去申請,就當那官是清官。結果,她的恆心纏磨,叫心門再堅強的人也受不了,只好為自己作件好事,竟奇蹟發生,例外的給她伸了冤(路一八:1-8)。
  這比喻裏所設的條件,都是相反的:壞官僚作好事,寡婦控告得直而蒙幫助,有勢力的“對頭”給打下去了。看來沒有機會成功的事,竟然成就了。想想看,神本來就是公義的,信實,慈愛的;神的子民照著祂的旨意祈求,只要堅信,恆心堅持祈求,哪會不蒙應允?而且得應允比你想像的還要快呢!

  這裏也顯示了一項真理:不是世人說的“神助自助者”,聖經是說:“神助無助者”。如果寡婦只是怒氣填胸,自己去拼命,不論她孤軍奮鬥,或算她有個孤兒,動員她的小孤兒來參與鬥爭,都不會有好的結果。只有當人知道自己不能幫助,才向神祈求,就蒙了恩典。

  撒但敵擋行神旨意

  聖徒有甚麼“對頭”呢?就是撒但。它專於引誘阻擋神的兒女,使他們無法遵行神的旨意。
  當主耶穌在世公開事奉的時候,受撒但的試探。撒但阻擋祂照著神的旨意行,建議祂走邪路:“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耶穌說:“撒但,退去吧!因為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祂。’”(太四:1-10)

  主耶穌工作的時候,有一次需要和門徒渡過加利利海,到對岸去,釋放一個被魔鬼轄制的人。海上“忽然起了暴風,船將滿了水,甚是危險…耶穌醒了,斥責那狂風大浪;風浪就止住了,平靜了。”(路八:22-24)
  當風浪肆虐的時候,門徒自然使盡了渾身的力量,也忘記了私鬥私怨,誠心誠意的要合衷共濟;可是無論他們如何努力盪槳,總是不濟!到了計窮力竭,從低科技到高科技,全都用完了,才想到了神科技,去叫醒耶穌。耶穌接過去,祂只用一句話,勝過所有水上專家的膀臂,風平浪靜了。
  為甚麼耶穌斥責自然現象的風浪,像是對著有靈的主體?因為祂知道,在風浪背後是魔鬼的工作,所以主斥責它。
  魔鬼要攔阻神的旨意,真的會興風作浪,使我們在天國的路上,遇見許多險阻。你遭遇人生的風浪嗎?教會內外有風浪不能遵行神的旨意嗎?要祈求主,平靜人生的風暴。

  惟願神旨成全

  在主耶穌將行完世上的道路,面對耶路撒冷走去,準備被釘十字架的時候,撒但又藉著彼得的好意,攔阻耶穌遵行神的旨意:“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太一六:21-24)。
  誰都能相信彼得的好心;但只有主知道,他的好意被那惡者利用了。可見撒但最會使用親近的人,有時甚至會是屬靈的人,用合理而有愛心的理由,阻擋人去遵行神的旨意。如果不知道它的詭計,體貼肉體,在原則上妥協了,接納了它的“好意”,就不是行在神的旨意裏。
  主耶穌知道撒但的詭計,不避犧牲,堅持遵行神的旨意。聖經記著:

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
“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
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

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
為要照你的旨意行,
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來一○:5-7)

  基督耶穌絕不計較自己的利益,惟獨遵行神的旨意。祂是成為肉身的道。祂思想的是神的話。祂可以說:“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常作祂〔神〕所喜悅的事。”這是何等的生活!祂把父神的旨意當作最重要的,所以祂可以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這是何等的生命!(約八:28-29,四:3)
  盼望我們都能這樣。

  行十字架的道路

  但是,遵行天父的旨意並不是容易的事,常是遇到困難,有時甚至要上十字架。
  神子耶穌基督在客西馬尼園,面對著十字架的陰影,也不免驚懼,“心裏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以至希望門徒同心禱告支持祂;祂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二六:36-39)
  因為耶穌願意遵行父神的旨意,走上各各他的十字架,人類才可以得著救恩。
  那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時曾睡覺的彼得,悔改被聖靈充滿之後,勉勵聖徒“與基督一同受苦”,就是要作“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的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彼前四:19)。

  使命與應許

  主耶穌期望門徒,像祂一樣,在地上過遵行行神旨意的生活。祂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約一23)。
  只有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可以與神同住。主耶穌告訴那些擁擠跟隨祂的人,不要以為作了群眾就在天國有分:“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1)。可見遵行天父的旨意,才是真實的跟隨。
  當我們禱告:“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有責任讓神的旨意行在你我身上,行在祂的教會裏。

  思想提要:

1. 主耶穌為何教導我們說:“願〔父〕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2. 俗云:“天助自助者”,這句話是否可當作真理?正確態度該怎樣?
3. 主耶穌如何遵行天父旨意?我們是否如此?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主耶穌曾教訓我們:“不要憂慮說: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1-34)。
  為甚麼這裏卻教導我們,禱告天父賜下飲食呢?
  理由很簡單:因為可以禱告,所以不必憂慮。而且這樣禱告,正表明不憂慮。這就是信心的應用。這樣的仰賴神,知道一切都是神賜的,才會生發感恩的心。

  基本的需要

  “日用的飲食”,是基本的需要,並不是貪求財富,不是“妄求,要浪費在宴樂中”(雅四:3)。
  貪財的人,是因為有缺乏的恐懼,也就是沒有信心。而信主的人仰望神,不必怕缺乏,所求的,既然是基本的需要,不是貪欲無饜,正是安恬知足的說明:“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六:6,10)。

  仰望神供應

  因為求“賜給”是祈求仰望主,祂是“眾光之父”,是萬福之源,是“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雅一:5)。
聖徒有了這樣的認識,就不會再奴顏婢膝,討人的喜悅,期求人的賜予。
  聖經說:“祂賜食給走獸,和啼叫的小烏鴉…耶和華喜愛敬畏祂和盼望祂慈愛的人。”(詩一四七:9,11)這是何等美好的描述!
  “今天”賜給我們,是相信神的信實,相信祂會持續的供應,不是像夏天會枯乾的水溪。既然沒有神會缺乏停止施恩的恐懼,何必自己積蓄在倉裏?他就像在曠野的以色列人,每天收取天降的嗎哪,喝那從隨著他們的靈磐流出來的活水,而不虞匱乏(出一六:21至一七:6)。

  不要憂慮

  主耶穌說:“你們要先求祂〔神〕的國和神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太六:33-34)這是告訴我們,人不要捨本逐末,只要追求神的國和神的義,不必擔心神已經應許預備的。
  人自己背負著沈重的憂慮,是一個極重累人的擔子。行天國窄路已經艱難了,哪需要再加上這樣的重擔?何況人不論怎樣也憂慮不來,自己能積蓄的水總是有限,如果離了神活水的泉源,而去經營努力“為自己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耶二:13),該是多麼愚蠢的事?更不用說,人並不能掌握自己的生命,縱然積存了又有甚麼用?那位創造並掌管萬有的主,養活飛鳥,也眷顧野草的主,會把所需要的“都要加給你們”,豈不是最好?

  耶和華以勒

  神到今天仍然是“耶和華以勒”,“在耶和華的聖山上必有預備”(創二二:14)。
  對於因信耶穌基督得神稱義的人,就是能登聖山親近神的聖徒,“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羅八:32)
  感謝主,祂的應許是永遠可靠的。
  祂是耶和華以勒。

  思想提要:

1. 為生活所需用的祈求,是否不屬靈?我們應當怎樣祈求?
2. 主耶穌教導我們每日祈求,倚靠神;這位神是怎樣的神?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罪債也是如此。雖然,人用許多方法,叫人對罪醜惡的形象減弱了,但內心深處總知道那是怎回事。
  心理學家承認,現代人兩個最大的問題,是孤單感和罪疚感。有人把電視機的音量提高些,或看些諧劇,以為可以解決問題;但電子傳播的聲音和影象,可以暫時解除孤單,或也叫人忘卻罪疚,卻無法永久消除。
  現代人欠財務上的債,已經相當普遍,可是世上總還能找得到“無債一身輕”的人。更嚴重的債務是罪債,就是“虧缺了神的榮耀”,只有一個解決辦法,就是相信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還了罪債。但還有一重債務,無論誰都不能夠推脫;聖經說:“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羅一三:8)照這樣看來,我們有誰可以完全不欠愛人的債呢?
  不但如此,信主的人還有一項鉅大的負債。使徒保羅說:無論甚麼人“我都欠他們的債”(羅一:14)。世界上沒信主的人那麼多,真需要有以天下為己任的心。這樣說來,世上沒有不負債的人,只有不負責的人。中文古時“債”與“責”通,欠債就有責任還。如果不還福音債,必然有人因而滅亡,你難推脫血債的責任!

  負債的問題

  主耶穌指出,這個罪債的問題,是人跟神的關係和人跟人關係的交會點。在教導門徒禱告之後,接著說:“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太六:14-15)。
  主耶穌教訓門徒,彼此和睦的重要;因為“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太一八:15-20)。
  人與人中間彼此懷怨,不肯饒恕,是禱告的阻礙。
  使徒彼得把這話聽進去了。意會到這件事的重要,接著就問主饒恕的限度。

  赦免的要義

  主耶穌就講了天國饒恕的真理。我們本來是罪人,在神面前就是虧欠主人一千萬銀子的僕人(原文是一萬錠銀子,等於當時六千萬天的普通工資),是無法想像的鉅大數值,真箇是萬死莫贖。他自然絕沒有償還的希望,只有求主人開恩赦免。“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那僕人蒙了那麼大的恩典,卻不肯赦免同伴,只欠他區區十兩銀子(一百天工資)的債,竟掐住人的喉嚨,去把他下在監裏。因此,“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太一八:21-35)。
  赦免是最高貴的品德,也是神最基本的要求。如果我們經歷了神的赦免,就會知道,不赦免人是不合理的事。

  如同見神的面

  雅各與以掃的再相見跟和好,是很動人的故事。
  雅各雖然有神的應許,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卻仍然用自己的手段,乘兄之厄,用紅豆湯取得了長子的名分;又使欺騙的手段,得了父親的祝福。因此,以掃怨恨雅各。作母親的利百加,教兒子及早逃難。於是,雅各見機而行,不得不離開家,去投奔舅父拉班,在那裏成家立業,住了二十年。等到他發富歸來,雖然是有神的應許和引導,心中卻仍記挂著以掃的威脅,不知道長兄是否能接納他。最後,當他不得已面對以掃走去的時候,不是近鄉情更怯,心情很沈重,腳步也是那麼緩慢。
  他計算好了應變的方法;那知,以掃的反應,卻仍然出乎他一切算計之外。
  “以掃跑來迎接他,將他抱住,又摟著他的頸項,與他親嘴”(創三三:1-10)。雅各深深的受了感動,竟然說出深心的真話:“我見了你的面,如同見了神的面”。主耶穌極為喜愛這“饒恕”的宗旨,也可能喜歡這動人的描述字句;在講述浪子歸家比喻的時候,用同樣的語句,說到天父的饒恕:“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路一六:20)。
  饒恕最能表現父神的愛。饒恕最能使人看見神的面。怨恨惱怒是該隱的臉,也是魔鬼的臉。
  施行饒恕,可以彰顯神的愛,使人歸向神。饒恕人,免人的債,也可以見神的面。如果不能饒恕,求聖靈幫助我們。

  赦免的需要

  據說,有一個浪子離了家,父親只聽說他在倫敦,但茫茫人海何從尋?於是在報上登了一則啟事:“一切都赦免了,明天中午在時報社門前見。父啟。”
  第二天中午,報社前集了四百人!可見人多麼需要赦免。但人的問題,不止是破碎的家庭,更需要得天父的饒恕。
  罪債得赦免,是人最大的需要,使人真的被釋放,能醫治心靈深處的創傷,常跟著身體的疾病也痊癒。
  詩人見證負罪的情形:“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沈重”;承認罪過而得神赦免,才有“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我”(詩三二:3-7)。
  感謝主,祂成為我們的贖罪祭。“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五三:5)。這是何等的救恩。

  思想提要:

1. “虧欠”就是“欠債”。聖經在那些地方提到我們欠債?
2. 我們曾否免了人的債?
3. 主耶穌為何教導我們赦免人的功課?有甚麼意義和重要?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聖經說:“我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一○:13)。
  但聖經上又記著說:“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就是主應許給那些愛祂之人的”(雅一:12)。
  這樣看來,
  1. 受試探是不能免的;
  2. 受試探是神容許的;
  3. 試探是可以勝過的;
  4. 勝過試探有好的結果;而且
  5. 忍受試探而得勝的是愛主的人。

  受試探不是罪

  事實上,主耶穌在肉身的時候,也曾受過試探。因為祂有肉身的需要。
  例如:有肉身就會飢餓,那是最自然不過的事。飢思食,渴思飲,當然不是罪。但如果用不正當的手段,去得到食物,以滿足肚子,那就是罪了。
  這樣,受試探並不是罪,而且是不能免的。不過,應該要防備抗拒試探,不陷在罪裏。
  同時,試探臨到信的人,是經過神的容許。神總是先衡量過,知道祂的兒女能夠承受的程度,才讓他們受試探考驗。

  試探是爭戰

  不經過爭戰,就沒有勝利。慈愛的神不會故意讓屬祂的人失敗,而是要藉著試探,顯明他們好的品格,訓練他們,叫他們知道如何對付仇敵。
  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之後,神並沒有為他們趕出所有的部族。聖經說:“耶和華留下這幾族,為要試驗那不知道與迦南爭戰之事的以色列人,好叫以色列的後代,又知道又學習未曾曉得的戰事”(士三:1-2)。這是神叫我們經歷試探的美意。
  勝過試探,就得生命的冠冕。約瑟受不正經的主母引誘,在最重要的關鍵,他會說:“不!”顯明他屬靈的品格;雖然經過監獄的困苦路,走進了監獄,但神與他同在;改變的時候到了,有人來叫他梳洗刮臉,就在那一天之內,他由囚犯的地位,最終登上了宰相的高位(創三九:1至四一:45)。
  忍受試探,勝過試探的人,是因為他內心有一種特別的力量,就是對主的愛。因為愛主,才不肯向主的仇敵投降,而堅持勝過試探。
  愛主的人不能免於試探。愛主的人必須忍受試探。愛主的人可以勝過試探。結果,得到永遠的生命冠冕。這樣,我們可以知道,主給祂所愛的人受試探的原因了。
  人如果有愛神的心在裏面,就可以抵擋試探,忍受試探,勝過試探;在另一方面。如果放縱私慾,就被試探所牽引,墜入魔鬼的網羅,不可不慎!“私慾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一:15)
  我們求主不要叫我們遇見試探〔考驗〕, 是承認自己力量的有限,需要完全仰賴主,使我們免遇見不必要的麻煩,是必要的態度。

  網羅陷阱

  聖經說,那惡者在聖徒所行的路上,設下網羅。這是表示撒但試探人的目的,是要把人陷入,纏住,叫人不能夠逃脫。但聖經說:“祂必救你脫離捕鳥人的網羅”(詩九一:3)。
  捕鳥的人引誘鳥入網羅,捕獸的人引誘獸入陷阱,總離不了用它所喜歡的食餌。同樣的,構成試探的條件,必須是人本性所喜愛的。有的人厭惡吃魚,魚對他絕不會構成試探;魚與熊掌的選擇,在他簡直是毫無意義。也許,他是非肉不飽,他就很容易被肉所試探了。
  試探的臨到,常常跟環境有關係。在冬天的時候,莊稼已經收割,糧食入倉,白雪掩蓋大地,鳥獸覓食困難,不免近於飢餓。當這時候,捕鳥人或捕獸人的機會就來了。他們乘機活動,把他獵取對象所喜愛的食餌,散置在鳥獸所經過的路上,使其容易發現。這樣,既然外有需要的環境,內有其取求的動機,自然會使其採取得到所愛食物的行動。這也就使其墜入彀中,造成毀滅的結果。

  可以勝過

  人從那同一條路上經過,自然也發現那些食餌,但卻不必須落在網羅和陷阱中。因為人能知道,會分辨,曉得警覺,不會上當。同樣的,神也賜給屬祂的人聖經的話,叫他們可以防備,不至受害。
  對於基督徒,“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太四:4)。
  主耶穌如此勝過撒但的試探我們也應該持同樣的立場:我們不應該給本性的自然需要支配,而是要信靠神的話,遵行神的旨意。
  撒但對主的另一個試探,是要祂從殿頂上跳下去。
  這是要祂向許多群眾,展示超自然的能力,獲取榮耀和聲譽。人有尋求被認知的自然傾向;在聖殿頂上,是表明宗教性的榮耀。
  如果不是從神來的,而要用人的方法高舉自己,就是陷入試探的網羅,中了撒但的詭計,那就是罪。基督徒應當效法基督,向撒但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太四:7)
  另一種試探是屬世的榮華與權勢。
  撒但把世上萬國和萬國的榮華,一下子顯示給主耶穌,要祂只向撒但下拜,就可以輕易換取這一切。但主耶穌仍然使用聖經的話對付它:“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祂!’”(太四:10)

  行正路

  基督徒當知道,世上有許多彎曲的小道,可以得到榮華,獲取暫時的成功;不過,單有一條正路,就是遵行主的旨意,照神的話,行神的道路,就是十字架的道路。聖經告訴我們:“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有些人以為基督徒是“看破紅塵”,不戀世界;其實我們是因為有更美好的應許,是神召我們去得的,必須遵行神的旨意,在神的時候,才可以得到。
  這樣看來,“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是求主保守我們,不要隨己意偏行,以至陷入試探裏。相反的,如果存謙卑的心,與主同行,“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裏作主”(西三:15),就有真實的平安了。

  思想提要:

1. 神為甚麼容許我們遇見試探?有甚麼目的?
2. 主耶穌為甚麼教導我們禱告:“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3. 我們可以勝過試探嗎?怎樣勝過?


救我們脫離惡者

  常有一種錯誤思想,以為只要信了主,蒙恩得救了,一切的困難,各樣的艱苦,都會隨著罪得赦免,而煙消雲散。如果這是真的,那時多麼理想的事。可惜,實際上並非如此。

  拯救的需要

  使徒保羅為主傳福音,受盡迫害,勸勉門徒說:“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一四:22)。在他將行完當行的路,打完美好的仗的時候,作見證說:“我也從獅子口中被救出來,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凶惡,也必救我進祂的天國”(提後四:17-18)。
  “得救”並不是僅指靈魂的救恩,也包括重病得痊,危險得安。既然如此,得救的先存條件是需要拯救。
  據使徒行傳中記載,保羅和同行的人,“都得救上了岸”(徒二八:44),是說他們曾經歷在海上觸礁船破的危難。其他的景況也大致如此。

  主勝過那壯士

  我們需要認識那惡者的可怕,才可以知所警戒,才會真正仰望主,而不敢靠自己。
  那惡者曾窺伺破壞完全正直敬畏神的約伯,一日之間使他家破人亡,家長生病(伯一:)。那惡者曾“攻擊以色列人,激動大衛數點他們”(代上二一:1);它使大衛王和國民,因國勢強盛而驕傲,犯大罪敵擋神。我們遠不如約伯的完全,也不及大衛屬靈的一半,該怎樣戰戰兢兢的仰望主,倚靠主呢!
  主耶穌說:“人怎能進壯士的家,搶奪他的傢具呢?除非先捆住那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財”(太一二:29)。因此,必須“有一個比他更壯的來,勝過他”(路一一:22)。
  復活的基督,唯有祂,是比那惡者更壯的,“祂〔復活〕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弗四:8)。感謝主!祂是大有能力的得勝者。

  天使效力

  主耶穌在加利利工作的時候,有一次到迦百農去。有個羅馬的百夫長,他的僕人害癱瘓病,躺在家裏甚是痛苦,來求耶穌醫治。不過,當耶穌答應親自前去的時候,他又說,那不是他所求的。這個軍官說了一個比方(太八:5-13):

“主啊!你到我舍下我不敢當;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因為我在人的權下也有兵在我以下;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那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僕人說:‘你作這事!’他就去作。”

  這羅馬軍官,從他的生活經驗,推論出了靈界的奧秘。他知道主只要發出命令,疾病就離開了人身,風就會平,浪就會靜,連自然界也會聽話。他想,必然是有執行主命令的。是誰在那裏執行主耶穌的話呢?軍人的生涯告訴他,必然是有屬下的兵和僕人!
  那百夫長是不是熟悉舊約聖經,我們無從知道;但他信心的眼睛,看見了隱藏在幔子後面的真理。

耶和華在天上立定寶座,
祂的權柄統管萬有。
聽從祂命令成全祂旨意的有大能的天使,
要稱頌耶和華。
你們作祂的諸軍,作祂的僕役,
行祂所喜悅的事,
都要稱頌耶和華。(詩一○三:19-21)

  耶穌稱讚那百夫長的信心,超越當世的以色列人,達到舊約先知的層面,似乎看見那不能看見的靈界事物;並且發了命令,主的使者立即去執行,救助那僕人,使他立即好了。

  開我們的眼目

  聖經早就記著說:“耶和華的使者,在敬畏祂的人四圍安營,搭救他們”(詩三四:7)。只是人沒有信心與道調和,雖然讀經,卻不領悟接受。

  也許,這正是我們的問題。
  先知以利沙在清晨讀經的時候,僕人很可能跟在一邊讀或聽;甚至他也可能參與頌讚,因為詩篇是可唱頌的。但到他出去外面,看到亞蘭軍隊圍困了他們所住的多坍小城,立刻頌讚變為“哀哉!”氣急敗壞的跑進去,向以利沙報告。

神人說:“不要懼怕,與我們同在的,比與他們同在的還多!”以利沙禱告說:“耶和華求你開這少年人的眼目,使他能看見。”耶和華開他的眼目,他就看見滿山有火車火馬圍繞以利沙。(王下六:15-16)

  這是多麼榮美的實際!願我們都能看見,就不會陷入信心的危機了。
  聖經說:“天使豈不都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嗎?”(來一:14)
  我們禱告,不是向空說空話。神聽我們呼求的聲音,會差天使為我們效力,為我們爭戰,救我們脫離那惡者,成就祂的旨意。
  “屬靈的爭戰”這句話,我們不要當作只是寓意的慣語,那實在是靈界的實際。保羅說:“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六:12),所說的是看不見的靈界戰爭,信徒的禱告,是向主請兵,是求主發命令,叫天使來逐出惡魔,解放受苦被捆綁的人。更清楚的例子,是以賽亞和希西家王禱告,神就差一個天使,把亞述王的軍隊殺了十八萬五千人(賽三七:36)。何等大能的作為!何等真實的得勝!

  這是百夫長的信心。這是主所欣賞的信心。盼望你在禱告的時候,也能看見這榮耀的實際,就知道禱告不是打空氣了。
  古時的沙漠隱修士,把禱告當作屬靈爭戰,以為禱告是實際的工作,相信禱告可以使人勝過試探,得勝撒但的權勢。也許,今天我們須要重新建立這樣的認識。

  思想提要:

1. 信主以後基督徒是否就凡事平順?保羅的經歷如何?
2. 我們是否認識那惡者可怕,信心仰望那比壯士更壯的主?
3. 主耶穌為何稱讚百夫長的信心?百夫長信心的眼睛所見的主是怎樣的?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

  華人有句俗語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本來是諷世的話,或是戲謔的話,不幸,被人奉為圭箴,大家認真的遵行起來。

  基督徒文化型態

  基督徒是活在另一種文化裏,從開始提到“教會”這名詞的時候,主耶穌就教訓祂的門徒:“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一六:24)這是說,我們要經過再教育,學習“捨己”的新生活方式。因此,基督徒最簡單的定義,就是不為自己的人。我們禱告時能說:“全是你的!”一切為了天父,一切歸於天父。


  國度,是神的國降臨;權柄,是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榮耀,是神的名被尊為聖。這是聖徒深心的願望。
  基督徒為了這願望的實現,而背負十字架,走主的道路:“因信心所作的工夫,因愛心所受的勞苦,因盼望我們主耶穌基督所存的忍耐”(帖前一:3)。

  背叛的人性

  犯罪墜落的人,總是建立以自己為中心的文化,滿足自己的虛榮。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游行在王宮的屋頂花園。他不舉目望天,卻俯視四周的華美建設,覺得志得意足。他說:“這大巴比倫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為京都,要顯我威嚴的榮耀嗎?”他意在話先,話還未說完,神的鞭子就臨到他身上;這句話,成為他最後的人類語言。以後幾年,他失去了理性,失去了語言本能,出到野地,與野獸為伍,長髮鷹爪,吃草如牛。直到他學會了舉目望天,承認神的國度,權柄,榮耀,才得以恢復常人的理智。(但四:29-37)
  今代人本中心的文化,是榮耀自己,愛自己的文化。人沈浸在商業文化中,把自己也當作商品,宣揚自己,最後是出賣了自己。人在夸自己的成功,擴張自己,建立自己的國度,增進自己的權柄,高高的築造自己的榮耀,卻失去了自己,豈不是最可悲的事?

  我們都需要學習尼布甲尼撒的功課。實際上,不僅獨裁君王,政治家,會成為尼布甲尼撒,事奉神的人,也往往會陷入這種試探;特別是稍有成就的時候,就沾沾自喜,把自己送到王宮的頂上。人如果誇口甚麼是自己的,就是偷神的榮耀,佔神的地位,結果必然被打下去,才會說:都是神的。

  榮耀的實際

  願我們真知道神,認識我們現今的存在,將來的盼望,都在於主。使徒保羅被聖靈感動,頌讚說:“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羅一一:36)到時間過去,進入永恆的榮耀裏,在神的面前,永遠事奉,歌頌祂。
  主禱文以三願開始,以三頌結束,前後呼應一致:
  “願你的名為聖”:“榮耀”都是你的。無論是誰,也不能,不配,不該偷竊神的榮耀;要讓主在凡事上居首位。
  “願你的國降臨”:“國度”都是你的。我們只是主國度的一部分,國度卻不歸我們所有;誰也不該霸佔主的國度,當作自己的勢力範圍。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權柄”都是你的。不論作甚麼事,都是願主的旨意成就;自己的意願,自己的野心,都必須降服在神的權柄之下。
  這是屬天的文化。我們在地上熟悉了,將來才可以適應這天上的文化。願我們現在就舉起心來向主說:
  “我們的主,永遠的神,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
(啟四:11)
  “但願頌讚,尊貴,榮耀,權勢,都歸給坐寶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遠遠。”(啟五:13)
  “阿們!頌讚,榮耀,智慧,感謝,尊貴,權柄,大力,都歸於我們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啟七:12)

  思想提要:

1.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以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自己的這種敵神的想法,結果怎樣?
2. 基督徒為主而活,與承認“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有關嗎?應如何為神的“國度,權柄,榮耀”禱告?


直到永遠。阿們。

  我們都曾說過“永遠”這兩個字;有的時候,是太輕易的說。但我們可能不了解其真正的含義。
  永遠不是千年萬歲,遠超過任何可以量數的時間。永遠是超越時間的。
  現代天文學家,用高度望遠鏡,能看到幾十億光年之外的星(光的速度每秒186,300哩,光一年的時間所行的距離稱為一光年),其距離之遠,難以想像;至於宇宙的邊際,我們更無法測知,只有用“至大無垠”的話表達,真是無限空間了。時間的無極,就是永遠。

  思念永恆

  我們人生的時間,跟永恆相比,就很短促了。古人常用蜉蝣,來比擬人渺小的生命。雖然如此,神卻為我們預備了永遠的國度,使我們跟祂一同有分。這是何等的恩典!而我們也要在今生好好遵行祂的旨意,一切為永恆預備。
  我們在今世的短暫,無法了解永恆。但我們必須在今世,為永恆預備。等進到永恆的時候,雖然能了解,卻已經無法改變了。到那時,如果悔恨作得太多的,也無法再消除減少;如果作得太少的,也無法再增添追補。因此,有人將永遠悔恨痛苦;有人會滿足喜樂,享受工作的果效。“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五:29)。
  英國聖詩作家,牧師紐屯 (John Newton, 1725-1807) 說:“將來進到天堂,會發現三件奇妙的事:一件是我以為會在那裏的人,卻不在那裏;一件是我以為不會在那裏的人,竟然在那裏;最奇妙的是我在那裏!

  永恆的美好

  在今世,沒有甚麼完全的事,詩人只能希望“花未全開月未圓”;因為花全開了必然趨向凋謝,月圓了即將變缺。在永世裏,花永遠盛開,月圓了不在晦缺,也不再有朽壞。神要永遠掌權作王,再沒有敵擋祂,違背祂旨意的,再沒有罪和罪的權勢,更沒有罪所帶來的痛苦。那就是聖經所預言“萬物復興的時候”(徒三:21),也就是“受造之物…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羅八:21)。那是何等的榮美,何等喜樂的盼望!
  彩虹的盡頭,是我們永恆的家。這是美滿的理想。
  只是要記得:必須由基督進入永恆。“在基督裏面,是沒有盡頭的盼望;在基督之外,是沒有盼望的盡頭。”

  思想提要:

1. 因基督的復活,基督徒的生命就有了永恆的意義。從林前一五:22-44,可以看到永恆的美好是怎樣的?
2. 我們應當如何在今世預備永恆?


後語

  祈克果 (Soren Kierkegaard, 1813-1855) 說:“禱告不會改變神,卻改變禱告的人。”
  又說:“在這世界之外,有一個‘亞幾米得’力點:是那小小內室裏真實禱告者的誠心祈求,可以舉起世界,轉移它的軌跡。”
  他這話反應古希臘數學家,物理學家,兼發明家亞幾米得 (Archimedes, 287-212 B.C.) 的豪語:“給我一個立點,我可以轉移世界。”但願基督徒有這樣的壯志豪情;不過,我們必須先有立場,有信心,肯禱告。

求主賜負擔

  今天的教會,如果還有轉移世界軌跡的負擔,必須認識用人力推動的努力無效,放棄自己的辦法,回到內室。我們必須承認,用人為的方法,屬地的智慧,絕對沒有可能改變世界的現狀,把世界拉出混亂的深淵,推進到正確的軌道。
  愛因思坦 (Albert Einstien, 1879-1955) 晚年,在主持“進深研究所”(Institute for Advanced Studies)。有天傍晚,他正在普林斯敦大學校園散步的時候,一個當時在作研究的學者遇到他,向他請教在核子能以外,還有甚麼新的能源好探研。愛因思坦站住,鄭重的說:“祈禱的能力!”
  我們所需要的,就是相信神的能力,藉著禱告,尋求神的面和祂的能力,發現祂的能力。禱告的能力可以不受空間的限制,達到極遠的地方;超越時間的限制,功效延至久遠。甚至可以說:沒有禱告的教會事工,是無意義的浪費!
  我們的世界,已經走到了末路。我們的方法,也是到了盡頭。我們人類的科技進步,可以升上太空;但我們的道德,卻每天創立新的低點。

迷失的世代

  蘇魯金 (Pitirim A. Sorokin, 1889-1968) 稱今代追求物質文化的人,是“文明的野蠻人”。用簡單的話說,正像是群狼爭食,忘記了神,忘記了道德,哪能有甚麼盼望!
  一百多年前,憤世嫉俗的美國哲學家楚儒 (Henry David
Thoreau, 1817-1862),稱他當世的人,是一群貪婪瞎眼的草原豚鼠。這很難說是恭維的話,但不幸卻恰切的表達今天人類的情形:看不見屬天的盼望,只知爭逐現世的利益。
  主耶穌眼中當世的人,卻是不同:

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於是對門徒說:“要收的莊稼多,作工的人少;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祂的莊稼。”(太九:36-38)

  主憐憫人,吩咐門徒“當求”,首要的是禱告。因此,教會的責任,也更為重大。站在二十一世紀的門口,我們可以看見復興的雲朵已經升起,像銅一樣的天要開了,滋潤大大地的雨,即將傾降。全世界現在每天都有將近二十萬人,得救歸入主的國度。神在聽祂兒女的禱告;我們須要有更多禱告的人,更多的禱告。
  在現今的世代裏,教會如果想要為主見證,為主發光,必須回到內室,向主呼求。只有從主面前的兩棵橄欖樹,流出金色的油來,才可以使金燈台發出光來;不是燈殘油盡的可憐景況,而是發光輝煌,並且建成聖殿(亞四:14)。
  那古老的智慧到今天仍然適用,因為是萬軍之耶和華說:

“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
  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亞四:6)

  阿們。

 

-- www.AboutBible.net -- .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