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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e Studies 聖經研究 >> B.33 工人與教會:腓立比書要旨

工人與教會

腓立比書要旨

 

  目錄


  陳序

  前言

  第一章  聖徒的信念:深
       對上帝主權的信念
       對主內同工的信念
       對自我價值的信念
       附錄:失去信念的領袖

  第二章  聖徒的愛心:闊
       愛心的重要
       愛心的榜樣
       愛心的本源
       愛心的實踐

  第三章  聖徒的理想:高
       理想與自知
       理想與認識
       理想與方向
       理想與行動

  第四章  聖徒的恆忍:長
       恆忍的重要
       恆忍的根基
       恆忍的力量
       恆忍的典型
       恆忍與知足
       恆忍與團契
       結語

 

  陳序

  筆者於一九六九年到新加坡神學院任教時,認識于中旻博士,當時他是光世報主編。數十年來他是忠心而博學的文工老將,著作甚豐。如:聖經與文宣:飛行的書卷聖經與家庭語意釋經等二十餘冊,別具釋經與文學並重之風格。

  本書—工人與教會:腓立比書要旨,是于博士在心臟病後的一本新著,筆者有幸得獲先睹原稿,受益良多。全書以聖徒的信念,愛心,理想,恆忍四大主題論述,環繞使徒保羅的屬靈經歷,闡釋腓立比書要旨,高舉基督。例如:保羅因對神主權信念之深固,雖在羅馬獄中,仍能使教內外的人受激勵,自己又滿有盼望而喜樂,其對神的順服,使他對同工,對教會,對自己都留下美好的榜樣,可作今日聖徒之模範。

  本書又引用不少聖經內外的事蹟,古今中外的名言佳句,內容豐富,將深奧教義融會於實用性之教導中。尤為可貴的是本書指出,使徒保羅身繫囹圄中,仍能為福音作見證,關切教會的情況,顧念同工的辛勞,保持崇高的追求目標,在恆久忍耐順服神之中,滿有喜樂。這些實際經驗,證明福音真道對人生品格的建立,絕不是徒託空言的高調,是人生所能實行體驗的真理。在此僅作若干片斷分享,讀者諒必能從本書獲得諸多教益。

  陳終道  一九九六年夏 

 

  前言

  在這封寫於監獄的書信中,竟然多次出現“喜樂”。作者在那麼一個跟喜樂隔絕的地方,寫出這些字眼,是多麼出任意外的現象!就像乾燥的西乃曠野,荊棘被火燒著,卻是沒有燒毀(出三:2),會吸引人的注意。
  正像摩西在西乃曠野,所要看的,是荊棘“為何沒有燒毀呢”,我們所應著意的,也是保羅怎麼能有喜樂,並且是甚麼樣的喜樂。
  首先,我們要知道,喜樂是件奇怪的東西,你不能追求喜樂而得著喜樂;只有在適合的條件下,喜樂才會來。
  “君子坦蕩蕩,小人常戚戚。”(論語“述而”第七)是說有君子的心胸,才會有喜樂。甚麼樣的人是君子呢?英國政治家,思想家柏克(Edmund Burke, 1729-1797)說得很有意思,他說:“A king may make a nobleman, but he cannot make a gentleman.”這裏他所說的兩種人:Nobleman 是貴族,需要得王給予特別恩寵,有很高的社會地位。Gentleman只是一介平民,只要不是奴隸,不是罪犯就可以(當時英國的情形)。雖然如此,Gentleman有相當於中國的“君子”的意思;不在其地位,而在於其品格,這不是地上任何權威所能夠賜予的,也就不會因環境而改變。君子用不著任何人給他封號,所以不必討人的喜悅。作為這樣的人:

  信念必須要深;
  愛心必須要闊;
  理想必須要高;
  恆忍必須要長。

  讀者到這裏,該會意識到作者仿佛是在說甚麼尺度。正是如此。“偉大”和“屬靈”,原就不是隨便送的高帽子,也不是不負責任的虛空話,只為了討人歡喜的奉承話,更不是叫人驕傲,以偉大和屬靈自命;原來是提出一個客觀的尺度,是真可以衡量的:長,闊,高,深。這樣,讀者應該有個準備,作偉大的基督徒。感謝主,靠著主的恩典,讀本書的人,也可以達到那裏。說明白些,那只是正常的基督徒,是主期望我們達到的地步。這尺度也可以公平的檢查自己,看自己是否到了那個地步,不自欺,也不受人欺騙。聖經說:“你們從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林後一三:5)
  在啟示錄裏,我們看到寶座前的四活物,也可以表達同樣的形象:信念深而勇敢像獅;愛心闊而像人;理想高而聖潔像飛騰的鷹;恆忍長而像牛(啟四:7)。保羅所具有的,所表現的,正是這樣的生命;這也是他效法基督,而真像基督的地方。因此,使徒以此來期勉教會。這也是我們今天所應該學習的,雖然,未必能完全。因此,本書稱為工人與教會。
  本書作者讀腓立比書,經過長久思考,深受感動。寫在這裏的,是以釋經與靈修並重;所採取的,是主題闡述的方式,以減輕讀者繁瑣重複的負擔,並且著重於實踐。祝感動使徒的靈,也在今代聖徒的心中動工,幫助我們思省,更長成,更像基督。
  在這裏,我想起了“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的一句古話:人,多麼像樹木呢!樹木要深深扎根,要向外發展,要向上長高,要經久不凋,耐得住時間的考驗。樹木能夠這樣,是因為其裏面自然有背地性和向光性:它向上長,與地相背,不問地的吸引力有多大;而且朝向光明,遠離黑暗。奇妙嗎?聖徒和教會工人,所必須具有的性情,豈不也應該這樣?人之所以能如此,不是自己與生俱來的性向,是因信耶穌基督而有的新生命來的;也惟有靠主的恩典,才可以得保守,才可以發展成這樣的見證。
  相信你應該,也能,這樣的增長。有此希望和信心,你才有必要讀下去。相信你會讀下去。

 

 

第一章  聖徒的信念:深

 

  在炎熱的夏天,大地一片焦黃,驕陽在天空施威,仿佛要把沃土炙成沙漠,把影兒和浮雲一起融化。那時,看到一棵巨大翠綠的樹,巍然的,奇蹟般的聳立在那裏,叫人心中泛起崇敬和希望。猶大地的東方,是大片的沙漠,夏天熱風吹來,是乾燥痛苦的。先知耶利米寫道:

倚靠耶和華,以耶和華為可靠的,那人有福了!他必像樹栽於水旁,在河邊扎根;炎熱來到,並不懼怕,葉子仍必青翠;在乾旱之年毫無挂慮,而且結果不止。(耶一七:7-8)

  這棵樹,經得起熱的考驗,還能結出果子。是為何與眾不同?它的秘密在哪裏?是因為根扎得深在水邊。在這裏,“倚靠”原文作batach,是“信靠”,“信念”的意思。信念的根扎得越深,越能耐得苦,越能持久。
  在腓立比第一章裏,有一個字,希臘原文是peitho,意思大略相同,共出現了三次,中文分別譯為“深信”(6, 25節),和“篤信不疑”(14節)。在幾個英文譯本中,翻譯各有不同,欽定本(KJV)譯作confidence(vv. 6,14)confident(v. 25);其餘如:NIV, NAS, RSV, NE, JB, J.N.Darby等,各用紛雜不同的字,表達類似的意思,就是“信念”。
  信主事奉主的人,遇到同樣的患難迫害,卻會有不同的結果,原因在於信念的不同。就像狂風暴雨過後,有的樹倒了下去,連根拔起;有的樹卻屹立不動,不過略損枝葉,那是因為它的根深深扎入地裏。其不同如此。
  人作一項事業,信念越深,意志越堅定,行動越積極,成功也就越大。
  信徒都知道,“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一四:22)只有深的信念,與主聯合在一起,才可以勝過艱難,站立得穩,至終在主永遠的榮耀裏。


對上帝主權的信念

我深信那在你們信裏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一:6)

一. 保羅對神主權的信念

  主在選召保羅的時候,差遣亞拿尼亞去為他按手,並且指示說:“他[保羅]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我的名。我也要指示他,為我的名必須受許多的苦難。”(徒九:15-16)
  亞拿尼亞是誰?是在大馬色的一個門徒。為甚麼差這樣一個名不見經傳的人物,去為使徒保羅按手?因為主需要一個人去宣達祂的使命,並且作見證;另一個原因,是要顯示神的主權:不在乎人的學問,才能,聲望,地位。這是堅定保羅信念的一項行動。
  事情就這樣成了;雖然看起來似乎是不可能的。保羅所受的苦難,危險,真是難以述說。他自己說是:“天天冒死”!(林前一五:31)後來追記這段經歷,保羅說:

遭遇苦難,被壓太重,力不能勝,甚至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自己心裏也斷定是必死的,叫我們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神。祂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祂將來還要救我們。(林後一:8-10)

  保羅並沒有改行易志,沒有怨嘆灰心。他承受難以相信的苦難,用難以相信的堅忍,成就了難以相信的偉大事工,行了神的旨意。這怎能作得來?在人實在不能;但保羅有深而堅定的信念:“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神!”神是全能的。神有完全的主權。我的生命不要緊,神的旨意必成就。這是亞伯拉罕的信念。

  腓立比的記憶

  腓立比這個城市,在保羅生命和事奉的歷程上,有重要的地位,也是教會歷史的轉捩點。
  保羅是亞洲人。在他第二次佈道旅程中,本來他想向亞洲大陸東進,但聖靈引導他們,到小亞西亞以外的地區:“夜間有異象現與保羅。有一個馬其頓人站著求他說:‘請你過到馬其頓來幫助我們’!”(徒一六:9)保羅等人知道是神召他們去傳福音給那裏的人,就放棄了陸地的旅程,順從乘船去了歐洲。
  腓立比是馬其頓的首邑。保羅在那裏住了不到兩週。在一次安息日聚會的講道中,一個頗有社會地位的婦女信了主。但保羅趕出了一個巫鬼,因而受到攻擊。趕鬼也有罪?因為那個被鬼附著使女,是她主人得利的工具,不願她得釋放,而失去了財利。鬼的黑社會就揪住保羅和西拉去見官,把他們關在監獄裏,並且受了刑杖致傷。到此地步,誰能仍然相信那是神的引導?誰能不灰心喪志?但保羅和西拉對神的信念不動搖!在暗夜無光的監獄裏,他們沒有楚囚對泣;竟然會“禱告唱詩讚美神”!忽然,發生了強烈的地震,監門全開,眾囚犯的鎖鍊也都鬆開。獄卒以為這可完了;按羅馬法律,監守不力,要被判處死刑,就想要拔刀自殺。想不到那兩名被打的新囚犯,竟灰對他關心,叫他不要自殺,並保證所有的囚犯都在那裏。獄卒受了感動,驚定之後,問起:“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回答是:“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於是他們全家聽了主的道,全家信了主,全家得了救。結果,黑夜裏有了光明的希望,監獄種洋溢著自由的喜樂。(徒一六:16-40)
  腓立比微小的教會,就這樣開始了。苦難種結成的果子,成為歐洲福音的基地。這個教會的發展,及其對福音廣傳的長久影響,是神主權的見證。在小亞西亞,神的“禁止”與“不許”(徒一六:6-7),停步和起步,是神的主權。在特羅亞的異象與引導(徒一六:8-10),是神的主權。在腓立比河邊,聚會和居留(徒一六:13-15),是神的主權。在腓立必的趕鬼,受攻擊,遭苦難,進監獄,是神的主權。以至忽然來的大地震,使人心受震動,都是神的主權。河邊水流旁的聚集敬拜,呂底亞家的團契,也都是神的主權。是許多環節,結成一條鎖鏈;本是捆綁的鎖鏈,卻使許多人得以自由。何等的奇妙!
  甜美的記憶,是靈魂寶貴的資產,是對神信念的根基。
  腓立比教會在保羅的記憶裏,是美好的,是他的欣慰:

我每逢想念你們,就感謝我的神;每逢為你們眾人祈求的時候,常事歡歡喜喜的祈求:因為從頭一天直到如今你們常是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腓一:3-5)

  保羅絕不是應付工作的宗教人,他是真以祈禱傳道為事。他像是舊約事奉的大祭司,胸牌上刻著有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常常挂在心頭,為他們在天父面前代禱。他說:“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為眾教會挂心的事,天天壓在我身上。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林後一一:28-29)可見保羅是個有負擔的人,是注重禱告的人,在靈裏托住主的眾教會。在他的禱告中,記念加拉太教會,因為他們無知,被律法派攪擾,“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加一:7)。他記念哥林多教會,因為他們中間有黨爭,有不道德的事。他為以弗所教會代禱,求主使他們真認識神,看見天上的基業,使他們有愛心(弗一:17-20,三:16-21)。惟有在為腓立比教會祈求時,他心裏滿喜樂,從心裏湧出讚美感謝。我們可以知道,這是多麼難得的一個教會。

二. 教會對神主權的信念

  保羅為甚麼特別欣賞這個教會呢?
  因為這教會從呂底亞的家開始,從頭一天就與眾不同。他們沒有以發展自己的教會事業為滿足,不曾想到建立高大輝煌的教堂,或是在過自己的社交生活;而是“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他們更沒有忘記主的大使命,努力把主復活赦罪救恩的好消息傳揚出去,使主道真理的光輝,照亮黑暗的世代。這正是保羅的心志。他們可說是志同道合。
  福音的事工,不在人的智慧,財力。主特別藉祂的僕人啟示祂事工的原則:“萬軍之耶和華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亞四:6)。這話到今天仍然有效。正如使人相信接受福音,不是人的力量,完全是神的主權;同樣的,需要仰望神的保守和成全。既然“靠聖靈入門”,就不能“靠肉身成全”(加三:3)。
  人生在罪惡中,被罪惡所捆綁,就像保羅和西拉被關在監獄裏,被鎖鏈捆拘,不能自己解脫;只有主耶穌救恩的大能,可以震脫鎖鏈,開啟獄門,使人得以解放自由。現代人想用心理學,或藉音樂,燈光,環境,氣氛,或用花言巧語,影響人的情感,轉移人的意志,以使人相信,代替聖靈的工作,代替神的主權。其實,不論如何用人的方法,總不能給人生命。因為“風隨著意思吹”(約三:8)。神有最高的主權,人為的其他因素,最多不過是次因。
  聖經說:“投靠耶和華,強似倚賴人;投靠耶和華,強似倚賴王子。”(詩一一八:8-9)又說:

  你們不要倚靠君王,不要倚靠世人;他一點不能幫助。
  他的氣一斷就歸回塵土;他所打算的,當日就消滅了。
  以雅各的神為幫助仰望耶和華他神的,這人便為有福。
  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祂守誠實直到永遠。
  (詩一四六:3-6)

因為人的生命和能力,都是有限的;神有無限的大能,是永活的神。主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啟二二:13)因此,祂是“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來一二:2)。我們可以信靠神,因為神有完全的主權。
  保羅也相信,神憑著祂最高的主權,“隨著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林前一二:18)。這樣,教會既然同屬於這奧秘尊貴身體,就能互相關連,同甘共苦。他說:“我為你們有這樣的意念,原是應當的:因為你們常在我心裏,無論我是在捆鎖之中,是辯明證實福音的時候,你們都與我一同得恩。”(腓一:7)這是說,藉著神的恩典,我們得救了,成為一個身體,有人為道受捆鎖,其餘的人有同感(來一三:3);有人為福音打美好的仗,他不是孤軍奮戰,你我也支持他,與他一同有分。
  這不是出於天然人的情感,甚至超越了同志愛,而是因為我們同有一個在天上的頭,所以有這份關切。使徒說:“我體會基督耶穌的心腸,切切的想念你們眾人;這是神可以給我作見證的。”(腓一:8)雖然他們之間沒有屬世的情誼,保羅卻對腓立比人關心,而且有深切的期望。他說:

“我所禱告的,就是要你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使你們能分別是非,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並靠著耶穌基督,結滿了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於神。”(腓一:9-11)

  聖徒的恩賜,不是自己先天的秉賦,也不是後天學習的,是“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一二:11)。聖徒“信心的大小”,是神所定量分給各人的(羅一二:3)。同時,神在各人身上,有祂命定的旨意,期望聖徒長成身量,能成就祂的事工,完滿達成神的計畫,使祂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保羅的禱告,不是為了求自己的好處,而是為了腓立比教會禱告;不是為他們屬地的發達,而是為了他們屬靈的長進。他禱告的開始,是為了別人:“你們”,這是他的動機;他禱告的結束,是為了神的榮耀。

  保羅理想的成長教會

  真知平衡的愛心:愛心是可貴的,不過,沒有知識引導的愛心,是危險的。米迦的母親愛她兒子,以至縱容他偷竊,為他造偶像,顯然違背神的誡命,是“任意而行”的邪惡例子,貽害無盡。(士一七:)以色列人愛他們的士師基甸,順從以至於盲從,盲目的英雄崇拜,造以弗得作偶像,就成為全族的網羅。(士八:22-27)神百姓“因無知識而滅亡”(何四:6)。在另一方面,只有冰冷的知識而無愛心,只“叫人自高自大”,因為“惟有愛心能造就人”(林前八:1)。愛心與真知識平衡,以真知為基礎,成長而又增多。
  信仰化為行動:信仰不是叫信徒作審判官。能分辨是非,是可以分辨方向;但最好最精確的地圖,也不能成為天方夜譚中的魔氈,不能帶你去所該去的地方。千里之行始於足下,所以神要祂的兒女,“作誠實無過的人”,是把真理化為實踐。因“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
  靠主活而榮主:信徒靠自己不能結出“仁義的果子”;必須信主得著新生命,而時時與主相連,如葡萄枝子連在樹上。主耶穌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約一五:5,8)既然自己沒有甚麼可誇的,葡萄枝存在的目的,就不是為了自己,只是為了出產“使神和人喜樂的新酒”(士九:13),使人得益處,榮耀歸於神。
  腓立比教會當然還沒有達到理想的地步。但保羅深信神的主權,深信基督是教會的頭,祂能保守,祂必成就。這裏說:“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一:6),是說救主耶穌是神所興起“拯救的角”,把祂百姓“從仇敵手中救出來”(路一:69);祂也是基督,榮耀的君王(腓一:10),祂再來的時候,我們要在祂的國度裏一同有分。

三. 先知對神主權的信念

  保羅走十字架的道路,越走越窄,被關在監獄裏,成了走投無路。但他對神的主權有極深的信念,“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林後四:8)!人在四堵牆中間,正是“囚”字;但因為有信念的光,囚室中的使徒保羅,竟然大有喜樂!
  先知耶利米蒙召傳神的話,而“與全地和猶大的君王,首領,祭司,並地上的眾民反對”(耶一:18)。他的工作艱難,沒有榮耀,不受歡迎,受許多的苦。他清楚的看到社會腐敗,宗教黑暗,政治的窳劣;他自己身在危城破國,為了猶大的景況哀哭。而邪惡的領袖們,無力抗禦入侵的敵人,卻用他們的權柄能力來虐待先知,把耶利米下在淤泥的地牢中,真是情何以堪!先知耶利米在夜間四面黑暗的時候,抬頭仰望夜空,滿佈著燦爛的群星。他想到:“耶和華是真神,是活神,是永遠的王…耶和華用能力創造大地,用智慧建立世界,用聰明鋪張穹蒼。祂一發聲,空中便有多水激動;祂使雲霧從地極上騰,祂造電隨雨而閃,從祂府庫中帶出風來。”(耶一○:10-13)猛烈的暴風雨,搖撼著房屋和樹木;但他知道,大能的神有完全至高的主權。
  先知以西結,亡國被擄,在那時候蒙召,住在無恥硬心的以色列人中工作,是何等艱難!但看見了神的榮耀向他顯現,得到神指示他將來復興的榮耀景象,知道了神的主權,就有喜樂,有力量。
  先知哈巴谷,看見罪惡不義猖狂,敵人侵掠,向神哀訴。在守望樓上得到了主的答覆,知道“認識耶和華榮耀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並且“惟義人必因信得生”(哈二:14,4)。認識了神的主權,先知在黑暗的環境中,他信心的眼睛,透過黑暗而看見了神,就發出歡樂。
  韋斯敏斯德信條說:“凡神在祂愛子裏收納,並用祂的靈有效的召選而成為聖潔的人,雖然不能完全,也不能至終從恩典的地位中墮落;反要保守這地位,一直到底,永遠得救。”(一七:1)因為神有至高的主權。


對主內同工的信念

並且那在主裏的弟兄,多半因我所受的捆鎖,就篤信不疑,越發放膽傳神的道,無所懼怕。(腓一:14)

  現代人嚴重的精神問題之一,是孤單的感覺:這不是說地理環境的影響,如處身在孤島上;也不是被隔離;而是在社群中的孤單。

不能隔絕

  監獄是強制的隔離,使被拘禁者行動受到限制。(至於以教育改良為目標的監獄理論,是近代的事。)保羅因為福音的緣故,被控告,被監禁;仇敵的目的,正是要限制他,要隔離他;因為他們“看這個人,如同瘟疫一般,是鼓動普天下猶太人生亂的”(徒二四:5)。其實,他們還沒有完全認識保羅的使命:他不僅是要影響猶太人,連非猶太人也在內;他們也不知道福音是神的大能,是不能限制的。當然,他們倒有現代的防疫常識:要防止“瘟疫”蔓延,必須儘量的加以孤立,限制。
  他們的目的達到了:保羅被關進了監獄裏。不過,只是拘禁使徒的肉身,並不能達到他們預期的效果,而且產生了反效果。保羅說:“弟兄們,我願意你們知道,我所遭遇的事,更是叫福音興旺,以致我所受的捆鎖,在御營全軍,和其餘的人中,已經顯明是為基督的緣故。”(腓一:12-13)四堵牆不能圍堵限止福音,人的力量限止不了福音的大能。保羅說:“我為這福音受苦難,甚至被捆綁,像犯人一樣;然而神的道卻不被捆綁!”(提後二:9)這不是虛空的豪語,自我的安慰,而是確定的事實:像是洪流的衝激,藉著聖靈的能力,傳揚出去,達到了平常不能達到的地方,達到了更遠更高的層面,進到了凱撒御營禁衛軍中,也進入了宮廷人員之中(腓四:22)。你想,那些人同情他,安慰他,向他學習,他事奉的機會,不減少,反而增加了;他的同工也增加了。如果看得更深入些,連反對他的人,也不知不覺的成了他的同工,看似阻力,竟作了作了他的助力!
  狡猾的魔鬼,竟然成了愚拙,幫助了福音的發展。許多年代之後,敵對神的人,仍然走過去的覆轍:迫害教會,反而使福音興旺!
  有一位宣教士,在非洲工作多年,妻子和兩名兒女埋葬在非洲,拖著老病之身,退休返回美國。船到紐約碼頭,意外的發現有大群的人在歡迎!但他很快就知道,歡迎的對象並不是他;是歡迎泰迪.羅斯福(Theodore Roosevelt, 1858-1919第二十六任美國總統),去非洲狩獵,剛巧同船歸來。這位宣教的老戰士,提著箱子,獨自步下輪船,一陣孤單的感覺,連在非洲蠻荒都沒有感受過,現在忽然襲上心頭。夜晚在旅館裏,傖然泣下,以至不能禱告,但在黑暗的靜夜裏,神對他說:“孩子,你還沒有到家呢!”

不是一人

  先知以利亞,面對以色列的惡王亞哈,和四百巴力先知,在迦密山上,勇敢像獅子;但在耶和華聽他的禱告,從天上降火,燒盡壇上的祭物,得到偉大的屬靈勝利之後,受到王后耶洗別的恫嚇,他感到無比的孤單。這無形的敵人,竟使他無法勝過,逃跑到曠野,在那裏灰心求死!他向神訴說:“以色列人背棄了你的約…只剩下我一個人!”(王上一九:10)曾幾何時,他一人挺身與王作對(王上一八:22),慷慨赴死的精神,坦然無懼,現在竟然勝不過孤單!但耶和華對他說:“我在以色列中,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未曾與巴力親嘴的。”(王上一九:18)不是一個人,而是七千人!看見神在信祂的人中間工作,就不會感到孤單,就不至於失望。
  先知以利沙,無意間牽入了國際政治,因為他圖謀有利於本國,以致鄰國的亞蘭王派特遣軍去捉拿他。以利沙的僕人清早起來,發現他們所在的多坍小城被強敵圍困,車轔轔,馬蕭蕭,軍兵聲勢何等驚人,自己何等孤單無助!以利沙禱告了:“耶和華啊,求你開這少年人的眼目,使他能看見!”那少年人得神“開他的眼目,就看見滿山有火車火馬圍繞以利沙。”這證明神人以利沙先前對他說的:“不要懼怕!與我們同在的比與他們同在的更多。”(王下六:8-17)聖經說:“耶和華的使者,在敬畏祂的人四圍安營,搭救他們。”(詩三四:7)這話是真的,不是誇張形容;只是需要用信心的眼睛看見,神的應許信實可靠,看見神的同在,就不至於孤單。
  保羅困居在囚室之中,耳中可以聽到看守他羅馬兵的腳步聲音,在四圍走動,還有佩刀兵器的相擊聲音。但他信心的眼睛,可以看見福音的火焰,在遠近各處燃燒起來,該是多麼興奮,多麼有興趣的事!他知道,主與他同在,聖靈與他同工,神的眾使者與他同工。他知道,神有美好的旨意,因著他的受苦被囚,福音更加興旺廣傳,信主的人更加增添,神的國度在擴展,擴展。
  第二世紀的聖徒,教父特土良(Quintus Septimius Florens Tertullianus, c.145-220),曾在迦太基的參議院大聲疾呼的見證:“殉道者的血,是教會的種子。我們已經佔領了你們的地區—你們的城邑,島嶼,堡壘,市鎮,議會,軍營,宮殿,參議院的大廳!”苦難使福音更加激揚,迫害使教會更加興盛,是歷史的事實。保羅知道,他所受的苦使福音興旺,使信徒增多。不但對非信徒影響,使他們受感而歸信;在另一方面,對於已信的人,更有積極的意義。

不會失敗

  基督教的發展壯大,是在其創始人不在世界的時候。主在升天前就說:“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約一四:12) 那位智慧的法利賽教法師迦瑪列,曾以基督教發展的前途,衡量其是否出於神。他列舉以往搞甚麼運動的革命領袖們為例:丟大和加利利的猶大,一時候風起雲湧,許多人跟從;等到他們的領袖崩逝之後,不久就煙消雲散了。他指著使徒們說:“他們所謀的,所行的,若是出於人必要敗壞;若是出於神,他們就不能敗壞他們,恐怕你們倒是攻擊神了。”(徒五:34-39)反對的宗教人,聽他所說的有理,又看使徒們的成功機會近於無,就接受了。照一般情形看來,那雛型的教會,實在沒有生存的條件:領袖們“是沒有學問的小民”(徒四:13),面對著政治和宗教的兩面夾擊,嚴酷的迫害,似乎是前途無望,生存下去必然是極大的奇蹟。但奇蹟就在他們眼前發生了。教會不僅存在,而且迅速增長;在領袖們被捕入獄之後,當天就有成萬的人信主:“男丁的數目約有五千”(徒四:4)!顯然的,這不是出於人的計畫,組織,而是由於聖靈的大能。仇敵撒但以為藉人的手把主釘了十字架,“殺了那生命的主”(徒三:15); 哪知生命的主是不能殺的,十字架反成就了救恩的計畫。直到今天,我們看到十字架,就想到增加的記號:一粒麥子落在地裏死了,結出許多的子粒來。
  保羅入獄了。福音的仇敵大大的歡喜。他們以為捆綁了保羅,就捆綁了“瘟疫”,限止了福音。不過,保羅入獄的結果如何?並沒有寒信徒的膽,灰信徒的心。他們看見了保羅勇敢的榜樣,看見了神的大能。保羅沒有入獄之前,他們看見的是使徒保羅;保羅入獄之後,他們更看見了耶穌的榮耀。使徒保羅說:“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這樣看來,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林後四:11-12)這是新生命傳播的原則:在主裏的弟兄,多半因保羅“所受的捆鎖,就篤信不疑,越發放膽,傳神的道,無所懼怕。”
  保羅並沒有誇張,也不存幻想。他知道,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有這樣的信念:他是說“多半”,幾乎是所有的信徒。這些主裏的肢體,是他可以信賴的。是這信念,使他得到鼓勵。知道有這麼多可信賴的同工,而且是堅強忠勇的同工,就互相堅固,彼此建立,站立得穩。

  保羅知道,並不是所有的福音使者,都存有一樣的動機:

有的傳基督,是出於嫉妒分爭;也有的是出於好意;這一等是出於愛心,知道我是為辯明福音設立的;那一等傳基督是出於結黨,並不誠實,意思是要加增我捆鎖的苦楚。(腓一:15-17)

  A. 廣闊的胸襟

  我們要問:既然不是出於誠意,不是出於愛主的心,不是被“基督的愛激勵”(林後五:14), 為甚麼會走上傳福音的路呢?保羅說:有的人存著私慾,出於舊性惡性(雅三:14-16),把教會當作社交和政治鬥爭的延長,要在那裏得這群眾擁戴,可以得些利益,或是博個名聲;但是他們的本性未改,作出各樣的壞事。他們的惡行,卻又被記在基督徒帳上;因為世人不會,也沒有興趣分辨,以為都是基督徒作的。結果,使主的名受羞辱,並且給世人反對迫害教會提供了借口。這樣,撒但的詭計得逞,神的僕人保羅捆鎖的苦楚卻增加了,得不到人的同情。這是多麼厲害的詭計!
  雖然如此,保羅不會因而灰心。他知道,麥田裏必然有稗子。主人說過:“這是仇敵作的”(太一三:28)。聖善的靈工作興旺的時候,邪惡的靈也忙碌的作混亂破壞的工作。但是道種撒在好田裏,有真生命的麥子更多。這些“出於好意”的同工,愛神的僕人,知道他工作的價值,雖然不是受他們雇用,在他們的教會服事,也仍然不忘記與他在福音上同勞,這使保羅的心得到安慰。
  我們在這裏看出神僕人廣大的心。他坦然的說:“這有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無論怎樣,基督究竟被傳開了。為此我就歡喜,並且還要歡喜。”(腓一:18) 這是多麼不容易的事,卻是真正愛主的心,是主的心;不僅是愛自己和屬自己的,“我的教會”,“我的工作”,儘畫小圈子。
  當神領以色列人從埃及出來的時候,照摩西所求的,選召百姓長老七十人,把降於摩西的靈分賜他們;他們就受感說預言。但其中有伊利達,米達二人,仍在營裏,卻也受感說起預言來。這是“不同我們在一起”,“跟我們不一樣”的人。不說預言沒有問題;但這成了問題。怎能容忍他們?約書亞是摩西的忠心助手,報告摩西說:“請我主摩西禁止他們!”摩西卻說:“你為我的緣故嫉妒人嗎?惟願耶和華的百姓都受感說話,願耶和華把祂的靈降在他們身上。”(民一一:25-29)
  當主耶穌同門徒在世的時候,約翰來說:“夫子,我們看見一個人奉你的名趕鬼!我們就禁止他;因為他不與我們一同跟從你。”不趕鬼沒有問題,“不與我們”是問題;寧可讓人被鬼奴役,不能破壞“我們”的專有形象。這不止是約翰的個人意見,門徒也都以為別人該跟他們走同一路線。“路線”問題,非爭不可!想不到主耶穌說:“不要禁止他們;因為不敵擋你們的,就是幫助你們的。”(路九:49-50)主耶穌不僅是把“你們”的圈子畫大了,更改變了門徒的觀念:世人以為跟我在一起的就是好人,不跟我一樣的就是不對的。但主耶穌告訴門徒,要與人無爭,與鬼有別。這是對“同工同道”的正確原則。可惜,有許多人,誤把敵對的原則,用在主內的人身上;以為“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路一一:23);以“我”來代替主,造成主內的分爭,肢體相殘的恨人主義,使仇敵稱快,叫主痛心!
  我們不能以嫉妒對嫉妒,不能以分爭止分爭,更不能以恨人主義代替愛的運動,以屬血氣的手段作屬靈事工。保羅不看別人與我們的不同,只看與我們相同的地方;不看負的一面,只看正面的結果:如果我們看到基督被傳開,就應該歡喜。這是尊主為大。這是與主同心。
  任何集體的事工,各成員必須真誠合作,才會收到美好的效果;在主的工作上,更必須如此。這不僅是自然的常識,更是屬靈的法則。

  B. 超越的追求

  保羅不僅看得廣,他也看得遠,看得高。他說:“因為我知道,這事藉著你們的祈禱和耶穌基督之靈的幫助,終必叫我得救。”(腓一:19)保羅在這裏指出,聖工上面的助力:人的禱告,主的幫助。陶雷(Reuben Archer Torrey, 1856-1928)很注重代禱。在出發旅行佈道之前,他發出五六千封信,請求為他代禱。不過,他說,他知道有兩位的代禱是最要緊的,就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復活的主耶穌,“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八:26,34)。因此,保羅所遭受的苦難,也成為代禱之人靈命上的益處。就如西門彼得被希律王受在監裏,即將面臨公開處決,“教會卻為他切切的禱告神”(徒一二:1-19)。因為彼得所遭遇的事,教會學習了禱告的功課:神差天使救彼得出監,教會經歷了禱告所發生的神蹟奇效,還會對禱告冷淡嗎?
  “終必叫我得救”,所用的“得救”(soteria) 這個字,並不是單指救恩;也指困厄得自由,危難得平安,疾病得健全的意思。救恩是為了信的人,現在即可得著的。保羅並不需要期望將來得救,他是已經得救了。他所講的,是從他現在的境況中得到解救:可能包括從監獄中得到解救,也是從肉身捆綁之中得到解救,使基督得著榮耀。因此他接著說:“照著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一:20)
  在這裏,我們看見保羅生活的目的,是何等的高尚,何等的超越自我和今世!他不求自己的好處,不為自己的榮耀,只求基督在他身上得榮耀,顯為大;不是一時的顯大,而是經常的活出基督。他所求的,是不要羞辱主,需要有從上面來的勇氣。在一個邪惡背道的世界中,要活得出真理,要敢於與眾人不同,不是容易的事,不是膽怯的人可以作得到的,也不是太監神學家所講的那麼簡單,也不是唯利是圖的買賣人所敢夢想的;不是順風草,要作中流砥柱。能“放膽”,需要能放心,不以得失介懷,不為生死挂心。人警告他,往耶路撒冷會不安全;他說:“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徒二○:24)。
  這是容易的事嗎?當然不是。實踐起來,是十分困難的。許多想憑自己英雄式作為的人,都經不起考驗,跌倒了,蒙羞辱。但保羅不是靠自己,是靠聖靈:他對同工的忠誠有信念,對教會的代禱有信念。他深信有聖靈和同工支持,就可以說:我“知道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提後一:12)。這是真正得勝的生活。如果我知道為何而死,也知道如何活。


對自我價值的信念

我既然這樣深信,就知道仍要住在世間,且與你們眾人同住,使你們在所信的道上又長進又喜樂。(腓一:25)

  自以為世界非有我不可,會給人一種不舒服的感覺。有話說:“自以為世界上少不了他的人,墳墓裏多的是。”這話有深深的諷刺意味,誰都不能誤會過。地球在你生下來之前,早就存在,早就轉動;顯然的,也不會因你離去而停止。

一. 自我價值觀念的定位

  人對於自我的價值,需要看得合乎中道。人自視過高,是個毛病;但在另一方面,如果覺得在世界上是多餘的,不僅是自我貶抑,也會失去生活的意義。一般說來,老年人過的生活乏味,就是覺得兒女不再需要他,社會不再需要他,成為多餘的累贅。
  在世界上最富裕的國家,自殺率也最高。原因是很多人覺得沒有人需要他,自己也再沒有需要,失去了生存的意志。相反的,在戰爭時期,自殺率降低很多。據專家們的解釋,是因戰爭意識使眾人緊密團結,減少了孤立感,而覺得自己有責任當盡,可以有貢獻;而面對著仇敵,也減少了內爭,而少注意自己。這樣說來,戰爭雖然是惡的,多少也有積極意義。
  基督徒是和平之字,不是戰爭販子。但每個基督徒,也都在進行一場屬靈戰爭,沒有人可以置身事外,沒有人能夠保守中立。
  唐代大詩人李白自恃才高,曾說:“天生我才必有用”。但他不懂逢迎,終生不得志,消沉狂酒,醉後要在江水底下撈月亮,不知是無意失足,或有心自殺身亡。不過,他死得富象徵意味,是空虛幻滅。基督徒卻不是如此。基督徒活在世上,是為基督活著,是照神的旨意安排,所以活著不是沒有意義的事;而且能夠說:“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腓一:21)所以保羅不是自負有甚麼了不起,而是知道他生活的目標是榮耀神,是彰顯基督。雖然他知道,如果死了,是靈魂與身體分離,安息在榮耀裏,不必再受爭戰患難,而享受永遠福分,是“極重無比”的榮耀(林後四:17);但不能只顧自己,而是想到如何能達成使命。所以說:“但我在肉身活著,若成就我工夫的果子,我就不知道該挑選甚麼”(腓一:22)。這是在自己的好處與使命中間的選擇。
  東漢時,將軍賈復與青犢賊大戰。賊軍堅持不退,戰爭猛烈,日已過午。光武帝對賈復說:“將士都餓了,疲累了,連早飯都沒吃;可以下令停戰,飯後再戰。”賈復說:“待我們先攻破敵人,然後再吃飯。”於是率先猛攻,敵軍潰敗了。這是說,在肉體的需要與責任和使命有衝突的時候,應該不顧自己的需要,盡當盡的責任,完成使命。

二. 為實現價值追求

  使徒保羅事奉主,已經三十年了。現在老病纏身,又在監獄中。但是,遠遠望見永恆榮耀的光輝,支持著他,才可以堅持下去。只是有時永恆的喜樂,是那麼清晰,真實,使這位老兵,即時想去飛跑迎接擁抱!但在同時,他想到了教會,需要他的帶領,牧養,需要他的栽培,教導,他又怎忍撇下他們?所以,使徒說:“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主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然而我在肉身活著,為你們更是要緊的。”(腓一:23-24)他沒有別人不要他,卻勉強賴下去的意思;是教會需要他:“為你們”。不為自己活的人。(羅一四:7-8)
  基督徒有“離世與主同在”的願欲和把握,是極正常的,高尚的;這是表明他因信建立了與基督的關係,表明他不屬世界,知道自己有永遠的家,“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來一一:10,13)所以這種思家的心,是自然的,是合理的,甚至是必要的:有天家,才能夠思家。希伯來書所說的那些信心英雄,教會歷史中的偉人,都有這樣的盼望和感受。我們可以說,這是他們共有的必要條件;不過,無論如何,卻絕不是充分條件和唯一條件。那些信心英雄所共有的另一條件是,願意“在肉身活著”,為主爭戰,為教會有益。這情形,可以稱為必要的“兩難”。
  誰都知道敬虔的重要性。由思本耐(Philipp Jakob Spener, 1635-1705)領袖的敬虔運動(Collegia Pietatis),注重屬靈深度的追求,對當時膚淺腐化的宗教,仿佛是一溪清流,對浮囂的理性主義世界,予以心靈的啟迪,提醒世人找回靈魂。但其末流,一味追求敬虔,只專注於個人靈命,無異於屬靈的自私,置世界於不顧,放棄了主耶穌所交託的文化使命。這樣的心在世外,一心只專注自己,自然沒有“兩難”;但其所謂平安,實際上無異於“死寂”。
  另一種極端的錯誤,是運用組織和人意,以代替聖靈的運行,提倡社會福音,以代替個人救恩,從歷史背景來說,是由於自由派神學及後千禧年主義的興起,產生了虛假的希望;不幸敬虔派的餘緒,反對社會福音,也同時把社會關懷事工,拱手讓人。
  十九世紀及二十世紀初,基要派基督徒發展成一種態度,幾乎是無原則的“敵人贊成的我們就反對”。現代派重理性,我們就反理性;現代派注重學術,我們就反知識。結果,學術堡壘紛紛失陷,只有閉關自守,自命敬虔,以自相安慰,以沾沾自喜。這自然不是使徒保羅的戰略:靠賴聖靈的大能,“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各人的心意奪回,使它都順服基督。”(林後一○:4-5)
  保羅在衡量之下,他定了心志,決意作最大犧牲:“為你們”。這是最像基督的抉擇。“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我們稱義。”(羅四:25) 祂死在十字架上,是為了我們,復活也是為了我們。
  祂在世的時候,遠遠望見天堂的榮光,也面對著一個厭棄祂,反叛,不信的世代;祂說:“噯!這又不信,又悖謬的世代啊,我在你們這裏要到幾時呢?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太一七:17) 但是,如果祂不忍耐,不繼續留在世上,世人就無從得到救恩;“因為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祂必須繼續留在世上,趕鬼,醫病,傳道救人,成就神的旨意,時候到了,祂就走上十字架。
  這是基督在世的時候,所面臨的“兩難”,和在矛盾的心態中,所作的決定:“為你們”。這是保羅的原則,是基督徒所應有的原則。直到現在,如果有需要尋求神的旨意,神的道路的時候,最安全的指標是不為自己,為別人。
  知道自己活下去,對別人有好處,可以使生活更有意義。
  有句話說:“駑馬戀棧豆”。那種駑馬,不馳騁疆場,不志在千里,它的心意,只戀戀不忘記宿棧的豆料,可以吃得滿意。這是比喻生活沒有目標的人,只想老佔著位子。他們貪戀財富,名聲,地位,不為將來永遠的歸宿打算。當然,保羅絕不是如此。他為了主工作,沒有講過待遇,沒有求過高薪,沒有避過辛勞和危險,只為了人的靈魂費財費力。他好像是愚昧的人,不求自己利益。他活在世上,不是為了自己,不是貪財積財,而全是為了別人。這是保羅的信念。這是基督式的生活原則。
  “我既然這樣深信,就知道仍要住在世間”。信念產生了使命感。“知道”是明白了應有的行動。他雖然不屬世界,卻有必要住在世界。“與你們眾人同住”,並不限定於所居住的環境,而是處於同樣的心境,同樣的身分。這有甚麼意義呢?是為了幫助人:“使你們在所信的道上,又長進,又喜樂。”

三. 喜樂事奉的價值

  前面保羅說,活著是“為你們”;現在他又說:是“使你們”。為你們,是心願;使你們,是作為。為你們是“肯”,使你們要“能”。
  可惜,世上盡多力不從心的事。在客西馬尼園,那三個跟主耶穌最親近的門徒,卻不能同釘十字架前的主儆醒片時。那是“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太二六:36-41)。雖然不是有口無心,卻是屬靈上的力與願違。保羅的早期經歷中,有一段情形:“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這個“由不得”的經驗,是道德上的有心無力(羅七:18)。正如陶淵明所說的“心為形役”的情形相同,許多理想不能實現。
  但在生命成熟時期的保羅,有一個信念,就是自己知道,在所信的真道上,能夠幫助後進的聖徒,指引他們的路程,使他們能夠長進。保羅不需要作假報告,捏造教會增長的數字;也不是巧立名目,封官銜,造成增長的假象。他所期望的,是聖徒真實的進步:“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弗四:13-14)同時,他也希望我們有真道上的喜樂。
  真道中的喜樂,絕不同於屬世的快樂。彼得說:“你們雖然沒有見過〔耶穌基督〕,卻是愛祂;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一:8)這屬天的喜樂,是從信那位復活在天的主來的。那些信心的英雄,“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來一一:13)信心,必須有信的對象,看見在榮耀中的主,和自己有分於將來的榮耀,能使信的人喜樂;不但等候所盼望的,更歡喜迎接,因為堅信,在奔往天國的道路上,有急切要得著的心情。尼希米說:“靠耶和華而得的喜樂是你們的力量。”(尼八:10)信徒常忽略喜樂的重要;不過,喜樂是“聖靈所結的果子”(加五:20)有這樣尊貴的來源,自然是重要的。有位聖徒說:如果是信徒而沒有喜樂,顯明他的宗教有問題。
  當然,喜樂不同於鬧笑,狂歡。在初期教會,使徒為了見證耶穌的復活,被公會責打;得釋放後,“他們離開公會,心裏歡喜,因算是配為這名受辱”(徒五:41)。沒有人會挨了打歡喜,而是為了主的緣故受苦,是榮耀的(彼前四:12-16)。這是聖靈來的喜樂。

四. 主內團契的價值

  聖徒們有主內團契相交的喜樂。保羅相信,他對於教會是有價值的,所以腓立比教會珍視他,對他表示歡迎,切願同他見面:“叫你們在基督耶穌裏的歡樂,因我到你們那裏去,就越發加增。”(腓一:26) 知道自己受歡迎,不是滿足自我的尊重,而是知道不會成為人的重擔,且對人有屬靈的益處。保羅自己和教會都知道,他不是手捧捐簿的使者,成為一見愁;他也不是專講消極的話,只見人短,吹毛求疵,作“一人在座滿席不歡”。當然,他也不是插科打諢的小丑,降格作開心果。他進到他們中間,會使人如沐春風,得造就,有在耶穌基督裏的歡樂。因為在主裏有同一生命的人,連於基督,就會彼此相愛,被同一聖靈滋潤感動,可以喜樂滿足(約一五:10-11)。只有犯罪,能造成污染隔阻,破壞這相交的喜樂。犯罪的結果,是審判與刑杖的責罰(林前四:21),是共同的憂愁。
  保羅寫到哥林多教會的人,犯罪所帶來的影響:“恐怕我到的時候,應該叫我快樂的那些人,反倒叫我憂愁。我也深信你們眾人都以我的快樂為自己的快樂。我先前心裏難過痛苦,多多的流淚…若有叫人憂愁的,他不但叫我憂愁,也使你們眾人有幾分憂愁。”(林後二:3-5)這是說到犯罪的人如何破壞全體的喜樂。罪使他憂愁,使眾肢體憂愁,使關心教會的領袖憂愁,以至“難過痛苦多多的流淚”。這種情形,自然是失去了團契的喜樂;但這也顯明了團契相關連的真實。
  保羅相信,在腓立比教會,他會成為歡樂之“因”。“因我到你們那裏去”,在主裏的喜樂就越發加增。這信念:“有人需要我,有人歡迎我,我可以使人得益處”,真可羨慕。

  行動的見證

  要保持這種滿溢的團契喜樂,絕不是自我陶醉,彼此稱詡屬靈,而是有具體的,積極的表現。保羅說明他對於教會的期望:“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叫我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裏,可以聽見你們的景況,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腓一:27)
  “行事為人”是說到基督徒生活的見證,發光照耀人前。有位在醫院負責的弟兄,說起最叫他為難的事,是屬下有個稱自己是“基督徒”的,工作表現很差,卻喜歡在工作時間“作見證”;有時候甚至在急診室當值,放下分內工作不管,先去對病患的家屬談了起來。他忍無可忍,只得說:“你應當先把工作搞好,再去作你的甚麼見證!”行動比言語的聲音更為響亮。有人說:“站在自己家門口,台階上的講道,是最有效的講道。”所行的,必須與基督的福音相合;不是口說的是一回事,行的是另一回事;言不顧行,行不顧言的信徒,是福音的最大障礙。

  福音的戰爭

  在另一方面,必須作信仰的宣告,才可以使人知道信主而得救。施洗約翰住在曠野,身穿駱駝毛的衣服,腰束皮帶,吃的是蝗蟲野蜜;他的生活,只能給人是個怪人的印象,也許是個分別出世的隱士。但他同時傳出信息:“天國近了!你們要悔改!”是他曠野的呼聲,有能力的信息,感動人悔改,為了主預備道路;是他話語的見證:“看哪!神的羔羊,背負世人罪孽的!”(約一:29)顯明了基督。信徒的行事為人,生活的見證固然是要緊,非常要緊;但無論如何,不是見證的全部,不能代替福音的傳播。
  保羅在這裏,用戰爭來比擬。聖徒是“和平之子”,藉著主耶穌在十字架的救恩,得以與神和好,傳揚“和平的福音”(太五:9;弗二:16-17)。但在另一方面,聖徒也是戰士:“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六:12)。因為不信的人,屬於撒但的國度,是那惡者的奴隸,算是它“家產”的一部分(弗二:2;太一二:28-30);只有靠主福音的大能,才可以捆綁那“壯士”,將人的心意奪回,從背叛敵擋神,而歸服基督。這是屬靈的爭戰。所以基督徒是鷹,也是鴿子。這兩種不同的形象,是一體兩面,並不互相矛盾。

五. 信念的實踐

  保羅是這團契的一分子,但不止如此。從一個工程來看,他是一個“聰明的工頭”(林前三:10)。 從一個戰鬥體來看,他是一個有價值的領袖,有信念打贏這屬靈的戰爭。
  那麼,如何才可以打贏這場仗呢?
  首先,“同有一個心志”。傳福音是集體的事奉,不能逞個人英雄主義,必須志同道合,沒有內爭,才可以一致對外。就如聖經記載,那四個信心抬癱子來見耶穌求醫治的人,他們不但要一路同心同行,還遇到人多阻塞,不得近前,而抬上房頂!(可二:3-11)這艱鉅的事工,如果不是同有一個心志,途中爭執起來,打上一架,把癱子摔在地上,該是何等的悲劇!結果癱子依舊不良於行,還要骨折,再加上頭痛,甚至心碎。可見在福音事工上,沒有甚麼能夠代替同心。
  其次,要“站立得穩”。有了信念,還要持久,不能中途放棄。不在任何事上站穩立場的人,會在所有的事上失敗,跌倒。大衛的勇士沙瑪,在眾民紛紛逃跑的時候,能夠奮勇“站在那田間”,作中流砥柱,抵擋非利士人;因為他站立得穩,就保守了國土,保守了以色列民,並且使以色列人敢轉身面對敵人,大獲全勝。(撒下二三:11-12)在十六世紀,羅馬天主教腐敗黑暗,神興起了馬丁路德,敢於獨抗逆流,向黑暗權勢挑戰,聲言:“這是我的立場!”而喚起了改教運動,使福音真理之光照耀。所以“要站穩了”,是屬靈戰爭中最重要的。神所賜的全副軍裝,都是在前面的,也只在前面,背後沒有防護設備;因此真理的戰士,不能轉背逃跑,免受嚴重傷害。
  還有,戰爭不能沒有努力的行動。華人長久以來,由清談的毛病。杜威(John Deway, 1859-1952)在1919至1921年,應邀以洋聖人的身分,到華講學。他見當時華人知識分子,流行侈談“主義”,“運動”,“救國”等口號,而只是室內空談,而缺乏實際行動;他為美國的 Asia 學報撰文,譏笑華人好“室內運動”,意思是沒有實行。實在說來,當時那些人,是不信能作甚麼,也不想作甚麼。我們的目的,是“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這是一項意志的行動,絕不是徒託空言的室內運動,必須全力以赴,持續有恆,還必須協力同心。
  約押和他的兄弟亞比篩,面對強大的亞蘭人與亞捫人的聯軍。約押對亞比篩說:“亞蘭人若強過我,你就來幫助我;亞捫人若強過你,我就去幫助你。我們都擋剛強為本國的民和神的城邑作大丈夫,願耶和華憑祂的旨意而行。”(撒下一○:11-14)結果,得到了勝利。

  戰爭是一項集體行動,不能各存嫌隙,不容疑忌嫉妒,必須齊心,更不要互相指摘挑剔;合一不必要劃一,同行不必是同形。有人以為跟我們不完全一樣,就是不正常的,就是錯誤的;其實,神的如此配搭,正是要我們互補互助,甚至要互相磨煉,成就祂的事工。據史家說,所有的國家,極少是單外侵的因素而滅亡的,多是因為內部的不和,終於招致覆亡。
  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 1703-1791)講到同心的重要,曾以耶戶與利甲族約拿達的事為例。約拿達為人在當世可算是極端怪僻:他給族人立下規矩:“你們與你們的子孫,永不可喝酒,也不可蓋房,撒種,栽種葡萄園,但一生的年日,要住帳棚,使你們的日子在寄居之地得以延長。”(耶三五:6-7)耶戶的心胸廣闊能夠容得下他。他在奉耶和華的命清除亞哈家的時候,遇到了約拿達。耶戶只對他說:“你誠心待我,像我誠心待你嗎?”約拿達回答說:“是!”耶戶說:“若是這樣,你向我伸手。”他就伸手,耶戶拉他上車。(王下一○:15-16)一言定交,這也是基督徒所應有的態度,同心為福音努力,不計較個人間的差別細節。

六. 受苦必勝的團契

  不少作領袖的,是臨危先逃。保羅不是那種人。他的見證表明他的可信。教會都知道。
  與敵人之間要堅持不妥協,“作剛強的人”(弗六:10)。因為“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靈]”(提後一:7)。剛強勇敢,才可以“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這證明他們沉淪,你們得救,都是出於神”(腓一:28)。在這裏,顯明一個簡單的真理:我們是屬於真理的;傳福音是摧毀撒但國度的行動,是要拯救人出死入生;因此,遭受敵人的恐嚇,才是最自然的。但真理是勇敢的;我們是站在必勝的一邊;神是神,祂就必須掌管一切,必然得到最後的勝利,這是確定的。
  不過,這不是一帆風順,沒有艱難的。“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祂受苦。”(腓一:29)要得收割的快樂,必須先流淚撒種;不經過艱苦的爭戰,就沒有歡呼的勝利。蒙主選召作基督徒,是有意識的選擇放棄自己的選擇,順服基督,負主的軛,歸於祂的團契,也包括與祂一同受苦,並且為了祂受苦。“因…我們受患難原是命定的”(帖前三:3)。所以我們應該知道,在接受主耶穌基督的時候,就是把自己交託了給祂,不再有自己,不再有自己的意願與生活,不再有自己的所有。這不僅是因信服基督而受苦,而受苦是信服基督的一部分,所蒙恩典的一部分:“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行。”(彼前二:21)

  實踐的榜樣

  保羅不是廉價耍嘴皮子的人物。他為了福音,付了受苦的代價。
  基督是我們救恩的元帥和創始者(來二:10), 是我們的先鋒(來六:2)。在肉身的時候,不是養尊處優的王子,而是受苦的僕人,受過許多苦難(彼前二:1)。保羅為了傳揚基督,作了帶鎖鍊的使者,經歷許多的爭戰和苦難,凡事跟隨基督的腳蹤行,效法祂的榜樣。
  基督已經得勝凱旋,升上高天;祂賜下聖靈,交付“大使命”給門徒,繼續福音真理的爭戰,直到祂末後的榮耀再臨。聖徒們需要保羅這樣的信心英雄,這樣看得見的信心英雄,率領他們轉戰各方。有這樣的領袖,同受苦難,對於那些“同作基督精兵”(提後二:3)的,是必要的存在,是極大的鼓勵;正如他所說的:“你們的爭戰,就與你們在我身上從前所看見,現在所聽見的一樣。”(腓一:30)
  西班牙文豪塞凡提(Miguel De Cervantes, 1547-1616)說過:“創痕會成為星章”。保羅的身上,有為了真道所受的創痕,使他能夠說:“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加六:17)。他可以對疲倦灰心的信徒說:“你們看這印記!我為了主的真道受過苦;但這是蒙主的恩典,揀選我歸祂,是值得的,是榮耀的,我要感謝祂,讚美祂!”那位戰士的安慰和微笑,對後面的信徒,是多大的鼓勵!


附錄:

轉勝為敗:失去信念的領袖

  在歷史中,有些偉大的人物,作了轟轟烈烈的事業,而英年早逝,使我們覺得惋惜。也有些英雄,早歲曾建立了豐功偉業,晚年的表現卻遠不夠出色,甚至其所作所為,叫人很難認出是同一個人。我們在這裏,不是要評判功過,而是應該查索原因出在哪裏,甚麼是成功者的危機。
  如果要找一個這樣的聖經人物,那就是以利亞。
  提到以利亞,我總會想到雄獅的形象。他對神的忠心,他的勇敢,他火一般為道的熱誠,使他與摩西同列,為後世普遍崇敬,甚至在變像山上,在主耶穌的榮光中顯現,同主談論去世的事(太一七:1-3;參路九:28-31)。這是聖經中唯一突出的事例。
  以利亞,這位信心的偉人,敢於孤身面對以色列的惡王亞哈,向亞哈針鋒相對的說:“使以色列遭災的不是我,乃是你和,你的父家:因為你們離棄耶和華的誡命,去隨從巴力!”(王上一八:18) 這是何等的正直敢言!在迦密山上,面對亞哈和他豢養眾多的宮廷巴力先知,是何等的豪氣英風:求神自天上降火,燒盡壇上的祭牲,又是何等堅強的信心!他在基順河邊,聚眾殺盡巴力的先知,更是何等的忌邪,何等大快人心!
  以利亞真是神僕人的榜樣,登上了成功的頂峰。

  但幾天之後

  以利亞在我們眼前,變成了另外一個人,叫我們洩氣,叫我們失望。
  怕外國人又怕老婆的亞哈王,向他的王后耶洗別,報告了在迦密山所發生的事。耶洗別就差遣人去見以利亞說:“明日約在這時候,我若不使你的性命像那些人的性命一樣,願神明重重的降罰與我!”(王上一九:2)我們從來不知道,耶洗別是那麼拘於禮儀,竟然有特別的習慣,殺人要先訂好“約會”!其實,像現代政客一樣,她色厲內荏,說狠話是逃難的先聲。耶洗別是個最沒有品德,沒有原則的女人,這樣的人哪會有勇氣,哪會為她的巴力先知“烈士”復仇!(參王下九:30-31)那個淫婦知道,人民現在站在以利亞一邊,所以她不派殺手而派信使;她說足了狠話之後,就作光榮撤退的打算。以利亞如果不逃難,耶洗別準會開溜;也許,她已經在王宮裏收拾細軟,準備逃回西頓娘家,必要時動用老家腓尼基人的航海技術,作出洋的打算。不久之後,神的僕人捲土重來,當然他沒有保守秘密,耶洗別不是不知道;她作了甚麼沒有?她安靜在耶斯列宮中雌伏不動!任以利亞指責她丈夫亞哈(王上二一:20-29)可見她只是嘴上狠,心中怕透了。這樣,當時以利亞如果善用時機,未始不可徹底整肅偶像崇拜,帶來大復興。可惜,以利亞見不及此,失去了乘勝進攻的良機,竟轉成失敗!

  英雄逃命

  “以利亞見這光景,就起來逃命,到了猶大的別是巴。”(王上一九:3)可惜,只是淫婦的幾句話,就是信心的英雄喪膽逃難。耶洗別應該先是放心,再是高興。以利亞一逃就逃出了國境,進入了猶大國;想到猶大王與亞哈是親家,還是不夠安全;再到猶大最南邊的別是巴。他還對身邊的人失去信念,信不過僕人,怕走漏了消息,遣走僕人,再走一天的路程,深入邊區無人的曠野,然後在羅騰樹下求死。啊!何等一副心灰意冷的形象。要求死,何不慷慨壯烈殉道,免得一番長途跋涉?他大約像摩西當年逃離埃及的情形相似。這仿佛是像現代人所說的心力衰竭Burned-out的現象, 由於工作過勞, 或營養不足,由體力虧損而影響心神衰頹。
  滿有恩典憐憫的神,知道祂僕人的軟弱,差遣天使供應以利亞的需要;天使送水來,與炭火烤的餅;拍醒躺臥沉睡的先知,一次又一次,並且說:“起來吃吧!因為你當走樣的路甚遠。”(王上一九:7)為甚麼要先後二次供給以利亞食物呢?明顯的,第一次是因為他遠道奔跑,需要補充力量;第二次是要再次加給力量,因為北上的路程,跟南逃的路程同樣的遠,必須吃飽了才有力量奔跑。天使對他說:“當行的路甚遠”,那是要他回頭去,再度面臨困難,跑當行的路,打美好的仗,為真道爭戰。
  以利亞吃喝了以後,力量恢復了;不過,他沒有走“當走的路”北上,卻採相反方向,繼續南下,到了何烈山。
  為甚麼到何烈山呢?以利亞可能想到了摩西逃離埃及的晦暗日子,要到何烈山見神,再度印證神的使命,重新得力;也可能是要到神堅固的避難所,而且鑽進了幽深的山洞裏面,隱僻而安全。

  神的先知會從迦密山的英勇,下到何烈山洞的畏怯,顯明人就是人。人會改變,人的環境和心情會改變,但神不改變,神不會失信。

  病因與療法

  以利亞雖然有軟弱,但到底是神的僕人,神的話臨到他。以利亞在“神的山”,就是何烈山,是跟神很近,也是跟神很遠的時候。不過,神體貼顧念人的軟弱。他沒有找到神。神找到了他。
  耶和華的話臨到他說:“以利亞啊,你在這裏作甚麼?”
  這是個問題。神問人的話,總是有深意的。始祖犯罪墮落以後,耶和華呼喚亞當,對他說:“你在哪裏?”(創三:9)該隱殺害了亞伯,埋藏了屍體;耶和華問他:“你兄弟亞伯在哪裏?”這絕不是全知的神情報系統失靈,而是要提醒人自己的情形。神問以利亞的話,也是如此。
  那問句有不同的譯法:“What doest thou here?”(KJV, Darby)也有的譯本作: “What are you doing here?”(NIV, RSV, NASB, JB) 或譯:“Why are you here?”(NEB)因為無法知道說話的語氣,這句話的原意,也就不能確知:除了當作普通的詰問句之外,還可能的意思是:“你怎麼來了這裏!”或“你怎到了這地步!”甚至可作“不用在這裏!”以上的英文譯本,就有不同的意義。(王上一九:9-18)
  神不是慣於費話多言的;但在這裏,神重複問了兩次,以利亞回答了,卻是因為沒有弄清語意而言不對題。耶和華神似乎是為了增進傳播意義的效果,對以利亞說:“你出來站在山上,在我面前!”耶和華從那裏經過,顯示出烈風大作,崩山碎石,地震,地震後有火,火後有微小的聲音。神再說同樣的話。我們可以推想,神顯明祂是大能的神,可以掌握環境,但也對祂的僕人溫柔關切。以利亞偏執自己的意見,兩次都回同樣的話:“我為耶和華萬軍之神大發熱心,因為以色列人背棄了你的約,毀壞了你的壇,用刀殺了你的先知,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索我的命!”(王上一九:10,14;羅一一:2-5)
  以利亞這一番話,羅馬書第十一章,稱為他對以色列人的控辭,大約已經準備了七個禮拜之久。他對以色列人失望,對人民的失去信仰心中不滿;而沒有想到自己的失去信念。這才是英雄失去當年勇的原因。
  首先是:“我”字當頭。在迦密山上以利亞大有能力的禱告,是先講到神,是為了神的榮耀:“求你今日使人知道,你是以色列的神,也知道我是你的僕人,又是奉你的命行這一切的事…使這民知道,你耶和華是神,又知道是你叫這民的心回轉。”(王上一八:36-37)但是,到功成了,名就了,想到的是自己為神“大發熱心”。這差別有多大!今天,有的人也是這樣。他們本來是為神所使用過的人,作出信心的事業;但到後來轉變成維護自己的事業,是“我”在大發熱心。歸跟結柢說來,人問題的根本,在於“根本”的問題。甚麼時候以人為根本,以人為中心,從對神的信念轉向了人;信念在人,不論動機多好,總是失敗的;甚麼時候以神為中心,以神為根本,就是真正的成功,永遠的成功。
  再看他對同工的信念。當然,以利亞曾是信心的領袖;但不該忘記,是誰在迦密山上,跟他一同重修耶和華已被毀壞的祭壇,是誰備柴獻祭,挖溝,澆水;是誰在基順河邊,與他一同對付巴力四百五十位宮廷先知。這些都不是一人作得來的。領袖忘記了同工,成了獨夫,無人可領,還作甚麼領袖?“只剩我一個人”,是自我孤立的結果。今天,有人認為只有自己對,別人都不對;他自己有獨得之秘,把全部以色列人一筆勾銷,忘記了或否定了“使徒信經”所說的,聖靈在聖徒心中,使聖徒能相通。結果,造成了自己的孤立,失去了力量。這是自己心理所造成的,怪不得別人。我們沒有發現以利亞的同工離棄他;只是他太注意自己,沒有去發現他們,動員他們。
  我們不應該過於高估數字優勢,以算術為戰術;但自願孤立,不是好算術,也不是好戰術。結果,自然他也過於高估敵人。以利亞志願把全國都歸在撒但一派的麾下,認為是勢不可當;其實,即使有過,也只是過去的事。連王宮裏的家宰俄巴底,都曾營救暗藏一百位耶和華的先知,並且供應他們的需要(見王上一八:3-4)。以後,在耶戶革命的時候,很多軍民都樂於擁護跟隨他:耶西別身旁就有三個現成的太監,乾脆的響應耶戶的呼召,把那個“被咒詛的婦人”從樓上扔下街心摔碎,被馬踐踏,應驗了耶和華所定的(見王下九:30-33)。至於耶戶整肅拜巴力的人,更是一呼萬應,成就神的旨意。可見敵人不是不可能擊敗的。
  以利亞失去了對神主權的信念。有神同在,勝過全世界的人合在一起;不把神算在裏面,是最大的失算!先知哈巴谷,在環境最黑暗的時候,知道向神哀訴;他沒有忘記神的主權,所以能用信心在夜間歌唱,因耶和華歡欣。以利亞給自己的黑影子嚇跑了,因為沒有仰望神的主權。到一個地步,只看見自己孤身一人:“孤臣無力可回天”,如果沒有我,真理就會絕種,日月會無光,為了真理的道統保存一脈,是膽小獨裁者逃亡的邏輯,不幸堂堂先知也是如此。他全然忘記了神的同在。
  如果沒有了神,神的僕人又算得了甚麼!最後,以利亞對自己存在的價值也否定了,自以為到了絕路,竟然求起死來:“耶和華啊,罷了!求你取我的性命…”他了於鬥志,了無生趣。但他還沒有在監獄中吶!這種態度,與監獄中的保羅有多大的差別!保羅知道天家好得無比,但仍要留在世間,為主率領聖徒奮戰,同心合意興旺福音。

  恢復信念

  但神永不失敗。神顯示祂自己的主權。他告訴以利亞,祂有三股合成不能折斷的繩子,祂不放棄以利亞,在接他升天之前,要用他在地上成全神的旨意:在屬靈方面,膏立以利沙作先知接班人;在政治方面,膏立耶戶作以色列王,徹底清除巴力崇拜者;在外敵方面,膏立哈薛作亞蘭王。神掌權安排人,安排環境;而神有揀選的恩典,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向巴力屈膝,未與巴力親嘴的;不是靠一個人,而是有大批人。
  神有主權。連外邦的古列王,還沒出生,神就膏他為神效力;桀驁不馴的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也是神借用的僕人;甚至祂能以風為使者,以火焰為僕役。祂是宇宙的主宰,在凡事上有主權,在凡事上居首位。
  神的僕人應該學習這個重要的功課,為了榮耀神而生活,而事奉;特別是在成功的時候,更要小心,不要讓自我出頭,就導致失敗的惡果。要知道:神不是非用你不可,更不是單用你。這是以利亞所學的功課。
  你灰心嗎?你孤單嗎?要有保羅的信念:向上看,有所事奉的神,他掌管萬有,祂有主權;向周圍看,有主內的同工;看自己,你是神的器皿,主人還要使用你,在你身上有祂的計畫要成就,像祂再使用以利亞一樣。神能,神必然轉敗為勝。

 

 

第二章  聖徒的愛心:闊

 

  孫子兵法說:“視卒伍如嬰兒,故可與之赴深谿;視卒伍如愛子,故可與之俱死。”意思說,將帥應該愛他的部屬,待他們像父子一樣,有這樣的愛存在他們中間,才可以同艱險,共患難,甚至同生共死,也不會離開。這樣,在戰爭中才可以致勝。能作到這地步,固然是好的;不過,這是說屬世軍隊在血氣中的戰爭,他們以“愛”為手段,以達到“一將功成”的目的。
  教會是主基督耶穌屬天的軍隊,“以愛為旗”(歌二:4;約一三:34-35)。基督徒同被神的靈引導,同是神的兒女。在感性方面說,自然會愛父也愛弟兄;在意志方面說,我們降服於主的引領,負主的軛,遵行主叫我們“彼此相愛”的命令;就理性方面說,我們知道愛是凝聚力,彼此相愛同心,面對共同的敵人,才可以發揮最大的力量,爭戰而得勝,正如屬世戰爭的理由相同。
  我們既然同屬一個身體,就當“因愛心聯絡”(西二:2),不能分開。聖經又說:“在這一切之外,要存著愛心;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西三:14) 所以無論是全體或個體,愛都是聯結的力量:沒有愛,身體就分散了;沒有愛,個人的人格就分裂了,變成言不顧行,行不顧言,不能合一。聖經說到聖徒預備主的再臨,面對越來越暗的環境,要“把信和愛當作護心鏡遮胸”(帖前五:8)。我們知道,護心鏡是整片的金屬,是古時戰士胸前的防禦裝備;愛心與信心也是整體的:沒有愛心行動的純正信仰是假冒為善;沒有純正信仰指導的愛心行動,不是按著真知識,是盲目的行為。所以二者是不可分的。
  如果我們給“愛”下個定義,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是最完美的說明,在消極與積極兩方面,都給予充分清楚的界定。不過,倘若要再加以簡化,其精華所在,可能是“不求自己的益處”這句話。因為一自私,就無法談到愛了。
  這樣說來,“自私的基督徒”,是一個矛盾的名詞,只是理論上的假定,實質上是不會存在的。試想一個人身體上一個自私的肢體,那會有存在的機會?同樣的,自私的教會,如何能夠存在呢?


愛心的重要

所以在基督裏,若有甚麼勸勉,愛心有甚麼安慰,聖靈有甚麼交通,心中有甚麼慈悲憐憫,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腓二:1-2)

  “所以”是承接上文的論點,這是自然的,明顯的。這是說,下文要引入的討論,是怎樣“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
  有強固的凝聚力,才可以有銳利的侵徹力,不論是物體,是戰爭,都會這樣。
  在人群中間,加強凝聚力的是愛。對於教會來說,這愛是“在基督裏”的。
  首先,仁愛的表現是勸勉。聖徒在世為主活,為主工作,是為了主屬靈國度的見證與爭戰,撒但自然最不甘願見我們成功,必然想盡方法阻撓破壞,使人灰心喪志。就如被擄的猶大人歸國,要修建城牆和聖殿;敵人要敗壞他們,使他們停工。神及時使用祂的僕人,先知哈該和撒迦利亞,“奉以色列神的名,向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猶大人,說勸勉的話”(拉五:1-2,六:14)。 在患難中成長的教會,也需要有先進的門徒,如巴拿巴那樣的人,去“勸勉眾人,立定心志,恆久靠主”(徒一一:23)。這及時的勸勉鼓勵,會激發人的信心,使他們能在主的道路上,更有力量奮勇向前。
  對於心靈受到傷害的人,所需要的是安慰。這也是重要的職事。我們常想到神的權能,威嚴,公義等屬性;但保羅說,神也是“賜各樣安慰的神。我們在一切患難中祂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林後一:3-4)。不但軟弱的人需要安慰,連剛勇近於超人的屬靈偉人,也有需要安慰的時候。使徒保羅就承認:“我們從前到了馬其頓的時候,身體也不得安寧:周圍遭患難,外有爭戰,內有懼怕。但那安慰喪氣之人的神,藉著提多來安慰了我們;不但藉著他來,也藉著他從你們所得的安慰,安慰了我們”(林後七:5-7)。提多從哥林多帶來安慰的信息,可能是指那犯罪受責罰而悔改的人,也需要安慰:“免得他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林後二:7)。可見保羅關心教會,他的愛是何等闊呢!
  司布真(Charles Haddon Spurgeon, 1834-1892)是滿有信心能力神的僕人,在他病痛孤單的時候,也會為貧窮憂愁,傷痛自憐。有一位信徒,去醫院探望他,看到他那可憐的樣子,甚為難過;就去拿了他所有的財產及有價證券來,堆在他的病床上說:“牧師,我之所以今天,完全是神藉著你賜給我的;如果你要,這些全是你的!”司布真受到感動,也完全明白過來:不僅感到神的可靠,更想到忠誠事奉的價值,得到安慰。誰能說從人來的安慰不重要呢!
  在聖靈裏的“交通”,是指聖徒間特有的奧妙“團契”說的: Koinonia 含有分享及共同的意思。1628年,英國醫學家哈維(William Harvey, 1537-1657),在其的著名論文動物心搏及血液循環De Motu Cordis et Sanguinis in Animalibus)中劃時代的發表了人體內隱藏的脈流:血液如何輸送到各個的肢體。我們同屬於基督的身體,有同樣的生命,肢體內流動著同樣屬天的高貴血統,同屬於一位聖靈,自然會互相關懷團契。
  這就是“肢體彼此相顧:若有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就一同得快樂。”(林前一二:25-26)就如運動競賽的選手,得了馬拉松冠軍,是因為他的捷足善走;但把金牌挂在他的頸項上,垂在胸前,並不挂在腳上。他的雙腿會抗議不公平嗎?當然不!因為全人,就是身上所有的肢體,都一同得榮耀。這出於共同的感覺,就是聯合相愛的基本觀念。  從共同的感覺,發出“慈悲憐憫”的行動,是最自然不過的。這不是出於理論,也用不著理論。如果一隻手受到傷害,立即產生痛的感覺,頭腦立即籌思如何應付防衛。不用說,自然就有憐憫顧惜的行動,救治受傷的部位;在正常情形之下,腳絕不會坐視不救,幸災樂禍,而是立即走去尋求救助。這種銳敏的肢體感覺,是非常重要的,是整體安全的保障。現代醫學告訴我們,可怕的麻瘋疾病,並不能直接致人於死,只是會使神經失去感覺,叫患者失去部分的肢體,而不知道警防,而陷於生命的危險。
  “慈悲”原是佛家翻譯語詞:“愛憐名慈,惻凔曰悲”。大慈是欲共一切眾生同樂,大悲是欲救一切眾生苦。見人受苦難,而心生悲凔,欲想救拔他們的疾苦,必須先發自同情肢體的感覺,所謂“人飢己飢,人溺己溺”。如果沒有肢體感,自己飢餓了,將要淹死了而沒有感受,哪能夠幫助別人呢!
  基督徒的慈愛與同情人群,是世界歷史上的事實,也改變了世界;對於同信真道的主內肢體,自然更是如此。不過,對個體來講,仍不免有失去慈愛憐憫的事實。理由之一,是“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太二四:12);有時行善會被騙受欺,得不到回報,難免有人喪志。
  另外一個原因,是養成了不行善的習慣,也就逐漸失去慈愛憐憫。聖經說:“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四:17)凡是罪都有一個特性,就是使良心逐漸失去敏感,“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提前四:2)。知善不行的罪也有同樣的作用,造成一個剛硬的心。正是哀莫大於心死;受損傷最大的,不是別人,正是自己。
  真正的慈愛憐憫,必須有行動;只要習慣性的感而不動,就足以扼殺慈愛憐憫。世界上並不需要有很多的壞人;只要有慈愛憐憫的人感而不動,惡人就可以暢所欲為。因此,思想必須有行動,行動也必須出於正確的思想引導,二者必須配合,就像身體跟靈魂不能分開一樣:“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動也是死的”(雅二:26)。我們看不見人的靈魂,但身體的行動表明他有靈魂;而且有不同行動的人,表明他所有的是甚麼樣的靈魂,那是他真正的品質。
  這樣,聖徒的內心世界應該是怎樣的呢?有四方面:

一. 要意念相同

  就是思想上的整合。信主重生得了新生命,“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歸主為主而生活,還要“心意更新而變化”,才可以明白主的旨意,行主的旨意。(羅一二:1-2)
  從前有人去見一位智者。那智者一見面,就用手指著他斥喝:“你為甚麼帶那許多人來!”他回頭看看,身後一個人也沒有;原來智者所指的,是他的思想受許多人的影響,或是聽了別人的言論,看了某些人的書,就形成了思想的包袱。所以學習忘記與學習記憶同樣的重要。基督徒不僅要得救,更要進而整肅思想,才可以合一。因此,保羅要靠神的大能,使人脫離思想上被俘擄奴役的狀態,“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它都順服基督”(林後一○:5)。可惜,有的人信主已許久,思想仍然是異教文化的奴隸,自然難以合一同心遵行主的旨意。

二. 要愛心相同

  是說情感上的認同。聖徒不僅在對人方面有相同的愛,對事也是這樣,同愛那真實可愛的事。真理是愛的同一根基:“愛是為真理的緣故”(約貳:2)。若不是因蒙恩得救,而愛那同一位救主耶穌基督,屬自然肉體情感的愛,是非常薄弱的,不能持久,也沒有標準。正像一個大交響樂團,其成員不能自己尋求和諧,必須共同仰望那位指揮者,才可以達成合一,演奏出美好的樂章。我們也惟有仰望那位為我們創始成終的主耶穌,才可以愛心相同。
  約拿單與大衛的奇妙友愛,是最美好的例證。他兒子對大衛的愛,掃羅難以理解,也難以容納,怒恨的斥責說:“你這頑梗背逆之婦人所生的,我豈不知道你喜悅耶西的兒子,自取羞辱,以致你母親露體蒙羞嗎?耶西的兒子若在世間活著,你和你的國位必站立不住!”(撒上二○:30-31)但約拿單不顧自己,不顧將要繼承的國位,而同大衛心相契合。這使那位滿心想建立家族王朝的掃羅王生氣,以為兒子失去理性,而不管國家柱石大衛,必要除之而後快。但大衛與約拿單愛心相同,相期為國;他有殺害掃羅的機會,而自制不動手,只想到神國度的好處,只想到神的名與神的榮耀。這種情感上的認同,是美好的,也是必要的。

三. 有一樣的心志:相同的靈

  基督徒是“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林前六:17)。因此,聖徒相合成為同一心靈,是極其自然的,是同“被一個聖靈所感”的新人(弗二:18)。保羅說:他與同工是“同一個心靈〔或作‘聖靈’〕,同一個腳蹤”(林後一二:18)。“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摩三:3)因此,相同的心靈,是同工的基本條件。神是全能的,祂可以隨自己的意旨行事,沒有誰能攔阻。但奇妙的是,祂更願意祂兒女們同一心靈,同心合意的祈求。主耶穌說:“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成全。”(太一八:19)保羅勉勵分爭的哥林多教會:“要同心合意,要彼此和睦;如此,慈愛和平的神,必常與你們同在。”(林後一三:11)這罪惡世界上,很少甚麼能夠叫神滿意的;但在詩篇說:“看哪!弟兄們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詩一三三:1)同一心靈是神所喜悅的。

四. 有一樣的意念:意志的合一

  就是相同的意向,相同的目的(N.I.V. 作“purpose”)。這是多麼可貴的事!基督徒不作無定向的奔跑(參林前九:27);個人如此,集體更是如此。所有我們要有一定的方向,不可隨波逐流,跟著時代跑;也不是僅僅應付時代的挑戰,而是要引導時代,賦予時代以方向。因為世人被罪制服,迷失在罪中,“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賽五三:6);是“在黑暗裏行走,不知往何處去”(約一二:35)。我們既然跟從了主耶穌,世界上的光,“就不在黑暗裏走”;不僅自己“得著生命的光”更要叫世人就光:叫世人“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約八:12 徒二六:18)。
  教會在地上的唯一目的,就是要為主作見證,榮耀主,遵行主交付的“大使命”:福音的使命是“傳福音給萬民聽”,使他們作主的門徒;文化的使命是凡主所吩咐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二八:19,20)。除此之外,沒有自己的野心,也沒有自己的路線,不是要自己另有方向,引人歸向自己。這是使徒保羅的唯一心願,此外別無所求;他說,如果教會能夠這樣作,他的喜樂就滿足了。這是何等的心志呢!他不是要自己成功發達,也沒有圖名,弄權,發財;只要看到教會在主的愛裏長進。

  進步的途徑

  如何才可以在基督的愛裏有長進呢?用簡單的話來說,有二“不”,二“要”:

  凡事不可結黨,
    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
  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
    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
  要顧別人的事。(腓二:3-4)

  一. 不可結黨

  人有一種傾向,就是跟自己類似的人認同,容易談得來,和得來,構成“我”與“非我”之分。基本上這是自然趨向,不能算是錯誤。不過,那是出於天然的,必須經過聖靈的火淨化。對於同在主內的人,既是同蒙應許,同被一位聖靈所感,同得救恩,同歸屬神的國度(參弗二:18-19),就同為一個身體上的肢體,“在基督裏”成為唯一的認同標準。
  結黨,是在大圈圈內又有小圈圈,有自己的利益,就會引起分爭。哥林多教會“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基督是分開的嗎?保羅為你們釘十字架嗎?你們是奉保羅的名受了洗嗎?”(林前一:12-13)使徒保羅指出,這是不應當的。
  因為只有基督為我們釘在十字架上死了,復活了,成就了救恩;沒有甚麼別的人能夠救贖我們:惟有基督,我們是受洗歸於基督的名下。我們不僅不能說是屬某人的,也不能宣佈只有自己是“屬基督的”,否定別的人;這樣說,這樣作的,正是異端教派的記號。
  保羅更進一步說,如果以人誇口,就顯明是“屬於肉體,照著人的樣子行”(林前三:3-4)。那是跟基督的性向不同的。有人自命屬靈,卻張口閉口誇某人,在基督以外另行結黨,另有認同,就是屬肉體的顯明記號。
  我們必須說:人生下來不久,就有自我的認知,並經歷社會化,而能夠分別“我”和“非我”,這基本上並沒有錯;錯在只知道“我”,而在不應該分別的時候,把肢體來當作“非我”,那就是病態了。

  二. 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

  虛浮是說不真實的,不實在的,不耐久的,也就是不連屬於永恆的主。簡單說,是想要自己作領袖,而不是為了榮耀主,要權柄而不肯服主的權柄,不負責任。聖經說:“吃蜜過多是不好的;考究自己的榮耀,也是可厭的。”(箴二五:27)人有天然的傾向,像喜歡吃甜的蜜一樣,喜歡虛浮的榮耀。
  有一位屬靈的領袖,魔鬼屢次來試探他,要擾亂他的禱告默想,總不能使他動心。最後,魔鬼在他耳邊說:“你的同工某人,被立為主教了!”他忽然張開眼睛,跳起來說:“為甚麼不是我呢?”
  不愛慕屬世名位的人,也愛屬靈的名位。行邪術的西門,企圖用金錢買聖靈的恩賜(見徒八:9-24);所以中世紀天主教會,最流行的罪買賣聖職,用了他的名字,稱為“西門行徑”(simony)。不幸,西門的後代,一直繁衍不絕,成為教會的病害。惟有用清潔的心事奉神,得“從神來的”稱讚(羅二:29)得不朽壞的冠冕(林前九:25;彼前五:4;提後四:8),才是永遠有價值的。

  三. 要看別人比自己強

  孔子說:“毋友不如己者”。意思是說,不要結交不如自己的人。這樣看來,可以交往的人,豈不是很少了?但能看出別人的長處,正是孔子過人的地方;所以只看見別人的毛病,並不能證明自己是聖人,常是病人的現象。因此,孔子能說:“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這是說,三個人走在一起,除了我自己,其餘二人必有可以讓我學習的:看到人家的好處,可以效法;那不好的地方,可以作為借鑑,如果我也有,就好改正。(論語“學而”,“述而”)這是多麼有智慧的話,值得我們深思。如果孔子那麼容易看到比他有長處的人,我們應該也不會更困難,只是要知道如何看就是了。
  看別人不上,是法利賽人的大毛病。如果從來不覺得別人比自己好,或說不願承認,或不知道別人的長處,那才是不自覺的重病。這樣,就失去了效法的榜樣,不能有進步的餘地。更不必說是爭亂的起因了。
  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是神興起的宗教改革領袖。加爾文(John Calvin, 1509-1564)是第二代的宗教改革運動領導人,在日內瓦及法語區工作。二人從未見過面。路德讀了加爾文的著作,對這位後輩的析理說服能力極為傾佩,認為能闡明真道,解決爭議。而加爾文也尊敬路德;別人只覺得路德性格固執,而語風近於粗暴;加爾文當然也頗為熟知,卻是說:“即使馬丁路德罵我是魔鬼,我也認為他是神的僕人!”這是欣賞別人長處的模楷。
  威特腓(George Whitefield, 1714-1770)是近代佈道運動領袖,首倡露天佈道;是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 1703-1791) 引導歸主的,終生對衛斯理敬佩。雖然二人因教義見解上的不同而分開,但仍不改其互相推重。威特腓先去世。有人問衛斯理,將來在天堂,是否能見到威特腓。衛斯理回答:“當然見不到!──因為他遠遠比我更親近主的寶座。”
  當然,人人都有缺點;能看別人比自己強,是會從另一個角度看人。如果不看別人比自己強,就難以真切的為人代禱。看別人比自己強,也這樣承認,是愛心增長的證據,能夠使教會團結,也會帶來復興。

  四. 要顧別人的事

  顧自己是正常的,並不是錯;不過,單顧自己是另一回事。單顧自己的人,自然會知道行善而不去行。這是說,善心在此終止,惡行由此開始。
  要顧別人,是要準備犧牲自己的利益;單顧自己,是要犧牲別人。因此,人常用種種借口推託,不肯解救將被拉到死地的人,不肯攔阻將要被殺的人(參箴二四:11-12)。但要知道,這是監察人心的神所不喜悅的事。
  單顧自己,也就是自私。其實,自私也屬於愛的一種,不過,自私這的愛失於偏窄,所愛的對象只是自己。往最好處來說,只愛自己是生命不成熟的一種表現。初生的嬰兒,只知道“我”和“我的”。實際上,在成人的社會裏,這樣的人難以存在,也不會有誰歡喜;但許多人的屬靈情況,正是這樣:只知道自己。
  近年來的“新世代運動”(New Age Movement),就是如此教訓人。他們錯謬的教導,是要人愛自己。他們卻說,這是主耶穌的吩咐!你覺得奇怪嗎?他們的根據,是主說過:“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可一二:28-31;太二二:37-40)他們說:這是吩咐人要愛神,愛自己,愛別人;你看,如果不愛自己,怎能愛人如己?
  顯然的,他們歪曲更改了主的話。因為主說的,是“兩條誡命”,而不是三條;更不能根據以叫人愛自己。愛自己不用教導,或說是魔鬼的教導。
  聖經警告我們,在末世必然有危險的日子,“人要專顧自己”(提後三:1-4),人“貪愛錢財”,人專“愛宴樂”。這是說人到一地步,把全心放在自己,錢財,宴樂,三件事上面。(原文用名詞語態,作:愛自己者,愛錢財者,愛宴樂者) 這是多麼可憐的生活形態!
  求主救助祂的兒女,脫離這種危險;能夠看見別人,顧別人的事。
  想想看,如果有一幢大房子失火了,裏面有很多人等待救援;這兩種心向的人,反應會有多大的不同!單顧自己的人,隔岸觀火,求自保安全,不妨火燒得更大,那才更精彩;只有顧別人的人,才會有危機意識,同情別人,去奮勇滅火救人。
  末底改勸告以斯帖的話,直到現在仍然是對所有聖徒合宜的真理:“你莫想在王宮裏強過一切猶大人,得免這禍;此時你若閉口不言,猶大人必從別處得解脫,蒙拯救,你和你父家必致滅亡。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嗎?”(斯四:13-14)
  這是說,我們應當認識:一. 神有祂的定旨和安排,我們不能邀功,不能誇口,也不能置身事外;二. 魔鬼對聖徒沒有偏愛,沒有人能苟全自保,我們必須一體同仇;三. 我們應當有整體的感知,關心別人知道大家同氣連枝;四. 要掌握“現今”的機會,不要延待,實踐愛的行動。
  對於今天的聖徒,我們應該有相同的認識。同樣的,“顧別人的事”,會使教會由危機轉而復興。

 

愛心的榜樣

你們當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5-8)

  有人說過一句話:“甚麼是好人?對我好的就是好人!”這話雖然是諷世,卻也有理。世人真的是這樣。另一個原因,是因為“好”就是難作界定的。
  越是美的東西,越是難以刻畫的。我們都有這樣的經驗,知道美的難以界定,只能說:“噢,真美!”同樣的,我們也難給“愛”一個具體的定義。
  聖經說:“神就是愛”。又說:“神差祂的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祂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約壹四:8-9)。“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一:18)
  愛,是一個觀念。愛必須有對象。神是愛,怎能表達出來呢?
  “神愛世人”,世人是神愛的對象。神有祂愛的行動,就是差祂的獨生子基督耶穌道世上來。人需要神的愛:人“死在罪惡過犯之中”(弗二:1)。我們需要的是出死入生;只有神藉著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為了我們的罪受死,然後復活,作了復活的初熟果子,才可以達成這目標。因此,神就捨了祂獨生的愛子,成就了這唯一的奇妙救法,使信的人得生,就領許多兒子(信的人)進到榮耀裏去。這顯明了神無比的大愛。
  世上有許多人,提出某種理論或政策,主張,甚至不惜拿人民來作實驗,但從來沒有想到自己先有實踐的義務。但神不是這樣。祂顯明了祂的愛,藉著主耶穌基督,“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行。”(彼前二:21)因為理論不能顯明甚麼,只有實際的“榜樣”可以顯明。這就是道成肉身。

愛者的心

  榜樣必須是存在,必須有實際行動;而行動必須自心意發出。要效法基督耶穌的榜樣,必須先有基督耶穌的心。
  基督耶穌的心是愛,這裏不只是說祂的謙卑。不錯,主說過:“我心裏柔和謙卑”(太一○:29)但主到世上來,並不是為了表現祂有多謙卑;謙卑不是動機,也不是目的,而只是過程。人可以謙卑而沒有愛;但有了愛,在其實施的過程中可以有謙卑。人可能在力不如人的情勢下,不得已而謙卑;也可能在知道自己智慧學識不行的時候,基於客觀的認知,而使自己真實的謙卑下來。但這樣的謙卑裏面,並沒有愛的成分。另一種情形是一位尊貴的人,在病人床前彎下腰來,或跪在那裏,服侍他的僕人以至敵人;絕不是因為他的地位低,也不是因能力智慧不如受服侍的人;他甘心謙卑,完全是為了愛的緣故。
  這很容易使我們想到主耶穌給門徒洗腳的情景:“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行的去作。”這是謙卑嗎?是的,是天翻地覆的謙卑。但主耶穌作了“榜樣”,是因愛而謙卑的榜樣:“祂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一三:1-17)主耶穌要門徒,包括你我,所學習的是祂完全而持久的愛,奇妙包容的愛;連即將採取賣主行動的叛徒猶大,主也為他洗腳!
  奴僕服事主人算不得希奇。因為那是他們的職責所在,是他們的本分,是“奴僕”這個名詞定義的一部分。尊貴的主,夫子,轉而服事奴僕,罪人,仇敵,才是希奇的事。這就是奇妙福音的實際。這不止是謙卑;是奇妙的愛所促成的謙卑。
  主耶穌本來“有神的形像”,是說與神相同的威榮,相同的尊貴,相同的品質,“與神同等”,也就是神。主耶穌自己曾說:“我與父原為一”(約一○:30);這話竟然會構成猶太人控告祂“僭妄”的理由。亞流派(Arian)和類似的異端,不肯承認基督的與神同質(homo-ousios),而持說基督只是與神似質(homoi-ousios),以基督為次等的神。 對於基督耶穌神性的承認與否,是得救與沉淪的關鍵,正道與異端的分野。
  基督耶穌“不以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強奪”是把持既得的意思(harpagmos)。在異教文化中,很難有人想到甘願放棄統治特權和榮耀。在歲月的流逝下,總是統治者和他的統治架構,一同老化,腐化,直到壽終或是給人革掉。連希臘神話的奧林匹亞家族神衹,也是使用暴力爭奪統治權。據說,原來統治著宇宙的,是老一代的元老神衹泰坦們(Titans);其中最大的名叫克羅納(Cronus, 拉丁為Saturn),是天神Uranus之子;後來他的兒子宙斯(Zeus)篡了他的位,用霹靂彈和暴力威嚇統治著他的兄弟們。這多麼像人間政治的影像啊!
  真神的兒子基督耶穌,是遠超越人想像的。祂絕不把持已經有的尊榮,那“與神同等”的尊榮。祂不以被罪敗壞的世人為沒有價值。在神所造的宇宙中,人類和所居住的小星球,真是微不足道:“看哪!萬民都像水桶中的一滴,又算如天平上的微塵…萬民在祂面前好像虛無,被祂看為不及虛無,乃為虛空。”(賽四○:15,17)真是不足輕重,真是沒有分量!但是,至高超乎萬有的神,“坐在至高之處,自己謙卑,觀看天上地下的事”(詩一一三:5-6)。祂肯“觀看”卑微的人,已經是出奇謙卑的事了;祂不僅觀看,而且顧念人的可憐境況,卑下無望的陷在罪中;神憐憫而施行拯救,為人類成就了救恩。

基督的虛己

  基督顧念憐憫世人,使祂自甘卑微 (Tapeinosis),使祂倒空自己(Kenosis),捨棄一切屬天的尊榮。
  如果一個人從來沒有經歷過富有的生活,他絕不會了解墮入貧困的痛苦。同樣的,因為外面沒有基督存在於神性榮耀中的經歷,也就無法了解祂降卑為人的痛苦,無法充分知道祂顧念世人,因愛所作的犧牲有多大。莫怪英國聖詩作家查理衛斯理(Charles Wesley, 1707-1788)對這奇妙的大愛,以無比驚奇寫出頌讚的心聲:“And Can It Be That I Should Gain?”

  祂曾離開天父寶座  廣施恩典無限無量
  虛己倒空只剩了愛  流血救贖絕望罪人
  奇妙恩典白取不盡  你愛找尋臨倒我身
  奇妙大愛怎能如此  基督我神竟為我死

  撒迦利亞被聖靈充滿,預言神子降世的過程:“因為神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裏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路一:78-79)。不是我們配得恩典,只是:“因為神憐憫”。這新約中最早的頌詩,描述了道成肉身救贖的降卑過程。
  神子基督耶穌的“虛己”行動,是捨棄了祂先在的尊榮。

取了奴僕的形像

  在古代的社會制度之下,主人發命令,奴僕必須絕對順服主人的命令。
  聖經說:“取了奴僕的形像”,是說神的兒子,由賜律法者的地位,降到律法之下,成為守律法者,以成全律法,而暫時“被奴僕的軛轄制”(加五:1)。
  英國詩人赫柏特(George Herbert, 1593-1633),有一首小詩“愛”(“Love”),說明了主因愛成為“奴僕”的意義:


  愛上前來歡迎我。但我的靈魂縮退
  蒙著歉疚的塵灰和罪。
  但明眼的愛,從我一邁進門檻,
  就看出我的遲疑不前。
  愛更加就近我跟前,溫柔親切的
  問我有甚麼缺欠。
  我說:“一位有身分的客人要來這裏。”
  愛說:“那人正是你。”
  “啊呀!我?這樣的忘恩負義,一無良善?
  我不敢看你的臉。”
  愛拉著我的手,微笑著回應:
  “除了我還有誰造人的眼睛?”
  “主啊,不錯。但我污損了雙眼,理當抱羞
  去到該去的那裏。”
  愛說道:“你可知道是誰背負了愆尤?”
  “親愛的,我願意來服事。”
  愛說道:“你一定要入席,來嘗我的肉。”
  這樣,我就坐下來享受。

  這首詩,是取自路加福音第十二章37節的含義:“主人必叫他們坐席,自己束上帶,進前伺候他們。”
  至尊榮的主,本來在所有受造之物以上,因為愛的緣故,降世成為人子。祂說:“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一○:45)主的降卑表達了祂為愛的緣故,是如何的謙卑俯就罪人。聖經說:“我要使他就近我,他也要親近我;不然,誰有膽量親近我呢?”(耶三○:21)

成為人的樣式

  “奴僕”是道成肉身的新位分;但不僅是祂位分的降低,也是樣式的降低,成為“人”。
  我們都是人,生而為人;我們的祖先是人,所接觸到的親朋師友也都是人,所以在知識上,經驗上,感情上,都無法了解神成為人的意義,不能體會或想像神成為人是如何的降卑。
  無限的神,甘願成為有限的人,穿上了肉體:先從胎兒開始,生為嬰孩,降平常人一樣,逐漸長大;祂也從無限全能的神,而受體力的限制,有飢餓,疲乏,軟弱;永恆的神,受時間的限制;無所不在的神,受空間的限制,不能同時在兩個以上的地方,要用腳步行,或乘小船,或騎驢,以克服距離;還要受天候的限制,用平常人的節期四時;甚至祂“也曾受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來四:15)。
  也許,我們可以去觀察一隻極醜陋,微小,軟弱,惡臭的蟲子,生命短暫,生在早晨,從來見不到日落,既看不遠,又渾渾噩噩,說不上甚麼理解和記憶。再試想想看,如果你我也變成了如此“一位蟲子”(儘管自以為很了不起),和它的同類在一起生活,參加了他們的社群,該是多麼的屈辱,多麼的降卑!怎麼會過得來?但神子基督耶穌降世為人,就是如此;所不同的是,祂從神成為人,遠超過人成為小蟲的降卑。那麼,我們還怎敢有甚麼執著,怎敢再求自己的榮耀呢?真該心被恩感,像詩人大衛說:“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詩八:4)如果我們更多了解,主為成就奇妙救恩所作的犧牲,每個人都會像那二十四個長老,俯伏在主寶座前,脫下冠冕,敬拜頌讚那位永活的神(啟四:1○-11)。
  這一切,都是由於神奇妙的愛,真是超乎我們所能了解,所能想像的。

就自己卑微

  人都是爭取顯貴,要作偉大的甚麼;但主耶穌為了拯救世人,特意選擇了卑微的道路。祂沒有選擇生在王宮,沒有顯赫的家世。從肉身說,祂是“大衛的苗裔”,竟然沒有人知道。祂沒有生為征服的羅馬人;而是作被征服,受奴役,亡國的猶太人;祂不是住耶路撒冷的京華人物,並不是宗教顯赫的祭司階級(來七:14);竟生在貧瘠偏僻加利利的拿撒勒!從聽到了祂鄉籍的人反應,就可以知道含有甚麼意義:“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嗎?”(約一:46)從教育水平來說,“這個人沒有學過,怎麼明白書呢?”(約七:15)從專業的角度來看,那些宗教人說:“你且去查考,就可以知道加利利沒有出過先知!”(約七:52)他們為了輕視主,竟罔顧最大的先知約拿出於加利利的事實。他們看祂不過是生為木匠的兒子,而繼為木匠的行業(太一三:55;可六:3)。從猶太人對祂說:“我們不是從淫亂生的!”(約八:41)意思是:“我們不是婚外生子(像某人一樣)!”可見主背負著一個不名譽的陰影。約翰特別注意道成肉身的真理:“太初有道”,並以那些世人對在肉身的主所加的傷害,記載作為對比,使我們知道主所感受痛苦有多深。
  這都是祂自己卑微,是為了愛的犧牲。正如先知所說的:

  祂無佳形美容;
  我們看見祂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祂。
  祂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
  祂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一樣;
  我們也不尊重祂。(賽五三:2-3)

存心順服

  創造統管宇宙的主,本來是萬有都順服祂的。“耶和華在天上立定寶座,祂的權柄統管萬有。聽從祂命令,成全祂旨意的,有大能的天使…作祂諸軍作祂的僕役。”(詩一○三:19)聖經又說:“神的使者都要拜祂…神以風為使者,以火焰為僕役”(來一:6-7)。
  當祂道成肉身,來到世間的時候,除了行神蹟以外,絕大部分時間,祂都像世人一樣順從自然律:從魔鬼試探主的事來看,主禁食四十晝夜,會感到飲食的需要;如果從高處跳下地面,一般會受引力定律的影響而受傷;更可笑的是,魔鬼竟建議,要主耶穌俯伏拜它,而得世上的榮華!這些事物會成為試探的原因,是因為成為肉身的主,甘心順服自然律,有人的需要。但祂更順服神的旨意,不求在神以外的好處,勝過試探。
  不但如此,“祂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彌五:2)的主,祂的存在遠早於亞伯拉罕(約八:56),大衛在靈裏受感稱祂為“主”;祂還順從肉身的父母。設立律法的主,要照律法的規矩,第八天受割禮,按日期行潔淨的禮,獻與主;滿了十二歲,才按律法上耶路撒冷過節(路二:21-24,41-42);祂雖然沒有罪,卻順從在約但河受洗,“盡諸般的義”(太三:15);要等到約三十歲的成年,才開始事奉(路三:23)。祂雖是神的兒子,是聖殿的主,卻順服不義的政府與宗教的規矩,從釣得魚口中的銀錢,繳付維修聖殿的丁稅(太一七:24-27)。
  最後,在客西馬尼園,極大的憂傷之下,祂禱告,祂“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祂免死的主”,而甘心順服,願父的旨意成就,飲下了那苦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祂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太二六:36-46;來五:7-9)。
  這是何等徹底的順服!祂在客西馬尼園,順服從容就捕,完全沒有抗拒,連抗議都沒有,也沒求天父“差遣十二營多的天使”來救援(太二六:53-54)。“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雖然“人不按公義審判祂”(賽五三:7-8;徒八:33);祂還是為了順服神的緣故,而順服神所設立的權柄(約一九:10-11);祂在大祭司府院,在巡撫彼拉多及希律王前受審(路二二:54至二三:25;太二六:57-68),祂都順服忍受。
  主受苦的見證人使徒彼得說:“祂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前二:23)這是真順服的表現。

以至於死

  主耶穌順服的極至是死。祂的死,不是不得已的,也不是單單的愛世人,而是順服神至死,以成就神的旨意。
  人生自古皆有死,是不能免的。不過,我們必死的人,對主的死,不能以同樣的角度去了解。神是不會死的。神是完全的,所以不會改變,並不必死,也不能死;所以許多會死的,並不是神。神子是為了順從父神的旨意,為了愛世人,以死為贖價,滿足神的公義,救人脫離罪惡,祂降世成為會死的人。不僅如此,唯有自己無罪的,才可以代別人贖罪;只這一個條件,就足以使所有墮落的人類都不合格。因此,神子基督必須降世,為罪人受苦受死,“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彼前三:18)
  更奇妙的是,基督耶穌不是為了有價值的人死,不是為愛祂的人死—那是一般人的觀念;救主基督耶穌是在“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在“我們作仇敵的時候”(羅五:6-10),為了我們死。這樣主耶穌的順服至死,是無條件的愛,愛不配蒙愛,不知道愛的人,真是超乎我們所求的,也是無法想像的。

死在十字架上

  我們說,要死得其所,死得其時。這話如果用在主基督身上,有更深的意義,也有不同的意義。
  主耶穌是死在十字架上。
  死得其所,是說有特定的地方和形式。十字架是當時羅馬一種殘酷的刑具,不用在羅馬公民身上,而用以對付惡劣卑賤的罪犯;這和猶太人律法上所寫的相似:“凡挂在木頭上的,都是被咒詛的。”(加三:13;申二一:23)。
  當時猶太人控告耶穌的主要罪名是褻瀆神,按律法該用石頭打死;但因為混合的因素,猶太的宗教領袖,寧願弄成政治事件,以至採用羅馬的行刑方式。也有人考證,因為巴勒斯坦地方有樹木,所以當日是把一條橫木加在樹榦上,略成十字架的樣子,把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懸挂在上面;聖經記載:眾人可以“吐唾沫在祂的臉上”(見太二七:30),就是因為不太高。這是救主為了代替我們的罪,受咒詛和羞辱。“祂被挂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二:24)
  祂自己並沒有罪,所以祂是逾越節的真羔羊(林前五:7),是沒有瑕疵的。照著神的定旨和安排,在一個逾越節的時候,他們把生命的主殺害了,而且用的是最殘忍,羞辱的方式。因為愛世人,主接受了這樣的安排,在十字架上,流出了祂“無瑕疵,無玷污的”寶血(彼前一:19),救贖信祂的人;正如在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那一夜所預表的:凡門楣和門框上塗抹著被殺羔羊之血的,那家的長子就得保守,不被滅命的天使所殺。
  在出埃及的路上,因為行走艱難,百姓向神發怨言。神使火蛇進入他們中間咬他們。被蛇所咬的,不僅是表皮的傷痕,而是受必死的毒,如同罪的結局就是死。神指示唯一的救法:叫摩西造一條銅蛇,挂在竿子上;被咬的人,一望這銅蛇,就得活了。這預表耶穌釘十字架,使信的人得生。感謝主,“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主耶穌〕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約三:14-16)

神差祂的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祂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四:9-10)

復活的基督

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於父神。(腓二:9-11)

  主耶穌復活後第一個五旬節,聖靈澆灌下來,門徒得著能力,作主復活的見證。
  不久之後,彼得在聖殿院中,對百姓講道:“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神卻叫祂從死裏復活了。”(徒三:15)真實的生命原不應該有死亡。正如彼得在五旬節那天所說的:“祂原不能被死拘禁”(徒二:24)。主永遠的生命,是耐死的生命。死是從罪來的;從來沒有罪的主耶穌基督,死在祂身上沒有權柄。祂成了從死裏復活初熟的果子。主耶穌基督的結局不是墳墓,祂得勝了死亡。祂復活了!
  盧益思(C.S. Lewis, 1898-1963)講到主耶穌復活的進程:

降下,降下,降下,再復上升。想想主降下的進程。降下,不僅成為人,而也有降生之前的懷胎,像我們都曾經過那成為人之前,低於人的生命歷程;還要再降下到一具屍體,如果不再回復,就要像其他的屍體一樣,從有機體再化為無機體。…我們也可以擬想一個潛水者,脫下一層又一層的衣服,以至全身赤裸,然後凌空躍身投入那碧綠,溫暖,陽光閃耀的水中,進入漆黑一片冰冷刺骨的水,降到淤泥極底,然後回升;他的肺幾乎要迸開,再回復到那碧綠,溫暖,陽光閃耀的水,最後,出到陽光之中,手中擎著他潛入所撈回的東西:那就是人類的本性;但與此關連的是整個大自然,新的宇宙。

所以神將耶穌升為至高

  這裏清楚說明,是神將主基督升高的,而且升為至高。聖經說:“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嗎?那降下的,就是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的。”(弗四:9-10)
  彼得說到主耶穌基督的受死與復活:“祂既按著神的定旨與先見被交與人,你們〔猶太人〕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殺了。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祂復活。”(徒二:23-24)可見主的受死,是出於神的“定旨先見”,並不是偶然事件;主的復活,升高,也是“神將祂”,神在這一切事上,都有至高完全的主權。
  在這裏,說到“所以”神將祂升高。我們對於三一神的奧秘所知甚少;更不能推想,如果聖子採與祂順服相反的行動,會有甚麼結果。那樣的設想是不敬虔的。我們但能根據已知的事實,是聖子愛世人,顧念世人的事,順服神的旨意,成就了救恩;這行動的直接結果,父神將祂升為至高,從墳墓中,使祂“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終極是“一切受造之物…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羅八:21),也就是“萬於復興的時候”(徒三:21)。這是歷代聖徒所盼望的,也是我們的盼望。

賜給耶穌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

  使徒彼得勝利的宣告:“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徒二:36)這是說,神恢復了聖子先存的榮耀。那至高的名,“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就是“主”(Kyrios),是舊約對耶和華的尊稱。英文聖經譯LORD,是有“主”的意思,那英文字源於hlafweard,也就是loaf-ward,是管給麵包的人,或說是控制胃的,只能表示今世的權勢。為了區分,將神的尊名全部大寫作LORD,以為識別,就有了不同的意思:

“主(YHWH=LORD)對我主('Adon=My Lord)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徒二:34-35;詩一一○:1)

  耶穌在世成為人的時候,曾用這經文測驗法利賽人,顯明祂自己的神性。受測驗的人都不及格。祂又告訴說:“我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約八:21),猶太人不能理解。祂所說:“我與父原為一”(約一○:30),猶太人以為祂是褻瀆。只有“祂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4),敵人才無以反駁,企圖壓抑,掩蓋事實;這顯明祂是神,證實祂配有那至尊的名。

耶穌基督為主

  在新約聖經中,稱耶穌為“救主”的,有二十四次;而稱祂為“主”的,有六百七十餘次。這表示祂有至高的權威,宇宙間一切受造的,都敬拜祂,歸服祂(參來二:9)。對於信從的人,主所要求的,是在我們生命中的每一部分,有完全主權。
  在初世紀,教會是處於羅馬帝國統治之下。羅馬帝國的元首,不論其品格如何敗壞,甚至庸劣,也莫不自以為是最高領袖;不僅以作皇帝為足,還要自我神化,建立雕像以垂不朽,並且要臣民崇拜。自然的,在皇帝以外稱耶穌基督為“主”,而不肯拜那人造的像,就是藐視他的威權,是不效忠。在此情形之下,信仰的意義是放棄現世利益,不是廉價的事,更不是得利的事,必須被聖靈感動:“被神的靈感動,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若不是被聖靈感動,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林前一二:3)。所以是聖靈在人裏面的催促,堅立,信徒才可能付這麼大的代價,在人面前承認主,不惜失去性命而得到永遠生命。聖經又說:“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祂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羅一○:9-10)因為那叫基督從死裏復活的,和叫死在罪惡過犯之中的人復活,得著新生命的動力(弗二:1-5),都是出於一位聖靈。
  “耶穌”原來是個平常名字;在聖經中,舊約至少有十二人,新約至少有九人,用這同一名字;現在拉丁美洲國家,也有人用“Jesus”為名(讀如“亥索”)。但只有一位真實的救主,就是道成肉身降世的神子,生在伯利恆,長大後,被稱為“拿撒勒人”的耶穌基督。祂愛世人,祂順服,祂降卑,祂捨己,然後,神使祂從死裏復活,升為至高;祂曾作奴僕,而成為無比的主基督,萬膝向祂跪拜,萬口稱頌承認祂的名。

使榮耀歸與父神

  主耶穌在世的時候,行了許多神蹟奇事;照人看來,祂有成為偉大領袖的條件,可以吸引人來跟從;只要祂肯妥協,立即可以紫袍加身。
  主耶穌有與眾不同的地方。祂說:“我不求自己的榮耀;有一位為我求榮耀,定是非的。”真正的領袖,是不求榮耀的人;自求榮耀的人,不是真正的領袖,就算作了領袖,也是要失敗。主又說:“我若榮耀自己,我的榮耀就算不得甚麼;榮耀我的乃是父。”(約八:50,54)有這樣的心志,才可以不看環境,不顧人的評價,因為唯一的價值與標準,是求神的榮耀:知道所事奉的是主。
  耶穌行神蹟,不是祂的目標;傳道,醫病,趕鬼,也不是祂的目標。甚至可以說,愛人,捨生受死,復活等,全都不是祂最高的目標。主唯一的最高目標是:“使榮耀歸與父神”。
  今天,我們如果心裏想討人的喜悅,展現自己的本事,求自己的聲譽,榮耀,就算是能得人擁護,跟從;也愛人,作了許多善功好事,很可能依人看來是成功。但動機不對,在神的面前也不算數。求神鑒察我們的心,使我們效法基督,動機純潔,只為了“使榮耀歸與父神”。威斯敏斯德要理問答開宗明義的說:“人的主要目的就是榮耀神,永遠以祂為樂”。
  主耶穌不僅是宣述了真理,祂自己更為我們留下了榜樣,榮神愛人的榜樣,“祂的腳蹤成為可走的路”(詩八五:13)。
  何等奇妙的愛!主耶穌受死是為了我們,復活也是為了我們(羅四:25)。“原來那為萬於所屬,為萬於所本的,要領許多兒子進榮耀裏去。”(來二:10)

 

愛心的本源

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裏,就是如今不在你們那裏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2-13)

  沒有預示,沒有轉接,在這裏忽然講到順服;而且,再下去順服似是跟“得救”有關的。相信憑行為得救的人,或要求別人順服他權威的人,都好像可以從這裏找到根據。真的嗎?又是如何順服呢?
  從上下文來看,就可以知道,這裏所說的,不僅是要效法基督因愛而順服神,更要靠著基督,或說在基督裏的順服,而繼續過順服聖靈的成聖生活。

聖靈的運行

  沒有信主的人,是“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弗二:2)。既然順服惡靈,“臥在那惡者的手下”,受它的奴役,屬於那惡者,就不順服神,悖逆神,而“體貼肉體,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不能服”(羅八:7)。但悔改歸心耶穌基督,藉著基督與神和好,是投入了另一個光明的陣營,有新的效忠對象,是屬於神的,有“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徒五:32)住在心內,成了聽從祂命令留心遵行神旨意的人,是“順命的兒女”(彼前一:14)。
  兒女不同於生意上的合夥人,也不是老師與學生的關係;而是生命和血統的關連,是不能廢除,不能改變的。“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羅八:15) 那麼,為甚麼又說是“恐懼戰兢”?為甚麼又說:“作成得救的工夫”呢?  “恐懼戰兢”可以有幾方面的意思。恐懼戰兢是肅敬寅畏的意思:卑微的人在神的面前,神的聖潔,公義,威嚴,和權能,使人不能不發生敬畏的心,那是自然的。恐懼戰兢也是戒慎懍懼的意思。如果受到重大的使命與付託,自然會有畏懼疏失的感覺;蒙恩的人一切都是由主而來,是受託的管家,應該有這樣健全的畏懼,唯恐失德失職,才不至失誤。恐懼戰兢也是怕被定罪刑罰的意思。“落在永生神的手裏,真是可怕的”(來一○:31)。罪人有這種恐懼,也是應當的。
  不過,在這裏所說的,不是對於刑罰的恐懼。因為,“有神在心裏運行”的人,不會是不信的人;“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羅八:14)。可是,為甚麼這樣的人,還要“作成得救的工夫”呢?難道他們還沒有得救嗎?
  在聖經中,“得救”這個語詞的應用,不僅與永遠的救恩有關,有時候也用作疾病得痊,轉危為安的意思。例如:彼得所說:“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至得救”(彼前二:2),顯然是說已經重生的信徒,需要愛慕神的話,在真道上受造就:但所說的,不是“得救”後漸長,卻說漸長了才“得救”。怎有這樣的道理呢?誰是漸漸長大了,才有生命呢?不是有了生命才長大的嗎?因為必須有了生命才長大,會長大是生命的憑據。那是因為在此所說的,是健全的意思。又如前章裏面,保羅曾經說:“藉著你們的祈禱,和耶穌基督之靈的幫助,終必叫我得救。”(腓一:19)誰都不會懷疑保羅有對救恩不清楚的問題:他在那裏所說的,自然是轉危為安,甚至是得釋放,得自由。
  因此,“得救”不僅是指重生,更要進一步的成聖。

遵主聖範

  重生是新生命的開始,是一次成就的;成聖卻是一生的旅程,是漸進的。威斯敏斯德要理問答說:“成聖是神洪恩的工作,就祂按著自己的形像,更新我們的全人性,叫我們越久越能在罪上死,並且在義上活。”
  成聖的基本意義,是分別出來歸於神,為祂所用。神的旨意,是要祂所揀選,所分別出來的人,成為“祂兒子的模樣”(羅八:29)。但人的裏面,有墮落的肉體傾向,叫人不能作出神所要我們作的事。因此,有了神生命和神性情的新人,要順服聖靈,結出聖靈的果子,漸漸的更多像基督。
  從人的方面說,屬神的新人,不能再滿足於從前“死在罪惡過犯之中”的生活,要從罪和肉體的影響中解放出來,而得自由,“得救”。從神方面說,神祂的兒女“成就祂的美意”“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
  從表面看來,這一切是人在“作成”;但實際上是神在運行,是“神的靈引導”(羅八:14);是神在“成就”祂美意。那麼,我們就可以明白,這經文的意思,是說聖徒應該謹慎小心,兢兢業業,作出得救後的人應當有的表現,就是過成聖的新生活,讓得救的生命能活出來。

人不能誇口

  這樣看來,人還能誇甚麼善功義行嗎?“立志”“行事”都是神在祂兒女裏面的工作。這就是主耶穌所說:“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約一五:5)。可靠的結果子秘訣,就是在主的裏面。
  今代人實際生活的體察,對於啟蒙運動以來自由意志的幻象失望。人既然生而具有身體,就不免受生物決定因素影響,飲食,睡眠,神經及各器官的結構和運作,官能的感應,都可以影響人的意志,哪還有自由之可言?在另一方面,環境因素也決定人的意志。在社會化過程當中,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習慣塑鑄人的性向和人格,文化背景,教育灌輸,都會成為思想的部分,人豈能真的完全獨立,自由?就如在墳墓裏的死屍拉撒路,不但腐臭了,而且還被長長的布重重纏裹,會能自由選擇行走嗎?只有聽到神兒子的聲音,就活過來,才可以立志行事。人所能作的,是聽從主的命令,移開封閉墓門的石頭,解放裹屍布(參約一一:1-44)。主的話是靈,是生命,使人從死裏復活,成為新造的人,能夠從心裏遵行祂的旨意,成就祂的美意。
  在舊造裏的自然人,只有“屬地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假智慧(雅三:15),裏面沒有神的愛,更不會愛屬神的人。必須是信主得著新生命的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羅五:5),使人不再以自己為中心,而能夠想到神,想到別人。必須是神的靈運行在心裏,他的立志才可以不是自私的;必須是神的靈運行在心裏,他才會有力量,行事是基於愛別人。
  在舊人中的生活,是偷竊的,他看為自然,行之當然;像雅各生下來就抓,是要撈世界;但沒有聖靈的光照,他覺得自己不過跟別人一樣,或許因為比別人稍好一點而沾沾自喜。撒該在未信主以前,天天訛詐人,而且發財致富,還自以為是服務人民,也許,還在會堂中頗受歡迎。那又有甚麼不對?直到在耶利哥的路上,他遇到了耶穌,蒙了光照,才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祂四倍!”從前他是積聚錢財,越多越好;現在想到了別人。(路一九:1-10)甚麼作要人,作高幹,貪污,都是偷別人錢的行徑,卑鄙可恥的事;他公開承認是偷羊賊,要“四羊賠一羊”(出二二:1;參撒下一二:6)。有人問:“你為甚麼這樣作呢?”他說:“我偷了錢,真該死,按律法四倍賠還你。求你饒恕。”
  這是真正悔改作新人。“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弗四:28)他會知足,才可以“有餘”,不是老自己要啊,要啊,而想到顧念別人。這是從他清潔的新心裏,生發出基督的愛。

神改變的大能

  信徒的經驗可以告訴我們,人的心性是如何的邪惡敗壞;就是信主以後,也難以永遠自己保持純潔不受侵擾。
  滿有才華的青年奧古斯丁(St. Augustine, 354-430),雖然博學多能,辯才無礙;他的口才可以折服別人,卻不能制伏自己的心;他想追尋真理,卻屢次陷入迷誤。是仰賴主的恩典,使那邪蕩的浪子,歸回正途;是神的靈在他心裏運行,使他成為聖潔的尊貴器皿,合乎主用;立志行事,成就神的美意,賜福教會,奠定正統信仰的基礎。
  我們看見神的智慧,和祂大能的作為,就不敢自己誇口,也不敢仰望人,高舉人;我們認識人的敗壞,知道自己不過是灰塵,就承認“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林後三:5)。我們不過是又卑賤,又脆弱的瓦器。正如保羅所說的:“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裏,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林後四:7)我們只有俯伏敬拜,希奇神竟然會揀選卑微不配的器皿,作祂的見證人,繼續寫下教會的歷史。

世上的光

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4-16)

  交通便利,公路四通八達,華麗的建築林立,商店貿易繁盛,有各樣的商品。富者豪奢逸樂,窮人則貧無立錐,食不果腹,衣不蔽體;各人爭逐錢財,不顧信義,朋友背棄朋友,兒女反抗父母,道德敗壞,放縱淫慾,年輕人不知持守貞潔,同性戀到處皆是。這描述似乎可以適用於任何現代城市。但那是第一世紀的史家,寫當時羅馬帝國的社會狀態。
  基督耶穌到世間來,就是生在腐敗黑暗的制度之下,受不公義的審判,被處殘酷的死刑,釘了十字架。但埋葬在墳墓裏三天三夜之後,祂復活了,並升上高天。五旬節聖靈降臨,教會誕生了:生在那樣的環境裏,在患難迫害中成長。
  悔改歸信的基督徒,生活上有極大的轉變,使他們顯然的與別人不一樣。他們不偷竊,不作惡,不發誓,彼此相愛,也愛鄰舍;更沒有邪淫,醉酒,荒宴,拜偶像等事。世人注意到基督徒的生活,見到他們不隨從世俗,拒絕同去“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彼前四:4),毀謗他們,譏笑他們,給他們加上“基督徒”的稱號。
  “基督徒”的稱號,本來不是信徒自稱,是外人所加的,所以沒有尊敬的意思。信從耶穌的人,在福音書中,通常稱為“門徒”(亦見徒六:1,一一:26);自稱“聖徒”(林後一:1;羅一二:13;徒九:13,32);也稱為“弟兄”(指多數,見林前一:10;羅一:13;徒一:16),或“信奉這道的人”(徒九:2)猶太人拒絕承認耶穌是“基督”(彌賽亞,受膏者),寧願稱為“拿撒勒教黨”(徒二四:5)。門徒被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徒一一:26);那是外邦人所加給的名號。聖經中提到“基督徒”,一共有三次:除安提阿之外,亞基帕王在該撒利亞,聽了保羅申訴後說:“你想少微一勸,便叫我作基督徒啊?”(徒二六:29)語意中帶著明顯得諷刺和輕蔑,同時也顯明“基督徒”已漸漸成為一般流行的語詞。彼得用到這個語詞的時候說:“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與神。”(彼前四:11-16)彼得把“基督徒”與羞恥,辱罵迫害連在一起,他也似乎記起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所說的話(太五:10-12):為義受迫害辱罵的人,顯明是屬於天國的,並且有蒙福的應許。

與世人不同

  基督徒本來就應該是與別人不一樣的,才可以使人跟我們一樣。正像神在邪惡的世代中,選召耶利米作先知時,所吩咐他的:“他們必歸向你,你卻不可歸向他們。”(耶一五:19)我們既然蒙主的恩典,“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徒二六:18),“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四:1)。
  基督徒不屬世界,但絕不是只咒詛黑暗的人。我們從黑暗中分別出來。怎樣能從黑暗中分別出來呢?唯一的道路是必須有光:有了光,自然會與黑暗分開。
  歷史上曾有許多提倡改革的人,他們指斥所有在位的,抱怨環境黑暗,起來領導改革;但是,等到自己掌權之後,依然黑暗如故。所以有“天下烏鴉一般黑”的俗語。為甚麼呢?因為他們裏面沒有光,仍然是幽暗之子,心性沒有改革,怎能改革別人呢?  基督徒蒙恩得光照,得重生,就有光明的種子在他裏面。
  主耶穌說:“你們是世上的光”(太五;14)。光明的自然功能是顯明黑暗,是指引道路。
  在舊造中失敗的經驗告訴我們,人自己是不能發光的,就是合在一起,共同努力,仍然是漆黑一團,不能發光。惟有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八:12)
  主耶穌是太陽,教會是月亮。月亮是一堆荒寒的土石,自己不能發光;我們所看到的,是它反射太陽的光,照在地上。地上越是黑暗,才說現出皓月當空使人喜愛。不過,有的時候月亮會不亮,或是減弱了,或是發不出光來。那是當地球的影子,隔在太陽和月亮中間的時候,光就透不過來了;或是地上的水汽,成為蒸騰的濃雲密霧,也能遮住月光。教會的情形也是如此。是地,和屬地的思想,文化,情慾,進到了教會,蔽阻了教會的光,減損了教會的影響,使我們不能夠充分反映出基督榮美的形像,使人對教會失望。
  聖經中從來沒有掩飾教會裏的毛病;但是,從來沒有認同容忍這些毛病,正現出了其光明的特質。太陽出來之後,有時還會看到月亮;但那只成了在天邊蒼白的一塊,不再有甚麼光輝。同樣的,到主耶穌再來的時候,公義的太陽顯現,人人都要仰望祂,行在主的光中,教會也要隱沒在主的完全榮耀裏。

興起發光

  現今的世代,科學進步發達,物質豐富;同時,卻社會解組,道德淪落,是聖經所說彎曲悖謬的世代。教會正應該作為主賜福的錫安,盡光榮的責任:“興起,發光!…看哪!黑暗遮蓋大地,幽暗遮蓋萬民。耶和華卻要顯現照耀你,祂的榮耀要現在你的身上。”(賽六○:1-2)
  在眾人都彎曲虛假的時候,更要正直,誠實無偽,建立良好的標準。在邪惡悖謬的世人中間,更要端正,無可指摘。在黑暗越深的環境,越需要散發光輝。
  在基督徒所有的品德中,愛是最重要的。有愛可以證明是神的性情;愛是神家的徽號,使人認出是主的門徒。因此,屬神的兒女們要彼此相愛。“發怨言”,常是為了自以為受害,不利,被虧負;“起爭論”常是為了爭利,或是自以為有理,應該得好處,應該不被忘記。也就是說,一是避害恐後,一是趨利爭先,還不都是為了自己!
  如果能彼此相愛,哪還會有這樣的情形!這也正表明我們基督徒與世人不同的地方。神的兒子基督耶穌在世的時候,受盡了不公平的待遇,經歷了憂患痛苦,祂不曾抱怨過,也沒有爭論過;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彼前二:23)。
  基督徒有美好品德的表現,不是自己希聖希賢,求有口碑載道,沽名釣譽;而是頂自然的“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不是表演出來;是作主的見證人,為主發光。

準備不被接受

  主耶穌道成肉身時的情形,並不是立即大道得行:有些人的心沒有改變,世界沒有改變。“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約一:5)。皓月當空,詩人愛其清輝,盜賊妒其光明。盜賊從來不歌頌花好月圓,他們喜歡的是月黑風高,正適合作見不得人的事,是他們的吉日良辰。
  光能夠顯明黑暗。“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們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耀顯明他們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約三:19-21)
  不論世人的反應如何,不管他們的反對怎樣強烈,聖徒必須站穩立場,盡自己從主所領受的責任。
  保羅深深知道,不是基督徒能立甚麼大志,行甚麼大事,是神的聖靈運行在祂兒女心中;不是我們能為主發甚麼香氣,那是從認識基督而來的;不是我們能為主發光作見證,我們自己有的只是暗昧的行為,全在乎能反照主的光輝,靠主發光,而為主發光。
  因此,不是聖徒能夠見微知幾,能夠洞察萬事,而完全在於“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祂;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祂的恩召有何等指望,祂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弗一:17-18;林前二:10-11);不是聖徒能英勇見證,能愛主愛人捨己,以至轟轟烈烈的殉道,而在於聖靈“叫你們心裏的力量剛強起來,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裏,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弗三:16-17)。
  這裏所說的“給你們”,“使你們”,“叫你們”,都顯明是神藉著屬祂的人工作,人不過是無用的器皿,不能靠自己誇口。感謝主,何等奇妙的大愛!祂竟然會揀選卑賤不配的我們,藉我們作成祂的工作。

愛心服事

叫我在基督的日子,好誇我沒有空跑,也沒有徒勞。我以你們的信心為供獻的祭物;我若被澆奠在其上,也是喜樂,並且要與你們眾人,一同喜樂:你們也要照樣喜樂,並且與我一同喜樂。(腓二:16-18)

  一個忠於藝術的畫家,把生命傾注在他的作品裏,盡心盡力,絲毫不苟;一件傑作產生了,他感覺是他生命一部分,以生命保守。這是藝術家與畫匠的不同,真牧人與僱工的不同。
  工人與教會的關係,是更進一步。主的工人把生命傾注在他的事奉上面,不止是看教會為工作,為事業,更知道工作的對象是有生命的人,所以有更特別的感情。保羅對哥林多教會說:“我們是與神同工的;你們是神所耕種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林前三:9)。但他不止看教會為工程,為產業;他更知道,教會是蒙主所揀選的人,是有生命的,是可以接受愛的對象,而且能有所反應,就是能感受愛,他也對他們有期望。
  他對帖撒羅尼迦教會說:“我在你們中間存心溫柔,如同母親乳養自己的孩子。我們既是這樣愛你們,不但願意將神的福音給你們,連自己的性命也願意給你們,因為你們是我們所疼愛的。”(帖前二:7-8)又說:“你們也曉得我們怎樣勸勉你們,安慰你們,囑咐你們各人,好像父親待自己的兒女一樣,要叫你們行事對得起那召你們進祂國,得祂榮耀的神。”他時時記得,事奉的是神,要把人帶到神面前。(帖前二:11-12)

恆久的愛

  “十年之計,莫如樹木;終身之計,莫如樹人。”(管子“權修”第三)這是說,造就人是長遠的利益。所以教會的事工,不是為眼前快樂,是為了長久著想。正如父母或教師對待孩子,如果只是為了他們一時的快樂,而不督導造就他們,將來必定沒有好結果。大致說來,這正是現代世俗教育的問題。
  保羅對教會有真正的愛,必須是恆久的愛,可以存到永遠的愛;所以他不是憑感情,姑息討人的歡喜,而總是想到“在基督的日子”。如果憑人意工作,功效最多也不過跟人的壽命一樣,極為短暫就過去了。但主的工人知道所服事的是主,將來要在主的面前交帳,就盡力把人帶道主面前,要叫人得到永生,有永遠的福樂。
  齊桓公當自己國勢安泰,樂於守小康的局面,列國攻伐也不想去過問。他說:“寡人有千歲之食,而無百歲之壽,今有疾病,姑樂乎!”意思說:人活不過百歲,我積存的糧食一千年也享受不完,何不吃吃喝喝玩樂一番,死了算了!但管仲告訴他,那樣的生活是可哀的;為他分析當前的形勢,告訴他現在還不是安息的時候,激勵他應有的使命感,叫他振奮作當作的事;等到局勢安定了,工作完成了,然後,才可以談到安舒享樂。(管子“霸形”第二十二)
  保羅並沒有興趣作有花無果的工作,只是外面好看,討人的稱讚;他要的是實在的果子,初熟的子粒,可以作為供物獻在壇上,討神的喜悅。至於作工的人保羅,完全不是受榮耀的對象。他只是希望傾倒出生命,作為伴獻的奠祭,能一同榮耀神。在獻祭的時候,是用酒為奠祭;但保羅不惜用自己的血,就是傾倒生命,完成他的果子。這是何等美好的心願!
  獻祭必須是用實在的物體。同樣的,信仰不同於虛空的屬靈口號,必須表現於實際生活,才可以成為供物,發出香氣。這是保羅所喜樂的,以至願獻出生命。他也希望所愛的教會,與他一同喜樂。這是愛裏的關連。

 

愛心的實踐

我靠主耶穌指望打發提摩太去見你們,叫我知道你們的 事,心裏就得著安慰。因為我並沒有別人與我同心,實在挂念你們的事。別人都求自己的事,並不求耶穌基督的事。(腓二:19-20)

  “烽火連三月,家書抵萬金。”(杜甫:“春望”)詩人杜工部為甚麼這樣漫天開價?
  當然,他不是指家書“寄”萬金;如果那樣,豈不成了見錢眼開?他不是說家書真的紙貴;不是說寫信的人墨寶可珍。家書的可貴,是因為其信息,更深的說,是因為其情可貴:安史之亂,烽火遍地,使音問久阻,愈使人懸念,關懷;不過,對於許多不相識的人,雖也有同情,也有關懷,總不如對家人關懷之深切。所以“家書”比別的書信更可貴,是詩人所最殷切企盼的。
  保羅在耶路撒冷被拘留,待審,受審,上訴,以後被由海上解送到羅馬,已經約四五年了。他跟腓立比教會實際分離的時間,自然更長,豈止“連三月”!那時,雖然沒有戰亂的烽火,雖然有條條大道通羅馬,但是,在路途中常常有許多的險阻(林後一一:26),不用說,無法夢想我們今天通訊的利便。
  傳通信息雖然是那麼艱難,超過我們的想像;保羅在主內對教會的關懷,也超過我們的想像。

  一個被囚在監獄中的人,與外界隔絕,最難得的是有人伴在身邊,保羅就幸而有幾個主內的人在他那裏,他提到名字的有提摩太和以巴弗提(腓二:25)。 但保羅對提摩太還有更大的倚重之處:他關心教會肢體,衡量輕重,情願給服事他的提摩太離開,往腓立比去;而且是靠著主耶穌指望快差他去!因為他愛教會殷切,過於自己,所以希望越快越好。為了甚麼那樣的急切呢?還不是為了早早得到確實的消息!
  這給我們看出,是多麼深,多麼切的愛!這份的愛,遠勝過家人,是在主內一家的愛,是在主內一體的愛。
  保羅說:“叫我知道你們的事,心裏就得著安慰。”意思是說,在獄中的使徒,沒有自憐自愛,而是想到別人,想到教會,要有確切的消息:“知道”與“安慰”是連在一起的;如果不得知,就不得安慰。他為教會挂心,更為了軟弱的肢體焦急(林後一一:28-29)。  也許有人說:保羅不是大有信心,可以把他們“交託神和祂恩惠的道”(徒二○:32)嗎?

如何信靠又關心

  其實,信靠神,與交託關心並非互不相容的。司布真牧師(Charles Haddon Spurgeon, 1834-1892)解釋“交託”說:

當你一無幫助的時候,仰望神作你的幫助;當你有許多幫助者的時候,看到神在你所有的幫助者裏面。當你在神以外別無所有的時候,看神是你所有的一切;當你甚麼都有的時候,看神在萬有裏面。在任何環境之下,全心單單仰望主。

所以我們應當交託信靠神,相信神必作成;但也可以關懷,看神如何作成,並且應該盡自己的力量,助其作成。我們“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也要靠聖靈堅守從前所交託的善道(提後一:12)。二者並不矛盾。
  因為在主內真實的愛,使他產生自然的關切,“實在挂念你們的事”。他說,沒有人像提摩太那樣的與他同心,自然也就沒有比提摩太更適合的人選。為了急切要知道腓立比教會的景況,他指望快差提摩太去;提摩太知道保羅的心意,也會快快回來,安慰他的心;而不會去游山玩水,也不會被世界的事務牽纏。
  接下去,保羅用了平行的句法,可以使收信者知道,“求耶穌基督的事”與“挂念你們的事”原是一事:教會是基督在地上的身體,教會的元首基督是在天上;聖徒是屬主的,關心教會,愛教會,就是愛主的身體了,此外再沒有別的方法“求基督的事”。
  保羅總不會忘記,在大馬色路上的經歷:他在不信不明白的時候,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凶殺的話,專程往大馬色去,要整肅會堂,要迫害教會。忽然從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他就仆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徒九:1-5)其實,保羅即使認識過在肉身的耶穌,但絕沒有逼迫主的事實;但是,傷殘主在地上的身體,迫害主的教會,就是逼迫教會的元首主基督耶穌。這也像有人送給你一雙鞋,不只是愛你的腳,“足下”該以為他是愛你。
  同樣的理由,如果愛教會,關心教會,就是愛基督,愛教會在天上的元首。這是我們今天在地上所唯一能作的事。
生命關連

但你們知道提摩太的明證:他興旺福音,與我同勞,待我像兒子待父親一樣。所以,我一看出我的事要怎樣了結,就盼望立刻打發他去;但我靠著主,自信我也必快去。(腓二:22-24)

  在主愛裏的表現,是互相關懷,互相信任。在屬靈方面,提摩太是從保羅領受福音真道,因信作他的“真兒子”;在感情方面,是他“親愛的兒子”(提前一:2;提後一:2)。當然,父子的關係,是雙方共同的,是用愛來維繫的。
  聖徒不是沒有感情,而是要在靈裏淨化感情,超越肉身的感情。有的父子間沒有愛,殘殺的事也有過。在基督裏,屬靈的愛,深純過於人間的愛。
  在本書的開始,寫著“基督耶穌的僕人保羅和提摩太”。這是說在工作上的關係,二人同作基督的僕人,同事奉那一位主。(腓一:1)同工的關係,也是用主的愛來維持。我們都知道“保羅書信”,從來沒有誰用“提摩太書信”的名稱;雖然不是不可能由提摩太執筆。但保羅因為愛心的緣故,採用二人同具名,不忘記那位年輕後進的同工,證明二人同心。這愛護提攜青年同工的作法,使人感到溫暖,值得我們學習效法。在這裏,保羅又見證提摩太的好處,向教會推介他。今天,誰聽見過稱許別人的好話呢?或者這就是教會復興的簡單起步方法,就在我們手邊,可以隨時實行。
  我們也看見,年老的大漁人彼得,在寫信的時候,稱“我的兒子馬可”(彼前五:13)。 是這同一個年輕人馬可,“巴拿巴的表弟”(西四:10), 曾在旁非利亞離開保羅和巴拿巴,不和他們同去作工,甚至導致保羅與巴拿巴二人爭論,而彼此分開(徒一五:36-39)。但神給這半途而廢的年輕人有第二次的機會,半途知返,重新作人;以至保羅在晚年對他刮目相看,不僅恢復信任,並特別垂愛,稱他“在傳道的事上於我有益處”(提後四:11),伴送保羅走完人生最後的旅程。馬可能有如此美好的轉變,彼得,巴拿巴,保羅,三位長者,必然在他身上有好的影響。摩西對於約書亞,撒母耳和約拿單對大衛,以利亞對以利沙,關係各不相同,都必產生過同樣積極性的影響,使他們成為下一代的好領袖。

  事工的傳承

  從個人經驗,從教會歷史,或從世界歷史觀察研思,都可以知道培植繼起領袖的重要。在這方面,掃羅當然不是一個好榜樣;但掃羅與大衛的關係,仍然是值得思想的例子,可以作為失敗的鑑戒。
  大衛是合神心意的人,是神命定待任的新興領袖。但是,父親型的掃羅,雖然是大衛的岳父,卻是容不下他,嫉妒他:作為在位的王,哪有不因為臣子打勝仗立功而嘉獎的?但掃羅例外;特別是當大衛打勝仗,得稱讚和榮耀的時候,惡魔就附上掃羅,使掃羅變成惡鬼一般,理性盡失,妒令智昏,仿佛站在敵人一邊。掃羅從來沒有說過大衛一句好話,從來不曾善待他;但大衛雖然有神的膏立,卻不爭取王位,不奪權,有機會也不肯加害掃羅。如此忍受迫害,飄流逃難;而且不是短的時間,如此忍耐了有十多年之久。
  大衛顯出他具有最重要的領袖條件:有雄心而無野心,不是沒有骨氣,只是不憑血氣。他肯在還容得下他的時候,忠心服事掃羅王,甘心“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彼前五:6);在任何時候,服事當世的人,盡忠為國;時候到了,神果使他升高。

  作領袖的,對於同工,或是繼任的領袖,不僅不應該嫉妒忌恨,怕人奪位奪權,更應積極的培育,教導,扶掖,栽植。這正是保羅的作法。年輕的提摩太,本來少有人知道,少有人尊重;保羅就推介他,為他說話,鼓勵他,把使命交託他。
  保羅是位好領袖。不僅有恩賜,有品德,而且愛同工,會欣賞同工的長處。他看出提摩太求基督的事,不是為了自己的權位利益打算;他體會到提摩太關心教會,愛主的身體;他知道提摩太忠心於福音事工,同保羅辛勞,為了要叫人得救明白真道,拓展基督的國度。這樣的人,可以作保羅的代表。
  在這裏,保羅確知他快要被釋放了;一想到教會在關心自己的境況,就想儘快的讓提摩太去腓立比,使他們知道這好消息。不過,他不是要提摩太等在腓立比,自己去的時候,很快就可以見面了;而是要提摩太趕快回來,向他報告那邊教會的情形。在那時候,交通不方便,往返羅馬與腓立比是不近的旅程,保羅不是不知道患胃病的提摩太,必然有些艱難;但他對教會的“挂念”,使他不能等待,即使不是提摩太回來報告,教會也能差別的人來。雖然說:“靠著主,自信也必快去”;卻仍盼望早日知道消息。這是真實的愛。這是何等動人的愛,何等的關切!
  寫到這裏,想起我不久前去到一個教會,他們差許多宣教士出去。教會中設有宣教士信箱,其中有貼足郵票的郵簡,打上宣教士的地址,只等會友寫信寄出。這是多關心,設想周到的安排!
  過去曾有宣教先進說,宣教士像是深入到黑暗礦坑的採礦者,差傳教會要握住繫在他們腰間的繩子,以保障其安全。這比喻非常恰切:我們必須注意代禱和經濟支援的責任,使“繩子”不要斷絕,也不要丟手不管。不過,有時也需要讓下到礦坑裏的人,覺到繩子的脈動,可以減少他們孤危感,就是要常通信息。感謝主,我們今天比保羅的時代方便得多了;但是,也該有保羅的關心:關心可以勝過一切的險阻,冷漠是最大的困難。在另一方面,宣教士的信息,也該是教會所關心的,可以激勵教會的愛心,有其特別的價值。因此,宣教士不要以為寫報告是額外的負擔。有的宣教士說,製造報告數字,以至說謊言,是一種可怕的引誘試探。在今天工商業時代,注重統計數字的壓力,使人以為沒有數字難以交代,甚且跟所支持的費用比例連在一起,像投資一樣,或要人挂自己的招牌,那都是錯誤的。宣教士需要的是愛的維繫。
  保羅沒有休假,不注重回去向腓立比教會作報告;但他要差別人回去,而且有特別理由:高尚的理由。

彼此體恤

然而,我想必須打發以巴弗提到你們那裏去。他是我的兄弟,與我一同作工,一同當兵,是你們所差遣的,也是供給我需用的。他很想念你們眾人,並且極其難過:因為你們聽見他病了。他實在是病了,幾乎要死;然而神憐恤他,不但憐恤他,也憐恤我,免得我憂上加憂。所以我越發急速打發他去,叫你們再見他就可以喜樂,我也可以少些憂愁。(腓二:25-28)

  保羅覺得“必須”讓以巴弗提回腓立比去;因為他的病好了。這是一個特別的好理由:不是因為病了叫他回去就醫,而是因為他病好了,叫他回去,給教會看,可以為他放心,一同歡喜。如果這想法有些奇怪,還有另一件奇怪的事:以巴弗提不為自己病困異鄉而難過,不在乎自己生病,而是為了教會知道他生病,關心他生病而難過。這是說,他寧可自己承受疾病的痛苦,而不願加重別人心靈的負擔。
  我們會看見,孩子們一有病,就表現出來,有時甚且過分表現,為了要吸引大人們的注意;但成年人有病痛,一般都會忍耐,那並不是要表現堅忍的斯多亞氣質,而是不願意別人擔憂。這種不平常的情感,只有從他們之間不平常的深愛和關心去了解。他想念主內的肢體,卻不想給他們擔心。
  這以巴弗提是腓立比差會的代表,奉命帶了錢去,供應保羅等人的需要。那時候的教會成員,一般沒有名門巨富,有的還在貧窮的邊緣(見林前一:36-28;林後八:1-5);不過,他們沒有貧窮到不能給別人,雖貧而不近貪,甘心樂意的奉獻,因為有愛就有力量。這種情形,局外人很難了解。
  照平常的想法,貧窮的教會,工人應該像叫化子,沿門托缽而不可得,是一副缺衣無食的窮相;可是保羅卻看來甚為富裕,使巡撫大員腓力斯“指望保羅送他銀錢”(徒二四:26);保羅不會向高官行賄,但巡撫大人的“指望”,是經多識廣的官僚,從外表掂估過保羅的身價,誤以為有油水可榨。
  那麼,以巴弗提帶了錢來,是否就有錢斯有權呢?當然不是,他沒有頤指氣使,不可一世;他留在了保羅身邊,服事保羅,一同作工,一同當兵,為福音勞苦。
  在保羅方面,雖然他是領袖,是使徒,卻不是推說只管屬靈事就完了,而是對重病的同工悉心照顧,到一個程度,把自己的心放進去,為了以巴弗提的病憂急。因為有這種切身的感覺,保羅才切切祈求神的憐恤。到以巴弗提的病好了,使徒憂心的擔子也放下了。所以保羅不但感謝神憐恤病人得痊愈,也感謝神憐恤病人身旁的人。這是真實肢體相關的愛。

  現在,體會到這種肢體相關的實際,知道以巴弗提想念屬靈的家人,保羅又知道腓立比教會為了肢體擔憂,他就為了教會的擔憂而擔憂起來。那麼,怎麼辦呢?保羅前面說:“必須打發以巴弗提到你們那裏去”,現在又說:“我越發急速打發他去”。解鈴還是繫鈴人,只有叫他們看到活活潑潑強強壯壯真實的以巴弗提,才可以解開腓立比教會心上的結,使他們的憂愁轉為喜樂。
  留下年老的保羅怎麼辦?孤單體弱的保羅怎麼辦?保羅會說:我不要緊,你去吧,放心去吧!讓教會看看你。
  當然,以巴弗提必然是一位可愛的同工,正如他名字的意思是“可愛的”;所以得到教會信任,重託他去供應保羅,照顧保羅。當聽到他病了,又關心他,為他憂急。這樣的人,不會是個“一見愁”,使人不再想見他的面,而是極想見他,見到了就喜樂,因為他有許多的優點。我們真希望教會多多有這樣的人;教會也多多有這樣的愛和關心。

愛護敬重

故此,你們要在主裏歡歡樂樂的接待他,並且要尊重這樣的人:因為他作基督的工夫,幾乎至死,不顧性命,要補足你們供給我的不及之處。(腓二:29-30)

  古代羅馬人,最崇敬的品德是英勇,其次是雄辯。在戰場上殺敗敵人開疆拓土的將軍,得勝歸來,受到特別的歡迎,就是凱旋式(Triumphus),游行行列由城外至元老院,民眾排列歡呼,香花夾道,展示俘虜;得勝者享有衣紫袍,戴金冠的榮耀。戰績較小的勝利歸來,則得到榮勝儀式(Ovatio),得勝者榮耀的騎在馬上,接受民眾列隊歡呼。至於在議場上雄辯者,滔滔宏論,使聽眾折服,也受到類似的崇敬,眾人起立鼓掌歡呼,後來也稱為Ovation,是同一的來源。
  基督徒受文化環境的影響,養成同樣的觀念,也有英雄崇拜的情感。到今天,信徒看先賢傳記,或讀或聽到宣道報告,也是嚮往英雄事蹟;以至間接鼓勵誇大,渲染,捏造,都是由於好高務奇的市場要求。
  但以巴弗提是誰?他作了甚麼英雄事蹟?
  根據使徒介紹他,“幾乎至死,不顧性命”。
  但他卻不是冒死救助保羅,而是為了補助對使徒的供應。照當時的環境,極可能是他抱病工作,賺取生活上的需用;或是努力見證,幫助建立聖徒。所以不只是要冒險犯難,奮勇見證以至殉道,或遠赴蠻荒,給野人吃掉,才算是“作基督的工夫”。假設以巴弗提只是殷勤看顧使徒,辛勞致病,而竟然死了,仍然是為主殉道,並不是次等的聖職人員。
  現在這樣一個人,病好了,靠著主的恩典,恢復了健康,到可以旅行的程度,要回腓立比去。在使徒眼中,他是榮耀的得勝者,完成了任務,光榮的凱旋!保羅恐怕腓立比的會眾,沒有這樣屬靈的見解,仍然為世俗的“成功”觀念所囿蔽,所以諄諄囑咐他們,要重新估量那位得勝榮歸的屬靈英雄。
  以巴弗提雖然是腓立比所差遣的(腓二:25),但在使徒身邊的那些日子,羅馬“留學”,成為他一生最重要的階段,所以不能再以吳下阿蒙看他:“要在主裏歡歡樂樂的接待他,並且要尊重這樣的人”!
  也許有人說:不,以巴弗提算得那號人物,他不過是我們當中的年輕人,差去服事保羅的,最多是一名不足輕重的宣教士助手!但是,使徒保羅說:“在主裏”,不是世俗的看法,他作的是“基督的工夫”,而且幾乎忠心至死,沒有理由遜於殉道士一樣的光榮。雖然,他可能只算是得主人交託二千銀子的僕人;但他盡心盡力的經營,本利加倍,賺了另外的二千,是百分之百的成功,正和受託五千另賺五千的僕人一樣。主人對他們二人講同樣稱讚的話:“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的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太二五:20-23)
  在主的身體上,肢體不同,功能不同;但主衡量的標準相同:要忠心。
  將來在天上,會見到許多不是有高“地位”的人,他們不曾被人注意,卻得主的吩咐:要“歡歡樂樂的接待他,而且尊重這樣的人!”那麼,我們今天的教會,衡量人豈不也該用同樣主的標準嗎?我們是真的符合主的標準嗎?

 

 

第三章  聖徒的理想:高

 

  祁克迦(Soren Kierkegaard, 1813-1855)有個寓意故事:
  一天黑夜裏,有個大百貨公司遭了賊;不過,財物全然無損。入侵的賊甚麼都沒有偷走,只是把所有商品上價格的標簽都調換了位置。第二天早晨開店門時,價值鉅萬的珠寶,減到只值幾元幾角;原來不值錢的東西,卻身價驟增了千倍百倍!
  難以想像,這家公司如果不及早發覺更正,生意怎可以作下去;肯定的,一陣子會生意很好,但絕不能持久。
  這只是個寓言。所指的“公司”,是丹麥的國家教會,也可以指社會整體。“賊”,並不能算一般的賊:因為他們甚麼東西都沒有偷走,只不過把價值混亂了。但是,以貴為賤,以賤為貴,是價值觀念的混亂,怎能說不是嚴重情形?所以是更厲害的心賊。
  價值觀念混亂,是不正常的情形,這樣的社會,必定不會持久。但是,如果多數人都接受錯誤的價值觀念怎麼辦?祁克迦被稱為“丹麥瘋子”;他也許看別人是瘋子群。
  人的一生,要作無數次的選擇;其中有些關鍵性的選擇,與一生的成功或失敗有關。在後面,影響人的選擇,決定這樣或那樣的,都是跟各人所持的價值觀念有關。這也叫作理想。


理想與自知

弟兄們,我還有話說:你們要靠主喜樂。我把這話再寫給你們:…應當防備犬類,防備妄自行割的;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裏誇口,不靠著肉體的。(腓三:1-3)

  據水上救生人員說,他們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難,常是被救的人,用他們的力量胡亂掙扎;事實上,只要他們靜下來,放棄掙扎,完全讓救生人員運作,事情會容易得多。
  人對於接受救恩的困難,也是如此。人不知道自己敗壞的地步,是如何的絕望,而不肯放棄肉體的努力;從另一方面來說,這就是不認識自己的真面目,也就不真的認識對救恩的需要:得救的最大攔阻,是不知道自己多麼的需要得救恩。
  如果不知道自己是絕望的罪人,“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前一:15),哪還能於他有分?如果對拯救的卑賤危亡沒有體會,就會以為主的救恩卑無足高,對主的真道缺乏認識。
  使徒保羅因為關心教會,再次寫信申明,並不是要建立甚麼理論,不是要故意冗贅費話,而是為了聖徒們在信仰上的安全。因為事關重要,所以有必要反復申述。這也就像彼得所說的:“你們雖然曉得這些事,並且在你們已有的真道上堅固,我卻要將這些事常常提醒你們。”(彼後一:12)
  人的常情是喜新好奇,厭煩絮語繁言,不喜聽重複的話,熟常的道理;但牧者的愛心,會使他諄諄叮囑,必得要熟記在心,免得蹈入危險。

他在此提出了三防:

  一. 防備犬類

  猶太人以他們的血統自傲,卑視別的種族,稱呼外邦人是“狗”:當然不是像今天以狗為友的好感,而是厭惡的意思。但主耶穌的標準不同;祂看自絕於救恩門外,不接受福音真理的人是狗,所以說:“不要把聖物給狗”(太七:6)。保羅在這裏反譏那些注重血統的人為狗。實際上種族歧視的人,正是把人當作畜生看待,計較甚麼純種;不過,現在世界上的人,除了住在深山密林或荒島上的野人,難以找到甚麼純種的人。
  救恩是不分種族的:“世人都犯了罪”(羅三:23),需要救恩的情形是一樣的,而神也為所有的人類預備了救恩,一樣的救法,並沒有分別。據說:有一西方宣教士,到了中國,初習漢語講道,當眾說出:“神愛西人”,使全體會眾側目;幸而他繼續講下去:“因為西人都犯了罪!”會眾才釋然於心,哄堂大笑。原來那宣教士有以法蓮人的問題,“咬不真字音”把“世人”讀成了“西人”(參士一二:5-6)。不過,人類普遍需要救恩的情形,是真實的。所以要防備不認識自己,以種族自高的人,包括華人也有這種毛病;因為人自恃血統,就否定了靈統,否定了主耶穌為普世罪人流血捨命的救恩。

  二. 防備作惡的

  作惡的是傷害人,破壞律法;但在這裏所指的,不是一般作惡的人。因為誰都知道防備盜賊,用不著使徒饒舌;而且世上惡人多如莠草,無法防備,也無從隔絕(參林前五:10-11),“除非離開世界方可”。不過,主耶穌不是要祂的門徒離開世界,而是要進入世界為祂作見證;只是不要任世界進入教會。所以要防備的,是稱為信徒而作惡的。那是指甚麼樣的人呢?是主耶穌所說的:“外面披著羊皮,裏面卻是殘暴的狼”,那是假先知,假信徒;那些都是主所從來不認識的“作惡的人”(太七:15,23);使徒彼得說:“他們曉得義路,竟背棄了傳給他們的聖命”(彼後二:23),是敗壞的奴僕,是假師傅。還有反律派(Antinomianism),他們引進諾思替派(Gnosticism)的理論,毒害神的教會,自以為“屬靈人”,不受一切道德律的限制。他們斷章取義,把“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當作任意放縱的藉口,而故意不顧下文的“斷乎不可”,去任意犯罪(參羅六:15-16)。
  俄國杜思托耶夫斯基(Fyodor Dostoyevsky, 1821-1881)在他的傑作科拉莫佐夫兄弟(The Brothers Karamazov)一書中,指出無神思想的危險:“如果沒有神,甚麼事都可作”。反律派的實踐,就是“如果不要律法,甚麼事都可作。”我們可以想像,一個沒有道德規範的世界,會是怎樣的。沒有了“惡”的觀念和格限,盡都是惡。神是有規律的神。

  三. 防備妄自行割的

  有些猶太人,把割禮帶進教會,要信徒行割禮,像猶太人一樣,無異把教會弄成猶太教的一派。保羅稱這種注重肉體上記號的作法,是“妄自行割”,因為失去了原來的意義,如同“用刀劃身”一樣(利二一:5,一九:28),是任意割殘身體,無異於巴力假先知的“自割自刺”(王上一八:28)。

  加拉太的教會,曾面對律法派的擾亂;保羅告訴他們說:“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我要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的說,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原來在基督裏,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而且更進一步說,主張割禮的人,是“把自己割絕”在基督救恩之外(加五:1-12)。割禮所代表的,是律法奴役的軛,是要靠律法稱義,與因信稱義相對,是否定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贖罪的功效。
  人最大的弱點,就是不知道自己的軟弱,把自己看得太高了,要靠自己。耶和華說:“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耶九:23-24)
  亞伯拉罕到生育完全絕望的時候,才專心相信仰望神的應許,從撒拉生出以撒(羅四:19-22)。在那時候,神給他割禮,作因信稱義的憑據。亞伯拉罕不是因為先行了割禮,才得神稱他為義;如果那樣,他可以誇口自己作得好,如何順從神的命令。相反的,是在他還未行割禮的時候,先因信稱義了,神才叫他行割禮,作為記號;所以割禮不是稱義的原因,不是蒙恩的條件(羅四9-12)。聖經又說:“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惟有裏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裏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羅二:28-29)
  這樣說來,真割禮不是在肉體上,更不是用人的方法“妄自行割”,而在於心靈的真割禮。使徒申明,那完全是基督所作成的:“你們在祂裏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西二:11)因為惟有心靈得到更新與潔淨的人,才是真受割禮;惟有在基督裏,這種割禮才有可能,而成為真正敬拜神的條件。

  不能靠自己

  在人類歷史中,不必藉科技文明,就知道自己與神隔絕;而藉科技文明,也不能恢復與神的交通。人知道這種交通的必要,想出了敬拜的方法;但無法解決的,是罪的問題:罪不除去,神人之間的交通就沒有可能。只有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死,可以贖我們的罪,使信的人,藉著聖靈與神相交。聖經說:“我們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這是說,基督在十字架上為了我們的罪受死,聖殿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表明神與人的相交恢復了;“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來一○:19-22)。
  在另一方面,基督復活升上了高天,在天父右邊,作我們永活的大祭司,為我們禱告。這樣我們的一切,都是由主成就的,自己完全沒有可以誇口的地方,只有指著主誇口;同時,也可以“在基督耶穌裏誇口”。
  聖經說:神“滅絕智慧人的智慧,廢棄聰明人的聰明”,是叫人知道不能靠自己作甚麼。“神揀選了世上愚拙的…世上軟弱的…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只有人知道自己一無所有,對於自己絕望,才可以認識不能靠自己,一切都靠神。這就知道“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如經上所記: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林前一:19-31)。
  “指著主誇口”是說救恩的完成,全在於基督,一點也不是人作成的。“在基督裏誇口”是說救恩的可靠,常在神的恩中不能被隔絕(羅八:31-39),不能被奪去(約一○:29)。“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這是一項偉大的勝利:得勝肉體,罪惡,和律法;但這勝利是在於耶穌基督。
  使徒保羅在傳福音的路程中,經歷到“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自己心裏也斷定是必死的”,才學習到“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神”(林後一:8-9)。
  有個故事,說到一隻老虎,捉到了個狐狸,預備來當作晚餐。狐狸說:“你忒也大膽了,你不知道天帝立我為眾獸之王嗎?”老虎當然不相信有這麼回事;看看狐狸的體貌,怎也信不下去。狐狸說:“你是看我這副樣子,難怪你不信。不過,咱可以試驗過:咱倆一同出去,在山林中走上一趟,試試眾獸的反應如何。”於是虎伴著狐一同出去,眾獸看見他們來了,不是紛紛逃避,就是戰慄不已。狐狸說:“你看孤家說得沒誇張吧!”(國策:“楚策”) 這就是“狐假虎威”成語的來源,一般沒有甚麼尊敬和善意。可是這寓言顯示了狐狸的聰明,和它得到安全的秘訣,頗有值得效法的地方。我們基督徒也該知道靠著著基督耶穌誇勝,奉主的名使一切的仇敵敗服:但是不要忘記權威的來源,誤以為是自己的成功。

誇甚麼?靠甚麼?

其實,我也可以靠肉體;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體,我更可以靠著了: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腓三:4-6)

  教會的主看出老底嘉的基本問題:“你說:‘我是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卻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我勸你向我買火煉的金子,叫你富足;又買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恥不露出來;又買眼藥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見。”(啟三:17-18)
  通常人失敗的原因,在自以為是某種情形,實際卻不是:自己以為強壯,卻是病弱;自以為勇足以當萬夫,戰無不勝,卻是不堪一擊,逢戰必敗。這一個“卻不知道”,就成了他的致命傷。所以聖經說:“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加六:3)
  在屬靈的事上,還有一個重要的條件,就是要知道神的要求。罪人怎樣才可達到神的標準:完全聖潔無罪?人如何越過到達神那裏間隔的深淵?古聖者約伯“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伯一:1);他的朋友仍然詰問他:“人是甚麼,竟算為潔淨呢?婦人所生的是甚麼,竟算為義呢?”(伯一五:14)這成為千古以來,人難以解決的問題。
  使徒保羅的耶穌基督的啟示,提供唯一正確的答案:“弟兄們你們當曉得:赦罪的道是由這人〔耶穌基督〕傳給你們的;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徒一三:38-39)這是說,信靠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捨命流血的救恩,是唯一稱義的根源,滿足神的要求,得算為完全,在此以外,靠肉體的條件,都無法滿足律法,無法達到稱義的地步。

  達不到標準

  回顧以往的宗教經驗,保羅指出靠肉體的不足,反而成為得恩典的攔阻:他不僅像別的猶太人一樣受割禮,而且按著字句,照亞伯拉罕給以撒行割禮的榜樣,在第八天行了割禮,時間上正確(創二一:4),可說正宗的敬虔。無人可以選擇自己的父母;但作父母的,可以選擇引導自己的孩子,從早就走上敬虔事奉的道路。不過,無論如何,這不能代替信仰;信仰必須是個人的事。不僅如此,保羅又說,他是正宗純種的猶太人,不僅是入猶太教的人,而是便雅憫支派的人,還取了本族先人掃羅的同一名字,記念以色列的首位君王。在約六百年前,亞述王擄取以色列北國十支派的人民(見王下一七:6,18-24),又將外族人移殖到撒瑪利亞。所以猶太人看不起混雜血統的撒瑪利亞人;北國十支派也從此血統不清。但便雅憫和猶大支派的後裔,仍有族譜可查,這也成為肉體可以誇口的地方。  在此之外,保羅有他個人的宗教行為:就律法說,是“法利賽人”。一般基督徒,對於法利賽人有不良的成見,認為是跟假冒為善同義。其實,“法利賽”的意思是“分開”;他們拘守律法,加上先聖口傳的傳統,自以為敬虔“嚴謹”(徒二六:5)。標榜比撒都該人信仰純正;因為法利賽人相信,有天使,復活,並將來的審判等。不但如此,保羅還是前進分子,他自己說:“你們知道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樣逼迫殘害神的教會;我又在猶太教中,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加一:13-14);他以熱心迫害“所稱為異端的道”(徒二四:14),而表現自己的進步。 而且他個人立身行事,完全照著律法,沒有人可以指摘他有甚麼違法的紀錄。他“憑著良心”(徒二三:1),規規矩矩的作人。
  像保羅這樣的人,還有甚麼可說的呢?但這一切的行為,在神面前不過如亞當,夏娃“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創三:7),並不足以遮羞蔽體。在神的面光之中,人只能羞愧的承認:“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賽六四:6)人無論如何努力,無論如何想要討神的喜悅,都不能成功:“原來床榻短,使人不能舒身;被窩窄,使人不能遮體”(賽二八:20),正是人工宗教,不能使人得安息的情形。
  保羅警告教會要“三防”;也從他切身的經驗,說明了種族家室傳統,自力善行,割禮宗教,都不能救人;要從自己,轉向天上,仰望主的救法。


理想與認識

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祂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三:7-8)

  認識自己的不可靠,還要認識基督。
  以華人的文化背景,要慎防對這段經文的誤意。這裏不是說“勘破紅塵”的意思:那種想法,並不在聖經思想範型的裏面。這裏所說,與上文的宗教努力有關。保羅的經驗是割禮,肉體,律法等困阻,從前他以為是有好處的,現在才知道完全無用,惟有基督。
  這裏不是說犯罪行為;而是說,他原以為好的事。正如盧益思(C.S. Lewis, 1898-1963)所說的:“沒有人知道自己有多壞,直到他想要為善的時候。”那時,他才發現自己所作的,是完全無用的。惟有“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祂的血”才可以“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來九:14)。
  “死行”的意思,是的指虛空無益的宗教禮儀,是全然無用的,卻是叫肉體引以誇口的東西。“死行”並不是惡行,也不是罪,而是無益的宗教行為。不過,無益到底跟有損是兩回事;保羅怎麼在這裏把它變成了“有損”呢?
  譬如有一種嚴重的疾病流行,而僅有某種特效藥可醫治;這種藥老早就發明了,只是市面上沒有供應,僅有預先廣告的圖像而已。現在,這種藥果然運到了。這是何等的好消息!但是,有的人以為藥的成分未必像說的那麼可靠;有的人懷疑來源不對;更有人看過了藥品,以為不如原來的圖畫更好看,顏色更好,斷定圖畫才合理想。但這些人沒有一個服過那藥品,也拒絕服用,而決定倚靠那原先的圖畫,繼續等待特效藥的來到。他們以為那圖畫“有益”,實際上也無損,而不及時服用那特效藥;這樣,雖然圖畫本身是無害的,也正確的,成功的介紹了那藥,但對於治病延年卻成了無益的;而倚靠無益的東西,以為那是藥品,廢日失時,當然延誤了救治的時機,本來無害,就成了有損。
  聖經說:“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因為“影兒”只能叫我們知道“本物”的存在,而認識本物;可是絕不能倚靠影兒,代替本物。二者雖然有其可以認同的地方,但影兒既不是實體,就不能有本物的效能。同樣的理由,律法只能叫人知罪,卻不能治好罪。
  神的兒子基督耶穌到世間來了。情形從此再不相同。“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仇敵成了祂的腳凳。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一○:1,12-14)。這樣,如果人在基督以外有別的倚靠,使他不能歸向主而得救恩,就成了有損的。“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羅一○:3-4)人不能靠自己滿足律法的要求,只有照神預定的救法,信從耶穌基督,而得以稱義。

丟棄與得著

  有話說:“‘好’是‘更好’的仇敵。”依韋氏英文字典的定義:“仇敵”是反對的勢力或理論,會造成損害。這是說如果我們拘執自以為好的,就失去了更好的。因此,保羅在這裏說,他不僅將從前那些以為可仗恃,可倚靠,可誇口的宗教行為當作有損;更進一步說,把一切的事物都當作有損的,因為他知道基督是最好的,最完美,最偉大的目標。正如耶穌的比喻:“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裏,人遇見了,就把它藏起來,歡歡喜喜的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太一三:44)
  人決定放棄“一切所有的”,而換取他所發現的寶貝,是經過衡量價值的選擇;不是像一般所說的“四大皆空”,悲觀遁世;而是“歡歡喜喜的”。消極的“丟棄”是損失,是感到活得沒有意義,完全沒有目的,連自己的性命也可以丟棄;但為了得著甚麼而丟棄,是有目的的,情形全不一樣。
  希臘亞力山大大帝,有一次與強敵苦戰,相持不下甚久;亞力山大下了命令,叫將士們把從前戰勝擄得的財物,丟散在地上;敵軍見了,紛紛相爭拾取。結果,勝利歸於亞力山大:將士們不但得回了所丟棄的,而且擄獲了無算的珍寶。
  如果他們把持所有的,不肯丟棄,情形將怎樣呢?保存不了財物,得不到勝利,還會全軍覆沒,大家性命也要失去,甚至國也不保。這樣看,他們的財物在那時真是“有損”了。
  如果有人不為甚麼,忽然“丟棄萬事看作糞土”,那是價值觀念的混亂;但是為了“得著基督”而丟棄,就是有高的理想,是真智慧了。本來學問,財富,都不是壞的;但是,如果這些會代替基督在我們心中最優先的地位,那就是對我們有損了;連道德也是如此。有人倚恃自己的道德,自以為義,就失去了永生。這就是本來好的東西,成了人得到最好的攔阻,結果是有損的。所謂“芝生當戶,雖美必除”也是這個道理:芝本是極美的植物,但如果生在門口正當中,叫人不能夠出入,就是攔阻,必須得除去了。
  主耶穌在世的時候,“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路四:18-19)。被罪惡捆綁,受魔鬼壓制的人,到祂面前都得到釋放解脫,歡歡喜喜的走了。只可惜一位有良好品德紀錄的年輕人,幾乎已到了天國的門口,最後卻“憂憂愁愁的走了”(太一九:16-26;可一○:17-27;路一八:18-27),因為他屬世的財寶於他有損,他丟棄不下,就成為他認識基督,得著基督的攔阻。
  耶穌在世工作的時候,講道大有權能,“眾人都希奇祂的教訓”(太七:28-29),以至差去捉拿祂的人,不肯向祂下手;但那些民中的優秀分子,宗教人士卻說:“官長或是法利賽人豈有信他的呢?但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是被咒詛的!”(約一一:48-49)明顯他們的知識,和高傲自義,成了捨不下的攔阻,他們堅決不肯丟棄,以致不能得著基督。還有些人,“愛人的榮耀過於神的榮耀”,恐怕被當權的宗教領袖趕出會堂,就不承認基督(約一二:42-43);他們既有把持不肯丟棄的,也就不能得著。

後悔卻不能改

  主耶穌多次告訴門徒,必要認清“撇下”與“跟從”的分野。祂給那些猶疑的人知道,不能夠把家庭的舒適,家屬的關係,放在主的前面,不能以躊躇反顧代替丟棄(路九:57-62)。
  在聖經中,在教會歷史中,有不少人,本來應該列在主見證的軍中,本來可以有分於主的榮耀,只因為沒有一時決斷的丟棄暫時的,就留下無盡的後悔。屬世的執著,會蒙蔽人的眼睛,使他看不見主基督的榮耀,使他不能完全傾心奉獻,過沒有屬天理想的生活,遷延一生就過去了,到最後空懷悵惘,而失去永世的福分。
  當然,我們必須知道,一切是出於神宣召的恩典。不是我們作了甚麼,才得認識基督的結果;是“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是因,知道主是上好的,被主的大愛所吸引,才會甘於“丟棄萬事看於糞土”。
  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 1879-1955)有次參加一個餐會。鄰座的女孩子問他到底作何事業。愛因斯坦回答說,他致力於研究物理("I devote myself to the study of physics.")。那少女希奇的望著他的滿頭白髮說:“你這樣年紀還在讀物理?我一年前就讀過了!”
  顯然的,那女孩子所了解的“study”,跟愛因斯坦所說的有相當距離。“認識”的程度不同,行動也必然不同。
  知道主超過萬有的榮美,是蒙天父的恩賜,才會像彼得一樣的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約六:65,68)這種決志,這種高尚的理念和持久的實踐,以至為主殉道,實在是遠超過人自然的能力,必須從始至終,聖靈運行的結果。
  跟從主要付的代價雖然大,但不跟從的代價更大:沒有丟棄所當丟棄的,就被主丟棄,失去了要得的福分。“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後來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被棄絕,雖然號哭切求,卻得不著門路使他父親的心意回轉。”(來一二:16-17)這是何等大的損失!
  “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提後四:10),想要得著不能持久的今世利益,竟離棄了為主受苦的保羅;他不僅留下了可恥的紀錄,也會抱持著永世無窮的悔恨,真是極大的錯誤選擇!
  看使徒保羅的決定,有多麼不同的結果。

理想轉變的效果

並且得以在祂裏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使我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裏復活。(腓三:9-11)

  保羅所得的,絕不是他從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東西;實際上,他不再想到自我的利益。他的理想,已經超越了屬世的事。他得著了基督。
  在律法之下,人儘量求能遵行律法,以得神的喜悅為努力的目標。但是“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就是犯了眾條。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犯了律法的。”(雅二:10-11)人就算能夠守律法六百十三條中的六百十二條,已經難能可貴了;但仍然是犯律法的,不能算是完全。耶穌說,不僅“不可殺人”,而“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不僅“不可姦淫”,而是“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不僅“不可背誓”,而是“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僅“當愛你的鄰舍”,也要“愛你的仇敵”;不僅要施捨,禁食,禱告,而且要心意正確,不是要作給人看,而是討神喜悅(太五:17至 六:18)。人只要人的行動對,神卻要求人的動機也對。
  可惜,那些拘守律法的人,只求符合律法的字句,卻違背了律法的精意。新約聖經中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就是專於吹毛求疵,挑剔律法字句的人。今天猶太教中的人,仍然是拘泥字句,有時甚至到荒唐可笑的地步。
  例如:守安息日,有許多繁瑣的規定:生火是違犯安息日的,維持不算犯安息。猶太會堂中的油燈,在安息日,要僱用“外邦人”來點燃。至於對食物的處理,牲畜的宰殺,要經過拉比的檢定。離婚證書必須用手逐字抄寫,因為律法規定的是“寫休書”。據說,有人乘火車旅行,遇見一位猶太拉比,一本正經的把一瓶水放在座椅下面。好奇的旅客問是甚麼意思。拉比說,那天是安息日,不過,他有事必須出遠門;照傳統解釋的但書:但在“水上”旅行是可行。據計算,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徒一:12;參民三五:5;書三:4)約合1.1公里,或四分之三哩;而“水上”例外,是說乘公用的舟船,在江河湖海的水上面,按實際情形和常識,都不難領會其語意。如果解釋作一瓶或一滴水上面,不僅匪夷所思,而且顯明扭曲律法字句的技術。但人會這樣作,固然可笑,豈不也可哀?正說明了人不能守律法的可悲現實。

  律法的結論

  這樣看來,律法的功能,只證明人不能守律法。律法是叫人知罪,把我們指向耶穌基督那裏:祂在十字架上為了我們受死,擔當了咒詛,成全了律法。
  聖經說:“凡以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記著:‘義人必因信得生’。”(加三:9-10) 世人必須面對著律法,才知道自己是如何的不及格:不僅不能守全律法,是全不能守律法,每一天過去,連一條律法都不能全守不犯。
  世人憑著自己,無法脫離律法的咒詛;只有仰望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受咒詛的主耶穌:“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加三:25)
  律法把我們一步步帶到各各他的死地,叫我們死心塌地向律法絕望,向代表律法的宗教人士絕望,向自己絕望;而在釘十字架生命的主那裏,罪人找到了希望,找到了新生:“我們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在十字架放棄了自己的努力,而只有信:“因信耶穌基督,都是神的兒子”(加二:20,三:26)。
  就這樣,人才得脫下了靠律法不得潔淨的污穢衣服,而穿上了耶穌基督。神看見了信基督的人,是看見了基督:我們在基督耶穌裏面,得了神的喜悅。這是因信而得的恩典,是白白的恩典。
  在律法之下,人是努力守律法。人努力守律法,想得神的喜悅,是不得已的,以得神喜悅為目標。在律法之下,我們因信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救恩,而作神的兒子,得了神的喜悅,是以討神喜悅為起步:因為是神的兒子,從心裏遵行祂的旨意,“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行的”(弗二:10)。

  分別與連屬

  在基督裏,不但得以稱義,脫去神的忿怒和咒詛,而且得以成聖。
  成聖的意義,是分別出來歸於神。
  從哪裏分別出來呢?是從屬世界和世界的罪惡中分別出來(林前六:11)。 這由因信稱義得救恩而來的道德動力,不是由於人的力量,而是聖靈居住在人裏面的流露,結出成聖的果子來(羅六:22,八:9-10)。聖經中稱基督徒為“聖徒”,不是一般所想像的超凡入聖,也不是超凡的智慧,神秘的行徑,也不代表道德上的完全,而是指分別出來,歸主為聖。
  既然從世界分別出來,就必須與主連屬。也必須要分別出來,才能夠與主連屬。這就是主耶穌所講的:“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約一五:5)聖徒之所以能夠結出成聖的果子,是因為有了與主同一的生命,連屬於主,有聖靈的汁漿,在裏面隱藏的輸送營養,使生命能豐富長大。這也就是和祂“一同”的意思。
  這“一同”, 就是“團契”(Koinonia), 也是“有分”的意思。這是生命裏實際的體驗,不只是知識上的;這裏所說的“曉得”,必須超越教義上的,是生命上的認同和經歷;就是主復活的大能,實現在日常生活和事奉上。聖經說:“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你們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彼前四:1-2)
  這是新的生活目標,或說新的人生理想。
  基督的受苦與受死,當然是過去的事,發生在許多年前的歷史事件,我們怎能夠和祂“一同”呢?難道要像主一樣的被釘在十字架上嗎?那是早已不流行的行刑方式;就算在當時,那也是執刑者的意願,不是聖徒可以指定的。因此,這只能是靈裏的聯合,是如主同樣的遵行神的旨意,也同樣受苦。
  保羅說“要在我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西一:24),並不是像聖法蘭西斯(St. Francis of Assisi, 1181-1226),在身上發生像耶穌基督一樣的創痕,而且我們也不能解釋或重複那樣的經歷,不過,至少那是不必要的。這裏是說,讓基督的死在你我的身上實現:經歷在罪上死,而活出成聖的生活。這在自己是不可能的,只有主復活的大能,使我們活出新人成聖的生活。

  榮美的理想

  我們所說“理想”,明顯是出於人的理性。但基督徒的不是出於自己,有從新生命而來的想望,是超乎人的理性,可以說是“被神的靈引導”(羅八:14),是聖靈給我們裏面的,不止息的嚮往。有新的生命,才有這新的理想;有這新的理想,才可以過新的生活。
  聖經記載:在基督裏的人,有復活得榮耀的盼望;是這榮耀的盼望,支持他們過和世人不同的生活,遵行神的旨意。
  舊約的聖徒,被聖靈感動,也能遙遠瞥見那榮耀的光輝。
  在極大痛苦中,約伯仍然能夠說:“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伯一九:25-26)
  詩篇說:

  我常與你同在;你攙著我的右手。
  你要以你的訓言引導我,以後必接我到榮耀裏。
  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  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
  我的肉體,我的心腸衰殘;但神是我心裏的力量,
  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遠。(詩七三:23-26)

  大衛被聖靈感動說:

  我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
  因祂在我右邊,我便不至搖動。
  因此,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快樂,
  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
  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
  也必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詩一六:8-10)

使徒彼得在五旬節,代表教會講道,宣告這是對基督復活的預言(徒二:22-32),顯明教會是與她的元首連在一起的。
  亞伯拉罕等先聖,因為有這榮美的盼望,“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說這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來一一:13-14)他們堅持信仰,忍受苦難,“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來一一:35), 是遠超過今生的理想和盼望。因為知道我們是“神的後嗣,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羅八:17)
  我們的身體經過復活與變化,才得以進入榮耀。在此之前必須先有靈性的復活:從死在罪中的景況,得著新生。是說:

基督若在你們心裏,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然而,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若在你們心裏,那叫基督從死裏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裏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八:10-11)

  基督徒在世上,仍然有“必死的身體”,卻要經歷靈性的復活,就是“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住在世間雖然受苦,經歷艱難,卻有榮耀復活的盼望,就是“身體得贖”(羅八:23)。“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祂再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林前一五:23)
  聖經也告訴我們,在主耶穌再臨時,復活的過程:

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裏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四:16-17)

  從這簡短的經文中,可以看出主對屬祂的人的深愛:祂第一次降世,為要救贖我們;不僅是差遣天使,而是神成了肉身親自來救贖。祂的再來,“並與罪無關,乃是要拯救”屬祂的人(來九:28):神的兒子再親自,專程來迎接屬祂的人回家,進入永遠榮耀裏。想想看,如果我們有一位尊貴的客人遠來,我們不會差車夫到機場,或碼頭,或車站去接他們來我們家,否則讓他乘出租汽車自己前來,客人大約不會感到受歡迎,也不合禮儀。我們將在他到達之前,就親自去迎候。這就是愛我們的主“親自”從天降臨的意義。祂遠程來到雲中,迎接被救贖的聖徒,這是何等的光榮呢?
  不但如此,主應許祂的門徒說:“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我在哪裏,叫你們也在那裏。”(約一四:3)正如我們迎得了貴賓,不會安置在佣人房裏;主接了聖徒,也不是僅讓他們在路邊或簷下寄宿棲身。那麼,跟服役的天使們在一起,總該可以滿意了吧?不!是“和主永遠同在”。當然,我們不必強調空間的距離來衡量“同在”的意義;這裏所表示的,是親近與榮耀。難怪連使徒保羅都無法描述那美好的景況,只能夠說“這是好得無比的”。
  至於復活的形狀是怎樣的,可能是由於我們現在的智慧沒法領會,聖經沒有告訴我們是怎樣的,只告訴我們不是同現在一樣。我們相信,不至於退化成四肢並用走路;但也不可能變成五隻眼睛。我們看到子粒種下去後,長出來會跟原來不同;而且植物跟動物,人,獸,鳥,魚,雖然同有生命,卻有極大的差異,因為是不同的生命。同樣理由,屬地的生命和屬天的生命,也是完全不同的:

有天上的形體,也有地上的形體;但天上形體的榮光是一樣,地上形體的榮光又是一樣:日有日的榮光,月有月的榮光,星有星的榮光,這星和那星的榮光,也有分別。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所種的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林前一五:35-44)

  這裏告訴我們,復活的身體,與我們現在所有的身體迥不相同:是不朽的,是強壯的,所以沒有疾病,沒有污穢,沒有殘缺。這只是將來身體的概況;只此我們就該滿意了。在永世的榮耀裏,我們不會看到討飯的拉撒路遍體生瘡的慘相,保羅不會是未老先衰有眼疾的病態,以利沙不會再是童山濯濯的禿頭,瑪土撒拉不會是高年老態龍鍾。當然,更大的問題是,早亡的先祖比晚輩年輕怎麼辦?至於撒都該人的問題,嫁過七個丈夫的婦人(太二二:23-32),所羅門王后之外,加上一千妃嬪的愛情關係如何處理?人際的恩怨是否還記得?地上的爭鬥未完,天上是否要加續集?甚至是否還能彼此認識?這些都不重要,聖經也未記述;最重要的,不會錯誤的,是主耶穌基督為中心,人人都敬拜事奉祂(啟二一:22-23,二二:3)。

理想與方向

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耶穌基督所以得著我的。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三:12-14)

  如果說,我們有一個方向,就是說,我們還未到那裏。
  保羅怎可以說這樣的話?
  一般作領袖的,總是把自己塑造成超人的形象。在保羅當時的作法,羅馬皇帝的像叫人民膜拜;斯多亞的哲人,講究的是不露情感的柔弱。領袖們想表現自己的英勇睿智,賢明,炫耀其聖哲,偉大。
  但使徒保羅不是這樣。他同巴拿巴在路司得傳福音時,因為行了明顯的神蹟,被人當作是活神,拿著花圈來,要向他們獻祭;保羅寧肯挨石頭打,也要說真話:“我們也是人,性情和你們一樣”,絕不肯藉機會裝神弄鬼(徒一四:8-20)。
  現在,他公開說,公開承認,自己還未“得著”,還未達到“完全”。這豈不影響他領袖的權威,破壞他屬靈的形象?
  這正是使徒保羅。他肯作常人,是他超越常人的地方;不僅可作眾聖徒的榜樣,更是聖靈感動他如此寫的。

一. 真知道自己顯明有智慧

  希臘哲人說:“知道你自己”。
  無知的人最大的問題,在於不知道自己無知。許多錯誤的根源,是不知道而自以為知道。許多悲劇的鑄成,都在於不知道而不知其不知道。所以有自知之明,是智慧的表現。我們中間最好的人,也跟不上保羅的一半;但又有多少人知道自己還沒有“得著”,還沒有“完全”呢?人常表現像自己是全“知道”,自以為“完全”,看到真叫我們又好笑,又可怕!
  一個悲哀的例子,是被剃了頭髮後的參孫,他“從睡中醒來,心裏說:我要像前幾次一樣,出去活動身體;他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士一六:20)結果眼睛被剜了,以至身死。所以“人若無有卻自以為有,就是自欺了”(加六:3)。

二. 真知道自己還要肯說誠實話

  有些人總是躲在假面具的後面,不敢以真面目見人,叫人感覺不舒服;“屬靈”的假面具,更加使人難受。主耶穌指責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穿著宗教外衣,特製加大型的經文佩戴著;“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裏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你們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現出公義來,裏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太二三:27-28)。
  誠實本來是最最容易的事,最基本的品德;只要沒有邪惡虛假,就是誠實了。但是人心的彎曲詭詐,使誠實變得稀有。
  “皇帝的新衣”是一個故事,說明了人多麼喜愛虛浮,規避誠實。堂堂皇帝一絲不挂的赤身在大街上行走,自己得意,相信穿上了“新衣”。許多“屬靈”或“道德”之士,不敢說自己所見不同,只得裝作欣賞;結果全國的人,都變成了那種類型的人,說逢迎的美言,只有不懂得曲言阿諛取悅領袖的孩子,才童言無忌,道出真相。
  現代心理學,提倡叫人自我尊敬,實在無異於為自欺造理由,叫人不以虛假為恥為罪,和亞當,夏娃用無花果樹的葉子作的時裝一樣。保羅不僅認識自己,還有智慧,不以示人真面目為恥。

三. 真知道自己會使人謙卑

  井底之蛙,未經滄海,對於“水”的意義自然瞭解得並不高明。我們自以為全白的一件衣服,跟雪比起來,就顯得是淺黃或微灰色,並不是以前所想像的那麼純潔。
  約伯本來就“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伯一:1);在他更深的認識神之後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伯四二:6)。
  以賽亞先知在“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後,才得以知道說:“禍哉,我滅亡了!因我是嘴脣不潔的人,又住在嘴脣不潔的民中。”(賽六:5)
  保羅雖然“就律法上的義說,是無可指摘的”(腓三:6);現在卻知道“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因為

四. 真知道自己是因更高的標準

  一般人的問題,是普遍的“用自己度量自己,用自己比較自己”(林後一○:13),所以不會發現有甚麼問題,永遠對自己滿意。如果一個建築工人或木匠,這樣作工,你會發現那簡直不能接受。那是因為缺乏一個衡量的標準。
  世界上的事,如:美,公義,良善等,都是難以界定的;也沒有人可以畫出一條絕對的直線,或完全的圓圈。在品德方面,自然更是如此。
  彌爾敦(John Milton, 1608-1674)說:“善與惡在今世的土地上一同生長,幾乎不能分開。”那正是魔鬼和世俗文化的問題。但我們必須有個絕對標準,才可以知道自己的缺失。
  如果從世人中找標準,會感到失望:“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惟有主耶穌,祂是世界上出現過的唯一完全人。在主面前,人被稱在天平上顯出虧欠。

五. 真知道自己才可以進步

  顯然的,人如果得著了甚麼,就不用再追求那已得著的。如果“完全”,就沒有再進步的餘地。龔自珍 (定盦)有詩說:“花未全開月未圓”,實在頗含哲理。照自然界的現象來說,花如果盛開全放,就要從絢爛趨於凋謝;月如果滿盈全圓,就要開始轉向虧減。人如果滿於自己的現狀,以為已經夠了,在心理上就是自滿,驕盈;雖然遠不是真的完全,但會滿足於現狀,使進步的潛力停止發展。因此,停止學習是衰老的開始。
  孔子學而不厭,就不知老之將至,日日進步。河流不是易於滿盈的沼池,也就不會停滯,而晝夜不息的奔流,朝大海的方向;“君子以自強不息”(易經“乾”),也就是這個道理。
  主耶穌為信徒指出一個更高的標準:“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8)。主又說:“人看見了我,就看見了父”(約一四:9)。因“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神本體的真像”(來一:3),完全顯明父神。人越加認識主,越想效法主,越知道自己是不夠完全的。所以保羅能說:“你們要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一一:1)我們有基督作我們最高的完全理想標準,就可以不止息的追求,而且是“竭力的追求”,不到“完全”像基督,不應該停步。只有神是不能進步的,因為祂已經完全,不能再改變。誰能比神呢?
  今天,神對付人最大的問題,就是自己滿足的感覺。陶恕向神說:“我渴慕會能渴慕你,我需要感覺需要你!”這真是一個要進步,追求得著基督的禱告。說這話的人,知道他自己的不足,需要進步;但是,他還感覺自己沒有完全知道自己的不足,所以求神賜下這種感受,能像詩人所說“像鹿渴慕溪水”(詩四二:1參詩六三:1)。陶恕筆下出來的作品,使許多人得到靈性的造就;而他的一生,就是“竭力追求的榜樣”。
  陶恕所受的正式教育,不曾超過小學;但他二十二歲就開始作牧師,在寫了許多屬靈進深的文章和書籍之外,並且對莎士比亞和愛默生有深入的研究,顯示出一個竭力追求的生命。

長成的量度

  基督耶穌是聖徒追求達到的標準,共同效法的典範。但是祂既然選召了不同的聖徒,就在每個人身上有祂自己的旨意,或說預定要我們各別達到的目的,就是祂對我們個別的期望:就是“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也可以說,是祂“所以要我得的”。不達到這個目的,神總不會滿意。
  讓我們來思想,耶穌所說按著僕人才幹交託銀子的比喻。英文裏“才幹”(talent)這個字,就是從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的這個比喻來的:僕人分別受託五他連得,二他連得,和一他連得(中譯為五千,二千,一千)。 主人顯然知道他們各人的才幹不同,所以,是量才交託。到主人回來,要他們交帳的時候,主人並不曾責問那受託二千賺了二千的僕人:“你為甚麼沒有賺得三千,四千?”同樣的,也不會滿意那領得五千的僕人,只賺了四千,三千。同樣的,也期望那領一千銀子的僕人,照樣賺得一千。主人的期望因人不同,所託的數量因人而異;但都有一個“所要我得的”標準,各人都要百分之百殷勤盡忠,達到完全期望的目標。這就好像大小器皿容量不同;但所“滿盈”的程度相同。
  我們也可以思想建造的比喻。主耶穌是活石,寶貴的房角石;我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前二:4-5)。因此,神對教會有整全的計畫,對聖徒各個人,也有個別的計畫,要修鑿成“建宮的樣式”(詩一四四:12),修理再修理,以達到“耶穌基督所以得著我的”目標,使全房“靠祂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弗二:20)。不論人以為自己多麼了不起,沒有竭力追求到可以滿足主的標準,都是主所不喜悅的,與主的藍圖不合,不是主所得著我們,使用我們的目的。

實踐的必要

  理想和幻想同是心思的運作但理想有可行性,而且有踐行的準備。簡單說,理想不是空想,而導致實踐的行動。如果理想實現了,得著了,就不再是理想,而成了實際。
  保羅有一個高遠的理想,也有實踐的步驟。他告訴我們:

  一. 只有一件事

  荀子說:“行衢道者不至,事兩君者不容;目不能兩視而明,耳不能兩聽而聰。”(荀子:“勸學篇”第一)這是說,人必須專心壹志,不能同時行兩個方向,不能同時取悅於兩個主人,不能同時看得清楚兩個目標,也不能同時聽辨兩個聲音。司布真說:“不要一張弓同時射兩枝箭。”
  保羅一生只專注在一件事上,就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的愛主,服事主。他說:“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要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一:10)他知道是誰選召他,救贖他;他知道所信,所服事的是誰,知道他的使命:“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林前四:2-4)。

  二. 忘記背後努力面前

  昨天是常繫住我們理想之舟的纜索,固然能給我們安全,有時也會使我們不能向前。在耶利哥成功的經驗,堅定了約書亞的自信;卻不能同樣應用在小小的艾城上,因為亞干犯罪,招致了失敗(書六:1至 八:29)。所以不要讓昨天成功的光榮,成為今天的絆腳石。
  有時候,昨天失敗的記憶,也會成為今天靈程進展上的阻礙。如果曾經犯罪失敗得罪主,甚至迫害教會,是罪人中的罪魁,悔改認罪得主赦免,也應該赦免自己,忘記背後,努力面前,把餘生為主所用。
  不論過去的成功或失敗,神的手已經移去了昨天,我們如何留戀都不能挽回,所以只有努力向前。全知的主,在時間之外,祂可以看到永恆;我們只當盡自己的本分。

  三. 向著標竿

  基督徒的人生,應該有一個目標,要有使命感。保羅比論說:“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九:25-27)使徒在這裏所說的,是哥林多有名的地峽運動會(Isthmian Games),為古希臘四大運動會之一,每四年舉行一次。定意立志在運動會中得獎的人,必須向著這目標準備,改正他的生活習慣,以適合這目標,在許多事上,如飲食起居等,都要有節制。同樣的,基督徒也是要為了他的人生目標努力,有一定的方向,不叫肉身的傾向,私慾的牽引,使我們迷失了目標;也不能作一個反復無定的人,忽東忽西,在所行的事上沒有定見。有人說:“不知道自己為甚麼活的人,他死去也不足惜。”

  四. 有了目標就要全心全力以赴:直跑

  二點之間,直線最近;任何的繞圈子,走遠路,都會耗力失時。賽跑是速度和耐力的考驗:聖經告訴我們,“當放下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本那擺在我們前面的路程。”(來一二:1)賽跑的人,總是把身上的重量減低到最小限度,各樣的重擔要脫卸下來,那是耗減力量和速度的:“憂慮”的重擔要卸給神(彼前五:7),憂慮的人沒有腳步輕快的;文化種族成見,也會成為重擔,應該放下(參徒一○:9-15),才可以奔跑主引導的路。當然,罪會纏累我們的腳步,所以要認清罪,對付罪。這樣,才可以像詩人一樣向主說:“你開廣我心的時候,我就往你命令的路上直奔。”(詩一一九:32)

  五. 持定盼望:要得基督耶穌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盼望是心中的力量,使我們能夠忍耐,甘心受勞苦和艱難(帖前一:3)。農夫忍勞耐苦,是因為收穫的盼望。雅各服事拉班,受許多的苦,是因盼望得所愛的拉結為妻 (創二九:20)。主耶穌因為成就救贖教會,“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來一二:2)。
  聖徒有榮耀的盼望,能過聖潔的生活,“約束你們的心,謹慎自守,專心盼望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所帶給你們的恩”(彼前一:13)。所以彼得說:“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既然盼望這些事,就當殷勤,使你們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彼後三:14)
  保羅在將要行完人生的路程,快要澆奠上他生命的時候,知道那也就是接近他得獎賞的時候: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提後四:7-8)

這冠冕,是不會衰殘的永遠榮耀,不像當年運動會上所得的桂冠,過不了多久就凋萎了。那位裁判員是公義的主;祂絕不會看錯;祂不只看外面的表現,更洞察內心的動機,知道跑的人是否按規矩。

成熟的心志

所以你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若在甚麼事上存別樣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然而,我們到了甚麼地步,就當照著甚麼地步行。(腓三:15-16)

  使徒以父母盼望孩子長成的心情,盼望他屬靈的兒女們長大。“完全人”,就是“成人”的心志和理想。
  如果孩子總不長大,作父母的會非常焦心;在屬靈方面也是如此。希伯來書的作者對受信者說:“看你們學習的工夫本該作師傅;誰知還得有人將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你們,並且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因為他們是嬰孩;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來五:12-14)這顯明了作者在主內期盼的殷切;並且勉勵說:“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來六:1)
  吃奶的嬰孩,是說不上甚麼理想的;他們只知道吃而得滿足。主耶穌也在世的時候,也吃也喝;但祂對門徒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約四:34)成人吃東西,是為了有力量作工:吃不是目標。這是屬靈成熟與幼稚不同的地方。
  信徒在靈性上停滯不長進的徵象,是不能自己吃乾糧,就是不能自己直接領受,消化,吸收神的話,遵行神的旨意。但在另一方面,他有了屬靈的生命,對神的話又有渴慕和自然需求。結果,有些人來了,他們說是要供應神的話,說是要“分享”,自然就受到歡迎。不過,有一個可能,是他們自己並不懂,變成了瞎子領瞎子:他們分是分了,卻沒有甚麼好享的,是對聖經斷章取義,是自己來的糠秕,不是麥子。更糟的是另一種危險的情形:有人用鬼魔異端的道理,存心要毒害神的兒女,那正是假先知的作為。這樣,就使教會的心志不一樣了,腳蹤也就不同。要靠聖靈的指示知所分別。
  使徒期望神的教會,要領受屬靈的栽培,在主的真道上裝備好:“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弗四:13-14)。
  孩子跟成熟的人看事情不同。“我作孩子的時候,話語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林前一三:11)除了亞當以外,人都從孩子的階段經過,可以回想那時的情形:只注意自己,少有將來的打算,缺乏推理的能力。這些都歸到一句話:幼稚的表現。在靈性上的幼稚,也表現如此。
  在每個家族和社會裏,都不會全是成年人,都有孩子們。同樣的,就是像腓立比那麼屬靈的教會,也不會全都是靈命成熟的人;這是正常的現象,也是增長必有的現象。因此,神也是耐心引導他們:耶和華“像牧人牧養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羊羔抱在懷裏,慢慢引導那乳養小羊的”(賽四○:11)。 對不同生命階段的羊,須用不同的方法看待。

同一的方向

  使徒保羅勉勵成熟的聖徒,總要有這樣的心志,這樣的觀念:以榮耀神,行主的旨意為唯一的目標。但是,作為屬靈的領袖,雖然期望別人與他有同樣的觀點,但無法使人與他有同樣的豐盛生命。因此,不能勉強人,只要不是犯罪,與神的旨意和道德律違背,可以容忍不同的看法。對於有些事上存別樣的意見,應該讓神在祂自己的時候指示他們,使他們能看得更清楚。至於神怎樣指示法,我們不清楚,也不能限定神在不同的人身上的方法:可能是特別施恩賜他智慧,開啟屬靈的眼睛使他頓悟,像夏甲發現水井(創二一:19);也可能是神的手移去蒙蔽他眼睛的東西,阻礙視線的帕子,像掃羅眼睛“有鱗立刻掉下來”(徒九:18);也可能關閉上不合神旨意的門。只敞開一個門(參徒一六:6-10)。在“禁止”和“不許”之後,顯出當行的路;有時只需要簡單的讓時間作工,顯明神的指示。但在任何情形之下,作領袖的人都有責任代禱(參弗三:14-21一:23),並且用愛心勸勉。
  “我們到了甚麼地步,就當照著甚麼地步行”。這並不是保羅的妥協,任讓出埃及路上的會眾,隨時可以停步在那裏。這是積極的勸勉,要盡力量去行。教會的主稱許非拉鐵非教會說:“我知道你的行為,你略有一點力量,也曾遵守我的道,沒有棄絕我的名。看哪!我在你面前給你一個敞開的門,是無人能關的。”(啟三:8)“一點力量”,算不得甚麼;但不是等待到有許多力量,而是在力量還不多的時候,就運用手中已經有的,力量越用越增加:遵守主的道,主就給他一個敞開的門,行走力上加力。撒勒法的寡婦,只有一把麵,一點油,微不足道,實在是處於貧窮的地步;但她沒有窮到不能幫助神的先知:主知道她的情形,並未向她多要,只要她先為先知作一個小餅(王上一七:13-16)。寡婦照她的地步行,先為以利亞作了餅;結果麵不減少,油不缺短,在饑荒中存活。
  神向我們顯明祂的真理,是要我們有理想,有方向,可以踐行。聖經說:“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箴四:18)


理想與行動

弟兄們,你們要一同效法我,也當留意看那些照著我們榜樣行的人。因為有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我屢次告訴你們,現在又流淚告訴你們: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
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腓三:17-19)

  艾森豪(Dwight David Eisenhower, 1890-1969)將軍任聯軍統帥時,有一次向部屬示範領導術。他拿一段繩子,放在桌子上,叫他們用手試從一端向前推動。每個人都自然覺得是困難的。然後,他輕輕拿起另一端向前拉,結果很容易的向前直行。他說:這就是領導術。
  好牧人牧羊時,“在前頭走,羊也跟著他”(約一○:4)。這就是以身作則。如果是不熟悉的環境,或有甚麼艱險,牧人已先經過;他知道羊群是否能經得起;他知道如何幫助羊群。
  使徒保羅是有經驗的好牧人。他不像以色列的宗教領袖,假牧人,“只知牧養自己…吃脂油,穿羊毛,宰肥壯的…用強暴嚴嚴的轄制”(結三四:1-6)。保羅是牧養神的群羊,甘心樂意的服事,“作群羊的榜樣”(彼前五:2-3)。他盡心效法那位大牧長耶穌基督,所以他能夠叫聖徒“效法我”。
  有一個牧師,只知著意積聚地上的財寶,並不留心屬靈的事。有一天,忽然講起“主耶穌再來”。他在台上講得頭頭是道,聽眾在下面竊竊私語:“如果耶穌就再來,他蒐集的古物不是不值錢了嗎?”他體會到會眾有些注意力不集中,興趣也就淡降,講不起勁了。
  保羅是極不願意有小團體的人,甚至連類似屬靈俱樂部似的特殊階級,他也不願看見。他說“效法我”,更加上個“一同”效法我,不是把任何人放在小圈圈的外邊。
  在另一方面,他叫大家仔細觀察,“那些照我們榜樣行的人”。明顯的,在福音傳揚的過程中,有些人接觸了保羅比較早,他們認識了使徒,接受了福音,人生觀改變了,生活也隨信仰改變了。他們的信心,不止是口頭上的,是能看得見的。保羅以這些果子為誇耀,對他們的見證有信心,叫別人可以效法。這需要知道他們,才有這樣的信念。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最偉大的教師,非常的注重榜樣。在被賣的那一夜,愛屬自己的人到底;為了表達祂的愛,親自為門徒洗腳。祂說:“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約一三:15)。當時在場的彼得,對主所作的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許多年之後,他記起了主受審受苦的情形,寫道:“基督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行。”(彼前二:21)。 保羅是歷來偉大教師之一,他相信示範在教義過程中的重要。他一生工作最久的地方是以弗所,在那裏住了三年之久,教會都知道他的情形;他對那教會的長老們說:“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徒二○:35)。

行為的見證

  有人說:基督教是愛的感染。既是如此,最接近的人,必然會因看見信徒行為的榜樣而受感染。因此,保羅說:“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祂一切的忍耐,給那後來因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樣。”(提前一:15-16)這是救恩傳揚的原則。
  保羅教導作教師的提摩太說:“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提前四:12) 他也勸勉提多:“你自己要顯出善行的榜樣。”(多二:7)使徒深信,信徒在家中的榜樣,會有重大的影響,在教會也是如此。所以,他規定教會的監督(長老)和執事, 必須有好榜樣。如何能夠證驗呢?其中的條件之一,“兒女也是信主的”;又說:“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管理神的教會呢?”(提前三:1-13 多一:5-9) 由此可見榜樣的重要。
  實在說,榜樣並不能代替救恩;但行為的榜樣,卻是的救的表現。或者說,沒有善行的榜樣,是沒有得救的記號。
  接下去,保羅講到“十字架的仇敵”。那是甚麼意思呢?
  當然,那不是說有人專反對十字架,看到任何物質的十字架就加以破壞:這種情形雖然有過,但至少在保羅寫腓立比書的時候,確然沒有發生;事實上,那時的教會和信徒,都還沒有以外面的十字架作為徽號。而且反對破壞物質的十字架,並不是最重大的邪惡;因為救恩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的贖罪工作,物質的十字架卻不能救人;作十字架的樹木,造十字架的木工,都不能救人,這是至顯然的事。他在這裏所說的,是有許多人“行事”跟基督的十字架反對。他們可能口口聲聲說十字架,唱十字架,這些都沒有用;他們“行事”,他們的表現是與基督的十字架相反的。這才是最嚴重的事。
  在這裏,保羅無意作言詞的爭辯,而是看為生命與死亡的關鍵問題。如果不是如此,他怎會不憚其煩,不怕人討厭,一次又一次的重複述說?如果不是如此,他怎會“現在又流淚告訴你們”?我們可以看得到,一向受得苦,忍得勞碌,迫害的使徒,在寫這書信(或口授由身邊人代筆) 的時候,老淚縱橫!為了甚麼?他是像先知耶利米一樣,想到人背道的悲慘結局,“但願我的頭為水,我的眼為淚的泉源,我好為我百姓中被殺的人,晝夜哭泣。”(耶九:1)那些反對十字架救恩的人,結局也是可哀的。(來二:3)
  保羅雖然為主的道進了監獄,但他不是為了自己孤單而自憐感傷,他也不是為了聖道不行而哀泣。他的眼淚,竟是為了仇敵而流的:因為那些人不知道他們所作的是甚麼。這是愛仇敵的眼淚。這多麼像我們的主救主耶穌基督呢!在世的時候,祂曾為了反對祂的人哭,為了耶路撒冷哀哭,因為他們不知道那將要臨到他們的結局。(路一九:41-44)

仇敵的結局

  一般人是看到仇敵的毀滅,就感覺快意。
  有一個故事:有個弟子,去見他宗教聖人的師父,向他請教:“有人辱我,罵我,恨我,咒我,打我;該怎麼辦?”那位有道的聖者回答:“你要忍他,讓他,避他,敬他;你且看他!”這最後的四個字,說出了積忍的目的,是要看仇敵自作孽受報的後果而快意。這存心未免也是可怕!
  聖經說:“你仇敵跌倒,你不要歡喜;他傾倒,你心不要快樂。”(箴二四:17)這是基督徒的態度。
  我曾聽一位基督徒,述說他如何為了主受迫害的經歷,受過許多不人道的苦待。等他講完了,我問他恨那些迫害苦待他的人嗎?他說,他不會恨他們。這是因為有基督的愛,不會再容留恨。
  保羅在腓立比的經歷,就足以說明那奇妙的愛。因為傳福音,保羅和西拉遭受了非法拷打。如虎如狼的獄卒,把他們下了重監;他們卻在夜間歌唱。半夜發生了大地震,監門全開,囚犯的鎖鏈脫解;獄卒以為囚犯都逃走了,職守所在,難以分辯,畏罪想要拔刀自殺。保羅並沒有說:“你苦待神的僕人,報應來得好快呀!”反而阻止他,不要他死;而傳福音給他,要他信主得生(徒一六:22-34)。這是福音使者!
  基督十字架的仇敵,反對主,卻不能傷害主或主的身體。但他們拒絕真道,不接受那唯一能救人的福音,是自絕生命之路,是危險的,一定趨向沉淪滅亡的結局,是可怕又可哀的。

仇敵的記號

  十字架的仇敵,不一定都用火,用刀,用鎖鏈來迫害敵擋教會。他們也可能進入教會裏面,來作破壞的工作。他們在行事上,有敵基督的記號。

  一. 注重肉體

  他們的思想在胃裏面,以肚腹為神,恣意吃喝宴樂。
  “肚腹”這字在原文是“腔體”,是身體的意思,正如詩篇第十六篇9節,第三十一篇9節等處所用的字義相同。在這裏是指一切使感官滿足的享受,包括使胃滿足在內。
  異教的崇拜節慶,大多是為了滿足肉體,至今仍然有“吃拜拜”的習俗。俗語有“祭五臟神”的話,雖然屬於戲謔,卻也是實情。以肚腹為神的人,也指為了混飯吃而作職業的宗教人:他們既沒有呼召,沒有使命感,甚至說不上責任心和進取心;只是作教混,教棍,教儈,就是所謂“吃教”者。他們可能很會逢迎人,也可能青雲直上;但是,心卻是屬地的。
  在另一方面,有人則選擇禁戒某些食物,以為是自潔的行動,能夠得神喜悅,這也是崇拜肚腹。到今天,異教和混合宗教,都還有這樣的作法。聖經說:“其實,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林前八:8)。又說:“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林前六:13)。人如果只注重必朽壞的東西,忽略屬靈永遠的事,是何等愚昧啊!我們都經驗過,吃過適口的食物,幾小時之後,就不再感覺了,何不為了永生勞力呢?

  二. 以辱為榮

  人行事的方向,是以價值觀念來決定。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是價值觀念的混亂反常,類似瘋狂的行為現象。  諾思替派的異端,自以為屬靈,超脫世上的標準,以縱慾為事,公然反抗道德律,不以為恥,反以為榮耀。今天世界上很多反常的人,正如聖經所說猶大國末季的亂象:“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賽五:20)
  哥林多教會中,信徒彼此爭訟;但更大的問題,是價值的混亂:他們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明顯是看重“地位”“和地上的利益,過於聖徒的位分,和主內的肢體關係;求“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林前六:1,4),重看屬世的權柄和智慧,所以是可羞恥的事。更有人羞辱神所揀選的貧窮人,不知道他們是“承受祂所應許給那些愛祂之人的國”的,反去巴結那些欺凌信徒褻瀆主名的富人(雅二:1-8)。這也是以辱為榮,失去正確的價值觀。

  三. 專念地上

  人的心常在他的財寶那裏。聖經說:“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裏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你們當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祂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裏。”(西三:1-4)
  思念地上的事,表現裏面的一個大問題,是他沒有經歷過“與基督一同”的復活屬天生命,也就沒有屬天的永遠盼望。
  我們還該思想:假先知的記號,他們是否頭上生角,腳下分瓣的鬼怪?當然不,他們還可能外表好看,嘴脣油滑,很討人歡喜。使徒彼得指出他們的特點是:“因有貪心,要用捏造的言語,在你們身上取利…滿眼是淫色,止不住犯罪,引誘那不堅固的人,心中習慣了貪婪,正是被咒詛的種類。”(彼後二:3,14)。
  這不僅是品德的問題,而是因為心中沒有永生盼望。說到彼得,我們想到他的三次不認主:這跟猶大的賣主有何差別?其差別在於彼得知道:“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跟從誰呢?”(約六:68-71)而猶大只知道愛今世,貪錢財。
  如果得救屬於基督的人,他的心就專注在天上的主,向祂時時注視。只看地上,是因為心在地上,沒有屬天的生命,實際上是基督十字架仇敵的危險記號。他的舊生命沒死,沒經歷十字架,就是與基督的生命沒有關連。有些稱為基督徒的人,對天上的事沒有興趣,在同他“談天”的時候,他卻盡是“說地”,說財富,名聲,地位,沒有一點兒談天上的事,只是講在地上的亨通,最多末後加上一句客套的“感謝主”,卻有叫人更不自然的效果。這也是不屬於主的記號。
  有一位非洲信徒,是歸信基督不久的土著,來到了美國。美國的信徒帶他到一個最大的百貨公司,引他觀看了許多華貴的商品,問他大開眼界之後的感想如何。出乎他意料之外,非洲人簡單的回答說:“我從來沒有見過這麼多無用的東西!”
  對於同一堆物品,有的人看來“無用”,有的人以為“必需”得到的豪華物品;有人定要得到以增加身價,才可滿足心願,有的人卻以為是多餘的,全不被其吸引。其實,在地上積聚的財寶,到離開世界時,都不能帶去,所以算不得真正的富足(路一二:21)。而且到主的日子,“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萬物都要燒盡了”;所以聖徒應該聖潔敬虔生活,“切切仰望神的日子來到”(彼後三:10-12)。

天上的國民

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祂要按著那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0-21)

  聖經中的凱撒奧古士督(路二:1),本來名是奧塔維(Gaius Octavius, 63 BC –AD 14),在公元23年,成為首位羅馬帝國皇帝。他敕令以馬其頓的首邑腓立比城為羅馬殖民地(Colony),直接歸羅馬政府管轄,給予那城的人有特權,與生在羅馬的公民一樣。所以生在腓立比的人,雖屬不同地區,卻具有羅馬民籍。(參徒一六:12,37,二二:25,29)

  榮耀的歸屬

  基督徒有一個更榮耀的歸屬:我們的國籍在天上。
  從歸信基督開始,得著基督的生命,就不屬世界,因為是主“從世界中揀選”(約一五:19)的選民,作了屬天的人。既然如此,就不能同時服事兩個主,而必須心在天上。因為既屬基督,就應當向主忠心,只對祂效忠,不問要付多大代價,不管世人的評判如何,反應如何(林前三:23,四:2-5)。
  摩西為了向神的全家盡忠,就必須放棄埃及國籍,放棄埃及王宮的榮華與福樂,以至將來繼承王位的希望;“他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他因著信,就離開埃及,不怕王怒;因為他恆心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來一一:25-27)
  馬丁路德說:基督徒有兩個國籍,是天上的國民,也有地上的國籍;所以服從屬世的權柄,正如主耶穌所說的:“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太二二:21)。但在屬靈方面和信仰上,必須如“貞潔的童女”(林後一一:2),專一忠貞於基督。
  基督徒有屬天的歸屬感,才可以建立正確的觀念和方向。

  榮耀的盼望

  盼望是行天路支持的力量,使人在患難中能忍耐有喜樂。
  盼望不僅是一項品德,而且快樂產生有品德的生活;沒有盼望會使人消沉,不知為甚麼而活,而“吃吃喝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林前一五:32-34)許多敗壞犯罪的行為,是由於沒有盼望。
  主耶穌所說那“忠心有見識的僕人”,因為有主再來的盼望,就按照主人的吩咐,好好“管理家裏的人,按時分糧”;而“惡僕心裏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就動手打他的同伴又和酒醉的人一同吃喝”(太二四:45-52)。那惡僕也許口裏講耶穌再來,但他心裏想的卻不一樣,就在行動上表現出來。他錯誤的信仰,只在盼望上差了一些,就有兩種壞果子:一方面是恨不該恨的人,對於屬主的人沒有愛,打同為一位主工作的同伴;一方面愛不該愛的人,跟酒醉的人在一起,放縱肉體私欲,奔放蕩無度的路。這是說,他放棄了光明之子的立場,跟幽暗之子同行了。
  聖經說:“你們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晝之子。我們不是屬黑夜的,也不是屬幽暗的。所以我們不要睡覺像別人一樣,總要警醒謹守。因為睡了的人是在夜間睡,醉了的人是在夜間醉。我們既然屬乎白晝,就應當謹守。”(帖前五:5-9)
  在教會歷史中,神興起祂忠心的僕人。他們“按時分糧”滿足了時代的需要,帶來了復興,改變了時代。他們都是盼望主再來,明白聖經,高舉基督,以基督為中心;卻不是謬解末世論,定下時間表,哄騙無知的群眾。另有一些人,講末世論而沒有基督,投機取巧,拉扯時事,譁眾取利,製造出異端,甚至品德敗壞,並沒有屬天的生命,哪會有屬天的信息!
  洛伊鍾斯(Jenkin Lloyd-Jones, 1843-1918) 說:“你不可能把偉大的盼望放在微小的靈魂裏面。”人必須生命得蒙主更新,視象同主擴大,才會有屬天的盼望;當然,那是超過屬肉體的人所能了解的。

  榮耀的結局

  基督徒是存著盼望等候。等候是有特定的目標,為了一個想慕的好結果。
  聖徒忍耐等候的,是他們所愛所服事的主耶穌基督榮耀再臨,不僅是盼望末世來到,這世界和其上一切的罪惡,都要被銷毀了;也不僅是盼望一個美好的世界來到。最重要的,是你自己有分:“我們是照祂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後三:13)
  要進入主永遠的國度,必須有永遠的身體。正如聖經所說的,“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林前一五:50)如果屬這世界,心在這世界,只為了這世界而生活,不是承受神國度的準備。“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長存。”(約壹二:17)
  聖經告訴我們,神的國是為了愛祂,遵行祂旨意的人所預備的(太七:21;林前二:9)。
  在主耶穌基督再臨的時候,已死的聖徒要復活,還活在世上的聖徒要改變,都要脫去這卑賤的身體,換成榮耀的身體;卸下這必朽壞的身體,穿上不朽的身體,永遠不需要再經歷死亡(林前一五:42,44,51-54)。那樣的身體是有形狀的,但聖經沒有告訴我們是甚麼樣子,我們在肉身中也不能領會;但說是“和祂榮耀的身體相似”。這就足叫我們放心,叫我們歡欣感恩不盡了。
  這也給我們保證,主既是那樣的愛我們,把祂自己給了我們,救贖我們,“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祂愛我們到一個程度,就像愛自己的身體(羅八:32;弗五:29)。所以祂給我們將來的身體,絕不可能低於最好,最完美的品質,而是和祂自己相似。看到路加福音記載復活的主,忽然出現,忽然不見,不受空間的限制;忽然而來,不受時間的限制,真是奇妙(路二四:13-43)。祂不必須吃喝,卻可以吃喝。約翰福音記載,祂出現的時候,不用誰給祂開門(約二○:23)。同一位約翰,卻在啟示錄寫著說,主願意人給祂敞開心門,並不勉強進入人心中(啟三:20)。這是聖經說到我們所能了解的復活情形,時候到了,我們至少也會跟這些相同。
  既然這樣,我們就可以不用憂慮;奪取,佔有,嫉妒,驕傲,這些心思,觀念,都不能用在神的國度裏。聖經也說到,在神的國裏,神的兒女得以享有“自由的榮耀”,我們得贖的身體,不再有嘆息勞苦;受造的萬物,也將一同“脫離敗壞的轄制”(羅八:18-25)。現今的世界,是因為受人犯罪的影響而敗壞;將來的世界,也要隨著神救贖的完成而更新。在那無盡的榮耀中,敗壞的律失效了,被廢除了;再沒有凋殘,衰老,死亡。一切都是完美的存在。這是無法想像的美好!
  主“按著那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所成就的,遠超越科學進步的成就,不是人為努力的結果。惟有主能使人罪惡的心性改變,信從祂;創造並管理萬有的主,從死裏復活,叫萬有歸服祂,從背逆轉化順從,由敗壞變成完美。感謝主。這是我們的信念,這是我們的盼望:一切都在基督裏。有位聖徒說:
  “有基督的生命,是沒有盡頭的盼望;
    沒有基督,是沒有盼望的盡頭。”

 

 

第四章  聖徒的恆忍:長

 

  曾子說:“士不可以不恆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已,不亦遠乎?”(論語“泰伯”第八)這是說,要作一個君子,必須一生致力於行“仁”道,這是知識分子(士)的責任;因此,志向必須遠大,而且持久不可搖奪。曾子本來不是儒家理想的接班人,孔子嫌他魯鈍;但別的弟子聰明伶俐,或賺營官場,或作生意發財,都先後離開了;老人家最喜歡的顏淵早死;只剩下魯鈍而恆毅的曾參,恆毅努力,進修品德,昌大了儒家。如果人為了在今世實現他們的理念,這樣的恆忍努力,有永世盼望的基督徒,又應該怎樣呢?
  永恆是無盡的;為永恆有價值的事工,忍耐也必須要長。
  我們讀腓立比這樣短的書信,也許只要幾分鐘就能夠讀完一遍。但對於作者使徒保羅來說,他是用許多年的生命來寫成的。在我們讀的時候,喜樂似乎跳躍在字裏行間;但作者卻是歷經苦難,用血用淚寫成的,是恆久忍耐的果實。
  人生常有困厄;基督徒的人生更是如此,所以需要忍耐。世上許多的事工,都是因著忍耐才成就的。但基督徒的忍耐,到底與一般不同:忍耐的目的不同,因為聖徒有屬天的盼望;忍耐的動力不同,因為聖徒是藉內住的聖靈,結出屬天的果子(加五:22);而且聖徒不是個別存在,而是有眾肢體的團契,支持他的忍耐;既然有共同的目標,合在一起,自然增加堅固的程度,更有恆忍的能力。


恆忍的重要

我所親愛所想念的弟兄們,你們就是我的喜樂,我的冠冕。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應當靠主站立得穩。(腓四:1)

  現代社會學家和心理學家,調查研究的結果,開列出滿足和喜樂的成因:一. 婚姻美滿,二. 財源豐富,三. 健康聲望,四. 工作順遂,五. 環境良好。
  沒有誰反對這些條件;但如果用以上的標準來衡量,保羅是出奇的全部不合格。保羅沒有家庭,不是獨身,就是喪偶鰥居,所以他說:“我對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林前七:8)可以解釋應用於二者任何一種的情形;他沒有在教會領高薪,他不貪財,“凡事謹守”,不隨便受接教會的供應,卻甘心樂意為了人的靈魂費財費力 (林後一一:8-12,一二:15),有時需要自己打工,親手織帳棚,供應自己和同工的需用(徒一八:3,二○:33-34;林前四:12;帖後三:8),而常在缺乏之中,所以同工有的辭去了;他的健康狀況,一向並不好,沒有辦法顧得到營養,不能充分休息,可說是未老先衰,眼睛特別有問題(加四:13,15,六:11;羅一六:22);他的工作,向來就不曾順利過,到處受人反對,被指為不受歡迎的瘟疫(徒二四:5),可說困難危險到極點 (林後一一:23-27);至於生活環境,更不必說了,在監獄中,帶著鎖鏈,還會再壞嗎(腓一:13)?
  保羅向哥林多教會,敘述他生活的狀況:“直到如今,我們還是又飢又渴,又赤身露體,又挨打,又沒有一定的住處,並且勞苦,親手作工…被人咒罵…被人逼迫…被人毀謗…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林前四:11-13)這樣的無家生活,聽來就可怕。保羅都能夠忍受。不但如此,別人為了他難過,他還能喜樂!
  如果說,保羅的喜樂是難以理解的;也許我們可以解釋為事他心中的喜樂,支持他,產生恆忍;正像那“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祂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的右邊。”(來一二:2)。在主耶穌是如此,主的門徒又何嘗不如此?
  在獄中的使徒保羅,想到腓立比的教會,不能不想到神奇妙的計畫和引導:是異象中的馬其頓人,把使徒的腳步帶到了歐洲,產生了腓立比教會,而且是一個健康的教會。雖然在傳福音的過程中,遇上了麻煩,被捕,挨打,入獄,經歷那麼多的艱難;卻如主耶穌所說的:“婦人生產的時候就憂愁,因為她的時候到了;既生了孩子,就不再記念那苦楚,因為歡喜世上生了一個人。”(約一六:21)忍耐的結果,腓立比教會成為他的喜樂,成為他的安慰,成為他的榮耀:現在,成為支持他忍耐的力量。看貧苦家庭中的母親,為了孩子,劬勞鞠育,推乾就濕,節衣縮食,受那麼多的苦,真表現出“婦人雖弱,為母則強”。哪裏來的力量?是因為她看到了將來,把盼望寄託在孩子的身上。這就是使徒保羅與腓立比教會,心靈互相維繫的情形。

有期望才可忍耐

  保羅對教會的關愛和期望,常在書信中流露出來:他可以不要薪酬,不避艱苦,不怕危險,任勞任怨,費財費力,甚麼都可以付出,性命也可以犧牲;他不要求甚麼別的,只希望他們能夠長進,行得正,跑得好,站得住。他說:“我們的盼望和喜樂,並所誇的冠冕,是甚麼呢?豈不是我們主耶穌來的時候,你們在祂面前站得住嗎?因為你們就是我們的榮耀,我們的喜樂!”(帖前二:19-20)
  “冠冕”是榮耀的徽號,是所作的成功,從主所領受的賞賜。保羅所作的,不是馬虎應付不注重品質的工作,那樣不需要付出多大的努力。保羅知道所信的是誰,知道他是為了誰作的,所以竭智盡心,務必要作到盡善盡美,不怕受苦,也就需要有更大的恆忍,因為他有更高的期望。
  父母最不願看見孩子們失敗。農夫最怕收成時盡是糠秕,沒有實在的子粒。忠心為主的工人,自然也是如此。使徒不求人的喜悅,只要工作有確實的效果,不論他們是否歡喜,是要每個人都真正得屬靈的益處。他能向以弗所教會的領袖們說:“神的旨意,我並沒有一樣不傳給你們…三年之久,晝夜不住的流淚,勸戒你們各人。”(徒二○:25,27,31) 這是為了收穫的果實。
  聖經用農事的比喻,說明重要的真理。
  使徒對哥林多教會說:“我們是與神同工的,你們是神所耕種的田地”(林前三:9)這是說到要生產糧食。施洗約翰論到主耶穌說:“祂手裏拿著簸箕,要颺淨祂的場,把麥子收在倉裏,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太三:12)主忠心的工人,都願意收成豐足的子粒。那是說,在主來的時候,都能被收成在倉裏,就是重生得救的真信徒,會被提免受災難。“惡人並不是這樣,乃像糠秕,被風吹散。因此,當審判的時候,惡人必站立不住。”(詩一:4-5)
  主的工人知道,所事奉的是主,要為所牧養的靈魂在主前交帳。所以不能用手段,討人的歡喜,只建造外面輝煌可觀的事業,到那日卻現出盡是沒有生命的糠秕;不僅不能得神的喜悅,也誤人的靈魂。
  保羅說到他工作的存心和態度:

我們的勸勉不是出於錯誤,不是出於污穢,也不是用詭詐。但神既然驗中了我們,把福音託付我們,我們就照樣講,不是討人的喜歡,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因為,我們從來沒有用過諂媚的話,這是你們知道的;也沒有藏著貪心,這是神可以作見證的。我們作基督的使徒,雖然可以叫人尊重,卻沒有向你們或向別人求榮耀;只在你們中間存心溫柔,如同母親乳養自己的孩子。我們既然這樣愛你們,不但願意將神的福音給你們,連自己的性命也願意給你們,因為你們是我們所痛愛的。(帖前二:3-8)

這裏所表明的,只有純潔的愛,沒有一點雇工心態,沒有些微自私的欲望。
  因為心中充滿了主的愛,主的工人所關心,所想望的,是作堅實的工作,是聖徒能在主面前站立得住。我們看到有些事工,作來容易,幾乎是隔夜增長;卻是其興也速,其亡也暴,都是因為工作不認真,沒有好的根基。

  如何才可恆忍站立得住呢?

  一. 傳純正的福音,使人得新生命。“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太七:24-27;林前一五:1)。出於人的教訓,是沙土的根基。
  二. 儆醒持守真道。大能的勇士如參孫,也會失敗,因為了他不儆醒,偏離了主的命令,不分別為聖,以至羞辱死亡。所以“務要儆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穩。”(林前一六:13)
  三. 在主的恩典中站立得穩。我們得救,完全是靠主的恩典,所以不要靠自己,也不是靠律法。“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轄制。”(加五:1)而“務要在這恩上站立得住”(彼前五:12)。
  四. 要信心堅定。我們自己無法抵擋仇敵撒但,必須藉著信,連於主耶穌基督,因為祂是復活的主,得勝的主。馬丁路德在他所寫的詩中說:“上主是我堅固保障…惡魔凶殘非常…主言一出即得勝”。信徒是“憑信才站立得住”(林後一:24 西四:12)。
  五. 要有強固意志。如果有人不想站穩,願意隨波逐流,別人很難為力幫助他。所以聖經說:“要站穩了”(弗六:14;帖後六:15)否則即使有最好屬靈軍裝,也不能保護轉背逃跑的人。許多戰爭的失敗,是因誰也不能代替沒抵抗意志的人。
  六. 要謹慎自守。驕盈失去戒心,常是失敗的原因。“所以自以為站立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一○:12)
  七. 要同心合意。“有人攻勝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敵擋他;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傳四:12)同心合意產生的效果,不僅是加起來的數字,而是遠超過許多倍:“五個人要追趕一百人,一百人要追趕一萬人”(利二六:7)。這是團結的效果。求主的靈感動教會,“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腓一:27)。
  教會在世上,不能不遭受患難。使徒因為深愛切望教會能站立得穩,不願誰隨流失去。他說:“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林後一一:29)願神的兒女都能恆心忍耐,在主裏站立得穩,為主爭戰得勝,直到見主的日子。


恆忍的根基

我勸友阿爹和循都基,要在主裏同心,我也求你這真實同負一軛的,幫助這兩個女人,因為他們在福音上曾與我一同勞苦。還有革力免,並其餘和我一同作工的,他們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腓四:2-3)

  五代時的吐谷渾部族(在陰山附近),可汗阿柴,在患病將要死的時候,召了他的弟弟們和二十個兒子,到床前來,叫他的兒子們每人交出一枝箭;然後,拿一枝箭給王弟慕利延,要他折斷;慕利延很容易的就折斷了。可汗再叫人把其餘十九枝箭捆在一起,叫他折斷,慕利延說他辦不到。這顯明了”孤易折,眾難摧“的道理:和諧團結,就是力量。
  今世之子在世事上聰明,但光明之子,在屬靈的事上,同心合意更顯為重要。主耶穌說:“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麼,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你們成全。”(太一八:19)主這麼肯定的應許,豈止是“二人同心,其利斷金”!聖經又說到聖徒夫婦同心的重要,丈夫敬重妻子,“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彼前三:7)。這是說,夫婦二人不同心,禱告就不能達到主面前而蒙應允。這是許多信主家庭屬靈的病因。
  不幸,撒但一向是加意的製造人間的不和,在教會中更是如此。這些不和的起因,往往只是由於不重要的小事,既不關乎信仰上的生命與敬虔,也不是為了道德上的問題;但他們之間還是有異見,起爭執。當然,主容許我們有個別不同意見,不同的性格,正如祂容許身上有不同的肢體,不同的功能;其實,這不僅是主的容許,更是祂智慧的設計。但人常常要強求統一,不容許別人跟我不一樣;而且為了這樣的“統一”,更多造成紛爭。
  腓立比教會有兩位姊妹友阿爹和循都基,絕沒有哪個是反對教會,也不是離經叛道的假信徒,又不是一個冷淡退後,一個熱心前進;保羅說:“他們在福音上曾與我一同勞苦”:他們也是負主的軛(太一一:28,30)。這樣說來,他們是屬主,順從主命令,作主工作的人。他們屬靈方面沒有問題,“他們的名字都在上面冊上”,卻不能在主裏同心!將來在天如何能相處,還是更遠的問題,現在在地上,就是很可惜,叫人痛心的事。本來是該站在同一戰線上,並肩作戰的;現在卻搞起窩裏反,自己內爭起來,同根相煎,親痛仇快。同工變成同攻,是最討魔鬼歡喜,是神家最不好的見證:神家的旗徽,本來該是“彼此相愛”(約一三:35),現在,又有甚麼話好說?魔鬼在獰笑,天使在憂傷。
  歷史上教會的分裂 (shism),起源於不關重要的小問題,與關乎信仰分歧的異端 (heresy)不同。基督耶穌的誕生,有人主張是十二月二十五日,有人以為在一月六日,或五月;其實聖經中並無明確記載,這馬利亞一言可決的事,她也靜默不說話,可見其無關宏旨;最重要的,是在於他“太初與神同在”(約一:1-2),“祂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彌五:2),而爭議的各方,都承認道成肉身,神子降世救人的事實。復活節也曾引起羅馬教會與東正教長久的爭端,是在春分後第一個月圓後的主日,或固定在逾越節不問是否主日,難以得到解決;但大家對於生命的主“原不能被死拘禁”(徒二:24),與祂的“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4),並沒有不同的意見;也都承認“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當教會熱心於內爭的時候,回教軍均卻縱橫遍地。更可悲的是十字軍東征,卻攻下了君士坦丁堡,大肆屠殺搶掠!
  最要緊的,是要及早消弭教會中的歧見,並幫助肢體們在主內同心。使徒保羅並沒有指出二人之間的問題是甚麼,也沒有評斷誰是誰非,只要求教會幫助他們;可能是兩方面都錯,也可能是兩方面都沒錯,總沒有嚴重到需要處理的地步。但如果任其發展,二人變成了二黨對立,於教會的和睦將有妨害。
  腓立比書是保羅致“諸位監督”(腓一:1)的,這眾數字表明教會中至少有兩位監督(長老),所以“求你這真實同負一軛的”,該是監督之一,是可期望負責協調促進肢體和睦的人,革利免可能就是一位監督。還有“其餘和我一同作工”,沒有提到名字的人,但神知道,也記念他們。這個教會不是等待牧者服事的,而是一同參與工作,一同忍受苦難,一同爭戰。這是“他們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的證明。“生命冊”(啟三:5,二○:12,15,一三:8,二一:27)中的名字,都是神所揀選,救贖,在基督的患難和國度一同有分的人。他們是為世界所恨惡的,因為不屬世界;這樣,也就更應該彼此和睦,因為同屬一位主,面對共同的仇敵。只有在主裏同心,才不會使防線留下破口,才可以站立得住。
  教會在與仇敵撒但的戰爭中,單有個人的英雄表現是不夠的;雖然個人的恆忍堅守是重要的,還要加上和睦同心,不僅互相激勉,也可擴大靈戰的效力。
  吳起兵法說:“昔之圖國家者,必先教百姓而親萬民。有四不和:不和於國,不可以出軍;不和於軍,不可以出陣;不和於陣,不可以進戰;不和於戰,不可以決勝。 是以有道之主,將用其民,先和而造大事。”這充分說明,和睦而後可以得勝。
  主耶穌教導門徒的模範禱告:“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天上神的旨意得通行,是沒有分爭的。而且說到“我們”,指出有同一生命的人,在主裏面應當和睦同心。
  這樣,教會恆忍的根基,在於合一;合一的條件,在於名字同在生命冊上。有屬天的生命,就夠了。為甚麼我們偏要專尋弟兄眼中的刺,在小事上斤斤計較呢?


恆忍的力量

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當叫眾人知道你們謙讓的心。主已經近了。應當一無挂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耶穌基督裏,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四:4-7)

  保羅是怎樣的人?
  不少人以為他不苟言笑,落落寡歡。這是因為我們將華人對天才,聖人,正經君子的類型,強行移加在另一種文化裏的使徒身上。又加以他對自己的形容是“氣貌不揚,言語粗俗”(林後一○:10),這不為自己製早好形象的敘述,給人把面目可憎言語無味聯想在一起。他的同工路加,身經目擊的現場報導,曾發生聽眾裏有人沉睡,以至墜樓跌死的意外事件,雖然靠主的大能叫那少年復活了(徒二○:7-12),但似乎說明保羅言詞枯燥呆板,不能吸引人的想法。保羅又勸戒教會:“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弗五:4),更使人以為古老的使徒,不懂現代講道法,不講笑話怎能吸引人?滑稽笑匠諧丑在娛樂界多麼受歡迎?就有人把保羅比擬為專門扼殺快樂的警察,或是過分嚴肅的斯多亞派哲人。
  其實,“戲笑”(eutrapelia)在原文為戲謔或猥褻的話,當然不該屬於信徒的詞彙。聖經說:“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耶和華側耳而聽,且有記念冊在祂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祂名的人。”(瑪三:16)我們的主耶穌說:“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太一二:36)這絕不是娛樂界的標準。如果有不願意被神留在記錄上的話,最好是不要說。
  不過,聖經絕沒有禁止喜樂。“聖靈所結的果子”,“仁愛”之外就是“喜樂”,接下去“和平,忍耐”(加五:22)。而且勉勵聖徒,“與喜樂的人要同樂”(羅一二:15)。聖徒可以欣賞,可以快樂,可以合法的像耶穌一樣歡樂(路一○:21)更會因聖靈的內住並充滿,在受苦難,遭迫害的時候,還可以歡喜(徒五:41),以至“歡喜跳躍”(路六:23)!也當為了罪人悔改蒙恩,主的國度擴展,而與天上的使者“一同歡喜”。主耶穌既然這樣吩咐,那還錯得了嗎?(路一五:6)
  當然,沒有誰鎮日的歡樂跳躍。所以,這裏所說的喜樂,是“靠主常常的喜樂”,平靜的喜樂。這就像是緩緩清流,從滿足的內心流出的喜樂。
  聖經說:“耶和華也必時常引導你,在乾旱之地,使你心滿意足骨頭強壯。你必像澆灌的園子,又像水流不絕的泉源”(賽五八:11) 這真描繪出一幅美好的圖畫!“靠主常常喜樂”不受外面環境的影響,不是因為財富增加,而是因為“靠主”與主聯合:“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詩一:3)
  倚靠主是最高的生活藝術。可以把忍受變為享受,正如那奇妙的樹,能夠把瑪拉的苦水變甜(出一五:23-26)。

謙讓是強者

  異教文化中,充滿了以強凌弱的精神,惟力是視,以柔為弱。在荷馬史詩伊里哀德Iliad)中,奧林匹亞神話裏的天神宙斯(Zeus),向他的神衹家族訓話說:“我是最強者!你們試過便知:把一條金繩繫在天上,你們所有的神衹拉緊一端。你們無法把咱宙斯拉下去;但我如果想拉下你們,定會成功!”這種原始的流氓聲口,哪像父親和統治者講話,全沒有倫理的氣味。斯多亞哲學思想,不容許男人表現柔弱的感情,更從不能公開哭泣。
  但主耶穌教訓的,完全是另一典型。祂是全能的主,“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3)。祂只用一句話,就能使海中翻騰的波浪平靜(太八:23-27)。祂更勝過了死亡,從死人中復活(羅一:4):這從來沒有人能作的,顯明祂是神,是至高全能的強者。但祂降世為人的時候,“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彼前二:23);“祂像羊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羔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徒八:32)。祂是那樣的柔和謙卑,(太一一:29),在客西馬尼園的時候, 卻現出祂的至強莫禦:面對捉拿祂的人,只宣告:“我是”(約一八:6)那些全副武裝的人,就都退後倒在地上;更何況天父能為祂“差遣十二營多的天使來”(太二六:53)救援;但祂甘願順從父的旨意,為了世人成就救恩,走上十字架;三天後從死人中復活,“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弗四:8)。
  主的門徒不是要同世人爭雄逞強,是效法主的溫柔謙和。祂說:“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太五:5)。在人人用暴力侵疆略地的世界,主的門徒卻是以溫柔為勝。這是強者的謙讓,正表現出是先攻克己心的強者(箴一六:32,一八:19):這表明他心中有真理,這表明他“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前二:23)。

盼望主再來

  主耶穌再來的盼望,會給聖徒生活極大的影響,為教會帶來復興。在痛苦的現實中,在給世界迫害的時候,屬主的人會說:“我的心等候主,勝於守夜的等候天亮,勝於守夜的等候天亮。”(詩一三○:6)他盼望公義的太陽出現,那時,黑夜就過去了(瑪四:2;路一:78)。
  盼望主再臨,會增加聖徒忍耐的力量。
  聖經中屢次把天國的實現,比作莊稼的收成。“看哪!農夫忍耐等候地裏寶貴的出產,直到得了秋雨春雨;你們也當忍耐,堅固你們的心,因為主來的日子近了。”(雅五:7-9)要知道審判的主已經到了門口,隨時可以進到信祂的人中間,還有甚麼委屈不能忍受呢?因此,信徒能“在所受的一切逼迫患難中,仍舊存忍耐和信心”,使他不灰心,“就是為這國受苦”(帖後一:4,5)。到見主面的時候,一切的眼淚,主都會為我們擦乾。
  盼望主再臨,能激發聖徒殷勤工作。既然有榮耀的盼望,就“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裏面不是徒然的”(林前一五:58)。這不但能叫聖徒把下垂的手,發酸的退挺起來,更會使人工作有目標,不作無謂的流蕩,不爭大,不作可恥的內爭,而仰望主,向前奔跑,努力工作。
  盼望主再臨,會成為聖徒生活聖潔的動力。聖經說: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總要披戴主耶穌,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羅一三:12-14)

  奧古斯丁(St. Auguatine, 354-430)原是一個放蕩少年,雖然才華絕世,但品德不檢,自己想改變向善而不能。直到他得主啟示,讀到這段經文,才有生命的更新,悔改歸正,成為拉丁教會偉大的教父。“凡向祂有這 [主顯現] 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祂潔淨一樣。”(約壹三:3)
  腓立比書第四章5節所說:“主已經近了!”或譯:“有主同在”:主與我們同在,加給我們力量(提後四:17),使我們能夠恆心忍耐,站立得住。

信靠與禱告

  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 1879-1955)晚年在“進深研究所“(Institute for Advanced Studies)度過。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他的論述範圍,已不限於物理。有人認為他在1933年以後那段時間,在學術上無特殊貢獻,也有人認為其對人類的貢獻比前更大。
  有一天,愛因斯坦在毗連的普林斯敦大學校園散步,一個當時在作研究的學者遇到他,問他在核子能源之外,還有甚麼能源可以探求。他鄭重的回答說:“祈禱的能力!”雖然愛因斯坦的神學信仰算不得正統,但他對於神無比能力的認識,是正確的。祈禱不止是信神,是相信神的大能:“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一一:6)  可惜,不少基督徒還不充分了解祈禱的能力。祈禱既然是求神作工,必須完全交託祂,一無挂慮。有個故事說到鄉下人初坐火車。上車之後,他還是一直擔著自己的擔子,雖然疲累卻不肯放下來。旁邊有人對他說,可以放下擔子了。那人回答說,火車滿載著這麼多的人和貨物,如果再放下他的擔子,豈不會負載太重?現今的人恐怕不會那麼愚笨了;不同的是,許多人更會把心靈的重擔帶上飛機,至少也包括部分基督徒,拒不放下自己的煩惱。
  在苦悶中,我曾寫過一首小詩“何用煩惱你能禱告”:

  當不幸聚集著人生的風暴
  當荊棘滿佈在你行的窄道
  當豺狼在四周的黑暗咆哮
  要記的那安慰的話──
  何用煩惱 你能禱告

  當大衛忍受敵人怒氣狂傲
  如河水湧來死亡吞滅的波濤
  主能幫助他衝破圍困脫逃
  網羅捕捉不了他──
  何用煩惱 你能禱告(詩一二四:)

  當保羅站在海浪沖濺的船艄
  日月星辰都隱息了他們的光耀
  大風浪在破船舷側發出獰笑
  那帶鎖鏈的人卻心有自由──
  何用煩惱 你能禱告

  神兒女要慎防那惡者的凶狡
  破壞人信心它將神的話顛倒
  竟說是禱告何用你能煩惱──
  但那信心的見證卻堅定的說
  何用煩惱 我能禱告

  “應當一無挂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腓四:6)這裏的“應當”和“只要”,說得很輕鬆,也很自然,意思是禱告就夠了:告訴神,用不著自己再挂慮。許多個失眠之夜,都是白費的。“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祂顧念你們。”(彼前五:7)
  誰能懷疑慈愛良善的神對我們的顧念呢?夜空上那麼多不眠的星兒,都是在為了你守望。卸下憂慮的重擔,是最智慧的事,是相信神能夠管得來。現代醫學發現,能禱告的人減除焦慮,比不禱告的人活得久,活得好。是的,相信神,交託並禱告,減除心靈的壓力,使信徒能恆忍,有喜樂。

神賜的平安

  主耶穌在離開世界以前,對祂的門徒說,祂要被釘在十字架,受死,留下那軟弱的小群,面對苦難迫害。祂應許要賜下聖靈保惠師。並且說:“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約一四:27)又說:“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叫你們在我裏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一六:33)
  顯然的,主耶穌所說的平安,不是一般的平安。祂說:你們有苦難,但同時有主賜得勝的平安。希奇嗎?意外嗎?這就是聖經所說:“出人意外的平安”:在你們想不到能找著的地方,卻有平安。這是人所難以理解的,在意想之外。
  世人的想法,是把平安與苦難的情境對比:平安是凡事順遂,家庭和樂,日子過得愉快稱心滿意,沒有苦難。有平安就沒有苦難,有苦難就沒有平安。但主耶穌說,聖徒是二者可以同時經歷的,不需要到天堂時才有不止息的平安喜樂;是在世上,在世上經歷苦難的同時,就有平安。這是人想不到的。人不會這樣思想。聖徒像是出了埃及的以色列人,身在曠野飄流困苦,但心卻在安息的應許美地。
  這平安是在耶穌基督裏的。住在寒冷的地方,冬天氣溫極低降雪。我們可以坐在有暖氣的屋子裏,隔著雙層玻璃窗,圍著紅熱的爐火,看外面大雪無聲的飄降著,連朔風怒號的攪擾也聽不到。你不是住在酷寒的地方嗎?是的。但我也是住在保暖的屋子裏面,任外面寒風狂吹,雪絮急落,都不會受到任何影響,因為室內有“氣溫控制”。這就是聖經說:“耶和華的名是堅固台,義人奔入便得安穩。”(箴一八:10) 主耶穌沒說在祂外面也有平安;外人也不會了解這種平安。
  這平安是完全的平安。有些人心中會十五個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外面卻假作鎮靜。但真正完全的平安,不僅是外面平靜,心懷意念也得主的保守,沒有怨恚,沒有恐懼。聖經說得十分美好:“堅心倚賴你的,你必保守他十分平安,因為他倚靠你。”(賽二六:3)從心懷意念的平安,才會成為泉源,流出靜水,真正的平靜安穩,雖在患難中而不變。這是在基督裏的恆忍。


恆忍的典型

弟兄們,我還有未盡的話: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腓四:8)

  常聽到有人說:“沒有消息就是好消息。”這話很能表示一般人對大眾傳播媒體的評價。不論是報章或電子傳播,對飛機整天正常飛行,並沒有報導;飛機失事墜毀,就成為新聞。很多家庭正常的生活,沒有人去注意;不正常的人的不正常婚姻,新聞界就大事渲染。這情形成為沒有好話好說。
  如果下一代的人,研究今天世界上的生活狀況,當然會採用這些作為原始資料,必然會得到結論,說我們今代人是悲慘的文明禽獸!而對於現代生活的人呢?自然是受害而不自知,形成錯誤觀念,不是防縱麻醉,就是悲觀厭世。這都是惡傳播的惡果。
  當然,我們不能否認這些存在的不幸事實。但幸而這不是事實的全部。事實上,我們也可以傳播正面的消息。在教會中更應該如此。雖然危言聳聽,能夠吸引更多的人注意;傳播醜聞異事,會刺激人的興趣,挑動人的情感,甚或獲得利益;但那總是不健康的事,不會促進大眾的利益。

  基督徒是傳播者

  耶穌基督說:“福音必須先傳給萬民”(可一三:10)。當然,主的門徒是傳播者。
  基督徒是光的媒體,把好消息帶給世界;不僅傳播福音的好消息,也應該傳播因福音而得新生命的見證,用言語,也用行動。人心中的思想,是言語與行為的泉源(太一二:35)。聖徒必須“心意更新而變化”(羅一二:2),與這個世界的標準不同,才可以行神的旨意;因此,必須“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西三:2),才可以治死地上的肢體。所以使徒告訴屬主的人,要思念正確的事,思念集中在正確的事上,才可以站立得穩,過正常的基督徒生活。
  一. 真實的。基督是真理。基督徒不容許有言語的虛謊,或生活上的虛假(參弗四:24-25)。人所說的,故意與事實不符心口不一,要在人心目中造成假象,就是謊言;人所行的,在人面前事一樣,在別人看不見的時候卻又是一樣,或表現的要人想他所不是的,言行不一致,沒有原則,是假冒為善。“沒有虛謊是從真理出來的”(約壹二:21)。所以聖徒必須思想真實的,摒除虛謊。
  二. 可敬的,就是尊貴的意思。主耶和華告訴耶利米,觀念改變正確的重要:“你若將寶貴的和下賤的分別出來,你就可以當作我的口;他們必歸向你,你卻不可歸向他們。我必使你向這百姓成為堅固的銅牆…”(耶一五:19-20)。今代人受大眾傳播所影響,自己不會思想,失去尊貴或卑賤的準衡:頭腦退化,四肢發達的運動員,受人崇拜;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卑賤腐化的戲子,被捧為明星!聖徒應當知道,甚麼是尊貴的,可敬的;不要追隨“發達神學”,以為凡發財的,就是蒙神賜福,就是尊貴可敬的,結果助長了拜金文化。
  三. 公義的。聖經說:“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約壹三:7)使徒稱主耶穌尊名之一,是“那義者”(徒二二:14,七:52;約壹二:1);主的道則被稱為“義路”(彼後二:21),就是正當合宜的意思。但現今教會,常有人不顧行義的命令,甚至輕視,以為是“律法派”,“自義”,批評論斷,予以敵視;自從心理學成為方便流行的擋箭牌,更是如此。實際上,失去標準是最大的損失,會造成混亂。我們固然不能靠自己行義而得救,但信主稱義的人,應該思念義行,而且效法主,靠主行義為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
  四. 清潔的。主拯救了我們,用寶血洗淨了我們的罪惡,是要叫我們“自潔,脫離卑賤的事”(提後二:20)。因此,聖經說:“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彼前一:15)。思想清潔的事,使我們有分別聖潔與污穢的觀念。紅樓夢的故事說,大觀園建造得金碧輝煌,其中的人物俊美聰慧,生活豪華排場,贏得多少人稱羨;只有不阿附世俗的柳湘蓮看出:“這大觀園,除了大門口的石獅子之外,沒有一個乾淨的!”原來大觀園並無足觀。只有義僕焦大,看出是一批敗家子。最後,落得被整肅喪敗的結局。聖徒應該思想清潔的事,才可以超脫污穢,過屬天的生活。
  五. 可愛的。意思是可喜悅的,可接受的。 聖經說:“惡要厭惡,善要親近”(羅一二:9)。聖徒不是甚麼都接受,必須知所分別,接受主所接受的,喜悅主所喜悅的。
  六. 有美名的。聖經記載:“美名勝過大財;恩寵強如金銀”(箴二二:1)。這裏雖然沒有詳細界定美名的標準,但肯定美名的價值。凡是知道美名價值的人,總會謹飭自己的言行,不作違倫悖理的事,不求取眼前的利益。信主歸入主名下的,受了祂的印記,更應該知道:“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提後二:19),免得使主的尊名受褻瀆 (帖後一:12;參羅二:24)。正像我們想到某家的人,就會想到他們父的名字(弗三:15),如同華人所說“家門蒙羞”一樣;聖徒有美名,就使神的名得榮耀,受稱讚。
  在這裏,聖經並沒有詳細列舉所有值得思想的事,但所舉的,都是基本重要的。接著,使徒說:“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是概括一切的嘉言,一切的美行,都應該思想。這些都是正面的事。
  我們的思想,總不能成為一片空白,像沙漠甚麼都沒有;當不去思想好事的時候,莠草就自然長出來。
  “因為他心怎樣思想,他為人就是怎樣。”(箴二三:7)如果我們常思想惡人的發達是成功,就會“心懷不平”,就“生出嫉妒”(詩三七:1);看到惡人常享安逸,子孫昌旺,就難以持定當行的路,以至腳步滑跌失足,心裏怨嘆,至抱怨神,由自憐而自暴自棄:“我實在徒然潔淨了我的心,徒然洗手表明無辜;因為我終日遭災難,每早晨受懲治”(詩七三:2-14)。這樣,心裏不免問:“為甚麼是我?”為灰心開門。
  思念正確的事,使我們的心向善;見賢思齊,想到自己的缺欠,而努力追求;這就更能增強我們的恆忍,使我們在苦難中不灰心,為主站立得穩,作出美好的見證,打美好的仗。
  一幅圖畫勝於千言萬語。使徒在這裏,更把他自己擺在教會面前,以身作證。

活生生的示範

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賜平安的神,就必常與你們同在。(腓四:9)

  基督耶穌是神的兒子,道成了肉身,到世上來,是把聖經上的話,加上具體的名字:“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來一○:7;詩四○:6-8)
  保羅效法基督,奉派為主的福音“作傳道的,作使徒,作師傅”(提後一:11)。他除了宣告和好的福音之外,也更進一步作教導的工作。從事教育的人都承認,最好的教導方法,是以身作則的示範。這樣,教導者不僅是一具活動的立體模型,而且是會思想,會行動,會反應的真實人,在特定的處境,有實際的生活表現。主耶穌說:“人看見了我,就看見了父。”(約一四:9)使徒保羅能以類似的語調說:“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一一:1)
  保羅時常提到他在眾人面前行事為人的見證,可以作為信徒的榜樣。這樣,信徒不但可以領受他所傳的信息,也可以學習他實踐的行動;不但可以聽見他口所講的,讀到他的筆所寫的,也可以看到他的表現。而他所要求的,也不僅是信徒來參加聚會,愛聽道,多活動;他考核自己教導的成功與否,信徒學習的成績如何,是看他們實實在在的去照行。
  現在的人,對保羅所傳“因信稱義”的真理,常有一個錯誤的印象,以為只要口裏承認相信耶穌,就可以稱義,就算是完成了信徒的責任,獲得了天堂的保證。這也是某些在保羅當世的人,就有的誤解,是望文生義妄斷的結果。其實,“因信稱義”是人知道自己陷在罪中,不能憑著行義達到律法要求,滿足神公義的標準,所以心靈負著罪疚,沒有平安和自由;但信靠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了我們受死,救贖我們脫離罪和律法的咒詛,並且復活,使我們因信祂而得以稱為義(羅四:25;徒一三:39)。而相信稱義得救贖的人,有了新的主人,就是歸屬主基督,有了主賜的新生命,靠著內住的聖靈,要遵行祂的旨意,為主而活。這才是恩惠福音的實際。
  復活的主耶穌,交付教會的大使命是:傳福音,這關乎萬民的大好消息,是使人得生命;還並且作主的門徒,“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二八:19-20)。這樣,使徒領受了主的教訓,遵行了,也教訓信徒學習照樣遵行。使徒並沒有扣留下復活的應許,傳遞下去:“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是的,“賜平安的神就必與你們同在。”


恆忍與知足

我靠主大大喜樂;因為你們思念我的心,如今又發生:你們向來就思念我,只是沒得機會。我並不因缺乏說這話;我無論在甚麼境況,都可以知足。這是我已經學會了。(腓四:10-11)

  一般人都喜歡接受禮物,保羅也跟一般人一樣,他收到了禮物,就十分快樂。
  不過,收到禮物快樂,還要看為了甚麼而快樂,不同的地方在這裏。有的人只是為了禮物而快樂:所收的禮物越多,越貴重,他的快樂也就越大;至於該不該收,道德原則的問題,送禮物的人存心如何,這都不是他重要的考慮。收受賄賂的人就是這樣。另外的一種情形,受禮物的人所看的,不是禮物的價格,而是送禮物的人心意的價值。所謂“千里送鵝毛,禮輕情意重”,就是這個意思。保羅的歡樂感是如此。
  保羅收到了腓立比教會的饋贈。他所看到的不是物質,那也許價格並不高;他所感到的,是送禮者的心:因為你們關心我的意念,現在又重新表達出來。這使他在冷酷的地牢中,心升到了天上,感到無比的溫暖,在被隔絕的地方,感到了愛的維繫。這就是“團契”與“分享”的意思,是表明站在一起;這種美好的感覺,激勵主的勇士,奮起昂揚的鬥志,共同忍苦奮戰。
  只是保羅體念他們的“沒有機會”。“機會”這詞兒,古時的意思,是指港口的潮水或風向,適合於船隻出航。必須有機會,才可以見機而作。所以聖經說:“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加六:10)但是,對於信心仰望神藉信徒供應的使徒,在教會沒有機會的時候,有恆忍等侯神的時候,不是奔競乞討,不是用人的方法促成。事實上保羅不隨便接受供應。對於有問題的哥林多教會,他寧可不接受;對於慷慨的馬其頓教會,還要“再三的求我們,准他們在這供應聖徒的恩情上有分。”他絕不是看風轉舵,隨潮便流。他不怕恆忍等侯。他不肯犧牲原則。這是教會和工人雙方的事。
  不過,我們也不能完全否定物質的重要:因為送禮單單有送的心意是不夠的:禮物到底是“物”,不能或缺的。既然是物質,就是品質越高越好,數量越大越好,次數越多越好。保羅相信腓立比教會對他的愛,深知他們的心意和他們的環境,體念他們心與願違的困難;你們一直是想念我,關心我的,只是實際上不可能隨時幫助我。相信有人關心,為了我們代禱,同心,是一種好的感受;體念別人沒有機會的難處,會使自己沒有被遺棄的感覺,更不會自憐,以至怨懟。
  其實,即使別人有豐厚的財物,忘記我們的需要,也是可能的事,只要自己知足,不奢望,也就快樂安然,忍受苦難。
  使徒保羅是個中和的人;他絕不自鳴清高,把財物都當作是惡的,予以鄙視,避免談起。晉代的名士王衍,生平不肯說到“錢”字。但他家財豐富。他的妻子叫婢女趁晚間睡時,把許多銅錢堆繞在床邊,以至他早晨起身的時候,下不了床。王衍大聲喊婢女來,“把阿堵物取走!”這是作態清高的極致。保羅的婉言,只是看情誼重過財物。
  雖然如此,保羅臨財不苟的品德,實在可作我們的榜樣:他不僅完全沒有不正當的行為,也避免有類似不正當可疑可議的行為,免得給反對的人口實。他不接受哥林多教會對他個人的支助;因為那教會雖然錢多富有,問題也多如林;保羅避免介入派系(林後一二:13);在為了濟助別的教會捐獻的時候,保羅也不願當面開口勸捐,免得給人感到壓力(林前一六:2);他不要人勉強(林後九:7),不向外人勸募,必須是先獻自己給主的人,捐獻才得保羅收納(林後八:5);而且要有兩個以上可靠的人經手處理,在錢財數目較大的時候,更是如此;並避免自己直接經收(林後八:18-23;林前一六:3)。他的原則:“因為我們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是在人面前,也是這樣”(林後八:21)。這是多麼好的處事原則!
  現在,保羅解釋說,絕不是因為缺乏,盼望人同情幫助。這現出主工人的骨氣,不同於討飯的乞丐,化緣的和尚;更是表現所事奉的主的尊貴,免得主的榮耀受到虧損。有的人捐款收得很多,但沒有保羅不收的原則,雖事業也可能作得很大,生活過的很好;但那是以出賣主的榮耀為代價換取的,使主的名被輕賤,豈不是大不值得!
  神的僕人並不否認自己的缺乏,也不必誇揚富足,作為蒙神賜福的證明。聖徒有缺乏並不是錯(羅一二:13)。有時候是教會的主讓肢體現出相愛的機會;如:耶路撒冷的教會中信徒缺乏(林前一六:2-4;羅一五:31),主感動保羅要別的教會捐助;但保羅或教會都知道,這是肢體的團契,完全沒有施主的傲岸態度,而希望“所辦的捐項,可蒙聖徒悅納”;而接受幫助的肢體,顯然也不必變矮了。這是供應聖徒的正確態度,不是用錢財作釣餌,或帶著權柄和條件。
  保羅的生活需要很簡單。他沒有妻室兒女,也不為自己積財(林後一二:14-15)。除了基本的生活需要之外,他不論在甚麼境況,都可以知足。這表明他心靈的健全狀況。使徒說:

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時隨在我都得了秘訣。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四12-13)

  基本需要得不到滿足,是缺乏;更多不滿足的欲求,是貪婪。奇怪的是,二者給人的感覺相似,性質卻極不相同。

牧者的抗議

  有一位牧者,忠心事奉主,深得教會的愛戴;教會逐年為他按年資加薪。每當加薪的時候,他心裏想:多了這些收入,怎會用得完呢!但等到一年終了,又臨加薪的時候,總是用得了,並不嫌太多。如此幾年過去後,他忽然憬悟事情不對了:知足感恩的心情,已經在不知不覺中貶值了;再這樣下去,恐怕會變成貪心的牧人,吃羊的豺狼,莫想再能抗拒豺狼,勝過試探。於是,他向教會長執會正式提出了“抗議”:不能再這樣下去,必須停止!他拒絕了進一步的加薪,卻保持了事奉的滿足與快樂。
  倍肯(Francis Bacon, 1782-1871)說:“順境最能發現邪惡;逆境最能表現品德。”
  聖經告訴我們,逆境與順境,都是屬靈品質的考驗:在繁榮,成功,亨通中,保持不失敗跌倒,表明能勝過試探誘惑,內裏清潔沒有邪惡;在困厄,患難,迫害中,能站立得住,是經過熬煉顯出恆忍堅貞。可惜,有許多人,像以色列人在曠野的路上,遇到艱難的時候,就發怨言;及至進入迦南地,“耶書崙漸漸肥胖,粗壯,光潤,踢跳奔跑,便離棄造他的神,輕看造他的磐石”(申三二:15)。
  這顯出了人性的敗壞。以色列人失敗了;連舊約聖經記載的偉人,也都不能免於在遇試驗時失敗。有副對聯說:“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無慾則剛。”有容和無慾,固然是高尚的理想,但人怎能作得到?跟著來的問題是:怎能站得住?

保羅的秘訣

  我們對於保羅的生活情形,實在所知不多。當世的史家,所注意記述的,只是宮廷與戰場,連惡行穢聞都有興趣;但對於這樣的小人物,卻略而不談。撰寫使徒行傳的路加,又是以基督的福音和聖靈的工作為中心,並不是為使徒保羅寫“起居注”,或作政治宣傳。至於使徒保羅的書信,只是在必要的或不得已的情況下,才簡略的提到自己的事。加以我們現在讀聖經的人,是生活在不同的環境中,更增加了解的霧障。
  儘管如此,想想保羅的逆境,所經歷的事,必須有超人的極大忍耐。不過,在這裏他所說有關財物的事,還沒有提到所受的鞭打,迫害,危險;但處卑賤,忍受飢餓和缺乏,都是極不愉快的經歷。他說:“直到如今,我們還是又飢又渴,又赤身露體,又挨打,又沒有一定的住處;並且勞苦,親手作工,被人咒罵…被人逼迫…被人毀謗…直到如今,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林前四:11-13)。這樣的一副形象,正是無家可歸的流浪漢,身上襤褸,衣不蔽體,還帶著傷痕,蹣跚的進入巍峨輝煌的大教堂,或現代化的建築中;人還未到,就有“先聲奪人”的不衛生氣味,成何體統!不被趕出門才怪呢。如果有人問他吃過飯了沒有;保羅會誠實說:“我又飢又渴,兩天沒吃甚麼了!”那些自命屬靈的人會說:“那你還說甚麼‘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你如果有信心,是主的工人,祂自會負責供應。”那些傳“發達福音”的人,更必然以他為“異端”:因為不亨通,不成功,必然是錯的,是不蒙神賜福!
  但保羅繼續說──他知道,他是在向那富有的哥林多教會說的──你們不要以為我這的副窮樣子,有些給你們失面子:“我寫這話,不是叫你們羞愧,乃是警戒你們,好像我所親愛的兒女一樣。你們學基督的,師傅雖有一萬,為父的卻是不多:因我在基督耶穌裏,用富有生了你們,所以我求你們效法我。”(林前四:14-16)他是說,為了主受苦,並不是可恥的;在受苦的時候,能站立得住,是美好的見證,是光榮的。保羅不僅是作“阿闍黎”(梵語“師範”之意),而是亦父亦師;他不是要信徒自認“窮命”,而是要有耐窮的生命,像他一樣,為主受得苦,為主作工。
  保羅不僅受得了逆境,也受得了順境。經過逃難受苦的難官難民,一旦得勢進入了順境,會有“餓蝨心態”,吸血不知飽足,貪污,壓榨,積財。當然,保羅不會那樣;他所謂“豐富”,也只是在比較之下才會有的:他親手製帳篷,他雙手帶著厚厚的重繭,在寒冷的氣候下,還會龜裂流血;打工所得,賺得說不上多;但他說:“我這兩隻手,常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徒二○:34)。他不貪心;他以為自己有餘,並且肯與同工分享。他的手是張開的手,是會分給人的手。一個慷慨關心別人的人,總是真正豐富的,卻不會像貪心財奴那樣豐富。他也勸告信徒:“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弗四:28)偷竊像貪污詐欺一樣,是在不知足的欲求心態之下產生的;信主以後,有主萬事足,知足了,勞力所得的雖然不會太多,還會愛別人。人的基本需要,究竟是有限。“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是那麼簡單的道理:在飽足之外,就是浪費,並不能帶給誰更大的快樂和利益。“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提前六:8,6)
  不過,保羅不是當時流行的斯多亞派哲人;他忍受得一切環境,得勝一切環境,是在於得了一個秘訣。我們不要忽略這個秘訣:“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他不是靠自己的修養,不是靠自己的能忍,堅毅的品性;而是他學會了在任何環境,都能靠著那加力量給我們的主;甚麼時候靠己不靠主,就必然失敗(林後一:8)。
  有誰能夠承受四面八方的壓力,而不會被壓扁了?是因為“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裏,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林後四:7)不是聖徒能作中流砥柱,而是“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羅八:37)人靠自己,說是能安貧樂道,卻是徹底的失敗;人自稱是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常不免作出來與所說的相反:當那些被欺騙的群眾,等著靜聽先生“正氣歌”的時候,先生作了降敵的洪承疇;偉大的領袖,作了臨難苟免見危先逃命的前鋒。只有“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保羅,打美好的仗,跑盡當跑的路,守住所信的道(提後四:7),因為他學會了那靠主的秘訣。


恆忍與團契

然而你們與我同受患難原是美事。腓立比人哪!你們知道我初傳福音離了馬其頓的時候,論到授受的事,除了你們以外並沒有別的教會供給我。就是我在帖撒羅尼迦你們也一次兩次打發人供給我的需用。(腓四:14-16)

  “患難”是個極不受歡迎的負性名詞,使人聞之色變。誰會想得到,保羅說是“美事”!如果真是那樣,保羅的朋友應該會更少。
  誰都知道患難不是好事,所以逃避患難。有時候本來是朋友的;遇到患難,朋友就離你而去了。因此,患難本來不是美事。但在親離友疏的時候,卻有些人能共患難,一同有分與團契,現出患難之交的可貴友誼,就成為美事了。保羅因傳福音受迫害,因保羅傳福音而歸信的腓立比教會也受迫害;而在受苦害之中,他們卻關心保羅,這就是同為神的國度受苦了。
  年老的約翰,孤身被放逐在拔摩荒島上。主叫他寫信給教會說:“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裏一同有分,為神的道,並為給耶穌作的見證,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啟一:9)。這就是他全部的罪名。約翰並不是甚麼刑事罪犯,年紀有將近百歲,對誰都不會造成威脅,為甚麼把他放逐在與世隔絕的荒島?是因為他能成為“團契”的吸引力,那種“有分”的感染,必須予以隔離。
  聖徒們在患難中同“有分”,可以互相支持,勉勵,得以堅固,是美事。受到撒但的反對,還有甚麼希奇嗎?
  但是,這種“有分”的美事,不是空間上的距離可以隔絕的。在約翰是如此。在保羅是如此。這種“美事”,成為甜美的記憶,是永不消失的感受,能支持為了主的國度忍苦奮戰的勇士,繼續堅持下去。

實行團契的教會

  腓立比的教會,是一個特殊有愛心,而關心宣道事工的教會。保羅在第二次宣道行程中,應馬其頓人的呼聲,到了那裏工作,由呂底亞家的一小群人開始,發展成為教會。保羅,西拉,提摩太,路加等人,在那裏住了最多幾個月;然後“保羅和西拉,經過暗妃波里,亞波羅尼亞,來到帖撒羅尼迦”(徒一七:1;參徒一六:12-40)。路加和提摩太,則繼續留在腓立比。隔了大約幾個月以後,提摩太才去到庇哩亞與保羅會合。(徒一七:14)路加可能仍在腓立比,有較久時間的工作。
  保羅被迫離開腓立比以後,那裏的教會,沒有因那位帶給他們麻煩的使者離去而落箇清靜。那新生的教會,經歷了福音的好處,雖然沒有聽說過差傳的高論,卻記念那傳福音報好信的使者,供應保羅的需要。為了甚麼會這樣?並不是保羅善於交際,籠絡了他們的心,使他們覺得人情難卻;也不是保羅善於編造報告,引起了他們的興趣;而是因為他們領受了十字架的福音,心被恩感,願意“幫助他們往前行”(約參:6);這就是與他們“一同為真理作工”。所以腓立比教會,是歐洲首先支持遠方宣道的教會。
  他們不是只用幾個錢就完事了。有的以為別人都搞差傳,如果我們不搞,顯得聲勢不夠,不能展現屬靈,也就隨便弄幾名傳道者來列名。腓立比人不是趕附時髦;因為他們是當時唯一供應保羅的教會。不但如此,就是保羅到了帖撒羅尼迦,仍然是繼續供應。我們知道,保羅在帖撒羅尼迦的時間不太久,只“一連三個安息日,本著聖經”,與會堂的猶太人辯論,是說不超過一個月,最多也不過二三個月;因為惹起猶太人嫉妒鬧事,說他們是“攪亂天下的”,橫加政治犯的罪名;以後由耶孫具保,不再在當地滋事,讓他們走了。(徒一七:1-10)這是說,在那裏的工作,既短又不順利,並不可能有甚麼動人的報告。但腓立比教會,卻一波又一波的差人供給保羅的需用!雖然,他們沒有與保羅一同挨打坐監,但他們的心,跟保羅的心連在一起;他們記念福音的使徒,關心他,為他禱告,差人去看望他,供應他,所代表的是多少的關念和溫情!
  這在福音事工上,是真正的同工;在神的國度裏,一同受苦,有真正的團契。這真是美好的事。
  大衛在即將作王之前,率軍追趕亞瑪力人;其中有一部分人疲乏了,他們不是不想同往參戰,但是實在作不來;如果勉強他們同去,行程必然減緩,失去突襲的時機。所以大衛決定留他們在後方,可以看守器具,使其餘的人,得免後顧之憂;同時減輕行裝,兼程急進。結果,蒙神的恩助,一戰獲得了全勝。因此,大衛決定:按功行賞,分得戰利品:“上陣的得多少,看守器具的也得多少,應當大家平分;以後成為以色列的律例典章。”(撒上三○:9-25)
  腓立比教會並沒有直接參與保羅宣道的行列;但他們忠心的作了後方的支援工作,供應了保羅和同工的需要,是實際的參與了宣道的戰線。他們跟保羅同心事奉,同受患難,肯出力出錢,而不爭功。是何等美好的事!

祭司所收的祭物

我並不求甚麼餽送;所求的是你們的果子漸漸增多,歸在你們的帳上。但我樣樣都有,並且有餘;我已經充足,是因我從以巴弗提受了你們的餽送,當作極美的香氣,為神所收納,所喜悅的祭物。(腓四:17-18)

  使徒在這裏特別聲明:他不是見錢眼開,希望教會贈送他甚麼,或申請增加支持。神的僕人可以說:“我未曾貪圖一個人的金銀,衣服”(徒二○:33)。現在有一些人,盡力向人勸捐,卻沒有健全的財務制度;這對於收納的人,自然是重大的試探,難免不流入私囊,供自己濫用。這樣“以敬虔為得利門路”(提前六:5),使他們走上了巴蘭的途徑,對真理的意見和教導,成為可以用錢買的商品。中世紀教會的黑暗,多半是由對財物的貪濫所造成。先知何西阿,說到了當時以色列宗教腐敗的情形:“他們〔宗教家〕吃我民的贖罪祭,滿心願意我民犯罪。”(何四:8)可見變質的宗教,成了貶值的宗教,以財物為目標,可以墜落到何等地步!
  神真僕人的記號,是在錢財上的清廉。正如我們只能與信主的人“團契”,也只能與信主的人在財物上同有分,不能與惡人“大家同分,我們共用一個囊袋”(箴一:14)。如果接受了外人的施捨,就很難使他們再信主;而且他以為你欠下了他的人情債:“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箴二二:7),你不能不聽他的話,不能不順從主人。更大的問題,是受了污穢的錢,血污的財,工作就不能得神的賜福;而且在主的面前,還要為他的失喪負責。  保羅當然不是這樣。他不是為了自己的肚子,而是願意聖徒“仁義的果子”增添(林後九:10)。
  要記住:奉獻的心是最重要的。奉獻的心必須要正;奉獻的應用也必須要正,在神的面前才算數:“歸在你們帳上”,是說蒙神的記念,是真正的積攢財寶在天上。有的人奉獻是為了看人情,討人喜歡;有人是為了自己有面子,得人稱讚:因為人就是敗壞的,最好的事也會夾雜著不純正的動機。在另一方面,不負責任的奉獻,助長異端,幫助人的貪心,浪費,都不是好管家所該作的,不能增多善果:無知和不忠心,在神面前都不算是品德。
  約翰紐屯(John Newton, 1725-1807)曾作過販賣黑奴的船長,往返非洲和英國;後來蒙恩信主,在英國俄尼(Olney)任牧師。他所作的聖詩“奇異恩典”,歷來最受信徒歡迎愛唱。他說過:“有一天,到了天堂,我會發現三項奇異的事:有些我以為會在那裏的人竟然不在那裏!有些我以為不會在那裏的人,竟然在那裏!而最奇異的是,我竟然在那裏!”也許,還有一項奇異的事:會有許多想不到的“果子”,竟“歸在你的帳上”──你會發現許多你所不認識,甚至未聽過的人,他們的歸主與你有關,似乎是天上記帳系統的錯誤──那是因為你支持宣道事工,忠心代禱,鼓勵人,說好話介紹人,這些都是為了主的國度所結美好的果子。

授受平衡

  現今有些教儈,專向人討錢,貪心肥己,使主的名蒙羞,以至聖徒不願談起自己和聖工的需要。但奉獻和捐助,必須有接受的對象;有授有受,是明顯不過的事;只要受之有道,並不是錯誤。保羅接受以巴弗提交給他腓立比教會的禮物,當作是他們向神的奉獻。在新約教會,沒有祭司階級;但保羅以自己服事神的,當領受“壇上的物”(林前九:13;來一三:6),向神負責,向神感恩。
  威特腓(George Whitefield, 1714-1771)被認為是近代復興運動的創始人,於1738至1771年之間,七次橫渡大西洋,由英國來到當時尚未成國的美洲殖民地;神使用祂的器皿,燃起復興的火焰,稱為“大覺醒”。
  1739年,威特腓第二次由英國來美,在非拉鐵非認識了富蘭克林(Banjamin Franklin, 1706-1790)。那時,富蘭克林年三十三歲,開印刷廠及辦報,還兼有其他企業,從事社區及地方政治,頗為成功;也出版過威特腓的講道集。富蘭克林對威特腓甚為欽佩,喜歡聽他講道,見證他的廉正誠實,絲毫沒有懷疑。富蘭克林自傳中記著:

他有一次,從英國到了波斯頓,寫信告訴我,不久要到非拉鐵非來,但沒有住處;因為聽說他朋友本乃慈遷去德國城。我回信說:“你知道舍間的情形,如果不嫌狹隘,我將最竭誠歡迎。”他答覆說,如果我為了基督的緣故有此愛心接待,必不會不得報賞。我再回答:“不要誤會我;不是為基督的緣故,是為了你的緣故。”有位我們共同的朋友,取笑這種聖徒的口頭語,受了他人之惠,常是把他們欠人情的擔子,從肩頭上卸下,置於天上;我是想把它放在地上。

  可惜富蘭克林這位天才企業家,發明家,外交家,不知道作在基督裏的價值,接待神的真使者,是“為神所收納,所喜悅的祭物”,是最重要的;如果只注意地上的人情,恐怕缺少了“極美的香氣”,失去天上的記念。不過,這不是說對地上的人不必有感謝的心。富蘭克林也說:威特腓“實在曾為我的歸正禱告;他終沒有滿意相信他的禱告蒙了應允。我們之間僅是君子之交,兩方面都坦誠相與,持續到他去世。”倘若這位美國的開國元老,在天國沒有記念,是多麼可惜的事!因為人的觀點如何,也關乎他的績點;人是看動作,神是看動機。為誰而作的,是非常重要的。
  主耶穌說對門徒:“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人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太一○:40-41)使徒為了神的國經歷苦難,恆忍艱辛,教會的關心支助,實在是很大的安慰,有意想不到的深遠意義。腓立比教會供應保羅的“香氣”,一直存留到後世。

捐不徒然

我的神必照祂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裏,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願榮耀歸給我們的父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腓四:19-20)

  美國前副總統奎勒(James Danforth Quayle),有次訪問一所小學,問學生“馬鈴薯”的寫法。有個小學生把patato 寫在黑板上。奎勒說是不對,拿起粉筆給後面加個“e”。可惜他不是韋氏字典的作者,又可巧電視機在旁錄影為證,於是騰傳為笑談;副總統寫別字的名聲,也就跟馬鈴薯連在一起了。
  從前科舉時代,寫個別字可能斷送功名。現在的華人,已經不把寫一個別字當作終身之羞,也許全不以為羞。有的人曾把“捐”字寫成“損”字;剛巧這兩個字的意義,有時也同有“失”的意思;不過,“捐”常是有意的,主動善意的贈予,“損”則是無善意的,被動的失去。不幸的是,常有人意識上錯誤,以為捐出去就是損失,所以也就不會樂意捐輸。
  聖經卻有另外的說法:“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林前九:6)這是把捐輸看作播種:種在地裏,埋葬了,不是失去,而是會有多倍的收成。所以要多收,必須先要多種,而不是先有收成才下種。聖經又說:“有施散的,卻更增添;有吝惜過度的,反致窮乏。好施捨的,必得豐裕;滋潤人的,必得滋潤。”(箴一一:24-25)在這裏必須提到,聖經分別使用了三個不同的語詞:“奉獻”,“捐助”及“施捨”。奉獻是對上的,原則是敬獻,必須要厚,表示出於敬意。捐是平行的,為了補助聖徒缺乏,是“團契”,分享,出於愛心,甘心樂意。施捨是對下的,給比我們更不幸的人,出於同情和憐憫,不可存心沽名釣譽,吹號顯揚自己有多慷慨。有時也說“捐輸”,是比較通用的語詞。但聖徒的事奉,必須有一個重要的原則:“無論作甚麼,都要從心裏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西三:23)
  有的人對教會鼓勵捐輸,認為是商業化手法,難登大雅之堂,就避之若浼,在講台上絕口不談。這實有矯枉過正之嫌。因為捐輸是積財在天,是種在地上,收成在天上;是對神的工作有益,對捐輸的人有益,不是損;使神的名得榮耀,不是受損。(林後九:6-15)使徒保羅這樣教導,而且聖靈感動,記在聖經裏面。我們並不比保羅屬靈;就是許多人加在一起,也還不及保羅的十分之一;使徒可以提得,為甚麼我們不能提呢?何況既然肯定是榮神益人的事,如果避而不談,豈不是對神對人都有虧損了嗎?
  想想看,如果我們勸農人不要播種,或使他們忽略播種,任憑種子腐爛在倉裏,對於國計民生會有甚麼樣的結果?所以以農立國的中國,古時天子也提倡春事,每年有一次耕犁種作的禮儀。多多種作,勤於種作,才會有豐富充足的收成,倉盈廩滿,食用無缺。使徒在這裏,必然是也想到了種收的法則:“在道理上受教的,當把一切需用的,供給施教的人…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我們行善不可喪志,到了時候就要收成。”(加六:6-10)這不僅應許在物質上的賜福,在屬靈各方面,都蒙神豐盛的恩典。
  感謝神,祂興起了腓立比教會,作一個肯播種的教會。教會的主,也在不同的時代,興起有遠見播種的人,使福音的事工延續下去,造成一次又一次的豐收,收在主的倉裏。這一切都是為了神的榮耀;“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一○:31)。“願榮耀歸給我們的父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這樣,主內全體團契,互相支助,可以忍得仇敵反對,站在一起,得勝而增長,直到主臨。這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心願,是使徒和歷代教會的心願,也是我們誠信肯定的心願。


結語

請問在基督裏的各位聖徒安。在我這裏的眾弟兄都問你們安。在該撒家裏的人特特的問你們安。願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在你們心裏。(腓四:21-23)

  書信結束時的問安,是一般的體例;但這不是說,使徒是沒有感情的人。相反的,他表現出豐富的感情,關心聖徒。他向以弗所的長老,說到在他們中間工作時,“三年之久,晝夜不住的流淚,勸戒你們各人”(徒二○:31)。他吩咐教會說:“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羅一二:15)。 這是說到要關心肢體,並不需要禁止流露熱情。保羅書信,有一部分或大部分,是口授別人代筆寫的,如:羅馬書是由德丟執筆(羅一六:22),但他自己會在最後寫上幾行,表明親切,或提示重要注意的事(加六:12-18;林前一六:21-24;西四:18;帖後三:17)。因此,那不是不經思考的客套,或官樣文章的程式。
  書信開頭,說到“在耶穌基督裏的眾聖徒”(腓一:1);現在臨到結尾,又再提到“在基督裏”。這是說,同蒙主恩典的人,被主揀選分別出來,不屬世界,自然被世界恨惡。這些因信歸於同一位主,有同樣信仰,同一生命的人,合成一體,是基督寶血所買贖的真教會,也就是基督奧秘的身體。我們只有一個頭,就是唯一至尊的元首,在天上而充滿萬有的基督。地上教會中,真信主有生命的“各位聖徒”,是各自為肢體,與往古來今所有的信徒,共合成基督的身體,也就是宇宙性的教會,是基督的新婦(弗五:22-30)。既是這樣,基督“新婦”顯然是指全體教會,不是指各別的教會,聖經更從來未用以指聖徒個人;不過,各聖徒要存聖潔忌邪的心,“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林後一一:2),不分男的女的,都要專一忠心。
  保羅有基督豐盛的生命流露,遠超過僅作教師;他所到的地方,總會吸引人到祂那裏。在監獄裏,帶著鎖鏈,顯然不能去探訪,社交;但仍然有“在我這裏的弟兄”。在教會歷史上的耶柔米,住在洞窟中;聖安東尼,在僻遠的沙漠裏;以及聖方濟(法蘭西斯),都有這種吸引人的能力,遠超人為的方法,也不是提供世俗的利益。有人把禮拜堂變成曠野,但施洗的約翰把曠野變成禮拜堂。
  保羅能使人凝聚到主面前。當然,這些並不都是在監獄裏的弟兄團契。
  “眾聖徒”包括在羅馬歸信基督的聖徒們,有男的,有女的,有猶太人,也有羅馬人,可能達到相當的數字。因此,有必要特地提出“在該撒家裏的人”。當然,保羅不是低賤到以地上有地位的人誇口。有人對此表示疑問:羅馬皇帝家裏的人會成為基督徒?是否只指“御營”護衛軍的人呢?在古時所謂“家”字,指居室,廟堂;家可以有主人,女主人,兒女及孫輩,包括奴僕,以及僚屬侍從人員。有人以為初期教會的成員全是下層社會分子,其實並不盡然,保羅說:哥林多教會中蒙召的“有尊貴的也不多”(林前一:26),並不是說沒有尊貴分子,只是說“不多”,就是“不多”,還可見是有的;而且那是特指哥林多教會地區性的成分。從聖經記載,福音從開始就普傳到各階層。在跟從耶穌的人中間,有大公會的議員約瑟和尼高德謨(約一九:38-39),又有希律王家宰苦撒的妻子約亞拿(路八:3)可能還有見證耶穌釘十字架的百夫長(可一五:39)。使徒行傳記載的,有埃提阿伯女王的銀庫總管(徒八:27),該撒利亞的百夫長哥尼流(徒一○:1),與分封之王希律同養的馬念,自然不會不是貴族,他還成為安提阿教會的領袖和教師之一(徒一三:1);居比路的方伯士求保羅(徒一三:7-12),帖撒羅尼迦更有不少貴族婦女(徒七:4),庇哩亞有些尊貴的希臘婦女(徒一七:12),是查考聖經在真理上有根基的信徒。羅馬城有管理銀庫的以拉都(羅一六:24),既然是信徒,該撒宮中有人信主還會遠嗎?這些是最早外邦人信徒中尊貴的人,但他們在教會中沒有特殊地位:教會不該以尊貴人信主為榮耀,他們該以能信主為榮耀。可見在凱撒王宮成員中有基督徒,並不是不自然的事。奇妙的是,那時的羅馬皇帝,正是迫害教會的尼祿(Nero, 37-68, 在位54-68)。總之,教會是被救贖的會眾,在神面前是平等的;因此,不能把“地位”帶到天國,給尊貴人以特殊尊位;但也不能拒之於門外。
  為甚麼使徒特地提到“在該撒家裏的人”?這是要堅定信徒對神主權的信念,相信神奇妙的作為,在任何環境中都能忍耐交託。在以色列極惡的王亞哈宮裏,意外的神卻預備了一個“自幼敬畏耶和華”的家宰俄巴底(王上一八:12-13),為了要救助保守神剩下的先知。在猶大惡王西底家的時候,神在王宮裏預備了太監古實人以伯米勒(耶三八:7-12), 為了用他作救助先知耶利米的器皿。保羅把王宮裏有主內肢體的消息,寫給教會,他們會為此一同感恩,更加堅定心志,恆忍不動搖。
  當保羅在哥林多的時候,主在夜間異象中告訴他:“不要怕!只管講,不要閉口;有我與你同在,必沒有人下手害你,因為在這城裏我有許多百姓。”(徒一八:9-10)遇到孤單可怕的境況,害怕是正常的事;因此主才有必要鼓勵使徒,向他保證有主的子民:真屬神的人,不會坐視肢體受害,神的時候未到,更不會任人加害祂的僕人。現在,保羅又處於極不利的環境,身繫縲絏,這次神藉使徒身邊有信主的人這事實,再給他鼓勵,使他心靈得自由,有喜樂;他也願把這信息和感受,傳達給所愛的腓立比教會,叫他們放心,叫他們知道,福音的大能超越在世界的勢力,神在任何環境都能得勝。
  第二世紀的教父特土良,在為主勇敢作證,留下了壯語名言:“殉道者的血,是教會的種子!”他對莊稼的主有至高主權,能完全相信,所以不畏權勢,不討人喜悅;他筆下使用的語詞:“神若願意”,“神賜福”,“神許可”,是基督徒著作中最早見的語句,表明他的觀念,對神的主權深信不疑。到君士坦丁皇帝(Flavius Valerius Constantinus, c.280-337)時,他的軍隊中已經有了許多基督精兵;所以接受基督教為國教,成為政治上的合理考量,是自然的事。
  使徒給腓立比教會書信的結語:“願主耶穌的恩常在你們心[或作靈]裏。再次提醒聖徒,持久超自然力量的來源也是共同的凝聚力的根基:與主永遠的,超自然的生命結連,才能夠忍耐到底而得勝,“至死忠心…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啟二:10-11)。對聖徒個人來說,主定的時間之前,沒有誰能加害。在主的主權和大能之下,“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教會(太一六:18),這是祂寶貴可靠的應許。
  願主的工人,主的教會,常保守在主的恩中:持守我們的信念,維繫我們的愛心,堅定我們的理想,磨礪我們的恆忍。要確實知道,我們是在得勝的一方。願我們更像主基督,效法使徒保羅,殷勤作工,直到主榮耀再臨。阿們。

1997年
2004年修訂

 

-- www.AboutBible.net -- .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