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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e Studies 聖經研究 >> B.28 Notes On Pauline Epistles 保羅書信箋記

保羅書信箋記

 


保羅書信簡介

  保羅的十三卷書信,佔新約書信大部分,是教義神學的骨幹。其中有致七個教會的書信;並致提摩太和提多的書信,因為論到教會事工,所以傳統上稱為“教牧書信”;最後,是私函性質的腓利門書,類似教牧輔導。

主旨:

  羅馬書在於論信心;針對哥林多教會的問題是論德行;加拉太書是關於真理的知識,使基督徒得以自由;以弗所書則勉勵聖徒作新人,節制舊人的私慾;腓立比書堅信忍耐,作天上的國民;歌羅西書講有屬天生命的聖徒,過敬虔屬天的生活;對帖撒羅尼迦教會,則勸勉他們愛神愛人,到主再來的時候聖潔無可指摘。致提摩太的書信和致提多的書信,是使徒對晚輩同工的叮囑,如何牧養教會,是領袖手冊。致腓利門的書信,則處理既是主僕關係,又同為主內弟兄的問題。

鑰節:

  羅馬書第一章17節:“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哥林多前書第六章19至20節:“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哥林多後書第五章17至18節:“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一切都是出於神,祂藉著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又將勸人與祂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
  加拉太書第五章1節:“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以弗所書第二章10節:“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腓立比書第四章12節:“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秘訣。”
  歌羅西書第三章1至2節:“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裏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
  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三章12至13節:“願主叫你們彼此相愛的心,並愛眾人的心,都能增長,充足,如同我們愛你們一樣;好使你們,當我們主耶穌同祂眾聖徒來的時候,在我們父神面前,心裏堅固,成為聖潔,無可責備。”
  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三章5節:“願主引導你們的心,叫你們愛神,並學基督的忍耐。”
  提摩太前書第三章14至15節:“先將這些事寫給你,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提摩太後書第二章3至4節:“你要和我同受苦難,好像基督耶穌的精兵。凡在軍中當兵的,不將世務纏身,好叫那招他當兵的人喜悅。”
  提多書第三章8節:“我也願你把這些事,切切實實的講明,使那些已信神的人,留心作正經事業。這都是美事,並且與人有益。”
  腓利門書16至17節:“不再是奴僕,乃是高過奴僕,是親愛的兄弟;在我實在是如此,何況在你呢!這也不拘是按肉體說,是按主說。你若以我為同伴,就收納他,如同收納我一樣。”

各書中的基督:

  在羅馬書中,基督是“第二亞當”。祂的義和代死,使信祂的人都得著義。基督把祂的義當作恩賜給有罪的人,為人擔當神的忿怒。祂的死和復活,使信徒蒙救贖,被稱義,得與神和好,得拯救和榮耀。
  哥林多前書說聖徒“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
  哥林多後書中基督是信徒的安慰(一:5),誇勝(二:14),主(四:5),光(四:6);祂是審判者(五:10),也是與神和好的祭(五:19),代罪者(五:21),神的恩賜(九:14-15),我們的主權所有者(一○:7),丈夫(一一:2),能力(一二:9)。
  加拉太書的基督,是信徒偉大的解放者,祂以十字架的大能,救我們脫離罪和死的律,改變我們,使我們脫離咒詛和自己(一:4,二:20,三:13,四:5,五:24,六:14)。
  以弗所書中,“在基督裏”或相同語句,出現三十五次,為新約聖經各卷中最多的。信徒是“在基督裏”(一:1),在基督裏得屬天福分(一:3),在基督裏蒙選(一:4),在基督裏得兒子的名分(一:5),在愛子裏蒙恩典(一:6),得救贖(一:7),在祂裏面得基業(一:11),有盼望(一:12),得聖靈的印記(一:13),在基督裏一同活過來(二:5),在基督裏一同升起,一同坐在天上(二:6),在基督裏造成(二:10),在基督裏藉祂的血親近神(二:13),在基督裏建造長進(二:21),也在基督裏有分於應許(三:6),在基督裏得進到神面前(三:12)。
  腓立比書中,基督是信徒的生命(一:21);是我們效法的心志(二:5);是我們的至寶和目標(三:8),並要改變我們像祂榮耀形像(三:21);是我們得勝一切境遇的力量(四:13)。
  歌羅西書論基督的宇宙性。基督是神首生的(一:15);是創造者和萬有的元首(一:16);是新造教會的元首(一:18);是與神和好的根源(一:20-22,二:13-15);是信徒榮耀的盼望(一:23,27);是新生命的能力(一:11,29);是我們得救和成聖的來源(一:14,二:11-15);是神完全的豐盛(一:15,19,二:9);是復活初熟的果子,神人間的中保(一:18,三:1);是完全的救主(一:28,二:3,10,三:1-4)。
  帖撒羅尼迦前書中,基督對於信祂的人,是現在的拯救,和將來的盼望。救脫將來的災難(一:10,五:4-11),並且有賞賜(二:19),成為完全(三:13),得以復活(四:13-18),全然成聖(五:23)。
  帖撒羅尼迦後書,講到基督榮耀降臨,除滅仇敵(二:8),卻是信徒的美好盼望。基督再臨的信息,在新約中有三百一十八次,比任何其他信息更多,是最重要的。
  提摩太前書,論基督是神和人中間唯一的中保(二:5);是“神在肉身顯現”(三:16);“降世為要拯救罪人”(一:15);“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二:6);“祂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四:10);祂賜給信徒屬靈的能力,信心,和愛心,能以服事祂(一:12,14)。
  提摩太後書的基督,“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一:10);“祂從死裏復活”,使信的人可以得著“永遠的榮耀”(二:8,10)。“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祂同活;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祂一同作王。”(二:11-12)因為“有公義的冠冕…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四:8)。
  提多書指基督是救主:“祂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二:14)
  腓利門書,是使徒保羅寫給歌羅西教會一基督徒的信。二人的關係,是由於基督的救贖,而成為主內的弟兄,書信所流露的愛心與溫和,也正似基督為罪人代求(10-17),願人得以自由,並且甘願代償欠債(18-9)。

 

  傳福音還債

  我都欠他們的債(羅一:14)

  很多人對別人有某種預期,以為人家有義務如何待他,一副自己是債主的心理,以為全世界都負欠他甚麼,連對神也是這樣(羅一一:35)。這種不合理的期望,已經夠奇怪了,更不合理的,是他從來不曾自責,不曾想到對別人有甚麼責任!
  “債”本來同於“責”字,後來加上人旁,表示人對所欠的有責任。在拉丁系文字中,也是由於同樣的觀念:debere是語根,衍化為debt, drtte, devoir, duty等字,也都是欠債的意思;因此,endeavour就是要“努力”償還。所以不論中西文化,人有了自我覺知,就有責任觀念;有了私有制度,就有欠債觀念。既然欠了債,就有責任還債;欠債而不還,就不是負責任的人;負債而不負責,就不能算是人。
  使徒保羅蒙神的揀選,“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深深感到責任在身,他說:“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羅一:1,14)他不推諉,也不逃避責任。因為他知道“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提前一:15-16)。
  怎麼會有欠債的觀念呢?
  神大能的福音,是唯一的救法,使人藉認識耶穌基督,相信祂代死救贖,而蒙神的恩典。沒有福音,罪人不能得救,就只有沉淪滅亡。但只憐憫人的悲慘,那是不夠的,只能產生同情,不能作為傳福音的充分動機,不能有還債的責任感。必須是因為“我們從祂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祂的名信服真道。”(羅一:5)
  傳福音的人,必須先是得福的人。“受了恩惠”是接受了福音真理,必須不自私,也使別人得福音的好處;受“使徒的職分”,是特別揀選,有神的託付(林前九:16-17);主的使命是:“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二八:19-20)。既得了神的大愛,蒙了神拯救的恩典,得了永生的福分,就如那欠主人千萬銀子的僕人,得免了一切的罪債,絕沒有償還的可能;只有以還債的心,傳福音給別人,使他們也因信得蒙赦罪,與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
  不想還債的,可能是未得福音的好處,就沒有負債感;或是過分自私,沒有還債心,都該求主施恩憐憫。

 

  心靈的更新

  割禮也是心裏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羅二:29)

  有許多生活上的事,我們有特定的作法,只是習慣於這樣作,說不出甚麼理由,如此不知道過了多少年,多少代;直到有一天,偶然發現這種那種作法,原來是如何開始的。
  不僅在文化生活中如此,有些宗教禮儀,行而久之,也湮失了原來的意義。割禮也是如此。
  神揀選亞伯拉罕,以割禮作為立約的證據(創一七:11),意思是要他們作聖潔的民,與地上的萬民有分別,因信而遵行神的命令。但他們歷代都違背神的旨意,連外表的禮儀都不能遵守,更心未受割禮(利二六:41-42;申一○:16;耶九:26),心不潔淨,行動更難免於污穢。雖然如此,以色列人傳統的以割禮誇口,看外邦人是“未受割禮的”,所以算為不潔淨的。新約耶路撒冷教會的司提反,為他們作了一個歷史的總結算,很缺少恭維的說:“你們這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常時抗拒聖靈!”(徒七:51)這真確的指摘,使他們加上另一佐證,就是用石頭打死他,使司提反成為新約第一個殉道者。
  如果割禮是猶太人的記號,沒有心靈割禮的,就不是真猶太人。因此,基督徒並不是要受肉身的割禮,而是藉著潔淨內心的聖靈,在基督裏的割禮,其功效是脫去肉體的情慾,作為神立約的後裔:“在祂裏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西二:11,13)
  在戰爭中,一方有時派遣人員,混進敵對方面的陣營裏,作破壞的工作,常會造成損害。那些人所穿的衣服,以至說話行動,外表看來,跟對方一樣,只是他們的心不同,是另有任務和目的。所以如果從外表來斷定他屬於誰,往往認識錯誤,吃很大的虧。在這個宇宙中,一場大屬靈的戰爭正在進行。有不少人以外面的表現,來決定人屬靈的情況,或對或不對。更可惜的,是有的人外表裝飾起來,穿上了某種的制服,就理直氣壯的以為他是屬主的選民,其實卻不是。
  求主開我們的眼睛,使我們不以傳統誇口,不靠著禮儀自以為得救,只把經文掛在嘴上;而接受耶穌基督進入心中,有新的生命,藉聖靈治死私慾惡行,活出主的樣式。

 

  義與不義

  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羅三:5)

  在遠離人居的曠野,沒有月亮,黑夜的穹窿深垂,綴滿天空的星光,越加顯得可愛。這喚回人間的經驗:在走進珠寶店的時候,晶瑩的鑽石,總是放在黑絨布的背景前,襯托得倍增光輝可愛。
  這個世界的狀況,就是黑夜茫茫。世人犯罪,完全敗壞無望,只有神是公義的,只有神是光。於是人理性的辯證說:既然人的罪惡,顯明神的榮耀,黑暗也有其存在的必要,為甚麼神還要審判世界?這等於說,神是正直的,人是彎曲的;人連“彎曲”這個觀念,也必須有“正直”才可以彰顯,因此彎曲的存在是有其必要的。這是說,罪有其必要。
  但聖經說,神不滿足於彎曲,而要彎曲的人,達到祂正直的標準。其實,罪的存在,是人犯罪背叛神的結果。這種景況不是神的旨意。所以人的罪與神的義,不是必須的依存關係。就如孩子把屋子弄得一團糟,母親來收拾整齊;並不能說,孩子這樣作,是必要的,好顯明母親愛整潔的美好性格。母親的期望是,有一天,孩子長成了,完全清潔整齊,像母親一樣,並幫忙把家整理得井然有序。羅馬書第三章23至25節說: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

  人類的歷史,證明世人都犯了罪的事實。罪的結果,使人失去了神的性情和形像,趨向敗壞,不願也不能行義,無法達到神的標準。神的公義,使祂必須審判世人。但因為祂奇妙的大愛,不願人被定罪滅亡,就差祂的獨生愛子基督耶穌,道成為肉身,為了世人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作人的贖價,使信祂的人,罪被神塗抹,而被宣判無罪。這是說:神的兒子為了世人的罪死,使信祂的人,成為神的兒子。這有屬天生命的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4;西三:10)。為甚麼這樣?我們不能了解;但神救贖的計畫,有一個榮美的結果,就是顯明神的義。
  我們必須知道,不是廢棄審判顯明神的義,而是神的兒子代替我們受審判,使信的人藉祂的死而白白稱義;並且生命得更新,成就神的旨意,顯明神的義。

 

  因信稱義

  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羅四:3)

  誇耀自己是這世界的文化型態。看各種廣告,會給你一個印象,有那麼多完美的東西,這應該是個完美的世界。你我都知道,隔完美還有一段距離,而且是相反的方向。
  甚麼是“美”呢?美就是每一部分都合宜,沒有可以增減改易的地方。用在人的品格是“義”,就是行得合宜。聖經所說的“稱義”,常有人解釋為“看為從來沒犯罪一般”,雖然簡,卻不夠明,因為那只包括了赦免的消極意義,而且只局限於對人。實際上“稱義”就是稱“義”。例如:受約翰洗禮的眾百姓和罪人,聽見耶穌的話,就稱神為義(路七:29);敬虔的奧秘是基督“被聖靈稱義”(提前三:16),都是稱頌完善的意思。簡單說,“義”就是完美無瑕,少於這標準就是不義。
  人的觀念是作工得工價。工人先作了工,雇主就欠他債,有補償的義務。如果這觀念用在人對神的關係上,就成了“先給了祂,使祂後來償還”(羅一一:35)。而且假定人作工的成果,到了完美無瑕的地步,就是得神認定完全合宜:義。這是何等狂妄的想法!實際上,人能先給神的想法,是完全不能成立的。羅馬書第四章3至5節明記:

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亞伯拉罕得神稱他為義,並不是因為他行了割禮,得神的喜悅,才稱他為義;那時候,神還沒有提到割禮這回事。“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一五:6)而且那時在律法以前四百多年,更與行律法沒有關係。
  另一個是大衛的例子。大衛與拔示巴犯了姦淫,又設計殺了她的丈夫;這兩項罪,都不是獻祭物可以除去的,照律法是該死的。但大衛痛悔認罪,得神稱他為義。(羅四:6-8)可見稱義是因著信,單單從神的恩典而來,不在於人的行為。
  罪人蒙恩典,“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羅四:16)。連明信起義,也是從神來的;正如人肉身的生命,不是自己能作甚麼,靈性的生命,也不是人努力的結果。因此,我們只有向神感恩,因為神照祂的主權,揀選了我們,賜恩給我們,使我們因信作祂的兒女,何等奇妙的恩典!

 

  稱義.和好.蒙恩

  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羅五:1)

  
  恩典和真理都是從基督耶穌來的。所以不是因為人能作甚麼,或作了甚麼,而是由於神人之間的中保,就是神子降世為人的耶穌基督。
  基督教不是自力的宗教,以為人用甚麼方法可以得救;而是知道自己完全無望,信靠神藉耶穌基督代贖的救恩。
  罪人得以稱義:人是在罪孽中生的,充滿惡念,惡言,惡行;不僅積惡纍纍,乏善可陳,而且因為本身就是罪人,沒有向善的意願,正如壞樹不能結出好果子。在這樣沒有盼望,沒有神的情形下,惟有悲哀的走向滅亡的道路。但神沒條件的愛我們,甚至差遣祂的獨生愛子降世,“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
  仇敵得以和好:人因為受撒但的引誘而犯罪,作了罪的奴僕,所以基本上與神站在敵對的地位。人類文化的總結,就是敵神的文化,在神的烈怒之下。但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消除了神人之間的敵對狀態,使我們從撒但權下歸向神,進入光明的國度。“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羅五:10)
  軟弱得以蒙恩:不論古今中外,勞工市場的存在,是人以勞力換取工價為酬報。雇主要問你能為我作甚麼,然後估計你工作的價值,付以工資。因此,軟弱的人,不論是體弱或是智弱,因為缺乏生產效能,都不是甚麼受歡迎的雇用對象,要被淘汰。聽來有些叫人寒心,卻是功利主義社會的現實情況。恩典的意思,正是不配得而得著。“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羅四:4)但是,神並不要我們作甚麼而換得救恩,而是在“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羅五:6)就像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時候,是作人的奴隸,並沒有甚麼品德功業,是在神所定逾越節的日子,叫他們宰殺羔羊,塗血在門楣上和門框上,滅命的天使看見那血,就越過不滅那家的長子。這是神的恩典。(出一二:12-13)
  由於神的揀選,祂使我們信主耶穌基督,就得稱義,不算為有罪;得與神和好,免去祂的忿怒;而得恩典,並有永生。“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這還有甚麼可說的呢?只有時時感謝祂的恩典,以神為樂,為主而活。

 

  義人義器

  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六:13)

  我們說:“某人是好人。”這話可能有兩個意義:一是指他的健康狀況而言,是說他正常沒有病;一是指他的道德狀況而言,是說他有好的行為,不是壞人。因此,一個健康的人,可能有不好的品德,但在生理上正常,肢體能隨其意志運作。
  人是罪人,並不是因為他的肢體犯了罪;而是因為他是罪人,所以他的肢體,才隨其心意去運作犯罪。健康的罪人,比病弱的罪人,能更有效的犯罪,卻不能不犯罪。
  基督徒既然因信得神稱義,作了信從基督的人,就脫離了那暴君罪的轄制,沒有義務再服事它,而應該服事這新主人,義的君王;自然不會只有心歸基督,或只有頭歸基督,必須是全人歸主,盡心,盡性,盡意,盡力的事奉主。他的肢體,也隨著他而成為屬主的器具,為主所用。羅馬書第六章12至14節說:

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

  聖經說到我們舊人的生活,是“地上的肢體”(西三:5)的活動,是說給地上的勢力所支配,行在罪惡私慾中,作可恥的事,而且沒有違背它的自由。但信主屬主的人,身上帶著義的印記,除非你同意,罪沒有轄制你的權利。
  使徒保羅提到另一個象徵,就是“受洗歸入基督耶穌”是受洗歸於祂的死。耶穌為我們的罪死了,受洗象徵同祂的死有分,並且埋葬的經過。人死了,對於罪的法律義務,就隨著終止了;又“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羅六:3-8),使我們活在祂的義裏面。換句話說,我們是代替主活著,也是為了主而活著,靠著主活著。罪和死在基督的身上一無所有,在屬主的人身上,也沒有權勢。“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是說罪不能在我們身上有權利;因為我們是主捨生命,流寶血所贖出來的人,不是罪的奴僕,而是新主人的奴僕。
  屬主的人,雖還有犯罪的可能,但不是被罪轄制的罪人,也不會以犯罪為快樂。已獻給神的器皿,是在聖所中分別為聖的器皿,只為了榮耀神的目的而使用,別人拿去作俗用是不合法的。這是我們生活的原則。

 

  律法與自由

  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羅七:19)

  現代人最喜歡講的就是“自由”。自由簡單的定義是:我作所願作的,不作所不願作的。換句話說是:為所欲為,不為所不欲為。
  乍聽起來,這似乎有些可怕,實際上並不一定。因為如果人想作甚麼就作甚麼,想不作甚麼就不作甚麼,等於是無法無天,是不可救藥的壞人;但另一種情形是,有法有原則的人,想作的都是好事,也能作出來,不想作的壞事就不作,真是“隨心所欲不逾矩”,正是理想的規規矩矩的君子。
  但有一種人,他有行為的準則,知道甚麼事該作,甚麼事不該作;只是“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羅七:15)成了身不由己,力與願違。這種可悲的景況,是“不良於行”,想到哪裏去卻去不成,失去旅游的樂趣;如果在品德上,“素行不良”,是不能達到道德的境界,人有理想,卻難以實現,是更大的悲哀。
  保羅從早年就知道律法,從律法明白甚麼是善的,是當作的;甚麼是惡的,是不當作的。照一般的想法,罪惡是由於無知,應該是不會再有問題了?但是,他發現自己是善善而不能行,惡惡而不能去。“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羅七:19)這情形,就成了心為形役:本來身體是為執行心靈的意願的,現在心靈竟成了肉體的奴僕。這就像古時戰爭中的情況:得勝的一方,根據征服的規律,把心靈擄去,作它的奴隸!
  顯然的,律法只告訴我們,得勝是好的,是應該的,也是光榮的;但不能提供任何所需要的力量,支持我們得勝。在這樣力不從心的景況,失敗的人只能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七:24)因此,有人就用苦行的方法,想制服肉體,叫它聽話;哪知全無功效(西二:23);因為問題不在於肢體,而是在於支配肢體的力量,就是“犯罪的律”,使其不肯聽話。即使你把肢體砍掉了,也解決不了這律的問題。感謝主!“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羅七:25)!因為主耶穌基督不是給我們一個得勝的方略,而是祂自己成為我們得勝的力量:祂勝了罪和死的律,把我們擄來,而且藉著聖靈活在我們裏面,使我們有復活的生命,過得勝的生活。

 

  得勝的根源

  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羅八:37)

  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屬主的人可以充分證實那些問題:撒但的控告,患難,迫害,缺乏,危險…看那一列長的清單,信徒真是如待宰的羊,憑甚麼防衛,敵擋?
  在臨到沮喪的低谷之後,使徒保羅指出了希望和轉機。他說:“然而”,是整個情況的轉變;轉機在哪裏?是“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羅八:37)主耶穌已經得勝,信徒與祂一同復活,我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西三:1,3),是耐得死的生命,是永遠的生命。因此,可以跟保羅一樣的深信,跟他一樣的誇勝。
  無論任何境遇,是生,是死:有主耶穌可以面對生命的艱難,祂能救助;除死無大難,而主是勝過死亡的主。誰也不能從主手裏把我們奪去(約一○:28-29)。
  無論任何對象,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天使是服役的靈,聽從主的命令,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所以是站在屬主的人一邊的;空中掌權者的惡魔,不能夠侵越主的保護加害聖徒;也沒有甚麼能力可害我們。(路一○:19)
  無論任何時間,是現在,是將來:我們的時間在主手中,雖然我們常面臨現在存在的困惑,對將來的下一步,我們沒有走過,誰都沒有把握,但主耶穌掌管一切。
  無論任何空間,是高處,是低處:所有的空間都歸於祂掌管,在主全沒有距離。祂在迦百農,曾只用一句話,就治癒羅馬百夫長在家裏的僕人(太八:5-13);祂在山上獨自禱告的時候,卻能及時解救風浪中的門徒(太一四:22-34)。現在祂復活升上高天,卻仍然與我們同在,看顧祂在地上的教會。
  其他任何可能的際遇,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羅八:38-39)。顯然的,這愛是密切無比的,因為基督是我們的頭,我們是祂的肢體,合一不能分離;而且因為主的大能,強韌不能斷絕。
  想想看:有聖靈保惠師的引導(羅八:14),關切我們,用說不出的嘆息,替我們禱告(羅八:26);
  有復活的大祭司主基督,在天父右邊代禱(羅八:34);
  有天父的愛,時時的幫助(羅八:31)。這樣,三一的神合成的愛,何等堅強可靠!夠了。

 

  骨肉之親

  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羅九:3)

  最難堪的事,莫過於事事為別人著想,反被人誤會,以至反對,迫害。保羅所遭遇的正是這樣。魔鬼最厲害的手段,就是叫人骨肉相殘,它在一旁看著得意;因為這樣作的結果,使人忘記了仇敵魔鬼,它可以安全,暇逸,怎能不歡喜呢?
  保羅執著不移的愛,以猶太人為骨肉之親,他們的反應是以他為“瘟疫”(徒二四:5),不但避忌,厭惡,而且必欲除之而後快。即使他對本族的人從來沒有惡感,在受了那麼多的苦待之後,也很難忘記;單是“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林後一一:24),五次三十九鞭,傷痕雖然痊愈了,但心頭的傷痛,怎會輕易抹去?以他們傳統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觀念,保羅對他們的愛,是難以相信,難以理解的。照常理衡斷,會以為他言不由衷說謊。所以他寫道:“我在基督裏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我是大有憂愁,心裏時常傷痛;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羅九:1-3)
  保羅這樣的愛,是超自然的愛,人間所未曾有過的。正像基督耶穌被猶太人棄絕,釘在十字架上,祂以垂死的餘力,所說最後的話,竟然是向天父禱告:“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二三:34)這是何等深厚的愛!
  門徒中首先為主殉道的司提反,在猶太人用石頭打死他的時候,在流血深痛當中,跪下大聲喊著說:“主啊!不要將這罪歸於他們。”(徒七:60)這多麼像他所事奉的主,真是無愧於殉道者第一名。
  為甚麼能有這樣的愛?這不是自然人所有的,是“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羅五:5)
  因此,保羅說,你們不會了解,但聖靈知道;“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當然,聖靈的見證是可信的。
  保羅說,如果有必要,他願意效法基督,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使本族的人,就是迫害他的人,得與神和好。你怎麼能知道這是聖靈所知道的呢?基督就是這樣:祂無罪而被釘在十字架上,擔當了世人的咒詛(加三:13);祂在十字架上嘗了被天父棄絕分離的痛苦(太二七:46)。因此,為信祂的人,成就了與神和好的根源。這正是主門徒的祈求和希望。

 

  救恩的來源

  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一○:17)

  “信道是從聽道來的”。如果單從這一句話來斷定,耳朵應該是得救最重要的器官。但這樣的斷語,就像有人說:“沒有耳朵就不能看見”一樣。為甚麼有人這樣說呢?因為如果沒有耳朵,就不方便戴眼鏡;而且過大的帽子,會落下來蓋住眼睛,豈不就看不見了嗎?
  聽道是得救的開始。因此,教會從開始以來,最重要的使命,是遵行主的命令,傳揚使人得救的福音。聖經說:

只是人沒有都聽從福音。因為以賽亞說:“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一○:16-17)

  在這裏使徒保羅以“福音”與“基督的話”相等。主耶穌在離世前對門徒說:祂去了以後,神差另一位保惠師來:“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祂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一四:26)當然這是指叫使徒記得主的話,可以傳述;但是,不僅如此,也是說到聖靈的工作,是叫使徒可以把這些話寫成福音書。不過,福音信息的內容,遠超過福音書: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闡明福音要義的時候,聖經記載彼得傳揚福音,也都引聖經證明耶穌是基督;那是指舊約的聖經。因為這位聖靈,不但在新約教會中運行,也早就存在,感動先知,也就是基督的靈。眾先知藉“基督的靈”,寫出聖經的預言。(彼前一:10-11)因此舊約和新約聖經,都是“基督的話”,其中心是救恩。
  神的僕人傳出基督的話,但並不都進入人的心中。因為有些人的心田剛硬,不接受福音的救道;要藉聖靈的感動,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一六:8-11)才可以真正有效的聽道。這是說,有的人聽了道,他耳朵聽見的是聲音和話語,卻是聽而不聞,沒有接受進入心裏:像聽歌一樣,對他毫無益處。所以聽的意思是“聽從”,不以為是人的話,而以為是基督的話,相信接受而且遵行。
  我們應當遵照主的吩咐,傳揚救恩的福音;當我們遵行那大使命的時候,聖靈與我們同工,證明主的恩道;聖靈在人的心中運行,使主的道發生功效,使人信而稱義。求主感動人的心,興起傳福音的佳美腳蹤,賜下大復興。

 

  恩召的奧秘

  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羅一一:33)

  人最大的妄想,就是以為自己可以完全知道神。不幸的事實是,人不能跟神一樣。因此,如果你自以為能曉得一切,是虛假僭越,自欺欺人。
  神計畫的奧秘,遠超過我們所能測度的。如果我們渺小的人,可以理解神的智慧,那麼神就不是神了。大有學問的保羅說:

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
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難尋!
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祂的謀士呢?
誰是先給了祂,使祂後來償還呢?(羅一一:33-35)

 使我們最難解的,是神奇妙的安排,祂故意把看來似乎矛盾的兩個極端,合成一個真理,而且缺了其中之一,就不能完全。例如:神的主權和人的自由意志,神的揀選和人的道德責任,我們不能偏執一端,也不能妥協調和,只能讓二者同時存在;我們的責任,是照神所指示我們的生活。
  聖經說:“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祂的兒女。”(羅九:6-7)所以神揀選本來不蒙愛的外邦人,藉著信耶穌基督,作信心的後裔,成為蒙應許的後裔,是心靈受割禮的真猶太人(羅二:29)。但在另一方面,以色列仍然是聖潔的橄欖樹,“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羅一一:16-27)這奧秘的“數目”,不是我們所能夠知道的。但我們相信,時候到了的那一天,“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賽五九:20-21,二七:9;耶三一:33-34)但我們相信,主既然這樣說了,不問我們能不能理解,事情必要這樣成就。
  石心的以色列人,如何會變成肉心?那是聖靈的工作,像時雨降下,滋潤乾硬的土地,能生出土產。奧秘的事不是要我們解釋,但聖靈開啟我們的心,使我們能相信接受。因此,使徒保羅承認神的主權,和祂至高的旨意,發出頌讚的結論說:“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阿們。”(羅一一:36)
  得主啟示的保羅,雖然知道福音的奧秘,卻不了解神如何在基督裏的安排,如何成就;但他為了骨肉之親,在神面前禱告,傳福音給他們。我們也當效法保羅,靠聖靈作成主工。

 

  觀念正確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羅一二:2)

  奉獻不是一句空洞的口號,而是需要有相應的行動。如果只是喊口號,任何喊法都可以;可是任你如何喊,也不會有任何效果,明天的世界,仍然不會有任何改變。變必須動,動是由觀念的改變開始。不是外面的改變,而是自己內裏的改變。
  得救的人,才可以奉獻歸主,不屬這個世界;不屬這個世界的人,自然在行動表現上不傾向這個世界,更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可是有不少人得救了,歸屬主了,看看周圍的世界跟我們不同,因為缺乏對神的信心和自信,而覺得非跟這世界認同不可,就效法世界了,為的是跟世界一樣,不必單獨站出來。他們的目的達到了,因為那合於人的本性,本來就不難;但也失去了基督徒應有的見證;那也就是不分別為聖,不能討神的喜悅。這犧牲是太大了,因為犧牲了原則。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一二:2)
  屬主的人立心不跟世界走,心意改變了,有了新的立場,才可以看得清楚。察驗是在考察之外,還要試驗。神的旨意不是姑妄言之,姑妄聽之;也不是任意的口頭禪,方便於給人行動的藉口;對於有新生命和新心的人,而是可以試驗分辨的。
  神的旨意是要聖徒追求良善,不加害於人,因為神是愛,基督徒要在品德上長進;是要在凡事上討神的喜悅;是不偏頗短缺的,是完美的。
  這不是少數人的事;是對“各人”的要求。看明了神的旨意,卻不是舉目望天,而還要看到人,因為基督在地上的身體就是教會,由得救的人合成。看自己,是要知道自己存在的意義,是這身體上眾肢體之一;不要高估自己,過於所當看的,似乎超出了身體之外,很難有可以安排的位置。總要看得合乎中道,並不是凡事擇其中間,而是說要恰合其分。生命更新的人,各認識自己的地位,像交響樂團,各人都看神的旨意,照天上的指揮演奏,自然發出美妙的樂音,榮耀神的名。
  同心事奉不是為自己的興趣,要仰望主的手。同心事奉不是為個人,要同心互相關顧(羅一二:3)。奉獻的基本轉變,是讓神的旨意成就在我們身上,不為了自己,卻是藉著愛人而愛主,共同作榮耀主的見證。

  白晝的腳步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羅一三:12)

  幽暗深深的黑影,仍然覆蓋著大地。東方出現了一線的紅色,把山頭烘托出曲折的剪影,仿佛是背景的射燈所造成的。日腳雖然多,卻步履緩慢,不帶一絲聲息,好像怕驚擾鳥兒飛去。公義的太陽,總不像閃電一般,忽然衝破黑暗,照亮一片地方,逞現它的聲威,卻是不能持續長久。太陽慢慢的升起,白晝漸漸來臨,地上的景物一一出現,變得更加清晰,終於完全征服黑暗,不是忽然天光大亮。這是神作為的方法。
  神在聖徒個人身上的工作,也是如此。祂不是忽然成就,使人搖身一變,成為另一個人。祂慢慢作煉淨的工作。使徒保羅得救蒙召,要經過亞拉伯曠野三年的靜修(加一:17),後來到耶路撒冷,遭猶太人的反對,避往大數(徒九:26-30),約
經過十年的隱藏生活。巴拿巴去大數找到他,在安提阿一同事奉,還是要經過神在他身上工作,才可以成為更加像主,彰顯基督,引導造就信徒。
  一個人歸信基督,心靈裏有了光明的種子,成為“白晝之子”(帖前五:5),卻不是忽然全然光明,還要經過聖靈在他裏面的發展過程,才可以行事為人像“光明的子女”,結出光明的果子(弗五:8-14)。這轉化過程,是一番循序漸進的緩慢發長。除了亞當以外,人不是生下就是成人,需要經過幼小,而少年,青年,以至壯年。樹木要經過培育,才可成熟,而結出果子。不過,生命裏有了光明,就傾向白晝的盼望,熱切願意全身光明,完全進入白晝,就是那公義的太陽主耶穌: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羅一三:12-14)

  既是屬基督的,就當披戴基督;“人若說他住在主裏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約壹二:6)。他也盼望主在裏面長大,使他像主。“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祂潔淨一樣”(約壹三:3)。顯然的,只有這樣的人,才可以進入白晝。因為在這個屬幽暗掌權的世界,常見惡人迫害義人,劣幣驅逐良幣;但當公義的太陽顯現在我們的生命裏,成為主掌權的白晝,作了光明之子,光自然會驅逐黑暗,使我們能夠過榮耀主的新生活。

 

  屬靈與肉體

  神的國不在乎吃喝(羅一四:17)

  有人說:“到人心最近的路,是從胃經過。”胃是吃東西的器官,美食能入人的心腹。飲食常是與社交連在一起的,所以共筵席是彼此團契的意思。明顯的,我們常用的“分享”,其基本意義是一同飲食,延伸為彼此交換心意,由聚會,而宴會,而會心,是自然的發展方向。
  在拜偶像的文化中,信主作基督徒的人,該如何從舊文化中分別出來?是否還該參與社交的活動?使徒的原則是:

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為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羅一四:17-20)

  拜偶像的人,常在崇拜的儀式中,加上吃喝,而引致縱慾淫樂。但敬拜神的人,不僅是在聚會中敬拜神,神更在信徒中彰顯為公義的生活,因為宗教不表現於品德,是沒有多大價值的;不僅是在聚餐吃喝上顯出相愛,更是彼此和睦相處;不僅因吃喝滿足肉體,使口胃有快感,以造成歡慶的氣氛,而是有聖靈內住的喜樂,雖然在患難中,仍然有喜樂。
  基督徒活著,不是為了服事肚腹,而是以服事主為目的。如果我們不是只為了肉體,不濫用自己的自由,留心使人不因我們失檢而受虧損,在傳福音和團契生活上,都有益處。
  所以我們不要只顧自己,一意孤行;而要尋求別的肢體能同意的行動;真理固然不需要多數人的同意,但在另一方面,要顧及別人的軟弱。這裏說到要彼此建立,就像造房子一樣,是集體的工程,不是只求自己得意,而拆毀別人,我們的自由不能傷害到別的人。因為教會是神的工程,祂對教會的前途,有祂的計畫要實現,有祂的旨意要成就。神有祂自己的時候,要造就哪一個人,我們不能妨害,也不可隨意論斷。人跟我們不同,不一定就是錯誤。就如:“新時代”(New Age)信徒,提倡茹素戒殺,是由於其錯誤的教訓,我們不能妥協;但如果回教徒或猶太教徒,新信了主,他們對於某些肉類和魚類,不習慣食用,我們沒有理由勉強人,因為那不妨害真理。
  只有基督是教會的主,是教會的根基。不能把教會的門,定得比天堂的門更窄,以顯示自己的超越。

 

  獨往與團契

  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羅一五:20)

  如果有人在某地傳過福音了,保羅就不在那裏再傳。初期教會,要盡快把主的道佔領所有的疆土,這樣作實在是正確的戰略。說這話的人,勇氣也極為可佩。不過,無論如何,聽來使人覺得這位拓荒者,有一種與人寡合的性向。
  主耶穌所有的使徒,都是猶太人。當使徒的時代,耶路撒冷和猶太地區,有很多的信徒。他們在一起生活,文化相同,習慣相同,彼此相愛,互相勉勵,似乎是很好的事,很像是到了天家。不過,時候還早了些:主的國度還沒有降臨,神的旨意還沒有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主交託門徒的大使命,仍然沒有成就。保羅明白主選召他的使命,是要把福音的信息,傳到外邦。(徒九:15,一三:47,二二:21,二六:23;加二:8)。保羅並不是自己選擇工場,也不是建立自己的地盤。他說:

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就如經上所記:“未曾聞知祂信息的將要看見,未曾聽過的將要明白。”(羅一五:20-21)

  當然,我們看見,神有祂的先見,早就裝備保羅,準備他承擔所要負的使命。他說:“那把我從母腹裏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神…樂意將祂兒子啟示在我心裏,叫我把祂傳在外邦人中”(加一:15-16)。又說:“因神所給我的恩典,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神福音的祭司,叫我所獻上的外邦人,因著聖靈,成為聖潔,可蒙悅納。”(羅一五:15-16)這裏可以看見,三一真神的安排,使用,印證,使他的工作有功效。
  在保羅的出身上,也看出神的預備。他說:“我原是猶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數,長在這城裏,在迦瑪列門下,按著我們祖宗嚴緊的律法受教,熱心事奉神。”(徒二二:3)因他出生的地方大數是羅馬殖民地,他生而有羅馬民籍(徒二二:28);並且那城是個文化城,使他能受良好的教育,懂得希臘文,適合向當時的外邦人,有效的溝通福音的信息。
  但神的僕人,不是用他自己的才能,知識,口才工作,不是用智慧說服人(林前二:4-5),而是在於神的大能。他也不是看見人的需要,而是由於神的主權(太二八:18)。他的立志行事,是神在心裏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3)。
  求主賜給教會這樣的人,把復興帶給這世代。

 

  為弟兄捨命

  為我的命將自己的頸項置之度外(羅一六:4)

  “不知道當為何而死的人,也不知道為何而活。”這表示人知道該堅持的生活目標,以至犧牲性命的地步,是非常重要的。不過,人的生命只有一個,只能犧牲一次;而且那最後的決定之後,就再也沒有下次的機會,又不能更改,所以這決定非常重要,不可輕易行之。
  保羅記念跟他同工的人,在寫信的時候,總是提名問他們安。我們讀新約聖經的時候,讀到這樣的問安,感覺是如何溫暖;證明那麼屬靈的使徒,也有人情味,可見最親近神的,不一定遠離人。在羅馬書的結尾,他這樣寫道:

問百基拉和亞居拉安。他們在基督耶穌裏與我同工,也為我的命將自己的頸項置之度外。不但我感謝他們,就是外邦的眾教會也感謝他們。(羅一六:3-4)

  據考:百基拉出身羅馬望族,下嫁猶太人亞居拉;後來因凱撒革老丟逐所有猶太人離開羅馬,夫婦就移居哥林多。在那裏,作製帳棚的事業。那時,保羅也在同一個城市,像個流浪漢,卻有自拉比學校習得的製帳棚手藝,就投奔了他們,和他們同住作工,卻以傳福音為主要事工。結果帶來很大的麻煩,受人反對,甚至有生命危險;情況可怕到需要主在異象中顯現安慰鼓勵他(徒一八:1-18)。亞居拉和百基拉夫婦,始終跟保羅站在一起,總不動搖,而且當保羅離去的時候,他們也跟他同去以弗所。這樣的同工,不僅是有義氣,有勇氣,而是實踐了主耶穌所說的:“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一五:13)。
  顯然的,他們不是只愛保羅個人;因他們愛的行動,保羅得到了鼓勵,保守,供應,主所託的聖工得以繼續,國度得以開展,福音得以廣傳,教會得以建立,使許多的人蒙恩。因此保羅說,不但他個人從這對可愛的聖徒受惠,應該感謝他們,連外邦的眾教會,也間接從他們受惠,同樣的該感謝他們。可見不顧自己,肯捨己的人,才可以幫助別人。
  如果只是為了個人情感,不知道是為了愛主愛教會而作,儘可不必多此一舉,也不蒙主記念。因愛主而愛主的工人,使主的身體,就是教會全體受益,其影響所及,何等廣大久遠。如香膏澆在主的身上,香氣遠播流芳何止百世!

 

  愚拙的道理

  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林前一:18)

  無知而不自知,是最大的問題;如果是個人,會導致失敗挫折,如果是作領袖的如此,則會給更多人帶來不幸。
  可惜,世界上常有自以為天才的人,如果他們從來沒有在歷史中出現過,並不會是人類的損失;實際上,他們唯一的表現,是給世人造成災難。他們的觀點,是認為世人都不及他們有智慧;從某方面來說,這也不全無理由,因為跟他們的人多的是,但那只證明缺乏智慧的人多。但更大的不幸,是以自己為智慧的結果,使人不認識神。
  希臘人傳統所推重的,是馳騁決勝於疆場,和縱橫肆辯於政壇;到羅馬時代,仍然如此。雖然不是每個人都能有征戰的光榮,不過他們仍然好辯論。哥林多是個商業城市,也是文化城市,像其他希臘城市的人一樣,以哲學智慧自負。雖然教會中的哲學家不多,但他們對哲學則心嚮往之,甚而有某種自卑感,以為簡單的福音,比不上那些可以炫人的理論。
  使徒保羅所傳的信息,是救恩的福音,他對此有完全的信心。雖然他大有學問,卻從不以自傲。他說:

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就如經上所記:“我要滅絕智慧人的智慧,廢棄聰明人的聰明。”(林前一:18-19)

  福音是一個信息,不同的人卻有不同的看法,也有不同的反應。這不是喜好或口味的問題,而是接受能力的問題。
  人的智慧本來有其極限,很多的事是無法了解的,卻自以為了不起。凡是他所不明白的事,就當作不合理,就以為是愚拙。福音的真理,正是如此。因為神救恩的計畫,人無法能理解:“神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二:9)但對於蒙召得救的人,“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林前一:24)神的兒子竟然要降世為人,被釘死在羞辱,痛苦的十字架上,在三天三夜之後復活?在世人看來,神總是尊貴,榮耀的,怎麼可能跟這些事連在一起?所以他們拒絕十字架唯一的救法,就只有滅亡一途。把十字架當作愚拙而拒絕,證明愚拙的是不信的人。
  感謝神,我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一:30)。

 

  神奧秘的智慧

  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神奧秘的智慧(林前二:7)

  對主的聖道認識不深的人,每感覺聖道不夠,或是心有自卑,以為應該有所“補充”,就把新布補在舊衣服上,新酒裝在舊皮袋裏。也許正是由於其對聖經評價不高,所以才沒有深入的認識,而在聖經之外,妄圖尋求補充。結果,就產生了混合的信仰。這種混合產品,並不能引人達到救恩,卻能使人自高,而自以為智慧,自以為心胸廣大,能以兼收並容,因而沾沾自喜,也討別人喜悅;只是有一個問題,就是背離了福音。
  哥林多的教會,正是適於產生這種怪物的環境。一個地處哥林多地峽上的城市,交通運輸便利,工商業發達,人口眾多而種族雜處,是哲學思想交匯的文化城。因此,居民可以誇口財富,智慧,而不注重道德。財富顯然不應該成為誇口和崇拜的對象,幸而不是每個人都有的,而且比較容易有衡量標準;智慧卻是非物質的,容易吸引人,人又可以自以為有智慧,就得意起來。這當然不犯法,也似乎並無大害;其實,卻是屬靈生命長進的大障礙,甚至可說是嚴重的疾病。
  年輕的朋友以利戶,對約伯所發表的長篇議論,也許並沒有收到安慰的效果;但他講論的結語:“凡自以為心中有智慧的,祂都不顧念”(伯三七:24),卻曾引向雲中隆隆的雷聲,耶和華在旋風中回答約伯,解決了一切的問題。
  原來人自以為智慧,在神看來,只能發出“無知的言語,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伯三八:2)。因此,保羅向哥林多人說:我“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我在你們那裏…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二:2-5)這是說,保羅研究籌思之後,決定了他的宣道戰略:絕不投人所好,因人因地制宜,“在你們中間”,“在你們那裏”,越是重智慧,自以為有智慧的,他偏不講智慧,連神的智慧也不講,因為聽的對象,在屬靈上幼稚,還彀不上領受的資格;因此,他只講最基本的救恩要道,因為那才是他們所需要的。得救之後,才談得上進深,登堂之後,才可以入室。對於有生命,靈命成熟的人,雖然他們不一定有屬世的智慧,卻能夠領受“從前所隱藏,神奧秘的智慧”(林前二:1-7)。這因人施教,看來奇異反常,卻是智慧的。

 

  教會與聖殿

  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林前三:16)

  在舊約時代,神在地上有一個地址,人可以到那裏去找到祂。所羅門在獻殿的時候禱告說,如果人犯罪得罪神,遭遇各樣的問題,而真實悔改,來到這殿,或向著這殿禱告,神就垂聽而赦免,再向他們施恩。(王上八:22-53;代下六:14-42)
  在新約時代,教會沒有物質的聖殿。主耶穌在世的時候,曾經說過:“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這話當時雖然是在聖殿裏說的,但卻並不是指著耶路撒冷的聖殿說的(約二:19-22)。主是以祂的身體為殿。主被釘十字架,三日三夜之後又復活了;祂成了教會的頭,教會是祂的身體,也是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當然,這不是說任何物質的建築,而是真正得救重生聖徒的集合體。
  在這聖殿裏,沒有特定的祭司,每一個聖徒都是祭司;沒有獻祭等禮儀,因為耶穌基督只一次為罪人獻上自己作贖祭,就完全了。聖經又說:“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前二:5)這也是指信徒是新約的聖殿。
  新約的聖殿或靈宮,不是用屬人的,天然的材料建成的,而是用重生得救的新造的人,就是活石。舊造的人是另一種建築,是“住在土房,根基在塵土裏”(伯四:19),所以不能耐久。活石應該脫去舊造的敗壞;可惜,保羅說到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仍然是屬肉體的,因為在你們中間有嫉妒分爭,這豈不是屬乎肉體,照著世人的樣子行嗎?”(林前三:3)他們使保羅失望,因為他們“土氣”太重,他們的觀念,還是注重財富,勢力,因此分爭結黨,他們的表現,跟屬世的人沒有差別,不能顯出是神立名的聖殿和靈宮,神的名不能得榮耀。
  褻瀆破壞神的殿,是很嚴重的事:

豈不知你們〔教會〕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頭嗎?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林前三:16-17)

  聖徒彼此相愛,給人看出是基督門徒的榮耀徽號。神的殿既然不是物質的建築,毀壞的行動,就不是用器具來破壞,拆毀;而嫉妒,分爭等屬舊人的行動,破壞教會的團結和聖潔,使主名蒙羞,就是毀壞的行動,是神所禁止的。

 

  論斷與倫理判斷

  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林前四:5)

  我們聽到說,某人是個糊塗好人,總不會以為是稱讚。當然,不會有糊塗壞人;因為壞人雖壞,卻不至於糊塗,他們一般是相當精明的。那麼,為何使徒保羅要說這樣的話?

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裏得著稱讚。(林前四:5)

  看來保羅是要信徒蒙上眼睛過日子,以愚為屬靈,不必分辨是非。其實,剛好相反,保羅深願信徒能分辨是非,才可以作行真理,無過失的人,在基督裏結滿義果。再看保羅自己,正是能析理明辨的人。何況主耶穌曾說過:誡命中最大的,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可一二:30);既然要“盡意”,就是要思想,判斷;如果不思想判斷,也就不能夠愛神。所以不要判斷,是不可能的,也是不應該的。
  就是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我們每天也要作上千的判斷,其中有些是有關道德方面的,有的且要用言語表示出來。所以不論斷是不成的。而且保羅自己,在說過這些話之後,隨即作出了判斷,論決如何處分犯罪的人;並且說:“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林前五:12)這不僅鼓勵他們審判,而且語氣中有責備他們不審判的錯誤,是沒盡到責任。
  那麼,說“不要論斷”的意思是甚麼呢?簡單說,是不要作像主那樣的審判,因為下文隨即說到主的審判。為甚麼呢?
  時候未到,就是主也不審判人。因為我們無法看到將來,正如你不能看一隻醜惡的毛蟲,會變成美麗的蝴蝶,或起跑時很好的選手,會在中途跌倒。
  看得不夠深入。只有主可以“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判斷別人的動機,錯誤的時候為多;而且自以為有像主那樣的智慧,實際上卻沒有,不過跟別人一樣,根本是可怕的虛驕;因為隱秘的事屬於耶和華。
  人不能代替神的位。判斷人的主,也是施行賞罰的主。人既不能全知,人的稱讚就算不得甚麼。所以要立定心志,行事討主的喜悅,祂最終的評判,才是真的榮耀。
  聖徒要注意,不因自己的行為絆倒別人;但在真理上要堅定,不因人的批判而搖動。主是唯一的標準。

 

  舊酵與新團

  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林前五:7)

  主耶穌是那“一粒麥子”落在地裏死了,復活後在地上繁育,“結出許多子粒來”(約一二:24)。這許多新生的子粒,壓碎磨細,成為新的麵團,就是純潔的教會。但是魔鬼殷勤散播罪惡,從不休假。“新團”裏的組成分子,曾經在舊文化中活過,把原有的舊觀念帶來,就是犯罪的文化,侵染了教會,在教會中間發展起來;而且外面的環境,也無形無聲的,把他們的價值觀念,滲入了教會,這些“舊酵”,影響著教會中聖徒的思想,和他們行事為人的方式。
  酵是肉眼看不見的,正如思想是無形的一樣。但它會使全團發起來,變得面目全非。如果聖徒被舊酵侵染,他的行動就跟舊造的人沒有差別。這樣,跟世人一樣了,還怎能談得上見證?哥林多教會就是如此;不但不能改變世界,反而讓世界進入了教會。因此,保羅認為是極嚴重的問題,他說:

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五:6-7)

  在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埃及法老不肯放他們出去,因為那是一批有用的奴隸。神吩咐以色列人,每家殺一隻羊羔,把血抹在門框和門楣上。當那夜,天使擊殺埃及地所有頭生的人和牲畜,只是凡門上有血的,表明是以色列人,逾越過去,而被保守。埃及人不得已,才肯放以色列人離去。“埃及人催促百姓,打發他們快快出離那地,因為埃及人說:‘我們都要死了!’百姓就拿著沒有酵的生麵,把摶麵盆包在衣服中,扛在肩頭上。”因此,神吩咐以色列人,記念那一天,守為逾越節,各人家中除去有酵之物。(出一二:33-34,12-20)
  在曠野路上的以色列人,都沒有帶著埃及的酵。新約的教會,是神的羔羊基督寶血所救贖出來的,是屬神的聖潔團體,不容沾染罪污。酵是代表邪惡敗壞的東西,能夠影響人,使人陷於罪中。所以使徒嚴肅的吩咐,教會是屬主的,必須持守聖潔,對不肯悔改的惡人,不論其有多高的地位,多少錢財,總要採取紀律行動,與他分離,不容教會中間,存在著不道德的事。(林前五:11-13)這對於教會,似乎是缺乏愛心,是不容易的事。但為了教會的見證,必須遵行。

 

  聖徒與聖殿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林前六:19)

  聖經說教會是主的聖殿。人卻常容易誤意,以為教堂就是聖殿;其實教會是主所救贖之人的整合體,並不是磚瓦木石的建築物。此書第三章說到主住在得救的人中間,並不住在教堂裏。
  聖經在本章更說到個別聖徒身子是神的殿: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六:19-20)

  聖靈住在人的裏面,是榮耀的事實,但也是莊嚴的責任。聖靈不是一件東西,一種能力;而是三一真神的一位,是聖潔的,我們當照祂的引導感動說話行事。如果我們違背祂,行不當行的事,去不當去的地方,祂會在我們裏面責備,為我們擔憂。因此,我們必須順從聖靈。
  另一個屬靈的奧秘,教會是基督的身體,而我們的身子,就是基督的肢體。復活的基督,是在天上的頭;重生得救的眾聖徒,有基督的靈住在裏面,與基督有生命的聯合,在地上遵行祂的旨意。“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是不能分開的;“並且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林前六:14-17)。這是何等奇妙的榮耀!
  如果聖殿容納了偶像,另外有所愛,所崇拜的,不論是有形,物質的東西,或是無形的理論,思想,或是自己所愛的聲譽,地位,都是得罪神的事,就像猶大的惡王瑪拿西所作的,把外邦的偶像搬入了聖殿,那是極褻瀆神的;至終遭受神的震怒。如果肢體抗拒元首,不聽頭的命令運作,那是不正常的,是有病的表現;必須要醫治,才可以恢復健康,不能掩飾起來,裝作沒有病,而諱醫忌疾,結果必然漸久愈深。
  我們要記得,使殿成聖的,不是物質的建築材料;其實那些材料,用來建築甚麼都沒差別,是在於建築的使其為聖。身體的天然條件,並不能使其成為主的肢體,是在於主的揀選和救贖。“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這重價是神兒子的捨命流血,祂不是買一間間的建築,而是買贖一個個信主的人,使我們從該死該滅亡的情形,得救成聖,成為榮耀的教會,分別出來為神使用。因此,教會必須記得:不要沾染罪惡,對內不可相爭,凡事要以榮耀神為目的。

 

  誰的奴僕

  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林前七:23)

  奴僕是一個從現代文化中淡沒的觀念,曾盛行於新約聖經的時代。在使徒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的時候,那城的人口,一半以上是奴僕。奴僕是主人的財產,是活的工具,不能有自己的意志,凡事要聽主人的命令。
  在當時哥林多的教會,有的信徒仍然是奴僕身分,但他們因信基督而得著了靈裏的自由。所以保羅說:
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林前七:22-23)
  要得釋放脫離奴僕的地位,必須付出贖價。基督耶穌為我們所付的重價,不是金銀等物(彼前一:18),祂以神的兒子的尊貴,虛己降世為人,被釘在十字架上,付出了寶貴生命的代價,捨命流血,救贖了我們,使我們信祂的人,不再作罪的奴僕(羅六:16-22),脫離了律法轄制的軛,在基督裏得了自由;卻因愛而甘心作神的奴僕,遵行祂的旨意,用聖潔公義事奉祂。既然有了這位新的主人,就要有新的生活態度。
  基督徒是自由人,“不要作人的奴僕”。這不是說,信了主的人可以無所拘束,任意而為,不管人的制度和規律;而是告訴信徒,不必受人所加外表傳統,如割禮等的轄制,不必受人本文化觀念的捆綁,因為那些常是與基督的真理相衝突的。
  信徒既然被基督用祂寶血的重價所買贖,就歸屬基督,不屬這世界;因此,他的心靈已經得到自由。這裏說“不要”作人的奴僕,是說可以有選擇的。一個基督徒,雖然在肉身仍受到限制,但除非他自己願意,誰也不能勉強他作奴僕。但要記得:在當時的制度下,有的信徒仍然是奴僕,不能反抗或一走了事,所以保羅又說:“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無論作甚麼,都要從心裏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裏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西三:22-24)不過,信徒在心靈上是自由的。
  作人的奴僕和基督的奴僕,差別只在一念之間:為人作,討人喜歡,是人的奴僕;為主作,討主喜歡,就是主的奴僕。“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一:10)。

 

  不自由的自由

  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的人絆腳石(林前八:9)

  很多事情我們不去作,是因為不對,就不該作;但有些事不是不對,也不該作。如果人作事只為了滿足自己,而不顧真理,固然是不好;但如果作事不違背真理,而不管是否對人有益,也是不恰當的。
  哥林多是一個大希臘城市,拜偶像文化盛行,因為偶像的祭儀中有淫穢行為,所以廟妓成群,以至希臘文中有“哥林多化”(Corinthianize)一字,即“行淫亂”的意思。在這樣背景之下,歸正的信徒,接受了基督為主,他們有真理的知識,知道偶像不過是人手所造的,並不是真神,所以算不得甚麼。因此在偶像廟會的時候,雖然他不參與祭拜,卻在廟裏吃喝。他這樣作,自己並不覺得良心受責備。
  但文化是整體性的。有的信徒不知道分辨,以為既然有先進的弟兄在廟宇裏吃喝,參與偶像的慶典活動又有何不可?於是就跟拜偶像的人有了團契,陷於污穢泥淖中,而不能自拔。
  使徒保羅勸勉教會說:

其實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林前八:8-9)

  信徒行事為人,是要討神喜悅,榮耀主的名。即使你有知識,在偶像的廟中吃喝,會是神所喜悅的事嗎?而對於你自己呢?既然“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基督徒愛心的原則,是不加害於人;因此,即使利己卻於人有損的事,也絕不可以作,何況絕不利己而可能損人的事,為甚麼要作呢?那些只顧自己有知識,就任意在偶像廟中吃喝的人,不過是自恃有知識,而衒揚其與眾不同而已,值得作嗎?
  何況作基督徒的,應當隨時隨地想到別的肢體,不求自己的益處,“務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而不使人跌倒,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羅一四:19至一五:3)。所以要為別人的緣故謹慎,寧可不使用自己的自由,也不要傷害別人。為了弟兄的益處,即使對自己有損害,也要去作,何況對自己無損的事,更要謹慎,不妨害軟弱的人。傷害人不是出於愛心;所以有些事本身不是錯的,但結果與人有害,也是該避免的。這是愛的原則。

 

  得勝的另一面

  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林前九:25)

  我們看運動場上的比賽,所看的是選手的“表現”,很少人有興趣於他們的訓練。表現是看他作了甚麼,是在眾人注視之下;訓練的紀律,包括許多的不作甚麼,卻是一般人看不見的,但非常重要,關係競賽的勝負,這就是節制的意義。
  “訓練”在希伯來文的字根,本於“狹窄”,與放任是相對的;意思是為達成目標,必須專一。因此,主耶穌基督告訴門徒:“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太七:14)
  古時哥林多的地峽運動會,規模僅次於奧林匹克運動會,是四大競賽之一。要想在競賽中奪取獎賞的人,不能臨時興至參加,而必須在賽前經年累月的訓練。在訓練過程中,不僅要注意競技的項目,時常勤奮練習,砥礪求進,還要在生活上注意許多細節,有些事是禁戒不能作的。競賽的時候到了,觀眾所看見的,只是場上的表現,但裁判和教練卻知道,在這表現的背後,有無數小時的嚴格訓練,是成功的關鍵。
  基督徒工作與生活的關係,也是如此。聖經說:

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林前九:25-27)

  古希臘競技的獎賞,只是樹葉編成的桂冠,代表榮譽。但不幾天之後,就凋殘了;而得到榮耀的人,所感受的快樂,消失得更快,不過存在幾分鐘而已。世界所能給人的榮耀,都是如此。這使人覺悟世上榮耀和歡樂的短暫,而想到永恆。
  有些人以為得救以後,就可以放任。但使徒保羅知道操練的重要。他說:“操練身體,益處還少;惟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提前四:8)
  聖經說:“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箴一六:32)有許多在疆場上得勝的人,卻因生活的失足,而致身敗名裂。勇士參孫的縱慾失敗,足為鑑戒。
  保羅的“攻克己身”,不同於用自己的方法克制情慾,更不是反乎人情;而是靠聖靈的大能,治死肉體的傾向,叫身體成為義的器具,遵行主的旨意。“棄絕”不是滅亡,是說要照競賽場上的規律,遵守的人才可得獎,否則就不及格了。

 

  為何而作

  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一○:31)

  不是作甚麼事最要緊,而是要看作事的動機如何。當挪亞照神的命令造方舟的時候,他是為神而作的。但偌大一隻船,從伐木,到建造,採聚群獸,很多繁瑣細節,而且那時也不普遍有材料供應商店,不少建材需要去搜集;那還不是費用的問題,而是人力的可觀。如果要在挪亞三個兒子之外,用部分工人幫助,該不會是太遠離事實的假想。
  即使只有少數人,參與建造方舟的工程也好,但那些人到哪裏去了?他們可能工作很熱心,很有效果,甚至可能是義務幫忙,並且貢獻材料;但如果是為了別的目標,或為了人情,或為了興趣,都是迷失了目標,在神面前不蒙記念。
  基督徒或早或晚,總要面對一個問題:我們所作的在神面前蒙記念嗎?當然,越早處理這個問題越好。因為我們的時間有限,所能作的也有限,但所要選擇的事幾乎是無限的,到底該如何選擇?保羅給我們提出了“可行”的原則: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一○:23-31)

  簡單說:無論是甚麼人,無論作甚麼事,都要為了使神得榮耀。當然,這裏也說到使人得益處,是道德上的基本考量;不過,那不是從對人好的觀點出發,而是因為信徒是主身體上的肢體。我們有一個共同的認識:如果我送一個戒指給誰,戴在指頭上,送一頂帽子戴在頭上;接受的人會很感激,但他總不會想到,送的人是對他的指頭或頭好。同樣的,我們作了使主的肢體得益處的事,不要只為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和感情,而是為了主的榮耀(Soli Deo gloria)。
  我們講到神的榮耀,不要以為像人一樣的愛光榮,是滿足神的神聖尊嚴,而是神的目的,和神的愛。神榮耀的完全彰顯是在耶穌基督,不僅是祂的道成肉身,在世的生活和工作,而是祂在十字架上為人類成就了救恩(約一二:28)。我們持有這個觀念,就可以凡事上看見耶穌基督,以祂為事奉的中心,也是生活的中心,作正常的基督徒。
  願我們不要忘記,把主擺在我們面前。

 

  效法基督

  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一一:1)

  基督徒早期的名稱,是跟從耶穌的(徒四:13),或是“信奉這道的人”(徒九:2)。這裏面包涵著行的意思。
  “訓練”(Train)這個字,原由於拖曳的裙裾,所以用為在後跟隨的意思。這就是教學的基本方法。
  現代的教學法日新月異,有了許多課本,又有電腦作業;不過,最有效的教育方式,還是古而不舊,跟在父親或父執輩的身旁,觀察學習,是沒有甚麼可以代替的。那種同在一起的情感,可以增加信賴;親切的告訴:“就這樣作!”所傳遞的不僅是資料,技巧,還更把人格和敬業的精神,人生的方向,都默默的注入在裏面。從跟隨,效法,所學得的,是那個人的一部分。這是今天知和行分開的教育,所明顯缺乏的;而這種缺乏,會帶來許多的問題。我們說到某個“被咒詛”的家,多少帶有神秘和懷疑的意味,實在常是違背主教訓的淺顯說明。
  基督教雖然應該注重教育,但絕不該止於教;而是教會,家庭,學校,三者融合在一起。這是跟隨和效法的教學,貫通其間的就是愛。
  主耶穌訓練門徒的方式,是跟隨效法。他們三年的時間,跟道成肉身的神子在一起,看祂的每一言,每一行;從祈禱傳道,到醫病趕鬼,行神蹟;到祂在世的最後一夜,就是被賣的那一夜,給門徒洗腳,主說:“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約一三:15)在同一夜,主設立了聖餐,又說:“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要如此行”,是要門徒照樣效法。(林前一一:23-27)
  “要如此行”,顯然不僅是指禮儀,方式。因為保羅接著說:“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林前一一:27)那“不按理”的人,顯然是按了外表的禮,而是干犯了真正的“理”,就是主晚餐的精神,不照主的榜樣行。當領受主身體的時候,也該領受主的教訓:“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林前一○:16-17),所以要“把舊酵除淨…成為新團”(林前五:7-8)。這是說,要彼此相愛,肢體相顧;要成為聖潔,除去罪惡舊染。然後領受主的晚餐,才是真正的效法主,“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一三:34),顯出是主的真門徒。 

 

  聖靈的彰顯

  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林前一二:7)

  聖靈是三一真神的第三位,是在主耶穌基督離開了以後,父神所差來的另外一位保惠師(約一四:16)。這位保惠師,跟祂的前任不同。第一位保惠師,是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是特地給人能看得見,摸得著,可以跟隨祂,效法祂;這另一位保惠師,卻是看不見的,只在基督的另一個形態的身體上表現出來,這身體就是教會。
  教會是蒙恩得救之人的總合體,不拘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都因信主而有同樣的生命,順從聖靈的引導。雖然各人的背景有所差別,但成為一個身體。如果人身體的某一部分,有了殘缺,裝上義肢,可能製作得很好,外面看來不容易分辨;但那似乎是肢體的部分,卻不會顧到別的肢體。身體受到危害的時候,它不會作出自然反應。這就顯明它不屬於身體,因為它裏面沒有貫通聯繫的神經。
  教會的各分子,屬於同一位聖靈,聯絡成為一體,也顯出來:“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林前一二:7)所說的“益處”,是全體的益處。換句話說,凡事求身體的益處,也就是元首的益處,使基督得榮耀。正像保羅所說的,他生活的原則,是“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林前一○:33)
  既屬於同一個身體,必須是同有一心,原因是出於同一位聖靈。我們很難想象,身體上的肢體,各顧自己,是甚麼樣的情況;那不僅是很難看,而且簡直無法生存。如果有各顧自己這回事的話,那是最不正常的。所以基督徒可能有許多軟弱,但與“自私”這個觀念,是不能相容的。聖經說到教會團契的情形:“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林前一二:26-27)
  世人看不見我們在天上的頭基督,他們所看得見的,只是祂在地上的身體。如果有人說他是屬靈的,他必然有肢體相顧的精神;別人可以看見聖靈的運作,不是甚麼靈恩的表現,而是聖靈所結的果子。因此,凡屬祂的肢體,都有見證復活主的責任,就是讓聖靈在教會中居首位,在各人心裏掌權,使我們能夠活出基督,彼此相愛,自由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

 

  完全與有限

  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林前一三:10)

  我們所看到的,聽到的,所能了解的,都在“有限”的界域裏面。一幅無限的圖畫,無限的形體,無限的時間,都超出我們的意象範圍。
  信心,知識,預言,恩賜,都是很可貴的,但也都是有限的。信心是越大越好,但無限的信心,就變成了不再用信心。知識越廣越好,但無限的知識,是甚麼樣子?誰能想象無限的信心,無限的知識,是怎樣的?說預言和別的恩賜,在服事造就教會是有用的,但預言是將來的事,將來進到永恆裏,就再也無預可言了;而特別恩賜都是局部的,是為肢體互相服事,將來進入永恆裏面,也不需要恩賜了。聖經說:

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講的也有限,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林前一三:9-13)

  甚麼是“那完全的”呢?就是主耶穌基督的再臨。我們現在的知識受到限制,不能達到理解力的極限以外。因為我們的知識,是根據經驗。但聖經說:“神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林前二:9-10)這是說,我們現在對神的愛,有了解的困難;就如一個小孩子,父親為他安排長大後到遠方去讀書,居住,承受豐盛的基業。他看到準備的物件中,有很好的衣服,能了解父親愛他;但不能了解為甚麼有那麼多的紙,地圖,契據之類;給他講那裏沒有空氣污染,犯罪率是零,更超過他的理解力。但等到了那裏,一切都明白了。
  我們在肉身,受許多限制,只見到現象的事物,連任何完全的都無法了解。但到了永世,“那完全的來到”,遮掩的帘幕撤去,一切就都清楚了。到那時候,所相信的,已經變成眼見,所盼望的,已經得已實現,所以信與望都不再需要;但愛仍然是必須的,我們享受主的愛,也更能完全的愛主。愛,使永世有意義。我們很難想象,在永世中沒有愛的情形,那真是地獄。願我們在今天就實驗主愛的生活,到永世裏,更會沉潛在主無限的愛裏,讚美主恩無盡。

 

  在心志上作大人

  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總要作大人(林前一四:20)

  小孩子雖然有生命,但對於成人世界的許多事,不能領會。
  有些人存著一種錯誤觀念:屬靈的事既然超越悟性所能領會的,就以難解為深奧,說話以奇為高,越難了解是越屬靈的記號。如果你不懂他所說的,那是你的問題。
  其實,語言是傳通意念的媒介。意念是無聲的語言,語言是意念的聲音。別人不知道你心中的意念,只有藉著聲音表達出來,使人能以明白。“此時無聲勝有聲”,是個別的心靈領會;有聲音而沒有意義,聽到的人則茫然不能領會,無法達到傳通的目的。
  在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路程中,神叫摩西製作兩支銀號;在召聚會眾的時候,單吹一支號;在節慶或戰爭的時候,則用兩支好吹出高音,會眾就預備奮勇作戰。“若吹無定的號聲,誰能預備打仗呢?”(林前一四:8)因此,號聲有一定的意義,會眾才可以了解而遵從,傳通的目的就達成了。
  小孩子心智幼稚,理解力低,只能聽得懂簡單的話;嬰兒連善惡都不能分辨,惡事都不能夠懂,自然不算是壞事。不過長大成人了,就必須心智與年齡相稱。所以保羅勸勉教會說:“弟兄們,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然而在惡事上要作嬰孩,在心志上總要作大人。”(林前一四:20)
  重生得救有新生命的信徒,靈命和心智也該增長,能領悟屬靈的事,成就主的旨意。因此,必須用“啟示,或知識,或預言,或教訓”,在聚會中教導。(林前一四:6,12,19)這就是恩賜的運用。教會不僅是主所召出來的人,也必須要在教訓上教導,建立,才會在靈裏進步,不至於長久作嬰孩。聖經說:“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因為他是嬰孩;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來五:13-14)
  要在心智上進步,必須接受心智上的教導。有效的教導,必須有施教者和受教者共同的語言,才可以傳通,這是明顯的道理。所以宣教士到一個地方,要學習當地的語言,或要藉翻譯;宗教改革的功效,在於把聖經譯成各種方言,使人了解。所以聖徒要追求在善上聰明,在惡上愚拙,長成滿有基督的身量,能明白而持守主的真理。

 

  生之奧秘

  若不死就不能生(林前一五:36)

  屬世的經驗告訴我們,若不生就不能死。這是我們都可證明的事實。生而不死可能有的;不生而死是邏輯上的不可能。不過,自然界也存在另項一事實:“你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林前一五:36)這在屬靈方面同樣是真的,就是福音的“種子”在地上發展的程序。
  甚麼是福音呢?使徒保羅說:

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一五:1-28)

  福音的中心是神的兒子基督耶穌。祂是完全的神。神是不能死的;所以祂道成肉身降世為人,為的是替罪人死,成為那“落在地裏死了”的一粒麥子,“結出許多子粒來”,使罪人因信祂而得生,這就是說,神叫祂的兒子為罪人死了,又復活了,使許多信的人,成為神的兒子,“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約一二:24,來二:10)這是神完全的救恩計畫。
  福音的根據是聖經。主耶穌的降生,受死,與復活,是歷史事件,卻不是偶然事件,是“照聖經所說”的,是神為世人預定的救恩計畫,藉先知預言,由基督成就。
  福音的對象是我們。福音一詞的希臘原文是Euangelioneu是好,加上angelos是使者,信使,所以意思是“好消息”。如果說到好消息,當然必須與接受的對象有關,是對我的好消息。聖經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前一:15)我是罪人,因信主耶穌代死的救贖而蒙恩,所以是好消息。
  福音的實現是由十架到天國。這福音是耶穌基督照聖經所說的,為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使信的人得救蒙恩。而且祂成了初熟的果子,使我們也同祂復活,並且救我們同祂得榮耀,進祂的天國,與祂一同作王。那時,祂征服了一切的仇敵,除滅了死亡,不再有痛苦和眼淚。(林前一五:20-28)
  這是生命最後征服死亡。是藉著主耶穌基督的死,而征服死亡,使生命的大能彰顯出來。亞當犯罪,“眾人都死了”;基督死而復活,帶來永遠的生命。世界上只有兩種人,就是得這福音的人,和需要福音的人。願得著的,向人傳揚福音。

 

  得勝的心志

  寬大又有功效的門為我開了(林前一六:9)

  一支英勇善戰的常勝軍,高舉旌旗,攻破了敵方的城門。敵方仍然守禦,把所有可能動員的兵力,蜂湧來奮戰抵擋,並且希望把攻入的軍隊逐出,最好是全部消滅。進攻的一方,鬥志昂揚,堅持要佔領所有的每一寸土地(林後一○:4-5)。戰鬥進入艱苦的慘烈肉搏階段。這就是傳揚福音,爭取拯救靈魂,屬靈爭戰的情況。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六章9節寫道:
有寬大又有功效的門為我開了,並且反對的人也多。
  這裏所用的,幾乎是矛盾的語言。這是令人興奮鼓舞,也悲觀失望的景況;你的心志不同,觀點也會不同。
  主既然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主既然給你敞開的門,怎會有人反對?只要一宣告主的聖名,仇敵就煙消雲散,可以立奏凱歌!這是幻想的樂觀者。如果真是這樣,保羅何必還要為主受許多患難?豈是使徒保羅的信心不夠?其實,真純的信心是在受苦的心志上表現出來,正像精金是經過烈火的熬煉;受苦是忠心的考驗。幻想不是信心,經不起反對。
  幻想的破滅,就走上失敗的路。遇到了艱難困苦,遭受到反對,有些人總是方便的宣稱福音的門關了,就匆匆忙忙收拾行李撤退。撒但的戰略是向逃避者表示仁慈;它不追膽怯的保命敗兵,通常是給他們順利通達的下坡路。撒但不怕良善寂靜的“屬靈人”,讓他們自我陶醉以至沉睡,而寧可全力反對進攻的勇士,不讓他們解放被囚的靈魂,奪取它的擄物。因此,反對的人多,不是違背神旨意的證據,而是寬大又有功效的門敞開,才有的情況。這是保羅在哥林多所經驗過的,現在又在以弗所重逢。(徒一八:1-11,一九:1-20)
  戰鬥的教會,是生命豐盛的教會,也是蒙福的教會。沒有戰爭,就沒有勝利。因此,保羅勸勉教會:“你們務要儆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穩,要作大丈夫,要剛強。”(林前一六:13)哥林多的教會,誠然有許多問題;但卻是活的教會,在基督裏“凡事富足,口才,知識都全備…以致你們在恩賜上沒有一樣不及人的,等候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林前一:4-9)
  主的教會,雖然還不完全,雖然還有許多問題,但總要堅持不灰心,在真理上剛強,靠主除去罪惡,與撒但戰鬥絕不妥協,終必得勝。

 

  受苦有益

  既多受基督的苦楚,就靠基督多得安慰(林後一:5)

  我們知道運動與勞動的好處,就是會有增進身體健康的效果。其實,那是熱量的消耗,是使肢體勞而有苦的事。但創造者奇妙的安排,是藉苦才可得到益處。
  保羅作使徒的憑據,就是他的為主多受苦楚。他為了傳揚福音,居無定處,受許多勞苦,還有受迫害的苦,工作所經的艱苦,他說:“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我身上。”(林後一一:23-29)他以受苦是“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西一:24),而以為歡樂;他以為所受的傷痕,是在“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加六:17)。
  活在肉身,有感覺的人,都知道受苦是不快感,屬於不愉快的經驗。怎麼會有人以受苦為快樂呢?
  當然,不是所有的苦都是好的。因此,必須知道受苦的原因與結果。如果是為作惡事而受苦,並沒有可誇的,那是應受的;只有作基督徒而受苦,為主的名受苦,才是“與基督一同受苦”,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彼前四:12-16)。
  看壓榨橄欖的過程:許多的橄欖,被放進去壓碎,從另一邊流出金色的油來。聖徒經過與基督同受患難,然後流出安慰的油來,使人從而得到滋潤。“我們既多受基督的苦楚,就靠基督多得安慰。”(林後一:4-7)
  保羅在這裏,感到教會是奧秘的整體,基督是頭。神在至高之處,就是時間和空間之外,在一切事上,都有祂的計畫和安排;祂允許患難臨到,也是為了身體的益處。使徒明白神的心意,遵行神的旨意,為基督受苦,結果是身體得益。他說:

我們受患難呢,是為叫你們得安慰得拯救;我們得安慰呢,也是為叫你們得安慰;這安慰能叫你們忍受我們所受的那樣苦楚…同受苦楚也必同得安慰(林後一:6-7)

  對這奧秘的認識,是非常重要的。使聖徒在任何苦難中,都能不怨天,不尤人,而存有確定的盼望。行天路的客旅,以信心為杖,使他們站立得住;這前面的盼望,成為苦難中的安慰。他不是低下頭,只看自己的受傷情形;也不是回顧過去,為了不愉快的經歷而自憐;他看見因為受苦,而使基督身體長成,神的國度擴展,神的恩典彰顯,就能有喜樂,堅定的藐視死亡,向那座有根基的城邁進。

 

  識破撒但詭計

  因我們並非不曉得它的詭計(林後二:11)

  遇到城府極深的人,他說話行事,在表面以下,總是有更深的理由,那才是他真正的動機。與這樣的人交往,非常不容易,幾乎該算是痛苦的經驗;因為要時時留意,觀察提防,惟恐得咎,真是有臨深淵,履薄冰的心情,全沒有朋友相處的快意,不能敞開的推心置腹,是多麼為難的事!
  但在屬靈的事上,就應該有這種戒慎恐懼的心情;因為不論你願意與否,不論你知道與否,我們是在撒但的耽耽注視之下,它不會放過你的任何錯誤。有些事情本來是正確的,但如果不適度,人的熱心和好意,也會造成撒但的機會。
  哥林多教會是保羅建立的,經過他一年半以上的工作,栽培,加上有聖經知識的亞波羅澆灌,以至那教會滿有各樣的恩賜,更不必說物質上的豐富了。但他們在快樂之中,忘記了謹守分別為聖,甚至對犯罪品德敗壞的人,也一起團契,如此下去,豈不是要變成一團糟(林前五:1-13)?
  以“愛心”為名,包容罪惡,固然是撒但的詭計;另一個極端,則是以“信仰”作藉口,實際是計較教條口號,變成見人就咬,恨人主義,黨同伐異;自稱“分別”,實為分裂,無休無止的整肅,持久鬥爭,自以為義,圈子越畫越小,哪還有傳福音的餘力和熱情!這也是撒但的詭計。
  使徒保羅的責備,卻是出於真實的愛心:“我先前心裏難過痛苦,多多的流淚,寫信給你們,不是叫你們憂愁,乃是叫你們知道我格外的疼愛你們。”(林後二:4)這是生命相連的父母心腸。他絕不是以罵人為樂,而是流淚的眼,加上疼愛的心。若不是如此存心,就不能造就人,也不配責備人。
  他也不是要逞快於一時,更不是要顯示自己的權威。責備雖然嚴厲,卻是為了建立肢體,使人長進。保羅對他所責備的教會說:“你們赦免誰,我也赦免誰。我若有所赦免的,是在基督面前為你們赦免的,免得撒但趁著機會勝過我們。因我們並非不曉得它的詭計。”(林後二:10-11)總括說,我們必須正確的了解恩典:撒但叫人誤意恩典為放縱情慾,以至犯罪;又叫人放棄希望,以為過了回頭的路向,繼續沉陷在罪裏,以至沉淪。因此,在恩典中是有忌邪的心,也應該有智慧,愛主愛教會,一切都是為了身體的健全。

 

  新約的執事

  祂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林後三:6)

  神揀選以色列人,領他們出埃及,在何烈山,藉著摩西把律法傳給他們,作為宗教和立國的根基。從曠野的會幕,到進入迦南建立聖殿,有神的先知,和祭司,士師,教導律法;可惜,他們一貫的紀錄,只是背叛的歷史,惹動神的忿怒。最後神照早就藉先知警告他們的話,使他們被擄分散外邦。他們在被擄之地,想起神的話,才徹底悔改,離棄偶像;並且建立起會堂,作為聚會及教導的所在;猶太教的拉比,在會堂裏誦讀律法書,教導整個社區,遵行主的話。
  猶太人的宗教經驗,是用自己的力量遵行神的律法,是難負的重擔,重複的失敗;結果不是放棄努力,就是假冒為善,尋找律法字句上的漏洞,揀偏僻的小路,或只作表面的功夫。現在保羅來傳講福音,有人以為他的教導是反律法,有人以為信耶穌基督稱義,然後加上守舊約的律法。使徒說:

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祂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後三:5-6)

  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摩西在西乃山接受神頒的律法,就是十條誡命,是神親自用指頭寫在石版上的。摩西在山上面對神,當他下山的時候,面皮就發光,以色列人怕看他的臉,所以他見會眾的時候,就用帕子蒙上臉。這石版上的誡命,雖然字句清楚,但以色列人沒有力量遵行,就成了定罪的職事,功用是現出人的罪。
  在新約的時代,神的兒子到世上來,不是頒布新的律法,而是賜下聖靈住在人的心裏,使信祂的人,不是試著守律法而稱義,而是因信稱義,作神的兒女,從心裏面因愛而願意遵行神的旨意。“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三:18)
  在這裏,我們要避免錯誤的會意,不要以為是像化妝照鏡子一樣,花時間在那裏對鏡靜坐,而要想到主是活的鏡子,就是說,要靠著聖靈效法主,行主所行的,實在這是神在心中運行(腓二:13),這樣操練,久之就成為主榮耀的形狀。

 

  人樂心不老

  所以我們不喪膽(林後四:16)

  老年人很少快樂的。精神衰敗,力量消失,記憶和心思也漸不如前;外面的活動減少,因之有內心的歉疚,和對往事的空自悔恨,卻無以重新補救,竟然佔有了多下來安靜思省的時間。所以許多人都是舉起顫慄的腳步,遲疑又無可奈何的邁向老年。幸而不是每個人都必須如此。
  使徒保羅所描述的,完全是另一幅圖畫。他也知道老之將至;但他卻是幾乎歡躍的迎去。他仿佛把落日當作朝陽。

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四:16-18)

  保羅並不幻想青春常駐。他覺察到外體漸漸的衰朽,知道終於要完全毀壞;但他似乎是童心不泯,而且壯志猶在。如果你認為這是有價值的奇妙生活,我們就該看他怎能如此。
  永遠生命:我們的身體,是出於塵土,本是卑賤的瓦器;但神的恩典臨到我們,藉著耶穌基督的代死與復活,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而且賜聖靈住在我們心中,就是三一真神的第三位,使我們有像祂一樣的永遠生命。所以使徒保羅說:“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裏,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林後四:7)有了這“寶貝”,就是聖靈,就有經得壓力,耐得死亡的生命。
  永遠事奉:保羅不是為了工價而工作,天黑了拿工資就了事。他認識“知道那叫主耶穌復活的,也必叫我們與耶穌一同復活,並且叫我們與你們一同站在祂面前。”(林後四:14)知道事奉的價值,是非常重要的。他在世生活的意義,是為了教會的利益,正如他寫給腓立比教會的信所說的:“仍要住在世間,且與你們眾人同住,使你們在所信的道上,又長進又喜樂。”(腓一:25)
  永遠盼望:為了地上所看得見的而生存,是很可憐的;因為這一切都要過去,容易失去,或到了你不能看的時候,就消失了。“顧念所不見的”,是存在天上的永遠基業,是不會朽壞的,就是到一切有形有質的,都被烈火銷毀時,天上的基業仍然存在。主要說:“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得主的稱讚,與主同在享永遠榮耀,是何等美好,世上苦難又算甚麼?

 

  神的建築

  必得神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林後五:1)

  神是創造的神,是最偉大的建築師。祂創造了諸世界,建立了大地,為聖徒預備了住處,為亞伯拉罕經營建造那座“有根基的城”(來一:2;箴八:26-31;約一四:2;來一一:10)。宇宙在不停的擴張,因為神在不停的創造。
  但神有一項特別的工程,是與我們個人有關係的:

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我們在這帳棚裏嘆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林後五:1-4)

  當保羅寫這信,游牧時代已經過去,一般人都住房屋了,帳棚只限於軍事上征戰的用途。當戰爭期間,軍人出征,不斷的前進,因而要挪移帳棚;戰爭結束了,拆卸了帳棚,各人凱旋歸家,住在永久的房屋裏面,過和平安樂的生活。
  信徒在世界上,與罪惡和撒但爭戰,不能希望和平,更不能以妥協換取和平。只有到主基督作王,把撒但踐踏在腳下,才是在永遠的家,享受安息的時候。聖經在這裏,又說到我們要“穿上”屬天的永遠房屋。一般住在房屋裏,可能還有別的人,別的東西,不是那麼直接的,單獨的,親密的關係。但衣服是一人穿一件,不能相共。現在我們有各人的身分識別,不會混淆;不僅外面的“帳棚”不同,裏面各自的“真我”,就是完美的靈魂,更不相同;將來到永世,要穿上不同的,新的“房屋”,就是屬靈的身體,沒有殘缺,不會朽壞,是多麼快樂的事,多麼美好的盼望!
  在這個世界裏,我們常看見可悲的現實,生命被死亡所吞滅(詩六九:15)。但到永恆裏,是死亡“被生命吞滅”,再沒有死亡(林前一五:26)。真正的生命裏,沒有死亡的種子;有死亡的,不是真實的生命。在神國裏的情形,是最後生命征服死亡,這是永生的實際。
  現在信徒的裏面,已經有這永生的種子。感謝主,聖靈是我們的憑據,就如戒指是婚約的憑據一樣。想到將來羔羊婚娶與主合一的喜樂,聖徒要立定志向,凡事不求人的欣賞,不順自己的情慾,惟獨討主的喜悅;應該如何盼望那日子,應該如何持守貞潔,預備見主!(林後五:5-10)

 

  不要同負一軛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六:14)

  神是聖潔的神。祂創造的規律是各從其類,不喜悅混雜的事。神說:“不可並用牛驢耕地;不可穿羊毛,細麻,兩樣攙雜料作的衣服。”(申二二:10-11)顯明祂注重純潔的精神。
  在古時,用畜力勞作,牛或馬要負軛耕田或駕車。所以負軛有工作,服權柄的意思;夫婦一同生活,工作,因此負軛也用為婚姻的象徵。在結婚的儀式完成後,新郎與新娘把頸項同放在一個軛下,然後新郎抱起新娘邁過門檻,把正門的鑰匙交在她手中。此後,夫婦在一起共同生活,工作,建立新家庭。在結合以前,必須先分別,就是從原來的家庭分別出來,這是增長的自然現象;結合後,也要分別出來,成為聖潔的新組織,不跟甚麼人隨便鬼混。聖經說: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林後六:14-16)

  分別的起點

  分別必須有一個起點,才不是盲目的分離,凡跟我不同的就分離,不住的分裂,終造成分散,是誤解聖經真理造成的悲劇。分別的起點,是蒙神拯救,得神悅納,與在罪惡中的人不同了,才可以談得上分別。如果是天下烏鴉一般黑,根本無從分,無從別,只有分爭而分散,那是屬肉體情慾的天然結果。
  未信主的哥林多人,生活普遍敗壞,拜偶像,行淫亂,好分爭,惡名昭著。信主有了新生命,必須有新的生活;特別是自稱信主的,如果仍在罪中,聖徒就要分別,不可同他相交。

  分別的原則

  容忍罪惡,絕不是美德。盲目走路,不分方向,達到目的的機會不多,失迷危險則是肯定的。但不是根據自己的喜愛,黨同伐異,凡與我不同的,就是不對的;而是要根據主的話,判斷真假信徒,判斷真假先知,不可以混合為合一。

  分別的結果

  分別必然是隔絕,帶來孤立的恐懼。但可以放心。正確的分別,是遵行神的旨意,神應許要收納,神要與我們同住,同行,是最美好,最理想的事,顯然蒙福(林後六:16-18)。

 

  神的安慰

  那安慰喪氣之人的神,藉著提多來安慰了我們(林後七:6)

  人多數都有灰心喪氣的時候,遠多過人所肯承認的。我們當然無從知道。只是到了某一燃燒點,才暴露出來:精力耗盡了,或悄然退去了。
  我們很難想象,為主堅強英勇如保羅,給人的印象是所向無敵,靈力無限,常在基督裏誇勝,如果聽他的講道,準會得到復興,信心如火挑旺起來。不可想象的,他竟也有喪氣的時候;而且不是人謊傳,也不是誰造謠,竟是他自己說的:

我們從前就是到了馬其頓的時候,身體也不得安寧,周圍遭患難,外有爭戰,內有懼怕。但那安慰喪氣之人的神,藉著提多來安慰了我們;不但藉著他來,也藉著他從你們所得的安慰,安慰了我們。(林後七:5-7)

  這是何等的坦白誠實!這說明了幾件事實:
  屬靈的偉人如保羅,也有喪氣的時候。正像誰都有疲倦困乏,這不是甚麼見不得人的事需要掩飾,造成英雄假象。也許神特別允許這種情況的存在,可以使人知道自己能力的極限,會有軟弱,懼怕;也藉此使主內的肢體,發生互相關心,彼此幫助的功能。因為不問一個肢體如何傑出,都需要別的肢體來支助,不能脫離身體而獨立。
  屬靈領袖也需要人安慰。我們不難知道,久戰疲乏的將軍會口渴飢餓,不論他多麼英勇超凡,這種事並不稀奇,也不會有損他的英名。同樣的情形,為主的名工作的人,有時需要有人為主的緣故,給他一杯涼水喝;這包括精神上的鼓勵,物質上的供應。特別是精神上的,信徒很少體會到神僕人在這方面的需要,使神的工人感覺孤單,或感到自己是在鬥拳打空氣,沒有實際的效果,不免因而灰心。所以信徒不單要從領袖得屬靈的安慰,也要知道關心安慰他們,這是靈裏應有的團契。
  安慰是從神來的。提多跟保羅見了面,也向他報告了教會對他的順從,關心,以及如何追求靈裏的進步,聖潔,愛心,長進,這使保羅大得鼓勵。因為神的僕人關心肢體的進步,比甚麼都要緊。教會的靈性復興,會使他心靈興奮。他也知道,這安慰是從神來的,神知道祂僕人的情形,及時安慰他。因為聖靈的工作是安慰。神是安慰人的神。
  願我們都知道安慰別人,也肯接受人的安慰。

 

  耶穌基督的恩典

  祂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林後八:9)

  有的人以為耶穌是聖賢,對人慈善,教導人以愛相待,我們應該遵守祂的教訓,效法祂的義行。這看法誠然不錯;但耶穌基督的恩典,實在遠超過這些。祂不是像一般的仁人善士,或坐在高位上的君王,伸出手來指一指,賜恩典給屬下臣民。在哥林多後書第八章9和11節,說到主的恩典和人的責任:

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祂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既有願作的心,也當照你們所有的去辦成。

  耶穌基督的恩典,是另成一型,不同於一般的恩典;祂把恩典的定義改變了,藉著祂的行動,叫人看見恩典更高一層的意義。恩典的基本條件,是看見別人的需要,而願意給予。

  無力有心

  人常以“有心無力”為不作一事的借口。保羅說到馬其頓教會,無力而有心,就可以幫助別人。“他們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足的快樂;在極窮之間,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林後八:1-4)自己不足,還要幫助別人;不用人求他慷慨解囊,而是求有分出錢,供給耶路撒冷貧窮的聖徒。

  有力無心

  哥林多教會的信徒當中,自然沒有石油業的千萬鉅富,沒有電腦業的暴發戶,甚至缺少上等階級成員;但比較起來,他們的經濟情況算是好得多。不過,他們開始辦捐贈聖徒慈惠的事,過了一年,逶迤耽延,還沒有甚麼具體的成效;弄得叫保羅擔心,怕他們當著使者的面現湊,表現勉強,應許變成應付而現醜,關照他們先行準備。(林後八:10,九:1-5)

  有心有力

  我們總要效法最高的榜樣,主耶穌基督為罪人成就救恩。在消極方面,祂捨棄天上的榮耀尊貴,倒空自己,為我們成為貧窮,代替世人受苦受死;在積極方面,祂遵行天父的旨意,使信的人得以稱義。信徒因為主的愛激勵,也當如此的為了別人,不僅是幫助,應該是犧牲捨己的給予。
  這不是人自己的努力可以作得到的事。保羅說,馬其頓教會能如此作,是神的厚恩。肯奉獻不是出於自己,是神在信徒的心中的工作。盼望我們不消滅聖靈感動,作在主的身上。

 

  期望與成果

  免得…誇獎你們的話落了空(林後九:3)

  有的時候,不是有好的成績而有報酬,而是有了報酬產生好的成績。在企業管理上是如此,在教育上也是如此。這有些像不是結了果子才下種,而是種下種子,而後產生果子。
  我們不應當虛假客套的稱讚人,更不可為了甚麼目的,而講假話討人歡喜;但真實的稱讚,是應該的,因為這有鼓勵的作用。一個從來沒有得到鼓勵的孩子,只是多作多錯,少作少錯,不作不錯,很難養成進取的性向,也很少會有成就。在另一方面,“當面的責備,強如背地的愛情”(箴二七:5),所以當面指出人的錯誤,是勇敢,誠實和愛心;而背後講說別人的錯,是卑劣的論斷。不過,背後稱讚人的好,是值得推崇的品德;因為那表示會欣賞別人的長處,也存心鼓勵聽的人,學習效法向上,這樣的作法,是有智慧的。
  使徒保羅的品格,是最值得我們相信的;“從來沒有用過諂媚的話…也沒有藏著貪心”,也不用詭詐(帖前二:3-5)。但他不吝惜於介紹別人的好處,向馬其頓的教會,說誇獎哥林多教會的話,稱揚他們樂意預備助人的捐獻(林後九:1-3);向哥林多的教會,則稱揚“神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在患難極窮之間,“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林後八:1-4)。
  我們很容易查考保羅的記錄,他從來沒有背後講別人的壞處,雖然他知道他們的缺失,卻寧願講他們的好處,那是造就人的好話。這不僅是他的品德,簡直是智慧和藝術。因為他的目標,只是為了使主的身體得建立。
  保羅肯以教會簡單的應許向人宣示,誇獎,是因為相信他們,也知道他們相信神,得神的恩惠,而以愛心待主內肢體。這證明他們“承認基督順服祂的福音”(林後九:13)。人承認基督為主,也必然愛同屬一靈的主內肢體(約壹四:7-12)。所以神的僕人,總不會因為誰給的錢多就看重誰,而且肯出錢的人並不是就表示屬靈;那絕不是衡量的標準。
  關心主的身體,是屬靈的準衡。神僕人絕沒有地盤思想,所關心的,不是某一部分人,而是教會的整體,並沒有地域種族之分。“感謝神,因祂有說不盡的恩賜!”(林後九:15)
  願我們能看到別人的好處,效法別人的好處,可以為人禱告,可以思想記念美好的事,在靈程上進步。

 

  思想爭奪戰

  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它都順服基督(林後一○:5)

  傳福音,救靈魂,確是非常重要,因為是復活主的吩咐;但那只是主所交付門徒“大使命”的一部分,並不是全部,因為我們不能忘記,主還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二八:19-20)如果忽略了其中任何部分,都不能算是完全忠心。
  信主作門徒,與遵守主的教訓,是行動的問題。明顯的,行動是由思想和意志支配。使徒說:

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它都順服基督。(林後一○:4-5)

  爭戰不是像野獸一樣的搏鬥,目的不在於殺傷敵人,而是要敵人接受們的意志。這是戰勝的意義。
  保羅知道,主的大使命,是要把被撒但擄去的靈魂拯救回來。那不是容易的事。因為這些俘虜的情形,是被囚在堅固的營壘裏面,受撒但的捆綁奴役。必須先攻破那些堅固的營壘,就是敵擋福音的中心(約壹五:19)。
  為了達成主的使命,保羅所使用的武器,是神大能的道,並神蹟奇事,驅除魔鬼黑暗權勢(徒一六:18;弗六:10-18);在必要的時候,顯明使徒的權柄(徒一三:8-12;林前四:19),但使徒特地聲明,使用權柄的原則:“這權柄原是為造就人,並不是為敗壞人”(林後一○:8,一三:10)。
  敵擋保羅的人,是屬撒但的差役,他們用虛假的智慧,詭辯,迷惑人的心。也許,保羅的希臘文法和語音,帶有希伯來語風,那些反對的人,就說他“氣貌不揚,言語粗俗”;但能在當世文化中心的雅典,長時間與學者辯論,又幾乎說動亞基帕王作基督徒(徒一七:16-31,二六:28),從任何標準來看,絕不是不學無術的人。但是對於那些自高的人,保羅不用屬世的智慧,而是用十字架的大能(林前一:18至二:16)。對於屬靈成熟的人,他才講屬靈的智慧,為了造就人。
  爭戰不是戲劇或舞蹈表演,要姿態動人,字正腔圓,而是要得勝,征服敵人。同樣的,神的僕人不是要炫耀自己,給人甚麼印象;而是只要高舉基督,得人歸服基督。

 

  使徒的憤恨

  我為你們起的憤恨,原是神那樣的憤恨(林後一一:2)

  我們有時很難了解一個人情感上的反應,因為沒有站在那人的地位看事情。使徒保羅有時被誤會是心地狹窄,不夠自由寬大,正是因為人不了解他。其實,他“口是張開的,心是寬宏的”(林後六:11);但關於信仰,他卻似乎是嫉妒。
  “嫉妒”通常被認為是負義語詞。但也不盡然。嫉妒在某一方面,是與愛相連,似乎是並生的。
  一個男人跟一個女人在一起,有甚麼不對?沒有不對,除非那男的或女的,是別人的配偶,就成為邪淫了。也許,在濫用自由的現代人,不把它來當一回嚴重的事,但聖經不是如此。如果誰有不同的看法,那是他的問題,是受了世俗文化影響,哥林多的教會顯然是那樣的。保羅說:

我為你們起的憤恨,原是神那樣的憤恨;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林後一一:2-3)

  人不了解保羅,是因為不了解神的心,不了解真理,不能分辨是非。請不要誤會,我保羅不是沒有權柄,其實我不在那最大的使徒以下,認識基督,明白神的旨意;也並非不懂那些人的幾套哲學術語,而是言語淺明,知識卻絕不淺薄粗俗;我也不是跟誰爭職位,搶地盤,我傳福音給你們,並不是想撈回甚麼利益(林後一一:4-12)。我的心向志趣,完全與那些假先知不同。他們是貪財取利,不惜佞口謊言,討人的喜歡,迷惑人的心;我卻寧受馬其頓教會的有限供應。我不裝作大師傅,而是“白白傳神的福音給你們,就自居卑微,叫你們高升”!
  保羅所傳的,是純正的福音;所求的,是罪人得救,脫離卑賤的事,而高升進入神的國,使榮耀歸於父神。因此,只有主耶穌是上天的梯子,因為祂死而復活,升上高天,只有祂能救拔罪人;“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徒四:12)。只有天父因主耶穌的名差來的聖靈,才可以感動人悔改,出死入生。
  有些人不傳這福音,而另外出新務奇,說甚麼別的文化,高舉人或是甚麼經驗,現象,或是造作駭世驚俗的預言,吸引人歸附他,都是出於那惡者的詭計,要誘惑人陷於犯罪滅亡。信徒必須謹防!

 

  恩賜與恩刺

  祂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林後一二:9)

  無論作甚麼,要持守中道,過分或偏執都是不好的。有的時候,神必須加以約制,連最美好的東西也是如此。
  誰不喜歡有特別的恩賜?但由於人性的敗壞,恩賜越高,敗壞的機會也越大,連使徒保羅也有“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的危險。恩賜不是自己有的,啟示不是自己努力的成果,人竟可能因此而自高;合理嗎?當然不合理,但人有因此陷於自高的可能。顯然的,許多人雖然遠遠達不到“甚大”的地步,但器小易盈,淺水起浪,竟因此失敗了。如果你是屬神的兒女,愛我們的神,不得不及時加以約制。
  有誰喜歡刺?刺會帶給人痛苦,我們可能都有過這種不愉快的經驗,感受疼痛,至少是不方便。這是從慈愛的神來的,是出於祂的恩典,使你肯就範,不至狂傲自高。所以“刺”也是恩典,要保守你在祂的恩中。甚不願意祂的兒女以恩賜為自己的成就,而有所誇口,就加上“恩刺”,提醒人學習倚靠。
  不用說保羅歸主以前,所受的教導,學問太大;少年卓有成就;而且“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在“樂園裏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林後一二:1-6),這更是大不平常的恩賜,出於神特別的揀選。我們不清楚知道,保羅身上的刺是甚麼;但必然甚為痛苦,像我們一樣,保羅對這刺不能夠欣賞,稱之為“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祂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一二:7-10)
  神沒有聽允保羅所求的,是為叫他知道自己的軟弱,力量有限,而投靠主。甚麼時候有了自高的傾向,“我”字要出來了,刺痛就提醒他,不是我,而是主。保羅就趕快退到主的裏面。“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這“刺”的作用,雖然是限制,但像是安全柵欄,原來是叫他不要顯露自己;“覆庇”是在帳棚裏覆蓋,居住,有保護,交通的意思。人不知自己的軟弱,要表現,暴露在仇敵的攻擊之下,是非常危險的,全沒有倖存的機會,所以必須謙卑在基督裏面,才是最安全的。
  人並不要自以為了不起,我們沒有人可以達到保羅屬靈的地步,最好的也不及他的一半;但常自以為被主“重用”,就驕傲自滿,那是很可笑,也很可怕的事。求主憐憫。

 

  不敵擋真理

  凡事不能敵擋真理,只能扶助真理(林後一三:8)

  在屬靈的世界,只有兩方面:光明或黑暗,真神或撒但,信的或不信的;絕沒有甚麼人,可以同時屬於兩個不同陣營。主耶穌說:“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太一二:30)
  使徒保羅提醒教會,“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如果是屬真理的,就應當順從真理,行事端正,因為“行義的才是義人”;甚麼人都可以口裏傳講基督再來,靈巧的鸚鵡也能照樣學舌,但真正“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祂潔淨一樣。”(約壹三:1-7)
  哥林多教會中,有人辯論保羅使徒的位分。保羅不願為自己多作辯護,只告訴他們,他為福音所受何等的苦難,所有何等的負擔,所付何等的代價,並如何行事為人。現在,保羅指出那些人的動機,是要否定他使徒的位分,就可以不服他的權威,免得面對犯罪的審斷後果。
  因此,保羅告訴他們,你們可以試驗自己的信心,看是不是屬基督的。雖然人不能因行義而得救,得救稱義是惟獨藉著信心;但信心不是單獨的,必然有義行的果子。所以不管人看我們怎樣,我們可以有確切稱義的憑據。這包括轉離罪惡信靠基督(來六:1),遵行神的旨意(太七:21),要追求在聖潔上長進(來一二:14),結出聖靈的果子(加五:22-23),會愛凡是屬神的兒女,同為主內肢體的(約壹三:14),並且對世人有好見證(太五:16),順從使徒教訓(約壹四:20;太二八:20),而有聖靈內住和引導(羅八:14-16)。這樣,就有了客觀和主觀的憑據,別人怎樣論斷都不重要,就可以剛強站穩,持守原則:

我們凡事不能敵擋真理,只能扶助真理。(林後一三:8)

  顯然的,這絕不是說神的真理,需要人來幫助;因為真理能保護人,並不用人的保護,而反對真理的,必被這磐石打得粉碎。這只是簡單的說,凡屬真理的,必站在真理的一邊,也不能不站在真理的一邊。正如非尼哈,在以色列人中間,能以神的忌邪為心,不容忍罪惡(民二五:11)。神的兒女不能模棱兩可,苟同世俗,要堅定的作屬主的人。
  以利亞在背道的世代,要以色列人表明立場:“你們心持兩意要到幾時呢?”(王上一八:21)求主在現今的世代,興起為主揚起真理旌旗的人來。

 

  使徒與福音

  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一:10)

  古時的奴僕(doulos),是屬於主人的器皿,沒有自己的意志,惟討所事奉的主喜悅;既沒有講工資的資格,更沒有罷工這回事。使徒保羅並不提倡奴隸制度;但他看自己,就是這樣奴僕的地位:本來是罪的奴僕,主耶穌基督捨了自己的生命,用寶血買贖來,歸於祂自己,因此,他必須忠心,傳基督的福音,惟獨討他所屬,所事奉的主喜悅。
  使者的身分,與他所傳的信息有密切關係。因此,如果說到“福音”,宣告基督是主,只有對接受的罪人是福音,是好消息;對於撒但的奴僕,因為其立場不同,則完全沒有福音可言。保羅所傳救恩的信息,對他們是噩訊。因此,保羅說:

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一:9-10)

  加拉太教會,是保羅布道所建立的。不過,因為有些猶太人居住在那裏,他們難以忘情律法,認為靠主的恩典得救,只是入門,還必須靠肉體努力成全,特別是受割禮;換句話說,要先作猶太教徒,才可以作基督徒。另外一批人,就認為恩典是不用代價而得的,既然從律法下得以自由,就反律法,認為可以隨便放縱情慾而行,絕不至滅亡。容易的自由派,和嚴緊的律法派,各有其勢力和背景,保羅將何去何從?
  保羅如果看人數,決定接受那一方面的擁護,就等於選擇了主人。保羅不僅是要領導,而且因為他是主的僕人,就必須堅持因信稱義的信息(加三:11),不論人的反應如何。
  在沒有歸信基督以前,為了自己活著的情形,是要討人的喜歡,因為是屬世界的,就對世界的主效忠。但他蒙神選召,作了主的器皿,就惟獨對主效忠,傳主的信息,討祂的喜悅。
  人的信息和理論,是從人來的。但福音是神的大能,是從神來的信息,唯一的救法。所以保羅不是受耶路撒冷的差派,去外邦地區開分店,也不是任何人的學徒;他信息的來源,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加一:12)。他知道他的主是誰,知道他的信息是甚麼,所以他堅持福音不能更改,不計任何代價,忠心傳揚主的真理,作主的僕人。這是我們的榜樣。

 

  在基督裏的自由

  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二:20)

  世人常是以“有”甚麼為快樂滿足,也是人所嚮往,所追求的目標。有錢,有地位,有名聲,都是人所願得到的,付出很大的代價,拼命想得到。不但想要有,還要不休不止的求增加,以多為高,多多益善。
  說到沒有,人常會以為是負性的語詞,卻忽略了“無”更是快樂的基本條件:無官一身輕,是說沒有鬥詭,也沒有責任的快樂;無債一身輕,是沒有負欠窮愁的快樂;無病,無憂,無懼,除去不快感的重壓,都會使人快樂;而無罪一身輕,才是一切真正喜樂,永遠喜樂的根本。沒有罪,才是真正的自由人。可惜,所有專業爭自由的人士,只注意於犯罪的自由。
  其實,犯罪使人失去自由。偷竊,搶劫,貪污,都可以得錢享受,買自己所想買的快樂;但有一天給抓住坐牢如何?失去自由;即使逍遙法外於一時,仍然是進了良心的監獄,失去心靈的自由,沒有快樂。恣意揮霍,快樂嗎?但會造成欠債山積,壓住你,沒有自由。還有道德上的問題,犯罪的就是罪的奴隸,失去了自由,受律法的轄制。
  死也是一個負性語詞,但死可以消除債務。死人不能再繼續欠債,連所已負欠的,也消除了。只是人雖死,而仍然不能消除罪債,因為死後且有審判。人肉身死,而靈魂死不了,要站在神面前受審,被判有罪,受地獄永遠的苦刑,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只有主耶穌基督,為我們在十字架上受死,擔當我們的罪,承受了律法上的罪債和咒詛,使我們信祂的人,蒙神的恩典,赦免我們一切的罪,稱義而得永生,作神的兒女。保羅所寫的,也是我們每個人可經驗的: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

  這不再欠罪債的自由生活,是真值得活的生活:基督在我裏面活著,是有自由的新生命,不受罪惡和律法的轄制。我們不能靠自己稱義,開始這樣的新生,也不能靠自己過成義的生活;只有靠基督而活,是為基督而活。
  這在基督裏的自由,是祂因愛而付生命的代價所換得的,是白白賜給我們的恩典。求主保守我們活在祂的恩典中。

 

  師傅與基督

  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加三:24)

  許多人有一個觀念,以為基督教是一項選擇的考試,新約或舊約,律法或恩典,只能擇其一而接受,答案對了,才可以及格得救。他們把律法與恩典當作是對立的,甚至有人如馬其安(Marcion, c.140),完全擯棄舊約,並選編新約;割裂聖經的論說,是不尊重神的話,把自己放在審判者的地位,是絕不能接受的。
  其實,律法與恩典不是對立,而是繼進的。使徒保羅說:

這信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加三:23-24)

  保羅是用羅馬的習俗,喻解這重要的真理:當男孩子約七歲時,父親把他交在一個忠誠而有學問的奴僕手下;作為孩子的“師傅”,他負責監管督導,使孩子不至於受邪惡的影響。到十七歲,導師的責任就完成了,把長成的少年還給父親;作父親的就當著社區眾人,公開介紹說:“這是我的兒子,可以代表我;凡他奉我的名所作的,我都承認負責。”這樣,算是正式為成年的兒子,有兒子的全部權利,包括可以有父親的印記,合法的訂立契約(加四:1-7)。律法的功能,也是如此。
  律法教導人道德規範,“當”與“不可”的基本知識;能叫人知罪,但不能使人不犯罪。因此,引我們到基督那裏,因信靠祂而得稱義,是神的兒子。神看我們是“歸於基督”,也是穿上了基督(加三:26-27),在神面前,有兒子的位分。所以律法和恩典的關係,是相續的,而不是相對的。在律法下是完全的絕望,因為罪人不能達到神聖潔的標準。但有律法而不知道恩典是可能的,有恩典而不知道律法是不可能的。
  使徒提醒加拉太教會,他們信心的歷程,是在律法下被定罪而絕望;因此,靠聖靈入門,聽信而接受耶穌釘十字架代贖的福音,這是蒙恩典的進程(加三:1-3)。如果再回到無能而無望的律法,就是開倒車了。所以既從律法進到恩典,絕不可再退回到律法,緣木求魚。豈有長大成人的兒子,再回到導師手下的道理?
  我們歸於基督的人,要每天穿上基督(加三:27),就是靠聖靈的引導,效法基督,在祂裏面,得神的喜悅。

 

  律法與應許

  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加四:24)

  作工得工價的規律,合於人的常識,人比較容易了解,人的本性和生活經驗,也告訴人那是合理的。對於神的恩典,我們難以了解;大概在永恆的這一邊,我們無法全面了解。
  在路加福音第十五章,主耶穌所說兩個兒子的比喻,那父親正像亞伯拉罕。大兒子是律法主義者,只知道工作:“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路一五:29),他以為那就該可以討父親的喜悅。小兒子是背逆的,他沒有想自己過去的行動,會有得父親喜悅的可能:單說父親還在,就要求分“應得的家業”,該多麼傷老父的心,已經是忤逆不孝了;更“任意放蕩,浪費資財”,豈不是足以敗壞家風?“耗盡了一切所有的”,有甚麼方法復還?他只有把自己的前途,都寄託在父親的愛和寬容上面,能夠給他作雇工,不至於餓死,已經滿足了。這是因為他不能完全了解恩典,父親的恩典遠超越他所求所想的。其實,我們基督徒對天父恩典的了解,也絕不會高明了多少;得了恩典,還想靠肉身成全(路一五:11-32)。
  如果說,哥林多教會的失敗,像小兒子的失檢放蕩,加拉太教會受律法主義者的侵擾,其“熱心”就像那個大兒子,拒絕與得恩典的弟弟一同歡樂,自己造成的現實,只是“關在外面”(加四:17)跟天父的心距離很遠。
  保羅說,在律法以下的人,是使女夏甲的兒子;夏甲是奴僕,生子也是作奴僕。“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羅一○:5),是律法的要求,人想要行,是以奴僕的心去工作,卻仍不能滿足,仍然心存懼怕。在基督裏,因信而得神稱為義,從得神喜悅開始,成為神的兒子,蒙神的愛,“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約壹四:18)這是蒙應許從撒拉生的兒子;撒拉是自主的婦人,生子也是自由的。這是從靈生的情形,是承受產業的後嗣。(加四:21-31)
  夏甲先給亞伯拉罕生兒子以實瑪利,是當她年輕生育的年齡,是自然的,或說是“按著血氣生的”,自然人容易接受;撒拉是過了生育的年齡,在年老指望絕了的時候,以信心憑神的應許而生以撒,是從靈生的。以撒比以實瑪利晚出生了十三年,所以要受逼迫。但惟獨因信從靈生的,才有屬靈的應許,就是在基督裏蒙愛,和永遠的福分。

 

  基督裏的自由

  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加五:1)

  在達哥林多教會和達加拉太教會的書信中,使徒保羅提出了同樣的警告:“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林前五:6;加五:9)。保羅知道,這兩個教會,幾乎每一方面都不相同:地區不同,種族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所面對的問題也不同;相同的是他們都接受了恩惠的福音,他們需要持守在基督裏的自由,但也都受到邪惡信仰,就是“酵”的侵染。
  在基督裏得了自由的人,在所行的道路上,常有兩方面的引誘:左邊是濫用自由,放縱情慾;右邊是歸還故舊,負起律法的奴軛。正確的道路是:“順著聖靈而行”(加五:16),向著基督的標竿直跑,才可以安全達到目的,進入神的國。
  要珍視所得的自由。在羅馬時代,有很多人是屬於別人的奴隸,作自由人是一項權利。基督徒該記得,我們從前作罪的奴僕,聽從主人的意旨,不能不犯罪;是耶穌基督為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還了我們的罪債,“釋放了我們”。我們既然是神的兒子用寶血的重價所買來的,就不要放棄所有的新位分。
  要站立得穩。這必須要意志堅定,也與知識有關。保羅說“無知的加拉太人”(加三:1),表示責備他們,沒有知識,意志就不堅定,像小孩子一樣,容易給人騙去。聖徒應該在真理上有長進,能分辨是非,記得主的恩典,把十字架活畫在眼前,想念救恩的功效,免得受迷惑。猶太教的師傅來說,你必須守律法才可以得救。使徒保羅似乎回憶往事:多年前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加拉太的一個城市,曾堅決的告訴他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耶穌在十架完成的救恩〕,就都得稱義了。”(徒一三:39)
  順聖靈引導,結出聖靈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加五:22-23)有甚麼樣的生命,結甚麼果子,這是脫離罪惡權勢最有效的證明,也是長成的表現。
  靠基督得自由的人,卻絕不是從基督得自由,更沒有反對基督的自由;因為“既從罪裏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是“神的奴僕”(羅六:18,22)。在基督裏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不是放縱情慾,任意而行,而是使人能靠聖靈行事,有永遠的喜樂。

 

  神的以色列民

  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加六:10)

  在背逆敗壞的世界中,神揀選因信稱義的亞伯拉罕;由他生出一家;以色列從埃及出來,進入神應許之地,成為一國。
  在新約時代,神差祂的兒子基督耶穌,道成肉身,到世上來,為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使信祂的人,得稱為義,脫離從罪惡來的敗壞,成為新造,作神的兒女,成為神家的人;是神的國在人間,這是“從裏面作的真猶太人”(羅二:29)。
  “神的以色列民”(加六:16),是新的國籍,不是屬地上的,是“在基督裏…新造的人”(林後五:17)。地上的以色列人有傳統的醜惡歷史,兄弟相妒相恨;因為嫉妒,把約瑟賣到埃及;以後是猶大家和約瑟家相爭,分成南國北國,其勢不兩立;鬥到不可開交,就尋求外人來幫助,亞蘭和亞述曾是方便的助拳者,也乘機會來侵凌擄掠,一直到兄弟先後亡國被擄。神的以色列民,就是基督的教會,卻不是如此。他們是同心愛神,也彼此相愛;“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六:2)。基督的律法就是彼此相愛的命令。因為同是基督的身體,各自為肢體,卻屬同一元首,所以彼此相顧,可以看出聖徒“和睦同居”,與屬地的人有顯著的差異。
  愛不是糊塗的容忍罪惡;愛神的,也不會樂於長久的生活在罪惡中,更不會樂見肢體沉溺在罪惡中。看到肢體的失敗軟弱,必然關心:“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加六:1)。所以看到別人跌倒就拍手稱快,或把那肢體割除,不是肢體當有的現象;應該幫助他,把他挽回過來。
  屬神的人,順從聖靈的引導行事,“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加六:10)。聖徒不是整天標榜“我比你聖潔,比你屬靈”,也不是為了“幾個天使能站在同一個針尖上”的問題,而喋喋不休的作無聊爭辯;而是照神的旨意熱心為善,作世上的光和世上的鹽。向眾人行善,是神家的人所當行的;但愛心是由自己的家開始,所以既然“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弗二:19),必須表現在愛心的行動上,“愛神的,也當愛弟兄”(約壹四:21)。
  受過割禮的保羅,勸告信徒,不要以外面禮儀夸夸其談,要作新造的人,有屬“耶穌的印記”(提後二:19),行在光中。

 

  真知道祂

  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弗一:18)

  我們眼睛所看到的,成為知識,會形成觀念;由思想而決定行動。如果眼睛有幻視的毛病,所見的與實際不同,自然難以行動正常。
  以弗所是一個好教會,使徒保羅有三年半的時間,在那裏工作,是他一生在一個地方工作最久的。這麼好的教會,還需要甚麼呢?他們已經有信心,表現於行動,又有愛心,仍然還需要長進,在以弗所書第一章15至23節,為他們禱告,求

神…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祂,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祂的恩召有何等指望,祂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並知道祂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

  能工作也願意工作,有好行為,有愛心,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很好的,但還必須知道,這些是為誰作的,為何作的。聖徒必須看到地上的人的需要,向地上的人顯出見證;如城造在山上,燈發光在人前,這些都很好,但也都是地上的。但在另一方面,還要看天上,這就是盼望。
  真知道,是要有確切證據的。聖徒怎能知道有分於在天的基業呢?要有“憑據”,原文是arrabon,是交易的定金,現代希臘文通常用以稱文定的戒指(弗一:14)。教會是基督所贖的新婦,等候將來羔羊婚娶的時候,要與主永遠相聚。
  我們在肉身的官感知識,是憑所見所感覺到的事物,最多再加上推理,範圍非常有限,不能用於屬天的事。因此,必須求天父賜給我們啟示的靈,才可以知道祂,知道祂的愛,和為信徒所作的救恩計畫:不僅使我們得救而已,更為我們預備極豐盛榮耀的基業。我們在世生活的經驗,很容易使我們以為基業必然是物質的東西:想到在新耶路撒冷,生命水的河邊,黃金大道旁,有一座豪華大宅;甚至可以有產權,管五座城,十座城。不過,聖經所說的“基業”,不僅是與物質有關,而表示生命的關係,就如:神看信祂的人是祂的產業,實在是選民的意思;因此,信的人的基業,最重要,最寶貴的,是榮耀的永生神自己,跟祂永遠同在。神能照祂的大能大力,使我們從死裏與主一同復活,也必能保守我們,進入祂永遠的榮耀。
  感謝主,祂賜給我們這不可想象的無限恩典。

 

  與基督一同

  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弗二:6)

  人的景況是無望的敗壞,與神隔絕,在極卑賤的地步。誰都不會想得到,這樣的人,會跟神的兒子在任何方面可以連在一起。是神的憐憫和大愛,從高天臨到我們:

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祂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弗二:4-7)

  在舊約時代人的觀念,神賜的豐富恩典,是財富和屬地的發達;但新約時代所說的賜福,是屬靈的,是屬天的福分。
  未信主的人,是死在罪惡過犯當中,“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弗二:12)這樣的情形,是無邊的悲慘。但神的憐憫臨到我們:使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本來對罪沒有感覺,不尋求神的義,現在能覺悟,分辨;“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本來被死亡的權勢所轄制,現在出死入生;並且“與基督耶穌…一同坐在天上”,有新的位分(西三:1-3)。因為基督是我們的代表,是我們的頭,救贖主怎樣,被救贖的也怎樣;因為元首在天上,身體也是在天上。
  因此,我們有新的觀念,新的思想和意志(羅一二:1-2);新的身分,作神的兒女(羅八:14-17);新的能力,脫離撒但的控制而生活,行主的旨意,負主的軛。這些都不是我們憑自己的力量可以作到的,我們有過足夠的失敗記錄,使我們確實知道,這寶貴實際的奧秘,完全是神的恩典,是完全在於“與基督一同”。我們一點都不能誇口。
  神這樣奇妙的救贖,是為了甚麼呢?為甚麼“祂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來二:16)?在永恆的這一邊,我們永遠不能完全解答。但我們知道,神絕不是要我們誇口自己的成功,而是像一位偉大的藝術家,把祂從品質卑賤的材料,所成的傑作,展現出來:“要將祂極豐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穌裏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
  至於我們蒙恩信主的人,祂“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願我們記得神的旨意,作我們的生活目標和使命,彰顯神的榮耀。

 

  和聖徒一同

  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弗三:18)

  主耶穌教導門徒的禱文,深涵著集體的意義:“我們在天上的父”,“我們日用的飲食”,“我們的債”,“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惡者”(太六:9-13)。這表明信徒與基督成為一體,基督是我們的頭。我們會感覺意外的榮幸,基督與我們身上流著同一的血液;我們會感覺不那麼情願,竟會跟某個不值得愛,不值得尊重的人,流著同一的血液。但不論你如何想,總不能改變這屬靈的事實;沒有別的辦法,你得改變自己的態度,以適應聖經的真理。
  從人的方面看來,你我與別人不同的地方實在太多了,簡直不可能是一父所生;外面看來,確是如此。當然,這外面人的不同,也就沒法彼此相愛了。因此,使徒保羅特地禱告:

求祂按著祂豐盛的榮耀,藉著祂的靈,叫你們心裏的力量剛強起來;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裏,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弗三:14-21)

  父神有一個大家庭,包括“天上地上的全家〔或作各家〕”都從同一位父,成為一家。照古時“家”的定義,家裏所有的人,包括奴僕。這地上的家,是指所有的聖徒,並沒有宗派或種族的畛域;天上的家,有許多的天使,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來一:14),他們也不停的歌頌神;雖然他們的工作是事奉神,但不論他們如何忠心,天使不能作救恩的事工,也不能有效的代人禱告,因為那是基督大祭司和聖靈的工作。祂把傳福音的責任交託給信的人。
  屬肉體的本性,使人不能接受這主內一家的真理,更不能活出這真理,因為不真實了解神的愛。因此,只有藉著內住的聖靈,使“裏面的人”,能夠剛強,勝過外表的差別,使我們的愛心有根有基。單信了主,有了屬天的生命,固然是好的,是要緊的,但是不充分的。這就像紅杉樹,可以高達三百呎,但根卻不很深;其所以能禁得風雨,蔚然成林,是因為連在一起。教會也是如此。教會的增長,不是事工的擴展,人數的增加,而在於藉著聖靈,使每個人重生得救,有新生命;不只是每個人靈命向上長高,也要愛心一同增長,聯結堅固。世上的英雄已經夠多了,使歷史中充滿了災難;我們不需要英雄,而“和眾聖徒一同”,才是真正的成功。

 

  新人新心

  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弗四:23-24)

  我們這個世界,問題越來越多。不少人有心志要作些事,但是作不來,因為他們自己還是舊人,沒有更新,所以作不來。另外有些得了新生命,卻沒有新的心志,成為新人而表現不出新生的樣式。
  聖經告訴基督徒,應當效法基督行:

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2-24)

  有的人對於“基督徒”的譯詞,認為這個“徒”字的翻譯難以滿意。翻譯找不到恰合的語詞,是常有的事;但大家總能同意,這不能作為不效法基督的藉口。
  在以弗所書第四章的前半章,說到主給教會的恩賜:有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有一個實際的目的,是要裝備聖徒,使各肢體長進,發揮教會的功能。後半章則說到個別的聖徒,在生活上應有新生命的表現。二者同是一回事,需要裝備。實在說,“門徒”(Discipleship)這字尾的ship,是與equip同源,是裝備的意思;經過裝備,才具有門徒品質。
  如何裝備聖徒呢?
  作裝備聖徒的人,自己必須先經過裝備,有從復活的主來的恩賜。自己有了,才可以分給別人。記得以利沙的門徒,要建造房子的時候,用借來的斧子砍伐樹木,斧頭脫柄了,掉在水裏,幾乎難以交代(王下六:5)。不能沒有從主來的恩賜。
  裝備不是用從人來的東西。掃羅的盔甲,不合大衛穿用,因為不是神預備的(撒上一七:39)。保羅不是用他的學問來訓練門徒,也不是向人募捐收款;他對羅馬教會說:“我切切的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得堅固。”(羅一:11)裝備不是屬世的東西,是屬靈恩賜的傳遞。
  門徒要知道自己的需要,有心盡肢體的功能,活出基督的生命,披戴基督,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使人從我們身上可以看見基督。這樣的門徒,是經過裝備的結果。人必須有受教的心,“聽過祂的道,領了祂的教,學了祂的真理”(弗四:21)。不願長進的,誰也幫不了。
  求主使我們知道自己不足,長成像基督。

 

  效法神

  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弗五:1)

  “效法神”!這是一個嚴肅的命令,期望聖徒能夠遵守。正如華人有“不肖子”的話,意思說,兒子不像父親的品格,顯然是貶意的。因此,效法神是天父的兒女應該作的。
  當然,這不是說,人應該像天父那樣的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這不僅在今世不可能作得到,在永世也不可能。也不是說,人應該在道德上像天父的完全,絕無罪惡過犯;雖然這應該是我們的目標,但誰沒有失誤?
  那麼,是如何效法神呢?
  主耶穌曾這樣命令門徒:“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8)這不是說,你們要完全像天父一樣,也不是說,你們要像天父一樣完全;而是說,在愛上要普遍而完全,沒有成見,沒有偏私,不是局部的,愛弟兄也愛仇敵,不取此而失彼,這就是完全了。
  聖徒既然得了天父的愛,也要像基督那樣的廣愛人。這是說,基督耶穌是天父的愛子,給我們留下了榜樣。祂在世表明父神,祂能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一四:9)
  聖徒效法神,是效法神的愛,因為神就是愛。但這不是屬世的愛,對我好的就是好人,不問是非都可以相投同夥。因為“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壹一:5,7),在光明中行,才可以與神相交,也彼此相交:“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弗五:8-10)
  光明既是神的屬性,神不能缺少光明,光明也不能與黑暗相交。同時,蒙愛的兒女,必須討天父喜悅,而黑暗不是祂所喜悅的。聖徒“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徒二六:18),可以有分辨的智慧,不作糊塗人;是屬光明的國度,不作暗昧人;是屬神的,可以不受撒但的管轄。這樣,不僅該效法神,也實際上能效法神。
  效法神是極高的信念和目標,永遠不會滿足,不會停止,卻是實際可行的。為了這個緣故,神子基督耶穌到世上來,作我們的先鋒。祂愛我們,為我們留下可行的腳蹤。對於多數的基督徒,隔基督的完全還遠,也許今生在行為上難以完全;但神會在我們身上作工,到永世裏總會完成。

 

  作剛強的人

  靠著主,倚賴祂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弗六:10)

  主的門徒效法主耶穌的柔和謙卑,但在另一方面,需要剛強勇敢。主不欣賞被風吹動的蘆葦;膽怯的人,不能作主的門徒,甚至不能堅持任何原則,不能有真正的信仰。不站穩立場的人,只能陷落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啟二一:8)。聖經說:

你們要靠著主,倚賴祂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要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弗六:10-13)

  屬靈的爭戰,必須要靠著主。如果是靠自己,在臨戰之前就失敗了。我們倚靠主復活的大能大力(弗一:19-20),就可以確保勝利。因此,信徒應當靠聖靈剛強,不可怯懦。
  還要知道使命。我們在世界上,雖然有主賜的平安,但屬靈的爭戰,是不能免的。十字架和主的復活,已經得勝仇敵。但必須到主的再臨,才是撒但最後的結局。(羅一六:20)
  在屬靈的戰爭中,要穿戴神的全副軍裝。從頭到腳,這軍裝保護得非常周密(弗六:14-17)。所以不能隨自己的意思,選擇一部分的裝備,省略一部分不方便的,或以為不夠靈活,不合時式,不夠美觀的。用自己的標準選擇,是很危險的事。這裏的形象,是羅馬兵士赴戰的裝備,但所裝備的,是舊約中對於神的表述,叫我們知道,信徒的義和能力,都由主而來。
  站立得穩,是不失敗的重要條件。一項可怕的事:聖靈沒有裝備背後的防衛,因為神自己作我們的後盾;真正可怕的是我們自己懼怕,轉背逃跑,就暴露在仇敵的攻擊之下。
  儆醒禱告,是不可忽略的事。最勇猛的武士,如果睡去,一個童子就可制服他。大力士參孫,就失敗於睡覺,在睡眠中失去了能力,在睡眠中被捆綁(士一六:1-21)。耶穌的門徒,
在主受難的前夜,不能夠儆醒,以後危險來到,不能跟主站在一邊,表現出怯懦,逃散,或否認主。(太二六:56,75)
  使徒最後,提出要教會為他禱告。我們常請求神的僕人代禱,但忽略為神的僕人代禱。如果我們為神僕的禱告有虧欠,就對他們的失敗無力有責任,至少沒有批評的權利。我們也看到,大有能力的使徒保羅,還要教會為他禱告,我們豈不也應該互相代禱,共同有分於屬靈的爭戰嗎?

 

  聖徒的信念

  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裏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腓一:6)

  我們不論如何強調教育和知識的重要,總不會是多餘的。不過,無論人怎樣有學問,無論科技怎樣進步,是否有信念,仍然是關係成敗的因素。
  腓立比是歐洲福音的誕生地。保羅蒙聖靈引導,在那裏傳福音,卻受到迫害和苦難,然而靠聖靈的大能,建立了第一個教會。就像所生的長子一樣,使徒與這教會之間,有特別深厚的感情;而且教會也健康的成長。使徒說到他

  對上主的信念

從頭一天直到如今,你們是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裏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一:5-6)

  教會的相愛團契,為了同一目標而努力,一致以拓展神的國度為心,是最可喜的現象。保羅不僅對教會滿意,更對神有堅強的信念,知道不論在甚麼環境之下,都可以相信在人心中動工的神,祂從不作事半途而廢,會負責看顧保守祂的教會,不容陰間的權勢勝過,作基督新婦,直到主再來。

  對同工的信念

  當然,信徒在世有苦難,因為是不停息的屬靈爭戰。使徒是蒙主選召重用的器皿,所受的苦難也最多。但保羅看出,苦難有好的效果:他所受的苦,堅定了信徒的信念:“那在主裏的弟兄,多半因我受的捆鎖,就篤信不疑,越發放膽傳神的道,無所懼怕。”(腓一:14)雖然有人存心不對,信息不對;但“在主裏的弟兄”,還是同感一靈,是可靠的。

  對自己的信念

  我們不應該自視過高,以為甚麼事非我不可;但要知道,自己行在主旨意中,所作的是與神的計畫有益處,對主內的肢體有造就。使徒知道,離世往天家是無限美好,但他“深信…仍要住在世間,且與你們眾人同住,使你們在所信的道上,又長進,又喜樂。”(腓一:23-25)保羅不是貪財愛權,要在世上享受眼前歡,看自己成功得意,而是為了教會的好處。
  本章6,14,25節,“深信”和“篤信不疑”,希臘原文都是peitho,是堅定的信念。我們對神,對同工同道,和對自己,都應該有深固的信念,如同樹的根深植土中,不至動搖。

 

  聖徒的愛心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5)

  一件似乎很可惜的事:基督耶穌沒有留下可信的畫像,使我們沒有可以景仰的對象;更沒有留下詳細的言行紀錄,可作後人亦步亦趨的照作。也許那反而是好事。否則必然給人作成偶像,也會有更多的宗教演員。
  但是,聖經還是要聖徒效法基督。那麼,如何效法呢?
  不是皮貌的效法,不是外表的行動,效法在於傳神。因此必須先有主的心,才可以作到神似;這樣,就使自己成為見證信息,而作到向世人傳達神的目的。
  基督徒最能表現基督的是愛。神是愛。世人只想到自己,所以稱為“小人”,因為心小。在主裏漸漸成長,才意識到這世界上還有別的人。同樣的,能愛別的人,是基督徒靈命成長的記號。
  靈命越成熟的基督徒,他的愛越廣闊。聖經說:

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3-5)

  這幾句話,說出了愛的真理。

  愛的意義

  人一般以為愛是感情,是美好的感情。其實,基督徒的愛是遵從主命令的行動。主耶穌在離世前吩咐門徒:“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一三:34)如果“命令”有甚麼意義的話,是在於受命者的意志;有遵行的意志,才可完成命令。而且也有理性的成分:“看別人比自己強”,是理性的結果。“要顧別人的事”,是意志,不能說:“我對他沒有感情”,就不顧別人,那是有意的違命,沒想到在戰場上的同志,更是不可饒恕的。

  愛的榜樣

  主耶穌是愛的模楷,所以“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表現於行動,世人才可以看出我們是主的門徒(約一三:35)。這是最好的見證,是在黑暗世界中的星光(腓二:15)。

  愛的本源

  屬天的愛,來自屬天的生命,我們自己沒有辦法產生,是由於“神在你們心裏運行”(腓二:13),使我們返照主屬天的榮美,引人歸向眾光之父。阿們。

 

  聖徒的理想

  我只有一件事(腓三:13)

  人每天可能面臨許多事,但只能一件一件去作,需要有所選擇。首要的事首先作,次要的事後作,還有不去作的事。
  成功的人,在於能作適當的選擇。既選定了首要的事,就心思專屬,籌之維之,一定要達到目的。

  理想的重要

  沒有理想的人,是在肉體和傳統中生活:隨著別人受了割禮,隨著傳統作禮拜的儀式,是不是真實的敬拜神,他不會去追究,在神面前的屬靈狀況,他不去思想,更絕不曾想到因信基督而稱義。這樣的人,可能是職業的宗教人,可能沒有甚麼外面的不道德,甚至是相當的成功;但是,他不認識基督,也沒有永生的盼望。就像我們從來沒看見過有翅膀的豬,豬也不想飛,牠寧願在泥沼中打滾。只有被主選召的人,可以像保羅說:“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腓三:8)。

  理想與選擇

  得神光照的保羅,知今是而昨非,就決定:

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腓三:13-15)

  成熟的聖徒,既然有理想,就作正確的選擇,以討基督的喜悅為目標。二點之間,直線最近;因此他心不旁騖,忘記過去的成功或失敗,忘記過去的誇口,只選擇主;因為他知道,一切的好處不在主以外。

  理想與實踐

  屬地的人,思想屬地的事,“他所說的也是屬乎地”,因為他對屬天的事一無所知。(約三:31)所以只是為了今生的事打算:“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腓三:19)人的選擇錯誤,就必然在行動上表現出來。聖徒既然是重生得救的人,“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西三:3),“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就不是只為了肉體和今生活著,而過有盼望的生活。因“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祂潔淨一樣。”(約壹三:2-3)

 

  聖徒的恆忍

  然而你們和我同受患難,原是美事(腓四:14)

  如果有時生病,我們總不希望別人也生病;如果遭遇患難痛苦,我們總不希望別人也跟我們一樣。但保羅為主受患難,卻沒有想辦法脫出的意思,而且說:

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然而你們和我同受患難,原是美事。(腓四:13-14)

  這話怎麼說呢?原來“同受患難”,也是koinonia,就是使徒所說“叫你們可算配得神的國,你們就是為這國受苦…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帖後一:5-7)。使徒約翰到了老年,孤身被放逐到拔摩海島上,他說:“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裏一同有分”(啟一:9)。不僅在喜樂中,在苦難中也一同“有分”,這就是基督裏的團契的意思。
  主耶穌在被釘十字架以前,對門徒說:“我在磨煉之中,常和我同在的,就是你們。我將國賜給你們,正如父賜給我一樣。”(路二二:28-29)受苦會帶來不快感,我們沒有理由,以受苦為美事。但想到與主一同被人反對,迫害,受苦,表明與主同在國度裏,那是美事;受苦的結果,是將來與主同在永遠的榮耀裏,那就是美事了。
  團契不僅是同受苦難,也必有同樣的價值觀念:“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腓四:8)這樣,使人知道為了甚麼受苦,才有意義,才可忍耐。
  團契也是“分享”的意思。不論多麼屬靈,多麼剛強,知道有人同你站在一起,可以得些安慰,也更能忍耐,不會容易失望,悲觀,更能站立得住。保羅為了傳福音,常有缺乏,遭受許多的苦,後來更被關在監獄中,與世界隔離,不難想象他的孤單。但腓立比的教會,不忘記這位使徒,不止一次派人送禮物,供給他的需用,使他感覺冷酷的世間,仍然有主愛的溫暖,感覺是教會同他受苦難。(腓四:13-18)
  明顯的,這世界不是基督徒安居的地方。聖經說:“我們受患難原是命定的”(帖前三:3);“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一四:22)。埋怨是最壞的事。聖徒要仰望主,同心站立得穩,恆心忍耐,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

 

  教會的元首

  祂也是教會全體之首,祂是元始(西一:18)

  聖經的中心是基督。因為祂是神救恩計畫的根基,一切的預言與事蹟,都想輪輻聚向軸轂,如果是正確的,必然會配搭契合無間。因為神福音的奧秘,就是這樣。聖經說:

祂也是教會全體之首;祂是元始,是從死裏首先復生的,使祂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祂裏面居住。既然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祂叫萬有…都與自己和好了。(西一:18-20)

  從這裏,我們可以看見,基督的位分,是何等的尊貴和重要。不但宇宙的創始和維繫全在於祂,祂也是創造的目的。對於教會來說,沒有基督,就沒有教會。教會是基督的新婦,是為了基督而存在;正如夏娃是為了亞當而造。神叫亞當睡了,取他的肋骨造成夏娃;同樣的,神也叫基督成為第二亞當,為世人受死,而從祂造成了教會。沒有祂的死,就沒有教會。
  始祖犯了罪,“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神差祂的兒子到世上來,“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
  犯罪的世人,是與神為仇。主耶穌為我們被釘死,“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祂,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西一:20)我們本來與神遠離的罪人,不能親近神;因為耶穌基督的代死救贖,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女,能夠進到神面前。我們本來不認識神,但神所有的能力和屬性,都在基督裏面,得著基督,就得著一切的豐盛。
  人犯罪的結果,使受造之物都服在敗壞虛空之下;現在因信而得救稱義,完全是個人的救恩。但得救的人,成為神的兒女,有榮耀的盼望,等候主耶穌基督的再臨,復興萬物,身體得贖,是救恩的完成。(羅八:19-23)
  有些人傳的福音,是信則蒙福:功成名就,興盛發達,財富亨通。這“發達福音”,注重地上的事,也是從地上來的。
  但是,新約的福音,是信徒在地上受苦。保羅為了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受許多苦難,傳十字架的福音,天國奧秘,引人到基督面前,在天蒙福。

 

  神的奧秘

  神的奧秘就是基督(西二:2)

  有些人為了給人造成有學問的印象,就故弄玄虛,以艱為深,以詭奇為奧秘,叫人越來越不懂。但神的計畫是把祂的奧秘啟示顯明出來,使人明白,信而得救:

神的奧秘就是基督,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祂裏面藏著…你們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穌,就當遵祂而行,在祂裏面生根建造。(西二:2-6)

  這是保羅所傳真正的福音,與別人不同的地方。
  假先知的信息,有兩種危險:一是沒有叫人自以為有;一是叫有的人自以為沒有,在外面尋求,而把所已經有的失去。他們的目的,是引誘人離開基督,不連於生命的泉源,唯一的結局就是滅亡。
  使徒知道那些迷惑人的,自以為有智慧,不過是用花言巧語,擄掠屬基督的人,作他們的奴隸。保羅對教會說:“神的奧秘就是基督”。不論那些欺騙性的學說如何動人,總不要被他們吸引,因為他們不是真正認識神的,你們已經得到了真實的寶貝:“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一:30)撒但的差役,叫人覺得主的福音簡單得可恥,建議人另加些智慧的點綴。
  聖徒所需要的,不是要旁追外求,而是“在祂裏面生根建造”。生根是生命的聯結。比如聖徒信主以後,成為一棵好的樹,栽在活水邊,從主的話得著生命的滋潤,可以有豐盛的汁漿,結榮神益人的好果子,像葡萄或無花果(路六:43-45)。建造是造屋的工作。比如人建造房子在磐石上,“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林前三:11;路六:48);正確智慧的建造,是遵行主的話,就像所羅門建造聖殿,不論他怎樣有高度的智慧,還是要照神定規:“一切工作的樣式,都是耶和華用手畫出來”(代上二八:12,19),不是隨著己意工作,也不是喜新好奇,採取甚麼怪花樣。
  神的寶藏,總不會現眼暴露,而是深深隱藏著。同樣的,神的奧秘是在基督裏面藏著。外行人說是他們知道,不過是自欺欺人;信主的人也是要用心探求。主耶穌說:“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約七:17)所以要明白主的話,必須遵行主的話。

 

  天上的事

  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西三:2)

  有時大家聚在一起談話,叫作“談天”,實際上所談的只是些無益的閒話,還是談地上的事,該叫“談地”。

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三:2-4)

  人思念甚麼事,口裏不一定說出來,但常會行出來;雖不一定是動作的不同,卻總是動機不同。
  世人作事是為人作的,他們要討人的歡喜,所以在人看得見或看不見的時候,作法就有不同,因為他們的心在地上。信徒就不一樣了;他們的心在天上,知道基督是永遠活著的,是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的,我們每天每時都在祂面前,也應該每天每時為祂而活,在地上表明祂在我們裏面。
  有的基督徒,只有禮拜天那幾個小時,才作基督徒,其餘的時間,是為自己活著;只有在某種建築物裏,才是基督徒,在其餘的地方,過的是自己的生活;或有的以為有教職教階,穿上特別的衣服,才是服事神,其他的工作,就都是俗務。這樣的看法,是把主限制在某一時間,某一地方,忘記了全地和其中所有的,都是屬祂的,我們全人也是屬祂,我們的意念,生活,動作,存留,都在於祂,也全都是為祂。
  我們在教會事奉是為主,讀書,研究是為主,休息,抱孩子,煮飯,也是為主。這樣,我們就不會為了“聖工”忙碌,而把家庭生活忘掉,或把所從事的專業當作次要,認為不必去盡心,盡力。聖經說:“無論作甚麼,都要從心裏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裏,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西三:23-24)
  思念天上的事,不是忽略地上的事,甚麼都不作,或整天唱哈利路亞,想要回天家;相反的,世界上最有意義的重要工作,不僅是救恩的福音,連醫院,學校,藝術,都是思念天上的人作出來的成績。信徒和世人的不同,在思念天上,是甚麼事都為主而作,盡心,盡力而作,盼望見主得賞賜。這是看見主的人生。這是把“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的屬天生命,在地上活出來,使世人看見而羨慕,讓主的名得榮耀。
  你羨慕這樣的人生嗎?你表現這樣的人生嗎?

 

  忠心的同工

  他是忠心的執事,和我一同作主的僕人(西四:7)

  要傳揚福音,引人歸信基督,就不能不與外人交往。如果從來沒有黑暗,我們就不容易知道甚麼是光;光也沒有甚麼效用了。主拯救我們,讓我們有機會活在地上,目的就是要為祂發光。如果連一個外人也不認得,就難以有傳福音的對象。
  在另一方面,在主內的團契,是美好的。使徒保羅有個特點:他絕不因得的啟示太大,就自高自大,看不起別人。在所寫的書信中,他常提到個別的人,大約有近百人之多。到今天我們讀來,也還感到親切,當時的人,更能認同他的介紹了。

有我親愛的兄弟推基古要將我一切的事都告訴你們;他是忠心的執事,和我一同作主的僕人…我又打發一位親愛忠心的兄弟阿尼西母同去…與我一同坐監的亞里達古問你們安。巴拿巴的表弟馬可也問你們安。(西四:7-10)

  福音的使者保羅,竟然被關在監獄裏,在人看來,已經到了山窮水盡。世態炎涼,他已經不是長進的青年領袖,不是馳騁疆場的英雄人物。但感謝主,他的周圍,仍然有可信任的朋友,忠心跟他同工的人。這是多麼難得的事!值得我們思想:
  推基古是出色的信使。傳達信息的人,必須要忠心,不能任意更改信息的內容。他信主以後,聖經中每提到他,總是與信息有關(弗六:21;提後四:12;西四:7-8)。福音使者保羅的腳,被加上了鎖鍊,不能再自由出外奔跑,推基古成了保羅的腳(羅一○:15)。推基古就是好消息。他不僅是只值幾分錢的活郵票,保羅稱他是親愛忠心的同工。他向教會報告,羅馬御營全軍的人如何受了福音的感染,連凱撒皇宮深鎖的門戶,也被打開,有人信了主,為天上的王服務(腓一:13,四:22)。
  阿尼西母這個人,使徒稱之為“親愛忠心的兄弟”,又特地向收信的歌羅西教會說明:“是你們那裏的人”。教會深知他是不可信任的背主逃奴,如果不是忠心的推基古同來力證,他們也許以為保羅老眼昏花,不能識人。誰能信得下他在監中的悔改,轉變成保羅親愛忠心的兄弟?這是福音的大能。
  亞里達古是保羅勇敢忠心的同工,患難相共,不避危險,不怕風浪,跟他同住監獄,何等可佩(徒一九:29,二七:2)。
  馬可是保羅給他第二次的機會,不僅再奉獻事奉,並且來獄中赴難服事(徒一五:38;提後四:11)。何等可愛的團契!

 

  不必說了

  你們作了…所有信主之人的榜樣(帖前一:7)

  屬靈的恩賜,知識,口才,都是好的,對於信徒個人和教會,也是重要的。不過,基督豐盛生命的流露的表現,還是在實際生活的見證。這對於傳揚福音是重要的;但同樣重要的,那是信徒個人蒙揀選的見證。
  保羅寫信給帖撒羅尼迦的教會,為這個長進成熟的教會感恩,因為他們表現出是神所揀選的,他們不止口說相信,不止說了些屬靈的話,而是有“因信心所作的工夫,因愛心所受的勞苦,因盼望我們主耶穌基督所存的忍耐”(帖前一:3-4)。
  信仰必然有果子。人心隔肚皮,難以知道對面的人存心如何。但果子是明顯可見的。主耶穌說:“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七:20)聖經記載四個人抬著癱子,來求主醫治,因人多擁擠不得近前,就上了房頂,拆開房頂,縋到耶穌面前;那裏說到“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可二:5)。信心怎麼會看得見?因為他們有行動的表現。
  愛心也能看得見。主耶穌在離開世界以前,賜給門徒一條新命令,說:“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一三:34-35)這可見的記號,表明是主的門徒。
  同樣的,盼望也是看得見的。聖經說:“只要心裏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三:15)為甚麼人知道你有盼望而發問?是因為在行動上表現出來。當人看見基督徒和別人不同,有興趣而動問,傳福音就成功過半了。
  基督徒不易保密。基督徒不宜保密。保羅說到帖撒羅尼迦的教會:“主的道從你們那裏已經傳揚出來…在各處也都傳開了,所以不用我們說甚麼話。”(帖前一:5-8)他們看到了使徒的為人,信了道,也效法基督,他們的生活就是信息,作他們的介紹信,以至用不著使徒說甚麼,更不必自我宣傳。
  果子表現生命,更證明是蒙揀選的。神的預定和揀選是隱秘的事,藉著結的果子可以證實。(帖前一:4;約一五:16)
  結果子是效法主的結果。有了屬天的生命,還要在主裏長進,結出聖靈的果子,使榮耀歸於神。(帖前一:6)
  現在的世界,如果聽誰說:“不必說了!”總會以為是壞事。教會的見證,讓使徒“不必說了”,卻是好事。  

 

  神驗中的人

  我們的盼望和喜樂並所誇的冠冕(帖前二:19)

  藝術工作者,常有他所得意的作品,喜愛的東西。不論是建築師,雕塑家,畫家,各有自己滿意的傑作。當在工作的時候,他們會心神專屬,忘記身外的一切,全意全力的去作;作成了之後,他們會帶著微笑去徘徊,佇觀,欣賞。
  作神的工作,也不外如此。你的心在哪裏,是為誰而作?為甚麼作?會決定工作的品質。當然,這也可以毫無疑問的,決定那工作者,是不是神所驗中的人。
  神“驗中”的意思,不僅是說神欣賞他的工作,喜悅他的工作,而是說,神先喜悅了那個人。(帖前一:4)
  神是全知全能的。人不能預先知道,誰是神所揀選的,那要等到在基督台前才可以顯明;但藉著人作工的態度,工作的品質,就能作為相當準確的證據。
  神看作工的人,比所作的工更重要。祂要的是服事的人有正確的心志。在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二章4和10節,保羅這樣說:

神既然驗中了我們,把福音託付我們,我們就照樣講,不是要討人喜歡,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我們向你們信主的人,是何等聖潔,公義,無可指摘。

  神所驗中的人,他的心志是要討神喜悅。神是看不見的,服事神又不能得現實的利益,有時反要受迫害。
  神的工人不以工作多,聲勢大而自誇,以為產生了可觀的成績;更重要的,在作工者之心,產生品質高的事工。保羅把事奉主比為運動場上的競賽,要得到勝利得成果,必須注意兩件事:一是“諸事都有節制”(林前九:25),是說作工的人,要像競賽的選手一樣,注意自己的生活,沒有可指摘的行為,另外是要注意:“在場上比武〔競技〕,非按規矩,就不能得冠冕”(提後二:5),是必須遵守賽場的規律,不可隨從己意,越線逾矩。這樣,競賽成績才可算數。為了教會的緣故,福音的使者,更當謹慎行為,不僅是賣弄口舌,販賣知識,而是作榜樣,證實神的道,使人得建立。
  在運動競賽所得的,是橄欖枝編織的冠冕,得到的人,不過感覺一時的光榮,不久就衰殘了。只有照主的旨意工作,結出永存的果子,引人歸從基督,與主的生命相連,在真理上長進持久,得主的喜悅,才是永遠的榮耀冠冕。

 

  神安排的人

  你們若靠主站立得穩,我們就活了(帖前三:8)

  在讀聖經的時候,如果失卻了那種生命關連的體會,就會增加了解上的困難。
  這奧秘的感受,是從哪裏來的?必須解釋為是神把屬祂的人,安排在基督同一的身體上,不止是堆積在一起,有形式和結構的連接,而是同時建立了生命的關聯,就像身體上各部分的肢體,自然有筋骨的連繫,神經的整合感覺一樣。
  神如何這樣奇妙的安排,是我們所無法完全知道的,卻是可以經歷,可以感受的。當讀到這樣的話:

弟兄們,我們在一切困苦患難之中,因著你們的信心就得了安慰;你們若靠主站立得穩,我們就活了。我們在神面前,因著你們甚是喜樂。(帖前三:7-9)

  事奉主的人,不是求按時領到豐厚的工資,應付當權的領袖得法,把教會發展成人人滿意的俱樂部;而是存心討主的喜悅,而不怕在世上受苦難。不僅如此,一般人受患難,是希望有人同情,有人安慰;這是自然的,並沒有甚麼不對,而且在主內的肢體,也應該安慰受苦的人。但主的使徒,自己為了福音受苦,遭受反對,遇到不堪的迫害,並沒有自憐,更沒有怨言,認定“我們受患難原是命定的”(帖前三:3),還要關心所建立的教會,時時想知道他們的情形,恐怕他們為患難所搖動。當有好消息從遠方來,提摩太來報告佳音,說那初建立暴風雨中的教會,不但沒有被摧殘,反而進步增長,使徒忽然覺得湫狹的囚室寬大了許多,幽暗變成了光明,陰雲完全消散,深知自己活得有價值,有盼望。他用喜樂的心,在神的面前,為教會獻上感恩的祭:不是為了自己的好處,而是為了同屬基督的身體所蒙的恩。這肢體的感覺,是何等的真實呢!
  當然,聖經奧秘身體的真理,這不是聖經中唯一提到的地方。聖經說:“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要彼此同心。”(羅一二:15-16)這是教會真理的基要。但能付之實行,而且在不自由的環境中,還想到遠方的肢體,真不容易。
  保羅說到他與教會之間的關聯:我們“面目離別,心裏卻不離別”(帖前二:17)。因為我們同有一位元首,在基督裏,肢體的休戚相關,完全是自然的現象;如果不是這樣,倒是可憂慮的事,表明與元首的關係有了問題。作個自我檢查。

 

  神聖別的人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帖前四:3)

  有不少基督徒,聽到人稱他為“聖徒”就受寵若驚,而變色,卻步,或連連遜謝,以為自己還夠不上“聖”的標準。其實,這裏所說的“聖”,只是奉獻歸給神的意思;既然已歸屬神,就要聖別,脫離世俗,為神生活,有另一種生活方式。
  也許,有的人受了羅馬教的影響,以為只有特殊功德的信徒,死後能顯神蹟,才可以被封為“聖徒”。但我們從聖經看見,聖徒是普通平常的活人,是基督徒的另一個名稱,是神的選民,只是從不同的角度來看而已。就是這麼簡單。
  聖別既然是身分不同,就自然影響生活的不同。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不放縱私慾的邪情,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帖前四:3-5,7)

  聖經中講到神的旨意:一是神隱秘的旨意,如神的揀選人歸於祂自己(弗一:11),在沒有實現以前,人不可能明白;一是神明顯的旨意,是人所能明白的,因此人有去遵行的責任。
  常有人說,他如何尋求神的旨意,不隨從自己的意向,只照神的引導行動生活,那自然是好的,要從神的話中去尋求;不過,不要忘記:神最基本的旨意,就是要我們作名副其實的聖徒,成為聖潔,這是人的責任。
  在舊約以色列人的會幕中,以後在聖殿裏,有金銀器皿,是在與外邦的戰爭中,得勝擄來的,分別為聖奉獻給神。奉獻的過程,是先把器皿先經過水或火潔淨;然後,用血潔淨;再抹上膏油。(來九:22)聖徒是復活的主從仇敵撒但手中擄來,用祂自己的寶血潔淨,藉著聖靈成為聖潔(彼前一:2),就當分別為聖,過與所蒙的恩相稱的生活。
  在保羅的時代,外邦人道德水準低下,不把縱慾當作一回事,拜偶像和群飲中,跟淫亂連在一起。使徒勸勉信徒,應該與外邦的惡行分別,知道自己的身分,是屬神尊貴的器皿,有聖靈的恩膏在身上,“那棄絕的,不是棄絕人,乃是棄絕那賜聖靈給你們的神”(帖前四:8)。這是非常嚴重的警告。
  願我們順從聖靈,持守聖潔,凡事與所蒙的恩相稱,在地上見證神。

 

  神保守的人

  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帖前五:23)

  “守身如玉”的話,我們聽得多了,但實在作得到的人卻少;至於比身體重要的靈和魂,就更難以說了。
  事情很簡單,人自己不能保守,因為無法跟靈界的強敵相爭;但交託在神的手中,就可以安全了。為主飽經苦難的使徒保羅說:“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提後一:12)我們的仇敵是魔鬼撒但;如果我們憑自己的力量,不問如何誠心實意,如何意志堅定,總難以勝過它,要保守的保不住,想不被擄跟從它,也不可能。
  大衛英武善戰,無論以任何標準衡量,總不能算是個畏怯的人。但他知道要靠神的保守。他說:“我遭遇患難,祂必暗暗的保守我,在祂亭子裏,把我藏在祂帳幕的隱密處,將我高舉在磐石上。”(詩二七:5)鹵莽絕不是英勇,靠自己力量,更是失敗的原因。神的戰士,正需要學習靠神的保守。
  聖徒是光明之子,但幽暗的勢力是那麼大,光明的種子是那麼微弱,四面受敵,好像很容易被荊棘窒息。我們必須倚靠神的大能大力,才可以被保守,儆醒不陷入沉睡,生存而不被吞滅。帖撒羅尼迦教會,以現在的說法,信主的日子短淺,使徒時代的教會,大部分都這樣。因此,使徒為了他們祝求:

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祂必成就這事。(帖前五:23-24)

  保羅告訴教會,在世上不要期望沒有患難;但在這裏,又祝求神賜他們平安。表面看來,患難與平安是反義字,有患難哪會有平安?在主賜的是在患難中的平安(約一六:33);而且遭受患難而不背棄真理,屈服妥協,遇到迫害而仍持守聖潔。不僅身體得保守,行動上沒有錯失;更是靈得保守,能清潔堅貞,不和邪惡的靈混合,能在異端邪說猖行的環境,仍能保持信仰;也要魂得保守,心思,意志,情感,都不偏離。這樣,才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又愛人如己。這不是五分鐘的熱誠,而是一直到死,到主來的時候,沒有羞愧。
  要記得:我們自己保守不來。要記得:仰望主,主是信實可靠的,祂能,祂也必然保守到底,成就祂的應許。

 

  神公義的明證

  這正是神公義判斷的明證(帖後一:5)

  信主的人,當有美好的見證,與悔改的心相稱,這樣才可以引人歸向神。這樣的見證,顯明神的恩典和大愛,使一個不配蒙恩的人蒙恩,變化敗壞的人成為聖徒。當然,這是對的,神藉此向世人展示,祂全能的傑作(弗二:7,10)。
  不過,我們可能會忽略,我們的見證,也能夠證明神公義的揀選和智慧的判斷。使徒寫信給一個暴風雨中的教會:

你們在所受的一切逼迫患難中,仍舊存忍耐和信心,這正是神公義判斷的明證,叫你們可算配得神的國;你們就是為這國受苦。(帖後一:4-5)

  這個教會中,可能有人在想:犯罪作惡的人,應該受苦,遭患難;領受了真道,效法主,“離棄偶像歸向神,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帖前一:6-10),這樣的教會,也要受苦嗎?神的公義在哪裏?這太不公道了!
  這正是約伯三個朋友的想法:“作善者降之百祥,作不善者降之百殃”,才是合理公義的。以利法說:“禍患原不是從土中出來,患難也不是從地裏發生。”(伯五:6)因此,他們推想,患難是神公義的報應,必然是因為犯罪的緣故。照這樣的推理方式,保羅因福音被關在監獄裏,引起了部分人懷疑,以為同他在一起是羞恥。
  聖徒在遇到患難的時候,不要灰心喪膽,應當
  思想患難的由來:如果是因為犯罪,違背神而受苦,就要悔改歸向神,求神赦免;如果是因為違背自然律,或社會的法律,就要改變自己的行為。這樣,患難就消除了。如果為主的道受苦害,倒要快樂,歸榮耀給神。(彼前四:12-16)
  堅持國度的盼望:得救重生,作神家的兒女,完全是由於神的恩典;但這個國度,是與黑暗的權勢爭戰的,所以必須受苦。不過,爭戰才有勝利,為主受苦難而後得榮耀,十字架成為冠冕。在舊約,敬畏神得地上的福分;在新約,“蒙恩…信服基督,並要為祂受苦”(腓一:29),得永遠國度的榮耀。
  看到最後的結果:現在看來,義人受苦,惡人昌盛,似乎跟一切公義的原則相反;但到主再臨審判的時候,神的公義顯明出來。使徒說:“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

 

  保羅的函授教育

  凡所領受的教訓…都要堅守(帖後二:15)

  科技的進步,使人學習的機會增多了,也容易多了。儘管如此,人真正學得的似乎並不多。
  在第一世紀,使徒們傳揚福音,當時的環境,交通既不方便,旅行也不容易,但他們還是把福音急速而有效的傳開了。
  不過,那時真是要收的莊稼多,作工的人少;既沒有專職事奉的工人,傳道者難以久居一地,教導造就教會。聖經使徒行傳記載,保羅平生駐一地傳道最長的地方,是在以弗所,約有“三年之久”(徒二○:31);其次,是在哥林多,“在那裏住了一年零六個月,將神的道教訓他們”(徒一八:11);至於在帖撒羅尼迦,是“一連三個安息日”(徒一七:2),不難計算總不超過一個月。雖然如此,那些教會在信仰上,都有相當的根基,保羅可以向他們講成聖,基督耶穌的復活與再來,我們看為艱深的屬天奧秘。他們對真理的認識,是哪裏來的?
  因為保羅不是藉傳道討生活,而是有神的選召和差遣,為愛人的靈魂而工作。他寫信給帖撒羅尼迦的教會說:“我們暫時與你們離別,是面目離別,心裏卻不離別。”(帖前二:17)但是,身在異地,怎麼辦呢?只有藉筆墨而寫心(帖後二:15):

弟兄們,你們要站立得穩。凡所領受的教訓,不拘是我們口傳的,是信上寫的,都要堅守。

  書信是信息的延長。人的聲音,所能達到的範圍有限,所傳的信息過時也就止息。但把思想寫成文字,傳播界域就延長了。教會先賢確然可以“因這信仍舊說話”(來一一:4)。使徒更因聖靈啟導,想起主所說的話,寫成聖經(約一四:26)。
  口傳筆傳同樣重要。話語的媒介,文字或印刷的媒介,以至電子傳媒,同是傳播思想的;形式雖然有不同,目的則是一樣,重要的是其信息內容。為基督口傳的見證,隨著最後一位使徒離世就停止了;使徒所寫聖經文字信息,傳播神的道,接受的人,應該同樣重視。人的通病是看“面子”,當著面前難以說“不”,背不見面就違逆,或置之不理。聖徒不應如此。
  對教訓有遵守責任。教訓不是為娛樂而寫的文藝,雖然文藝作品,可以宣達聖經的教訓。讀聖經的教訓,如同說明書,是靈程指南,雖然有時候似乎沒有興趣,卻引導人進入天國;不但要聽,更必須聽從,才可蒙福。

 

  作安靜人

  要安靜作工(帖後三:12)

  在工商業社會中,宣揚為成功之路,世界的問題,就是太多的人衒弄自己,把人格當作商品出售,越喧囂越受人注意,越吵嚷越有人跟從。顧惜品格聲譽,不肯這樣作的人,和不善這樣作的人,就不會被人欣賞,總難免落於人後。
  不過,聖經卻要聖徒“立志作安靜人”(帖前四:11)。恰好和世人的標準相反。
  安靜才可思過。喧囂的心,難以聽到聖靈對良知說話的微小聲音。多在神面前安靜,讓聖靈光照,靜思己過,可以引向悔改。為了這緣故,保羅在歸主之後,約有三年的時間,“往亞拉伯去”(加一:17)。以後,教會中有在沙漠裏靜思的修道運動,以至蔚為風氣,成為屬靈離絕世俗罪惡的模楷。
  安靜才可長進。使徒保羅好像知道,帖撒羅尼迦人,有易於衝動的毛病,不善於理性的分析思想,跟庇哩亞人不同,所以才屢勸他們安靜。比較起來,庇哩亞“這地方的人,賢於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徒一七:11)不論哪一行業,作研究,求真理,必須安靜下來,把雜念,成見,私慾,一一除掉,才可看得真切。
  安靜不是死寂。有人閒懶不作事,託辭只等見主耶穌,其實,多半等不到主再來,就經過死去見主了;不幸卻是兩手空空。聖徒有主再來的盼望,不是不去作工,而是“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裏面不是徒然的。”(林前一五:58)“要安靜作工”(帖後三:12),殷勤而不是忙亂。
  不過,“諸般勤勞,都有益處;嘴上多言,乃致窮乏。”(箴一四:23)卻偏偏有人,四肢閒懶,不肯作工,“不按規矩而行,甚麼工都不作,反倒專管閒事”(帖後三:11),多言多事,作busybodies,這樣的人,生活沒有目標,只增加教會的難處,使行神旨意的人灰心。
  “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林前一四:33)。順從神旨意生活,是“地上的安靜人”(詩三五:20)。這樣的人是照著主所行的去行。主耶穌在公開的事奉以前,也是親手作工,使徒保羅也是親手安靜作工,顯明是神的僕人。信徒在世是客旅寄居的,不是引起爭競,惟要討神喜悅。

 

  兇徒成使徒

  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提前一:14)

  聖經不是為甚麼人寫的傳記,而是以基督耶穌為中心。但其中保羅的經歷,是很奇妙的突然轉變。
  保羅自己,常記得這件不平常的事。他感謝主,“因祂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祂”。無疑的,這不是自己誇口,而是勉勵信徒,應該以他為榜樣,愛主服事主。不過,立即想到,不是他的工作可以作信徒的榜樣,而是神在他身上的工作,可給信的人作榜樣。使徒保羅見證說: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祂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樣。”(提前一:15-16)

  原來從罪魁變成忠僕,並不是自己的作為,而是由於主豐盛的恩典。這奇妙的轉變,不是到了最高峰,只是轉捩點。更要緊的,不是自己大徹大悟,覺今是而昨非;只在“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使我在基督耶穌裏有信心和愛心。”(提前一:14)
  保羅說:他是使徒,為了現在是罪魁而慚愧。他回想到自己青年時期,雖然比同年歲的人更前進,只是由於無知,錯了方向。熱心迫害教會(腓三:6);盲目自義,殘害信徒,卻自以為是事奉神(約一六:2)。教會第一個殉道者司提反,被害的時候,保羅(掃羅)也參與,在場看守迫害暴徒的衣裳,而且“喜悅他被害”(徒七:58,60)。所以他是共犯。他當然記得,大衛所定的律例:“上陣的得多少,看守器具的也得多少。”這樣,掃羅少不了負同樣的責任。(參撒上三○:24)他說:更“多方攻擊拿撒勒人耶穌的名”,也許由於殘暴有功,成了當權派的急先鋒,“既從祭司長得了權柄,我就把許多聖徒囚在監裏,他們被殺,我也出名定案。”(徒二六:9-10)這是說,他投票贊成,完全同意迫害的行動。用聖徒的血,建立自己成功的歷史,帶給保羅無限的悔恨。
  當然,這些是在他不信不明白的時候作的;當然,沒有疑問的得了主完全赦免。但保羅不能忘記這些往事。主容許我們存有犯罪的記憶,是要我們謙卑。不論作了多大的事工,都不敢自誇;不是我的事奉可以作榜樣,而是神拯救的恩典,顯明在如此罪人身上。感謝主,我們都能見證這樣奇異的恩典。

 

  神悅納的禱告

  祂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二:4)

  禱告可以改變萬事,使神的旨意得以成就。不過,禱告的動機,必須是不為自己。可惜,信徒連為別人禱告的時候,最終還是為了自己,要他對我好。
  使徒保羅教導提摩太,也是對我們說的:

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這是好的,在神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祂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二:1-4)

  這命令的主要意思,是著重在為人代禱。代禱的範圍大,表明一個人的心懷恢宏廓大;如果只想到自己,那就真是“小人”。這裏所說的小人,並沒有貶意,只是講心胸狹小,靈命欠缺長進。幼稚的嬰孩,只知道“我”和“我的”,除了需要人陪伴和幫助以外,不會想到別的人。所以神的兒女,要思念別的人,為萬人代禱,把他們帶到神面前,包括君王和一切在位的,其中也有對教會並不同情,不友好,甚至是迫害教會的人。為甚麼這樣呢?因為神喜悅萬人明白真道而得救。是不是他們都得救了呢?那不是我們所能知道的事。不過,我們該想到,在“不信不明白的時候”(提前一:13),我們誰比保羅好多少?誰沒有作過得罪神,侮慢人的事?我們既然因神的深恩和大愛,蒙憐憫而得救,焉知神不會拯救其他反對的人?
  聖經說:“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箴二一:1)這裏的教導,是要信徒為了眾君王領袖們禱告代求,造人的心也知道人心的神,可以感動他們的心,叫他們成就神的旨意;甚至在人看來是敵擋神的,也都是在神奧秘的旨意當中(啟一七:17)。但明顯的,神的兒女不求自己的益處,神卻使萬事互相效力,叫神所召選的兒女得益。
  代禱可蒙悅納的原因,是照著神的旨意祈求。我們當然盡量照神明顯的旨意禱告,就如叫人得救是神的旨意;雖然,明顯的不是每一個人都得救恩。不論甚麼人,凡是在肉身之內,我們所能知道的一件事,就是總難以完全清楚知道每一件事。但在神與人中間,有一位中保,就是曾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祂是體恤我們軟弱的大祭司,祂會照著神的旨意,為我們在天父面前祈求。感謝主!

 

  敬虔的奧秘

  大哉!敬虔的奧秘…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


  世人很少不信有神的,但普遍缺乏對神的正確觀念。有的相信神會向人顯身,幻化;不過,基督教的特殊啟示,是說到另一個層面的奧秘,是一般世俗宗教所無法比擬的。

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裏。(提前三:16)

  神是不能看見的。在舊約的時候,神有時以人的形狀,短暫的出現在世間,稱為Epiphany;在新約時代,神的兒子成為肉身降世,就是基督耶穌,藉著童女馬利亞,誕生在猶大的伯利恆,在人間支搭帳棚,使人能看見顯現的神,可以經驗這位神,接觸祂,與祂一同生活,就是Incarnation,主耶穌自己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一四:9)。正如在曠野的以色列人,可以在會幕中與神相會,得以親近神。
  神是不能死的。因此,神的兒子有必要成為肉身,降世為人,背負全世界人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作人的贖價,使一切信祂的人都得救,不被定罪。但祂自己並沒有罪,所以聖經記著:“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4)這是說,耶穌基督的復活進入榮耀,顯明了死亡絕不能夠拘禁祂;因為死是從罪來的,完全沒有罪的主耶穌,聖靈宣告祂是義的,也能使信祂的人得稱為義,作神的兒子。這就是福音,是神萬古隱藏的奧秘,在末世藉著聖靈向世人顯明出來。
  這榮耀的奧秘,是“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既成就了救恩,就“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來二:10)。這是建立了教會,成為神的家,引入人類永遠的盼望。教會的使命既這麼重大,使徒稱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因此,保羅特地訓誡提摩太,要存敬虔寅畏的心,不可把教會弄成一般的社團,或給無生命,有野心的人物所把持;有分於事奉的人,必須是在品德和生活上,可作信徒榜樣,現出是遵行真理的,才可站立得穩,有膽量見證真理。
  世人不認識神,也沒有聖靈的引導,聖經向他們是封閉的書;但教會的見證,信徒的生活,敞開在人的面前。願聖徒常存敬虔的心,保守這真理,使人可以尋求基督。

 

  行動與教訓

  你要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提前四:16)

  在使徒行傳的開始,路加追述他“作了前書〔路加福音〕,論到耶穌開頭一切所行所教訓的”(徒一:1)。注意這裏的用詞次序:先說到“所行”,才說到“所教訓”,是行在言先。
  保羅對他所工作過的教會,講到以往的情形:“你們知道我們在你們那裏,為你們的緣故是怎樣為人”(帖前一:5)。
  這位信心的使徒,比誰都清楚知道“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不是出於行為”(弗二:8-9);但他也知道,行為是信心的果子,是主的工人的見證。他坦然無愧的,對以弗所的教會長老們說:“你們知道,自從我到亞西亞的日子以來,在你們中間,始終為人如何”(徒二○:18)。如果保羅作過任何見不得人的事,他就沒有資格這樣說。
  保羅囑咐他屬靈的兒子提摩太說:“你要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要在這些事上恆心;因為這樣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提前四:16)教訓要實行,必先由自己作起。
  教育(education)這個字,源於拉丁文duc(領導)。可見教導的條件,是要以身作則,正是所謂“以身教者從,以言教者訟”。“訟”只是言詞的爭辯;有行動的教導,才可以達到使人聽從的目標。
  為了使年輕的提摩太受人尊敬,教導有效果,年長的保羅先教導他,要“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為人和教訓要彼此相符,謹慎不可脫節。“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這是為人,生活聖潔無可指摘,領信徒跟從效法;不過,無論生活的見證如何重要,傳道人總是必須傳道,施洗約翰的生活奇特的聖潔,又被聖靈充滿,但他如果不發聲呼喊,叫人悔改,只能算是曠野怪人,因此,“你要以宣讀,勸勉,教導為念”,這是教訓的工作(提前四:12-13)。
  保羅不是說,這是一個好政策,可以給人好印象;而是說要持之以恆,經常去行。這樣作的原因,既然是於靈命有益的事,就是得救蒙恩的人所當行的,使我們活出得救的生命來;同時,發出基督的馨香之氣,使別的人領受見證,羨慕聖徒新生的果子,因認識主而得救恩。
  求聖靈感動屬主的人,行動與教訓,二者必須一致,不互相矛盾。好的果子,能夠使教訓的聲音更響亮。

 

  敬長尊賢

  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提前五:17)

  對人“敬”的態度,像是從現代社會消失了。不論是一種品德,或作為生活藝術,都是一項損失。現代人好像完全忘記了,如果你能夠看得遠,是因為站在前代巨人的肩膀上。他們以為自己是最美麗的花,最傑出的人。是近代的心理學發展,造成了這種不幸的自我幻象,甚至以為必須無情的踐踏別人,自己才可以爬上成功的頂峰!
  主耶穌是太初與神同在的道,遠在亞伯拉罕以前就存在。但祂在滿十二歲,到聖殿去的時候,還“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路二:46)。雖然,發問也是教導的方法之一,但祂肯聽的態度,表現給當時的宗教教師應有的尊敬。
  尊敬人,不是以對方和我的比較如何,也不是基於對其評價如何,而在於其在機體結構的地位與功能,決定其應受的尊敬。失去了這定規與次序,那機體就不能正常運作。在政治體系上,“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一三:1),所以應該受到尊敬。對教會來說,尊敬教會的領袖,是尊敬那位設立教會的神,因是“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林前一二:18)。我們必須承認神的智慧,順服神的權柄和安排。

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提前五:17-18;參帖前五:12-13)

  長老是教會的監督,會眾應當對他們有尊敬的觀念;長老中兼負教牧職責的,在現今教會通稱“牧師”,因為他們是專任教導,為照顧羊群,為他們的靈命辛勞,不僅應受會眾平均收入以上的供應,更應當被尊敬;絕不可以為他們會信心仰望神,而不顧念主工人的需要。神既掛念牛的食物,自然不願見到祂的工人有所缺乏;“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林前九:7-11),是極小的事。
  在另一方面,尊敬教牧,也該保護他們的榮譽,不可輕易讓人控告攻訐;對長老教牧的職任,也不可隨便授予人,也是尊敬之道(提前五:19-22)。
  教牧的職任,不只是個人的事,是對神敬愛的實踐。願我們體會神的心,作在神旨意裏。

 

  錢財

  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神(提前六:17)

  錢財重要嗎?當然重要。主耶穌所有的教訓中,提到錢財的有三十多次,比論禱告的還多。這顯明我們應該注意錢財,好好作管家,還要謹防其迷惑,而不是貪愛錢財。
  聖經告訴我們,錢財不是中性的東西,而是有其力量,可以影響人,支配人的前途。人對錢財的態度如何,可以決定對神對人的關係。人對錢財有三種錯誤的態度:
  想財:不要時時想到錢財。“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裏,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提前六:9)正當的經營,增加資財,並不是錯誤的事。不過,如果人專想發財,越快發財越好,以至心被佔有,則是危險的事。就像在走路的時候,心裏只想著建造房屋的計畫,或耽於觀看路旁的事物,即使那些事本身都沒有錯,也會叫人不知不覺錯過了當行的路,誤轉入了迷徑歧途,或被捕獸的網羅絆跌,或落入陷阱。行天路的人,也是如此。如果心繫錢財,就被私慾纏住,落入敗壞之中。
  貪財:“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貪財是盡量的搜羅,積存,而不作正當的使用。這樣,越貪得無厭的取,越不滿足,而且加上愁苦。“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並不加上憂慮。”(箴一○:22)完全是不同的情形。所以富並不一定能滿足;也並不是所有的財富都是神的賜福。
  靠財:世人把錢財當作堅固的營壘。“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提前六:17)財富多的人,最容易有一個危險的傾向,就是把錢財當成他的倚靠。人本來該倚靠神的,把錢財代替了神應有的位分,坐上了心中的寶座,是愚昧的事。到發現那是虛無不可靠的時候,常是太遲了。
  信徒應當信靠神,以神為滿足。還有重要的一點,是“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提前六:18)錢本來是為流通的,如果不流通,就失去其功能;常把錢流出去,就不會壓在你的心上。有人把事奉神當作投資,養兒女也當作投資,是錯誤的思想商業化。聖徒在家中,不要常講錢,羨慕財富,要以敬虔愛主愛人勉勵家人,也是有益的。

 

  生命的應許

  在基督耶穌裏生命的應許(提後一:1)

  活在世界上的人,都有生命的開始,但也都要死亡。我們應該思想,既然不生就沒有死,為甚麼不能有生而沒有死?生命既然是與死亡相對的,死亡中沒有生命,生命中也該沒有死亡;生命而有死亡,也就不是真正的生命。
  保羅寫給提摩太個人的書信中,開始這樣說:

奉神旨意照著在基督耶穌裏生命的應許,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提後一:1)

  始祖亞當受造的時候,本來生活在樂園裏,與神的生命相連。只是受了撒但的引誘,違背了神的命令,犯了罪,就把一個新的狀態叫作“死”,引入了世界(羅五:12):就是使人與神隔離;在世不能行神的旨意,然後有一天,靈魂要從身體分開;最後是永遠與神分離,離開祂的面和權能的榮光。

  惟獨神有永生

  神是永遠的生命,但人的生命中有了死亡,因此,人是必死的。聖經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這是說,神藉著祂的兒子主耶穌基督,把永遠的生命帶到世上,叫一切相信祂的人都可得著;就是祂在十字架上為了人的罪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使人可以與神的生命恢復連合。

  永生藉主得著

  信主的人就得了永生,這是屬靈的實際。主“已經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提後一:10)不過,在世界上還是要經過死亡。基督耶穌為使人得在神面前稱義復活了,信的人在祂裏面得了永生,因此不再被定罪。但對信的人來說,還是“永生的應許”;因為雖然有了基督耐死,勝過死亡的品質,要進到永世,永生才得以實現。

  永生在主保守

  在世上的時候,那惡者撒但仍然要試探攻擊信徒,如果我們靠自己的力量,絕難以不被擊敗。使徒保羅知道,他必須靠主,因此說:“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提後一:12)既然保羅要交託給主,我們更需要仰望主,把自己交託在主的手,祂能保守我們十分穩妥平安,直到永生(猶:21)。信實的主,應許必然實現。阿們。

 

  生命的根基

  神堅固的根基立住了(提後二:19)

  在教堂建築的房角基石上,常見到有刻著的字,除了記著建造的年月日之外,還有“基督耶穌為房角石”之類的話,勉勵教會的成員。不過,那只是不同的地方教會,所使用教堂的雕飾。教堂並不等於教會。教堂是信眾聚會的建築;教會是信主聖徒的集合稱,是神從世界中所選召屬祂的人。
  我們通常說到各地的教會,是指那地方信徒的集合稱;更準確的說,是宣稱信主並參與教會社團的人,其中難免也包括沒有真正信主重生的人;因為是可以看見的,所以稱之為“有形的教會”,或“地方性的教會”。因此,在數量上說,某地區有多少個教會,是指有多少這樣的集合體,像說有多少個家庭一樣;但不能說“間”,因為是說人而不是建築。這是明顯的。
  如果只說到教會,是指所有真正信主重生的基督徒,包括各世代,各地區的人的總集合稱,是無法看見,無法統計的,所以稱之為“無形的教會”,或“宇宙性的教會”。
  在該撒利亞腓立比,彼得因天父指示正確的認信:“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主耶穌聽了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它!”(太一六:18)所指的不是教堂,而是指凡屬基督的人,永生神宇宙性的教會。這教會的根基,是在基督裏的正確信仰。
  基督的教會,是最堅固不能摧毀的,雖然不是物質建築。

然而,神堅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這印記說:“主認識誰是祂的人。”又說:“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提後二:19)

  印記是歸屬的記號,也是永生的保證。
  在神的方面,是奧秘的揀選:“主認識誰是屬祂的人”;人不可以僭越佔神的位分,隨自己的意念,立自己的標準,任意說這個跟他不同,所以不屬於神的身體;不可加高門限,標榜自己。凡說惟有他是屬主的,大概都是異端。
  在人的方面,有當盡的責任,就是悔改脫罪:“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聖徒既然為主寶血所買來的,就應當分別為聖。教會不可縱容罪惡,與世俗同流合污,為了名利而犧牲聖潔,把教會的門開得比天國更寬,成了寬門大路,甚至連門也沒有。

 

  生命的真道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三:16)

  有一件事,信主的和不信的人可以同意,那就是末日正在急速的來臨;不過,不信者的末世觀,沒有基督再臨的盼望。
  在榮美的天國降臨之前,基督徒要經過一段艱難的路:“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危險是因為有太多的“愛”。
  愛會成為危險嗎?是的。不過,那是特別的愛:人成為愛自己,愛錢財,愛宴樂的人。(Lovers of Themselves, Lovers of Money, Lovers of Pleasure)“愛”本來是最可愛的字,但被人這樣的誤用,濫用,就成了極危險的事。(提後三:1-5)
  毛病出在哪裏?是因為愛被用在錯誤的方向,和狹窄的範圍。人只愛自己,就違反了愛的意義,因為愛就是顧到別人;人只愛錢財,就是愛世界,而不能愛世人;人專愛宴樂,就是顧肉體而失於靈魂。如果只是少數領袖那樣作,還只是人民的不幸;但如果成為人普遍的情形,必然不堪設想了!
  但是,保羅不是悲觀主義的使徒,更拒絕隨波逐流: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17)

  這是說,世人都偏行己路,以至迷途而不知返。神憐憫世人,藉著聖靈,把聖經賜給人。彼得說,神在聖山發出聲音,為祂的兒子耶穌基督作見證,和祂啟示的聖經,有完全相同的權威(彼後一:17-21),我們應該接受遵從。
  教訓:真理不是隨各人的意見,以自己為尺度。神啟示的聖經像指北針,使人知道正確的方向,行在正道中。
  督責:聖經不都是安慰,鼓勵的話;聖靈藉著聖經,也向人的心說責備的話,教人覺得扎心,因而懊悔自己的惡行。
  使人歸正:叫人轉變心意,悔改接受改正,從錯誤當中轉回。這樣的改變,在生活行動上表現出來,是可以看得見的。
  教導學義:信徒有了重生的新生命,就當效法基督,“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徒二六:20)。因此,聖經有許多教導,告訴人如何行義路,有新生的樣式,可以為主的見證人。舉世罪惡滔滔,神的兒女惟當尊重聖經,遵行聖經,為主而活。
  我們難以糾正人錯愛的方向;只有自己愛慕主永生之道,持守祂的話,接受祂的教導,行天國的路。

 

  生命的更始

  你要趕緊在冬天以前到我這裏來(提後四:21)

  冬天,是寒冷的時候,也是收藏的季節,歲月和農事,都要告一結束。年老的保羅,將要站在羅馬殘暴的尼祿皇帝的面前,他被猶太人控告的上訴案件,要到了最終的審判。
  那也是保羅生命中的冬天。
  得勝事奉的凱歌:保羅知道,他為主殉道的時候不遠了。

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提後四:6-8)

  人臨到生命的總結,有多少能像保羅一樣,知道他是為了主,把自己傾倒在壇上?(腓二:17)保羅不是誇工作的成就,而是相信自己的忠心;他作了忠勇的戰士,場上賽跑的健者,而堅貞守主的真道。他相信,得公義的主在審判日賞賜。
  人情冷暖的考驗:從前的時候,底馬曾是他信任的同工,和路加並列(西四:14),但經不起時間的考驗,不“愛慕主的顯現”,而“貪愛世界”走了;可是,親愛的醫生路加,在眾人離去的時候,獨留在那裏,陪伴保羅的孤單。(提後四:11)
  回轉更新的機會:馬可曾在宣道的路上,離開保羅,不跟他同作主工,並因而引起保羅與巴拿巴的爭執,以至布道團的解體(徒一三:13,一五:37-39)。後來得保羅的諒解,給他第二次的機會,回轉更新。保羅承認他是有益的同工,希望和他見最後的一面。(提後四:11)冬天過去,春天的生命,在馬可身上開始。
  堅貞到底的見證:保羅生命中的最後一段路程,仍然是與艱難結緣,並沒有發達興隆,如時下一般人所說的。他身在獄中,還要特地囑咐提摩太,遠道把那件厚外衣帶來禦寒,可見生活絕算不得富裕。他感受自己是在獅子口中,可見沒有安全可言。他說:“惟有主站在我旁邊,加給我力量”。意外嗎?人看來不可征服的偉大使徒,顯然也是有軟弱,懼怕,孤單的時候。(提後四:13-18)但保羅不灰心喪膽,不妥協求全,在最困難的冬天,挺立如蒼松勁柏,傲霜勝雪,靠主經過嚴冬,在主比陽光更溫暖的微笑中,領受公義的冠冕。

 

  顯明福音真道

  藉著傳揚的工夫,把祂的道顯明了(多一:3)

  傳福音必須先了解當地的文化背景,但不是要接受存在的文化,而改變了福音,以適應文化;而應該以永生神的道,改變文化,道化文化。
  保羅在革哩底傳了福音,有人悔改信主;但他還要往別處傳揚神國的道,所以不能久留。在離開那裏繼續往前走之先,把年輕的同工提多留在那裏。
  保羅不是那種建立自己國度的人,他無意施行遙控;但為主的事工,他有責任把當地的文化背景,介紹給同工留意。

革哩底人中的一個本地先知說:“革哩底人常說謊話,乃是惡獸,又饞又懶。”這個見證是真的。(多一:12)

  當然這不是誇讚的話,但卻是真實的話。不過,保羅無意在同工的心中種下成見,而是說,永生神的道,大有能力,可以改變人的生命,進而改變文化。這就“把祂的道顯明了。”(多一:3)福音大能的見證,可以堵住反對者的口。
  正像主耶穌差遣門徒的時候,告訴他們:“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太一○:16)誰都知道,這樣的工作環境不理想。保羅同提多等在革哩底也是如此。但福音的大能,把惡獸變化成羔羊,而且可以從這些人中,選拔人作教會裏的長老。作傳福音的工作,不知道文化和人性,貿然走進狼群,還以為是樂園,是天真的愚昧;知道文化和人性,而不以為神的大能會改變人性,道化文化,結果只是畏縮退避,閉關自守,躲在象牙塔裏自我陶醉,或更糟的是趨向妥協混合。這都是不忠心於主。
  使徒保羅奉主選召差遣,有神所賜給他豐富的“信心,與敬虔真理的知識”,靠聖靈的大能,忠心勞力,“藉著傳揚的工夫,把祂的道顯明了”。(多一:3)這表現他是展開旌旗的軍隊,是主的精兵,不是點燈放在斗底下的人。
  今天,我們面對著同樣敗壞的文化,或更加艱難的環境。我們仍然相信,領以色列人過紅海的神,改變革哩底人的神,也是改變任何抵擋福音的神,祂仍然藉著屬祂的人作工。我們不是要遷就文化,與人本文化妥協;而是必須堅持執行,神所交託的命令,以福音的大能,道化文化,聖靈自然會摧毀一切堅固的營壘,在人的心裏成就祂的善工。

 

  顯明神的救恩

  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多二:11)

  甚麼是“恩典”?是不當得,不配得而得到的。這樣,必須要有施予的,也要有接受的,才可以構成恩典的事實。恩典因接受而發生效果,才可以顯明出來。

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多二:11-13)

  神對世人救恩,藉著人的相信顯明,知今是而昨非,就在生活上改變,與從前迥然不同。正如保羅所說的:“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林前一五:10)這不是說他自己有何等的成就,而是說神的救恩在他身上成就何等的事。
  神的恩典不僅是叫我們得救,不至滅亡,更是使我們反得永生。這出死入生的經歷,是“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叫人能接受祂的教訓(徒五:32),能夠拒絕違背神不敬虔的心,而過敬虔的生活;從前是放縱肉體的情慾,效法世界的文化,生活沒有目標,現在神給他有新的生活目標,就是遵行神的旨意,討祂的喜悅;從前沒有盼望,現在有了盼望。因此,可以像保羅一樣說:“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林前一五:19)
  如果有永生而沒有盼望,不但算不得救恩,而且是更苦的情況。感謝主,我們的盼望在基督裏。我們的盼望,不是今世的發達,而是“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祂潔淨一樣。”(約壹三:3)這是說,你聽不出他是否有對主再來的盼望,但卻可以看得出來;誰都可以講末世論,但真正得神恩典的人,是會自然顯明出來的,他有聖潔的生活,像主一樣。愛慕盼望基督的,必然效法基督。
  革哩底人雖然有名的惡劣,保羅沒有對他們放棄希望,因為相信主的救恩會改變人的惡性,而且會顯明在新生活上。
  得著主的恩典,必然會顯明出來。有了生命,自然結出果子。“沒有人點燈用器皿蓋上,或放在床底下”;“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窨子裏,或是斗底下,總是放在燈臺上,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路八:16,一一:33)器皿可能是人,床是為了肉體安舒,地窨是世界財富,斗是為了生活,是發光的攔阻。

 

  顯明神的慈愛

  祂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多三:4)

  人的情形,是無望的敗壞,乏善可陳。歷史證明,人性並沒有改善,而是每下愈況。正如聖經所說的:“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若能,你們這習慣行惡的,便能行善了。”(耶一三:23)
  人雖然有一切的理由對自己絕望,

但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祂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三:4-5)

  神的憐憫,是不照所應得的待我們。我們本來該受刑罰,該滅亡;祂卻把“好東西”賜給我們(路一一:13),甚麼是最好的東西?“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好叫我們因祂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多三:7)神為了愛世人,把祂獨生的愛子賜下來,為了人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祂死了,埋葬了,又從死裏復活,升上高天;藉著祂去了,聖靈才降下來,感動人,叫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因此,他能認罪悔改,成為神的兒女,而得著永生。
  罪的結果,不僅是外面的染污,可以輕易洗滌掉,而是內裏生命的毒害。這就像古實人,不論怎樣洗,皮膚也不會去掉黑色;又好像豹,就是長久浸在水裏,斑點也不會消褪。但是聖靈來了,把重生的新生命賜給人,能過稱義的新生活。
  聖靈不但感動人悔改重生,得新的永遠生命,更使人作為神的後嗣。“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羅八:16-17)
  因此,我們應當順從聖靈的引導,脫去舊人的生活,棄絕一切的私慾,過成聖的生活;和平與人相處,結出聖靈的果子來。也當在生活上顯出成聖的樣式,作正經的事業,一舉一動合神的旨意,在凡事上讓主居首位。因為聖靈來,是為要榮耀主耶穌基督,順從聖靈而行,父神就得著榮耀。
  神拯救我們的目的,是“要將祂極豐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穌裏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弗二:7)願神的兒女都藉著內住的聖靈,顯出神兒女的樣式。

 

  中保的代求

  不再是奴僕,乃是高過奴僕(門:16)

  基督的僕人,必然以基督的心為心。說來容易,但這不僅是說的,要表現在行動上。保羅在致腓利門的書信中,就充分的表現出像基督。
  腓利門是歌羅西教會中的負責人,有一名奴僕名叫阿尼西母;這個名字是“有益處”的意思,可惜他有名無實,不僅對主人沒有益處,反而背離主人逃跑了。在道路的盡頭,遇上了監獄裏的保羅,接受了傳給他的福音,成了保羅“捆鎖中所生的兒子”,那是他生命的轉機。歸信基督後,在獄中服事保羅,得保羅教導,願意回去見舊日的主人腓利門;由常代表保羅傳達信息的推基古陪同,並且帶著使徒的親筆信。(西四:7-9)
  保羅從主的角度看這一切,並且以主的愛代求:

他暫時離開你,或者是叫你永遠得著他;不再是奴僕,乃是高過奴僕,是親愛的兄弟…你若以我為同伴,就收納他,如同收納我一樣。他若虧負你,或欠你甚麼…我必償還,這是我保羅親筆寫的。(門:15-19)

  是罪犯而得自由

  照當時的制度,逃奴是可以處死的。如果繼續作逋逃者,在懼怕中,永遠沒有平安。保羅叫他歸回主人,代阿尼西母,向腓利門求赦施恩,使他得自由。像基督為罪人代求一樣。

  從奴僕成為弟兄

  古時的奴僕,只是活的工具,沒有社會地位。得救的人,不再是奴僕,而是弟兄,在基督裏,同有一樣屬神的生命。正如基督拯救罪人,“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來二:11)。

  由無益變為有益

  奴僕服事主人,不是由於愛;不僅常是眼前討人喜歡的服事,得了機就幫助自己。保羅說:阿尼西母“從前與你沒有益處,但如今與你與我都有益處。”(門:11)是由於主的愛。

  因基督代付贖價

  保羅不是慷他人之慨。基督徒不是我有愛心,讓別人去付帳。悔改不但要向神認罪,虧欠人的,也必須賠還,不能讓人受損失。儘管腓利門家境富裕,儘管他有信心和愛心,不會堅持索賠,但保羅願意負責賠償。多像基督代人付罪的贖價。
  有行動的愛心,使基督的香氣顯揚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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