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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le Studies 聖經研究 >> B.12 Notes On Job 約伯記箋記

約伯記箋記

 


約伯記簡介

  約伯記的希伯來文為Iyyob。其名字的意思是“受迫害者”,或“轉回者”。

主旨:

  約伯面對的問題是:義人為何受苦?簡單邏輯是:耶和華喜悅義人;受苦的必然不是義人;對於眼前義人受苦的事實,該怎樣解釋?大衛在受苦的時候,曾被譏笑:“他把自己交託耶和華,耶和華可以救他吧!耶和華既喜悅他,可以搭救他吧!”(詩二二:8)這問題,也追隨耶穌基督,直到十字架;但主耶穌作了完全的解答(來四:15)。主耶穌成為信徒的生命,救主,中保,和代求者。約伯在苦難中向神訴求,表明他從沒有懷疑神的存在,只是他不能明白自己所遭受的;這與旁觀者的問題相似,不過,他沒有強作錯誤的解釋。

鑰節:

  第十三章15節:“看哪,祂雖然殺我,我仍然信靠祂;然而,我要在祂面前辯明我所行的。”(另譯)

書中的基督:

  約伯奇妙的知道一位救贖主(一九:25-27),那只能是主基督。他也呼求一位公斷者(三一:35);他更能夠說:“在天有我的見證,在上有我的中保”(一六:19)。

  受苦中的聖徒,首先要省問自己:為何受苦?確知不是因罪而受苦(六:10)。約伯在黑暗的環境中,看不到所期望神救援的手:神的慈愛在哪裏?不過,他因看不見神而苦惱,質問神,正是因為他不懷疑神的存在。他在肉身中,雖然不免有雜質,但裏面有寶貴的東西:“然而,祂知道我所行的路;祂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我腳追隨祂的步履,我謹守祂的道,並不偏離。祂嘴脣的命令,我未曾背棄;我看重祂口中的言語,過於我需用的飲食。”(二三:10-12)所差的是他看不到我們現在可看到的結局;神不會使他有相反的結局。


  苦難的認識

  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伯一:21)

  在舊約時代,一般的認識是敬畏神的人,必然得享福樂;所指的是地上的賜福。在新約時代,聖徒“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祂受苦”(腓一:29),但有屬天蒙福的應許。
  約伯記這舊約古老的書卷,其思想卻超越了舊約的範疇,而達到永恆。約伯“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並不就必定是一帆風順,也會有受苦的時候。人類古老的仇敵撒但不僅是控告人的,而且殘忍惡毒;不過,它總不能越過神的旨意,而受全能神的限制。撒但能了解,世人只在發達順遂的時候相信神。約伯雖然沒法有我們今天同樣的了解;在一日之間,家破人亡,兒女和財產完全失去的時候,他仍然能說:

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一:21)

  處於約伯的景況,能說這樣的話,實在是不容易,他真可以算為“受苦能忍耐的榜樣”(雅五:10-11)。
  在極大的悲痛中,約伯想到人“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提前六:7),這是再確定不過的事。既然如此,起初不曾有過,身後不能保留,怎能夠算是損失?又何須埋怨?何況世上許多人,根本不曾擁有過子女財貨;既然是由神所賜給的,不是人的權利,而是神的恩典,人有甚麼理由,可以堅持神所賜的,祂不能夠收回?在狂風暴雨的摧殘下,約伯仍然能平靜,說“耶和華的名是當稱頌的”,沒有抱怨,沒有咒詛,他的口不犯罪。這就是信心的表現。
  約伯“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伯一:1),是每天思維生活如此,所以在遭遇患難的時候,自然流露出來。
  聖經說:“你當默然倚靠耶和華,耐性等候祂…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詩三七:7-8)敬畏神,自然就會忍耐等候祂,知道一切出於主;如果不滿意神的手,結果就是要自己伸手,所作的就是惡了。追跡起因,還不是由於心懷不平,抗議神的安排:為甚麼這事臨到我身上?
  撒但直接的攻擊,並沒有摧毀約伯的信心,他仍然能仰望主。是妻子和朋友的勸告,和始於善意的安慰,使他煩躁,幾乎沉下去。想幫助人和能幫助人,到底不是一回事。


  愚頑的婦人

  你說話像愚頑的婦人一樣(伯二:10)

  我們在帘幕的這一邊,對於永恆的事缺乏了解。在遇到苦難的時候,哀愁嘆息比歌唱讚美是更普遍的自然反應。
  敬畏神的人,在苦難時,使他更轉向神,向神求救,而不是離棄神。不持守純正,“棄掉神,死了吧”,並不是解決痛苦的方法。不過,對於某些人,遇到苦難就灰心失望,那不是他所期望的條件:如果作好事得不到好報,該對神採取報復,棄掉祂!約伯夫人是“發達神學”的代表,遇到不發不達,常會產生失望,抱怨神。約伯聽到了妻子的話,對她說:“你說話像愚頑的婦人一樣。噯,難道我們從神手裏得福,不也受禍嗎?”(伯二:9-10)
  “愚頑”是缺乏智慧,因而不敬畏神,在品德上敗壞。箴言中所說的“愚昧的婦人”(箴九:13),行同娼妓,是只看見今世的利益,並且為了得工價,甚麼都可以作。如果只為得福而事奉神,而缺乏愛,有好處就來,受苦難就去,也是類似的行為。難怪熱心的“發達神學”信徒,常不是品德高尚的聖潔基督徒,在這裏可以跡尋到原因所在。
  世俗的功利主義觀念,長久的植根在人的裏面,即使在信主以後,很容易轉化為:“發達的人是蒙神賜福;蒙神賜福的人必發達”。相對的,受苦的人自己是不蒙賜福;若敬畏神而不蒙賜福,必然是錯誤的投資,不值得的投資,為甚麼還要持守純正?如果如此教導女兒,很難期望成為貞潔的新婦。
  這就是“愚頑的婦人”了。我們的裏頭,都有個“愚頑的婦人”。在遇到苦難的時候,會有聲無聲的發怨言,叫我們灰心失望,鼓勵我們向後轉,離棄神。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箴九:10)。年老病苦,又在監獄裏,該不會喜樂吧?但使徒保羅這個智慧的人,可以坦然的說:“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6-17)因此,他能在患難中有安慰,在夜間仍然歌唱。正確的神學觀念,會使人老來喜樂,受苦安然。
  神是安慰人的神。聖靈保惠師是安慰者,祂使人有盼望。基督徒的人生道路上,不免遇到苦難。主內的肢體,不受屬世的塵霧影響,應當互相扶助安慰,彼此建立。


  存在的困乏

  心中愁苦的人,為何有生命賜給他呢?(伯三:20)

  人生一切的問題,皆從有生而來。但願不曾生,也就不會有生的痛苦。
  家財和家人的損失,自己身體健康的損失,情感的創傷,使約伯背負著沉重的痛苦;加上東方人的觀念,災難是罪孽的結果,使他美好的聲譽,也受到損失。約伯在痛苦中以為最好是沒有生過:“像隱而未現,不到期而落的胎,歸於無有;如同未見光的嬰孩”;既然這不能得,其次,是求速死,得享安息:“不聽見督工的聲音,大小都在那裏,奴僕脫離主人的轄制”(伯三:16-19)。他把死亡當作舒適的床,可以放下生存的疲倦。雖然他絕沒想到自殺,但生存實在是不得已的重擔。
  約伯沒有抱怨神,但他對生命的意義滿了疑問:

  受患難的人,為何有光賜給他呢?
  心中愁苦的人,為何有生命賜給他呢?
  他們切望死,卻不得死;
  求死,勝於求隱藏的珍寶。(伯三:20-21)

  約伯的問題是:神為何使人受苦,使人憂愁?愁苦是由於覺知,覺知是由於存在。如果從開始沒有存在,這些問題豈不是壓根兒就不會發生?他不是最先有這樣感覺的人,也不是最後一個。
  先知耶利米,在事奉上遇見迫害與苦難;雖然他所受的苦沒有約伯那樣的深重,但他悲哀的心聲,卻極為相似:不是行惡遭受報應,而是行義遇到迫害(耶二○:14-18)。
  最大的痛苦,是挫敗的感覺:“人的道路既然遮隱,神又把他四面圍困”(伯三:23),仿佛是圍城的心理。神本來是保護他的堅固城,四面圍繞(伯一:10);現在感到是困羈:前途不明朗,誰知道甚麼時候是苦難的盡頭,夜盡天明?黑暗捆綁著,圍困著,求死亡的突破,都不可能。這真是完全的挫敗。這真是極至的悲哀。
  但聖徒的安息,不是墳墓和死亡的寂滅,是在基督裏面的安息。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一一:28)這真實的安息,不會因環境的改變而失去,不會因沒有出路而恐慌,只是交託主,完全信靠祂,雖遇意外和痛苦,仍然不至失望。


  罪惡的報應

  耕罪孽種毒害的人,都照樣收割(伯四:8)

  神是聖潔公義的,這是人一般的共識。因此,我們可以知道:“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六:7-8)
  約伯的朋友以利法知道:“按我所見,耕罪孽,種毒害的人,都照樣收割。”(伯四:8)另一方面,他斷言:無辜的人和正直的人,絕不可能遭受苦難。
  其實,個人的經驗,只是有時可以延伸引用以判斷別人,但絕難以在任何時候,判斷所有的人。“按我所見”的範疇有限,不能以有限的採例,作為普遍性斷言的依據;而且人存在的時段有限,也不就等於收割報應的終期。怎能因為看見一片落葉,就斷言是秋天到了?罪惡誠然會收到報應,但不一定是“我所見”。
  在另一方面,據同樣的理由逆推,再斷言:人遭遇禍患,就是因為罪孽的緣故;間接指約伯的遭遇,不外是犯罪以至招致神的忿怒。
  以利法又據他夜間異象的經驗,那靈的聲音:“必死的人豈能比神公義嗎?人豈能比造他的主潔淨呢?”當然,人不足與聖潔公義的神相比,約伯的正直完全,也遠不能達到神自己的標準。就如我們的衣裳,洗到最潔淨的程度,但如果拿去跟雪比較,就顯得無望的灰黃不潔。因為“住在土房,根基在塵土裏,被蠹蟲所毀壞的人”,根源既然不好,又被罪惡的蟲所侵蝕,怎樣也不能滿足神的要求。(伯四:16-21)他這經驗,比現在看異象的人也高明不到那裏去。這是一般的情形,穿在約伯身上,並不會完全合身;而他也沒有了解約伯與神的關係。神是否要求在土房的人,達到祂自己靈宮的標準?那是不可能的事。那要到許多年代以後,主耶穌基督來到世間,為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叫凡信祂的人,因披戴基督,在神面前得稱為義:“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耶穌基督〕,就都得稱義了”(徒一三:39)。這才是福音。
  我們現在,對於屬靈事物,仿佛是“對著〔銅〕鏡子觀看,模糊不清”(林前一三:12);所有經驗,也不會有多大幫助。願主賜智慧,使我們知道自己不知道,直到面對面的時候。


  患難中的出路

  至於我,我必仰望神,把我的事情託付祂(伯五:8)

  陷在患難的包圍中,是誰都不希望有的經驗。
  雖然人不知道將有甚麼樣的患難,要有患難是確定的事。並不是有了保險事業才有患難,而是因為有患難的事實,才有保險事業。不過,最可靠的保險,也只是事後給予補償,卻無以防止患難。當然,以利法的時代,無處可以投保,患難卻一直是有的:他看見火焰吞噬了山林和建築,焚燒時火星飛騰,非常可怖,人生何嘗不是如此?那麼大的富厚,一時就變為烏有!眼前的約伯,就是這樣遭遇的例子。
  以利法從他的經驗,知道人生無常,惟有不變的神,是恆久可靠的。因此,他向約伯說:

  至於我,我必仰望神,把我的事情託付祂。
  祂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
  降雨在地上,賜水於田裏;
  將卑微的安置在高處,
  將哀痛的舉到穩妥之地。(伯五:8-11)

  他敬虔的建議:仰望神,信靠神,自然完全正確。他觀察自然界,看到火星向上飛起,雨水向低處流動;正如高傲的人遭遇毀滅,謙卑的人,蒙神的恩惠和滋潤。
  他繼續發揮他的高論,把他主觀的經驗,應用到約伯的身上;更是要約伯的遭遇,來適合他的理論,當作客觀的真理。

  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
  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伯五:17-27)

  他確定約伯是因心中高傲,受到管教。他在此說到“全能者”的作為,以後在全卷書中,他的朋友們也是如此,現出其對神認識的程度。他的自信,以為自己知道了這些事發生的原因,其實他並不知道。他勸告約伯,謙卑接受神的管教,一切的不幸就都解決了:不僅不受人的侵害,連自然界的災害也就沒有了,就會豐富發達,一無損失,有神賜的百福並至。約伯家財子女都損失,他卻說到後裔繁多,如青草遍地,似乎是殘忍的諷刺。“你必壽高年邁才歸墳墓,好像禾捆到時收藏”,在當時說話的和聽話的人,都難以相信,可以算得及時的安慰。
  不過,這事理用來解釋約伯的遭遇,並不能保證正確,而且似乎方鑿圓枘。試圖安慰別人的,如果肯刪除他發揮理論的引誘,單叫人仰望神,該會更有實效。


  患難中的安慰

  我因沒有違棄那聖者的言語,就仍以此為安慰(伯六:10)

  世上的患難之交,很是難得。當遭遇困苦的時候,也是最需要朋友的時候;但朋友見你可利用的價值過去了,也離開你了。四圍看看,不但沒有人幫助,連安慰的人也沒有。
  這時,應當自己省察,是否違背了神的話,得罪了神,才有這樣的遭遇?這正是約伯所作的。
  他並不是盲目狂傲,自以為義。約伯說:

  “我因沒有違棄那聖者的言語,就仍以此為安慰;
  在不止息的痛苦中,還可踴躍。…
  那將要灰心,離棄全能者,不敬畏神的人,
  他的朋友當以慈愛待他…
  但你們責備,是責備甚麼呢?”(伯六:10,14,25)

  約伯持守神的道,這是他確定的盼望,是在痛苦中支持他的力量。他的朋友原是為了安慰他而來(伯二:11),但現在更有興趣支持個人對患難的理論,過於支持患難中的朋友,變成了努力拆毀約伯的支持,建立自己的理論,無形中增加了約伯的痛苦。這也是一般人常犯的毛病,為了要證明自己有理,忘了其目的是為甚麼。聖經說:“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羅一五:1-2)其實,勝過一個軟弱的人,並算不得甚麼可誇口的事,惟有愛心能造就人。
  約伯在瀕臨灰心的邊緣,心中渴望朋友會以愛心安慰他,堅固他的心。一般好天氣時的朋友,好像季節性的河流,到炎熱的夏日,行旅口渴,正需要清流解渴滌暑,他卻乾涸了,多麼使人失望!其實,約伯雖然處在貧病交困,並沒有期求他們物質上的幫助;所期望的,只是他們慷慨的同情,也許只要肯聽聽他的心聲,知道他的需要,比不對症而下藥好得多。
  責備人的時候,要針對他的錯誤;誠實正直的言語,是好的品德,但不是幫助人的充分條件,必須要真實正確。否則不論如何正直,只是如刀連連刺人,並沒有醫治的作用。如果不知道該責備的而責備,會使人有含冤莫白的感覺,變成了誣告妄控,出賣朋友,使人痛苦加上憤怒。
  持守神的話,是痛苦中的倚靠和安慰。有熱心而缺乏愛心的話,不能有醫治的功效。我們當如何善用智慧的話呢!


  患難中的願望

  人算甚麼,你竟看他為大,將他放在心上?(伯七:17)

  痛苦的壓力那麼沉重,幾乎超過人所能夠負擔的極限。苦難中的人,如果苦難不能快快過去,就寧願生命能快快過去,好放下那長久壓在身上的擔子。
  現代人常說,人應該有“隱私權”,有過犯案記錄的人,更堅持這權利。偏偏現在這資訊時代,最難保守個人隱私。其實,在很早的時候,人就不願誰知道他私下的事;當他發現,或感覺有誰在一直注意他的行動,即使是完全出於好意,也會感到是一種無形的重擔。
  神是無所不知的。祂知道我們的一切,關注我們的安全,這實在是極大的安慰。不過,敬畏神的人,會有神常在注意我們行動的感覺;本來是看顧,變成了看守,監視,安全變成了威脅。人越知道自己不是無罪,越感覺不自然。約伯說:

  人算甚麼,你竟看他為大,將他放在心上,
  每早鑒察他,時刻試驗他。
  你到何時才轉眼不看我…(伯七:17-19)

  詩人曾向神說:“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詩八:4)表面看來,語詞相似,但心境大有差別:一個是因為神的眷顧周全而感恩;一個是因神的無所不察而畏怯。我們可以相信,約伯沒有離家作浪子的意念。但不免會想到,他在神的面光之中的觫慄:“我往哪裏去,躲避你的靈?我往哪裏逃,躲避你的面?”(詩一三九:7)正是這種心情的表露。難怪有的人寧願沒有神,或是可以找到一個神看不到的死角,可以為所欲為!
  但約伯不能愚昧自欺,像鴕鳥把頭埋在沙中。他所經歷的是信神的惶惑:我又不是能興風作浪的海怪,能夠破壞秩序;即使有罪,也不會傷害到神啊!這個不足輕重的小子,哪值得神的注意?(伯七:11-21)
  約伯雖然沒有甚麼具體的罪行,但他深心有罪咎感。因此他說:你知道我的本質,是出於塵土,為何對我要求這麼高?你“為何不赦免我的過犯,除掉我的罪孽?”只有在基督的裏面,靠祂罪得潔淨,才可以向神坦然無懼;而內心日日更新,所盼望的不是死亡寂靜的安息,不是與神分離,有被遺忘的自由,而是永遠與神同住,在榮耀中。

 

  持久的歡笑

  神必不丟棄完全人,也不扶助邪惡人(伯八:20)

  人本的文化,如同瓶中之花,無根之木,所有的只是眼前歡,看來青麗鮮艷,不久就要枯萎凋謝。
  比勒達承認人生的短暫,智慧有限,所以對約伯說:“請你考問前代,追念他們的列祖所查究的。”(伯八:8)他注重傳統的智慧,似乎要把古人的鞋,給所有後代的人穿,以為必會稱心適足;如果偶然不如他所想的,不妨削足適履。
  他在發揮其歷史哲學,以為公義的神,使刑罰隨著罪惡。因此,他看到約伯不幸的遭遇,立即點頭說:是了,果然跟我的歷史觀念符合。因此,他先定下了結論,再去推求證據:他想,那是約伯沒有盡到作家長的責任:“或者你的兒女得罪了祂,祂使他們受報應。”(伯八:4)
  家長應該負責督導兒女,是正確的。現在我們仍然可以看見,忽略教養的家庭,造成社會的病患,自己也遭受報應。但他套用在約伯身上,就不能適用。他更從錯誤的根基上,建立其理論,率直而殘忍的,指約伯是忘記神,不敬虔的人,所以受到報應,其確定的態度,仿佛詩篇第一篇的語氣,所不同的是,他不是出於聖靈的啟示,而是傳統的演繹:

  蒲草…蘆荻…比百樣的草先枯槁,
  凡忘記神的人景況也是這樣;
  不虔敬人的指望要滅沒…
  看哪,這就是他道中之樂!
  以後必另有人從地而生。
  神必不丟棄完全人,
  也不扶助邪惡人。(伯八:11-20)

  受苦的原因,雖然多出於罪,但人的情形各有不同,總不能用古人的指教和知識,當作萬應的模式。雖然比勒達說得不錯:“我們不過從昨日才有,一無所知;我們在世的日子好像影兒”,短命的人,不能看到永恆的事。不過,聖經說的:“當審判的時候,惡人必站立不住”(詩一:5-6),並不保證常是立即可見。用來衡量約伯,並不恰合。如果他看到約伯後來的結局,就可知他真是短淺之見了。
  今天仍然有人,引用歷史傳統的知識,戔戔爭論,夸夸而言,用來判斷別人,常失於不公不道;更嚴重的是代神立言,說是神的作為必然這樣那樣,使人對神的旨意有錯誤的認識,難免給世界帶來無盡的問題;可能他立意是幫助人,反會造成爭論和傷害。這是何等可惜的事!


  義人的困惑

  但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伯九:2)

  不論是否信靠神的人,心中都有道德的觀念。最不正直的人,也期望別人以正直待他,如果誰以彎曲詭詐對他,絕不會使他快樂;不完全的人,卻要求別人完全,特別是他沒有同樣的缺點。是誰把這正直完全的觀念放在人的心裏?
  在另一方面,人知道自己不能畫一條絕對的直線,也不能畫一個完全的圓圈。但人有這個絕對直,和完全圓的理想。同樣的,人知道自己不論如何努力,總不能達到神要求合宜沒有錯失的標準。因此,智者賢者才發出深心的問題:“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伯九:2)
  “行而宜之之為義”,是說義的意思是行得合宜,時時事事行得恰當,適中,正確。與“義”相反的是罪;罪的基本意思是不適中,不宜就是不義,就是罪。希臘文作Hamartia,文學中稱為tragic flaw,基本上是射箭不中的,偏差的意思。雖然他的立意可能不是錯的,但裏面有個力量,使他失卻正當的目標。約伯以人的標準是無罪,但仍虧欠神義的標準。
  比勒達說:“神豈能偏離公平?全能者豈能偏離公義?”是說到神本性完全的“義”(伯八:3),在人的生命中從未存在,人的經歷中無從體驗。約伯所說:“我雖有義”,是盡人可能達到的無辜(伯九:15,20),沒有明顯的錯失,遠離惡事。因此,他同時無罪而不能稱義,是無法解決的困惱:

  我因愁苦而懼怕,知道你必不以我為無辜。
  我必被你定為有罪,我何必徒然勞苦呢?
  我若用雪水洗身,用鹼潔淨我的手,
  你還要扔我在坑裏,我的衣服都憎惡我。
  (伯九:28-31)

  人的義和神的義,如何得到平衡?這似乎是一個沒有希望解開的糾結。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羅一○:3)。這就如同兩個人買東西,各有自己的天平和法碼,如何爭講價錢都沒有意義。因此,約伯說:“祂本不像我是人,使我可以回答祂,又使我們可以同聽審判。我們中間沒有聽訟的人,可以向我們兩造按手。”(伯九:32-33)
  人既然無法滿足神,神又不能降低祂的標準,神就差祂的兒子到世上來,為了罪人死:“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羅一○:4)這就是福音。


  神的眷顧

  你的眼豈是肉眼?你查看豈像人查看嗎?(伯一○:4)

  在某些文字和圖畫中,以眼睛表示太陽。光明的太陽是人類所需要的,我們不能沒有太陽而生存,陽光使我們能分辨不同物體的形質和美惡;但偷竊的人,醜惡的人,寧願隱身在黑暗中,以夜幕作掩護。
  我們想到神慈愛的眼睛眷顧我們,定睛在我們身上,是何等的安慰!但想到祂公義的眼睛,日夜如火焰鑒察我們內心深處,一切的行動,意念,都不能向祂隱藏,就會感到不怎麼舒服了。
  約伯正是感到這樣,神的眼睛在注視著他。

  你將生命和慈愛賜給我,
  你也眷顧保全我的心靈。
  然而你待我的這些事,早已藏在你心裏;
  我知道你久有此意。
  我若犯罪,你就察看我,
  並不赦免我的罪孽。(伯一○:12-14)

  他知道神造他,在母腹中就認識他,賜給他生命,並保守賜福給他。但他不能了解,這位慈愛的神,竟會變得前後判然不同!朋友會因為環境而改變,難道神也會改變?
  他知道神是全知的神,也是不變的神。但事情為何如此發生?可能的解釋,是神早就定意這樣待他。
  約伯身經慘禍,加以被朋友的言辭激動,情緒很不平靜;他也不像我們旁觀者,可以冷靜的分析,又不像我們讀到完全的故事,對靈界的事無從了解。在他看來,一切事是那樣的紛亂,簡直理不出甚麼頭緒。
  如果說,約伯基本上有甚麼比他的朋友們好的地方,就是約伯誠實的感覺存在的無意義,神行事的方式難以理解;而他的朋友則是硬要定出一個理論系統,仿佛他們就是神。當然,他們的神學信息都不可靠,但沒有系統總勝於錯誤的系統。
  約伯相信神的存在,但難明白自己的遭遇,對人生搞不出甚麼意義,在最晦暗絕望的時候,產生了厭倦,真是不耐煩活下去,寧願搖籃就是墳墓,不必經過這段人生的崎嶇旅程。
  基督徒在地上難免患難,在肉身嘆息,卻有確定永存的盼望,如同靈魂的錨,繫在至聖所的幔子內,深知在地上的帳棚拆毀之後,是“離開身體與主同住,所以…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林後五:1-9)


  心與手

  你若將心安正,又向主舉手(伯一一:13)

  手是人身最有用的肢體,人類文化中,許多的作為,都是手所完成事功的紀錄。但誰都知道,手不能自己獨立運作,是受心思的支使。人的過犯,都是錯誤的思想和行動造成。
  瑣法參與辯論,並不像溫和圓熟的以利法,說到屬靈的經歷;也不像比勒達,根據歷史的資料;而是以他自己智者的權威,指責約伯思想行動有罪,判定約伯有罪受神處分,而且罰得還不夠重。這樣定罪的語氣,雖然是勸導方式,但對於苦難中的人,該是多麼嚴重的打擊!

  你若將心安正,又向主舉手;
  你手裏若有罪孽,就當遠遠的除掉,
  也不容非義住在你帳棚之中。
  那時你必仰起臉來,毫無斑點,
  你也必堅固無所懼怕。(伯一一:13-15)

  這些人所據以立論的,是看到全能者的作為,對於祂的本性,即使不是一無所知,最多也不過是所知不多。但瑣法竟然像是查驗人心的,指示人要心清手潔(雅四:8)。人如果以教條而自滿,不承認世界上還有超出自己知識界域以外的事,不知而自以為知,造成虛驕,自己進步無望,也難以幫助人。實際上神的先知以利沙,有時需要誠實說:“耶和華向我隱瞞,沒有指示我。”(王下四:27)這正現出了人是人。保羅曾說過:“據我看來…按我的意見…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林前七:26,40)這不會被誰看輕,誠實能幫助人。
  瑣法的話,對於罪孽深重的人,是合宜的建議;但從序幕開始,我們就知道,約伯雖非聖潔無罪,卻不是因罪受苦;何況總是該留下恩典的餘地。
  他假定約伯因有罪而受苦,就描繪出悔改的光明前景:除去罪孽,看看家中有甚麼貪污勒索的不義之財,要清楚賠還,不要跟不義的人來往,一切問題就煙消雲散。對於信主的人,認罪賠還是應當的,卻不是從此無憂的保證,這是他過分誇大的應許,不是根據神的話。這正與約伯的境況相反。許多年之後,使徒保羅傳的福音信息,不是與此相反,而是更進深了一步:“堅固門徒的心,勸他們恆守所信的道;又說:‘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一四:22)到今天,仍然有許多因義而受苦的人,在天國的窄路上。


  智者的自傲

  耳朵豈不試驗言語,正如上膛嘗食物嗎?(伯一二:11)

  瑣法的結語,帶著震人的威嚇:“惡人不悔改,就再無指望,必然走投無路,悲慘的死去!”(伯一一:20)
  這樣的話,換來約伯尖刻的諷刺:第十二章1節說:“你們真是自以為智慧化身的那種人,他崩逝了,智慧也就進入墳墓!其實,我約伯哪裏不如你們?”
  約伯指出宇宙的事理,並不是那樣單純:“惡有惡報”那些老生常談,儘多相反的見證。顯然的,世上的某些人,有最多財富,有最貴的華車,最高的享受,並不標識著他就是最高尚,最好的人;強盜和為害人群,與神敵對的人,豈不照樣發達?野獸豈不是弱肉強食?都可以說明這類的事實,證明神的作為,並不是像你說的那麼簡單。(伯一二:5-9)
  不要誇口你的聰明才智,不要倚恃你的學問;讓聽的人來判斷,相信別人有分辨的能力:

  耳朵豈不試驗言語,正如上膛嘗食物嗎?
  年老的有智慧?壽高的有知識?
  在神有智慧和能力,祂有謀略和知識。
  (伯一二:11-13)

  當然,人的口味可以各有所嗜,說不上甚麼對或不對;但真理有客觀的是非標準。約伯承認,在一切事上,神有祂絕對的主權,有祂奧秘的旨意,人短淺的智慧,實在沒有辦法測得透(伯一二:13-25)。約伯說:不論你年紀多大,智慧終歸有限,他舉出許多的現象,都是與倫理相反,看來似乎是矛盾。難道公義的神放任不管不問?他不明白,他煩躁,有時甚至懷疑,但他總不否認神的存在和智慧,除了知道自己無辜之外,他提出問題,多於斷語,這使他免陷於錯誤。
  儘管他的朋友們放論神,但只有約伯同神講話;在和人講話講不通,自己想也想不通的時候,約伯轉向神。這是虔敬人的特點,是他跟別人不同的地方。
  耳聾的人,聽不見別人講話,失去了解別人反應的能力。如果他不是生來耳聾,雖然聾而不啞,能夠表示自己的意見,總是自以為是,豈不更可憐?人堅持自己意見,有錯誤而不自知,就是如此。想要幫助人,或以為能幫助人的,要學習聽別人的聲音,不要堅持自己的意見,保護自己的理論架構。
  求主“使我能聽,像受教者一樣。”(賽五○:4)


  絕望中的盼望

  祂必殺我,我雖無指望,然而…(伯一三:15)

  有時看到在暴風雨中的樹,挺立在那裏。狂風鞭打,摧折了它的枝子,撕破了它的綠葉,甚至有些樹皮也剝脫了;但那樹蒼老的軀榦,依舊巍然不屈的站在那裏。使人見了,有肅然起敬的感覺,多於憐憫。
  約伯飽受患難,朋友的安慰,在舊創加上了新傷。他感覺他們只用刀割而不敷藥抹油,直指:“你們是編造謊言的,都是無用的醫生。”(伯一三:4)
  今天的輔導者,常會陷入這樣的錯誤:或是靜默的聽,不置一詞,避免指出人的罪惡;否則就把一切歸咎於罪,以為都是罪的問題。約伯的“醫生”,雖然藥不對症,至少他們還說誠實正直的話;可惜誠實的錯誤還是錯誤,對病人沒有幫助。而另一種“無用的醫生”,則是揣摩病人的心理,逢迎病人的愛好,討人的喜悅,只講好話勉勵,諱言疾病;他們可能有專業的外衣,很好的風度,但治不了病,延誤時機,失去治療的效果,誤盡天下蒼生,難怪教會的健康是這樣的情形。
  人不可靠,不明白你,只有轉向天上,仰望神的拯救:

  祂必殺我,我雖無指望,然而,
  我在祂面前,還要辯明我所行的。
  這要成為我的拯救,
  因為不虔誠的人不得到祂面前。(伯一三:15-16)

  這是何等堅定的信心,何等美好的信心!看約伯現在的情況,是離死不過一步,形體上沒有多少生機,也許活下去的成數不高;但他相信神是智慧公義的,比人可以講理。現在有肉身的阻隔,周圍的人自命為義務的控告者,又是審判者,等到他到肉身不再存在了,他不懷疑,自己能夠到神的面前去,當面辯訴,這就成為他得救的希望。
  約伯對人不抱希望,就轉向神。第十三章20節起,是他的禱告:求神移開祂的手,不再重壓他,威嚇他。其實,他不知道還是神的手保護他,不容撒但加害過分。神慈愛的手,也是大能的手,總不離開屬祂的人。信徒可以同大衛說:“我終身的事〔我的時間〕在你手中”(詩三一:15)。以賽亞也說:神“將我藏在祂手蔭之下”(賽四九:2)。那位群羊的大牧人更應許說:“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約一○:28)


  生命與盼望

  人若死了,豈能再活呢?(伯一四:14)

  約伯所提出的,是一個嚴肅的問題。
  我們的思想中,常存在著非生即死的對待觀念。其實,二者並不是對待的。明顯的,人可以生而不死,但絕不可能死而不生。再想想看,既然死亡中沒有生命,那麼生命也不該有死亡。如果生命會死的,那就不是真正的生命。因此,約伯在面臨死亡的時候,思想生命到底是怎麼回事。
  觀察自然界,樹木從幼苗,到長成,繼而衰老,許多樹木的年輪,比人的壽數還高;但它衰老了,不用砍伐,也許只一陣大風吹過,就倒下去了。但這並不是它生命的結束;冬去春來,雨雪滋潤,它又發出新綠。看哪,樹木的生命有多強韌,耐得死,經死還能在同一根本上再生長起來。(伯一四:7-10)
  神造人,賜給人生命,顯然比植物貴重得多;難道墳墓是人最後的歸宿,長睡不醒,這樣就消滅了?相信有神的存在,無論如何也不能接受絕滅的理論。不朽不僅是出於人的想望,拒絕死亡,而是神“將永遠安置在世人心裏”(傳三:11)。

  樹若被砍下,還可指望發芽,嫩枝生長不息…
  人若死了,豈能再活呢?
  我只要在我一切爭戰的日子,
  等我被釋放〔或作“改變”〕的時候來到。
  (伯一四:7,14)

  從存在的困煩,和人生必遇的爭戰來看,死亡是真正的釋放,脫卸了一切的問題,而得到釋放,是得到了安息。但人的盼望不是歸於寂滅,而是改變:由必死的改變成不死的,必朽壞的改變成不朽壞的。因為死是從亞當犯罪介紹到世上,神卻預備了第二個亞當,就是基督耶穌,為了救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征服了死亡:“基督已經從死裏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使所有信祂的人,都得著永遠的生命,將來也要復活。所以這“死戰”已經勝利了。“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林前一五:20,45-57)。
  十字架成為我們的生命樹。“人若死了,豈能再活呢?”不是一個懸而待決的問題,而成了生命和復活的根源。
  那生命的主說:“我是復活,我是生命”(約一一:25)。墳墓不再是吞吃人的,而成為進入永生的門。所以信主的人能夠安然面對死亡。這是患難中人的盼望。


  如何得潔淨

  人是甚麼,竟算為潔淨呢?(伯一五:14)

  以利法觀察約伯不接受他們的理論,不肯承認自己有罪,斷定他的問題,是自以為有智慧,是他陷在罪中的原因,正像亞當一樣。
  他說:自命“智慧人”,用虛空的知識說話,要受災禍的報應,正如炎熱的東風,使他的肚腹枯渴乾燥。亞當為了遮掩罪,說詭詐的話;那麼,約伯所說的話,正是他的罪證。驕傲自是的態度,常是異端特有的記號:以自己與神相同,以為只有他自己對,如同智慧的化身,以為他是最早就有的,“大山未曾奠定,小山未有以前,我已生出”(箴八:22,25)。其實,以利法的態度,何嘗不是這樣(伯一五:1-10)?
  以利法進一步指出,人自以為義,但在聖潔的神面前,實在是污穢不堪;因為神的標準,與人絕不相同。
  不必誰告訴他,人總會有罪咎的感覺,都會自己悔恨,深願能撕毀昨天,像撕毀日曆一樣。如果問任何人,他們都願意能得機會,讓生命重新活過。

  人是甚麼,竟算為潔淨呢?
  婦人所生的是甚麼,竟算為義呢?(伯一五:14)

  可是罪人不肯悔改,必然受神的刑罰(伯一五:25-30)。他更特地指出:“原來不敬虔之輩,必無生育;受賄賂之人的帳棚,必被火燒。”(伯一五:34)如果聽來跟約伯的境遇相似,該不是偶然。這種對人的尖刻,還算是朋友的忠言,仇敵又該能怎樣?他的話雖然有其道理,但自己不能免於同樣錯誤,也無助於解決約伯的問題。
  對於人類來說,在神面前算為潔淨,得算為義,是一個古老的問題。所有的宗教,都有其潔淨的觀念,潔淨的禮儀,以為作了某些事,就可以除罪,而得神的喜悅。原因是人都知道神是可畏的。但是努力的結果,仍然是沒有稱義的確知,也就沒有平安可言。基督教不是自救的宗教,不是靠自己努力,討神的喜悅;而是信靠耶穌基督,祂在十字架上成就了救贖,使凡信祂的,“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徒一三:39)這是好消息。這是恩惠的福音。
  在基督裏的人,不僅是沒有顯然罪行的好人,而是在神的面前,可以不算為有罪,是何等的有福!


  約伯的哀訴

  現今在天有我的見證,在上有我的中保(伯一六:19)

  自信是好的感受,但必須與客觀的事實相符,才有價值。不過,在多數人都說你錯的時候,很難獨立思考,保持自信正確。在迷路當中,容易接受別人的意見。小朋友在一道,遇到問題時,常隨著眾議,就像政客尋求民意測驗的答案。
  約伯遇到極大的苦難,朋友們來安慰他。結果,卻沒有支持他的話,只有攻擊:身體因患病而枯瘦,也成為被神擊打苦待的證據。他們的推理方式是:神是公義的,被神擊打一定是有罪;這樣的人不值得同情安慰,除非他悔改,或者可以換取神的寬恕。(伯一六:1-8)這樣一來,約伯變成了要證明自己無罪:如果要證明在人面前無罪,只是極困難,或者可以作到;要向人證明在神面前無罪,不是困難,是不可能!
  為甚麼會遇到這麼不講理的人?約伯說:“神把我交給不敬虔的人,把我扔到惡人的手中。”(伯一六:11)約伯只能說:

  我的手中卻無強暴;我的祈禱也是清潔。
  地啊,不要遮蓋我的血!不要阻擋我的哀求!
  現今在天有我的見證,
  在上有我的中保。(伯一六:17-19)

  地上無處申訴,約伯只有向天上請求“無犯罪記錄”的證明。神可以如此證明。事實上,神已經向那控告的惡者,作了這樣的見證。但地上的人不知道,仍然要極力的攻擊他。在約伯的感受,就像不愛弟兄的該隱,殺害亞伯一樣的殘忍。神聽到了義人亞伯的血從地裏發聲音哀告(創四:10)。
  現在,朋友們所作的,是同樣沒有愛心的事。他們竟然忘記了,是要來安慰幫助人,給人的感受,卻是迫害加上凶殺!沒有愛心,就算是道理講得贏人家,又有甚麼用?他們的態度是:除非你認罪,否則神就不愛你,我也不愛你。有甚麼罪,或證明沒有罪,是你的事!
  在這樣情形之下,約伯唯一的出路,只有向神呼求了。
  我們不必向遠處尋找,就會遇到這樣的人;不幸,有時不需要尋找,他們會熱心的找上門來,攜帶著他的朋友,或滿包袱死人的智慧,要證明他自己有理,別人都不對。“說話浮躁的如刀刺人;智慧人的舌頭卻為醫人的良藥。”(箴一二:18)在我們周遭受傷害的人很多,但醫治的智慧人在哪裏?


  力上加力

  義人要持守所行的道,手潔的人要力上加力(伯一七:9)

  看來似乎是被神遺忘,甚至擊打苦待了,約伯不論環境如何改變,不論別人如何評斷,仍然堅持自己沒有錯。
  今天的政客會說:“我向你道歉,雖然沒有錯。”其實,認錯不是表現謙卑的方法。約伯堅持自己的清潔無罪,不能得到朋友的同情。我們很難體會,他的孤單,痛苦,真是有“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泣下”的感受。
  約伯切望能見到神:“願人得與神辯白,如同人與朋友辯白一樣。”(伯一六:21)但神出奇的靜默不語,既不曾責備他的狂妄,也不曾為他說話。人不了解,還是向神禱告:

  願主拿憑據給我,自己為我作保。
  在你以外,誰肯為我擊掌呢?…
  然而,義人要持守所行的道,
  手潔的人要力上加力。(伯一七:3,9)

  含冤莫白,人逼得約伯只有仰望神,為他擔保,證明他的清白。這是何等的信念!
  不幸的經驗告訴我們,有時撒但利用過分肉體熱心的人,為淵驅魚,使人灰心:“你既然信不過我,容不下我,乾脆我就照你所想的,去任意犯罪吧!不過要記得:我是被你逼上梁山的!”約伯並不是這樣。他無辜而受誣,莫名其妙的受責備,卻仍然要“持守所行的道”。這是何等的智慧和恆忍!他不是要求人了解,要行義道證明自己是義人;而是因為是義人而行道,就算是全世界的人都看不見,我仍然要行義路。人看不見甚麼指望,他的指望在乎神。(伯一七:15,詩三九:7)
  約伯的信念,多麼像主耶穌所說的話呢!主說:“我是為自己作見證,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證…因為我常作祂所喜悅的事。”(約八:18,29)祂知道天父見證祂所行的並無不義;祂自己堅持的原則,是行神的道。
  今天,世人失去是非的客觀標準,以為道德是相對的,稱為“多元文化”,唯一的品德是容忍,唯一的作人原則是沒有原則,不堅持自己的信念,這樣就被人稱讚。神的兒女要“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林後五:9)
  約伯的受苦能忍耐,給我們留下的榜樣:他相信神的公義和信實,鑒察一切;他堅持自己的原則,不問人的評價如何。

 

  惡人的亮光

  惡人的亮光必要熄滅,他的火焰必不照耀(伯一八:5)

  神是公義的,祂必不讓惡人誇勝。這是基本的原則。但不可忽略的要件之一,是時間的安排。
  如果把一粒麥子,跟田間秀穗結實的麥子放在一起,很難看得出他們之間的關係。人現在的肉體與天上的榮光,今世的羞辱與復活的榮耀,絕少相似的地方。(林前一五:36-44)其差別是因為時間的不同。比勒達說:

  惡人的亮光必要熄滅;他的火焰必不照耀。
  他帳棚中的亮光要變為黑暗;
  他以上的燈也必熄滅。
  他堅強的腳步必見狹窄;
  自己的計謀必將他絆倒。(伯一八:5-7)

  一般說來,這些話是最好的箴言;不過,要加上時間的因素,不能用來作現今的描述。時候未到,神也不施行審判;我們沒有理由,堅持今天必須如此。
  大巴比倫城的燈光,不但照耀,而且極其興旺;她懸燈結彩,火樹銀花,焰火沖天,足以向世人誇口,吸引無數群眾,迷醉多少靈魂。要到一定的時間,天使才把她舉起扔在海中,決不能再見,使她不能再迷惑列國。(啟一八:21-24)
  所多瑪在她全盛的時代,“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是住客羨慕的地方,有經營眼光的羅得,對她一見鍾情難忘,被吸引挪移帳棚,終於連靈魂都不顧,多年照養的叔叔亞伯蘭也不要,從約但河的平原,一步一步,進入所多瑪發財去了。(創一三:10-12)只是時候到了,神追討她作惡的帳,硫磺與火從天降下,把她完全毀滅。(創一九:24-25)
  約伯和比勒達,都忽略了神的時鐘。約伯看現在:巴比倫的亮光照耀輝煌,為甚麼神不施行審判?比勒達看現在:有的人亮光熄滅,腳步狹窄;啊,他就是犯罪被神傾覆!他們各堅持自己的看法,解釋神的作為。
  今天的人,不大談罪與刑罰的問題,也就少留意救贖的神學,而流行“發達神學”,也就是羅得神學。從山上俯視約但河谷,所多瑪罪大惡極的聲音,沒有達到他的耳中;只是看見其興盛發達,以為必然是蒙神賜福的表現,是屬靈的明證,有甚麼話好講!淺薄偏斷的理論,會造成錯誤的判斷,引致偏差的行動。我們應該謹慎。


  救贖主

  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伯一九:25)

  人到貧困時,為了求生存,只好典賣物業田產;到極窮的時候,甚至典賣自身,給人家作奴隸。有時部族間發生戰爭,戰敗的一方,也會被擄去作奴隸。在這種情形,淪於奴軛之下的人,失去了自由,生活沒有盼望,受無盡的痛苦。唯一的盼望,是有至近的親屬,為他付出贖價,才可以恢復自由。
  約伯的情形,正是被痛苦壓制,依人看來,全沒有脫身的希望。但在至深的痛苦中,遭人藐視,譏笑,厭惡,他仍然堅持自己無辜,發出信心的呼喚:

  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
  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

此生是暫時的,最多是肉身毀壞;實際上即使不遇疾病患難,肉身也會毀壞,身外之物自然也隨之消失去了。聖徒的盼望繫於永恆:“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伯一九:23-27)
  約伯的話,好像是殉道者的凱歌。他雖然在救恩的新約那一邊,卻因為持守純正,仇敵藉人的誤意攻擊,要將他的“指望如樹拔出來”(伯一九:10),他信心的根,卻深植於永恆。他堅定的說:“惟願我的言語現在寫上,都記錄在書上,用鐵筆鐫刻,用鉛灌在磐石上,直存到永遠。”(伯一九:23-24)意思是說,他知道所說的是真實的,願意永遠負責,也經久不磨。只有堅貞的心,可以說這樣的話。
  聖徒得主耶穌基督的救贖,脫離了罪惡的轄制,更應當和保羅一同說:“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林後五:8-9)思念永恆,願意與主同住的人,一定會立心討主喜悅,過聖潔公義無可指摘的生活;惟有這樣的人,才會心向天上,不論在甚麼境遇,遭甚麼試探,而能夠忍受;主應許:“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一○:13)
  “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祂之人的。”(雅一:12)
  願聖徒都有約伯那樣的心志:財富失去,健康失去,甚至皮肉滅絕,都不要緊,都不能使我們與主的愛隔絕;到世界不復存在,我的救贖主仍在那裏,迎接我進入榮耀。

  如夢人生

  他必飛去如夢,不再尋見(伯二○:8)

  在神以外,人找不到滿足。他可能富,但不會足。他以為一路飛黃騰達,卻陷於困境。正像巴蘭應摩押王巴勒的傳召,騎在驢上,滿以為此行是蟾宮折桂,那知天使在路中阻擋他,驢偏向牆邊,沒有轉圜的餘地,擠傷了他的腳。(民二二:25)
  瑣法“心中急躁”,不僅使他失去平靜思考的能力,更不能靜觀神的作為。神作事從不著急躁進,那些試圖摘取不到期果子的人,會嘗到滿口苦澀。不過,瑣法言語中也有智慧:

  你豈不知:亙古以來,自從人生在地,
  惡人誇勝是暫時的,
  不敬虔人的喜樂是轉眼之間嗎?…
  他必飛去如夢,不再尋見;
  速被趕去,如夜間的異象。(伯二○:4-5,8)

  人要等候神的時間到了,才可看到事情的結局。不敬虔的人,所看見的只是暫時,所思想經營的,不是永恆的事;到他離開世界的時候,甚麼永恆可記念的東西,也沒有留下,只是虛幻,如同夜間的夢一樣,沒有甚麼痕跡。人所作的,不論在人的眼中如何烜赫動人,都算不了甚麼,總要在神的面前有記念,才是存到永遠的真正成功。但世人的工作是怎樣呢?詩人說:“人睡醒了,怎樣看夢;主啊,你醒了,也必照樣輕看他們的影像。”(詩七三:20)
  人生使人困乏,想追求滿足,建立自己的夢。但是“飢餓的人,夢中吃飯,醒了仍覺腹空;或像口渴的人,夢中喝水,醒了仍覺發昏,心裏想喝。”(賽二九:8)夢的生活,不能滿足人,不能解決人生的困乏。
  這些話都很好;只是他的急躁,使他不作詳察,就應用在約伯身上。他甚至以為約伯貪心不公,欺壓窮人,強取人的房屋,所以福樂不能久享,從寬闊,忽然到狹窄的地步。神猛烈的忿怒,在正吃喝宴樂的時候,就臨到他的身上;閃電降下來,“人所不吹的火,要把他燒滅,要把他帳棚中所剩下的燒毀…”這些生動的描述,是約伯奇異的忽遭災難的情形。接著是肯定的斷語:“天要顯明他的罪孽,地要興起攻擊他…這是惡人從神所得的分。”(伯二○:19-29)多麼不留餘地的指責!在這人的觀念,人生簡單的數學公式:犯罪必遭患難;遭患難是因犯罪。他沒有給恩典留下餘地,也不以為義人可能受苦。


  聽話的藝術

  你們要細聽我的言語,就算是你們安慰我(伯二一:2)

  通常人有一項誤意,以為安慰人必須說話。結果,這樣的安慰,反造成傷害,就像許多的誤會,是由於解釋來的。
  最知道言語藝術的智慧王所羅門說:“言語多,就顯出愚昧。”(傳五:3)他又說:“愚昧人若靜默不言,也可算為智慧;閉口不說,也可算為聰明。”(箴一七:28)可見說話合宜不容易,不當說話的時候能不說話更難。
  我們很難相信,約伯的朋友會是愚昧人;但他們的問題似乎是,會說話而不會聽話。他們為了說話而說話,所說的話似是字字珠璣,只是太過堅持自己的意見,少體察聽話的對象。
  向人訴說不能急促:交談的對象是人,人與神不同,不能了解你的存意,必須思維周到,論理完全,絕不能著急。明顯的,說得快,說得多,常不等於說得對;相反的時候更多。所以要安靜,不心急發言。(伯二一:4)
  不明白時無言更好:約伯的遭遇,是不平常的事,不能以常理概論。其實,每人是不同的個體,個別的處境不同,神在人身上的旨意也不相同。而且世界上有許多我們不明白的事,遠比我們能明白的多。知道自己不知道,掩口禁止多言多語的欲望,是智慧的事,無聲勝有聲。(伯二一:5)
  選擇不答勝過說錯:遇到不明白的事,寧可存疑或發問,勝過強行立言,以不知為知的作答。約伯對於不明白的事,向神提出問題,比朋友們愚昧的皇皇高論好。(伯二一:7)
  從約伯與朋友的論辯,可以得到幾個有用的教訓:
  1.要周採兼聽。避免擇例偏斷,不聽反例。常見的毛病,是人先定了結論,才找證據,顯明自己有理,那不是尋求真理應有的態度。
  2.勿延展理想。自己先畫下圈圈,然後任意延展,要把所有的事物都包進去。約伯說:“神既審判那在高位的,誰能將知識教訓祂呢?”(伯二一:22)瑣法等人是照自己的理想,定下神應該怎樣,而非就事論事,成了以他自己為神。
  3.要容許矛盾。有些事表面看來矛盾,不要強行統一,那解決不了的問題,留給神判斷。耶穌說:神“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五:44-45)。所以要容許矛盾的存在,有時包括辯論的對方。


  得福的處方

  你要認識神,就得平安(伯二二:21)

  功利主義的信仰,是以得益處為條件。以利法對約伯說:你不能使神得益處,但神能使你得益處。如果你存著“何必曰利”的成見,會覺得這種拜增福財神的行徑,有些不是味道。
  醫生查不出病源來,卻勉強給個處方,頗有叫人懷疑的理由。有時這些處方,不對症而下藥,也有它的道理,可能對許多人有效用。以利法的得福處方如下:

  你要認識神,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
  你當領受祂口中的教訓,將祂的言語存在心裏。
  你若歸向全能者,從你帳棚中遠除不義,
  就必得建立。”(伯二二:21-23)

  這些話都沒錯。只是因約伯受苦,就斷定他有罪,卻是錯了。以利法的前提:神是公義的;因此,假定約伯所受的苦,跟他的罪相稱;約伯受苦極大,自然該是罪大惡極。以利法就說:“你的罪惡豈不是大嗎?你的罪孽也沒有窮盡!”隨之羅織許多的罪狀,都是出於他的假想。(伯二二:5-11)他把約伯說成魚肉良民,武斷鄉曲的惡霸。
  約伯說:儘多惡人行惡,沒有遭受報應。
  以利法說:不會的,約伯其人所受的,就是遭報的證據。人以為你是好人,是因為不知道你的惡;但你的假冒為善,卻無法逃過神的明察。
  因此,以利法給約伯的得福處方(伯二二:21-30):
  1.認識神,就得平安。
  2.領受神的話,並且存在心裏(詩一:2,一一九:11)。
  3.歸向主,認罪除罪,從帳棚中遠除不義。
  4.不貪財,丟棄金銀,惟要得主。
  5.以全能者為樂,向神仰起臉來。
  6.禱告神,祂就聽你。
  7.謙卑行神的旨意。
  以利法的處方,到今天對於罪人仍然是正確的,值得思想遵循。約伯並沒有反對,而且從早就遵行,一直遵行。他所以能夠堅持自己沒有罪,就是根據這些原則。但這也是他同朋友們爭議的地方:他們以為他有病而諱醫忌疾,需要這處方。
  願信徒常常省察,蒙神賜福。


  神知道

  祂知道我所行的路,祂試煉我…(伯二三:10)

  在煉爐中,是痛苦的過程。
  朋友使他失望,誤會他,攻擊他;但使約伯再有省察的機會,更能確定自己行在神的道路中。儘管如此,他仍然不能到神的面前,與神理論,讓神揭示他受苦的奧秘。這樣的困惑和不確定,並沒有動搖他遵行真理的心意,也沒有使他對神的信念喪失。

  祂知道我所行的路;
  祂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
  我腳追隨祂的步履,我謹守祂的道並不偏離。
  祂嘴脣的命令我未曾背棄;
  我看重祂口中的言語,
  過於我需用的飲食。(伯二三:10-12)

  人的生活行事,都在神的面光之中(詩九○:8),是不能隱藏的。朋友雖然不了解約伯,難以相信他無辜而招來這樣的患難,唯一的安慰是神知道。
  神有祂奧秘的旨意。約伯坐在廢墟中,撿起破瓦片來刮皮膚上的瘡,與坐在安樂椅上的空談,心情絕不一樣。為甚麼遭遇如此?神有甚麼奧秘的計畫?在被壓榨的苦痛中,他極願意知道:不是好奇的知識,而是渴望有確定的盼望。這就像在海上風浪中的扁舟,需要有錨的穩定力量。神有祂奧秘的旨意,不是一本書,人需要的,不是知道為何,而是要相信祂,相信神的可靠,把自己交託在神手中,相信祂的旨意必要成就。
  人有其當盡的責任。明白為何並不重要,明白下一天的情形也不重要;要緊的是作今天當作的事,跟隨主的腳蹤行。新約的聖徒,有基督為我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行”(彼前二:21)。這是當行的腳蹤,這也是可行的腳蹤。聖經說:“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一○:13)
  神的話是心中力量。人缺乏飲食,就軟弱無力,不能夠作事。飲食是供給人營養,加給人力量,能夠活下去,作當作的事,行當行的路。肉身的食物,常有可口美味,使人吃了滿足口腹。但約伯更注重神的話,過於飲食,因為那能加給人屬靈的力量,可以爭戰,勝過仇敵的攻擊,在苦難中站立得穩。
  願信徒都效法約伯,在苦難中得勝。


  那日子

  為何不使認識祂的人看見那日子呢?(伯二四:1)

  當我們看一個喜劇,總想知道如何結束:那主角如何克服困難,從危險中得救,得國,和得家庭團圓。當然,對於造成困厄,損害別人的惡人,也就要遇到他們應得的結局。
  我們作為旁觀的讀者,尚且急欲知道結局,設身處地,那些真實的歷史人物,他們的心,該是如何的想要見到終卷呢?今天,生活在世界上的基督徒,看到罪惡勢力的囂張,公義受到嘲笑,真理在角落裏暗泣。我們的心會焦急的問:“還要多久?主啊,還要多久?”誰不盼望歷史展到最後一頁,看見神審判世界的那天來臨?
  痛苦中的約伯,行義而遭受莫名其妙的打擊;環視周圍那些作惡的人,反倒安逸發達,黑暗在掌權,神的統治主權在哪裏呢?“神使他們〔惡人〕安穩,他們就有所倚靠;神的眼目也看顧他們的道路。”(伯二四:23)表面看來,確實像是這樣。同一節經文,也可譯為:“神可能會讓他們覺得安逸穩固;然而祂的眼睛注視他們的道路。”這是說,惡人在那裏,安心得意的作惡,神卻注視他的行動,絕不放過他:“看你橫行到幾時”!且讓他們如禾稼長大,到發展成熟,收割的時候到了:“他們被高舉不過片時,就沒有了。他們降為卑,被除滅,與眾人一樣,又如穀穗被割。”(伯二四:24)這是惡人的結局。
  在啟示錄中,殉道者的靈魂,也是發出類似的呼喊:“聖潔真實的主啊,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冤,要等到幾時呢?”(啟六:10)但神的時候到了,祂就發命令收割地上熟透的葡萄,“丟在神忿怒的大酒醡中”(啟一四:17-20)。
  神審判的時候,總是比苦難中的人所期望的晚,卻比作惡的人想的為早。我們所見到的,僅是帷幕這邊的情形。連詩人看到惡人的昌盛,也說:

  看哪,這就是惡人!
  他們既是常享安逸,財寶便加增。
  我實在徒然潔淨了我的心,徒然洗手表明無辜;
  因為我終日遭災難,每早晨受懲治。…
  (詩七三:12-14)

  不要為了惡謀成就的心懷不平,更不要羨慕他們的安逸順利,那可能正是他們將傾敗的前一刻。到審判的時候,就沒有人願意站在他們的地位了,因為是在神的震怒之下。到那時,才顯出義人的智慧和榮耀。


  對神的認識

  神有治理之權,有威嚴可畏(伯二五:1)

  從宇宙間的秩序,可以看出神的計畫與安排。
  在約伯的三個朋友中,比勒達對約伯最後論辯;他所說的話,只是寥寥數語,顯見理窮詞盡;對神的看法,止此而已。

  神的威嚴

  比勒達眼中的神,是在高處設立朝廷:“有治理之權,有威嚴可畏;祂在高處施行和平〔建立秩序〕”(伯二五:2)。這樣的一位神,是自然界的神,對人間事沒有多大興趣,如果說對人有個別的關係,是頗難想像的。祂像一位遠不可嚮邇的君王,把展現威儀當作經常事務。

  神的聖潔

  不錯,聖潔是神的屬性,但不是唯一的屬性,把自己圈在絕對無菌無污穢的真空狀態,使任何活人到了那裏,保證會窒息而死。(伯二五:3-5)

  人的無望

  比勒達對人的情形,過分的悲觀,極度的貶抑人,認為完全沒有價值,“如蟲的人,如蛆的世人”(伯二五:6),哪還有尊嚴,不僅沒有救贖的必要,也沒有被救贖的可能。

  神愛世人

  聖經教導的中心,是神對人的救贖。
  人的墮落,是既成事實,構成對神奇妙救恩的需要。羅馬書講到人的完全敗壞,但人類仍然是神照自己形像造的,有人格的尊嚴和價值。
  神是聖潔的,有罪的人不能親近神。但慈愛的神,憐憫罪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基督耶穌賜給人(約三:16),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流血受死,給人開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使信祂的人,得以稱義,進到神面前。這完全是神的恩典。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神〕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祂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祂極豐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穌裏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弗二:5-7)

  神展現祂的權柄和威嚴,而是要藉著拯救人,展現祂的恩慈;祂不是只坐在天上,而是要我們與祂一同坐在天上。


  知道自己無知

  看哪!這不過是神工作的些微(伯二六:14)

  最沒有希望的人,是以為自己甚麼都知道的人。知道自己不知道的,是智慧人。
  酒醉的人,雖然能言語,能行動,但他裏面深處的人,是在沉睡中。比勒達當時的情形,就是如此。他攀登寶座上,所講話的語氣,仿佛自己是神,目無餘物。約伯不得不用銳利的譏諷,刺激使他醒轉。習慣用譏諷語,使聽的人不舒服;不過在適宜的地方,偶然使用,可以有特別的效果。
  約伯見朋友們不再說話,就發抒自己的意見,暢論他所知道的神,和他自己的情形。
  他先反詰:你有甚麼能力?你有甚麼智慧?你有甚麼思想和道理使人能言語?你能否給人靈和生命?為甚麼你仿佛表示這一切都是從你來的?即使你能,有沒有愛使你肯為別人作這些事?(伯二六:2-4)自以為可以幫助別人的,都該如此反省。人都在肉身限制之中,如果以神自居,是最嚴重的錯誤。
  人既然不能作神所作的,那麼,該觀察神的作為。約伯先講論神在自然界的作為:照他的意見,宇宙的邊緣以外是陰間的界域,北方的極處是神的寶座,而用密雲幽暗遮蔽,使人不能看見;神“將大地懸在虛空”,幾乎是現代的宇宙觀;雲層的遠方,是光明與黑暗的交界。“天的柱子”是指那拄天的高山,神尚且能使地震搖撼它,有甚麼山嶽般的人物,能夠站在祂的面前?神不僅有能力,也有知識,打傷興風作浪,擾亂秩序的巨怪拉哈伯,刺殺狡猾曲行的快蛇;祂藉口中的氣,設定眾星群宿(詩三三:5-7);祂掌管天地海,使宇宙萬物和諧而有秩序。古希臘人的Kosmos一字,即是指和諧有序的宇宙,顯明是智慧的設計和權威。約伯對神的認識,顯然極為深刻。
  約伯的智慧,在於他多發問而少作斷語。他知道神的偉大奧秘難測。他說:“看哪!這不過是神工作的些微”,這只是從祂的作為認識祂,仿佛是低聲細語;如果祂發雷聲,人只有戰兢懼怕,更難測透其意義。他知道自己所能知道的,是普通的啟示,極為有限。要等神的兒子基督耶穌降臨,“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將祂表明出來”(約一:14,18)。我們藉著基督,得以認識神,而且更能得著祂的生命,有祂的性情。這是何等的榮耀和福分!


  擇義固執

  我斷不以你們為是,我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伯二七:5)

  如果人知道自己迷失了,應該設法尋得正路;如果知道自己走錯了,應該回頭。但如果自己並沒有錯,而聽信別人的勸說,回轉走上相反的方向,豈不反而錯誤?所以聽人的勸告,並不就是美德;而固執自己意見,並不一定是弱點,總要看是在甚麼事上。如果你沒有走錯路,為甚麼要回轉?
  約伯說明神是智慧公義的,祂設定了自然界的秩序,祂也設定人間社會的秩序。雖然現在看來,惡人昌盛,義人反而受苦;但時候到了,神要施行公義的審判。不過,不一定眼見。
  約伯的朋友們同情他,安慰他;但是,他們有先入之見。他們簡單的推理方式是:
  神是聖潔公義的,刑罰罪惡;
  約伯的遭遇苦難,顯明是被神責打苦待了;
  因此,證明約伯是有罪。
  在這樣的情形之下,約伯真是百口莫辯。在所受的痛苦之外,還因為朋友的好意勸慰,而加上被架詞誣捏。他說:

  “神奪去我的理,全能者使我心中愁苦…
  我的嘴決不說非義之言,我的舌也不說詭詐之語。
  我斷不以你們為是,我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
  我持定我的義,必不放鬆;
  在世的日子,我心必不責備我。”(伯二七:2-6)

  約伯知道自己;雖然沒有人能像神知道我們一樣,但他從神的話,知道自己並沒有違背神。世上的一切都失去了,這是他唯一沒有失去的東西,他必須堅持。
  這樣堅持真理的人,特別是為自己辯解,會受到更多的誤會:高傲,假冒為善,自以為義,剛硬強項,不肯悔改,都是可能增加的罪名。世人基本的論理是:你既然那麼屬靈,為甚麼不發財呢?約伯指出,不敬虔的人,儘多是發達的;強取豪奪,未必不能發達,而且可能正是他成功的因素。但他沒有神的行動,能心安理得的向神求告嗎?他積聚不義之財,是心清手潔嗎?而且到最後,他能在神面前站得住嗎?
  朋友的質疑,並沒有能使約伯懷疑神,也沒有能使他懷疑自己,反而使他心更堅定:總要持守所行的義,以神為樂。知道自己站在真理上,可以信靠神,堅持到底。


  尋求智慧

  智慧從何處來呢?聰明之處在哪裏呢?(伯二八:20)

  神是宇宙萬有的神。祂不僅以智慧和大能,設定自然界的秩序,也以公義設定人類社會的秩序。不過,神最大的恩賜,不是世上的財寶,而是給人智慧。約伯進而歌頌智慧:

  智慧的價值無人能知,
  在活人之地也無處可尋。…
  智慧從何處來呢?聰明之處在哪裏呢?…
  祂對人說:“敬畏主就是智慧,
  遠離惡便是聰明。”(伯二八:13,20,28)

  約伯指出:神造了些隱藏的礦物,金屬,人以為寶貴,用盡一切可能的科技,登高履深的去探求,不惜費力冒險,勤勞不休。這表明屬世的人,惟利是趨。

  智慧無處可求(伯二八:1-11)

  很奇妙,越是難得著的稀有物品,越是寶貴,越是能吸引人去探求。可惜,許多人不認識最寶貴的智慧,只想要發財,越求越不得其路,缺乏智慧,成了聰明的愚昧人。


  智慧無價可買(伯二八:12-19)

  金銀子和各種的寶石,雖然極為昂貴,還都有市場價格,只有智慧,極有價值,卻無價格(箴八:4-11,18-19,九:10)。世人得了財寶,沒有智慧,至終不免於滅亡,任何富貴都不能帶去,是積財而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人(路一二:21)。

  智慧惟在於主(伯二八:20-28)

  世上的智慧人不多,但自知缺乏智慧的人很少。
  約伯知道智慧的寶貴,“敬畏神,遠離惡事”(伯一:1),但受時代的限制,沒有能夠認識智慧的主,就是基督。在新約時代,使徒保羅告訴我們,不要尋求屬世界將要滅亡之人的智慧,因為真正的智慧,惟在主基督裏:“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如經上所記:‘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林前一:30-31)因為在祂的救恩以外,都是滅亡,還有甚麼智慧可言呢?因此,聖經又說:“神的奧秘就是基督,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祂裏面藏著。”(西二:2-3)
  感謝主,藉著聖靈感動人的心,使人有真智慧,能明白真理;就當在祂裏面生根建造,將祂的話存在心裏,不被世界同化,照祂啟示的真理而生活,直到進入榮耀。


  追想從前

  惟願我的景況如從前的月分(伯二九:2)

  回憶是甜美的。但耽於回憶,是不健全的,不僅妨礙長進成熟,而且是心靈的自囚。試想一個女子,一直想自己是伶俐可愛的小女孩;或一個大男人,老愛把玩嬰兒時的玩具,是多麼不自然的事。有甚麼不對嗎?沒有道德上的不對;但那顯然是迷失了生活的目標,沒有父母願意見到孩子這樣。
  我們不應該忘記神的恩典。不過,神的恩典是我們前進的踏腳石,是行天路的引路柱;卻不是攔阻我們往前的障礙物。
  約伯回想當年蒙神賜福的好日子:


  惟願我的景況如從前的月分,如神保守我的日子。
  那時,祂的燈照在我頭上;我藉祂的光行過黑暗。
  我願如壯年的時候:那時,我在帳棚中,
  神待我有密友之情。(伯二九:2-4)

  昨日已捨我而去,不能再尋回來。不過,甜蜜的回憶,可以支持人勝過眼前的困境,積成將來成功的美好根基。
  約伯不是重提當年勇,回味自己的成就;他思想的中心,集中在與神的關係上,一切的好處不在祂以外。

  神的保守(伯二九:5-11)

  敬畏神的人,蒙祂的保守,家庭興盛,財產增加,在社區居高位,設立座位於城門口,也備受尊重。我們一切的好處,都是從眾光之父那裏來的;那賜恩的手,也是托著我們的手,否則我們一無所有,暫時有的,也必要失去。

  神的引導(伯二九:12-25)

  他明白神的話,有神的話引導,作路上的光,雖然行在黑暗中,也不至於跌倒(詩一一九:105),而“以公義為衣服,以公平為外袍和冠冕”,是正當高貴的行為;行有餘力,可以幫助別人:“為瞎子的眼,瘸子的腳”,不是像虛假的領袖,瞎子領瞎子,同掉在坑裏(路六:39)。人也信任接受他這樣的教導,因而蒙福。

  與神相交(伯二九:19-20)

  約伯不是與神陌生,只道聽塗說,或從課室裏學來;他是跟神密契相交,像亞伯拉罕一樣。因此,他像樹栽在溪水旁,時時得到滋潤,耐得炎熱,結出美好的果子(耶一七:8)。
  記得過去蒙福的光景,可以敬畏神,儆醒感恩。


  不能跳越現在

  現在我心極其悲傷,困苦的日子將我抓住(伯三○:16)

  在人生的旅途中,有時要經過低谷,才可登上高峰。但無論如何,在行程上是前進的。實際上,我們無法不隨著時間前進,誰也不能停步。即使你躺下不走,你悲哀,你睡眠,歲月仍然使人老,跟你歌唱著工作一樣。
  人常是習慣的不滿意今天,懷念失去的昨天,憧憬美麗的明天。約伯所處困苦的境況,從神愛人敬,變成了神棄人厭;更使他願意今天是不同的一天。但甚麼都不能改變今天!

  現在我心極其悲傷,困苦的日子將我抓住。…
  神把我扔在淤泥中,我就像塵土和爐灰一般。
  主啊,我呼求你,你不應允我。
  (伯三○:16,19-20)

  現在,我成了低賤人。如果人生來低賤,還容易接受痛苦的現實。但約伯一向蒙福,被人尊敬,現在竟然落到卑微的地步,真是其情何堪!而那些卑劣的人,卻小人得志,猖狂囂張起來,我倒變到這樣地步,真是滄海桑田。(伯三○:1-8)
  現在,人譏笑厭惡我。在痛苦的處境,需要人的同情和幫助;但世人最會錦上添花,也會落井下石。連那些下賤的人,也來卑視我,“他們厭惡我,躲在旁邊站著,不住的吐唾沫在我臉上”。罪惡的勢力,忽然都釋放出來。這多麼像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遭受的痛苦,超過人的想像。(伯三○:9-15)
  現在,神殘忍迫害我。人受到朋友的背棄,是最難忍的經歷;約伯感到被神所背棄:本來“有密友之情”(伯二九:4)的神,竟然在最需要的時候,掩面不顧他了。他以為神“向我變心,待我殘忍,又用大能追逼我”。他從心深處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為甚麼遠離不救我,不聽我唉哼的言語?”(詩二二:1)趨炎附勢多變的人,會離棄我,還可以忍受,因為人就是靠不住的;但信實可靠,永遠不改變的神,也會臨到危難,捨我而去?(伯三○:16-26)
  盼望神的拯救,拯救不來,他陷在深沉的悲哀中。
  智慧的王所羅門所說的真是不錯:“不要說:‘先前的日子強過如今的日子,是甚麼緣故呢?’你這樣問,不是出於智慧。”(傳七:10)追想過去無用,在苦境中,仍然要堅信。
  神並不會丟棄信靠祂的人。受苦仆倒了,神看著不會旁觀不理,祂就要伸出救助的手了。


  義人的安定

  從至上的神所得之分(伯三一:2)

  遭受苦難與惡者的攻擊,朋友的誤會,並不能將行義的人壓下去,反而使他更仰望神的公義。他想到“神豈不是察看我的道路,數點我的腳步呢?”不論人怎麼說,雖然有時他不明白,但仍然相信,神是公義的審判者:“我若被公道的天平稱度,使神可以知道我的純正。”(伯三一:4,6)
  約伯像是看到了天上的法庭:

  “願那敵我者所寫的狀詞在我這裏,
  我必帶在肩上,又綁在頭上為冠冕。
  我必向他述說我腳步的數目,
  必如君王進到他面前。”(伯三一:36-37)

  約伯堂正的向撒但挑戰!撒但在神的面前控告人;約伯卻說,他的腳步是照神的旨意,每一步都算數,沒有偏離正路,步步都有腳印;撒但要控告,約伯可以每一步都交待清楚。因此,撒但雖然控告,他帶在肩上,表明為可以為自己的行動負責;撒但羞辱他,加罪於他,迫害他,因為那都是無端毀謗,反成為頭上的冠冕。他理直氣壯,絕不用畏縮,挺胸昂首,勇敢威武的“如君王進到他面前”。這樣的氣勢,是因為他有無虧的良心,確信自己未行不義的事。
  他盼望能夠勝訴,不至於被判定有罪,而獲得神的賞賜,因他相信神在自己一邊,所以他敢談到:“從至上的神所得之分,從至高全能者所得之業。”(伯三一:2)
  這法庭的情景,也曾在撒迦利亞的異象中出現:大祭司約書亞穿著污穢的衣服,站在耶和華的使者面前。撒但站在一邊向耶和華控告約書亞,“與他作對”;但神的使者在另一邊,為約書亞脫去罪孽,使他“穿上華美的衣服…將潔淨的冠冕戴在他頭上。”(亞三:1-7)
  我們靠自己的義,不能進到神面前,沒有誰能說他是坦然無愧的,我們的義都像是污穢的衣服。惟相信靠賴耶穌基督的寶血,才可潔淨罪孽,“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徒一三:39)。
  聖徒像約伯一樣,行事純全,遵從神的旨意,是神所稱讚的。雖然不免受苦,“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是何等的安慰。(彼前四:14)感謝主,祂是我們的中保。


  智慧的勸教

  我們尋得智慧:神能勝他,人卻不能(伯三二:13)

  安慰勸教苦難中的朋友,是要叫他得益處,被建立,而不是智慧的角力,要爭辯決勝。
  約伯的朋友們,好像全然忘記了,本是為安慰他,幫助他而來;哪知後來變成只想到用言詞折服他,駁倒他。其實,就算他們能以言語取勝,也不能建立約伯,而完全失卻了遠來的初意,更於約伯無益。
  以利戶因為年輕,在等輪到自己說話的時候,也側耳聽他們的辯論。最後,看到所說的都遭駁回,以至越說詞越短,理越窮。在旁聽的時候,他看見約伯自以為義,也看到那三個朋友,一直以約伯為有罪,把道理越扯越遠,以至勝不過約伯,承認不說話才是智慧,他的怒氣就發作起來。

  你們查究所要說的話;那時,我等候你們的話,
  側耳聽你們的辯論,留心聽你們。
  誰知你們中間無一人折服約伯,駁倒他的話。
  你們切不可說:“我們尋得智慧:
  神能勝他,人卻不能。”(伯三二:11-13)

  以利戶仿佛自命代表真理,心中有神的靈。他說:“我裏面的靈激動我…我必不看人的情面,也不奉承人;我不曉得奉承;若奉承,造我的主必快快除滅我。”(伯三二:18,21-22)他以先知的語氣說話。這少年人不奉承人,確實是很高貴的氣質。他也很有禮貌,能忍耐,知道尊重長者,不搶先說話,都是很難得的。他所以能避免別人所犯的錯誤,是因為他會留心聽話,才可以比較深入,而不重複。我們看到他能引用約伯的話,就是會聽話的結果。
  到最後,三個朋友承認無能為力,作出無可奈何的結論。我們尋得智慧了:從經驗中知道,只有神能勝他,人是沒有辦法的。這樣說法,好像是舉起雙手認輸,把一切推給神去作。以利戶生氣,認為那不對,他要接過去,再作努力。
  其實,許多時候,我們把神放在一邊,太倚靠自己的言語雄辯,不必說失敗,即使能夠辯駁得贏,也不一定能贏得人的靈魂;交託給神,仰望祂,征服人的心。“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的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它都順服基督。”(林後一○:4-5)


  救贖與恩典

  救贖我的靈魂免入深坑,我的生命也必見光(伯三三:28)

  人對神的觀念,是從自己的心思意念產生的,往往是人本性的反映。因此,異教的“神”會嫉妒,分爭,偏愛,以至偷竊,好色,貪污,公然接受賄賂,包庇罪惡,各種惡行都有,無異於人間社會。
  即使是認識真神的,也常陷於兩個偏差:或認為神是慈愛的,而且是溺愛的,人可以為所欲為,老人家都不過問;或認為神是公義的,近於吹毛求疵,不放過你的任何錯失,好得機會懲罰人而為快。這是由於不是出乎神的特殊啟示,即使是最有智慧的人,憑自己的經驗和推理,對神也只是片面的認識。以利戶似是略勝一籌,他指出:神使人受苦,是因為人的裏面有不義,要受管教;有雜質,需要煉淨,成為有價值的器皿。所以人在痛苦中,有神的美意,受苦有指望:

  一千天使中若有一個作傳話的,與神同在,
  指示人所當行的事,神就給他開恩說:
  “救贖他免得下坑,我已經得了贖價。”
  他的肉要比孩童的肉更嫩,他就反老還童。
  他禱告神,神就喜悅他,使他歡呼朝見神的面;
  神又看他為義。(伯三三:23-26)

  雖然以利戶認為人的情況,是必須受懲治才肯回頭,但他承認人的缺欠,不能滿足神的要求,需要神教訓,相信啟示的重要;他知道:不是靠人的努力自救,而是靠賴與神同在的使者,作中保,替人付出贖價。這樣,才可以使人有指望,得重生,得神稱他為義,而蒙神喜悅,得以見神的面。
  這摧毀了人的虛驕,超越了人掙扎自救的層面,而指向恩典,幾乎是“因信稱義”的最早宣告。蒙恩者見證,在人前歌唱:“我犯罪背逆,卻未受當得的〔刑罰〕(或譯Ithath, not been requited tome);神救贖我的靈魂免入深坑,我的生命也必見光。”(伯三三:27-28)這完全是由於全能神的慈愛憐憫,“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林後五:19)。是在基督裏成就的,不想救恩的樂歌,竟在約伯悲慘的環境中出現,會引起他的靜思,燃起他的盼望,使他迴誦:“我的生命也必見光”!
  人憑自己的義,不能得神的喜悅;只有仰賴神的恩典,和耶穌基督作中保,成就救恩。這是我們永遠的盼望。


  神的公義和主權

  我所看不明的,求你指教我(伯三四:32)

  生命短暫智慧有限的人,偏喜歡判斷全能的永生神。還有比這更可笑的事嗎?而其判斷的結果,必然是無比的愚昧。
  以利戶與那三個朋友不同,也是他超過一般人的地方,是他先設定神是公義的。神既是公義的,就“必不作惡,全能者也不偏離公平”;祂有絕對的主權,因為世界是祂的,祂不用向誰負責,也不可能有自私,也不偏待人。世界上的人,常是看重有錢財,有勢力的人,接受賄賂,出賣真理;所以衙門是為了富有的人開的,有錢斯有理。神的性情絕不是這樣,也不需這樣,因萬有全是祂的。
  祂完全知道人所行的:“神注目觀看人的道路,看明人的腳步。”神不用拘傳人來當面審查,也不必誰見證,冗長無盡的反覆辯駁,像世上的法庭,曠日費時;如果那樣,人的壽命要長許多倍,才看得見案件的審結,公義得伸。因為祂知道人心中所存的,所以不難判斷,也沒有錯誤。(伯三四:10-24)
  神靜默不語,或向人掩面,並不是祂於理有虧,避免見誰的面。人的問題是所知太有限了,甚至犯了罪仍不自知,神就必須先責罰了,使人注意而醒悟(伯三四:31-33)。他說:

  有誰對神說:“我受了責罰,不再犯罪;
  我所看不明的,求你指教我,
  我若作了孽,必不再作。”
  祂施行報應,豈要隨你的心願叫你推辭不受嗎?

  以利戶提醒約伯,人所有向神質疑,抱怨,抗議,悲嘆,掙扎,都是無用的。他建議:人不要想代替神作審判官;在天上的法庭,人不能講條件,討價還價,以他的自由,代替神的旨意,自己選定要神如何待他,而要神簽字。
  謙卑順服,是悔改蒙恩的開始。在神面前承認自己有不明白的地方,接受神公義的判斷,我們的經驗會告訴我們,是不容易的事。不過,承認神的智慧,是最智慧的;接受神對你的待遇,是對自己最好的待遇。
  生活在人本文化中,我們對於神公義的觀念,感覺異常陌生。有時,所看到不公不義的事實在太多,但並不等於你就是公義的準衡,更不給予你“替天行道”的權利。我們必須重新衡量公義的標準;首先要改變篡權自義的態度,謙卑在神的面前,不再輕慢神,接受神所給我們的任何境遇,歌頌祂。


  夜間歌唱

  祂使人夜間歌唱(伯三五:10)

  在受苦的時候,如果只看自己,會越加自憐;如果看周圍的環境,只會越感覺神的不公。因此,應當向上面看,仰望天上的主。以利戶給約伯建議:“你要向天觀看,瞻望那高於你的穹蒼。”(伯三五:5)
  你看到甚麼呢?神所造的穹廬,高不可及;祂使太空中有那麼多無數的星宿,並不是你的設計,也不是為了點綴你家的屋頂(羅一一:34-35);就算你犯罪,污染全地,只是造成不適於人類居住的文化;人類罪惡滔天,並不能實際傷害到神。所以人不犯罪,算不得對神仁慈;人行義,也不值得誇口。
  倒是神是苦難中人的幫助,是受魔鬼撒但轄制者的拯救;所以在困苦中,當仰望神求祂施憐憫。實際上神安排我們,使我們成為人,有祂的形像和榮耀,與禽獸不同,含有靈性,能認識祂,敬拜祂,求告祂,已經是特殊的恩典了。

  人因多受欺壓就哀求,因受能者的轄制便求救;
  卻無人說:“造我的神在哪裏?祂使人夜間歌唱。
  教訓我們勝於地上的走獸,
  使我們有聰明勝於空中的飛鳥。”(伯三五:9-11)

  在受苦當中的人,更現出其卓越:“祂使人夜間歌唱”。夜空越黑暗的時候,越現出星群的明亮。信靠祂的人,能超越黑暗的現實,看見神的手,創造萬有,仍然掌權管理宇宙。這不僅證明神的存在,更使人想到:“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詩一九:1)。只有夜間的時候,才可以“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證明神仍然顧念人,對人的將來有美好的計畫安排。(詩八:3-8)
  當保羅和西拉,遵從聖靈的引導,遠往異鄉傳福音,到了歐洲,在腓立比即遇到患難,受捆綁,被棒打,關在重監裏。到了這地步,清夜不寐,痛定思痛,真是情何以堪!但他們沒有怨天尤人,沒有自哀自憐:“約在半夜,保羅和西拉禱告,唱詩讚美神”(徒一六:22-25)。他們得勝的歌聲,是何等的見證!相信神的引導,終必成就祂的榮耀。奇妙的事發生了:地大震動,更震醒了人心,獄卒全家悔改信主,福音傳開。
  今天我們仍然不免遭遇生命中的夜間。但基督徒信心的眼睛,可以穿過暗夜,看見主的同在,而能夜間歌唱!


  救拔困苦人

  神藉著困苦救拔困苦人(伯三六:15)

  安舒的生活,使人沉睡在愚昧中,以至聽不見神的聲音。瑪拿西在王宮,被善說好話的人包圍,有太多的偶像,太多的私慾,聲色犬馬,聽不見神對他說話的聲音,以至他敢於污穢聖殿,關鎖殿門,不再敬拜事奉神。亞述王的大軍臨境,他仍不悔改;必須要等到亞述的軍隊“用鐃鉤鉤住瑪拿西,用銅鍊鎖住他,帶到巴比倫去。”到那時候,陷在困苦中,自己沒有盼望了,“他在急難的時候,就懇求耶和華他的神,且在他列祖的神面前極其自卑。”(代下三三:11-12)這時,神就應允他的禱告,使他歸回耶路撒冷,仍然坐王位;他才真知道,那是全能的神救拔他。想不到,鐃鉤竟成了救拔的工具,在困苦中救拔困苦人,使瑪拿西悔改。
  神並不願意使人受苦;但人不落在苦難中,總不會知道是神救拔他。就像浪子必須淪落異鄉,舉目無親,山窮水盡,到想用豬吃的豆莢果腹而不可得的地步。在苦難中,他想起父家的豐富,才決定走上歸家的道路。

  神藉著困苦救拔困苦人,
  趁他們受欺壓,開通他們的耳朵。
  神也必引你出離患難,進入寬闊不狹窄之地;
  擺在你席上的,必滿有肥甘。(伯三六:15-16)

  神不僅是全能的,而且良善,公義。因此,以利戶肯定的說:在原則上,義人必蒙恩惠,享福樂。不過,以利戶勝於其他三個朋友的地方,是他不把世界分割為二,非黑即白;他承認,在真實的世界中,義人也有失敗的可能,“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七:20)。神是一位偉大的教師,又是公義的審判者。祂不容義人的善心善行,抵銷他的罪過,而不予計較;義人犯錯,祂使他們受苦,把他們的過犯指教他們,使他們受教訓而悔改(伯三六:8-10)。
  我們在肉身之內,對於隱秘的事,無法完全了解,如同對銅鏡觀看,模糊不清;必須等到主審判的時候,就全知道了,“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羅二:6)
  記得:“神為大,我們不能全知;祂的年數不能測度。”我們既微小,壽命又短少,怎能不謙卑呢!(伯三六:26)


  神作為的顯明

  祂封住各人的手,叫…人都曉得祂的作為(伯三七:7)

  今代的人,有一個奇怪的現象,就是常說:“太忙了!”其實,我們的時間並不比古時的人少;相反的,如果以單純數字來計算,時間該省餘出許多。比如說,保羅要用雙腳跑路,過海要坐緩慢而缺乏安全的古老的船;今天,我們誰還靠兩條腿跑路?我們乘汽車,飛機,該可以省多少時間?我們不用耕田而食,住屋不必自己建造,不用製帳棚維生,在衣食住上,省了多少時間?省了的時間,就使我們等於比古人多活了好多年,但時間哪裏去了?
  因為我們的欲求太多,就不肯停下手,要一直去作;只是不為神而作,更不肯尋求神的旨意,也不看神作工。神願意顯明祂的作為,只是人太忙碌於自己的工作,不曾留下時間,看神的作為,聽神的聲音。
  人跟神爭著工作,要顯明自己的本領,正像建造巴別塔一樣。最好的也不過是孩子的兒戲,或是蟲蟻作的窩,可憐亦復可笑;有時更是亂伸烏撒不潔的手,褻瀆神的聖工。但人卻偏要自許,真是無可奈何。因此

  祂對雪說:“要降在地上!”
  對大雨和暴雨,也是這樣說。
  祂封住各人的手,
  叫所造的萬人都曉得祂的作為。”(伯三七:6-7)

  我們看到環境變得惡劣,仿佛是天降大雪,風寒地凍,萬里冰封,正是神要潔淨祂的工作,使人不能伸手;或如狂風暴雨,不但所建造的要被沖走,存留不住,連人也會隨猛流流逝無蹤。在這樣的情況下,人才肯停手,給神有施展祂大能作為的機會。只有當神“封住各人的手”,才沒有人誇口的餘地,人不能說是我的才幹智慧,是我投資的財富,是我的能力成就的功業;這樣,神才可以得榮耀,“叫所造的萬人,都曉得是祂的作為”。
  在神來說,這似乎是不得已的事,但卻是必要的。甚麼時候人停止誇口,甚麼增長,發展,籌算,計畫,都顯出是畫餅充不了飢,才顯出“耶和華的籌算永遠立定,祂心中的思念萬代常存。”(詩三三:11)人所能作的,只有俯伏敬拜,只有禱告祂,讚美祂,仰望祂,看祂的作為。


  旋風中的聲音

  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你在哪裏呢?(伯三八:4)

  人不滿意神的安排,就發生一個基本的問題,就是把自我放在與神對立的地位:創造萬有的,是我還是你?因為這不僅是一時一事,神整體的計畫是相關連的。
  神並沒有回答約伯的問題,也沒有宣布約伯的清白無罪。祂只提出了一連串的問題。神真是像神:如果神要和人一般見識,回答人的問題,人要經過多少無數的年月,才可以了解;除非祂提高人的了解水平,到神的程度,那又不是神所要去作的。這樣,人如果以為自己可以知道神的事,不僅是武斷而僭越,簡直是愚昧而可笑!
  神在旋風中,向人所說的話,是一項莊嚴的宣告:

  “誰用無知的言語,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
  你要如勇士束腰;我問你,你可以指示我:
  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你在哪裏呢?
  你若有聰明只管說吧!…”(伯三八:1-4)

  人是神造的,祂知道人的品質和容量,預先定下人生命的長度;祂從起初就不曾試圖讓人了解祂一切深奧的心意。
  神用了一個幽默的比喻:要約伯“如勇士束腰”,不是作對搏比武,而是智慧的比試;就你看得到的世界來說,你知道的能有多少?神立定了大地的根基,預備了人的居所,“那時晨星一同歌唱,神的眾子也都歡呼”(伯三八:7)。你並不曾在天使的詩班中,現在卻來發問,豈不是可笑的事?
  神從自然界的奇妙,指給約伯觀察,問他該有甚麼回答。從海和陸地的接壤,到光明與黑暗的邊界,是誰所定的?人在世的歲月只有這麼少,憑甚麼好像“早已生在世上,你日子的數目也多”?神不責備你,你該自己覺得愚昧狂妄得離譜。再看自然現象的運作,看天體的陳列,能不使人敬畏?約伯不是愚昧和虛假,不能說是天然現象,只有靜默。(伯三八:8-38)
  世界上巨大建築的施工藍圖,放在一起,要用大貨車來運載。如果神真的把宇宙奧妙顯示給我們,或單把所有的星,要我們像數金幣一顆一顆來數算,就會發現我們的生命太短促,更不必說計數的能力了。那麼對於神創造的工,“若是一一的都寫出來,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約二一:25),這只是低估,一點也沒有誇張。


  受造與智慧

  神使它沒有智慧也未將悟性賜給它(伯三九:17)

  在神許多的恩賜中,祂特別給人靈性,使人超越其他的動物,無論怎樣愚昧的人,即使是最極端主張“動物權利”的人,也不會羨慕禽獸的無知,抗議神的不公平。
  神詰問約伯,動物的本性,是從哪裏來的;為甚麼有的力大而悟性不大,體型高而智慧不高,為甚麼有靈巧和愚拙的差別。這是誰設計,誰規定的?
  供應的奇妙:獅子凶殘可怕,烏鴉人人厭惡,誰供應他們的食物?這些沒有誰敢飼養,或沒有誰願飼養,神都使他們能生活延續。野山羊生存在荒涼不毛的地方,在光禿乾旱的岩石中間。野山羊和鹿,為甚麼選擇在他們那樣的環境中懷胎,沒有誰給檢查照顧,生而難以養育,沒有人提供保育的服務,竟然都能獨立長大。(伯三八:39至三九:4)
  管制的能力:野驢是在山野間的動物,不是誰家的驢解放出去的,它性喜自由,在曠野隨意往來,不會為了糧草而被豢養,服事人,為人耕作負重;野牛不受羈縻,從不認識主人的槽,也不為莊稼的主服務。但主能管制它。(伯三九:5-12)
  恩賜的賦予:鴕鳥生長在曠野沙漠中,高大卻沒有智慧,以至不知道照顧自己的幼雛;它雖然有翎毛而不能飛,卻善於疾走,其速度比奔馬還快。駿馬在陣上,能勇敢爭戰,而不懼怕。可見神造萬物,各有其特長;正如祂賦予人不同的恩賜,各適其用,有一定的目的。(伯三九:13-25)
  本能的神秘:候鳥在寒天將到的時候,知道向南直飛,自會分辨方向;巨鷹知道在高處搭窩,不用誰訓練它,而有其本能;它的眼睛銳利,可以高飛視遠,看見食物,即迅速俯衝而下,抓取動物或屍體果腹。這神秘的本能,生成在它的軀體裏面,在他們是自然的,別的動物卻沒有。(伯三九:26-30)
  自然界如此,在人類社會中,神豈能不同樣的設計,周密規畫,預備?神的子民所遇到的事,怎能想像是偶然的?
  從動物的生態連鎖,看到神如此奇妙的安排,人不能夠理解,更無從質疑,只能敬畏感嘆:

  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
  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難尋!
  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祂的謀士呢?
  (羅一一:33-34)


  主權與大能

  你豈可廢棄我所擬定的?(伯四○:8)

  違背法律的,要被定為有罪。但人常想反對設定自然律的神。你可曾想到,為甚麼許多動物,各有其不同的生理結構,適於居住在特定的生活環境?他們的不同,是表現神奇妙的主權,或是證明神的不公平?
  約伯本來向神的主權質疑,到神向他顯現,問他的事,竟然無言可答,只有自己承認:“我是卑賤的!”

  施行公義需有主權(伯四○:7-14)

  論到神的主權,祂是創造的主,也是統管宇宙的主。必須有主權,才講得到公義。人不應該坐在神的寶座上,“以榮耀莊嚴為妝飾,以尊榮威嚴為衣服”,那是極不相宜的。神照祂的主權所擬定的,人不能推翻,不配評斷其公義和道德規律。

  施行公義需有能力(伯四○:15-24)

  神說:“你且觀看behemoth:我造你,也造它”,是真實存在可以看到的,是神造的,不是虛幻構想;又說:“它在神所造的物中為首”,顯然再詩意的語言,也不會適用於“河馬”,而是凶猛的恐龍般巨大動物。人的力量莫奈它何:“在它防備的時候,誰能捉拿它?誰能牢籠它,穿它的鼻子呢?”
  但是全能的神,可以捉住它,把它放在籠中,當作俘虜,作陳列的玩物;“穿它的鼻子”,是馴養家畜的傳統方法,從古時人就用鼻環牽牛,可以用來負軛耕田,從事生產。
  這是說惡的勢力雖然那麼大,看來凶猛可畏,人對它無能為力;惡看來可怕,人只能悲慘的任其奴役。但全能的神可以制伏它,使它聽命順服,在神主權之下,不論它願不願意,總會使有害的成為有益的,為祂的兒女效力。
  聖徒在進入神國的道路中,會遇到那惡者的攻擊,是經過神的允許,才臨到我們身上。當然那是極不愉快的事。有時不免像約伯一樣,想到公義的神,為何使我遇到這樣的事,而那些惡人,反而得意。我們不明白神的旨意,才會作如此想。但埋怨神的公義,是不應該的;要相信神,仰望祂。如同你遇見那龐大的“河馬”當途,無從逃避,不能越過,又不能鬥得它過;你哀哭,你叫罵,不過徒費氣力,都沒有半點兒功效。但要相信,神會穿上那巨怪的鼻子(賽三七:29),輕易的牽著它的鼻子走,反而使它成為你的益處。


  神不欠債

  誰先給我甚麼使我償還呢?(伯四一:11)

  人到神的面前,不可存有債主的觀念,不是求神賜給他甚麼,而是認為神欠他甚麼。這種心態,是跟恩典相反的。
  神繼續說到祂至高的主權。對於Behemoth:“我造你,也造它;它吃草如牛一樣”(伯四○:15);神論Leviathan:另一個凶猛的巨獸,我們不能夠確實認知。這樣的情形存在,正如現代人誰見過“兕”?時間和地域的不同,增加了解上的困難;我們能知道,聖經所表述的,超過現譯“鱷魚”。在這樣的情形下,翻譯的原則是應該用音譯(transliteration)。
  論到這中譯“鱷魚”的巨物,是頑強不肯屈服的:人用計謀,不能夠釣它;用繩子,不能夠捆綁它;用強力相加,它不會溫柔順服;與它談和平,它不肯立約;人既不能從它得利,又不能以戰爭征服(伯四一:1-9)。這仿佛是世上惡的化身,是遠超越微弱的人所能控制的。照聖經所預言的,到將來大罪人的出現,罪惡掌權,形勢更是這樣。人能作甚麼呢?
  神曾給約伯機會,看他有多大本事,能否在人間建立公義道德的秩序;也曾給以後傑出的人物,作過類似的嘗試,但沒有成功的記錄:“見一切驕傲的人使他降卑,見一切驕傲的人將他制伏,把惡人踐踏在本處”(伯四○:11-12)。約伯只好敬謝不敏。現在受造的巨物:“凡高大的它無不藐視,它在驕傲的水族上作王”(伯四一:34)。二處的語詞幾乎相同:自命不凡的人作不到的,神能藉凶惡的物作得到。神同樣的用凶殘的國,成就祂的旨意;時候到了,毀滅他們。(賽二七:1)
  Leviathan是神造的;Behemoth也是神造的。這只是受造之物,但人見而戰兢,無法制伏。創造的主說話了:

  “沒有那麼凶猛的人敢惹它。
  這樣,誰能在我面前站立得住呢?
  誰先給我甚麼,使我償還呢?
  天下萬物都是我的。”(伯四一:10-11)

  因此,使徒保羅完全相信神,他不是憑著自己的智慧和能力,作神的工作;他以神為他的倚靠,為萬有的依歸。保羅的話,仿佛是神聲音的回響:

  誰是先給了祂,使祂後來償還呢?
  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
  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阿們!
  (羅一一:35-36)


  真認識神

  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伯四二:3)

  如果說別人“不知所云”,對人家是輕侮,受的人很難原諒你。但如果認識自己“不知所云”,那就是真智慧了。
  約伯有兩件事,他主觀的以為知道:一是自己未曾犯罪;一是自己受苦。因此,基於有限的知識,他向神抗議。這還是可以原諒的,因為他不明白。
  神並沒有回答他的問題,卻問了他許多問題,使他知道自己的不知道。原來人所能了解的,是那麼少,那麼微不足道;如果自以為知道,那簡直是太可笑,太狂妄了。約伯說:

  “我知道你萬事都能作,你的旨意不能攔阻。
  誰用無知的言語,使你的旨意隱藏呢?
  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
  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伯四二:2-6)

  因為不知道自己不知道,才“不知所云”,“我所說的,是我不知道的”。還有一個問題,無知就是罪惡;人既然知道還會作錯,不知道哪還有不錯的希望!約伯就說:

  “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
  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

  人以為自己還不錯,自己知道得很多,都是因為未曾認識神,未曾見過神。正如保羅本來是“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耶穌基督為至寶。”(腓三:6-8)他知道自己和自己的一切,原來是毫無價值的。“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箴一:7),約伯從風聞進到認識神,認識自己的愚昧無知,才開始有真知識,作真“知識分子”。
  約伯的朋友們,則是代神立言,以為自己甚麼都知道,而且以他們所定的規律,來衡度約伯,說是神作在他身上的。看起來是為神來教訓約伯,神卻向他們發怒說:“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他們的熱心,文縐縐的說了那麼多的高言大智,唱了那麼久的高調,神卻看為“愚妄”,反要受苦的約伯為他們祈禱。(伯四二:7-8)
  不知道自己無知,是最愚昧的事。神教導約伯和他的朋友們,智慧是從認識神開始,經過受苦,達到這地步的認識,是神的旨意,自然也是值得的。

 

-- www.AboutBible.net -- .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