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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路得記箋記

 

士師記.路得記簡介

  士師記和路得記,都是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以後,沒有君王的時代,可說是亂民政治的時期。希伯來文書名Shophetim,指“審判者”,“統治者”,“拯救者”。希臘文七十士譯本作Kritai,拉丁譯本作Liber Judicum,均為“審判者”之意。中文譯名取自周禮“秋官”:“士師掌國之五禁之法,以左右刑罰。”秋曹是法官;但聖經中之士師為行政領袖。
  路得記是聖經正典中唯一用外邦女性的名字的書。
  路得記末的家譜,是引進王國時代。

主旨:

  在混亂的時代中,當人民歸向神,“耶和華興起士師,士師就拯救他們…”(士二:16)。路得記則是預備國度拯救者的出現。

鑰節:

  士師記第十七章6節“各人任意而行”。不僅是政治上,也是宗教上的混亂。路得記第三章9節“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是拯救的開始。

書中的基督:

  士師是統治者,政治和屬靈的拯救者,是戰士,如同君王;其中有一祭司(以利);有一先知(撒母耳)。是基督先知,祭司,君王,三重職事的表徵。
  路得記中的波阿斯,是至近親屬:救贖者(Goel),正預表基督的救贖;而且他是大衛的先祖和基督肉身的先祖。
  
  士師記是一個“無法無天”的世界;路得記所展示的,卻是“有法有天”:在“選民”淪為與異教無異的時候,一個忠貞賢德的外邦女子,進入彌賽亞的世系。我們可以看見,神是掌握歷史的神;祂絕不會失敗,我們不看環境,只忠心跟從,必定進入神旨意成就的榮耀。

 

  能與不能

  趕出山地的居民,只是不能趕出平原的居民(士一:19)

  在神沒有難成的事。聖經說:“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羅八:31)

耶和華與猶大同在,猶大就趕出山地的居民;只是不能趕出平原的居民,因為他們有鐵車。(士一:19)

  現實所表現的,是多麼不同!“耶和華與猶大同在”,是實在的事;但猶大有能作的,有不能作的。其實,山地是難以攻克的地方,但他們靠主得勝了;因為人知道困難,就知道仰望主,便得勝了。平地是容易的地形,鐵車雖然強固,但沒有誰永遠住在鐵車裏,因此還是有可以制伏的機會;只是他們把容易的當作困難的,望鐵車卻步,無心也就無力了。
  耶和華的膀臂並沒有縮短,耶和華的能力並沒有減少,只是他們的記憶力有了問題,忘記了神如何與他們同在,像在曠野路程中的以色列人,沒有信心與神的應許調和。
  但以色列中仍然有信心的英雄。年老的迦勒,依然不曾衰老。“以色列人照摩西所說的,將希伯崙給了迦勒;迦勒就從那裏趕出亞衲族的三個族長。”(士一:20)年紀大的不同,是現在竟能以一勝三!迦勒的神沒有老,沒有改變,仍然可靠。那麼,問題不在於神,而在於人。
  以色列人進入迦南應許之地,從流浪者變成了征服者,有了自己的田園,房屋;從艱苦的曠野生活,而有豐饒的物質享受;這是生活上極大的變易,仿佛跌進了舒適的雲中。而那些迦南原住民,停止了武裝衝突,願意住在他們中間,大家和平共存;慢慢的,以色列人也接受了他們的文化,覺得混合並沒有甚麼妨礙;他們雖然宗教不同,生活習慣差別,但並不是壞鄰居,反而使社區生活更加多彩多姿。於是容忍成為最流行的美德,和平成為大家擁護的政策。
  生活軟化了,心軟了,手也軟了。誰願再打仗?於是,以人的理智,代替神的旨意,反而接納外族人為自己的人,而把神當作“外人”。這樣,他們的“不能”,是以不為開始,終而真的作不來了。
  這樣,並不是真有不能克服的困難,不能戰勝的仇敵;問題在於人的心。有時越容易的事,越作不成,是因人以為可以不必倚靠神,或是以人意代替神的旨意,就不能成功。

 

  空哭一場

  百姓就放聲而哭,於是給那地方起名叫波金(士二:4-5)

  有人說:“很多人抱怨壞天氣;少有人為此作點甚麼。”其實,不止對天氣如此,對人事也如此。
  “眼有光使心喜樂,好信息使骨滋潤。”(箴一五:30)人不喜歡聽不好的消息。有些人聽不好的信息,反應很快而且強烈。但只有少數人,立即尋求那招致不好信息的原因,而採取救濟行動,而改變成好信息。
  以色列人進入了應許之地,是神照祂的話成就所應許的;但在人一方面,卻沒有照神吩咐的話去作,並沒有趕出那地的民,反倒敬拜他們的偶像,接受他們的文化。神的使者說:

“你們竟沒有聽從我的話!為何這樣行呢?因此,我又說:我必不將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他們必作你們肋下的荊棘,他們的神必作你們的網羅。”耶和華的使者向以色列眾人說這話的時候,百姓就放聲而哭(士二:2-3)

  以色列人不僅孩子們哭,連大人在內,都同聲哀哭,情形必然非常壯觀。在某些宗教儀式中,有的把哀哭當作懺悔的表現。其實,哀哭並不相同,要看為了甚麼哭,是否出於內心。有許多人不是為犯罪而哀痛,卻為了犯罪被捉住哭;不為犯罪得罪神而哀痛,只為犯罪的結果與責罰哀哭。
  當耶穌被捉拿的時候,彼得並沒有照他所說的,與主同苦同死,而是同反對主的人在一起;“他們在院子裏生了火,一同坐著;彼得也坐在他們中間”。彼得沒有站在主一邊,反而三次不認主。到雞叫的時候,“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路二二:61-62)出去,是離開所在的地位,是悔改的意志行動;如果不出去,只痛哭,是沒有用的。
  約書亞另有一個心志跟從主,表現於其信心的行動,不僅是口說而已。所以他和他的全家,都忠心事奉耶和華,“那些見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大事的長老還在的時候,百姓都事奉耶和華。”(士二:7)有行動表現的信仰,其影響力多麼大!
  以色列人的問題,是一時聽到自己犯罪的惡果,就哭了起來。哭了一場,臨風灑淚,也給風吹乾;神的話猶如東風過耳邊,哭過隨即忘記為何而哭,仍然去拜偶像,以背向神,偏行自己的道路。記得:悔改須表現於行動。

 

  學習與考驗

  耶和華留下這幾族,為要試驗…以色列人(士三:1)

  人生是許多經驗的累積。有時,痛苦的經驗,留給我們深刻的印象,會有更大的價值。沒有例外的,誰都不喜歡仇敵的攻迫;但在神屬靈的訓練課程裏,卻是必不可少的。
  神所吩咐的誡命,摩西一再的傳述給以色列人,沒有保留不說的,他們可能熟到生厭;但神還要試驗他們學習的程度,方法是留下些迦南各族,

為要試驗那不曾知道與迦南爭戰之事的以色列人,好叫以色列的後代,又知道,又學習未曾曉得的戰事…為要試驗以色列人,知道他們肯聽從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他們列祖的誡命不肯。”(士三:1-4)

  全能的神可以輕易的消滅一切仇敵,我們難以明白,為甚麼祂容許仇敵存在?神至高奧秘的旨意,我們難以知道;不過從人所能了解的層面看,是神對人的試驗,像是在教育過程中的測驗一樣。
  神是全知的,在以色列人進入迦南應許之地以前,就預先吩咐祂的僕人摩西作歌,說明他們將來的歷史,告訴會眾如何的悖逆與失敗,儆戒他們。(申三二:1-47)歷史是神預言的實驗。神自己有祂奇妙的旨意:一方面是要試驗祂兒女的戰技,看他們能不能戰;一方面是要試驗祂兒女的順從,看他們聽不聽話。神屬靈的軍隊,必須勇敢善戰,更必須要能嚴守紀律。
  以色列人竟然忘記了自己的立場,他們應該站在神一邊,卻放棄了爭戰的事,與迦南各族交往,不僅住在他們中間,而且“娶他們的女兒為妻,將自己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並事奉他們的神”(士三:6)。跟罪惡共存,發展下去就是由混合而結合,成了親家,怎好再作冤家?不久就發現,迦南的神原來也不是那麼怪異,而且還有些與摩西所傳啟示的神相似,沒有不可以融會貫通的地方;只是忽略了那是違背神的誡命。
  以色列的歷史,證明這事實:遵從神的命令,行祂喜悅的事,就必得勝;違背神的命令行惡,就要失敗受苦。
  這些事記載在聖經上,是為了要作我們的鑑戒:今天教會的傾向,是把和平容忍當作最高的品德,而忽視聖潔,把違背神的話當作不足輕重;又趨向各種新奇的混合理論,其結果自然是產生錯誤的信仰,得罪神。注意以色列人的測驗成績!

 

  有神同行

  耶和華豈不在你前頭行嗎?(士四:14)

  有神的同行,是很寶貴的經驗。不過,神是看不見的;許多神的兒女,寧可選擇看得見的人。
  以色列人處於困境,被迦南王耶賓壓制,是因為行惡離開神的結果;那麼,顯而易見的,有神的同在,就可制勝仇敵,而必須離開罪惡,才可以得神的同在。因此,人的勇力不是戰爭得勝的主要因素。
  底波拉是以色列中的女先知之一,也是唯一的女士師。女子通常不是戰場上的勇士;但在一個道德敗壞的黑暗時代,她被神使用。正如聖經記載別的士師一樣,以色列人在困苦中呼求耶和華,耶和華就興起她作以色列的拯救者。神與她同在是顯然的,以色列人就都到她那裏去聽判斷。她差人去召了巴拉來,宣告神的信息: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吩咐你說:“你率領一萬拿弗他利人和西布倫人,上他泊山去。我必使耶賓的將軍西西拉,率領他的車輛和全軍,往基順河,到你那裏去,我必將他交在你手中。”(士四:6-7)

  巴拉必然是一個有聲威的族長,是勇士,所以底波拉發命之後,會有一萬人跟隨他,把自己的生命交在他手中。而且這信息,清楚告訴他戰略配置,神自己要使西西拉來投入羅網,交在巴拉手中。不過,巴拉從別處來的信息,告訴他夏瑣大軍的無敵,以有限的人力,敵九百輛鐵車的優越武器,和強大戰力,無異於自殺!而且他泊是一座588公尺高的孤山,如果集結在山上被圍無援,將不堪設想。他想不通這樣的計畫。
  巴拉回答說:“你若同我去,我就去;你若不同我去,我就不去!”這話的意思是說:我怎能知道這樣作沒錯?怎知道神是這樣說?如果要去冒這麼大的險,讓我們一起去!
  底波拉為了堅固巴拉的信心,同意和他一起去;但先告訴巴拉,因為他的信心不夠,神不使他得榮耀,要把敵人的元帥交在一個婦人手中,顯明神能支配一切,有神的同在,必然可以得勝,不看人的條件如何。(士四:8-9)
  今天我們要有摩西一樣的認識,有神“與我們同去”,是最大的光榮和保證(出三三:16)。不要看仇敵強大,只要信靠神的大能,必可得勝有餘。

 

  選擇

  以色列人選擇新神,爭戰的事就臨到城門(士五:8)

  以色列人在神的蔭庇下,享受平安,卻並不曾感覺到恩典的可貴。但神不是奴隸主人,把鐵軛強加在人的肩頭上。選擇是意志的決定,神任憑人自由,不過,要負所選擇的後果。
  底波拉之歌,是以色列古老的美好史詩,也富有訓誨教育的意義,使後人知道在運用意志上小心。

  事奉的選擇(士五:8-9)

  以色列人選擇新神,爭戰的事就臨到城門。
  那時,以色列四萬人中,豈能見籐牌槍矛呢?

  離開事奉神的傳統,拜外邦的偶像,是信仰上的不忠誠,就招致神的忿怒。他們本來安居在城內,不是靠城垣來保護自己,更是有耶和華作他們的火城和榮耀;他們的軍隊從城門出去征戰,又從城門奏凱歸來,卻不受仇敵圍攻的威脅,因為有萬軍之耶和華的同在。但他們離棄神,情形就不同了:仇敵漸漸強盛,佔據了本屬以色列的應許之地,以至道路不安全,被包圍困守在城內,成了關上城門的退守形勢。顯然的,他們的裝備也處於劣勢;因為那時的鐵器不普遍,控制在敵人手中,臨到戰爭的時候,連籐牌槍矛等武器也缺乏,而敵人卻擁有大批的鐵車。信仰上錯誤的選擇,帶來災禍性的結果。

  行動的選擇(士五:12-23)

  與西西拉的戰爭,是在以色列北部,所以志願參戰的,以西布倫和拿弗他利二支派為主力,以法蓮,便雅憫,瑪拿西支派的瑪吉族,以薩迦,流便也都選擇聯合行動;只是米羅斯的人,雖然近於戰區,其居民卻不來幫助耶和華的子民作戰,所以必受咒詛。在真理的戰爭中選擇中立,是錯誤的。神使自然界也為祂的子民效力:天降大雨,基順河本來乾的河道,忽然洪水暴至,把西西拉的戰車深陷泥濘中,敵人被沖沒。(士五:21)

  友敵的選擇(士五:24-27)

  基尼人希百,從南方的基低斯移居北方,因而與夏瑣王耶賓交好;可能就是他,把巴拉和以色列人的行動,報告給西西拉知道(士四:11-12)。當西西拉失敗隻身逃走的時候,到雅億的帳棚求庇護;雅億卻選擇與神的子民站在一邊,乘他熟睡,用帳篷的橛子把他釘死在地上,給以色列人除去了仇敵。
  願神的兒女們,謹慎作正確的選擇。

 

  耶和華沙龍(Jehovah-Shalom

  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起名叫耶和華沙龍(士六:24)

  神是賜平安的神。但“平安”(Shalom)的意思,不僅是指平順,安全,還有興盛,和睦的意思,包括交通和團契。
  以色列人犯罪,行耶和華看為惡的事,與外邦假神團契,就失去了與神的交通,蒙福的源頭斷絕了,各樣的災禍患難,就相續臨到。“以色列人因米甸人的緣故,極其窮乏,就呼求耶和華。”(士六:6)
  平安與苦難是相對的。受敵人欺壓,遭受苦難,才想起在神恩典中蒙福的日子,追溯回到萬福之源的神。以色列人在困苦中尋求神,耶和華為他們預備了拯救者。
  基甸可能不是理想的拯救者;但誰也不可能是理想的人。神也從來沒有尋找理想的拯救者,因為那樣的人根本不存在。但神所揀選使用的領袖,具有某些條件:

  相信神同在的重要

  耶和華的使者向基甸顯現,對他說:“大能的勇士啊,耶和華與你同在!”他立刻想到,以色列人目前的景況,不是有主同在的現象;有主同在,必然興盛蒙福。而且全國沒有主的同在,個人也無法例外。“耶和華若與我們同在,我們何至遭遇這一切事呢?”(士六:13)作領袖的,必須知道有神同在的要緊;重視神的同在,就會敬畏神。

  相信自己的不可信

  耶和華告訴基甸,神可以藉他的能力,“從米甸人手裏拯救以色列人。不是我差遣你去的嗎?”(士六:14-15)神所揀選的領袖,是自己不志願作領袖的人。基甸承認自己的不能,出身卑微。自知貧窮無有,“我有何能”?是蒙恩的開始。

  相信神恩典的可靠

  主應許與他同在,“你就必擊打米甸人,如同擊打一人一樣。”(士六:16-24)基甸到此深信神的能力,所要的只是確實認清耶和華使者的身分證據,和神使用他的證據。神所使用的領袖,必須靠神的恩典,祂是能力的泉源。
  今天像在過去一樣,不怕仇敵的勢力如何強大,只要神的子民悔改歸向神,恢復與神的團契。人仰望聰明伶俐的人,作他們的領袖;神尋找合祂用的器皿,就是相信神同在的重要,不靠自己,只靠神的恩典和能力的人。

 

  以少為勝

  我要用這…三百人拯救你們(士七:7)

  基甸好像沒聽見過“算術即是戰術”的話。幸而他沒聽見過。神並不著意以多為勝的想法。神所使用的人也是如此。
  基甸只想弄清楚是出於神的呼召,一旦這個解決了,他甚麼都肯為神幹,冒甚麼險,犯甚麼難,都不成問題。這是神所用器皿的共同條件。這是信心英雄的本色。
  米甸人來了。他們像毀滅的蝗蟲,遍滿地面,多如海邊的沙。(士七:12)與這樣大群的敵人爭戰,用兵自然多多益善。但神給基甸的第一個考驗,就是說:“跟隨你的人太多,我不能將米甸人交在他們手中,免得以色列人向我誇大說:‘是我們自己的手救了我們’。”(士七:2)
  曾經有人在交戰以前,對所部的官兵說:“我們人數少更好,勝利將屬於我們有特權的少數人。…人越少,我們所得榮耀的分也越大!”人數處於劣勢,那只是言不由心,在沒有辦法的情勢下,激勵士氣的說詞。
  神不願人誇揚自己,偷竊神的榮耀,說是人的手拯救了他自己;而更可笑的是,那些膽小卻顧畏縮不前的人,在別人戰勝功成之後,卻是出來說大話,裝英雄的人。因此,神要基甸宣告:“凡懼怕膽怯的,可以離開基列山回去!”神不要那種人濫竽充數,而且他們還可能感染別人消極沮喪。於是,三萬二千人剩下只有一萬。基甸沒有異見,他順從神。
  一萬人與十倍以上的敵人相比,豈不太少了?不,神說太多。祂命基甸帶他們到河水旁,試驗精選的兵:只要用手捧水來喝,雖然喝水,仍然保持儆醒注視敵人。其餘多數的人,渴極見到有水,急於滿足肉體的需要,跪下飲,是趨利忘記一切的人,不合於神精兵的條件。篩選的結果,只剩下三百人!基甸信靠神,沒有抗議。
  神使信靠祂的人得勝,不在於人多少。基甸和他的三百勇士,是何等的信心!神體貼人的軟弱,祂知道基甸所承受的是極巨大的壓力,叫他到敵人營中,原來神已使敵人懼怕,三百人吹角,打破瓦瓶,高舉火炬,就可戰勝敵人。(士七:4-22)
  “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裏,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林後四:7)主啊,求你在今天興起基甸和三百勇士,相信只有主同在,就是多數,就能得勝。

 

  恆忍與得勝

  雖然疲乏,還是追趕(士八:4)

  神的智慧,神的揀選正確,終於顯明出來。
  一般人所誇口的,在於有多少人,有甚麼樣的人;但神軍隊的品質,在於不要甚麼樣的人。膽怯的,雖然有一大堆,臨敵就如冰雪消化,多也無用。重物質屬肉體的人,趨利爭先,到無利可圖,也就無力可出,趑趄不前。這些都不能容留在神的軍中。淘汰了那些人,才是可用的人。
  看基甸和他的三百勇士!主所用的人,不僅是善於搏鬥的武夫,更須要有卓越的品格,其中最重要的是恆忍。
  忍得氣。基甸靠神的大能,同三百人夜襲殺敗了米甸人十多萬的大軍,通知以法蓮人把守約但河渡口截擊,擒殺了米甸的兩名領袖。但以法蓮人認為沒有從開始召集他們參與,來跟基甸爭吵。基甸忍得下氣,顧全大局,知道大功未成,不可發生內戰,用柔和的言語,消弭怒氣。(士八:1-3)
  忍得苦。基甸召集以法蓮人來參加與米甸戰爭,因為他們是以色列人;但不向人屈膝,仰望人。他率領三百人,連夜爭殺,由北轉戰而南,又渡約但河而東進;“雖然疲乏,還是追趕。”(士八:4)他知道,必須擒王,才算全勝,因此忍得苦,忍得勞,不顧肉體的飢餓,仍然往前。
  忍譏誚。約但河東的疏割,和雅博渡口的毗努以勒,同是歷史性的名城,先祖以色列到過那裏。他們有理由自視甚高。那天早晨,他們看見一萬多的大批米甸軍隊經過;他們知道自己的力量,不打算作甚麼莽撞的行動。基甸的一小撮人跟著來了,講話是中央山地瑪拿西口音,在陽光下看來,衣服髒舊,滿身灰塵還有乾了的血漬,而且看來很疲倦。那些人說,是在追趕米甸人,又渴又餓,希望能供應他們食物,好加添力量殺敵。他們想想:米甸人仍然人多勢眾,兩位王是英武有名的勇士,既已脫出他們手中,頗有可能捲土重來;基甸的人卻似是強弩之末,看來難以為繼。他們以寡敵眾,有成功的可能?只看外面的人,看不見主的同在,譏誚基甸說:“西巴和撒慕拿已經在你手裏,你使我們將餅給你的軍兵嗎?”(士八:5-17)基甸應許全勝歸來,必管教那二城的人。當然他們搖頭冷笑。
  基甸有信心,有盼望,所以能忍耐一切。基甸說:“我必回來!”他照所說的得勝回來了。

 

  荊棘作王

  眾樹對荊棘說:請你來作我們的王(士九:14)

  從墮落的人性,不能產生甚麼好的東西。荊棘是在人犯罪之後,從神所咒詛的地生的。
  基甸不失為一個好領袖;他認識神,但不深認識人性的敗壞。他不自私,不曾為自己建立家天下。當以色列感念這位偉大的領袖,表示願接受他世代的統治,基甸拒絕建立自己王朝的機會說:“我不管理你們,我的兒子也不管理你們,惟有耶和華管理你們。”(士八:22-31)話說得很屬靈,但他卻沒有想到人性的問題,沒有盡責任預備繼起的有力領袖,任國人自由發展,成為敬虔的遺患。不幸,基甸初意是為了記念神,製造了一個金以弗得,後來人去崇拜,行了邪淫,作了基甸和他全家的網羅。還有就是他妻妾過多,生了七十個兒子。
  基甸自己不願作王;他在示劍的妾所生的兒子,“基甸與他起名叫亞比米勒”,意思是:“我父是王”。(士八:31)也許基甸寵愛這個兒子,或是接受了寵妾建議的結果。亞比米勒野心勃勃,真箇刻意要作王。
  亞比米勒不但自高,而且凶殘毒辣,不擇手段。他藉著幾個母舅,牢籠煽動示劍人,在巴力廟中立約;取了七十舍客勒銀子,作政治資本,“雇了些匪徒跟隨他”;憑他們的助力,殺了他七十個兄弟(剪除一個兄弟的成本只區區一舍客勒!)只剩下基甸的小兒子約坦逃脫。(士九:1-6)
  約坦是一個不慕榮利的人。他沒有興兵為自己爭奪天下,只是站在示劍城南的基利心山上,宣告為利結合搞政治,違背神的旨意,憑私慾立王,用手段作王,會有甚麼樣的結果。他所說的比喻,有其深遠的意義。(士九:7-21)
  橄欖樹,無花果樹,葡萄樹,是以色列地生產果子的樹,也是不願自高作王的人,只願安心盡自己的本分。喜歡作領袖的,必然不會是好領袖,像亞比米勒,是受咒詛的荊棘,愛飄颻在眾樹之上。他不是神所膏立的王,可能是混合的血統,出於他母親“哈抹的後裔”(士九:28),也就違背神所定立王的原則(申一七:15)。他的生命來源不清楚,也不得承認。後來以別的兒子迦勒,用種族觀念鼓動示劍人反亞比米勒,鉤心鬥角,最後同歸於盡。(士九:22-57)
  在選擇領袖的事上,必須小心尋求神的旨意。

 

  神的憐憫

  耶和華因以色列人受的苦難,就心中擔憂(士一○:16)

  有些人相信,神是不能有情感的,只仿佛是支配自然界的超然力量。因此,人不能與神建立個人的關係。
  但從聖經我們認識神。聖經所教導我們的,神是顧念人的神。從在伊甸園裏,神與人團契;及至人犯罪墮落,是神預備救恩,以恢復與人的團契,都顯明神對人的愛。
  當米所波大米陷在偶像文化的黑暗中,神選召亞伯拉罕出來,應許把迦南地賜給他的後裔;四百年之後,從埃及拯救他們出來,與他們立約,作神的子民,並領他們經過曠野,進入迦南應許之地。在這一切事上,都顯明神的信實和慈愛。但以色列人如同悖逆的兒女,不貞的妻子,背叛神,隨從迦南地的文化,去崇拜巴力和鄰邦的各式各樣偶像,惹動神的忿怒;以色列人以為在宗教上跟鄰邦認同,就可以作盟友,得到幫助;哪知是神把他們交在仇敵手中,使他們受欺凌,以至於甚覺窘迫。這是神給他們機會,叫他們知道,離棄神去事奉偶像,“不存敬畏神的心,乃為惡事,為苦事。”當遭遇患難的時候,尋求偶像的幫助是枉然的,他們才轉而歸向神,求神“起來拯救我們”(耶二:19-27)。
  以色列人誠實認罪悔改,作出兩件事:他們向耶和華求告說:“我們犯罪了,任憑你隨意待我們吧!只求你今日拯救我們”;同時“除掉他們中間的外邦神,事奉耶和華。”這表明他們尋求恢復與神的關係,神就向他們施慈愛:“耶和華因以色列人所受的苦難就心中擔憂。”(士一○:11-16)
  慈愛的神並不甘心使祂的兒女受苦。祂允許苦難臨到,是要提醒祂的兒女,他們走錯了路,是悔改尋求神的時候了。
  神的百姓“在一切的苦難中,祂也同受苦難;並且祂面前的使者拯救他們。”(賽六三:9)當他們回轉的時候,神的慈愛就迎著他們。主耶穌說:“神的選民晝夜呼籲祂,祂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我告訴你們,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路一八:7-8)
  神受苦的兒女,“應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再歸向耶和華”(哀三:40),祂在為你擔憂,願你回到祂的慈愛中。
  不論人墮落有多深,離神有多遠,神仍然不忘記祂悖逆的兒女,為了他們擔憂。在苦難中歸向神,還有指望。

 

  勇士的愚昧

  因為我已經向耶和華開口許願,不能挽回(士一一:35)

  在戰爭中勇猛的人,不一定可以作好的領袖;好領袖也不一定是敬虔的人;敬虔的人並不等於是智慧的人。
  耶弗他是個大能的勇士。雖然他的出身不好,但那不是他自己的錯,反而顯出他的卓越不群。他同父異母的弟兄為了家產爭執,趕他出去;他並沒有反抗。人只看外面,在平順的日子,不須要耶弗他;於是他流落在陀伯地區,像大衛從掃羅面前被逐,逃到亞杜蘭洞(士一一:1-3;撒上二二:1-3)。
  亞捫人的侵攻,使耶弗他有發光自贖的機會。基列的長老們承認他的領袖才質,要擁戴他作元帥,率領族人抗禦敵人。耶弗他雖然記得,卻是饒恕;他奉獻自己,莊嚴的與長老們在神面前立了約,表明他臨危受命,毅然接受了領導以色列的重大責任,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是為了喜作領袖,而是為耶和華的民爭戰。(士一一:4-11)
  耶弗他果然不負眾望。他雖然能戰,卻不好戰黷武;先派遣人去,用外交手段,講和平。可見他是個能武能文的人。耶弗他覆述三百年的往史,說明以色列人只是得神所賜給的,作神所吩咐,絕沒逾越神的界限(士一一:11-28;申二:18-19)。
  耶弗他行在神的旨意中,神就與他同在。“耶和華的靈降在耶弗他身上”,他不是用自己的計謀和能力,而是倚靠神施展大能,得勝仇敵。可惜,他的熱心,作了一件錯事:

耶弗他就向耶和華許願,說:“你若將亞捫人交在我手中,我從亞捫人那裏平平安安回來的時候,無論甚麼人先從我家門出來迎接我,就必歸你,我也必將他獻上為燔祭。”(士一一:30-31)

  其實,照神的旨意,為神的民爭戰,已經是神所悅納的奉獻,並不是許願能決定使他得勝;而以人獻為燔祭,是迦南的惡俗,是神所憎嫌恨惡的罪(申一二:31;詩一○六:38-39)。
結果,耶弗他孝順的獨生女兒,成了父親愚昧許願的犧牲,真是千古遺恨!
  耶弗他像其他任何領袖一樣,都有人的缺欠。但願今天的教會領袖,能以此為鑑戒:能力,熱心,才幹,敬虔,都是重要的品質,但不能忽視對真理的認識,否則得勝的喜樂,會變成悲劇,何況失敗呢!

 

  另一種勇力

  你們今日為甚麼上我這裏來攻打我呢?(士一二:3)

  勇敢是人良好的品質之一,不過,要看使用的對象,和使用的時間是否正當,使用對了,才有價值。有的看來也似是勇敢,實則全沒有價值,經不得考驗。

  勇於內爭

  耶弗他戰勝了亞捫人,兵凶戰危已經成為過去。以法蓮支派的人,卻糾集來向耶弗他尋釁。他們的理由是,你不曾等我們一同去和亞捫人交戰,使我們失去了得榮耀,得戰利品的機會,而心生出嫉妒。他們宣告說:“我們必用火燒你和你的房屋!”(士一二:1)真箇是來勢洶洶,一副理直氣壯的樣子。
  但耶弗他知道,大敵當前,召他們來相助,同心禦敵的時候,他們早不知躲到哪個山洞裏去了。等耶弗他奮戰得勝,敵人退走了,他們怯於外敵,卻勇於內戰!耶弗他沒有等他們來放火燒死他,又燒他的房屋,召集同族的基列人來,與以法蓮人交戰,輕易把他們擊潰。(士一二:2-4)
  聖徒應當對仇敵撒但勇敢,對罪惡爭戰勇敢,與同屬主的人和睦,嫉妒分爭是出於私慾,出於鬼魔。

  勇於口舌

  手底下不爭氣的人,往往口舌上勇敢。以法蓮人說些跟爭議不相干的話,譏誚說:“你們基列人,在以法蓮,瑪拿西中間,不過是以法蓮逃亡的人!”(士一二:4)好像說了這樣的話,貶損別人,就顯得自己優越。哪知,惹動基列人的怒氣,為自己招致災禍,被擊殺許多人。

  口舌肇禍

  聖經說:“生死在舌頭的權下,喜愛它的,必吃它所結的果子。”(箴一八:21)以法蓮人不善用舌頭講好話造就人,結出苦果。人的舌頭,也顯明其健康的狀況,所以醫生察看病人的舌頭。在屬靈方面,口舌發出惡言,證明其心中所存有的惡念(路六:45)。基列人用“示播列”(“河水氾濫”的意思,見詩六九:2,15)這字,試驗以法蓮人,因為他們不會發sh的捲舌音,就被發現處死。在屬靈方面,真不可讓言語氾濫成災。
  求主聖靈管理我們,讓我們善用勇力。更願聖徒能有誠實的愛心,能欣賞別人的好處,用口舌說造就人的好話,能增強團結,面對共同的仇敵撒但。

 

  神拯救的開始

  我名是奇妙的(士一三:18)

  以色列陷在罪惡的黑夜中,長久被非利士人壓制。居住海岸的非利士人,伸展勢力到以色列人的內地,並且成了應許之地的主宰者,有四十年之久。一代的時間過去了,人民似乎失去了希望的光芒。神竟然從一個不育的婦人,瑪挪亞的妻子,生出以色列的拯救者。
  耶和華的使者向瑪挪亞的妻顯現。不是像有些人妄稱看見天使,神的使者向人顯現,總是標識著重大的事件,絕不是輕易的。在有關士師的記載中,只有基甸和參孫,有耶和華的使者顯現;而這是在參孫降生以前。神使者的信息,是應許她要懷孕生子:“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參孫是偉大的士師,也是末後的士師之一;在他之後,只有撒母耳,然後是王國的掃羅與大衛,就完成了拯救的事工,非利士再不足為患。神的使者也告訴將要作父母的,應當盡監護的責任:在受孕期間,謹慎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因為這孩子從出胎一直到死,必作拿細耳人。”(士一二:1-14)神的使者一再的吩咐叮嚀,叫他們務必謹慎遵守。因為奉獻歸神為祂所用的人,必須分別為聖,過聖潔的生活。

耶和華的使者對瑪挪亞說:“你雖然款留我,我卻不吃你的食物;你若預備燔祭,就當獻與耶和華。”…“你何必問我的名?我名是奇妙的。”(士一三:16,18)

  神使者的態度,是不接受人的敬拜,也不求自己的榮耀。神的真僕人,必然有這樣的記號。當瑪挪亞夫婦預備羊羔和素祭獻上的時候,使者就從火焰中升上去了。
  正如在主耶穌顯明給世人的時候,有施洗約翰為祂預備道路;參孫的使命,也是預備將要建立的王國。約翰忠心於他的使命,過分別為聖的生活,有聖靈同在,向當世的人,傳出了當傳的信息。參孫雖然屢次有神的靈降在他身上,但他沒有過分別為聖的生活,違背拿細耳人許願的條例,不能制伏自己的心,終於失敗,蒙受羞辱的結局。但神是奇妙的。祂能從混亂中造出秩序,雖然人有失敗,但祂的計畫必要成就,祂的名要得著榮耀。但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
  屬神的人應當小心,神所重用的人,必須自潔,才可以作神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得榮耀與賞賜。

 

  出於耶和華

  吃的從吃者出來,甜的從強者出來(士一四:14)

  人可能行愚昧錯誤的事,至終卻成就神的旨意。從在母腹中,神就揀選參孫作拿細耳人,但他行事卻完全違反分別為聖的條例。他從未想到拯救以色列人的使命,只為了自己肉體的私慾。雖然如此,“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士一四:4)。人雖然有軟弱敗壞,神的計畫卻必然成就。不過,這是事後的觀察,不能作為臨事選擇判斷的原則。
  參孫下亭拿去,看見一個非利士的女子,就強要他的父母給他娶來為妻。明顯的,他只憑外面看,不尋求神的旨意。其實,不在本民中找婚姻的對象,而要未受割禮的外邦女子,是錯誤的。但參孫唯一的理由是:“我喜悅她!”人執意行自己的意願,必然將陷入試探罪惡。參孫不知分別,下去與那女子說話,只憑耳朵,而不重心靈,就喜悅她。也許,從人的方面看來,跟文明優越的統治民族結合,是高攀;但在神的子民,卻是自卑自賤的低就。
  在下去的路中,看見一隻獅子。參孫有神的靈感動,徒手撕裂獅子。後來死獅的體內有了蜂蜜。他又無視於拿細耳人不可摸死物的規例(民六:1-12),只要吃甘甜的蜂蜜。人肉體的傾向是惟求甜的,而不惜違背神的旨意。(士一四:5-9)
  下去的結果,是與外邦人聯婚。接著是聯歡,擺設筵宴,“因為向來少年人都有這個規矩”(士一四:10)。這是說,既然聯婚,就必須照他們的風俗,不能不犧牲真理。這是神子民的嚴重損失。於是參孫違背了從母胎就不可喝酒的吩咐,與外邦人歡飲,放棄了拿細耳人的身分。
  在歡宴中,參孫出了個謎語,給那三十個陪伴的非利士少年人來猜:“吃的從吃者出來,甜的從強者出來。”他們三天猜不出,就利用參孫的“母牛犢耕地”,藉他的妻子問出謎語的意思。這顯出異族女子,雖同床而異夢,也暴露了參孫的弱點,在於耽迷女色,沒有道德原則。(士一四:11-20)
  今天教會必須謹慎,選擇領袖不僅須要有才能,更須要有屬靈品德,敬虔聖潔,有猷,有為,有守,才可以為教會帶來賜福,美好的聲譽,長遠的復興。參孫型的領袖,雖然一時得勝仇敵,他的私欲就是自己的仇敵,終究非神子民之福,另一次的羞辱挫敗,將隨之來到。

 

  隱哈歌利

  那泉名叫隱哈歌利,那泉直到今日還在利希(士一五:19)

  參孫隨自己的意願行事,不能自我約制,沒有道德標準和原則,把私怨與國仇混雜在一起。但神能藉這個不完全的人,成就祂的計畫。參孫因他所定的非利士妻子,洩露他的謎底,就未待婚筵終結,不曾與新婦同房,而發怒離去。他岳父當作這婚姻破裂了,而將其妻給了他的伴郎。當參孫再來尋妻的時候,岳父自知理虧,想以更美麗的次女為補償。參孫歸咎於全非利士社區,予以經濟懲罰,放火燒了他們的田園。情慾的火越燃燒越大。非利士人知道禍由其岳家而起,就用火燒了婦人和她的父親。參孫為報仇,轉而大大殘殺非利士人。無論對付甚麼仇敵,這樣的作法,都是過分的。
  這樣的行事,跟非利士人並沒有分別,莫怪他們說一樣的話。非利士人向猶大興師問罪說:“我們上來是要捆綁參孫;他向我們怎樣行,我們也要向他怎樣行。”參孫的回答:“他們向我怎樣行,我也要向他們怎樣行。”(士一五:1-11)聖徒甘願跟“世人的樣子行”該知道是羞恥。(林前三:3-4)哪還該有道德上的優越感,稱別人“未受割禮的”(士一五:18)?
  猶大人違背神,不願負神的軛,而甘心負非利士人的軛:“非利士人轄制我們,你不知道嗎?”顯然是責怪參孫干擾平安被奴役的現狀;他們寧願聚眾捆綁參孫,而不肯團結支援參孫,同胞的愛在哪裏?真是沒有原則的世代。
  參孫有勇力抗拒,但他不願用於對付同族。他束手就縛,被交在敵人手中;卻掙斷捆綁,擊殺非利士人。“他見一塊未乾的驢腮骨,就伸手拾起來,用以擊殺一千人。”驢腮骨並不是理想的兵器,但有神的靈同在,就可以得勝。
  參孫到底是必死的世人,他的耐力有限,久戰感到口渴;這是聖經記載他第一次呼求耶和華:“你既藉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豈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呢?”這表示他知道自己的缺乏,想到神的榮耀。這是參孫第一次祈禱蒙允的經驗,是在他自己力量衰竭,生命遭到威脅的時候。他拋開驢腮骨,拋開血氣的兵器,仰望呼求神,就得神賜下活水湧出:“呼求者的泉源”(士一五:19)。
  久戰困乏的人啊,要知道你的力量有限,拋掉手中的死骨頭,向神呼求吧,祂也會為你開活水泉源。

 

  無知的失敗

  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士一六:20)

  無知並不能作為不負行動責任的藉口。特別是領袖的“不知道”,不知道給群體帶來不知道多少損害。疏忽雖然常被用來作為失敗的借口,但一點也不能使所造成的損害減輕。實際上在聖經中,無知有罪惡的意思。
  參孫的不警覺,一再隨從肉體的私欲牽引,使他一步步走向毀滅。妓女是為了得利益,出賣自己;可憐參孫也是為了私欲,出賣自己。參孫在迦薩的失敗,被引誘親近妓女,幾乎導致死亡,幸而半夜醒覺,使他突破牢籠逃脫了。但那還不曾叫他真正悔改,仍然在梭烈谷愛上了大利拉,陷入網羅。
  大利拉表面上說是愛參孫,另一隻手卻接受非利士首領的銀子。大利拉用花言巧語套問參孫,想要知道他能力的秘密。任何人都該知道,這是一個危險的警號,何況竟一連發生了三次!但參孫愚昧的程度之深,到叫人難以置信的地步。參孫顯然不會防衛自己,但他應該知道,勝過試探的最好方法,是逃避試探;參孫卻使自己陷入試探,故意往好處想,就如與毒蛇狎玩,還辯說:沒有爪和角的動物,都是無害的。
  大利拉裝成被騙的可憐受害人,對參孫說:“你既不與我同心,怎麼說你愛我呢?你這三次欺哄我,並沒有告訴我,你因何有這麼大的氣力。”(士一六:15)
  一個自己不善說謊的人,在善於弄詭詐的人面前,總是吃虧的。大利拉天天用話催逼,加上眼淚,解除了參孫的武裝。他內心努力說服自己的理智,半情願的成全大利拉發財的好機會。現在,他只剩下最後的防線:“向來人沒有用剃頭刀剃我的頭,因為我自出母胎就歸神作拿細耳人;若剃了我的頭髮,我的力氣就離開我,我便軟弱像別人一樣。”幸而大利拉沒有興趣問起拿細耳的意義,否則參孫該會多麼羞愧呢!
  參孫枕著大利拉的膝睡覺,付出了最貴的理髮代價;無人能敵的大力士,卻被“大利拉剋制他”,不知道頭髮被剃除,力量失去,不知道耶和華離開他,眼睛被剜去,在監中推磨;失去了光明,何等可憐的生活。最後,神眷念他,聽了他的禱告;參孫拉倒了大袞廟的柱子,與非利士人同歸於盡,殺死了極多的人,但這信心英雄的下場可悲。(士一六:15-30)
  願這位英雄一生的事蹟,作為我們的前車之鑑。

 

  人工宗教:亦父亦子亦祭司

  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士一七:13)

  有些作事的人,很有自信,卻不一定正確。很多信奉宗教的人,以為熱心就可以蒙福。對嗎?這值得思考。

  來源

  以法蓮山地的米迦,偷了母親的銀子。有一天,他因為懼怕母親的咒詛,就承認了,交還銀子。母親因為溺愛兒子,不談罪的問題,反更增加了另一項罪:作了兩個像,安置在米迦的屋子裏。米迦也該年紀不小了,兒子到夠被他立作“祭司”的年齡,母親卻是不讓他長大,老少三代,都同夥作兒戲,造出宗教,真是“任意而行”。(士一七:6)不明白神愛真義的母親,不知道悔改的宗教領袖,必然是以盲引盲,越走越差。

  組合

  有一天,來了一個旅人,是來自猶大伯利恆城的利未人,也許,他看出米迦初創的宗教需要助手,聲明自己正“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米迦看到發展增長的機會來了。他們立即進行談判合作。米迦提出條件:“你可以住在我這裏。我以你為父,為祭司;我每年給你十舍客勒銀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雖然不能算是最優厚,但生活總算安定,衣食無缺。少年利未人衡量之下,依自由意志接受了合約:“就進了他的家,利未人情願與那人〔米迦〕同住。那人看這少年人如自己的兒子一樣。”(士一七:7-11)米迦怎麼樣愛其他的兒子們,也照樣看待少年利未人,可算待他不薄,勞資關係很過得去。

  動機

  這一家的宗教動機,是問題的所在。以無原則的溺愛,代替真理;以外表的敬虔,代替合神旨意的敬拜,製造偶像;以人為的組織,代替肢體的配搭,以為有了利未人作祭司,就符合了宗教的要求。少年利未人呢,則以事奉肚腹為事奉神,竟然“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作職業的傳道度日。更嚴重的後果,是使參與這種活動的人,有虛假的安全感;教頭米迦有把握的說:“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因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是真的嗎?“任意而行”還想得神的賜福!(士一七:12-13)“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士一七:13)說得那麼肯定,可惜是不知道自己不知道。而這樣的宗教並沒有絕種,謬種流傳,為害不淺。求主憐憫,賜人悔改的心。

 

  問道於盲

  你在這裏作甚麼?你在這裏得甚麼?(士一八:3)

  尋求引導,要找對人才行。
  但族的人,在原來所分得的地業上,受到沿海非利士人的壓力,住不下去,就想到找容易的路,要集體遷移,以為離強悍的非利士人越遠越好,就往北去尋新殖民地。這是何等的大事!即使不談放棄地業的決定,是如何違背信心行動的原則,在引路尋地的事上,任人不得其當,也必難以指望有好結果。
  他們派遣五個勇士作代表,去窺探可住的地方。在北進途中,路經以法蓮山地,進了米迦的住宅,遇到由伯利恆來找地方住的利未人,聽出他是異鄉人,就進去問他:“誰領你到這裏來?你在這裏作甚麼?你在這裏得甚麼?”(士一八:3)
  問起來才知道,他是米迦所用的祭司。他答不出是誰領他來的,卻說出了他的合約及待遇。但支派的來人,本來沒想到要求問神的,現在既然方便,不管他是怎樣的祭司,只要“內行”的專業人士,就抱著不妨請他代為求問的心理,要“知道所行的道路通達不通達”。如果他們問到摩西,也許會得受一番教訓,要他們安守本族的地業。如果他們問的是約書亞,那位領袖會告訴他們,各人該守拈鬮所得的地,連一家一人也是如此,更不必說全族遷居了。至於分得的地有非利士人佔據,年老的迦勒,還能憑信心去得地,年輕力壯的人,到底作了些甚麼?為何只隨著失敗心理,畏難逃避?但那位為了工價的祭司,慣會說人情話,就隨口回答他們:“你們可以平平安安的去,你們所行的道路是在耶和華面前的。”(士一八:6)
  但族的勇士們,離去的時候,比來時自信更堅強,一路順利,上到拉億,認為是好地方。他們回去報告族人,就組織六百人的先遣隊,各帶兵器,去進行佔領。途中又經米迦的家。那五個人就說明他們的發現,就邀請米迦的家庭祭司入夥。那祭司不求問神當行的道路,只比較會眾人數更多,發展的機會更好,待遇也可能更高,前途更有希望,就答應參加;他沒有想到真理,不顧及信義,連偶像和崇拜的道具一起帶著,就不辭而別。米迦雖然及時發覺,但對方人多勢大,理不虧而力有虧,只好忍受了。(士一八:8-26)
  但族的勇士們到了拉億,殺人,放火,佔地,慶祝順利成功。祭司說得果然不錯。只是但族首先墮落,也首先被擄。

 

  基比亞的羞辱

  我們不可進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士一九:12)

  神的子民失去了品德的見證,仍然保持宗教上的優越感,是不相稱的怪事。他們那副“我比你聖潔”的姿態,最叫人見而作嘔。
  猶大的伯利恆,是主耶穌道成肉身降世的地方。不過,在這榮耀的事實之前,也出過假冒為善的人;可見地方的好,並不能保證沒有莠草,而且標榜純正信仰的,往往也盛產異端。猶大的伯利恆,出了個利未人,先作米迦的祭司,進化成為但族首倡崇拜偶像的主教。猶大的伯利恆,也有一個女子,甘作以法蓮墮落的利未人的妾,而且背夫行淫。可見地緣是不可靠的,血統也不可靠,人性是敗壞的。(士一九:1-2)這些事發生在“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說明君主政體本身,並不是惡的;而亂民政治,更不是國家之福。
  作丈夫的不管妾是否悔改惡行,過了四個月,想要妾回來就去接她回來。而妾的父親,也把婚姻當作兒戲,態度跟參孫的非利士岳父沒有分別。(士一五:2)
  在那裏盤桓五天之後,那利未人帶著妾和僕人,到日頭偏西才起身;想來是冬天晝短,到耶路撒冷只幾里路,不消一個小時就夕陽將下山了。僕人建議進去求宿;但主人堅持不進外邦人的城。其實,如果在耶布斯人的城內宿歇,情形也不可能比在便雅憫的基比亞更糟到那兒去。
  結果,他們再往前走,在日落時進了基比亞。基比亞的居民,對待旅人,跟所多瑪人並沒有分別,他們要屋主把客人交出來(士一九:17-25;創一九:1-9),公然提倡同性戀的惡行。既然如此,以色列人還有甚麼可誇的?
  那些凶淫的暴徒,把那妾輪姦致死。這樣的事發生了,屋主老人並沒有出來仗義嚴責凶人,而那妾的丈夫,則殘忍的分切妾的屍身,向以色列眾支派傳報,以求報復。
  凡看見的人都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這樣的事從沒有行過,也沒有見過。”(士一九:30)這話倒是真實的:以色列人的凶殘,到了使所多瑪人羞恥的地步,恐怕埃及人聽了會震驚。但這事發生在便雅憫的基比亞!
  如果信主的人,淪落到如此不堪的地步,道德水準遠低於世人,只證明是理論不涉及倫理生活,教會前途就可憂了。
  


  罪惡保衛戰

  便雅憫人卻不肯聽從他們弟兄以色列人的話(士二○:13)

  有的人為人情而犧牲真理,他反以為這就是愛的實踐。
  有些人唯一的倫理標準是:跟我相同的就是對的,屬我的都是好的;與我不同的,就是不對的。這種不正常的,近於獸性族群意識,和圖騰崇拜相似,是狹窄的錯誤愛心,可以導致極危險的地步。為了保衛這種族群利益,他們認為值得一戰,值得任何犧牲;許多的戰爭,就是這樣打的。在戰爭中,普遍的鼓動這種心理,而壓制理性,禁止對真理的討論,把獸性的恨,發揮到最高點,惟有引向災難。
  以色列人聚結在一起,要征伐便雅憫。他們派人去質問:

“你們中間怎麼作了這樣的惡事呢?現在你們要將基比亞的那些匪徒交出來,我們好治死他們,從以色列中除掉這惡。”便雅憫人卻不肯聽從他們弟兄以色列人的話…聚集到了基比亞,要與以色列人打仗。(士二○:13)

  便雅憫人聽不得“你們中間”這句話。他們護短的士氣立刻高漲起來。
  其實,基比亞事件雖然醜惡,但那是少數人的行動結果。便雅憫支派的人,聞過則怒;他們不去對付整肅內部,卻向弟兄發怒,發揮其“撕掠的狼”性向(創四九:27),不惜為了維護罪惡而戰。這是最不名譽的戰爭,除了大英帝國發動的鴉片戰爭,歷史上很少有這樣可恥的記錄。
  社群有罪惡的存在,是由於人性是有罪的。這就像是任何土地,不用誰去勞動下種,就會有野草生長出來;野草保留不肯除去,就妨礙農作物生長。因此,不止罪惡是壞事,更在於對罪惡的態度;如果社群不以罪惡為可恥,而容忍罪惡,保護罪惡,則必然形成一種反常的文化,唯一的自然發展方向,是把良善擠出去,這是何等可怕的事!便雅憫支派就是如此。
  便雅憫支派狂傲,堅持以力為勝,以為可以抵擋以色列人的干涉。卻不知罪是可恥的,終必帶來刑罰;基比亞的毀滅,幾乎和所多瑪一樣(士二○:40-48)。
  “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箴一四:34)神家中有罪惡,是不幸的事,也是不可免的;但包容罪惡,甚至為了罪惡而發生內戰,是更可恥的事。求聖靈感動教會,使我們明辨是非,扶助真理。

 

  任意而行

  為何以色列中有這樣缺了一支派的事呢?(士二一:3)

  神安排以色列的十二個兒子,成為十二個支派。但激烈的內戰過後,一個支派幾乎被殘殺淨盡。痛定思痛,想到這是給整體帶來極大的傷害。在戰爭中,沒有人願意失敗,盡一切的方法,務求勝利。戰爭的結果,失敗者是慘敗,受盡家破人亡的孤單和悲痛;而勝利者發現,自己也沒有快樂。他們不是歡樂奏凱,而是集體到伯特利,坐在神面前省思,直到晚上,放聲痛哭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啊,為何以色列中有這樣缺了一支派的事呢?”(士二一:2-3)
  這邪惡事件所引起的戰爭,是進入迦南以來第一次的整體行動;而那悲劇的結果,給以色列人的心靈上,印下了深深的國家觀念。在內戰的慘痛經歷中,會發現了對方居然也是“弟兄”(士二○:23,二一:6):

以色列人為他們的弟兄便雅憫後悔說:“如今以色列中絕了一個支派了!”

  人就是這樣奇怪,到失去一個肢體的時候,才發現那肢體存在的可貴。冷酷自義的行動,只帶來後悔。便雅憫全支派倒在刀下,只剩下六百殘餘的男丁。也許他們該想到在討伐的軍事行動之前,如果先有勸告,警責,情形會不同。
  為了補救既成的錯誤,以色列人採取另一次行動:因為基列雅比人沒有參與攻打便雅憫的義戰,屠殺他們的全城人口,只留下未婚的四百少女,配與便雅憫支派剩下的男丁為妻;另外缺數的二百,則搶擄示羅在節期跳舞的女子充額。這種違背他人意願,強以自己的意志加之於人,也是戰爭預想不到的代價。(士二一:7-23)
  士師記的主調是“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二一:25)。這黑暗時代的結束,引進以色列歷史上黎明的曙光,合神心意的王大衛出現,帶來了規律,形成統一強盛的國家,人民安居樂業的昇平景象。
  民主並不等於是美德。古代的民主,只是政體交替的形制之一,全然不是優越;而近代的民主,是基於認識人的罪性和敗壞,而建立制衡的法制,是基督教的精神。教會不可人云亦云,效法世界,要以真理為標準,“存著愛心…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裏作主”(西三:14-15),使感謝榮耀歸於父神。

 

  二人同行

  於是二人同行,來到伯利恆(得一:19)

  兩代三寡婦:一個婆婆,兩個寡媳,在摩押地舉目無親,生活很難過下去。
  這個家庭的困境,於十年前開始。猶大地的饑荒,使以利米勒和拿俄米夫婦,撇下伯利恆的產業,往摩押地寄居。神應許之地,並不是與苦難絕緣的樂園,並不像“亨通神學”所應許的那樣。生活的困境,使人傾向摩押肥沃豐美的土地,當然準備接受信仰上的調適;只是神的兒女,即使在苦難中,也應該有不同的表現。
  這一家四口到摩押地後,以利米勒就死了;兩個兒子瑪倫和基連,卻漸長成,各娶了摩押女子俄珥巴和路得為妻。可惜好景不常,兩個兒子先後離世。(得一:1-5)
  拿俄米聽到消息,猶大地有豐收了,就起身要回故國去。因為拿俄米是個不自私的人,愛心關懷,使兩個媳婦對她戀戀不捨,願意跟她同去。這對於需要服侍的婆婆,自然是好事;因為瑪倫和基連的名字,是“軟弱”和“憔悴”的意思,自幼多病,又遇饑年逃荒,纏綿多病;但兩個媳婦對他們服侍得很好,“恩待已死的人”(得一:8)。拿俄米感激他們,但想到兩個青年女子的前途,實際生活的需要,從實給他們說,自己實在已無積蓄,也沒有兒子可以繼娶他們,就給他們祝福,要他們回去,可以別嫁新夫。
  兩個賢良媳婦,到底是有差別的。二人聽到拿俄米的話,都放聲大哭起來。俄珥巴哭過了,拭乾眼淚,與婆婆親嘴,就走上回頭路。“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得一:14)。二人同樣受過拿俄米的愛,同樣知道婆婆所事奉的耶和華,但所作出的決定不同。路得說:

“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裏去我也往那裏去;你往哪裏住宿我也在那裏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裏死我也在那裏死,也葬在那裏。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降罰於我。”(得一:16-17)

  這不是空虛的壯語,路得都完全以行動實現,因為她實在相信接受了耶和華作她的神;只是她不信拿俄米所說的話:是“耶和華伸手攻擊我”(得一:13),堅心跟隨,二人同行。

 

  仍然同住

  路得仍然與婆婆同住(得二:23)

  到了一個新國家,全然陌生的環境,異邦的文化,適應自然很不容易。在這個陌生的故鄉,婆婆的家產早已經沒有了,如今歸來是貧無立錐。婆婆拿俄米年紀大了,不能出外工作;在這樣的情形下,作媳婦的,自然得擔起養活她的擔子。多麼不容易,沒有脫卸重擔的希望!
  信仰是一回事,在每天的實在生活表現出信仰,是另一回事。路得面對生活的需要,要求婆婆讓她去田間,拾取人收割莊稼遺落的大麥穗。這是公開表示他們的生活困難,需要拾取別人所棄的。照以色列律法規定:“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一九:9-10,二三:22;申二四:19)這實在不是容易的事。路得的品格表現出來;她不是因為財富而跟隨拿俄米,也不會因貧窮而變節。(得二:2)
  她去到田間,“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裏”(得二:3)。屬主的人,在生活裏沒有偶然的事。看來似是恰巧,實在有主的安排。恰巧也不是人的準備,有所為而去。
  波阿斯從村鎮上回來,看到拾穗的路得,問起監管收割的工頭,知道是同拿俄米來的摩押女子,決定善待她:

“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祂的賞賜。”(得二:11-12)

  路得的生活,已經成了街巷的美談,不必自己宣傳,有口皆碑,見證她的信仰,說明她是誠實信靠神的人。波阿斯不僅作為一個貧窮的寄居者恩待她,而且接納她當作是同一信仰的親人,不再是外人;對她的照顧,勝於工作的使女。
  路得殷勤工作,自然都在眾人的眼中(得二:7,17-18)。波阿斯讓她一同休息,一同吃餅的時候,她把吃飽的餘剩也帶回去給婆婆。顯明她既不浪費,更想到家中的婆婆,是她愛心顧念人的難得品德,特別是在自己缺乏的時候。她一天拾穗所得的,超過一般的人,也是她使人眷愛的見證。
  “路得仍與婆婆同住”(得二:23),散播信仰的香氣。

 

  安坐等候

  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得三:18)

  路得在波阿斯田中拾穗,開始於一天的巧遇,竟延長到大麥和小麥收割完畢,前後可能有一個多月的時間。
  拿俄米知道路得與波阿斯感情的發展,也把當初的相遇,作為神的安排。因此,她為媳婦籌畫歸宿,要為她“找個安身之處”(得三:1-4)。
  在現代人看來,拿俄米的計畫似乎是突兀而冒險,那是因為我們對當時的風俗缺乏了解,不像波阿斯對於“親屬”娶遺孀立後的責任感,不像拿俄米能知道波阿斯的為人,對於他們之間的互相敬愛的發展,更是無從想像。而拿俄米的設計,是基於充分掌握這些資料,加上對神的信賴,和對路得的愛,使她作了所作的決定。而當她把這計畫告訴了路得,所得的反應是:“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得三:5)可見其計畫之可行性,並不是鏡花水月。
  路得照婆婆吩咐而所作的,雖然是出於至誠,合乎法制,但不是完全沒有冒險的行動。路得去躺臥在波阿斯腳下,卻是儆醒並未沉睡。當波阿斯驚醒,發現女子在腳下,問起的時候,

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我是你至近的親屬。”波阿斯說:“女兒啊,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我必為你盡了本分。”(得三:9-13)

  路得不是要求情慾的滿足,也沒有財富的欲望;她所要的只是求波阿斯照律法的規定,為她盡親屬的本分,給亡夫生子立後。波阿斯相信她崇高純潔的動機,知道這個年輕女子的高貴情操:她不是隨從自己的選擇,去跟從少年的私欲,更不是追求物質和金錢;波阿斯的年齡,顯然比路得大得多,所以稱她為“女兒”,不是最相配的對象;但從自己的觀察,和本城的人稱讚她是“賢德的女子”,願意盡律法的責任。而且在事情成就之先,送她大麥,叫她回去可以向婆婆報告。
  拿俄米對路得說:“女兒啊,你只管安坐等候,看事情怎樣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得三:18)
  完全的信靠,把事情交託了;不懷疑能不能成就,是要看怎樣成就;不必自己負重擔,想辦法,也不用熱烈狂歡,只是安息等候。拿俄米深知所信託的是誰;聖徒也該如此相信主。

 

  夜盡天明

  他…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得四:15)

  以色列人有“丈夫的弟兄”(Levirate)律法,意思是如果一個婦人的丈夫死了,沒有兒子,這寡婦不能再嫁別人,必須嫁給丈夫的一個弟兄;婚後所生的長子,要承繼亡夫的名字和家產。這律例並不強制執行,但視為高尚的愛心義務;違反這義務的人,並沒有受刑入獄的判例,但並非可取的行為。聖經記載第一宗娶了孀嫂,而不願“為哥哥生子立後”的例子,是猶大的次子俄南,被耶和華看為惡而死去。(創三八:8-9)
  波阿斯照所應許的,坐在城門等候,“恰巧”那至近的親屬來了,波阿斯就叫他一同當著十個見證人,問他是否願意買贖以利米勒的遺產。那人立即表示願意承買土地;但聽到所附帶的條件:從拿俄米手中買地的時候,同時要娶摩押女子路得為妻,給死去的瑪倫“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他覺得將對自己的產業有礙,寧放棄權利。屬世的人,惟以地上的事為念,唯恐失去經濟利益(得四:1-8,參申二五:9-10)。
  但波阿斯其人不同,價值觀念也不同;他所看重的,不在地而在人。他知道路得的賢德:忠誠,愛心,勤勞,節儉,美好的品格,遠超過金錢所能買得到的;不在於現今的付出,而在於將來。坐在城門口的長老們,都為他作最高的祝福:

“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利亞二人一樣;又願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恆得名聲。願耶和華從這少年女子賜你後裔,使你家像他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樣。”(得四:11-12)

  神眷顧有愛心眷顧別人的人。波阿斯雖然年齡老於路得,耶和華使她能懷孕生子。不僅拿俄米老有所養,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更成為大衛王的祖父。神的兒子基督耶穌降世,按肉身說是大衛的後裔(羅一:3),波阿斯成了彌賽亞的先祖。
  這樣,彌賽亞的譜系中,有了三個外邦女子:猶大從他瑪生法勒斯,他瑪是迦南女子(創三八:29);撒門從迦南女子喇合生波阿斯;波阿斯從摩押女子路得,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以色列合神心意的王大衛(得四:17-22;太一:5-6)。神更藉以生下永遠生命的王,使世人靠耶穌基督得救,進入永生的國度,在祂裏面,猶太人和外邦人,因信同歸於一,成為新的族類。(弗二:19)這樣,怎能再有種族的分別呢?

 

-- www.AboutBible.net -- .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