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ied Theology 實踐神學 >> A.L.08 Manual of 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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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給自己看的文字,不必有甚麼拘束,不論如何塗鴉,只要達到記事的功能,自己看了知道就成了。不過,寫來為了給別人看的,那就不一樣了:如果是寫信,要收信的對方明白,才算達到目的;如果是要公開發表出版,不論是用抄錄,印刷的方式複製,或用電子媒介,都要有一定的格式,中間的製作人員,或所達到的讀者,在了解上就增加了許多方便。 一. 加注引用經文的方式:1.在每句或每段經文之後,用括號加注出處。如:
2.在引文之後加(注),順序編號,如:(注一),(注二),至該頁之末,與(注)之號次相應,說明出處,稱為腳注。也可集於每章每卷之末,依號次加注,稱為章注。或把全書的(注), 分章分卷集於全書之末,是為尾注。 二. 經文的全稱或簡稱: 1.在文首或全書之首,冠用經文時,經文出處宜用全稱及章節。例:詩篇第一百十九篇一百○九至一百十二節。或於橫排時作:109至112節。 2.聖經卷名全稱,不必包括作者,也不說明“聖經”,或“新約”,“舊約”。例:保羅達羅馬人書,只作羅馬書。各卷名可參聖經前目錄以為標準(採和合本譯名)。 3.在文中,或段後,分別加注出處時,使用簡稱;須依和合本聖經卷首目錄簡稱為標準,因為是已公用的簡稱,不可再自定簡稱,如:“米”,“哥前”,或“各”之類;應用:“耶”,“林前”,“雅”。也勿用半簡稱如:“羅馬”,“馬太”;應用“太”,“羅”。 4.簡稱使用實例:
在表示章或篇的時候,要用“:”,例:耶一○:8-10 詩二三:1-4 賽五三:7-12 不要省略此“:”,因為是國際通用的記號,用了會清晰,避免誤意。 三. 引用經文:1.較短之引文,連插於正文內,引文前後加引號““。 2.長篇之引文,另起一段,每行首退縮二字,每行尾前縮一或二字;使用不同字體,行間的距離改密。這樣排列比較清晰醒目。 3.引用經文的標點:如引用整句或全段經文,末後的句點放在““裏面。(注)或用( ... )注明經文出處,後面就不再加標點。例: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約一:1) 如引用破句或片語時,標點在引號““及(...)之後;但遇到問號或感嘆號時,則在引號““之後,(...)之前。例如:
4.雙重或多重引號使用例:
在引用的經文,或別的文字中,有時需要說明含義不清的字,或增加另譯的意思,要用[...]表示,而不是用(...);因為(...)可能是原文的夾注。例:
如果要用(...)說明,則須在引文之外,表明是作者自己的意思,與引文無關,必須分別清楚。 四. 引用其他書籍刊物: 1.書名標識:在一般英文出版物的規例,書名用改變字體表示:如正文用羅馬體(Roman)排,書名則改變用斜體字(Italic);外來語文如拉丁,希臘文等亦同。反之,如正文用的是斜體,則書名,或外來語文,變為羅馬體。 2.引自專書例: 較早的出版物,每有出版資料不全的情形,須加注明: 特別說明: 聖經或各卷書名,在英美各國通行一項辦法,即使是不屬基督教的刊物,對經典名稱,亦不加特別標識,不用變更字體的識別方法,依正文同樣字體排列;這樣作是表示非出於人的著作,應特別崇敬,讀者該知道。在中文書刊中,至少在基督教圈子裏,也該用同一辦法。 在美國刊物的文章,或大學裏的論文,要求作者用統一的格式,出版者也是如此,可以免編者一一修改。一般最通用的格式,是The Chicago Manual of Style和M.L.A. Hand Book (Modern Language Association)二者大致類同。英國有自己的標準格式,差別也不大,例如:英國的引號是‘...’在先。因為沒有統一規定,作者有必要先查明出版者所用的標準,免得不受歡迎;最重要的是要求自己前後一致。現在的信徒讀者,多數兼通洋文,中文刊物有類似的格式,可以使大家觀感上容易適應;即使不是寫論文,指望學校通過,或給高評,也能在印刷出版上增加方便,在傳通上減少阻力。本來文章寫了是要給人看的,幫你自己的忙,總該算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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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AboutBible.net -- | .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