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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詞以達意詞以害意

 

  在莎士比亞劇中,他塑造了一個可愛的典型角色,是個自捧為偉大英雄的儒夫,名叫福斯塌夫(Sir John Falstaff)。在亨利四世上集,福斯塌夫有一段獨白,發揮了堂皇的理論:

…光榮是甚麼?一個詞兒。光榮這個詞兒是甚麼?空氣。一個裝飾的帳單!…因此,我不願與它有何相干:光榮不過是個幌子,旂幡:我的說教完結。

  這番話,頗有哲學意味。當然,莎士比亞刻劃的福斯塌夫是個椎魯不文的丑角,決不是語意學家。就是莎士比亞自己,也算不得是學者,更遠遠跟語意哲學的先驅們扯不上關係。他藉福斯塌夫所說的,可能代表當時一般人心底的話。但他觸及一個實質的問題:“光榮”或別的語詞,所形成的觀念,歸根結柢還是文字,並沒有甚麼實質。

  十七世紀的英國詩人考禮(Abraham Cowley)在一首詩裏寫道:

  人被色彩和形象所誘導,
  好像秀奇斯的鳥飛向畫中的葡萄。…
  For man led by the colour and the shape,
  Like Zeuxis' birds fly to the painted grape.…

秀奇斯(Zeuxis)是紀元前四世紀的希臘畫家,可算是傑出的古代寫實派大師。據說,他所繪的葡萄極為逼真,甚至誘使飛鳥以為是真果子,而去琢食。
  現代哲學家維真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 1889-1951),認為哲學上的問題,只是語言和意象的問題。他的門徒們,把他的幾篇講演,集成一冊,名為色彩和形象Colour and Shape),就是取義自考禮的詩句。

  語言與觀念

  但語言與觀念的形成,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
  當宣教士進到某個原始部落,向他們傳福音的時候,很快就發現他們需要一本聖經。語文的困難,比印發的困難更大。原來那是個母系中心的氏族社會,對父親沒有多深的印象。因為他們不知生命與生育的來源,是與父親有關係的,更說不上對父親的權威有甚麼觀念;而最有權威的男性是舅父。但是,聖經中偏有那麼多地方說到“天父”“父神”。怎麼辦?可以不可以翻譯成“天舅”或“舅神”?這不但聽來可笑,更是真理上的嚴重妥協;沒有人敢贊成這個遷就文化的建議,幸而新意譯本沒有出現。於是,採用了另一個辦法:先教導族人生理知識,自然的移向父系中心社會思想體系;到對父親的正確觀念培植起來,通過語詞的橋樑,才可對聖經真理正確傳達,認識父神是生命的來源,聖經中父神的慈愛與權威才可以表達。同樣的,如果今天“王”從地面上絕了種,或完全失去了權威與尊嚴,多數人與歷史絕了緣,我們對“萬王之王”就漸難了解。實際上,現在較少人可以知道“王”的全部意義,以為不過是姓而已。
  這就說到另一個相應的問題:今天的社會,家庭解體,使人對父親觀念基本上改變了。這改變,連帶影響到人對天父上帝觀念的改變,形成信仰上的困難。從聖經中看到,地上的父親是天父的代表,例如:先聖為子孫祝福的權柄,作祭司的地位,作一家之主,在今天許多家庭中不復可見。用不著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的門徒淈揚“拭父奪母情結”(Idepus Complex),孩子們已經看不起那個不負責任的男人,豈能叫人想像跟他的稱呼連在一起的神!單從語文和觀念的連想這一點來看,魔鬼破壞家庭就是厲害的惡計。
  華人一般對父神的愛欠缺更深的體會,也是跟“嚴父”的傳統形象有關。特別是在舊家庭中的孩子們,覺得在路加福音第十五章,主耶穌所說的那個浪子的父親,好得不近人情,是不實際存在的。他們認為父親對窮途知返的浪子,即使不加責罰,也該冷面相對才是。因此,他們多認為神是威嚴的。相對的,在“慈母”的觀念之下,華人拜偶像的,把“觀世音菩薩”由男變成了女,延伸到“天后”馬利亞,救苦救難,就十分容易。據魯益士(C. S. Lewis)說,西方崇拜馬利亞,也是經過類似的演變過程。
  語詞起初是由觀念而產生的,但語詞會轉過來影響觀念。更複雜的是由於各人背景的不同,對於同一語詞會有不同的瞭解與反應。例如:黑人由於過去先人為奴隸的經驗,對於摩西,或解放,出埃及等語詞,容易產生有利的反應。
  聖經裏說到,在迦南地有一種原住民,叫“亞納人”。在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以先,摩西打發探子去窺探神應許得為業的美地。奉命前去的探子有十二個人。他們回來報告,一致同意迦南地的肥美;但對亞衲族人的描述,卻使用了兩種極不相同的語詞。其中十個人說:“…我們在那裏看見亞衲族人,就是偉人,他們是偉人的後裔;據我們看自己就如蚱蜢一般,他們看我們也是如此。”但在有信心的約書亞和迦勒的眼中,“他們是我們的食物。”麵包越大越好,萬沒有對之憂懼的道理。(參民一三:25──一四:10)但人患上了嚴重的自卑感,就看法不同,自視如蚱蜢還可原諒,但他們那裏去查考的人類學,說亞柄人是另一種超人?更可笑的是,他們那裏會知道對方眼中如何看他們?
  亞柄人是一種,但二方面主觀的看法不同,使用的語詞以描述同一客體,也就不同,因此影響了聽的人。這就好像地圖是用來標示地形地物的;但如果兩個以上的人,對於同一地形地物所用的標誌不同,畫出來的地圖自然失去標準,也就難以達到同一地方,豈不天下大亂?
  觀念是用語文表達的;但同時,不準確的語文,會影響人的觀念。

  你是真這樣想?

  如果說:“你不知自己說些甚麼!”是一句很缺乏敬意的話。在教會中,有一些語詞,在習慣上使用的不大正確。圈子裏的人使用慣了,對之也許不覺得蹩扭;但在外人聽來,不但難以理解,甚且可能誤解。這樣以來,傳播交通抒情達意的目的就不能達到了。如果我們肯為別人著想,這些問題並不困難,而且也實在沒有固執不改的理由。
  先從一些比較基本的語詞談起。
  教會中的“聚會”或“團契”,是表明人與神,人與人之間的交通。但時下有很多人稱為“主日崇拜”。在參加這樣的聚會之後,信徒或許認為自己是對神“崇拜”了,但其中可稱崇拜的成分實在並不多。不但如此,照中文一般用法,崇拜是不用於對真神的。在這裏,就看出中文和合譯本的好處和嚴謹態度來了。因為我們可以說崇拜人,崇拜英雄,崇拜偶像,但用於對真神就不適合了。聖經在舊約和新約中,只各使用“祟拜”一次。“崇拜牛犢”(何一○:5)是以色列人傳統文化的罪行;“用私意崇拜”(西二:23)是與人意和哲學有關,顯然的,二者都是神所不喜悅的。盼望愛主的弟兄姊妹,再不要把這語詞用在對神方面,除非你是承認犯了上面所說的罪。因為所造成的錯誤觀念是極其嚴重的。我一再建議使用“敬拜”。聖經說:“以上帝的靈敬拜”(腓三:3),“面伏於地敬拜上帝”(啟七:11)。至於“禮拜”和“禮拜的人”(徒八:27 二四:11 來九:9),是指在舊約下禮拜的儀式,不能使人良心潔淨,不能使人稱義完全。這詞雖也不恰當,但比起“崇拜”來稍勝一籌。
  說到錢,聖經分別使用了三個不同的語詞,就是“奉獻”“捐助”及“施捨”。奉獻是對上的,原則要敬要厚。捐是平行的,為補足聖徒缺乏,動機是出於愛心及樂意。施捨是對下的,要出於同情憐憫,而非沽名釣譽,顯揚自己。還好,沒有人錯誤狂妄到對上帝施捨;但是常有人用“主日捐”,意識中不免滲入同情上帝缺乏,失去了敬獻的意味。如果不注意糾正,在教會中會造成相當程度的意識偏差。說實在話,我們難以否認這種情形已經存在。有誰願意它更進而惡化?那麼,何不矯正它?
  還有個習慣上誤用的語詞是“祝福”。在中文裏,“祝”字的左旁是“示”,意思是神;右半邊上面是“口”字,象祭器,下面是人;合起來表明一個人舉起一隻盃,向神求祝。簡單說,“祝福”就是求福。或說,我祝福你;或說,我們為他們祝福,意思都是如此。但在教會中卻有不少人說:“願上帝祝福你”,或“得到上帝祝福”。這等於說:“願上帝為你求福”,或“得神的祈福”。本來在神沒有難成的事,但這件可是為難得很。上帝既是至高惟一的真神,祂又能向誰,向那裏去給你“求”福呢?這說法豈不是近於不敬嗎?根據聖經美好的和合譯本中文,是這樣說法: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告訴亞倫和他兒子說:‘你們要這樣為以色列人祝福說:“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願耶和華使社的臉光照你,賜恩給你。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他們要如此奉我的名,為以色列人祝福,我也要賜福給他們。”(民六:22-27)

  這裏清楚的說明,祭司為以色列民祝福(意即求福),上帝賜福。神的子民“出也蒙福,入也蒙福”(申二八:6)。“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華你神所賜的福分,奉獻禮物。”(申一六:17)這裏說“蒙福”,而不是蒙“祝福”;神所賜的“福分”,而不是“祝福”。
  可惜,有許多人讀過這經,使用時對不留意分辨,招致人的批評。這原是可以輕易避免的,也是該留意避免的。

  叫人臉紅的教徒行話

  有些知識分子,甚至只粗通文字的人,常會以中文聖經或聖詩的翻譯語文不妥,作為不聽道不信主的藉口。
  有一次,偶跟一個華人短談幾句,他立即搬出現成的老調:“中文聖經的譯筆實在太差了,叫我讀不下去。”實際上,他讀得下去與讀不下去,恐怕是單純的認字問題。
  “請舉個例子看看。”
  “就如‘悔改’這個詞兒,譯得太糟了!為甚麼如此翻譯?”
  “悔改”實在是個不受歡迎的字眼兒,因為有一個構成的先在條件,就是知道自己有罪。人心驕傲,不是不知道自己的情形,而是知道了不甘心承認,不承認對悔改的需要。

  其實“悔改”是不是譯經時的新組詞,很難定說;也可能是久已習用的語詞。就算是新組語詞吧,只好音義好,也不是不可接受。就如“世界”,今天在世界上誰還記得原是佛教語?“世”是講時間,“界”是指空間,合起來的意思跟“宇宙”原來全相同,但可能是因為音好些,比較得寵。人們既不說“何不用宇宙”?甚且在習用上也跟原意有些差異了。又如“經濟”“警察”,原是日文譯詞,我們也因襲借用,也就久借忘還;而且“經濟”的現行意義,跟中文固有原義“經世濟民”也差異甚大,但儘管用它,並且賦予新義。這可見譯文對主文化的影響了。

  雖然話是這麼說,當使用新鑄語詞時,不可不慎。如果創新得不好,會使人鄙薄嗤笑,出新不如因陳;甚至人會指基督徒粗陋不文,因而貽羞主名,阻人信主,這恐怕不是胡濫立新鑄詞的人所想得到的惡果。當然,因為一人一事的錯失,而歸罪於全體華人基督徒,這是外人不公道的作法。但話又說回來,誰叫你隨便不假思索,使用教徒行話(Religionists’ Jargon)?那豈是受人尊敬的負責作法?
  一個不受歡迎的新詞例子是“扶立”,注定其壽不永,其用不廣。大概是有人自作聰明,用來譯“Follow Up”。見到的人會奇怪,為甚麼不“扶倒”而“扶立”?當然,這可解釋為“扶”而使之“立”,或“扶助建立”;但這既與所譯原詞沒有直接意義上的關連,而且又把意義弄得淺狹了。譯為“後繼”或“繼進”等易於明白的詞,又有甚麼不好?
  另一個錯訛的新詞是“新力軍”,會叫初見的人嚇一跳。為日本貨服務的廣告家,把SONY譯成了“新力”。看到這個詞兒,不誤會是“新力棒球隊”之類,也會以為是“新力遠征軍”之類,要再推行“大東亞共榮圈”的理想了。大概有人不曉得“生力軍”一詞,誤以為“生”只是“生長”“生發”的意思;其實,“生力軍”的意思是指力儲而未用,與“生地”“生土”的意思類同,是指有待開發。所以,“新”不得,要用仍用“生力軍”為好。
  也不知誰是始作俑者,把教會沿用多年的“奉獻”一詞,改作“委身”。有些人不明其端,不詢其末,也就“委身”在後面隨而使用起來。如果以訛傳訛,是件可憂的事。“委”含有“託”或“置”的意思,所以“委身”與託身,置身,廁身相同;除非行有行話,業有術語,很難代替“奉獻”的語意。更糟糕的是,如果女子隨便使用“委身”,會引起更大的麻煩;因為約定俗成的用法,那會意味著“託以終身”“委身下嫁”!那麼除非確有這個意思,還是以不輕易說說為妙,何必叫人誤作輕薄呢?至於已婚女子,更不可使用。你想,這不是更叫人臉紅的話嗎?
  要記得,使用這些新詞兒,怪調調兒,萬不能叫信徒更加屬靈,只能使不信的人更加不屬靈;不但難交通達意,且成了絆腳石,叫人不能信。根據聖經原則:這些新詞怪調“不用也無損,用也無益”(參林前八:8),那麼,何樂而用之?改正不用也就是了。

  有點兒老毛病

  病教會中很通行稱“弟兄”“姊妹”。但王明道先生不這樣用法,他主張從實稱弟或稱兄,叫姊或叫妹。可見他是個凡事講原則的人。
  原來在和合譯本聖經中,“弟兄或姐妹”的用法(參林前七:15 九:5 路六:41 八:21 徒一二:17),是指:一.多數的人,二.不特定的人。至於個人,則不應該用這種多數人稱,例如:保羅和巴拿巴進到安提阿會堂,人稱呼他們“二位兄台”(參徒一三:15)。還有一件不大合常例的事:為甚麼聖經中稱“姊妹”而不稱“兄弟”呢?教會中也多是如此,違反對稱的慣例。原來北方人稱“兄弟”是“弟弟”的意思,講話時自己謙稱“兄弟”,即是通稱的“小弟”,並非多人合稱;只有在“兄弟姊妹”或“君臣兄弟”複合對稱時,才特用“兄弟”。為了不把複稱誤會為單稱,所以稱為“弟兄”。由此可見“弟兄”“姊妹”都是僅用於複稱的。大概起初是宣教士洋人沒有兄與弟別稱,姊與妹不同的觀念,混用起來,華人信徒也隨之而行。聖經中分別清楚,但聖徒們大意誤用了,久之成習。
  和合譯本中有一個譯詞,只在教會中通行,教外人聽不懂的,就是“醫治”一詞。“Healed”譯不出中文的過去式,就譯作“得了醫治”。我們沿用久了,知道意思是甚麼,這種用法不但怪,而且語意不同。如果我們去看醫生,經過排隊候診,掛號,填表等例行手續,醫生來為你施診施術,給你醫了病,這叫作“得了醫治”“醫治了你”;意思就是如此,雖然極不自然,但絕不包括治好了的斷語。因此,Healed應該譯作“得了痊愈”,“治好了”,或“好了”。這樣比較容易瞭解。
  這些不是文人飽食終日無所事事的推敲,不能以“咬文嚼字”推掉;也不能強不知以為知;更不能橫加“爭辯言詞”,“為言語爭辯,這是沒有益處的”(提前六:4 提後二:14),即可昧心無事。因為這關繫傳播語文的效力問題,是文宣聖工上應該注意的,不可不加謹慎,不能沒有標準。至於那定要不願知道的,也只好就由他不知道吧!
  中文和合譯本聖經,曾被視為白話文學的先導;我們後繼信者,不可糟蹋,不可墮其聲威,失其地位。我們更當發揚光大,改進並擴展應用,精益求精。當然,這不是說你在禱告時用錯了一個字,就不蒙垂聽,讀錯了一句經,會成為下地獄的捷徑;該寫“命令”的,寫成“建議”或“呈請”,也許不至失效,但總不是恰當的,不合體統。為文該把最恰當的字,放在最恰當的地方。
  認錯改錯,不是可恥的事。我們都不是生而知之,我們不是上帝全智,保證永不犯錯誤。但我們必須誠實,必須保持謙卑,積非絕不能成是。有誰曾對天發誓,必須用別字,堅持用別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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