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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與文宣 >> 約翰壹書:福音圖畫

福音圖畫

 

  新岑道夫(Nikolaus Ludwig Graf von Zinzendorf, 1700-1760)的敬虔生活和莫拉維弟兄會(Moravian Church),是十八世紀一個影響深遠的復興運動。其開始時,是由於年輕的新岑道夫看到一幅圖畫:主耶穌受創傷的身體,高懸在十字架上。他在那裏凝神注視,彷彿聽到有聲音說:“我為你如此受死,你為我作了甚麼?”他受了感動,熱淚傾流下來,從此悔改獻身事奉主;放棄了政治前途,以其伯爵的家產財富,從事愛心關懷的基督徒社區生活,並推展遠方佈道。人稱他的經驗為“心的宗教”,以與當時所謂啟蒙運動及理性宗教相對稱。
  我們不是要提倡情感,更不是推崇宗教聖像,或描繪聖傷。但感到一幅圖畫勝於千言文章的話,是真實的。
  在中世紀的歐洲,教會是對於藝術最大的資助者;因為那時教會掌握著大量的財產,而宗教繪畫大部份保存在宗教組織裏,成為無價的藝術財產。但到今天,情形不同了。各種藝術出品,普遍的低落,乏善可陳,正如文藝作品的情形相同。不必提宗教影片及戲劇了,只能說出品不低於零;就是宗教圖畫,夠水準的也不多見。我常常想,如果有基督徒藝術家,可以繪製精美的插圖;或繪製美好的連環畫,以代替戕害兒童心靈的圖片電視,低級的小人書;可以畫出美好的書衣,設計像樣的書籍封面;至於能設計出有崇高基督教氣氛的建築和庭園,那就更理想了。
  難道真善美結合已經過時了?難道金錢的噪音太大,使人不能持靜思想,更不用說有理想了?是不是基督徒藝術家都是矮子?有誰願接受為宗教而藝術的挑戰?

  畫與框

  如果我說,圖畫的價值在於畫框,你會以為是不合理的外行話,會引人發噱。但試想一想,如果畫是無限的,沒有任何品質或形類的框框,那裏會有美感可言?我們眼睛所能看得到的,受視覺的限制,可以感受到其美麗;但經過照相,或繪畫,剪裁處理,才能成為具體的藝術品。而趨近審視,會發現更高的藝術價值。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壹一:1-3)

  我們無法了解“生命”,因為我們無法看到“生命”。但如果把生命放在某一種生物裏,我們就可以看見了;不過所看到的,是某一種生命,是某一階段有限的生命。如果說到一位無限的神,永遠的生命,就無法領會,也無法看見。
  “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是從來沒有人見過的,既不能想像,也就無法相信。但主耶穌基督道成了肉身,住在世人中間,使人可以聽見,可以看見,摸到祂。祂不但是真實的存在,更加上了具象的,具體的存在。因此,門徒可以與他相交,可以為祂見證。這就是超歷史的神,成為歷史上的基督;祂為人成就了救恩,今天我們也在傳揚見證這救恩。

  文字畫

  我們都聽過,或說過,“詩中有畫”。我們在讀詩文時,自己也會有這種感覺。“描繪”這個圖畫藝術的字眼,也用在文字上。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文人講求身歷,逼視(Close-up),體驗,查訪。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上帝的兒女!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祂。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上帝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約壹三:1-2)

  從這裏的語氣看來,可說是繪聲繪影,引我們注視上帝的大愛。神差祂的兒子主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使我們因信祂而不至滅亡,得到新生命,而成為上帝的兒子──祂“要領許多兒子進榮耀裏去,…祂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來二:10-11)這是主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贖工作。
  保羅對加拉太的信徒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加三:1)當我們集中注視十字架,就能體會到神的愛,而使我們有力量能勝過世界和自我,過得勝的生活。而文字在這裏用來作了深入的刻畫,並且特別的提醒我們的注意。主再來時,我們要像祂一樣。

  活動畫

凡向祂有這〔主再臨的〕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祂潔淨一樣。…凡住在祂裏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祂,也未曾認試祂。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從此就顯出誰是上帝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上帝;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約壹三:3,7,9-10)

  圖畫是平面的;但聖徒的見證是立體的,而且是一幅活動圖畫。圖畫是使人對所表達的思想,有明確的觀念;聖徒的生活見證,是使人對主耶穌基督有認識。
  有一個哈佛大學心理治療學教授柯勒斯(Robert Coles),在一九八四年普林斯敦神學院“斯通講座”裏,述及一個“露比.勃瑞治的神祕禱告”的故事(“The Inexplicable Prayers of Ruby Bridges”見Christianity Today, August 9, 1985)講到一個六歲的小黑女孩,父母都很貧窮,且是文盲。一九五四年,聯邦最高法院判決,紐奧良市黑白隔離分校就讀的體制,必須破除,強制每天早晚派聯邦法警陪伴露比到校就讀並離校。因此,白人拒絕送他們的孩子到校;每天只有露比一個黑學生去,在上學與放學時,都有五十人以上在校門口叫喊,恫嚇要殺死她。但小露比卻停下來,為他們禱告。她說:“他們需要代禱。”這小女孩說,主日學教師告訴她,主耶穌為反對祂的人禱告,求天父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參路二三:34)這個小黑女孩,就活活潑潑的表現了主耶穌。
  聖徒在世上的生活,就是表明耶穌的活動畫;或畫得好,或畫得不好,都給世人留下印象。如果畫得逼真,像主耶穌一樣的榮美生活,就給世人見到主耶穌;如果表現得不好,就成了諷刺畫,醜化了主的形象。例如:十字軍的故事,所留下的佳話就很少。
  愛是最能表明耶穌的。因為神就是愛。

  神韻畫

  繪畫以神韻為上,不止求其形似而已。“氣韻生動,出於天成”,是為“神品”。(元,夏文彥語)
  主耶穌說:“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
  繪畫是如此,寫詩寫文章是如此,生活作人也是如此。聖徒效法基督,不是出於匠氣的臨摹,甚至度式量格模仿,也不會成功;而是需要有主耶穌的生命,在裏面長大。因此,又得講回到屬靈的問題。聖經說:

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 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他們是屬世界的;所以論世界的事,世人也聽從他們。我們是屬神的;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不屬神的就不聽從我們。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約壹四:1,5-6)

  文藝批評,對於一般人來說,是看神韻,是思想內容;但對於信徒來說,是在於屬靈的內涵。不信主的人,可能有很好的文學技巧,也可能寫出暢銷書;但暢銷書與好書並不是一回事,為了暢銷而寫書,可能從起首就錯了。這是世人欣賞能力的問題。很常見的情形是,他們注重吸引人的故事,追求雕飾的詞藻,過於書的結構和內容,更不注意其道德性,合理性,及對於世道人心的影響。不合於聖徒倫理標準的書能暢銷,能得人欣賞,正像搖滾音樂,毒品,受世人歡迎一樣;不值得希奇,更不值得效法,而是應該悲哀,應該糾正的。“屬世界的”,得到世人的歡迎,是自然的現象。但屬神的人所應考慮的,是真理的正確性,求神得榮耀,使人得益處,這是首要的條件。信徒可以不寫書,但要寫就必須寫好書;能暢銷固然更好,但不應該作為首要的考慮,不是為暢銷而寫書的。當然,這裏完全沒有意思說,不必講求技巧。
  現今的書,出版的數量越來越多,印刷的品質進步了,內容卻沒有同步並進。基督徒作者應該學習增加文字表達的能力,但更應注重屬靈的內涵。若沒有真理聖靈的引導,人不能進入真理,不能活出真理,也不能表達真理。

 

-- www.AboutBible.net -- .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