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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與文宣 >> 希伯來書:福音的橋樑

福音的橋樑

 

  希伯來書的作者,在歷代都有不同的猜測,但都沒有可以確定的證據。有時我們覺得,如果發現當初的手稿,或作者在別的文件中談到希伯來書,問題自然就容易解決了。但不知道有沒有人為此禱告求問過;但上帝對此始終保持靜默。
  克利門(Saint Clemens Romanus)是第一世紀的人,相傳是彼得的第三繼任者,就我們所知,是最早對希伯來書作者提出意見的人,主張是保羅用希伯來文寫成,由路加譯成希臘文。
  特土良(Quintus Septimus Florens Tertullianus, ca. 155-220?)以為是巴拿巴寫的;因為他有“勸慰子”的美號,而書中有很多勸勉安慰的話。他之所以另作猜測,證明在那時對作者問題,還沒有定論。
  奧立真(Oregenes Adamantius, ca. 185-254)猜想,該書原意是出於使徒保羅,但由別人在文字上加以最後修辭潤飾。
  馬丁路德以為是出於亞波羅的手筆,因為以其背景,對猶太教和舊約的認識,學問及雄辯,很適合為希伯來書的作者。
  這樣,對本書作者的猜測,成為饒有興味的事。而這些論點,也各有其理由;但他們都同意,希伯來書是出於神啟示的話。
  我個人比較喜歡接受克利門的說法,不但因為他的意見最早,可能有個人直接的認知,而且使徒的名字可以增加經典的權威;同時,出於希臘人的翻譯,可以解釋文筆的優美與眾不同;當然,保羅與巴拿巴的長時期同工,也對巴拿巴的勸慰和愛,最有親身的感受;而他見證司提反的殉道(參徒七:60 二二:20),可能是書中充滿剛勇殉道精神的原因之一。保羅本就對舊約有深入的了解,加以與亞波羅的聯繫,使他有更深廣的熟悉,不會減於出自利未支派的巴拿巴。至於學問與雄辯,本就是保羅所見長的。當然,聖靈的啟示與恩賜,是書中超然的品質的來源。
  這樣,從希伯來書我們可以看到:

書信是心靈的橋樑,
友愛是瞭解的橋樑,
翻譯是文化的橋樑,
文化是福音的橋樑,
福音是天國的橋樑。

  “希伯來”原是“過渡”的意思,表示他們是由幼發拉底大河那邊來的移民,在文化有所聯繫,卻是分別出來的。我們讀希伯來書,該有這種了解;這也是討論文化與福音關係的原則。

  共同的救道

  主耶穌與撒瑪利亞婦人談道,用現代人的話說,是超過種族文化見證的例子。但祂清楚的說:“救恩是從猶太出來的。”(約四:22)
  書信是以希伯來人為對象,文字卻是用希臘文,就有這種象徵。但在一開始,就提出了信仰和文化上的認同:

上帝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祂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祂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祂創造諸世界:祂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祂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一:1-3)

  上帝在舊約時代,藉著文字的道,啟示將要來的彌賽亞;而成為肉身的道,是早就存在的,是神的兒子來到世間,將不能看見的神表明出來。祂是創造者,是統管宇宙者,是救贖者,也是得勝者。祂完成了救贖,坐在天父的右邊,為聖徒的中保。
  因此,舊約的道與基督徒所信仰的道,是有共同的聯繫。

  救恩的使者

  希伯來人傳統的相信天使,他們經驗了在歷史中,神藉天使施行超自然的拯救;他們也知道,上帝“藉天使經中保〔摩西〕之手設立的”律法(參來二:2 加三:19)。但主耶穌“所承受的名,既比天使的名更尊貴,就遠超過天使。”(來一:4)祂從父神所受的,是更重大的使命,祂是更尊貴的使者,也施行更大的拯救。所以領受這信息的人,有更大的責任: “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來二:3)
  在拯救的歷史中,神曾差摩西為使者,把以色列人從埃及為奴之地帶出來;但摩西並沒人能帶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約書亞繼續摩西的工作,經過許多戰爭,把神的子民領進應許之地。惟主耶穌基督是更榮耀的使者,是“治理神的家”的兒子(參來三:6),不但救我們脫離罪,更能領我們進入那更美的安息(參來四:)。
  因此,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並進入迦南的摩西和約書亞,是神拯救的使者耶穌基督的豫表,在這一點上,有相似的地方。

  代求的祭司

  以色列人很重視他們的祭司制度,認為那是神啟示的宗教禮儀的象徵。人犯了罪,到祭司的面前;祭司為他們獻祭代求。祭司不審判人,卻憐恤體貼人;他“奉派替人辦理屬上帝的事,為要獻上禮物和屬罪祭;他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為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來五:1-2)
  主耶穌與亞倫和利未支派的祭司有相同的地方,都不是自取尊榮,而是由神所派定的;但祂更有不同的地方。祂比利未的祭司更尊貴,因為上帝應許祂,“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來五:6)祂是像麥基洗德一樣,先於利未而存在的;並且先於律法,收取亞伯拉罕所獻的十分之一(來七:1-10)。而且祂是超乎律法的;因為祂是出於猶大支派的,正如麥基洗德不屬於利未,而且不屬於以色列人;所以祂不是依照律法下肉身的條件,而是“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超越時間,不受時間的限制,永遠為祭司。利未的祭司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利未祭司自己為軟弱所困,自己也會犯罪,但主耶穌是聖潔完全的,沒有罪污,也不知道罪。(林後五:21)因此,“凡靠著祂進到上帝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來七:25-26)
  因此,由於對地上祭司的認識,可以增加對屬天大祭司職事的瞭解。正如我們對於地上的父,有生命與愛的關係,可以知道天上的父。但我們要永遠記得一個原則,地上的人和事,都是不夠純淨,不夠完全的,所以只能代表屬天的事的一部分;是片面的,不是整體的。地上人和事物好的方面,可以比屬天事物的類似性質,但其敗壞殘缺的部分,就不能相比了;因為屬天的永遠高過屬地的。

  選民的聖約

  聖經中最重要的,莫過於舊約與新約的聯繫了。這不但是語文光榮的巔峰,也是人類最重要的文件,和道德的絕對標準。
  以色列人很以石版律法的約為誇耀;也清楚知道,整部的歷史,是滿了違約的紀錄。對於個人來說,守約義務的要求,和違約的歉咎,形成了極大的壓力;神所定的標準之高,和人表現的低劣,在二者中間的極大差距,就是緊張的戰場,也滋生著愧悔。(參羅七:14-25)
  但主耶穌來到世上,作為神和人之間的中保,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流血捨命,成立了新約。

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來八:10-12)

  新約是用靈寫在人的心版上,不是寫在石版上。新約是主耶穌用自己血所立的,給人新生命,不是定罪的,而是叫人裏面靈的感應,自己認識主。新約是使人罪得赦免而稱義。
  因此,誠心尋求神的以色列人,經歷舊約難負的重軛,由所聯繫的比較,而認識新約擔子的輕省。

  聖所與祭物

  以色列人在舊約條例之下,到會幕禮拜,為自己的罪獻祭;只有大祭司,每年一次帶著祭物的血,可以到第二進的至聖所,為全國贖罪。

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上帝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豫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那時我說:‘上帝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來一○:3-7)

  人間的獻祭只是禮儀和表樣,實在一無所成,並不能真箇除去罪孽,也就不能叫人真正進到神面前。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人的罪受死,是獻上了自己的身體為更美的祭物,成就了永遠的贖罪祭;“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一○:14)更因為祂的血,除去了神與人中間的阻隔,使人與神和好(參弗二:13-15)。這可以喚起猶太人的記憶:主耶被釘在十字架上,成就了救恩;在祂地上生命完畢的時候,信的人因祂的死而得新生命,“忽然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太二七:51)這使我們想到,是“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裂開的〕幔子就是祂的身體。”(來一○:19-20)
  我們經過祂破碎的身體,可以得到完全;藉著他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與神和好。

  影像與實際

  在希伯來書中,提到以色列人“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又說:地上的是“照著天上樣式作的物件”,而在天上的是“本物”。“律法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真實〕。”(來八:5 九:23 一○:1)奧古斯丁把這比論的方法,與柏拉圖“二元論”融合,加上“兩個婦人,二子,兩約,兩座山”的比方(參加四:21-31),構成上帝之城一書中的豫表體系。
  我們不能說,希伯來書的作者,採取了柏拉圖的哲學思想;因為年代的先後,立論的近似,不能證明相互的關係。但這立論的架構,與希臘哲學的近似,即使不是存意,由於聖靈的感用,也能在既有的二種不同文化基礎上,建立起橋樑,使人容易接受福音。

  信心的英雄

  因為基督徒和猶太教所信的,是同一位超自然的上帝,因此對於舊約偉人史蹟的引用並解釋,很容易發生認同,從而建立福音的橋樑。
  在基督來說,因為基督先存的靈(參彼前一:11-12),在先知的心裏,使他們有共同的信心,“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來一一:16)就是“上帝之城”;摩西的信心,表現在放棄暫時的快樂享受,珍視“為基督受的凌辱”。因此,信心的結果,是“上帝給我們豫備了更美的事”(來一一:40),是要舊約和新約的聖徒同得的。在信的標的上既然相同,其聯繫似乎是必然的:

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繞著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 (來一二:1-2)

  其他的類同

  希伯來書中,不但引用了許多舊約的經文和歷史,還儘量把新約的教訓,以舊約類似的規例和事物相比。弟兄相愛和接待客旅,“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來一三:1-2 參創一八: 一九:)是亞伯拉罕的經歷。又如舊約之下獻祭的犧牲,與耶穌基督的受苦相比,並勉勵信徒,也當如此犧牲(參來一三:10-13)。以頌讚和行善,與主內團契分享財物,比作獻祭(參來一三:15-16)。這些都是為了增進瞭解。

  採用兩種文化的共同點,以建立福音的橋樑,在宣道戰略上是很有效的。主耶穌說:“凡文士受教作天國的門徒,就像一個家主,從他庫裏拿出新舊的東西來。”(太一三:52)
  但這不是“把新布補在舊衣服上”,“新酒裝在舊皮袋裏”。(參太九:16,17)而是須經過消化,要建立在嚴密的論理系統上,不是隨便拉來湊合。這是提倡“本土神學”的人,不應忽略的地方。
  保羅並不是排斥本土文化。他對希臘哲學有相當的瞭解,並且在雅典佈道的時候,能合宜的用伊庇勉德(Epimenides,相傳生活於主前五,六世紀,享高壽二百餘歲。)的句子:“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用亞拉特(Aratus, C. 315-245 B.C.)所說的:“我們也是祂所生的。”(參徒七:22-31)他也曾用“未識之神”的壇,當作講演引論的接觸點。在這裏我們可以看見保羅的謹慎和智慧。用“未識之神”證論,最低限度不會陷入反證的困難,而隨流失去。可惜有人提倡“本土神學”而不得體,誤把聖經中的真神和真道,去附會當地的文化,去附會當地文化中存在的假神,那真是偏離正道的嚴重妥協!另外,保羅在提多書中,也引用同一個革哩底詩人伊庇勉德的句子:“革哩底人常說謊話,乃是惡獸,又饞又懶。”(多一:12)而這是對於人的惡性的論評,並不涉及神學上的理論。因此,在論道文字上,用不著避免本地的成語典故;而且也不該避免,反應善加利用,以溝通福音。不過在使用時要謹慎,要有足夠了解,而默察全局,不可斷章取義。
  可惜有的華人基督徒,貪近圖便,濫用中國文化的故實成語。常見有人稱揚華人重孝道,以為與聖經信仰有關;而忘了其動機與作法是否相同。有人說:“三生有幸”,似乎是表示贊同輪迴之說。有人隨口說:“急時抱佛腳”,暗含著“平時當燒香”。至於寫信用“頓首”,忘記了不曾存心也不實行叩頭禮拜,更是常見。這些疏忽的例子,自然不是文化上的橋樑,而是踐濁泥而隨俗流了,必須謹慎避免。
  人知識的增加,是類似觀念的累積。因此,對於已有知識的延伸,是最容易被接受的,學習阻力也小。為了這個緣故,就已有的文化基礎上,建立起橋樑,以利福音的傳達,是明智的行為。從希伯來書,我們看見這個文字宣道方略的實施示範。

 

-- www.AboutBible.net -- .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