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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與文宣 >> 提摩太後書:繫獄臨刑愛讀書

繫獄臨刑愛讀書

 

  一個人的信仰及生活態度,常在他臨終的時候表現出來。
  相傳金聖歎因為文字招禍,在押赴刑場斬首的時候,告訴執刑的創子手且慢一步,有話要緊對他的外甥說。當他的外甥走到他身邊時,金聖歎說:花生米與豆腐乾同吃下酒,有火腿味,千萬緊記。然後,吟著:“黃泉無客店,今夜宿誰家”的詩句,從容引頸就戮。這可以看出他對於人生的遊戲態度,也表現他對於死後的沒有確定把握。
文天祥知不可為而為之,在別人把南宋搞到不可救藥的時候,起兵抗元。兵敗被俘,不肯投降;被囚在土室中,寫出壯烈的“正氣歌”;然後遺下了衣帶贊而就義,可算“庶幾無愧”的文人。
  約翰.布朗(John Brown of Osawatomie,1800-1859),在美國激烈主張廢除黑奴制度,為了社會正義,不惜武裝起義。失敗被當時的政府捉住囚禁,以後被殺。他從容赴刑,死前預言社會的罪惡,必須用流血洗贖。僅過了一年,即告應驗:慘烈的南北內戰,留下了深痛的傷痕。
  保羅悔改歸主之後,為主的福音作見證,受了許多的苦難 迫害,被關在監獄裏,最後為主殉道。在他知道了將要受刑的消息,他坦然的寫出了生命的凱歌。他以幾乎難耐的心情,期待他的加冕之日:

我現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

提摩太後書第四章7至8節

在等候就刑的時候,他自然不會有悲哀失望的時間;年老眼花的保羅,要在生命夕陽的餘暉中,使用他的時間。他寫著:“我在特羅亞留於加布的那件外衣,你來的時候可以帶來;那些書也要帶來;更要緊的是那些皮卷。”(提後四:13)

  愛書的態度

  如果有人告訴你,再過若干時日,你“離世的時候到了”,你就要撇下一切所有的而去;你是否會萬念俱灰?如果有人通知你“可靠”的消息,主基督耶穌某月某日定會再來,你是否像安息日會黨徒從前所鬧的笑話,穿上白衣到山頂去恭候主臨?
  看看使徒保羅!
  他還是像平常一樣,靜定的照往日一樣,計劃他的生活。其中之一項是,讀他的書。在獄中帶鎖鍊的生活,總不會是很理想的。保羅的暮年,過的相當孤單。同工們一個個離去了,只剩下他忠心的伙伴醫生路加(提後四:11)。在經濟方面,也可能相當窘迫;他盼望信主作他真兒子的提摩太,迢迢千里的從以弗所到羅馬監獄中看他,要在途中停留特羅亞,把“那件外衣”帶來過冬。這裏也可以見到他是笥篋不豐,沒有許多外衣,只有那一件。雖然在這樣的環境之下,他不怕麻煩人,要他把“那些書也要帶來”。住世的生命不長久了,他還是要及時讀書。
  我們印象中保羅的形相,是一個忙於佈道,宵旰著述的文宣使徒,卻不道他也是個深愛讀書的人。他不嫌苦──有誰比他受苦更多呢?他不怕忙──“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我身上。”(林後一一:28)他真是死讀書,讀書到死,卻不是讀死書。要作好的文宣使者,必須勤讀書,多讀書,才能寫出好書。一個不愛讀書的作者,他所作的書,別人也必不愛讀。文宣聖徒如奧古斯丁,亞奎那,伊拉謨斯,馬丁路德,加爾文等,無一不是愛書而多讀書的人。愛德華滋,約翰衛斯理,司布真等人,也都是如此。
  今天教會荒涼,屬靈供應貧瘠,是教牧忙於世事,而懶於讀書的結果。因為缺少鼓勵,信徒也不讀書;因此,也就不買書。循環的惡果,自然是教會文字工作不興旺,有書無人買,出版也就減少。看看那些不該暢銷的暢銷書,賣錢很多,有不少的作家,可以寫作維生。但在基督教圈子裏,專業的作家少之又少,甚至好些信徒,不知道文字宣道是聖工。多麼可憐!
  要振興文宣聖工,最難的不是沒有人寫,卻是賣書的問題。最基本的解決方法,是提倡讀書。讀書可以使人知識增加,思想開闊,靈命長進;同時,也可以間接支持寫書的人。

  存書的分別

  “那些書也要帶來;更要緊的是那些皮卷”,我們無從猜測保羅的藏書錄;但他視為最重要的“珍本”──“那些皮卷”,極可能是聖經。
  從保羅的語氣中,我們可以知道,有些書對於他比較是次要的。因此,我們對於存書和讀書,都不能視為同樣的價值,必須善於分辨。我們的時間和精力財力,畢竟是有限的。
  貝肯(Francis Bacon)說:“有的書只能淺嘗,有的書可以粗咽,只有少數可供細嚼回味。”他以為少數好書該殷勤注心的讀,其餘的交下屬去讀,或讀別人提出的摘要,就可以了。
  大部分的讀書人用不上秘書,不是每個人都有貝肯的大臣排場,少不得自己去選讀書籍了。保羅時代的書既少,他大概是要自己去讀,也不像現代人可以讀評論或書介。但無論如何,他把書分類了。這給我們留下了好榜樣,要把聖經主的話放在首要的地位,超越其他的書籍。有敬虔的作者,在自己的書中勸讀者不要愛他的書過於聖經;如果時間不夠,儘可不讀旁書,而去讀聖經。因為其餘的書是幫助人去讀聖經,而不該是攔阻人讀聖經,取代了聖經的地位。
  也許十七世紀的英國詩人文涵(Henry Vaughan)說得更有意義。他勸人要會分別,不要買壞書。他倒不是計較花了錢得不到應得的好貨品質,大不上算;他認為買了壞書,是陷那作者於更深的罪孽。他是為那作者著想的,立意仁厚,似乎是“君子愛人以德”的想法。但我們對於買書的智慧,還是要有的。特別是降及今代,世界上每年出版的書,要比十七世紀所有存在的書還多,我們應該審慎選擇,其原則是廣覽慎收。
  書既然不都是一樣的,有品質的差別,重要性的等序,我們就應該注意幫忙人,作正確的決定。現在既是知識爆炸的時代,出版物氾濫市場,特別是在自由國家,書刊檢查限制,是太不合時宜的事。而且越是查禁,人越覺得“雪夜閉門讀禁書”是一件樂事。古老的輔導書單,只許孩子們看新舊約聖經和一本天路歷程及有限的幾本書,已經難以滿足今天的需要。況且從前的西方基督教國家,家庭,教會,學校是和合的;平日學校在教會建築裏,主日是全家去教會聚會。因此,在思想上大體是一致的。但現今情形不同了,孩子們所接觸的書,可能大部分與他們的信仰牴觸,教牧長者須注意加以輔導。就是對於青年及成年人,這種輔讀也是必要的。
  教會中或教會間團體,可以有定時的讀書報告聚會,介紹書的內涵,加以分析評論,對於好書則建議鼓勵信眾去讀。當然,教牧們自己先要多讀才可以。想想保羅的靈命與知識程度,處監獄中還汲汲於讀書,對於別的人有此要求,是不會過分的。不讀書,就不會養成分辨能力。
  我們知道,“欲知其人知其所友”,因為交往甚麼樣的朋友,就是甚麼樣的人。讀書是思想上的交通流注,跟結友談論一樣。所以,要知道他是甚麼樣的人,看他讀甚麼樣的書;而且甚麼樣的書,使他成為甚麼樣的人。書的內容能塑造人的內容思想模式。 我們對書的分辨,夠多麼重要!“只是作惡的和迷惑人的,必越久越惡,他欺哄人,也被人欺哄。”(提後三:13)現在的異端邪道,正狂熱的進行著迷惑人的工作,要成就那“迷惑普天下的”撒但的計劃(參做一二:9)。我們要分辨!

  好書的美果

但你所學習的,所確信的,要存在心裏;因為你知道是跟誰學的;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耶穌基督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善事。

提摩太後書.第三章14至17節

  聖經是至美至善的書。保羅看聖經的皮卷是“最要緊的”。敵擋異端迷惑最可靠的方法,是在聖經上扎根。聖經中最長的一章是歌頌聖經──神的話:“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裏,免得我得罪你。”“我藉著你的訓詞,得以明白;所以我恨一切的假道。”“你的命令常存在我心裏,使我比仇敵有智慧。”(詩一一九:11,104,98)聖經的功能是使我們明白神的旨意,順從神,站在神一邊,可免得罪神。在聖經的光中,我們可以分辨“一切的假道”;因為聖經是真理,是標準,我們越愛真理,就越不會被引誘欺騙,不會被“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弗四:14),並且“恨惡一切的假道”。可惜,有些人大發熱心,搖旗吶喊,要“為真道竭力的爭辯”,但是卻沒下功夫去讀聖經;結果成為真道上的文盲,不是恨假道,卻成了恨道中弟兄的恨人主義者,為親者痛而仇者快,是最可憐的了。這“世上的智慧”,是“將要敗亡之人的智慧”,也要引人歸於滅亡,所以那是魔鬼的詭計。但神所默示聖經是為基督作見證,引人到基督那裏,因信而得生命,基督是“神的智慧”(參林前一:24,二:6),在此以外別無救法,只有在基督裏面,才能得著救恩。因此,聖經是唯一的生命的書。
  一般稱為“好書”的標準,是內容好,說理好,情節好,文字技巧好,可以引人入勝。不錯,這些也是好的宣道文字的條件;而且聖經也完全具備這些條件。但聖經之所以與別的書不同的,因為它不僅是一部文學的書。因此,我們讀經的態度,基本上應該與讀別的書不同,絕不是僅為了欣賞,絕不是僅為了趣味。
  首先,我們對文字的反應,常與寫的人有關。“烽火連三月,家書抵萬金”,因為那是“家書”,其價值不在乎紙張,也不在乎文法和書法。蒐集手稿的,是因其出自某某人之手而身價百倍,競相購得,珍重庋藏。有的題字並不高明,但出之帝王手筆,也值得鐫刻裝璜,以傲鄰里。不用說,出自權貴將相的手令,縱沒有劍氣珠光的書法,也必須奉命唯謹。想想看,我們該有多麼莊肅恭敬的態度:“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
  當然,我們也要思想這信息的內容──“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簡單說,教訓,是告訴人當作甚麼,不當作甚麼;督責,是告訴人那裏作錯了;使人歸正,是告訴人如何改變方向,由錯誤過犯中轉回;教導人學義,是要人行主的義路,作祂所喜悅的事。但這一切的最終目的,是要叫人得益。因為這是全智的神,本於祂的定旨先見,所安排的。
  不過,聖經對於不信的人和信的人,好像不是一本,而是兩本不同的書。不信的人沒有神的生命,看聖經是些不合乎人理智的枯燥教條,或是以為跟一般宗教沒有甚麼不同,都是叫人學好。這樣說也不是全錯。但聖經的對象是為了“屬神的人”。這是說,重生得救有神生命的人,才能走成聖的義路。所以貝肯說:“倫理學是神學的僕婢。”沒有因信稱義的得救智慧和經歷,教條是沒有用的。
  末了,聖經有它預期的目標,就是讀經的人的責任。耶和華說,祂的話“如同雨雪從天而降,並不徒然返回,卻滋潤地土,使地上發芽結實,使撒種的有種,要吃的有糧。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要成就我所喜悅的,在我發它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賽五五:10,11)屬神的兒女領受了神的話,是要結果子的,就是“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因此,讀經本身不是目的,而是“預備行”的手段。沒有聖經,人不會知道“義路”是甚麼,沒有義的指標,怎麼能行呢?得了生命,也有了義的標準,卻不可就此終止,必須要努力進到完全的地步。這最完全的好書,該有最佳美的果子。

 

-- www.AboutBible.net -- .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