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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與文宣 >> 帖撒羅尼迦前書:訃音亦福音

訃音亦福音

 

  喪事,是凶事,因為喪失了一個人。特別是對於不信主的人,死是確定的喪失了;因為在世上生活的終止,將永遠失去悔改的機會。
  陸游(放翁)是個放朗豁達的人,但在臨到死亡之前,也歎“死後原知萬事空”。更有人想到冷墓幽寂禁閉的恐怖,黑暗茫茫,驚歎 “門一閉兮夜何長!”
  是的,未曾歸信基督的人,對死亡的恐怖是有原因的。“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亞當的子孫“一生因怕死而為〔它的〕奴僕”(參來二:14-15)。所以人常冀求免死;既然不能免死,就想拉長與死亡的距離,越遠越好;甚至不願去想它,不敢去提它。從前有個國王,夜間作了一夢,醒來告訴群臣。夢見地的牙齒脫落了幾個。有的臣子說,意思是他有些親戚要死了,王大發脾氣,把他下監。另一個大臣說,這夢是指王要比所有的親戚都活得長久。結果升官發財。你知道世人用多少方法,避免這個死字。
  喪事用的歌,稱為輓歌,是有來歷的。據晉書“禮志”:“輓歌出於漢武帝役人之勞,歌聲哀切,遂以為送終之禮。”原來古時使用人力為役車,十分辛苦,輓歌是他們挽車的勞動曲,因此哀歎沒有指望的勞苦。
  但對於基督徒來說,“挽歌”恐怕就不適宜了。因為聖徒離世,是脫卸肉體,止息今生的勞苦;所以基督徒的死,通常稱為“息勞”,不再勞苦哀歎了。而且勞苦是因為有今世受咒詛的肉體;肉體不存在,勞苦也就沒有了。單從這一方面說,聖徒的喪事就不該用哀悼的調子,該唱出歡欣的歌聲。

  論到睡了的人

  睡,是多麼安詳舒適的一個字,是自然的現象;誰都用不著對“睡”懼怕。人勞苦疲倦了,希望有一夜好睡,好在第二天早晨起來,精力復新,擔當新的工作。“睡眠是自然的乳母”。(見William Shakespeare, Henry IV, II)所以在莎氏劇作中,睡不著覺常是良心歉疚的病徵。但感謝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死了,擔當了我們的罪;而且為我們復活了,使信祂的人得以稱義。因此,拔除了死的毒鉤,廢去了死的權勢(參林前一五:55-56 羅四:24);信徒用不著怕死而作罪的奴僕,用不著受第二次死的害。那無盼望黑色恐怖的死,變成了自然的甜美的“睡”。
  早在舊約時代,古聖約伯憑著心,已參透了死亡的情形。他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伯一:21)嬰孩初生下來,是赤身而來到世界,人把他用襁褓包裹起來。到壽終離世的時候,人照樣把他洗了,用裹屍布包裹起來。因此,在世界上生命的開始和結束,情況是相似的。在這兩點的中間,夜晚睡眠安歇的情形,也大致相同。但以理豫言這末後的集體大覺醒說:“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但一二:2)主耶穌說:“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六:40)這是聖徒的盼望。因為基督從死裏復活了,“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死既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一五:20-2)

  在主裏有指望

  “論到睡了的人,我們不願意弟兄們不知道,恐怕你們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帖前四:13)有些人讀了這段經文,以為信徒遇到家人朋友或主內肢體離世時,不可以有憂傷的表示。因此,著意矯情掩飾,以立異鳴高。甚至有人以為憂傷就是不屬靈了,是違背了聖經的命令。這種想法和作法,是錯誤的。
  首先,我們要弄清楚,這段經文是勸慰,不是命令;是說 “不願意弟兄們不知道”,不是指責定罪。如果我們送一個人到遠方去,雖然明知他去的地方是好的,在那裏不會遭受痛苦;但因為他離別我們,就不再見他,雖不是為他的苦難同情,也不是為失去他而難過,但會為分離而悲傷。這是人情之常,也是應該有的。是感情上的問題,不是理智的問題。保羅不是說不該憂傷,而是說不該憂傷像沒有指望的人憂傷一樣;不知道復活的真理固然情形會很糟;就是知道了復活的真理,也不保證必然就不憂傷了,不過不至於沒有指望就是了。因此,信徒對於因遭受死亡的離別而難過的人,不是責備或輕視,以為他不懂真理;而是該予同情。因此,主耶穌站在拉撒路的墓門旁,看到許多親友,因為不明白復活的真理和主的大能而哀傷悲泣,祂不是怒目看他們,反而悲傷流淚同情──悲歎死亡的權勢,和人遲鈍的信心。我們也該“與哀哭的人同哭”(羅一二:15)。人在喪葬時,禁止人哭,引聖經與人理論,不但不合情理,也不合真理。
  我們不是“只在今生有指望”的人(參林前一五:19)。那樣的人,到了死亡就是結束了,一切都定了,都失喪定了。“樹倒在何處,就存在何處。”(傳一一:3)但在主裏面死的人有福了,不是沒有指望。

  必先復活與主同來

  當主耶穌再來的時候,“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參林前一五:52)“主必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裏死了的人必先復活。”(帖前四:16)
  血肉必朽壞的身體,不能被提進到永遠;必須從死裏復活或變化成靈體,才能像主耶穌基督一樣,“必得見祂的真體”(參約壹三:2)。那將是何等榮耀的一刻!復活的聖徒,將在萬王之王凱旋的隊伍裏,一同臨到世界!
  沒有離別,就沒有重逢的快樂;不經過死亡,就不能有復活凱旋的榮耀。這是文字所能描寫的最大盼望,但要藉著信心的眼睛才能看見,才能體會。

  分別而到同在

  死亡是靈魂身體分開的情況。死的人與活著的人分開,所以造成悲傷的情感。但有另一種靈性的死,是與主永遠生命之光分開,“死在罪惡過犯之中”(參弗二:1),行世俗的道路,悖逆上帝;若不悔改信從主,死後且將有永遠的死,就是離開主的面和祂的榮光,永遠沉淪。主耶穌為我們死,為我們復活,使我們因信祂而脫離永遠的死,不至滅亡沉淪,反得永生,而與神和好。這就是福音。以後,信主還活著存留的人,並在主裏死而復活的人,必要“一同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四:17)
  罪的結果是與神分離;信的功效是與神和好。這樣,經過肉體的死亡,是進到永遠榮耀之門;是開始,不是結局。“和主永遠同在”,是沒有結束的。
  聖經說:“若不死就不能生”(參林前一五:36)。這真是一件奧祕。

  重要的與不重要的

  保羅蒙聖靈啟示,把這麼大的奧祕寫給教會,是要叫聖徒勿為死而悲傷,但不是要對生活掉以輕心。

弟兄們,我還有話說。我們靠主耶穌求你們,勸你們:你們既然受了我們的教訓,知道該怎樣行,可以討上帝的喜悅,就要照你們現在所行的,更加勉勵。你們原曉得,我們憑主耶穌傳給你們甚麼命令;上帝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論到弟兄們相愛,不用人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自己蒙了上帝的教訓,叫你們彼此相愛。(帖前四:1-3, 9)

  永世的事,是要在今生決定的。所以最基要的事,是要行上帝的旨意,討上帝喜悅,使祂的聖名得著榮耀。虔誠的中心是愛心與聖潔(參雅一:27)。
  喪事是聖徒最該思想省察的時候;在那時,最適於思想自己與神與人的關係。
  但恩(John Donne, 1572-1631)說:“沒有人是一個孤島。…任何人的死亡,都會使我減少,因為人類包括我在內。因此,不必探詢喪鐘是為誰敲響;喪鐘是為你而敲的。”一個人死了,是人類的一部分死,也是我的一部分死。可以激勵我們,提醒我們勸勉別人的責任。但恩在他著名的最後講章,也稱為“自己的喪事講章”裏,說到聖徒生命的根基是主耶穌基督的死;我們當靠賴祂捨命流血的十字架,這信仰會保守我們。至於不重要的事,保羅說:“論到時候日期,不用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自己明明曉得,主的日子來到,好像夜間的賊一樣。”(帖前五:1-2)不必猜測主何時來,可能遲到你死後,不勞費心;不必注心計算自己甚麼時候離世,只要隨時儆醒謹守準備好;只有“光明之子,白晝之子”,能獨清獨醒,不與世人幽暗之子同睡,才可以死為睡,進入永遠光明之域。

  靠著那生命之主,也是眾光之父,聖徒可以活出這有盼望的信息,見證這有盼望的信息;在信仰上有堅定充分的認識,在文字上也該審慎擇言,不可像世俗人一樣,在親友離世的訃告上用不合真理的詞句,不誠實的陳腔濫調:
  “侍奉無狀,禍延考妣。”──真的是承認自己不孝嗎?如果你指責他不孝,他又要怒辯而矢口否認了。至於信主的人,睡(離世)是得福,何禍之可言?
  “罪深孽重,不自殞滅。”──何不乾脆死了好?何況自承罪孽,相信救主耶穌基督,可得赦免而獲永生。
  “泣血稽類”──既不必,也不真,是假話也。信主的人不可這樣寫。
  至於“追薦”,“祭奠”等成語,多有迷信及異教背景。信徒都該謹慎避免使用。
  按:“訃告”的“訃”,古與“赴”有時通用。因此,只是去報告的意思。對於信徒來說;在文字上化“訃音”為福音,是多麼有意義的事呢?

 

-- www.AboutBible.net -- .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