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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與文宣 >> 哥林多後書:使徒捐經

使徒捐經

 

  在今天的教會中,有兩種情形,各趨極端。一種是每天在談錢,大力勸捐,好像這是唯一的宣道事工,甚至認為信耶穌就是得在物質上富足,斥主張安貧受苦者為異端;另一種則主張絕口不談錢,避之若浼,認為一談錢就不屬靈了,有失清高。
  在這二者之間,可不可能存有中間路線?
  信徒與非信徒至少都同意一件事,主耶穌不是一個貪財的人;祂並未為自己積財在地上。但主耶穌在祂所說的比喻中,至少有十四次講到錢財;在教訓中,大約也有相同的次數。甚至在祂被釘十架之前,在最後晚餐的時候,主耶穌對出賣祂的猶大說:“你所作的快作吧!”(參約一一三:27-29)門徒還以為他離席出去,是主叫他去從錢囊中取錢濟貧;可見主耶穌是不諱言錢財,反而善用以益人。
  保羅在蒙召事奉主的經歷中,受了許多的苦。他絕不是一個看重財利的人。但他在哥林多後書中,反復講到捐錢的問題;不過這不但不絲毫有損於他的屬靈,而且使讀者因而達到更高的屬靈地步。至少我們該知道,屬靈人也捐錢,只要勸捐合宜。

  原則與榜樣

弟兄們!我把上帝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告訴你們;就是他們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足的快樂,在極窮之間,道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我可以證明他們是按著力量,而且也過了力量,自己甘心樂意的捐助;再三的求我們,准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並且他們所作的,不但照我們所想望的,更照上帝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又歸附了我們。(林後八:1-5)

  保羅在這裏指出了一個屬靈的原則,馬其頓的眾教會,清楚明白奉獻的真理,知道自己是屬主的(參羅一二:1),自己的財物更是屬主的,這就是受託主義的根基。在教會中有件可惜的事,幾乎成了流行性疾病,就是看人情捐錢,因為“歸附了我們”,就捐助支持他們所“歸附”的人。這樣,施之者既不會蒙福,受之者也要負相應的屬靈責任。這還會發生一項毛病,就是施之者所看見的,只是他自己一組的人,眼光既狹窄,又短淺,看不見“自己”這一幫人之外的需要,也看不見教會的主,所作的在神的面前自然不蒙記念。何況既以人情合,有一天也會為人情分;到那時就一切分散了。
  但“先把自己獻給主”的,就沒有這個危險;不是個人崇拜,不是建立幫派勢力,黨附某個人在地上造巴別塔,而是以主為敬愛事奉的中心,照上帝的旨意。保羅所想望的,就是這樣,深願他所事奉的主得榮耀。所以教會當有一個清楚的原則,唯接受信主有生命聖徒的捐獻,憑信心和愛心所作的。
  馬其頓眾教會有一個動人的好榜樣,就是他們不是在物質方面富裕,才來樂善好施,作作好事。他們是窮教會,卻能關心別人,不自量力,超過力量的樂意捐輸,實在不是剩餘物資。
  甚麼是富足的定義呢?富足不是以數字計算的。有的人有很多的錢財,仍然感到有需要加添,這就是缺乏的證明。相反的,滿足的表現是可以流出去,不是要繼續的增加進來,這是“滿足的快樂”。馬其頓的教會就是如此。從客觀的環境來說,他們是“在患難中受大試煉”,是“極窮”的;但在屬靈的實際上,他們是富足的,因為他們把自己獻給了主,效法主耶穌,流溢出豐富的愛,以滋潤別人。這是一種特別的恩賜,叫作“樂捐的厚恩”。不是出於人情,而是出於恩典。
  他們還有個特點,就是不用人勸促勉勵,不用人向他們求告,反而“再三的求”使徒們,准他們在供給聖徒上有“團契”,這就是肢體的感覺。很明顯的,必須與元首的關係正常,才會有這種靈敏的感應。
  因此,保羅引用馬其頓眾教會的模範,以激起哥林多教會的熱心。但最高的模範,還是教會的元首主耶穌基督:“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祂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後八:9)肢體自然該順從元首的方向。

  全是為別人

  保羅勸捐與別人不同的地方,是他不是為了自己和自已的工作,而是要他們“樂意湊出捐項,給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這固然是他們樂意的,其實也算是所欠的債;因外邦人既然在他們屬靈的好處上有分,就當把養身之物供給他們。”(羅一五:26-27)這是合神心意的事,因為全出於無私的愛。我們知道,耶路撒冷的猶太人,對保羅的印象大部分不怎麼好。
  記得主耶穌所說那個禱告的比喻。有個朋友出外,連夜趕路,到窮朋友的家裏止宿,他竟沒有食物可以招待,只得半夜到他另一個朋友家,去借三個餅。那個朋友起初推託,“但因他情詞迫切的直求,就必起來照他所需用的給他。”(參路一一:5-8)這個比喻教訓的中心,是說到那個自己沒有的窮朋友,為了別人半夜到他家,情詞迫切為別人代求;是這種捨己無私關懷別人的愛,使他受了感動,覺得也該這樣愛人。
  保羅又加說明,現在以主的愛幫助別的肢體們,也許有一天在你需要幫助的時候,他們會轉而幫助你,因為肢體的交通不是單方面的:

我原不是要別人輕省,你們受累,乃是要均平; 就是你們的富餘,現在可以補他們的不足,使他們的富餘,將來也可以補你們的不足,這就是均平了。如經上所記:“多收的也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林後八:13-15)

伊索寓言說到有隻小老鼠,冒犯了叢林之王獅子的天威,獅子攫住了它。老鼠求告說:“大王饒命!有一天我會感恩圖報。”獅子覺得好笑:“我會用老鼠幫忙!”但放它走了。有一天,獅子落入獵人的陷阱,綁它在樹上,去設法運載。老鼠來了。用尖利的小牙齒,咬斷了繩索,讓雄獅再得出由。我們怎敢說誰用不著誰?
  他更進一步說,愛心的捐獻,必蒙神的記念,其確定是憑信播下種子,必要收成:

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上帝所喜愛的。上帝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如經上所記:“他施捨錢財,賙濟貧窮;他的仁義存到永遠。”那賜種給撒種的,賜糧給人吃的,必多多加給你們種地的種子,又增添你們仁義的果子。叫你們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捨,就藉著我們使感謝歸於上帝。(林後九:6-12)

這是說明“捐”不是受“損”,助肢體是助自己,並且能得神喜悅,施恩厚報,有更豐滿的收成。這都是為捐獻的人著想的,不單是為受捐者的好處。
  保羅的聖潔無可指摘,忠信可託;他的同工也是誠實的。但他特加小心,在財物上公開,避免人可能的議論;託提多與同伴的弟兄,送捐貲到耶路撒冷,而不私相授受:“我們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是在人面前,也是這樣。”(林後八:21)
  從保羅留下的文字看來,只要作得合宜,勸捐並不一定是不屬靈的事。我們不懷疑保羅屬靈的程度;在這方面也足以看得出來,值得我們效法。

  不是為自己

  至於保羅自己,為了某種原因,他選擇不接受這顯然比較富裕的哥林多教會供應,就更適合於作寫信勸捐。他求哥林多教會饒恕“不累著”他們的苦衷。這可能是為了教會內部的分爭等問題,如果他要某派或某人負擔他的生活,會變成給那派增加分量。因此,為了斷絕那些尋機會之人的機會,保羅親手製帳棚,供給自己和同工的需用,又作受排立比教會支持的宣教士。他向哥林多教會說:

我虧負了別的教會,向他們取了工價來,給你們效力。我在你們那裏缺乏的時候,並沒有累著你們一個人;因我所缺乏的,那從馬其頓來的弟兄們都補足了。我向來凡事謹守,後來也必謹守,總不至累著你們。(林後一一:8-9)
因我所求的是你們,不是你們的財物──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我也甘心樂意為你們的靈魂費財費力。(林後一二:14-15)

  不接受當地富裕的大都市教會的供給,卻接受較遠的小鎮貧窮教會的供給,是有些奇異的,卻是保羅甘美的回憶。在一些年後的監獄生活裏,保羅寫道:“腓立比人哪!你們也知道,我初傳福音,離了馬其頓的時候,論到授受的事,除了你們以外,並沒有別的教會供給我。”(腓四:15)這長久的友愛團契,使保羅得到安慰,得到鼓勵。因為他不必仰賴哥林多教會,沒有人可以批評他為自己謀財,只是為別人勸捐;不必顧自己,只顧念別的肢體們。這樣,我們能讀到馨香愛心的書信。

  語詞的澄清

  事物和觀念產生了語文,並用語文表達;但語文會轉過來而影響觀念。不準確的語文,在使用者的心意中可能別有所指;在接受語文信號的一方面,則無從知道所指有別。更複雜的是由於各人背景的不同,就是對同一語詞,也會有大不相同的反應。
  現在只說到有關金錢方面的。聖經分別使用三個不同的語詞,就是:“奉獻”,“樂捐”,及“施捨”。這在日常中文使用慣例上,是清楚分別的,在聖經中也是相同。
  先說“奉獻”。奉獻是對上的,原則是誠敬厚美(參瑪一: 6-14)。以色列人在曠野為建造會幕而奉獻(參出三五:──三六:8);使一切所需用富足而有餘。在大衛王豫備建造聖殿時,也是“誠心樂意”奉獻(參代上二九:1-19)。如果窄心吝手,以敷衍應付的態度,菲薄低微的數量,窳敗陋劣的品質,是與奉獻的原則相背的。
  其次是“施捨”。施捨是對下的,以愛心同情,憐憫為動機。主耶穌教訓人施捨,不可為釣名沽譽,求人稱揚,像假冒為善的人,“在你前面吹號”,為求人的稱揚;而要“行在暗”,天父必不忽視,而在明處報答(參太六:1-4)。當然這不是說,如果作得不夠隱祕,就不能得神喜悅了。在馬太福音第六章,論到信徒的三項義務:施捨,禱告,禁食。三者都要行在暗中,叫在“暗中的父”察看。這表示動機要正確。 “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箴一九:17)
  在以上二者之間的是“樂捐”。捐是平行的,為了“補聖徒的缺乏”,動機是出於愛心及樂意。在哥林多後書提到這事時,有“團契”“分享”(Koinonia)的意思,是說主內肢體間的交通支助;因此,這也是雙行的。但就眼前的經濟情況而論,可通用“施捨”“賙濟”的精神,所以稱為“捐助”。有時為了較高的對象或目的,則也稱為“捐獻”。
  雖然中文聖經對此有清楚的分別,但華人聖徒在使用上常會混亂。還好,沒有人會狂妄到對上帝錯用“施捨”。但是常有人用“主日捐”,意識中不免滲入同情上帝的缺乏,失去了敬獻的意義了。這樣來,傳播交通抒情達意的目的不能正確的達到,而且會造成相當程度的意識偏差,我們不該不住意糾正。其實,如果我們肯改正,這類問題並不困難,沒有成為問題的理由,而且也實在沒有固執不改的理由。
  也許該順便提到教會對教牧的薪給。如果談金錢數目多少厚薄,是個太敏感的問題,而且有許多相應的先決條件,不能以一概全。現在只談名稱。有的教會稱給教牧的待遇為“薪水”,甚至“工資”;這反映了對待雇工的態度,也可能培養“老闆”的錯誤心理。保羅稱腓立比教會對他宣道的支持為“供給”(腓四:15-16);告訴提摩太“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提前五:17)這包括財物方面的“敬奉”。所以有的教會就用這名詞。這固然很好;我想,“分享”也是可用的。
  有的稅收機關,牆上貼著:“Pay Your Tax With A Smile.”有的更加上一句: “But Smile Alone Is Not Enough.”(“以微笑付稅”──“單微笑不行”)不過,尊敬的詞句表示尊敬心意,而且也養成尊敬的態度和意識。所以,我們還是該注意。不要以為字句是小事。說這樣話的人,多半是掩飾錯誤的託詞。
  從使徒保羅書信,我們可以看見聖經所教導的錢財管家的原則。今天有太多的人,為自己勸捐謀財,因此而給人造成一種負性印象,以為捐獻是不幸的消息,勸捐是壞事。但從聖經中的文字實例,給我們看見,正是愛心的表現。可惜,今天在教會中,正很少看見這種文字,為別人勸捐,激勵信徒的愛心,正像介紹別人好事一樣的有價值;缺乏這種文字,是太可惜的事。使徒的書信給我們留下了榜樣規範。這段文字稱之“使徒捐經”,誰曰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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