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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與文宣 >> 約翰福音:道與文

道與文

 

  社會學家們發現,在原始氏族部落中,即已普遍存在著宗教傾向。人對著絢斕的朝霞或夕陽,或仰觀滿佈星辰的夜空,或欣賞萬紫千紅的花木,觀察受造之物的奇妙,自然會想到有一位超奇偉大的造物之主。
  聖經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一:19-20)這叫作宗教感。
  但簡單的宗教感是一回事,宗教信仰是一個遠為高的層面。絕大多數的人,都知道神的存在。但這位神是誰?祂的性向如何?祂向人要求的是甚麼?人如何進到祂那裏去?必須從普通啟示進到特殊啟示,就是以文字記載的經典和福音。也許我們可以說,沒有文字就沒有福音。
  作為文宣使徒,約翰的工作是傑出的。他寫著:“太初有道。”(約一:1)因為道是神聖的理性,是標準,是原則,因此,特別與語文和觀念有關。因此,他更寫道:“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一:17)說到律法,我們自然會想到誡命律例,那是以色列的第一部成文大法典,是道德的標準,在建立以色列語文系統上,也有其偉大貢獻。
  以色列人的先祖亞伯拉罕“原是一個將亡的亞蘭人”(參申二六:5),蒙上帝選召,從迦勒底的吾現出來;以後雅各的後裔進入埃及,其民族意識和文字,大約是在寄居後期發展形成。“上帝的聖言”(羅三:2)是藉著希伯來文字傳佈的,向世人啟示祂自己。這恩惠福音的開始,是由一種文字開始。由此我們可以想見,摩西在以色列文化歷史上的重要地位,更可見他與上帝救恩計劃的關係。上帝為了選召一個新的族類,使用一個人,一種文字。
  律法的性質是公正和確定的;律法的功能是建立標準,辨明是非。這思想觀念的確立,是文化架構中的重要部分。當然,只有藉文字才可以達到這個目的:持久的,確定的,統一的是非價值觀念。雖然,一般的傳統道德觀念,可以藉風俗習慣流傳下來,但詳確的律法,非藉文字紀錄不可。因此,上帝在西乃山雷電烈火之中,自己用指頭把律法寫在兩塊石版上(出一九:16-20 二四:12 三一:18),教訓以色列的百姓謹守遵行。
  但人心險惡詭詐,要在文字上耍花樣,要在行間找漏隙,欺騙別人,以遂自己的願欲。就好像有了天平作為交易的標準,人反用“詭詐的天平,兩樣的法碼”(參箴二○:23 彌六:11),有時還不如憑直覺的估計來得可靠。況且有了文字的律法,只能判斷人,邦不能給人力量去為善遠惡。因為人的本性因罪染而敗壞了,結果,成了善善而不能行,惡惡而不能去。用文字寫成的律法,就成了定罪的職事。
  聖經說:“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加三:24)“訓蒙的師傅”是教導小孩子初學進階,主要是識字;其所以稱為“啟蒙”,是因為人識了字,就可以形成觀念,可以去思想。蒙師的責任是教導孩子們會想,而不能管制他們想甚麼,更不能給予他們作人為善的力量。
  文字功能的極限,也就是律法的極限,正是需要恩典的開始。

  道成了肉身

  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認為我們對於事物的本體(Noumena)沒有辦法知道,所能知道的只是現象 (Phenomena)。雖然,康德的宗教信仰,不超過理性和道德的範圍。但這可使我們聯想到,主耶穌是道成肉身,使我們因祂可以認識上帝。“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一:18)
   “道就是上帝”,是不能看見的。但成為肉身的道(Logos),可以有感情(Pathos),而有行動(Ethos)的表現。
  道成肉身的主耶穌,為父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約二:17);走路會困乏,而口渴,飢餓(參約四:6-8);他憐憫眾人困苦流離,如羊沒有牧人,在荒野沒有食物;他同情死亡的事實,為人的不信而“心裏悲歎,又甚憂愁”,以至“耶穌哭了”(參約一一:33-35);祂也為耶路撒冷將臨的結局而哀哭(參路一九:41-44);在客西馬尼園為十架的苦杯而驚恐,“極其難過,…心裏憂傷幾乎要死”(參可一四:33-36)。這一切都表明在肉身之內的主耶穌,是有情感的。
  斯多亞派哲學家,主張人應該以意志和理性壓抑情感,不使它表露出來。有個故事說到奴隸哲學家愛派泰託(Epictitus, c.55-135)的主人時常虐待他,有一天,主人拉著他的腳,扭動他的腿,以為戲耍。愛派泰託平靜的說:“如果你再繼續下去,會扭斷我的腿。”主人不聽,繼續下去,腿果然斷了。愛派泰託溫和的說:“我豈沒有告訴你,你會扭斷我的腿嗎?”
  但成為肉身的道,主耶穌基督,是有真實情感的,而且祂的愛在行動上表現出來。
  祂在世上,傳道醫病,釋放凡被魔鬼壓制的人。到快走完世上路程的時候,“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祂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他自己束上手巾,洗門徒的腳,包括那將要賣祂的叛徒猶大在內。(參約一三:1-17)祂不但給門徒留下了動人的愛的教訓,而且他自己先實行出來--“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一五:13)在十架上的極大痛苦中,祂仍然顧念交託母親給約翰(參約一九:26-27)。在復活以後,祂堅固門徒的靈命,也顧念他們肉身的需要,那有釘痕的手,憑愛心為他們豫備早餐(參約二○: 二一:12-13)。這些都是表明神的愛。人看見了子,就看見了父(參約一四:13)。
  約翰福音記載了成為肉身的道,也記載祂與文字的道的關係。

  文字的道見證成為肉身的道

你們查考聖經,因為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約五:39-40)

  許多人有一項誤會,“以為”聖經裏面有永生。他們這樣相信,他們這樣傳講,他們的人數很多;但人雖然多,仍然無補於這是錯誤的。主耶穌說,聖經裏面沒有永生!“生命在祂〔耶穌基督〕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一:4)
  耶穌在世的時候,那些猶太人以為讀聖經是能得永生的方法。他們不知道,舊約聖經是豫言救世主耶穌基督,叫人相信祂,可以得到生命。這就像一本地圖,可以叫人得寶致富,可以叫人欣賞奇觀美景。有人買了那地圖,他研讀了,相信其功能,卻把地圖放在書房裏,甚或放在枕頭下,卻始終不能達到那目的。過了很久,他灰心了,他懷疑了,以為那地圖原來無用。其實那地圖的記載全然是真的,那裏有崇山峻嶺,那裏有礦產寶藏,都歷歷不爽;但那些東西卻不在裏面,地圖是指引你去的,你要相信去得。
  文字的道的功能,就是這樣的見證從猶太人出來的救恩(參約四:22)。使徒傳揚福音的時候,引用聖經證明耶穌是基督。(參徒二:36 九:22 一七:3 一八:5,28)唯獨信靠主耶穌,可以得稱義(徒一三:39)。這是聖經的中心。康德說:“沒有觀念而只有觀察,是盲目的。”我們認識基督,也可以使我們更認識聖經。這是許多信徒的經歷。

  成為肉身的道明白文字的道

到了節期,耶穌上殿裏去教訓人。猶太人就希奇說:“這人沒有學過,怎麼明白書呢?”耶穌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 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上帝,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約七:14-17)

  耶穌雖然沒有進過拉比學校,受傳統的猶太教育,但祂奇妙的明白聖經;而且祂所講的話,滿有權能。“他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他們的文士。”(太七:29)甚至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派去捉拿祂的差役,也感覺到祂言語的權能,而無法下手。當他們空手回去見差他們的人,“他們對差役說:‘你們為甚麼沒有帶祂來呢?’差役回答說:‘從來沒有像祂這樣說話的’!”(約七:45-46)這是說,祂的話裏面有權能;他所說的話,是出於對上帝親自深切的了解。
  主耶穌更見證說:“我卻認識祂〔天父〕;因為我是從祂來的,祂也是差了我來。”(約七:29)祂又說:“我所說的,是在我父那裏所看見的。…我將在上帝那裏所聽見的真理告訴了你們。”(參約八:38,40)因為祂就是先在的“智慧” (參箴八:22-31)與上帝同在,也知道上帝的意思。
  主耶穌在離世之前,應許賜下聖靈保惠師,永遠住在信的人裏面,“祂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約一四:16-26)“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為祂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祂要榮耀我。”(約一六:13-14)這位聖靈是三一真神的第三位,也就是在舊約時代先知心裏“基督的靈”(彼前一:11)。因此,耶穌自己就明白聖經,以至使猶太人驚奇。
  五旬節聖靈降臨,主的話應驗在門徒身上。使徒們為主見證。反對的人“見彼得,約翰的膽量,又看出他們原是沒有學問的小民”(徒四:13);但他們能明白聖經,見證耶穌基督。
  聖靈也充滿了耶路撒冷教會的司提反。一個管理飯食的執事,“以智慧和聖靈說話,眾人敵擋不住”(徒六:10- 七:)。他講了五旬節後第一篇最長而有能力的講道,而且成為新約教會的第一個殉道者。
  約翰.本仁(John Bunyan,1628-1688)所受正式教育極為有限,是一個鄉下補鍋匠。十六歲入伍,在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麾下當兵。英王復辟後,他因為講道沒有執照而被捕入獄,而在獄中寫成了他燴灸人口的天路歷程The Pilgrim's Progress)。他除了聖經以外,幾乎甚麼書都沒有讀過。以這樣一個人,竟寫出文學名著,使研究文學史的人難以解答。但這實在是出於聖靈的感動。另外比較著名的例子,恐怕要數司布真(Charles Haddon Spurgeon,1834-1892)從十六歲開始任牧職,可算英國十九世紀的大佈道家。
  我們不是說,只要有聖靈充滿,就可以代替教育和神學研究。但近年來教會中渴求學位,崇拜學位的風氣,幾乎視屬靈的追求為不合潮流。其實學位絕不等於學問,這是很多人盡知的事實;而學問在事奉上的效用,也是極有限的。我們需要的是那初世紀震動世界的屬靈能力,那啟示人明白聖經真理的聖靈。求主賜下火與風。

  用文字宣揚生命之道

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衪,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二○:31)

  如果我們要給“生命”下個定義,並不是像初看起來那麼容易。韋氏字典說:“生命是有活力與功能的存在,此本質與死亡的物體顯然有別。”用簡單的說法,生命是死亡的反義字。因此,生命裏沒有死亡;生命是屬靈的超然永遠存在。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耶穌基督﹞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這“永生”就是永遠的生命,是合於以上那界定的生命。這生命在主耶穌基督裏面。得到這生命的方法,是相信祂的名。
  約翰揭櫫他所寫的福音書,取材的標準,是介紹主耶穌是基督,是救世主。他寫作的目標,是叫人相信祂而得生命,在祂以外別無生命,別無救法。
  今天世界上的人,試圖在主耶穌以外尋得生命。這不啻是鏡花水月,虛妄的幻想。在基督以外的文化,是建立在沙灘上的房屋,沒有盤石的根基;是沒有根的樹,不能結出果子。可惜,不但在教會外面的人,從事這種無益的努力,有的教會也背離了聖經的教訓,不注重生命的改變,傳沒有生命的道。
  在漢朝時候,北陣的邊地遊牧民族匈奴,時常為患,搶掠牛羊子女玉帛,連年征伐,民不聊生,卻沒有長治久安的禦邊善策。大奸大偽的王莽,常有些迂闊的大言,怪誕的想法。他想出了絕妙的政策,就是差遣王咸,帶了一大批的金銀珠寶,勸諭敵人換個名字吧!於是,把國號“匈奴”改為“恭奴”;匈奴之王本叫“單于”改稱“善于”。
  單于看在王莽厚金重幣的分上,暫且曲意聽從,改名如儀。但名字雖了,人卻終未改,既不“恭”,也不“善”,照常寇盜劫掠,時為邊患。當然,在王莽刮算是問題解決了,自可鼓吹宣揚他的德政功績,心安志得。如果王莽作翻譯工作,在“信”“達”“雅”的原則之中,最少可以自慰自賀,作到了個“雅”字。
  在我們看來,這種作法跡近“掩耳盜鈴”,愚昧得有些好笑。但不幸的是,不只是王莽一個作這種事,而是人類的傳統作法,他的門徒弟子,至今不衰。這就是有些教會,為了製造紀錄,生產有名無實的基督徒的情形。

  今天文宣士的工作,不是要點綴這世界,滿足人的虛榮:更不是要討人的喜悅,成功自己的私慾。我們要用文字宣揚生命之道,使人信而得生。因此,約翰福音沒有記載這“從太初就有”(參彌五:2)的道,一切的工作,而是盡可能的用簡鍊而概括的文字,敘述有代表性的事實,鉤畫出祂的形象;藉著這見證,叫人信而得生。正如希臘人所說的,“用一滴言語,表達海洋般的內容”。他們認為那是最完美的言辭。約翰在結束本書的時候說道:“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約二一:25)
  奧克罕(William of Ockham,c.1280-1347)主張在辯證上的經濟原則,也通用於文字宣道上。約翰福音對耶穌的記述,就是這樣。在這裏,有聖經中最短的經節“耶穌哭了。” (約一一:35)在原文只有兩個字,但多麼有力而確定,真實。又記述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最後的話:“成了!”(約一九:30)在原文只是一個字。但這簡單的宣告,是說神在歷史中對人類的計劃完成了,從此人類可以相信而得到救恩。要言不繁,而中肯綮,不失主題,這是文宣士所應該學習的。

 

-- www.AboutBible.net -- .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