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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與文宣 >> 路加福音:考證與著述

考證與著述

 

  一些日子以前,看到一葉殘書,引述愛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 1803-1882)的話;接著又說到 “美國的一位智者 The Sage of Concord”如何如何說。顯然那是篇翻譯作品。文中提到的無名“智者”,不是別人,正是愛默生自己。愛默生從一八三四年起定居在Concord,原作者為了避免重複提到他的名字,就稱他為“The Sage of Concord”;使我們的譯者墜入了坑中。其實,只要稍為著意查證,看看他的生平,這種 “諸葛,孔明二位先生”的毛病就可以省了。
  因為愛默生在美國文學哲學上的地位太重要了,在處理他的作品時,應該涉獵 “New England Transcendentalist Club”,及楚婁(Henry David Thoreau),艾勒考(Bronson Alcott)等。也許可以考證克萊爾(Thomas Carlyle)及柯立芝(Samuel Taylor Coleridge)在愛默生思想旅程上的印痕,甚至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也聲稱他受愛默生的影響。
  當然,世界上的知識浩瀚,永遠無法盡知;但在從事著述以前,作一些系統的基本考證工夫,可以免除淺顯的錯誤。
  瑞典作家拉哲維斯(Par Largekvist)一九五一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在他的小說巴拉巴Barabba)中,居然會在逾越節次日的黎明,看到 “一鉤殘月”!如果稍為經心查考,就不會發生這麼明顯的笑話。
  當然在讀經解經時,我們該留意年份和日期。先知哈該的書,就是注意有關節期的。說到這裏,我希奇很多人不知道少年人猶推古跌下三樓的意外事件,是發生在上弦月已下沉的夜晚(參徒二○:1-12文見拙著直言集)。還有一次,我指出耶和華應許亞伯蘭,他的子孫要像天上的眾星那麼多,不能數算,並叫他出去觀看,原是在大白晝。一個多年傳道人,竟信不下去(參創一五:)。但聖經記得很清楚,只要稍加查考就可得知,並不是隱祕的事。
  林肯(Abraham Lincoln)在作律師時,為他故友的兒于威廉安斯壯(William “Duff” Amstrong)辯護。主要證明是一本曆書。他指出,肇事時夜間十一點,弦月西墜,而控方證人竟宣稱是皓月當空!顯然是向壁虛構。結果獲得勝訴,免除死刑。用一本舊曆書考查時間,也是生死攸關啊!

  路加的態度

  路加福音,像聖經中別卷書信一樣,是出於聖靈的感動默示寫成的。但我們看看他寫作的態度:

有好些人提筆作書,述說在我們中間所成就的事,是照傳道的人,從起初親眼看見,又傳給我們的;這些事我既從頭都詳細考察了;就定意要按著次序寫給你,使你知道所學之道都是確實的。(路一:1-2)

  路加審慎的進行寫作,是每個文宣士所應效法的榜樣。他先有了原始資料;然後“從頭都詳細考察”,這可能包括訪問某些親歷的見證人,核對各人敘述的年代,人物,地點,事實發生的經過等;然後經過審慎整理,按著次序寫出來。這樣,因為所記錄的詳確真實,才能使讀的人相信所學的可靠,絕不是因有聖靈感動就率爾操觚。
  不幸的,有人自稱是蒙了“啟示”,所寫出來的東西,卻是錯訛滿篇,不堪卒讀。如果我們相信他的宣告是真的,那“啟示”的確實性就值得懷疑,其高度也有問題了。有人自稱,他寫作時是經過“倒空”過程的;可憐他本來就是空的,不“倒”也罷,“倒”起來也不費多少事;胸無點墨,何需再“倒”?倒弔三天,也滴不出墨水來!正如有人批評自謙“荒落”的不文之人,是田無一草不可以言荒,井無一石,不足以言落。應該是先充實,充滿,才可流出活水江河。
  路加的材料既是充實的,處理手法是嚴謹的,文體是典雅的。這樣,使讀的人可以放心,不是欺世盜名之人的虛假信息;也不是椎魯不文之人,自己被甚麼“靈”欺騙了,也轉嫁欺人。
  這值得我們諄諄再言,要作文字宣道工作,必須確認這是聖工,不可馬虎將事;必須把最好的呈獻在祭壇上。凡低於最好的劣貨,必不蒙主悅納;雖可譁眾動人於一時,必將被淘汰。如果教會出品那種俗作劣貨,將留下蒙羞的記號。但路加在聖靈感動下的工作,為教會作了光榮的見證,成為千百年後繼續的賜福,真是有無比的價值啊!

  福音的端緒

  路加所考證的結果,是他所記的福音書中,有首三章關於福音端緒的記載。路加在寫作的時候,必是訪問過親經這些事的人。如果他在主降生後六十年前後寫作,施洗約翰的父母撒迦利亞和以利沙伯大概都已離世(參路一:7);老西面必然早已被主“釋放安然去世”(參路二:25-33);女先知亞拿自然更不在了(參路二:36-38);但他很有可能在耶路撒冷約翰的家裏,見到主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參約一九:26-27),幾乎沒有疑問的,他見過主耶穌肉身的弟兄們,從而詳細知道事情的始末。這包括施洗約翰的誕生及使命;馬利亞得天使宣告懷孕生子的信息,和她那被許多人歌唱的“尊主頌”;撒迦利亞受感的豫言詩;主降生並牧人得信尋訪的經過等。
  路加又記載,“馬利亞卻把這一切的事存在心裏,反復思想。”(路二:19,51)西面對馬利亞所說的話(路二:25-35);主耶穌早年的事蹟(路二:40-52)等。這些都極可能是從馬利亞得到的第一手史料,對於教會和聖徒信仰根基的確立,自有極大的貢獻。
  聖經記載,第一個亞當受造的時候,就是一個長成的人,並沒有經過孕育乳養等過程。但聖子降生成為人子,卻全然像一個普通的孩子。
  佛教的通俗傳說,釋迦牟尼生下之後,前走幾步,後退幾步,開口說:“天下地上,唯我獨尊。”一個僧伽說,如果給我看見,一棒打死,給狗子吃。這證明以怪異為尚的渲染,並不見得高明。
  羅馬教對基督的事蹟,也曾製造出許多“敬虔的謊言”,徒貽笑柄。例如:阿拉伯的“聖嬰的福音”說是主耶穌降生後,約瑟得天使指示,與馬利亞攜祂逃往埃及;途中遇到強盜,要劫奪他們。其中一個動了憐憫心,願放過他們,但另一同夥拒絕。結果那個善良的強盜,只好出錢賄買那個惡強盜同意離去。嬰孩耶穌忽然開口說話:“母親!三十年後,猶太人要在耶路撒冷釘我在十字架上,這兩個強盜要分別被釘在我的左右兩邊,以後那個好強盜要同我在樂園裏。”連郎斐羅(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 1807-1882)的Golden Legend也採用這個傳奇。故事雖然動人,但既無根據,又失之庸俗。
  也許人好渲染怪異的毛病,由來已久。在莎士比亞的史劇亨利四世上集,一班不滿的軍閥興兵造反,其中有個格倫杜(Owen Glendower)在舉事之先,已蓄意自己繼位作王,宣揚他是“真命天子”,說他在誕生之時就非同凡常,山岳震動,又說他有“金口玉牙”,可以役使鬼魔之工。少年氣盛的“霹靂火”潑奚(Henry Percy,“Hotspur”)冷冷的說:“我可以羞退鬼魔--說誠實話使鬼魔蒙羞!”(Henry IV, PartI, III, i)所以渲染怪異算不得高明的手法。
  顯然的,路加對資料的剪裁,十分注意。對於耶穌早年的事蹟,他選取有代表性的記錄下來,是與主的聖範與救恩有關的。這種經濟的筆法,對於我們記述見證,是個好的榜樣;他筆下寫的是正常的耶穌。

  記述的方法

  路加福音沒有把主耶穌描寫成一個不食人間煙火的“幻影”。祂不是“化身”,是實實在在的道成肉身,是完完全全的人子。“孩子漸漸長大,強健起來,充滿智慧;又有上帝的恩在祂身上。”“耶穌的智慧和身量,並上帝和人喜愛祂的心,都一齊增長。”(路二:40, 52)這表明主耶穌有一個正常健全的童年生活。雖然用不著詳述祂與年齡相仿的孩子們如何交往,如何觀察約瑟的木匠技藝,各樣工具的配合使用,發揮不同的功能等,但我們也用不著附會誇張,說祂生而穎異的超奇表現,過於聖經所記。這隱晦的歲月,正表現祂的偉大,祂深沉的使命感。未顯明在世人面前之時,祂像一個普通的村民。
   “每年到逾越節,祂父母就上耶路撒冷去。當祂十二歲的時候,他們按著節期的規矩上去。”(路二:41-42)這是正常敬虔的宗教生活,也是正常的家庭生活。“祂就同他們下去,回到拿撒勒,並且順從他們。”(路二:51)這也看出祂完美的倫理生活。祂可以指責假冒為善的人,藉著遺傳廢了孝敬父母的誡命(參太一五:3-6),而沒有人可以反口指出他自己的紀錄有問題。
  但與眾不同的,是祂靈裏的自覺。祂的心是在天上:“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路二:49-50)顯明祂的靈智,超過他們的理解範圍,“他們不明白”。思想是成熟生命的標誌。禍不是為了自己而生活的。
   “過了三天,就遇見祂在殿裏,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凡聽見的,都希奇祂的聰明,和祂的應對。”(路二: 46-47)這證明主耶穌的深思好學,和語文的程度。以無知和反知識為“屬靈”的人,在主耶穌身上找不到證據;他們該去找另一位“主”。
  在公開工作之前,主耶穌在施洗約翰手下受洗。受洗的年分和有關的史事,都有紀錄。“眾百姓都受了洗,耶穌也受了洗”,表明主耶穌的謙卑,像眾人一樣,只是祂沒有罪,是為了盡諸般的義。“正禱告的時候,天就開了”,這是記載耶穌最早的禱告生活。“聖靈降臨在祂身上,形狀彷彿鴿子;又有聲音從天上來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路三: 21-22)這說明聖靈降下是在禱告的時候;不單是為了要向約翰認證基督(參約一:33-34),也是為了向耶穌堅定宣告。
  在曠野受魔鬼試探的記載中,我們看見第二亞當極惡劣的環境裏,周圍是死亡曠野,裏面有飢餓,但祂得勝了。而第一亞當在周圍都是生命,豐富優裕的伊甸樂園裏,卻失敗了。環境不是可以抱怨藉口,其分別在於心靈。主耶穌在應付魔鬼試探的過程中,顯示熟知認識神的話,相信神的話,善用神的話。
  接著,我們看到祂在會堂裏第一次教訓人,宣告祂彌賽亞的使命信息。“在安息日,照祂平常的規矩,進了會堂”,是祂敬虔生活規律的說明。祂“站起來要念聖經。有人把先知以賽亞的書交給祂;祂就打開,找到一處寫著說: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
  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
  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
  瞎眼的得看見,
  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
  報告上帝悅納人的禧年’。…

耶穌對他們說:‘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路四: 16-21)“站起來”讀經,“找到一處”,都是說明主耶穌對神的話的態度。主耶穌曾行許多神蹟,但不包括“偶然”碰到一處合宜聖經的神蹟;祂要找,證明祂勤讀熟記。作文宣士的,該謹記主的榜樣。英國的幼王愛德華六世(Edward VI, 1537-1553)雖只活了短短十六年,是十分敬虔的王。他去敬拜神,在讀經詩肅立,聽講道時自己作筆記,並且儘量在週中遵行所學的教訓。我們豈不更該如此?

  成就先知所寫的

  “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一九:10)神子主耶穌降世的目的,就是要成為人子,藉著死拯救在魔鬼死權下戰慄的人類,成就救恩。因此,祂是為了死在十字架上而生的。 在路加福音中,主耶穌勇敢的面“向耶路撒冷去”這件事,一再的重複記錄,成為一個主調。(參路九:51 一三:22 一七:11)這清楚的顯明祂的使命:

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祂,凌辱祂,吐唾沫在祂臉上;並要鞭打社,殺害祂;第三日他要復活。(路一八:31)

主耶穌先說明,“先知所寫的一切事”,要照豫言的字句準確應驗,可見祂對神用文字所表示的話的注意,也是要我們注意。這是非常奇妙的事。
  如果有幾十個人,在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地方,隨便丟一些字條;在許多年之後,有人偶然發現收集起來,竟成為某個後代的人的傳記!這或然性幾等於零。但主耶穌如何為世人的罪代死的事,卻就是這樣記錄在先知的書上。這是何等難以置信的可信事實!因此,那為新約教會立定信仰根基的文宣士保羅寫道:“耶穌基督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前一:15)以一個對舊約聖經極為熟悉的人,寫出這樣的結論,自然不是輕易的。而對於文學有修養的路加,在“從頭詳細考察”先知所寫的豫言文學之後,信仰益加堅定,也寫出來堅定別人的信仰。
  信徒信心不堅定,靈命不進步的原因,在於不熟讀聖經,不重視文宣聖工。

  能明白聖經

  路加福音記載了耶穌在世末後階段的事。路加特別考察革流巴等二人,在以馬忡斯的路上遇見耶穌,並如何認出那位陌生的“解經家”,是復活的主。
  “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他們。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才認出祂來。”(路二四:30-31)主耶穌的動作,一定有祂的習慣與姿態;在祝謝擘餅分餅的時候,他們也可以看見祂手上的釘痕;這使他們認識到主復活的現實,祂有降世為人子的記痕。到向聚集的使徒等人在主日晚間顯現的時候,主耶穌為了怯除他們的懷疑,自動的“把手和腳給他們看”表現祂可以吃食物(參路二四:36-43)。這都證實主耶穌是活生生的復活的主。這也豫示聖徒在復活後進入永世的情形;既不是甚麼“精神不死”的讕言,也遠超越“靈魂不滅”的境界。
  看看認知主復活的人,情感的激動,和實際的行動:他們 “心裏火熱”,他們“立時起身,回耶路撒冷去”,他們“喜得不敢相信,並且希奇”(參路二四:32-33,41)。這是他們見證主復活的真實反應。
  但主耶穌基督在世最後的事蹟,路加“詳細考察”,“定意寫出來”的,是有關文字工作的。主耶穌從復活到升天,專注在開查經會。
  在以馬忤斯的路上,祂遇見那兩個可憐的基督徒。他們是好人,他們愛國,盼望以色列復興,但是他們沒有喜樂,沒有盼望,臉上帶著愁容,心裏背著重擔。如何解決?如何使他們復興呢?

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基督這樣受害, 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參路二四:13-35)

  結果他們“心裏火熱”,腳下有了彈力,不怕天黑路險,再走二小時,立時起身,回到耶路撒冷,傳播主復活的佳音。
  對於憂懼失望關起門來聚會的門徒們,復活的主耶穌也是用同樣的療治過程。

耶穌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參路二四:44-49)

  教會冷落,信心遲鈍,失去異象,都不足使我們憂愁失望。只要有聖經在,讀聖經,回到聖經,聖靈引導人明白聖經,進入真理,復興就臨到了。
  注重文字聖工,使教會興旺,保持復興。最重要的是聖經和聖靈,路加的考證著述,使我們知道聖經的重要。
  這是文字聖工的效果,也是文字聖工的中心,更是文字聖工的標準。

 

-- www.AboutBible.net -- .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