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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王的遺產


謀略和知識的美事,我豈沒有寫給你嗎?

箴言第二十二章20節

  所羅門王的智慧,是空前的廣大,如果不是有主耶穌晚來比他更大,也可算是絕後的高深。在實用上的表現,是他重視文字記錄,把智慧的言語寫下來。古時的帝王,多只注重武功治術,不少是不識字的,視文章為文士的事;像大衛和所羅門這樣的詩中帝王,是很不多見的。
所羅門的寫作,不僅是人的智慧,更是出於聖靈的啟示,他稱之為“謀略和知識的美事”。照我們常用的話,知識是體,謀略是用;知識是學,謀略是術。不學無術固然不好,不學有術更是件不幸的事;惟有學有術最為理想。知識是真理,謀略是應用真理的建議。
  蘇格拉底(Socrates, 470-399 B.C.)和柏拉圖(Plato 428-348 B.C.)等哲學家,連對於知識的定義也沒有把握,歷代來連“認識自己”的目標,也未曾達成。但在他們以前六七個世紀的所羅門,早已寫下知識和謀略的箴言;而且在書中指向智慧的泉源,主耶穌基督。箴言的內容,是重於實用的,可說是以屬靈的經驗和教訓,闡明真理。

    語錄的體裁

  在近代中國文學中,似乎缺乏獨白,對話,和語錄三種體裁的作品。這都是適合於表達性靈智慧的方式;而語錄體雖需要洗鍊的語法,高卓的思想,但不需要謹嚴的佈局,只要把晶瑩的智慧語句綴合在一起即可。這樣,不論在甚麼時候,只要默想觀察有得,就可以寫下來;有時也可以從讀書中得到啟發,對人會有很大幫助。
  與語錄類似的,有小品散文,或散文詩。其好處也是興來起筆,興盡即至,寫出自己心中的感受,而舒卷自如,不受甚麼限制。但我感覺這比較適合於少青年人。而語錄更適合於成熟的老年人執筆。
  至於每個文化,都有它自己的文體,是另一個文化所不具有的;別的民族也無從摹仿。我們無法摹仿希伯來文詩的句型,但也可以用類似的句法。例如:第一句與第二句意思相對;或第二句是首句意思的重複,增補或延長;或第三句及第四句,與第一句及第二句相對。當然,我們可以只取類似的意思,而不注重外型的表現方法。

    知識

  “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箴一:7)。相信神的話就是真理,可以在實行上得到證明,那是真知識。
  奧古斯丁(St. Augustine, 354-430)在少年時代,認為基督教是無望的簡單,不適合於有文化的人。但在三八六年,他悔改歸主,認識基督之後,承認“因信得知”,是唯一真理的道路。
  巴斯克(Blaise Pascal, 1623-1662)是法國不世出的天才,在不到二十年的成年歲月裏,他在數學,物理,哲學,神學和文學上,都有光輝非凡的成績。在一六五四年十一月二三日夜間,主在荊棘火焰中向他顯現,宣告:“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不是哲學家和學者的神!”(參出三:6,太二二:32)他承認,若不是靠著恩典,人不能脫離可憐的境地,難以達到真理與至善。在巴斯克的身上,看見了科學因著宗教的信仰而更光大。
  只有得著主耶穌基督,才是知識的泉源,因為祂是真理。在箴言中,祂是“智慧”的化身:

  我智慧以靈明為居所,
  又尋得知識和謀略。…
  我有謀略和真知識;
  我乃聰明,我有能力。(箴八:12,14)

  典型的語錄體,在箴言第十章至二十九章。雖然不是每句都提到主的聖名,但涵蘊著把敬畏主的真知識,運用在日常的生活上。只要相信主,認識主,以主的話為真理,為真知識,人的世界觀就會改變。世界上各樣的理論,在紛出雜陳,變來變去,這是他們沒有真理知識的明證;如果找到唯一無誤的真理,也就不用時變刻遷了。但聖經是歷久恆新的唯一無誤真理。
  今天基督徒的問題,在於對基督沒有這份信心,而在聖經以外尋求知識的標準,把虛謊的當作真實,原因是錯在起點上。不少基督教的文學,也是從沒有確定知識的立場出發,想要引人歸信基督,那裏會有效果!

    謀略

  謀略不僅指戰爭中的戰略戰術,而是泛指生活的藝術。用另一種說法,如果我們以基督徒的整個生活就是戰爭,是要敵擋魔鬼的詭計,是要救回被撒但擄掠的人歸於基督,那麼以“謀略”為用於戰爭的智謀方略,也無不可了。因為戰爭不僅限於前線的搏鬥,更包括一切使敵對意志屈服,順從基督(參林後一○:4-5);文字聖工也在這整體的行動中有份。這是說,在生活上,工作上,要把基督的生命表現出來,侵徹於整個文化中,使人認識主耶穌。
  但我們要審慎分辨,不是一切文化模式,都與基督的真理有關。有一位本來在美國受教育的牧師,工作一些年後,再回美國進修。他發現所在的那間神學院中,正在熱烈的把心理當作道理,名為基督教輔導,實在是新潮文化模造,與他的事奉“東轅西轍”,覺得配合不上,結果把進修改為退修。
  記得在十幾年前,有些教牧為了男孩子的長髮潮流大傷惱筋,幾乎要動剿“髮匪”!豈不知這是舊流,不是新潮。在中國,還不到一百年前,大清帝國男人就蓄辮子;而四百年前,明朝以上都留全髮。在西方,密爾頓(John Milton, 1608-1674)在失樂園Paradise Lost)中說,男人留短髮,長只及肩頭;女人長髮,直到腰部。當然,密爾頓是個清教徒。而保羅的時代,男人也不會有我們現時的短髮型式。教會中現在多數既不“親嘴問安”,又不“彼此洗腳”,難道是信仰上的墮落?把文化與信仰混淆,使人莫知適從。
   “謀略”是教訓我們怎樣作戰,也教訓我們怎樣生活。從這生活的模式上,使主的旗幟被高舉,使主的名得榮耀,為主打美好勝仗。在箴言書中,有時只講到一些生活的規範,不多提到主的聖名,似乎與信仰無關;但如果審視思想,發現那正是對主的信仰的實踐。反過來說,如果滿口妄稱神的名,生活卻與這些原則相背的,那不止是生活的問題,而是嚴重的信仰問題。
  曾有人批評王明道的“基督徒處世格言”,只在開頭有一個“神”字,結尾有一個“主”字。但請看:

  以敬畏神為主身之基,
  以愛鄰舍為處世之法。…
  處處為別人著想,
  事事求榮耀主名。

這豈不是包括了信仰與生活的精義?而“處世格言”,由於立身精神,豈不是基督徒的見證?當然,在這裏無法從頭詳說十字架的救恩,認罪悔改,重生得救,聖靈充滿等靈訓,也沒有三位一體,道成向身,復活,再來等教義;因為那根本就不是“教義問答”,而是“處世格言”。這豈不是正對嗎?
  同樣的,箴言書裏所講的,多是倫理的問題,處世的智慧。而王明道先生的“處世格言”,正是箴言的縮型。
  我不是說任何人可以續寫箴言,或是續寫聖經中任何一部份。任何人也不能。我只是說,在華人基督徒文學中,特別缺乏講到倫理的語錄之類,而這正是我們所需要的。不信的人,
對我們的預定論或自由意志,並不大留心,對於千禧年前或千禧年後,也無多大興趣;他們所注意的,是信徒的言行:某教徒虛報所得稅,某人走私漏稅被查到,貪污舞弊被檢控等,成為人攻訐的口實。信徒不為別人著想,不求主的名得榮耀,正是信仰的問題。不問他對教會被提講得多動聽,“倘若那惡僕心裏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就動手打他的同伴,又和酒醉的人一同吃喝”(參太二四:48-49),雖然口裏不否認主必再來,但行動錯誤,是由於他心裏的信仰有了問題。這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
  生活的“謀略”或藝術,是真理知識的外在表現。箴言就是基督作光作鹽的說明(參太五:13-16),是先於基督的登山寶訓豫影。
  盼望華人基督徒,寫成“謀略和知識”的語錄,並且師長以示生徒,家長以教子弟,教牧以訓會眾,肢體相飭相勉。保羅向以弗所的長老說:“上帝的旨意,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的。”(參徒二○:27)你是否也能說:“我豈沒有寫給你嗎?”

 

-- www.AboutBible.net -- .于中旻 著 by JAMES C M YU.